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前前后后与近百年来中国历史的结论 朱永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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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前前后后与近百年来中国历史的结论(一)
朱永嘉
朱永嘉_百度百科
朱永嘉,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明史研究专家。
文化大革命时担任上海市革命大批判写作组总负责人,曾为王洪文讲解《后汉书》中的《刘盆子传》。朱维铮认为:“评《海瑞罢官》如果没有朱永嘉的出力,姚(文元)再有水平,也不可能写出来。”。文革结束后,被隔离审查5年,1982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1988年提前释放。
留心朱永嘉们
 http://www.qikan.com.cn/Article/tzgj/tzgj201006/tzgj20100617.html
朱永嘉又活跃了,又开言了,而且还写了不少文章见诸媒体。
提起朱永嘉,改革开放后出生的人恐怕不知此公为何人,但是从“文革”浩劫中走过来的人却对他知之甚详。当年,此人可是“四人帮”把持的上海滩上一个呼风唤雨、炙手可热的人物。他和他所掌控的“四人帮”上海爪牙的帮刊和舆论工具,可是为“四人帮”祸国殃民、篡党夺权之梦想大计立下了大功。后来,此公受到了应得的惩罚,服了刑,剥夺了政治权利
http://www.xici.net/#d106601273.htm
文革余孽朱永嘉在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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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意思不好意思.. 发表于:09-12-16 02:19 [只看该作者]
新世说
2009-12-04 作者:金生叹
■金生叹文
■叶春旸画
江东子弟今犹在
1982年3月29日《新民晚报》刊出林放老先生名文《江东子弟今犹在》,十分清醒地指出,要警惕“四人帮”的势力卷土重来,因为“江东子弟今犹在”。此文刊出后,就被一些报刊转载,后被编入报刊杂文选,是杂文界公认的经典之作。今日重读,更深感这篇千字文是警钟长鸣!君不见:十七大前夕,不是有一大帮人联名上书,并大量散发,彻底否定邓小平等开创的改革、开放路线,大骂这是“修正主义”、“资本主义复辟”吗?不是有个马某自印了一本书,在海淀“乌有之乡”书店出售,不但公然为江青翻案,而且扬言要再搞“文化大革命”,并且“应当七八年就再搞一次”吗?近日北京不是有人印刷所谓白皮书,放肆地散布极左言论,要中央领导人下台吗?不是有个前“四人帮”在上海的余党,最近跳出来为自己翻案,并著文攻击《炎黄春秋》,点名李锐老人是所谓贬低毛主席,要他们“少作些孽”吗?此人虽年过八十,还不死心,又重施“文革”时当“罗思鼎”写作组长的贯技,泡制极左文章,其司马昭之心,昭然若揭。“江东子弟今犹在”!千真万确。伏契克在《绞刑架下的报告》结尾,呼吁:“人们,可要警惕啊!”甚是。正是:
江东子弟何其忙,一心恢复旧天堂。休道螳臂难挡车,睁目荷戟莫彷徨!11月2日于大钟寺

[好意思不好意思按:这是文汇读书周报的。读了,不知是谁。后来又看文摘周报,才知道是朱永嘉。据说此人很狡猾,不肯说四人帮坏话,倒愿意说余秋雨的不是。
朱永嘉说余秋雨是石一歌。余秋雨早说过多次他不是。我看,此事很简单,把那十一个人名单全部列出来就行。
文汇读书报不肯写出这人真名,也是讨厌。]

朱永嘉按:
这是我一篇讲中国近代史的旧作,作于今年四、五月间,在箱底压了半年多,写作的目的是为了纪念辛亥革命一百周年,故在十月间,放在博客上,供大家阅读批评,纪念辛亥革命一百周年,回顾一百多年来中国人民走过的历史进程,还是富有历史和现实意义的,这一百多年如果以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分界的话,前面我们是在民族危机和灾难深重中跌跌冲冲地慢慢跋涉过来的,49年以后的历史,我们同样也是摸索中不断前进的,邓小平说过我们是摸着石头过河,换一句话,我们是在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基础上摸索着前进的,现在人们喜欢说中国的崛起,换一句话说从49年起,中国人民站起来了,逐渐摆脱别人的指挥可以自主地选择自己要走的道路,当然,这个过程我们也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也吸取了不少教训,但毕竟走过来了,中国也就是中华民族在国际上的地位影响,已是举世瞩目的对象了,我们并不讳言,我们还存在许多问题,无论政治、经济、文化那一个方面都有许多不足之处,但我们可以站着摸索着走自己的路,同时我们又是与世界各国人民最友好的国家和民族,总结这一百多年的历史所经历的种种考验和教训,都是为了使我们走得更坚实、更有力。我们不会忘记先烈们的牺牲和功勋,不会忘记从孙中山、毛泽东、邓小平留给我们丰富的遗产,也不会漠视前进途上还有不少艰难困苦需要我们去努力战胜,这一百年来的历史告诉我们一个真理,那就是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我们所需要的是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沿着先辈们的足迹,不屈不饶地继续奋勇前进!我们深信将来会更加美好!前途更加光明!由于文章是为了纪念辛亥革命一百周年,全文的重点只能放在辛亥革命的前前后后。全文较长,我准备分五次刊载。全文共有十一小节。
辛亥革命前前后后与近百年来中国历史的结论(一)
朱永嘉
目 录
一.导语
二.关于辛亥革命的不同认识
三、清廷颁布的《宪法大纲》的“最精之大义”究竟是什么?………………
四、清廷《宪法大纲》的历史背景、制订过程及其颁布后的影响……………
五、辛亥革命前后的政治形势……………………………………………………
六、孙中山的让位于袁世凯是出于“道德光辉”吗?…………………………
七、民国初年的多党制试验………………………………………………………
八、走马灯似的三次内阁改组……………………………………………………
九、国会的选举与宋教仁被暗杀…………………………………………………
十、孙中山的二次革命与国会的无疾而终………………………………………
十一、近百年来中国历史的结论…………………………………………………
一.导语
明年是辛亥革命的一百周年,辛亥革命是一次典型的自下而上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它是以暴力的形式,推翻清朝统治为其宗旨,它的政治遗产便是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时,起草的《临时约法》,它是照搬西方民主政治制度的,同盟会的宋教仁是道道地地的议会迷,他正是为了国会选举被袁世凯暗杀的,为了纪念辛亥革命一百周年的历史进程,值得我们重新回顾一下辛亥革命前后这一百多年来风风雨雨的日子,然后给它一个比较客观的历史的评价。当然,辛亥革命不是突然从天而降的,许多问题我们得从清末的种种状况说起。
二.关于辛亥革命的不同认识
前一个时期我读到李泽厚与刘再复二位先生关于《孙中山评说》的对话,李泽厚先生认为“二十世纪的中国,可以有二种选择,一是康梁主张君主立宪之路,一是孙中山主张‘暴力革命’之路,现在看来,当时如果选择康梁的改良主义道路好得多,就是说辛亥革命是不必要的”。刘再复跟着发表妙论说:“袁世凯、蒋介石、毛泽东等等政治强人就缺乏孙中山那种道德光辉。”所谓孙中山的道德光辉,也就是辛亥革命后南京建立临时政府,孙中山把总统宝座让给了袁世凯,也就是把国家权力交给了袁世凯。今天刘再复说这个话,是要中共把权力交给谁呢?怎样才能发扬“孙中山那种道德光辉”呢?
