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让我们看不到你的死——纪念张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2:57:18
 张悦。
  当我呼唤这名字的时候,我知道她已经含冤九泉。
  连这名字也如此平凡,被千千万万人拥有,把每个张悦都记住,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自杀的未成年学生每年又是如此之多,记住他们的名字也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我也不可能为每一个屈死在不见血的屠刀之下的他或她,写一篇杂文。准确的说,张悦自杀之前,已经有无数张悦。她死之后,还会有无数张悦。写不写都无法改变现实一丝一毫。
  因为,她不是张悦。她是“山东某中学一13岁女生因发型不合格被三次赶出校门后喝农药自杀”。她是一则已经了无新意的报角新闻。因“教育方法不当”而自杀的学生太多了,年年有,各地出,数也数不过来。比如,因为发型不符合学校的统一剪发令而被全校示众剃阴阳头的;因迟到被老师骂“以后当妓女都没人要”的;因为被怀疑是贼而被老师在脸上刻“贼”字的——这都还算是比较有特色的,更多的没特色的是因为学习太差被学校威胁开除的;因为每天被迫学习十八小时全年禁止休息探视不堪忍受跳楼自尽的……这些事件多不胜数。把时间地点人物金额换换,可以二十多年如新。我们已经完全麻木了。
  
  
  
  我们看到了新闻,看到了教育方法的不当,我们还看到了应试教育的失败,素质教育的必要,以及无数个“意义”,唯独看不到他们的死。在他们用一具具尸体幼小的尸体堆叠得越来越高的尸堆前,我们也只能看到一以贯之的六个闪着金光的大字:“教育方法不当”。不当而已。“不当”是永远无罪的,是理所当然被原谅的。再加上“现在的孩子娇生惯养,心理脆弱”,就算不是死有余辜吧,也应该自认倒霉。偶然事件,又不是亲生的,我们操什么心!我们是来打酱油的。
  况且,眼前连尸堆也没有。我们看不到他们服毒而死时凝结在稚嫩脸上的恐惧和羞辱,看不到她们永不瞑目时来不及擦去的泪珠,看不到他们死前在无比强大正确的学校面前绝望无助的眼神,看不到她们死后时用鲜血打在大地上的问号。
  
  
  正如我们看不到张悦的死。
  
  张悦面临的是二十二条军规。连家长也无法保护她。学校强令学生统一剪为某指定发型,张悦也诚惶诚恐地奉命去剪了。可是这时,问题才真正浮现。她的班主任当着全班和她的家长宣布,发型不合格,不允许上学!随即,她被强行拖出教室,轰出校门。但是新闻里也说得很明确,具体怎么不合格,老师就是不告诉家长,只是一味强调不合格。以此为由,让张悦去理发店折腾了第二次,第三次,到头来还是毫无理由地说“不合格”,硬赶出校门。而活下来的她的同学们,发型反而有很多比她最后一次剪的发型还长的。
  完全不给理由,我说剥夺受教育权,马上就可以彻底剥夺,你能奈我何?!
  即使不自杀,她又能怎么作呢?法律维权?
  主动权完全在学校手里。想不让你上学,就不让你上学。打官司?老子怕你么?孩子就是咱手里的人质!即使官司打赢了,民事案件审限三个月到六个月,一个学期就耽误过去了。况且,随便一个班主任就可以毫无理由地成功禁止学生上学,那么即使这个官司打赢了,校方也可以以随便什么理由,随时再次禁止张悦上学。再敢打官司,咱奉陪到底,大不了一遍遍地走正规诉讼程序,把你家孩子耽误上两三年。连上学你都决定不了,你还想决定是否转学?日子长着呢,敢不服,咱们走着瞧。不上学当然没什么大不了,一个成年人不会为之自杀。大不了就被班集体抛弃,被“整人”手法孤立,大不了初中毕业证都没有,一辈子找不到工作嘛。所以,我们嫌张悦太脆弱了。我们完全忘了自己十三岁的时候。我们也忘了自己现在也有一个人质,我们唯一的心肝宝贝,被死死地押在学校的手里。
  
