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在售楼盘三月内可上网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6:01:45
news.dayoo.com   2005年08月13日 09:17   来源: 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周祚、李妍 通讯员李滨)昨天下午,广州市政府新闻办就广州市房屋管理系统建设情况举行对外新闻发布。据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谢晓丹介绍,广州市房屋管理系统7月1日全面启用后,广州市商品房市场管理的所有环节都将纳入系统管理。广大购房人可通过新的具有“网”字标记的预售证上网查房屋状态,从而实现放心购房。
据介绍,在启用房屋管理系统后,市国土房管局计划用三个月的时间将全市所有新申请预售和已批准预售的在售楼盘全部纳入广州市房屋管理系统。凡是在2005年7月1日后申请预售的项目,一律实行网上申请、网上打印预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这部分项目的预售证将以“网”字予以标记。对于广大购房人来说,“网”字号的预售证意味着网上查看房屋状态、网上打印预售合同、严格按照《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将预售款支付入监控账号,从而实现放心购房。
广州市房屋管理系统(一期)具有网上申请、审批预售证业务等信息化手段,网上打印预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彻底实现公开透明交易,预售款全程监控系统保证购房人支付的房款专款专用于工程建设,确保工程无“烂尾”,杜绝“一房多售”等恶意欺诈行为。
对于2005年7月1日之前已批准预售的楼盘,国土房管局将组织专门人员对开发商输入的信息进行审查核对,在审查期间暂停该项目的抵押、交易等业务的办理,以保证审查工作的准确性。审查完毕后,给予换发新的预售证。此外,在广州市房屋管理系统全面启用后,市国土房管局对预售许可证、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等业务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一是取消预售证年审制度,对于土地出让金已缴清且无不良记录的项目,在换证或新发证时不再设置有效期。对于有不良记录或存在其他瑕疵的项目,仍设置有效期予以严厉监管;二是取消预售证备注一栏中的注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