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养父母不等于孝敬父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10:36:40

奉养父母不等于孝敬父母

fieldset {width: 306px;border: 1px solid #990000;align: center;}legend {font-family: Arial,"宋体";font-size: 12px;font-weight: bold;color: #990000;}.style1 {font-family: 楷体;}.style2 {FONT-SIZE: 16pt;LINE-HEIGHT: 22pt;FONT-FAMILY: 楷体;font-weight: bold;color: #000000;}                           许克源 (2010-10-18)

  我们身处亚洲,相对于西方国家来说,我们是在东方;东方人的优良传统是敬老与尊贤。犹太人的先祖也是东方人,他们和中国人有许多相似的地方。我们不单是敬老尊贤,我们都非常的看重孝道。

  犹太人的祖宗以色列人,上帝颁布给他们<十诫>的第五诫,嘱咐他们“当孝敬父母”,并且是一条带着应许的诫命,使人得福,在世长寿!一个孝敬父母的人,无论是在犹太人或中国人看来,都会得到上帝或苍天的赐福,会长命百岁的。

  儿女子孙行孝道,本是天经地义的事。即使华人没有<十诫>:华人从远古已十分尊崇孝道,《孝经》在西元前的春秋战国时期已汇集成书。民间也流传着家喻户晓的“二十四孝”,这些感人肺腑的故事,使孝道得以延续与弘扬。

  孟子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圣经》吩咐为人儿女子孙,首先要学的,就是在自己的家中行孝,把信仰实践出来,报答亲恩;因为这在上帝面前是可悦纳的。我们所有的善行,必须从家里开始。

  我们要在家庭之外尊贤敬老吗?我们更不可忘记家中的父母!要如何学着行孝呢?先辈们告诉我们,我们可以向飞禽和走兽来学习:“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我们华族文化中的恩和义,是让我们报答亲恩,尽行孝的义;不孝敬父母,才是真正的忘恩负义!

  孟子曰:于礼有不孝者三: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

  知道了什么是“不孝有三”;我们更要明白如何在家里行孝。我们要怎么做,才算是行孝?孝道,有分等级吗?曾子曰:“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不辱,其下能养。”

  这样看来,我们不能把孝敬父母,等于奉养父母:以为只要能让父母或祖父母有地方住,有衣服穿,有食物吃,生病看医生,就算是行孝道,或是行孝的儿女子孙。

  我们的生活不让父母操心烦恼,我们的言行品格更不让父母蒙羞辱;那是在“能养”之上,却还在“尊亲”之下!因此,行孝有三:尊亲为大!

  孔子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如果我们只能养父母,却对他们不恭不敬的话,我们能养父母和能养一头马,一只狗,又有什么分别呢?

  《圣经》说,“人若不看顾亲属,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还不好,不看顾自己家里的人,更是如此。”《孝经》说,“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

  我们不要行背道离经、悖德乖礼之事;我们要在家中行善,所有善行从家里开始,所有的善行以孝为先!

  “跪乳之恩,反哺之义”,禽鸟和牲畜,尚且受恩知报;我们比所有受造之物更聪明,更尊贵;“当孝敬父母”是我们当尽的本份。我们要趁父母健在时孝敬他们,才不会有“树欲静而风不息、子欲养而亲不在”的感叹与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