我记得杜光先生也有过一段非经典的话,他说:
“袁伟时教授二〇〇二年九月二十五日在南京大学历史系做报告时,曾经说过一句非常幽默,非常极端,又非常深刻的话:‘我们在九十年代做的工作,大体上是继续做光绪皇帝、宣统皇帝的未竟事业。’什么是光绪皇帝和宣统皇帝的未竟事业呢?就是宪政民主,是由上而下的、和平非暴力的民主革命。在整整一百年前的一九〇八年,清政府颁布《宪法大纲》,而且拟订了实施这个大纲的逐年筹备事宜的清单,列出君主立宪的九年规划,但这个进程被辛亥革命打断了。袁伟时这句话的意思,我想无非是说我们现在的改革开放,不过是要实现清朝皇帝没有实现的宪政民主,继续民主革命的未竟事业。改革开放所要达到的目标,就是民主革命所要达到的目标,那就是:取代国家政权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全面垄断,实现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文化自由化、社会平等化。民主、自由、平等,都是普世价值所要求的。否定普世价值,拒绝民主自由,实质上就是否定改革的民主主义性质,否定民主革命。”
从这一大段话,我们可以知道杜光先生的意思是,整个一部中国现代史应该重新评价,应该遵循清末宪政运动的路走下去,辛亥革命、五四运动、国民革命运动,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民族民主解放运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这一切都走错了道路。
这里应该弄清一些最基本的历史事实,清政府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究竟是怎么回事?它的背景是什么?是谁打断了立宪运动的进程?立宪派与辛亥革命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孙中山让出临时大总统的宝座给袁世凯仅仅是“道德光辉”吗?辛亥革命的历史意义究竟在那里?这一百年的历史是怎么走过来的?我们有没有走错路?这一百年历史,中华民族究竟是前进,还是倒退了?只要把历史事实客观地摆清楚,其中的是是非非自然也就清楚了。
袁伟时、杜光、李泽厚、刘再复等先生的二篇文章所提出来的问题,都是涉及中国现代历史带有根本性质的大是大非的问题,依照杜光的说法,袁伟时教授报告提出的问题是“非常幽默,非常极端,又非常深刻”的问题,连用三个非常作为叠词,那我们也应该非常非常认真地思考一下,他们所提供的结论,究竟是否正确。对任何事物的认识,都应该是先有事实,后有概念。所以我们应该先认真地讲一讲当时的历史事实究竟是什么状况,应该怎么来认识从清末以来中国的历史发展轨迹。历史、现实、未来这三者的关系总是环环相扣的,正确地看待历史,是为了正确地评估今天并明确未来前进的方向和道路。历史是客观存在,是任何人也无法篡改的,篡改历史,无非是为了依照他们的意图欺骗不明真相的青年,从而达到他们改变历史方向的目的。当然,这只能蒙骗一部分人,他们永远不可能改变历史继续前进的步伐和方向。
三、清廷颁布的《宪法大纲》的“最精之大义”究竟是什么?
清廷颁布的《宪法大纲》原文还在,不是光绪皇帝,而是慈禧太后懿旨颁布的,这份《宪法大纲》“最精之大义”,“不外数端,一曰:君主神圣不可侵犯;二曰:君主总揽统治权,按照宪法行之;三曰:臣民按照法律有应得应尽之权利义务而已。其余节目皆以此为根本。”这就是清廷所颁布《钦定宪法》的宗旨,具体在宪法大纲一章,“首列大权事项,以明君为臣纲之义,次列臣民权利义务事项,以示民为邦本之义。虽君民上下同处于法律范围之内,而大权仍统于朝廷。”故“君上有统治国家之大权,凡立法、行政、司法皆归总揽。而以议院协赞立法,以政府辅弼行政,以法院遵律司法”。关于君上大权,其云:
“一,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一,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一,钦定颁行法律及发交议案之权,凡法律虽经议院议决,而未奉诏命颁布者,不能见诸施行。一,召集开闭停展及解散议院之权,解散之时,即令国民重行选举新议员,其被解散之旧议员,即与齐民无异,倘有抗违,量其情节以相当之法律处治。一,设官制禄及黜陟百司之权,用人之权,操之君上,而大臣辅弼之,议院不得干预。一,统率陆海军及编定军制之权,君上调遣全国军队,制定常备兵额,得以全权执行,凡一切军事,皆非议院所得干预。一,宣战、讲和、订立条约,及派遣使臣与认受使臣之权,国交之事,由君上亲裁,不付议院议决。一,宣告戒严之权,当紧急时,得以诏令限制臣民之自由。一,爵赏及恩赦之权,恩出自君上,非臣下所得擅专。一,总揽司法权,委任审判衙门遵钦定法律行之,不以诏令随时更改,司法之权操诸君上,审判官本由君上委任,代行司法,不以诏令随时更改者,案件关系至重,故必以已经钦定法律为准,免涉纷歧。一,发命令及使发命令之权,惟已定之法律,非交议院协赞奏经钦定时,不以命令更改废止,法律为君上实行司法权之用,命令为君上实行行政权之用。两权分立,故不以命令改废法律。一,在议院闭会时,遇有紧急之事,得发代法律之诏令,并得以诏令筹措,必需之财用,惟至次年会期,需交议院协议。一,皇室经费,应由君上制定常额,自国库提支,议院不得置议。”
以上是关于君主权力的规定,总之决策、司法、行政、外交、军事、人事、财政、戒严几乎所有国家的权力,都集中在君王一人手上,这里哪有什么三权分立,什么民主、自由、平等这些杜光称之为普世价值的东西呢?
