湖广填四川张献忠屠蜀 荣昌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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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广填四川张献忠屠蜀 发布时间: 2008-06-04

        在有关“湖广填四川”的史籍中,似乎没有哪个不提及“张献忠屠蜀”的问题。

        张献忠是何许人也?

        《辞海》上是这么介绍的:

        张献忠(1608~1646)明末农民起义首领。字秉吾,号敬轩,延安柳树涧(今陕西定边东)人。出身贫苦。初从军,因被人陷害革役。崇祯三年(1630)在米脂参加起义军,自称八大王,因身长面黄,人称黄虎。初属王自用,后自成一军。崇祯八年(1635)荥阳大会后,与高迎祥大举东征,攻破凤阳,焚明皇陵,转战豫、陕、鄂、皖各地。崇祯十一年(1638),接受明兵部尚书熊文灿的“招抚”,驻兵谷城(今属湖北)。但拒绝裁减军队,不受调度。次年再起。崇祯十三年(1640)

        率部突围,进兵四川。用“以走制敌”的战术,拖垮敌人。次年,在川东开县黄陵城击破明军,继又出川,破襄阳,粉碎了敌人围攻。十六年(1643),取武昌,称大西王,旋克长沙,宣布钱粮三年免征,湘赣农民群起响应。次年,再取四川,他在成都建立大西政权,即帝位,年号大顺,严厉镇压地主阶级的反抗。大顺三年(1646)清兵南下,他引兵拒战,在西充凤凰山中箭牺牲。

        张献忠为什么要屠蜀

        曾经有过这样一则野史传说:一次,张献忠的部队驻守在湖北与四川交界处的碚石境内时,有一天张献忠走出军营在山峦上大便。排完大便后,张献忠,顺手就在四川境内捋一把草,来擦屁股。没想到他抓的是一簇荨麻(又称蠚麻),顿时蠚得他直叫。于是他伸手到湖北境内又扯了一把草来擦屁股。这一回,湖北的草草可没有蛰他。于是乎,从此张献忠就因为四川的荨麻蠚了他,而同四川人结下了冤仇:“川人之凶,连草都如此,我就从这里杀起”。故在以后,当张献忠占领四川后,就来了一个屠蜀。听起来,确实有点可笑。堂堂一个当过“大西国”皇帝的人,又怎么可能跟一簇四川荨麻,进而同四川人结缔仇隙?

        到是《蜀碧》一书中的一段记载,还说得有点道理。说是张献忠小时曾经跟随父亲赶着一头驴,到四川内江贩卖大枣。来到集市上,便顺手将驴系在一个大户人家门前的石牌坊上。待卖完枣回来牵驴时,却发现乡绅的家奴正在用鞭子抽打他家的驴。张父走上前去制止,见到自家的驴把乡绅家的石牌坊拉了屎尿,弄得很脏,便赶紧赔不是。但该家奴就是不依不饶,在此家奴的逼迫下,张父只得忍气吞声地把驴粪和驴尿收拾干净。这一侮辱性事件,自始至终被张献忠看在眼里,深深地刻进他幼小的心灵。于是他临走时,发誓说:“我复来时,尽杀尔等,方泄我恨!”

        张献忠究竟屠了好多蜀人

        张献忠屠蜀屠到什么程度?说法不一。最普遍的说法是民间传说:八大王(张献忠)血洗四川(或剿四川),杀得鸡犬不留。最夸张的说法是《明史·张献忠》和《后鉴录》。《明史·张献忠》载:“共杀男女六万万有奇”;《后鉴录》说:张献忠在四川杀了“七亿人”!这些数字完全是无稽之谈,因为明末全川人口仅300余万,即使全国人口总共才六千多万人。

        张献忠是否是杀人狂

        翻开清代的地方文献《张献忠陷庐州纪》、《滟滪囊》、《蜀难叙略》、《蜀碧》、《蜀警录》、《蜀龟鉴》、《蜀破镜》、《荒书》等,从头到尾都是关于张献忠屠蜀的令人胆寒的叙述,字里行间充满了血腥与杀戮。

        有的书,如《蜀碧》讲,张献忠乃“天煞星”下凡;《圣教入川记》说,张献忠有“精神病”,《蜀碧》还说,张献忠“一日不流血盈前,即悒悒不乐”。如此说来,张献忠俨然是一个实足的杀人恶魔了。究其原因,这是因为统治阶级在编写历史时,总是站在统治阶级的立场上,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而书,故把张献忠写成一个十恶不赦的杀人恶魔,诬之为“贼”,“献贼”,也就毫不奇怪了。

        为什么明末清初的一些官方文献,都把张献忠写成一个杀人恶魔,称他为“献贼”呢?笔者认为,从《辞海》的介绍,可以看出张献忠在起义过程中,做了这么两件事:一件是崇祯八年(1635),张献忠大举东征,攻破凤阳,焚明皇陵;另一件是崇祯十七年(1644)在成都建立大西政权时,严厉镇压地主阶级的反抗。这两件事触痛了明统治者,前者是挖了明祖宗陵墓,这是犯大忌的;后者是铲除了明统治基础,动摇了明统治地位。因此,明统治阶级对张献忠深恶痛绝,把张献忠写成一个杀人恶魔,称他为“献贼”。

        屠夫否?英雄否?历史自有公论

        其实不然。如果张献忠是一个杀人恶魔,那么,当张献忠在崇祯十六年(1643),攻取武昌和长沙后,为什么湘赣农民会群起响应呢?如果张献忠是一个杀人恶魔,在崇祯十六年(1643)时,他又怎么会宣布钱粮三年免征呢?

        又重庆南岸涂山寺里原存有一块明代碑刻,上面就记载了张献忠攻克重庆后,军纪严明,保护乡民的情况。1644年大西军自重庆向成都进发前,张献忠就明令“归诚者则草木不动。”在攻打泸州时的檄文中就有“凡我军士,如有借故滋扰,株连良民,及其他淫掠不法情事者……务须从严查办,赔偿损害”的告示。保存完好的《大西驳骑营都督府刘禁约碑》中,就有不许“扰害地方”,“妄害百姓”的规约,至今历历在眼。也许如此,张献忠死后,梓潼百姓这才在七曲山文昌庙里塑起了张献忠像,以示缅怀吧!

        如果张献忠是一个杀人恶魔,上述史实又如何解释呢?

        当然,我们并不否认,在起义过程中,在严厉镇压地主阶级的反抗时,难免会殃及一些无辜,这是很有可能的。如大顺二年(1645),也就是张献忠在成都建立大西政权的次年,他决意放弃成都,回陕西时,就火焚成都城,全城尽毁,还杀了三百多个后妃宫女,及一批不愿同行的老弱、官吏、军士和其家属,甚至不留一口。不可谓不残忍矣!还有传闻说,他要吃人肉云云,这也是可能的,军种缺粮,腌尸充饥,在战乱之际是存在的,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张献忠屠川,传闻久远,已长达三百余年。但张献忠共入四川不过二、三年时间,所占地域也不及全川的三分之一,他能剿尽杀绝川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