  分析这么多有什么用呢,她已经死了。不死,她也是注定的输家,任人宰割,输得更惨,不同的是,连新闻价值都没有了。我们不仅看不到她的死,而且看不到新闻了。一个与己无关,命如草芥的弱者,无论生死,她的痛苦和绝望,都微不足道。
  
  我们更看不见凶手。
  以下,是鄙人拙作《红楼梦的真正价值:爱、真、美》的节选。为了刚刚死去的张悦,为了之前死去的无数人,为了将来的我和屏幕前的你你你你你将要死去的孩子,请你你你你你和我一起记住另一个无声地离开这个世界的弱者的名字:吴雯雯。她的死亡与张悦如此相似,以至于我的杂文也可以时间地点人物换一换了。说第一遍的时候是愤怒,说第二遍的感觉是绝望。因为说第二遍意味着第一次呼吁没有用,同理,证明第二次同样的呼吁也没有用。我真怕我的血在过多的次数到来之前就凉掉了。因为我分明记得那死者就是曾经的我,我也坚信那将是我的孩子。我从不问丧钟为谁而鸣。
  
  
  无血的现实,正常的逻辑
  
  
  有的人打断我说,就算贾宝玉对被正统社会看做“不是人”的女奴们寄予同情和帮助了吧,那又有什么现实意义,全是几百年前的事情了。
  
  那么,有则旧闻,诸君想必不会全忘了:重庆某中学一十五岁女生迟到,师怒斥曰:“你长的不好看,学习又差,以后坐台都没人要!”因为这句话,随后,女孩自杀了。那时候的“强烈反响”,一曰“独生子女|现在的学生心理素质太差,无法承受挫折打击”,二曰“这是偶发事件,也是教育的悲剧”,三曰“歧视差生是应试教育制度之过,老师不该为死亡承担全部责任,但出言实属不当”,四曰……
  
  而今天,无数的网友们仍然大惑不解于“王夫人不过是骂了金钏两句,赶出去,金钏为什么要跳井”。从语法上分析:“下贱的小娼妇”和“坐台都没人要”,性质基本上相同。而对一个十五六岁的清清白白的女孩子,这种侮辱的杀伤力也是不相上下的。但我们仍然疑惑着,疑惑着,无休无止地疑惑着,好像我们从未有过十五六岁,好像那时的我们从未成为蛮横权力践踏下的无辜者,好像我们和我们的后代都摆脱了那个不服从强大苛刻的唯一规则就无路可走的无助处境。
  
  悲剧不断地重演,因为,那在我们眼中那不过是一个“悲剧”,一个应该由“制度”或者“心理素质”负责的,与己无关的“悲剧”。它重演的次数已经多得没了新闻价值。我也只能挑个相对有新闻价值的吴雯雯之死:只因未扎头发而遭到老师拒绝参加期末考试,2006年1月16日,未满十六岁的她(如果按传统算法,虚岁已满十六)跳入了冰冷的九山湖中。她最后的话是:“当我离开这世界时,你们不要担心。就当没有我这个人好了。免得给你们添麻烦,再见了。”而寻找她的父母找到班主任询问她下落时听到的第一句话是:“你们的女儿今天没有参加语文考试,成绩记为零分,我先提醒你们。”吴的双亲将温州市第七中学和班主任邱雪梅(我不得不写下所有当事者的名字,没有名字的遇难者不过是数字:一个,三十万,或者四十五万,模糊到愤怒和悼念都无法清晰)起诉至法院。首次开庭时,被告方有多名教师旁听。他们在己方律师发言后集体持续整齐、热烈鼓掌喝彩。
  
  这正是,掌声响起来,我心更明白。我们居住的非人间,直到今天,究竟遵循着一种什么样的逻辑:
  