关于臣民的权利义务,《宪法大纲》也有规定,其云:
“一,臣民中有合于法律命令所定资格者,得为文武官吏及议员。一,臣民于法律范围之内所有言论著作出版及集会结社等事,均准其自由。一,臣民非按照法律所定,不加以逮捕监禁处罚。一,臣民可以请法官审判其逞诉之案件。一,臣民应专受法律所定审判衙门之审判。一,臣民之财产及居住无故不加侵扰。一,臣民按照法律所定有纳税、当兵之义务。”
总之,关于臣民的权利与义务都限定在君王钦定的法律范围之内,这哪里有什么天赋人权的概念?
关于议院组织的相关条文,其云:
“一,议院只有建议之权,并无行政之责,所有决议事件,应恭候钦定后,政府方得奉行。一,议院提议事件,须关乎全国共同利害者,不得以一省寻常地方之事提议。一,君上大权所定,及法律上必需之一切岁出,非与政府协议,议院不得废除删削,其细目另于会计法内定之。一,国家岁入岁出,每年之预算应由议长协赞。一,行政大臣如有违法情事,议院只可指实弹劾,其用舍之权仍操之君上,不得干预朝廷黜陟之权。一,议院所议事件,必须上下议院彼此决议后,方可奏请钦定施行。一,议院有上奏事件,由议长出面具奏。一,议员言论,不得对朝廷有不敬之语,及诬蔑毁辱他人情事,违者分别惩罚。一,议员开会之际,议长有指挥警察整饬议场之权,如有违议院之法律规则者,议长得禁止其发言,或令退出议场。一,议员如有不合选举资格者,由议长审查得实,随时立予除名。”
这些关于上下议院议事的种种规定,最根本的是议院没有决策权,只有建议权,决策权集中在君王手上。可以弹劾大臣,但没有罢免权,用人权仍操于君王之手。一年的财政收支状况,议院可以协赞,但没有否决权,最终由君王定夺。议员在议院发表言论,亦受限制,那就是不得对朝廷有不敬之词,更不用说对君王的非议了。总之,上下议院的议员只有参议的权力,这个参议也是有限的。至于议员的选举,在选举法上,对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亦有种种限制。
我们只要认真客观地分析一下,这样一篇《宪法大纲》,它追求的决不是公民之间自由、民主、平等的权力和权利,它的宗旨是为了巩固君权需要服务的。中国近现代特别是二十世纪初的民族民主革命运动的目标只能是,对外反对西方列强的侵略和瓜分中国的阴谋,对内推翻封建专制主义的清王朝,怎么能以这样一篇《宪法大纲》作为它的出发点呢?认真读一下这份《宪法大纲》,其中的是非应该不言自明了。所以,那些朋友要纪念这份大纲发布的一百周年,究竟能纪念它什么呢?(待续)
辛亥革命前前后后与近百年来中国历史的结论(二)
朱永嘉
四、清廷《宪法大纲》的历史背景、制订过程及其颁布后的影响
也许我们应该了解清廷出笼这份《宪法大纲》的背景是什么,它又是如何制订的,这份《钦定宪法大纲》颁布以后,对国内的政局究竟产生过什么实际的影响。弄清这些基本情况,或许有利于我们能够对它比较客观和正确地作出适当的历史定位。
钦定《宪法大纲》颁布于一九〇八年八月,我们只要排一下一九〇〇年以后的国内重大事件,便可知道钦定《宪法大纲》颁布的历史背景了。我们都知道一八九五年甲午中日战争的失败,《马关条约》的签订,中国对日本的丧权辱国,促发了康梁戊戌变法的运动。一八九八年百日维新失败,于是一九〇〇年发生了来自民间对抗列强侵略的义和团运动,结果是八国联军占领了北京,慈禧与光绪皇帝一起逃难到陕西的西安,清政府处于摇摇欲坠的状态,联军占据北京整整一年,这是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奇耻大辱。一九〇一年清政府被迫签订了《辛丑条约》,赔款四亿五千万两白银。这一年我们面临着列强瓜分中国的危险,如何救亡图存这一最为迫切的问题摆在每一个中国人面前。紧接着一九〇四年,在中国领土上爆发了日俄战争,日俄战争的目的是争夺对我国东北地区的控制权,而清政府却无奈地表示中立,听任日俄双方在中国东北屠戮中国人民。对于这场爆发在中国东北地区的日俄战争,当时大部分人认为日本无法抵御疆域辽阔的俄罗斯,结果是日本取得胜利,俄国成为战败国。这在中国士绅中就形成这样一种观念,即认为日本之所以能以小克大战胜俄国,是因为它经历了明治维新,中国要自强也必须走变法的道路,战争胜负的决定因素在于政制的改革,这样立宪运动的起点就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
迫使清政府考虑政制改革的起因,还有国内的各种因素,一是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派不断起义反抗的影响,一八九四年十一月,他在檀香山的华侨中成立兴中会,以“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创立合众政府”为其宗旨。一九〇三年以后,在上海的爱国主义知识分子开始建立革命组织,如中国教育会、爱国学社等,最终成立光复会,在湖南则有黄兴、陈天华等人组织的华兴会。一九〇五年七月,孙中山到日本,各个地区的革命团体联合起来成立同盟会,以“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为其政治纲领。海内外青年知识分子中革命势力的兴起,对清政府而言也是一种威胁和压力,特别是革命党人在内地发起的各次起义活动,对清廷的统治产生直接的威胁。如一九〇六年湖南萍、浏、醴起义,一九〇七年广西的惠州起义,光复会徐锡麟在安庆组织的安庆起义,广西镇南关起义等,正是这些风起云涌的群众斗争,促使清政府思考如何改革政制,避免被革命党推翻的命运。另一个变化是在统治集团的上层,地方上的督抚大臣和上层知识分子在直接面对种种险象和危局时,也不得不考虑如何救亡图存的问题。一九〇六年上海成立了宪政研究会,以马相伯为总干事,其成员有张謇、郑孝胥、汤寿潜等,以《宪政杂志》为其舆论阵地,梁启超在一九〇七年发起建立政闻社,杨度在日本办宪政讲习会。这是清代上层知识分子企图借宪政来达到自救的运动,这些人的活动也必然影响到那些地方上的督抚大臣,如当时的张之洞、袁世凯都受到这方面的影响。