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论生克先后分吉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20:30:17

二十、论生克先后分吉凶

    月令用神,配以四柱,固有每字之生克以分吉凶,然有同此生克,而先后之间,遂分吉凶者,尤谈命之奥也。

    如正官同是财伤并透,而先后有殊。假如甲用酉官,丁先戊后,则以财为解伤,即不能贵,后运必有结局。若戊先而丁在时,则为官遇财生,而后因伤破,即使上运稍顺,终无结局,子嗣亦难矣。

    印格同是贪财坏印,而先后有殊。如甲用子印,己先癸后,即使不富,稍顺晚境;若癸先而己在时,晚景亦悴矣。

    食神同是财枭并透,而先后有殊。如壬用甲食,庚先丙后,晚运必亨,格亦富而望贵。若丙先而庚在时,晚运必淡,富贵两空矣。

    七煞同是财食并透,而先后大殊。如己生卯月,癸先辛后,则为财以助用,而后煞用食制,不失大贵。若辛先而癸在时,则煞逢食制,而财转食党煞,非特不贵,后运萧索,兼难永寿矣。

    他如此类,可以例推。然犹吉凶之易者也,至丙生甲寅月,年癸时戊,官能生印,而不怕戊合;戊能泄身为秀,而不得越甲以合癸,大贵之格也。假使年月戊癸而时甲,或年甲而月癸时戊,则戊无所隔而合癸,格大破矣。

    丙生辛酉,年癸时己,伤因财间,伤之无力,间有小贵。假如癸己并而中无辛隔,格尽破矣。

    辛生申月,年壬月戊,时上丙官,不愁隔戊之壬,格亦许贵。假使年丙月壬而时戊,或年戊月丙而时壬,则壬能克丙,无望其贵矣。

如此之类,不可胜数,其中吉凶似难猝喻。然细思其故,理甚显然,特难为浅者道耳。

简注:

徐乐吾在注释这一章时举了很多例子,讲解也透彻,但是给人打擦边球的感觉,好在徐乐吾的注释虽然不尽符合本章内容,但是对分析命局又有绝大的帮助,有点象是阴差阳错。

本章首先讲解了年月日时四柱对应人生的时序,即年月柱为早年信息的反应,在父母当权时的情况,日柱则为中年,即结婚以后的情况,时柱为晚年,为年老之后依赖子孙时的情况。故命局中好的信息在年月,一般指早运较好,而命局中好的信息在日时,一般指中晚期运气较好,而且最为灵验的是排命局大运是一般都是相吻合的。所以在分析命局时一定要留心这一点,有的人一结婚就转运了,这在命局中会体现在日柱上,因为日支为配偶宫,正好可以反映这一点。一个人早中晚时期情况如何,不单单看大运流年,原命局中信息就比较的明显。

徐乐吾讲解的八个字之间的作用关系非常有使用价值,此处援引徐乐吾的例子作一下说明。

1、丁年 己酉 甲日 戊辰    财旺生官,丁火之力量泄于己土,丝毫无伤于官星酉金。

2、戊年 辛酉 甲辰 丁卯     戊土财星生官星辛酉金,但是丁火伤官伤克辛酉金,戊土太远而不能够救应。

3、辛年 丁酉 甲午 戊辰    丁火盖头酉金,酉金钟的辛金又在年干透出,二者均与丁火相邻而被丁火克伤,时干戊土太远而不能够救应。

4、壬午 己酉 甲辰 丁卯     此丁火因为有己土化泄、壬水合绊而不能伤酉金,但是由于时干为忌,亦主晚年不利。

5、甲年 癸酉 甲辰 丁卯     丁火被癸水所制而不伤官星酉金,如果年干是己土,则己土制住癸水,癸水不能克制丁火,丁火仍然伤害官星。

6、癸年 辛酉 甲辰 丁卯     虽然有癸水保护,但是辛金仍然被丁火克伤,原因是丁火先是克伤辛金,癸水由于位置原因,来不及保护癸水。

7、癸年 乙卯 己日 辛未     财生杀旺,时上食神制杀,不失为富贵之局。

8、丁年 癸卯 己日 辛未     同为财先食后,亦不免食神生财,财党杀。比较78两例,就会发现秘密。

9、丙年 辛卯 己亥 癸酉     丙火合去食神,酉金生财党杀,无救应之神。

10、癸年 乙卯 己日 丁卯    财党杀而不碍印,杀虽然旺而丁印可以化杀。

11、丁年 癸卯 己日 癸酉    财破印而党杀。

12、甲年 丁卯 己日 癸酉    财党杀。

13、癸年 甲寅 丙日 戊时    戊土隔着甲木不能制癸水,癸水官星可以生印星甲木。

14、癸年 戊午 丙日 甲午    戊癸相合,官星不能生印。

15、甲午 癸酉 丙日 戊时    戊癸相合,官星不能生印,甲木由于距离而不能制戊土。

16、癸年 辛酉 丙日 己时    伤官与官星之间隔着财星,伤官不能克制官星,反而是伤官生财,财又生官。

17、己年 癸酉 丙日 辛时    己土与癸水相邻而克制癸水,辛金不能化解。

18、壬年 戊申 辛日 丙时    中间隔着戊土,壬水伤官不能伤克丙火官星。

19、丙年 壬辰 辛日 戊时    壬水直接克制丙火,戊土来不及救应,或者说救应之力量很小。

20、戊年 丙辰 辛日 壬时    壬水直接克制丙火,戊土不能救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