  你现在吃饱穿暖或者以后能吃饱穿暖的机会是我给你的,所以,在这里,我就是主人和恩人,我就是真理和正义。你要么等同于二两银子,要么等同于一个分数。“纵省下二两也是有限的”,我家大业大,多你不多,少你不少。你什么都不是。
  
  因为你违反了我定下的规矩(不许和爷们说笑,不许披散头发,不许学习不好等等。这都是道德要求或者可以上纲为道德要求,而且谁也不能说违反了它就完全没有过错),所以我可以任意对待你。我是为了让你遵守规矩,因此我动机是好的。只要不直接用刀捅死你,我就无罪。不同的是,以前的王夫人还得挤出几滴眼泪,说“岂不是我的过错”,发放几件衣服。而今天的强者们已经理所当然地代以狂欢节般的热烈掌声。“面对死亡我放声大笑,高唱凯歌踏倒无辜孩子”,勇气远过于前人。
  
  至于规矩合理与否,你无权过问,你没资格。规矩不是我制订的,因此有多少人为规矩当了祭品,我也没有责任。我不干涉规矩的存在,因为它不约束我。不同的是,规矩更名为“制度”。
  
  你受到强者侮辱之后没有任何维权途径,也没有申辩权利,其他人也认为这侮辱是正当的,或起码是情有可原的,因为那不是见血的伤害,所以就不是伤害。你要么毁灭自尊,甘受侮辱,要么进行唯一的反抗:自杀。不同的是,以前我们认为既然是奴才秧子,就不再有人的身份;现在我们认为,学生学生为学而生。有了“学生”的身份,也就不再有“人”的身份。“学”不好,“生”就没有意义。
  
  你的自杀是不合常理的,绝大多数人是服从和认可这个制度的,包括你的爹娘(金钏娘白嫂子和今天所有的家长)。绝大多数受到摆布的你的同类没有选择死。因此,自杀只能说明你的心理不正常,心理素质太差,或者道德水平太低。你的死只能说明制度的合理和自己的怪异、难以教训、不值得同情。
  
  在现代人看来,被不被赶出去,背不背“小娼妇”的恶名无关紧要,因此,金钏脆弱的心态令人无法理解:这个非独生子女,就不能坚强点吗?在早就毕了业、脱离了学校管束的成年人看来,期末考试得不得零分,被不被人骂“坐台”是无关紧要的,因此孩子脆弱的心态令人无法理解:这些独生子女,就不能坚强点吗?!
   
  你要质疑这种逻辑吗?这说明,你是个有“痴病”的“呆子”。或者写“日记”的“狂人”。
  
  不久,晴雯也被同样的理由逼死了:“你这轻狂样给谁看?!我看不上你这浪样!谁许你这样花红柳绿地妆扮?!”“狐狸精”。晴雯最后的话是:“怎生一口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呢?我死了也不伏!”吴雯雯与她很像,名字都是“易散的彩云”,无辜的生命也都永远定格在十六岁。只是,比起吴雯雯的“就当没有我这个人好了,免得给你们添麻烦”来,晴雯的认罪态度实在是太差了,怪不得从重,从快,从严。
  
  贾宝玉却悲愤地说:“我竟不知晴雯究竟犯了何等弥天大罪?!”他流泪了。而且是无数次流下了完全不合逻辑的眼泪。他不合逻辑,所以,他真是个疯子。为命如草芥,于己无关的“不是人”的人受到的伤害而悲伤的人,无一不是疯子。有大爱之心的人,都是疯子。
  
  所以,贾宝玉哪比得上我们正常呢。所以,“过去的事情”,还远远没有结束。
  
  自杀者是很少的,但随意强制学生剪发、用学习成绩成年累月地威胁、恐吓、歧视、孤立未成年学生的现象,学校里却是十分普遍的。当没有人审查作为平等民事主体的学校有无权力强行干涉与其教育职责完全无关的未成年学生的发型衣着的时候,当每个学生的“自”杀都不足以让学校承担任何法定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时候,我们可以天真地以为,永远都不会轮到自己的孩子吗。当他无数次地被施以肆无忌惮的凌虐,到底哪次才是压断骆驼背的最后一根稻草?
  