一九〇五年张謇与袁世凯有过一段对话,袁世凯的幕僚张一麐回忆张謇对袁世凯“力言各国潮流均趋重宪政”,“吾国若不改革,恐无以自列于国际地位,且满汉之见,深入人心,若实行内阁制度,皇室退处于无权,可消隐患。”当时袁世凯未为所动,次日,又召张謇入见,“嘱将预备立宪各款作说帖以进。”张謇这份说帖,就是后来北洋诸大臣奏请预备立宪的奏稿,实即张謇所拟,未易一字。在此之前,清政府高级官吏中已有驻法大使孙宝琦改革政体的奏文,两江总督周馥、湖广总督张之洞议请立宪之奏疏,两广总督岑春煊更是两次奏请立宪。正是在这个背景下,慈禧太后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决定派人出国考察何谓宪政。请注意这件事是慈禧太后决定的,那时光绪被软禁在赢台,故此事与光绪无关。于是在光绪三十一年六月十四日(公元一九〇五年七月十六日)下诏派五大臣出洋,同时设立政治考察馆。一年之后,五大臣考察归来,连折敷陈各国宪法,认为必须立宪。这取得了慈禧的认可,她认为“只要办妥,深宫初无成见”。这里有一点可以肯定,清末的宪政是从外面被动地移植过来的。那时光绪还处于软禁状态,清末的立宪新政与光绪皇帝风马牛不相及,怎么能说继承光绪皇帝、宣统皇帝的未竟事业呢?次年七月下达仿行宪政诏,光绪三十三年(公元一九〇七年)七月,改政治考察馆为宪政编查馆,由其具体负责起草宪法大纲的工作。光绪三十四年,也就是一九〇八年的六月,由宪政编查馆及资政院会奏,确定各省咨议局的章程及咨议局选举的办法,根据慈禧的懿旨,在八月颁布《宪法大纲》,确定九年之后召开国会,并颁布逐年具体筹备的事宜。这一年也就是九年计划第一年的事宜,包括各省督抚筹备咨议局,颁布城镇乡的地方自治章程,同时还颁布了调查户口的章程,清理财政的章程。从这个颁布钦定《宪法大纲》的历史过程,可以知道它是清廷国势日蹙,在外患和内忧的逼迫下,为了自救而被动地不得不采取的措施。
那么清廷是否真有诚意来实施这个《宪法大纲》呢?
我们知道《宪法大纲》颁布后一个多月,慈禧太后与光绪皇帝相继去世,而且光绪皇帝早于慈禧一天去世,现在通过检验证明光绪是被砒霜毒死的。为什么慈禧要在她去世前一天把光绪毒死呢?因为这份《宪法大纲》是把权力集中在君王手上,慈禧及后党们怎么能让光绪在她死后为戊戌变法翻案呢?怎么能让流亡海外的康、梁这些帝党重返朝堂呢?从这一点上也足见慈禧及其党羽没有真正实施宪政的决心和愿望。九年筹备事宜的规划,实际上是清廷拖延立宪时间的一种手段。慈禧与光绪帝去世以后,清廷立溥仪为帝,由其父即光绪之弟载沣为摄政王。那时的宣统皇帝还是未成年的幼童,是隆裕太后抱在手上即位的,他对宪政又能知道什么呢?要后人来继承宣统皇帝的未竟事业,不觉得可笑吗?那时清廷实际执掌国家权力的是摄政王载沣。
宣统元年二月,清廷宣示朝廷一定实行预备立宪维新图强之宗旨。这一年各省的咨议局陆续成立,按照《宪法大纲》的规划,要九年后才能召开国会。从宣统二年起各省咨议局以请迅速召开国会为中心开展了请愿运动。一九〇九年的十二月三十日,以张謇为首,十六省的五十一位代表在上海召集会议,通过了请愿书的文本,于一九一〇年一月十六日赴京,向都察院呈请愿书。从速召开国会的理由,是有了国会,“政府有催促之机,庶政始有更张之本。”在财政上,有了国会,人民能与闻政治,外交得以公开,人民能在财政上增加支持,以纾国难。这次立宪派的请愿活动还是得到部分地方督抚和驻外使节的支持,第一次请愿,摄政王载沣表面上肯定代表们爱国热情,但仍认为民智程度不一,担心速开国会,反致纠扰不安,故加以拒绝。同年六月,立宪派又发动了第二次请愿,请愿书的言词更加激烈,表示若一日不开国会,法律必无效力。清廷仍然拒绝请愿者的要求,坚持“九年预备完全,再行降旨定期召集议院”。于是请愿代表团预定在宣统三年(公元一九一一年)二月,进行第三次请愿,张謇建议在宣统二年宣政院开会时陈情。这次请愿团电告各省,“谓抵死请愿,无论如何危险,皆所不计。”清廷在各方面迫促之下,缩减预备立宪年限为六年,预定宣统五年召集国会,同时下令解散请愿团体,不许续请。大家还是不满意这个结果,是否能即时召开国会成为请愿团与清廷之间的矛盾焦点,而由各省咨议局代表组成的请愿团背后有各省督抚的支持,这实际上是一个权力再分配的问题,请愿团代表的是各地在咨议局成立过程中兴起的士绅及官僚资产阶级,是他们对争取自身权利的觉醒。张謇就是这样一个代表人物,他既是一个实业家,又是一个官僚政客。清廷则是代表皇室至高无上的权力。三次请愿说明清廷对立宪运动召集国会议事基本是抱一个拖延的态度,皇室并不甘心让出自己至高无上的国家权力。所以从三次宪政请愿运动失败,究竟说明了什么问题,这一点应该是很清楚了。清末新政的宪政运动的失败,难道真是被辛亥革命所打破的吗?显然不是,它的失败,有其内在无法克服的原因。
那么,这里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辛亥革命与清末的立宪运动究竟是怎样的关系,立宪派在辛亥革命前后究竟起了什么作用,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客观的历史事实完全可以明确地回答李泽厚与刘再复二位先生在《孙中山评说》中所提出的问题。
五、辛亥革命前后的政治形势
李泽厚先生说:“辛亥革命是不必要的。”今年是辛亥革命的一百周年,那我们纪念辛亥革命一百周年还有必要吗?只要想一想,一九〇八年清廷的《宪法大纲》并没有挽救清廷的灭亡,但辛亥革命则开拓了共和国的新纪元。我们该纪念什么?这个问题已经很清楚了,辛亥革命也不是哪一位思想大师选择在哪一天举行的,是那时各种力量互动的结果,所以分析一下辛亥革命前后的国内形势,看一下各个势力集团如何推动这一事变的发生,及事后又如何推动它哪个方向发展。不管最终结局如何,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它结束了至少在形式上结束了帝制,谁要公开复辟帝制,谁就一定失败。新的历史道路不是康梁开辟的,是孙中山和同盟会那样的革命派开辟的,所以我们两岸的同胞都不会忘怀辛亥革命的巨大历史意义。为了弄清辛亥革命的本相,我们还是从辛亥革命前后的国内形势说起,看看李泽厚先生究竟说得对不对?
