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不可冒犯”的时代正在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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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早报:“领导不可冒犯”的时代正在过去
早报评论专栏作者 曹林
2008年01月04日07:41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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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25日,为落实国家对贫困生的补助款,陕西省绥德县职业中学校长高勇去找县长签字,追着县长两次打开车门要求签了字再走。于是,该县教育局决定让其停职检查并向县长道歉,公安局也以“妨碍公务”为由对其做出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此事一经媒体披露即在互联网上激起一边倒的“民愤”。(1月1日《燕赵都市报》)
看来,政府官员应该明白了:在这个民权意识日益彰显、民声表达日益方便、民主呼声日益高涨的时代,肆意侵犯民权者,必然会被钉在舆论的耻辱柱上。“领导不可冒犯”的时代正在过去,滥施公权逞官威者,注定会成为舆论谴责的人物。
过去,县长及其辖下的教育局和公安局若以要以违法手段严惩一个触犯了官威的校长,他们将有足够的权能将事件控制在自己的势力范围之内:本地媒体不报道这件事是常规,受罚的校长也无法借助单位的力量捍卫其自身权益,无从写信向上反映情况,因为举报信很容易落到被举报者的手中,更不可能向法律寻求保护,因为本地法院也属县领导的领导范围。
但互联网的出现改变了这种格局,大大地扩展了公民的权利表达空间。互联网让更多民众掌握了传播的主导权:县长大人可以通过控制本地职能部门阻挡校长维权,但不能限制住民众在浩瀚的网络上寻求公道。县长大人及其辖下的教育局和公安局,所面对的对手不再仅是一个自己掌控下的校长,而是全国有良知、负责任媒体的关注和无数网民的声援。
应当知晓:公权的惟一合法性只在于保护民众的私权利;只有民权受到尊重,公权才能获得不可侵犯的权威和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