  蝼蚁尚且偷生。虽然我们的孩子,只能在忍辱偷生和一死解脱之间选择,但我们的教育制度仍然坚定不移地处于并将长期处于“不当”状态。我们真的是来打酱油的。我们没有维护孩子权利的习惯和勇气。只要能考上大学,只要让他们还有一口气在,他们做出任何牺牲都是可以接受的。我们怕孩子学坏,但从不怕孩子受伤害。我们只是担心这伤害不是为了高考造成的。几千年来,为了一口饭,我们自己就宁可放弃所有的权利和自由,像猪一样没有思想,像狗一样苟延残喘,这才是一个中国人的自觉。我们的孩子,还用说吗?
  
  所以,这也是我们的孩子唯一配拥有的“健康心理”:活下去,像牲口一样的活下去!因为,即使你死了,也没有任何人,会看见你的死。你只是一个学生,你只是一个孩子。这意味着,你根本就不是一个“人”。你的区区性命,不过是“教育方法不当”的巨大车轮,随时会碾死的些微赘物而已。
  
  后记:今天,是张悦死后的第十二天。“二七”还没有烧过,但我想,这个世界上的陌生人中,记得她的也只剩下我一个了。之前在某论坛发表这篇文章的时候,看帖的人们情绪一个比一个稳定,理性,冷静。他们轻松地感叹,轻松地无奈,轻松地分析起张悦的该死之处:“张悦之前留的一定是非主流发型”,“学习成绩和发型从来都是密切对应的!所以统一发型是完全合理的!”因此,“这孩子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她肯定故意抗命了!否则,怎么可能赶她出去?!”的确。我也很想告诉孙志刚,如果你不该打,那你怎么会挨打?!我也很想告诉佘祥林,如果你没有罪,为什么抓你?!但我什么也说不出。面对情绪如此稳定的非人间,我已经艰于呼吸视听,哪里还能有什么言语。
  即使这罪名是真的吧,区区一个“发型”,就足以让她的死亡看起来那么地合理,甚至让所有的人相信,她死有余辜。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原来,这从不是遥远的传说。这些冷静帝也都有孩子的。却以过来人的身份告诫我说,现在这些独生子女,只配被这样狠狠地整治。
  我很想在为张悦辩解,但我真的已经什么都说不出。“独生子女”“非主流发型”“整治”“方法不当”,轻飘飘的几个墨写的托词,就足以让无辜冤死者们连哭声都被大地完完全全地吞没。
  当这充塞64000000人的“人间”,只剩下我,一个陌生人,为她哭泣,那是怎样的一种绝望。在这片广袤无垠土地上,真早已经找不到一个弱者生命的位置。她是张悦,她也是未来我的亡儿。如果有一天,你们再也听不见我为那些被碾死在“教育方法不当”车轮下的孩子而呼号,那一定是轮到了我的孩子。那时候,我将是一个宁可复仇而死,也绝不放过任何凶手的母亲。唯一的孩子死了,我也就失去了苟活下去的勇气和意义。请你们不要情绪稳定地规劝我。今天,当黑暗吞没一切,我们都在亡童的尸堆旁大嚼蘸血馒头,沉默地苟活。将来我复仇而死时,情形会完全一样。只是苟活者之中少了一个与张悦一样卑微的、没有名字的生命——我。
  
  告天涯审贴员:删吧,删吧,如果你真的以为这样就可以连她的死亡也删掉那你就删吧!
  死者的血痕,不会掩盖于墨写的谎说,也瞒不过,骗不过。因为它已经杀不掉,打不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