光绪皇帝与慈禧太后去世以后,从形式上讲还有一个宣统皇帝,那是一个幼童,清廷再也没有一个强有力的人物,能够掌控国家权力的全局,再也没有凝聚力了,实际上出现了一个权力真空的短暂时期,这个时期不可能持久,权力再分配必然会通过各种事变演绎开来。从当时的形势看,无非是这么几股力量,一个是一部分地方督抚有武装力量在背后支撑着他们,在北方也就是以袁世凯为代表的北洋军阀,南方则是各地的地方实力派。另一部分是宪政运动中崛起的各地立宪派,各地的咨议局是他们活动的基本地盘。这二股力量之间既有矛盾,也有互相依靠的因素。还有一股力量,那就是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派,在海外有同盟会,在内地则有华兴会、光复会这些革命组织,他们有的与各地的会党结合,有的则渗透在新军中。清廷权力结构的存在,离不开武装力量的支持,清代建国时靠八旗这支军队,以后靠绿营,再以后是靠湘军和淮军,以及李鸿章建立的北洋海军。甲午战争以后这些武装力量都已没落,不足支撑大清王朝的危局,于是模仿西法,训练新军。这支新军武器的配置和训练方法是从西方移植过来的,而这支军队的管理还是传统的,士兵、军官与将领之间存在着浓厚的人身依附关系。袁世凯通过小站练兵,及保定军官学校扶植和培养起来的北洋六镇,本质上没有改变“兵为将有”的基本格局。摄政王载沣感觉到袁世凯的存在,北洋军这支军队的存在,对清廷皇室的权力是一个威胁。慈禧与光绪皇帝去世以后,清王室实际上再没有人能够制衡袁世凯了,载沣想杀掉袁世凯,得不到奕劻和张之洞的支持,只能在一九〇九年一月发下上谕勒令其开缺回籍养疴。袁世凯虽然下台,北洋将领却仍然听命于他,载沣实际上仍然没有一支可靠的军事力量来支撑清廷,这是辛亥革命后促使清廷迅速垮塌的一个根本原因。
辛亥革命的导火线应该是四川保路运动的兴起,孙中山曾经说过:“若没有四川保路同志会的起义,武昌革命或要推迟一年半载。”一九〇九年咨议局在各地陆续成立以后,四川咨议局议长是蒲殿俊,副议长是罗伦、萧湘,他们成了四川地区立宪派的领袖。蒲殿俊是进士出身,与汤化龙、谭延闿等两湖地区立宪派的领袖同年,私交甚笃。蒲留日归国以后,曾在邮传部供职,短期参加北京宪政编查馆工作,回四川以后,在成立咨议局的过程中,自然成为当地立宪派的领袖人物。当时邮传部宣布铁路国有政策,中央准备借款修路。清政府由于财政状况紧绌,向外借款成为筹款的一个重要办法,以路权抵押向外国银行借款成为通行的办法。蒲、罗等咨议局的成员反对铁路国有化,自行组织川路公司,咨议局五人当选川路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争路权一是争咨议局的政治权力,二是争筑路的经济利益,这样与四川当地的地方利益也结合起来,故护路运动迅速成为四川的群众运动。一九一〇年五月二十一日保路同志会成立,在成都发起罢课罢市抗议路权国有。九月五日四川总督赵尔丰设法诱捕蒲、罗等人,群众齐集督署请愿,要求释放所捕人员,赵下令开枪镇压,三十二人死亡,结果全川大乱,四川的护路运动成了群众性的革命运动,四川局势失控。
武汉地区的新军,由于革命力量和思想的渗透,新军中先后出现了振武学社、文学社、共进会这些革命团体,参加这些社团活动的多达三千人。对新军的失控是清政府的致命伤,四川因护路运动而局势不稳时,准备从湖北调军队进川镇压,为武昌新军起事准备了客观条件。湖北新军中,有组织的革命党达二千余人,同情者达四千余人。一九一一年十月八日,密谋起义的机关及其领导人孙武,因制造炸弹意外爆炸被捕,起义计划暴露,同时被捕的有二十多人,革命党人被迫在十月十日提前起义,新军工程八营攻下楚望台军械库,迅即占领武昌,次日汉口、汉阳亦相继光复。湖北武汉三镇的起义,撕开了清廷统治的缺口,到十一月下旬,清廷所辖的二十四个省区,有十四个省宣布独立,脱离了满情政府的统治。这个过程实际上是各省的立宪派与革命派共同行动的结果,如武昌起义以后,是咨议局的议长汤化龙支持促使局势迅速稳定,是他促使黎元洪接受都督的职位。湖南的独立,最早是革命党人焦达峰任总督,他被杀以后,是咨议局局长谭延闿任总督,革命党与立宪派的联合,稳定了湖南的局势。广西的独立是革命党人与咨议局议长德藩等说服巡抚沈秉坤、巡防营统带王芝祥一起同意宣布独立,这是两派联合与当地执政者协商解决的。广东、福建、浙江的情况基本相似。江苏的情况有些特殊,江苏咨议局的议长是张謇,武昌起义当天,他在汉口料理大维纱厂的事务,他离开武昌到安庆去时,正是武昌起义的时候,他立即直奔江宁,要求铁良出兵镇压武昌起义,铁良没有同意。他于是到苏州找巡抚程德全商议,去电北京,要求速开国会,改组皇族内阁。武昌起义后十多天内,他还想着挽救清政府的崩溃,到了十一月中旬,眼看大势已去,他又转向革命派,赞成共和了。在一个月之内,张謇的政治态度发生一百八十度的转变,一方面出于立宪运动三次请愿对清政府的失望,而与革命派联合,又寄希望掌握兵权的各地实力派能一起维护时局的稳定。故立宪派成为摇摆在南方实力派及北洋军阀与革命派之间的中间力量,他们幻想依靠实力派的武装力量,真能与革命派一起在中国走议会政治的道路。而南方实力派与革命派走得比较近,北方以袁世凯为代表的北洋军阀,则以清廷作为筹码,与革命派讨价还价,谋取自己在全国权力的支配地位。他们追逐的是如何“合理合法”地攫取国家权力、地方权力,至于政治主张那都是他们用来忽悠百姓的一种手段,他们与立宪派、革命派之间的周旋,实际上是玩弄权术,寻找机会扩大自己的地盘和实力。
