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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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道還
2000/11/17
http://scc.bookzone.com.tw/sccc/sccc.htm
最近「科普」成為書市中顯眼的類型,可是那些書幾乎全是由外文書翻譯過來的,所以製作「本土科普」的呼籲,時有所聞。不過,我們對於國外的科普書是怎麼製作出來的,似乎少有討論。
以美國為例吧。儘管許多科普作品都是大學部課程的指定讀物,或上課教材,寫作「科普」在學術界仍然可說是犯禁的事。剛出道的博士,尤其不可從事。他們得迅速在學術期刊上發表研究論文,讓同行知道自己的存在。日後的升等或長期聘書,就看論文的數量與品質了。許多科普作品都是資深教授的作品,就是這個道理。
即使出版社找到資深教授,製作科普書的問題這時才開始。科普書雖然自成一個文類,到底市場不大,比不上言情小說,那是不用說了,連心理、勵志之類的書,都比不上。因此從銷售量來考慮,市場的競爭壓力非常大。想要嶄露頭角,只有高手中的高手,才有機會。難怪我們熟悉的科普名家,例如美國哈佛大學的演化生物學家威爾森(E. O. Wilson)、古爾德(S. J. Gould),作品都能譯成許多種外文。
寫作科普的首要條件,是對本行有通識,又得文筆流暢,能「講理」。如果文筆不行,找職業編輯幫忙,是個行得通的辦法,因為編輯在美國算得上令人尊敬的行當。例如甘乃迪遺孀賈桂琳,過世前就在紐約當編輯。受尊敬的行業,能人輩出,不在話下。但是如果學者說不出什麼有意思的東西,就一切免談,什麼編輯高手都沒輒;而說出有意思的東西,就有賴通識了。
其實科普這個文類,是高手的表演場,高來高去,外行人看熱鬧,內行人看門道。因為學術這一行在二十世紀完成「職業化」,發展出一堆清規誡律,無論論文也好,教科書也好,都有死板的固定格式。學術人口增加、論文數量暴增之後,許多科學期刊對篇幅都有嚴格的限制,甚至規定論文以發表新資料(例如實驗數據)為主,而「討論」的那一節,字數越少越好。因此科普不僅是向外行人介紹一門學問或一個研究領域的發現而已,許多人願意寫科普,是為了科普比較自由的文體,可以表現學問,發抒想像,甚至意在言外,針砭本行。許多學者願意讀本行的科普,不乏窺伺別人功力、甚至偷師的意圖。
當然,在美國也有年輕學者以科普為「主業」,他們受到的市場壓力尤其嚴酷——因為沒有人可以光憑科普贏得學界的名聲。他們是過河卒子,成王敗寇,經得起市場的考驗,才能闖出名號。生物人類學博士費雪(HelenFisher)就是一例,她的三本書本地譯出了兩本,去年出版的The First Sex,中譯本《第一性》上市不久(先覺出版社)。
通常這類作品都由經紀人企劃製作。書的經紀人在美國也是一個講得出字號的行業。他們對時事、流行的讀者品味,都必須嗅覺敏銳。甚至書的內容與重點,他們都介入很深。流利的文筆、流行的口味、作者的博士/教授頭銜,是這類作品的起碼條件,至於有多少睿見,就很難說了。我們必須注意的是:它們的賣點,透露的主要是時尚。將科學新知包裝成消費品,是大學問。欣賞這套學問,得另闢蹊徑。斤斤計較書中羅列的事實,推敲其中的邏輯,煞有介事,恐怕就是緣木求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