对清廷最致命的一击是上海和苏州在十一月四日和五日相继宣布独立,与湖北的革命运动相呼应,十二月二日,革命军光复江宁,这样出现南北对峙的局面,清廷能依靠与南方对峙的力量就只有掌握北洋新军的袁世凯了,而袁世凯又是骑墙的态度,把清廷作为与南方讨价还价的筹码。革命派在这次武昌起义以后,他们的政治主张是什么呢?宋教仁很快抵达武汉,十一月九日,他在武汉起草了《中华民国鄂州约法》,在这部约法中规定了由都督任命的政务委员、议会、司法机关,规定了人民一律平等,享有言论、集会、结社、信仰、居住、私有财产和自由营业的权利,百姓有选举与被选举、纳税、当兵的权利和义务,法律由议会制定,议会的议员由民选议员组成。《鄂州约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较多地反映所谓民主、自由、平等这些带有普适性的价值取向,那是清廷《宪法大纲》所无法比拟的。到了十一月二十一日,由十一个省的二十三位代表召开了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十二月三日通过了《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这部组织大纲规定共和国实行总统制,临时大总统由都督府代表选举,参议员由各省都督府所派的参议员组成,参议员的职权包括立法、表决每年财政上的预决算、议决税法、币制、公债等事项。大总统负责对外宣战、媾和、缔约,任用各部长、外交专使。中央分设外交、内务、财政、军务、交通等部。国民大会由大总统负责。汉阳失 守以后,各省留沪代表决定以江宁作为临时中央的所在地,江宁改称南京。十二月中旬,十五个省的代表抵达南京,十二月二十五日孙中山自国外回到上海,二十九日来自十七省的四十五位代表组成各省都督府联合代表会,在讨论政府制度上,宋教仁主张内阁制,孙中山坚持总统制,大家倾向于美国式的总统制,总统是国家的象征,在非常时期应由总统独揽全局。十二月二十九日选举临时大总统,一省一票,孙中山得了十六票,当选临时大总统。一九一二年的一月一日,孙中山在南京宣誓就任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就职时,提出了五个统一,即民族、领土、军政、内治、财政之统一,定国号为中华民国。一月三日,选举黎元洪为副总统。一月二十八日,由各省代表成立临时参议员,成员包括来自十七个省的三十八位代表,会上决定起草《临时约法》,三月八日由临时参议员一致通过。三月十一日,由孙中山以临时大总统的身份正式对外公布,共七章五十六条。它宣布“主权在民”,即中华民国的主权属于全体国民,中华民国的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临时约法》规定了中华民国的人民享有七项自由权,人民之身体,非依法律不得逮捕、拘禁、审问、处罚;人民之住宅,非依法律不得侵入或搜索;人民享有保有财产及营业之自由;有言论、著作刊行及其集会、结社之自由;有书信秘密之自由;有居住迁徙之自由。这次《临时约法》将总统制改为内阁制,大总统虽有总揽全国政务的权力,但必须受制于内阁。大总统颁布的法令,必须得到内阁总理和相关国务委员的副署。《临时约法》所以由总统制改为内阁制,如果南北和议,孙中山把临时大总统让位于袁世凯后,以便借助于内阁制限制袁世凯专权。如果把《临时约法》与清末的《宪法大纲》作一比较,究竟哪一部宪法,在人民民主、平等、自由这些价值取向上更向前迈进一步,已经不言而喻了。我们怎能把辛亥革命后产生的《临时约法》置于一边,而去继承一九〇八年的《宪法大纲》呢?在这件事上的是非难道还不清楚吗?杜光在文章中所说的要我们现在还要去继承光绪皇帝和宣统皇帝的未竟事业不显得荒谬和滑稽了吗?问题是这些人民民主的权利,不是有了法制规定,就能完全付诸实施的。(待续)
辛亥革命前前后后与近百年来中国历史的结论(三)
朱永嘉
六、孙中山的让位于袁世凯是出于“道德光辉”吗?
李泽厚与刘再复把孙中山让出临时大总统给袁世凯说成是“道德光辉”,那仅仅真的只是道德的“光辉”吗?是不是不主动交出权力的人,“道德”就不“光辉”了吗?这些事还得放在当时历史的具体情况来分析。辛亥革命前后,袁世凯处于什么样的地位,孙中山回国以后就任临时大总统时处于什么样的地位,同盟会内部处于怎样的状况,立宪派在革命阵营内部处于怎样的状况,清廷为什么会逊位,要弄清楚这些问题,才能理解孙中山为什么把临时大总统让给袁世凯,让给袁世凯以后结果究竟如何?那又是一回事。从历史发展看,这样的“道德光辉”究竟要得还是要不得呢?这在我脑海里都是一连串疑问,不回答这些疑问,我怎敢对李泽厚和刘再复所赞赏的“道德光辉”表示苟同呢?
我们不妨先观察一下袁世凯这个人当时的地位和状况。我们知道袁世凯是一九〇九年一月被载沣下令“回籍养疴”的,其实他根本没有什么病,要他下台是剥夺他的权力,让他在家闲住,然后把他在朝廷的亲信逐个除去,如赵秉钧休致,唐绍仪被迫乞休,王士珍以病自请开缺。问题是袁世凯在清廷的人脉关系太深太广了,地方督抚和带兵的将军很多皆为其私属,不是一朝一夕所能铲除的。至于北洋各镇管带也不是清廷满洲亲贵所能随便插足的,他们又没有带兵打仗的经验,一旦有事,这些亲贵们便惊慌失措了。四川保路运动的兴起,清廷便如惊弓之鸟,慌不择路,端方便奏请启用袁世凯代替四川的赵尔丰。清廷还没有来得及考虑端方的建议,武昌起义使清廷更加震惊,朝廷内外都认为非袁世凯不能收拾残局。而袁世凯则把时局动荡看作自己东山再起千载难逢的机会。十月十日武昌起义,十一日是他五十二岁生日寿辰,正是双喜临门,他在那里大摆寿宴,亲信聚集,冷眼相看清廷危机四起。他装模作样地停办寿宴,表示“此乱非洪杨可比”,“收拾残局舍我其谁。”东山再起的时机到了,现在是如何向清政府要价的问题。清廷要袁世凯出任湖广总督,直接镇压武昌起义。然而清廷给他的这点权力,并不能满足袁世凯的勃勃野心,拿武昌起义来要挟清廷给他更多权力,启用那些被开缺的旧属,为此他把已开缺的王士珍、张锡銮、倪嗣冲、段芝贵以及仍在位的旧部冯国璋等都找到彰德来商量对策。于是袁世凯向清廷提出明年开国会,以拉拢立宪党人,组织责任内阁,以便自己独揽大权,并保证足够的军费。故武昌起义本身给袁世凯东山再起提供了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逼迫清政府把全部军政权力交给袁世凯以平定南方的革命运动。到了十月三十日,他方才决定南下,进驻湖北孝感,亲自督促北洋军猛攻汉口。十一月一日攻占汉口,既给革命军一个下马威,同时又迫使清廷解散皇族内阁,授袁世凯为内阁总理大臣。这样他回到北京,重新组阁,阁员皆是他的党羽和旧属,又请在南方的张謇做工商大臣,以分化南方革命阵营,谋求立宪派对他的支持。以梁启超为司法副大臣,表示愿与流亡海外的立宪派合作,从而分化南方的革命力量,以便在南北和议中,进而分化瓦解南京临时政府。由此可见,辛亥武昌起义前后,袁世凯充分利用这次机会,以北洋六镇的实力作后盾,要挟南北双方,谋取国家的最高权力。故陈伯达讲袁世凯是窃国大盗,此话并不为过。
讲了袁世凯的表现,那我们不妨再观察一下革命阵营内部立宪派的态度。那个时期立宪派最典型的代表人物莫过于张謇了,张謇是清末最后一个状元,在江苏他是工商界新兴的实力派人物。,他在清末政界的各个方面都有深厚的人脉关系,他与袁世凯早有交往,二人私交颇深,他又与赞助立宪的江苏巡抚程德全是知己好友。所以他自然成为江浙一带立宪派的中心人物,武昌起义以后,他从反对转为参预,那是由于看到清廷大势已去,他希望通过南北和议牺牲清廷来帮助袁世凯收拾残局,从而在全国避免兵乱,尽早出现一个安定的局面。十月十五日,张謇曾在赵凤昌的私宅惜阴堂与袁世凯亲信赵凤昌、沈思孚等商定从拥袁开始,先促成袁为内阁总理,然后再在南北和议中,拥戴袁世凯为共和国的总统。为此张謇既可以通过赵凤昌与袁世凯联系,也可以与袁世凯密电往来。而江浙的立宪派在南京临时政府中又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在南北和议的过程中,张謇的密电明确告诉袁世凯,“甲日倘退,乙日拥公”换一句话说只要清政府逊位,南方的临时政府立即推选袁世凯为临时政府大总统。张謇的这个态度,几乎是革命阵营中所有立宪派成员最基本的态度。南京临时政府内部立宪派的态度既然如此,那么革命派内部的状况又如何呢?
武昌起义以后,是黄兴担任湘鄂联军的总指挥,汉阳一战,南方的革命军被北洋军打败,汉阳失守,黄兴迫于汉阳龟山上北洋军的炮火,主张放弃武昌,而且武昌都督府也因中炮起火,武昌处于一片混乱之中,但袁世凯并不下令渡江,提出南北和议。各省代表到达南京以后,准备组织临时政府,这时代表们认为大总统的位置应该留给袁世凯,选举大元帅代行总统的职务,先选举黄兴为大元帅,黎元洪为副元帅,此议被黄兴拒绝。十二月十八日,唐绍仪作为北洋军的代表,伍廷芳作为民军的代表,在南京签订停战协议。伍廷芳声明,谈判必须以承认共和为前提,同时暗中告诉唐绍仪,只要袁世凯逼迫清朝宣统皇帝退位,南方一定将大总统的位置留给袁世凯。在这个背景下,孙中山十二月二十五日回国,二十九日选举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这一政治姿态实际上是用来向袁世凯施加压力的手段,所以孙中山宣誓就职以后,立即电告袁世凯,只要他赞成共和,便立即让位于他,请他来南京当大总统。南京临时政府为什么那么软弱,一是因为没有强大的武装力量作后盾,在军队的战斗力上不如袁世凯的北洋军。二是革命阵营内部阵线复杂,既有立宪派在内部与袁世凯遥相呼应,革命派内部在组织上亦无法统一。如在江浙的章太炎、蔡元培等光复会成员,与同盟会合作得很好,而同盟会内部却无法做到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在没有强大军事实力支持的背景下,孙中山能做的只是希望临时约法能牵制和制衡一下袁世凯,孙中山让位给袁世凯是南京各种力量共同确定的方针。孙中山在辞职的咨文中提出了三项条件,一是临时政府设在南京,二是参议院选举新总统到南京就职时,孙中山与国会才正式辞职,三是新总统必须遵守临时政府的约法,临时政府已经颁布的政策法令袁世凯必须遵守。孙中山想用这三条来约束袁世凯继任临时大总统时,不至于过于出格。这样一纸文书,能约束得了以北洋军作为后盾的袁世凯吗?显然不可能。袁世凯只要稍微玩弄一下手腕,这些约定很快就烟消云散了。一九一二年的二月下旬,南京政府派蔡元培等人为专使,前往北京迎袁世凯南下就职临时大总统,袁世凯搞了一次兵变的游戏,就迫使蔡元培等接受袁世凯在北京就职了。故孙中山辞让临时大总统并不是什么“道德光辉”的高尚行为,而是袁世凯阴谋的步步得逞,迫使孙中山不得不让位于他。没有强大的军事力量作后盾,什么“临时约法”,内阁负责制,召开国会,制定宪法,说到底都是一句空话,都无法改变袁世凯窃取国家权力的既定方针,人民在掌控国家权力的问题上,从来不是个人有没有什么谦逊的道德光辉的问题。在中国历史上,如何掌控国家权力的问题,历来都是由阶级和阶层力量对比所决定的,今天来宣讲孙中山的“道德光辉”究竟要谁来谦逊地让出国家权力呢?这个问题李泽厚和刘再复没有明说,但人们也可以意会得了。行文至此,需要进一步思考的是孙中山辞让临时大总统,袁世凯就职之后,中国的政局究竟一步一步走向何方呢?
七、民国初年的多党制试验
一九一二年三月八日袁世凯在北京致电参议院,表示愿遵照参议院所定的办法宣誓就职临时大总统,次日参议院复电承认,并为此通电布告全国。十日袁世凯在北京宣誓就职,由蔡元培代表参议院接受誓文,并代表孙中山致祝誓。依照《临时约法》的规定,由袁世凯提名总理人选,然后组织责任内阁。袁世凯提名唐绍仪为内阁总理,孙中山代表同盟会表示不能接受,因为那时同盟会是参议院中第一大党,经立宪派代表赵凤昌协调,采取折衷的办法,由唐绍仪加入同盟会解决这个矛盾。表面上是同盟会这个多数党组阁,实际上是北洋实力派在组阁。于是唐在二十五日到南京组阁,三十日发表内阁人选,外长是陆征祥,内务部长赵秉钧,陆军部长段祺瑞,海军部长刘冠雄,财政部长熊希龄,司法部长王宠惠,教育部长蔡元培,农林部长宋教仁,工商部长陈其美,交通部长由唐绍仪兼任。在组阁过程中,革命党人要黄兴担任陆军总长,袁世凯怎肯放弃兵权,改为黄兴担任南京留守,统率南方各省陆军。这样一个内阁,袁世凯把持了外交、陆军、内务、海军四个部门,财政亦在立宪派手中。这样一个内阁是混合内阁,袁世凯北洋军系及立宪派在内阁中占了优势,天然注定了这不可能是一个稳定的内阁。三月间解决了内阁成立的问题,四月上旬南京临时参议院迁到北京,依照《临时约法》议员由民选,每省五人,议员总额为一百二十六人,实际只选出一百十八人。二十九日举行开院典礼,到会的仅七十一人,五月一日完成了新旧议会的交替。这样一套参议院的班子,这样一个内阁组织,民国初年在袁世凯手下能不能走上正规的民主议会政治道路呢?答案显然不是依靠理论上逻辑推理所能成立的,因为这一套从法国移植过来的议会和责任内阁制度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实在是水土不服。不妨去看一下民国初年政党的情况,看看作为临时大总统的袁世凯是如何控制内阁和操纵各个党派在参议院活动的情况。
民国初年的政党组成状况,在参议院无非是两大派,以同盟会为代表的激进派,以原立宪派为代表所组成的各党为保守派,但两派之间的阵线并不清晰,当时由于各派势力不断反复重组,所以那些头面人物跨党的很多,有的出于本人的意愿,有的不过是被一些政党派别拉去装点门面而已。如伍廷芳、黄兴有十一党籍,黎元洪、陈建章有九党籍,熊希龄、赵秉钧有八党籍。后来那个曾任国务总理的赵秉钧说过:“我本不晓得什么叫党的,不过有许多人来劝我进党,统一党送什么党证来,共和党也送什么党证来,同盟会也送得来。”可见那时政党活动混乱的状况。赵秉钧原来就是袁世凯的心腹,其实赵秉钧心里只认一个主子,那就是袁世凯,什么党不党的问题,在他心目中,只不过是参议院里玩的政治游戏而已。
临时参议院到了北京以后,在参议院的党派组成上,激进派的同盟会自然成了第一大党,由唐绍仪组阁,他参加同盟会,形式上也就成了政党内阁。同盟会本来是一个秘密的革命组织,辛亥革命以后,其本部由东京迁至上海,孙中山是同盟会的总理,任临时大总统时,由汪精卫担任总理。孙中山辞去临时大总统后,仍由孙中山为总理,由黄兴和黎元洪担任协理,由汪精卫任主任干事,理财部是居正当主任干事,政事部是宋教仁当主任干事。孙中山卸任临时大总统以后,热衷于国家的铁路建设,撰写《建国大纲》,那时表示自己“不厕身政界,专求在社会上作成一种事业”。一九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孙中山向袁世凯表示,“十年之内,大总统非公莫属。”并且说:“孙中山十年之内负责造二十万里铁路,大总统练兵百万,必能使中国富强起来。”袁世凯微笑地说:“办铁路事,君自有把握,若练精兵百万,恐非易易耳。”于是袁世凯委孙中山全权筹划全国铁路,组织铁路总公司,每月给孙中山三万高薪,而且孙中山与黄兴都主动劝袁世凯加入国民党,被袁世凯所婉拒。从孙袁之间的交往,可以知道孙中山对袁世凯的本质缺乏认识,对即将面临的政治危机毫无思想准备。那时汪精卫出国考察,同盟会的政事都由宋教仁操办。宋教仁清末流亡日本,在早稻田大学攻读政法,醉心于西方的议会制度,认为只要把西方的议会制度和政党内阁搬到中国来,中国的政治就会走向正轨了。他认为这是国家在政治体制上最理想的设计,所以他努力要把同盟会、后来重组的国民党发展成为第一大党,争取在国会选举中取得多数席位,然后真正实现责任内阁。要实现权责能三位一体的责任内阁,必须有强大的政党作为后盾,所以民国初期激进派中最活跃的政治家,反而不是孙中山和黄兴,而是从事党务活动的宋教仁。他接替汪精卫担任同盟会总务部主任干事后,与那些小的党团,若统一共和党、国民共进会、国民公党、共和实进会等党团组织合并成立国民党,出任代理理事长,到处拉人入党。孙中山与黄兴想拉袁世凯参加国民党便是在这个背景下产生的一种怪现象,他们一点也认识不到决定这些政治游戏命运的是袁世凯直接掌握的军警实力。选举和松散的党派组织不可能形成政党活动强大的实力后盾,民众参预政治活动的积极性,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高,表面上的轰轰烈烈,掩盖了中国议会道路极端虚弱的本质属性。
在国民党成为参议院第一大党的过程中,原来保守的立宪派也在努力合并小党,以便在参议院形成能够与国民党抗衡的第二大党。江浙地区原来光复会的章太炎和立宪派张謇在民国初年发起成立统一党,以章太炎、张謇、程德全、熊希龄为理事,以黎元洪为中心的民社。国民协近会、国民公会合并改组为共和党,这二个党派一度在参议院中的势力和影响几乎与同盟会并驾齐驱。此外还有共和统一会、国民共进会联合在南京成立统一共和党,以蔡锷、王芝祥、孙毓筠为总务干事在参议院成为第三大党,占有二十议席。梁启超也在幕后设法操纵把小党合并成大党,经过一阵凑合,国民协会、共和统一党、共和促进会、共和建设讨论会、国民新政社这些小党合并为民主党,以第三党自居。民国初年那么多林林总总的党团,经过不断的分化组合,这样在参议院便形成国民、共和、民主三大党鼎立的局面。这样组成的政党,缺乏明确的政治纲领和严密的组织纪律,跨党的人很多,这样组合起来的政党,由于缺乏足够的群众基础,很难形成强大的政治力量,一旦遇到重大的斗争,在军警的压力和冲击下,便会顷刻瓦解。袁世凯让他们充分表演以后,当群众厌倦了议会政党中的政治游戏时,也就是他从根本上收拾政党政治,恢复帝制的时刻。(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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