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爱国讲述《名案中的法律智慧》背后的故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22:32:29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来到搜狐嘉宾聊天室。
主持人:今天是我们读书频道名家讲坛第一期开播,特意邀请了北京大学徐爱国老师与大家见面。今年7月份徐老师的名案中的法律智慧在北大出版社出版,三个月来销量一直排行在出版社法律类书籍的前列,并一度在几处书店脱销,今日北大出版社授权我们的搜狐读书频道连载这个书,今天很荣幸邀请到徐老师,关于这本书的写作、出版的故事,以及对徐老师学术研究感兴趣的话题。 感谢徐老师的到来,能谈谈您对搜狐读书频道的直观感受吗?
徐爱国:对搜狐读书频道的感觉,畅销书比较多,学术书比较少,有从前的学生在这里曾经工作过,自己的书一部分在读书频道有连载。

主持人:今年7月份徐老师的《名案中的法律智慧》在北大出版社出版,能谈谈这本书成型的故事吗?
徐爱国:时间比较长,最先写这个东西是应人民法院报法治时代周刊的主任向我要求写一篇关于法治的文章,当时我的说法是写一篇文章没有什么影响力也没有什么价值,要做的话,还是做一个有份量,中国所缺少的东西,当时跟主任,编辑商量了一下,所以确定了一个写一个关于英美法的案件,判例的分析,一个法官如何根据具体的事实来得出一个结论,进行法律的推理,形成有关的法律原则、规则的问题,一口气就写了两年。写完之后,人都快死了,身心疲惫。一方面身体很疲惫,再一方面精神上很受折磨。死去活来之后,基本上成了这本书原始的内容。
    后来几家出版社都想出版这本书,但是四家出版社曾经找过我,最后就把这本书在赵婕编辑的强烈要求之下,最后拉到北大出版社,还提出了其他出版社没有提出的要求,必须在原有的基础上,要进行更深入浅出的评论与介绍,所以在当时连载在人民法院报上的100多个案件的基础上,每个案件加上了将近三分之一的内容,平常的一些关于法律史积累的联系到英美的具体法律制度,融合在一起,就成了这样一本书。

主持人:关于侵权法,徐老师曾经出版过哪些学术论文和书籍?
徐爱国:侵权法的研究时间并不是很长,从1998年开始着手去研究,99年到2000年的时候,曾经出版了一本英美侵权法,那个时候写的比较粗糙,算是在国内把英美侵权法的架构搭建起来了,通过法院报的一百多个案件,增加了一些内容,在此基础上,出了一本英美侵权法学的专著类的法学教材,那个教材也曾经得过北京市精品教材奖,那个时候好像受众面不是很广,因为到目前为止,北大出版社的销售量第一批书还没有卖完,也是在吸取那个教训基础,想把这个写的更通俗一点,更大众化一点,在这个基础上写成了那样一本书。应该是书方面的第三本。在论文方面学术味道更浓一些,写了四五篇关于英美侵权法方面的论文。

主持人:评价原来的学术类的侵权法的书和这本书的关系,是那些书籍的补充吗?
徐爱国:应该是一个事物的两面,也是联系在一起,学术来讲,一个方面是研究,一个方面是知识的传播,写论文也好,写教材也好,写专著也好,更多的是从研究的角度来说。另外一面现在这本书是可以传播了,一个是研究,一个是教学,研究的东西是比较枯燥的是深入进去的,而传播的书是更多深入浅出,给大众讲大众的道理,实际上是一个事物的两边,一个是给学者看的,一个是给大众看的。

主持人:这本书的目标读者觉得应该是什么样的?
徐爱国:以前说笑话的是葛优曾经在编辑部的故事讲的笑话,这本书是大家上厕所的时候蹲在马桶上看的书,那个是消费者最受欢迎的书。

主持人:这本书是法律专业人士读的还是普通人都可以读?
徐爱国:我的定义是介于学术和通俗之间的一本书,这个不好截然的区别,同时学术研究的人也需要有感性的认识,也需要通俗的东西来调剂他的大脑,所以研究学术的人也可以读,另外通俗的人整天看通俗的东西也是很厌烦的,总是想来点虚的,悬的学术的东西,在这个问题上并不矛盾,通俗也好,是读者最基本的要求,他对法律感兴趣,这都是有用的,都是觉得可以读的。

主持人:最初的研究方向是西方法律思想史,为什么突然转向研究英美侵权法呢?
徐爱国:这个历史就比较长,西方法学思想史是一种"杀龙"的艺术,我感觉是这样的。给人非常高境界的美满,但是研究的越深入,越长,就慢慢地走到死胡同,而且与法律的现实越来越远,研究最后的结果觉得自己不是法律人当中的一员了,变成了从事哲学的研究的人或者从事历史研究的人,跟法学院,跟整个法学的距离是越来越远,后来发现是不对的,在别的教授提醒之下,来研究法律另外一个极端,从最枯燥的,最抽象的法学理论跳到最实用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西方法律学老本行是最抽象的,法学最抽象的那么一端,而侵权法是最具体的,最生活化的一端,这样人在这两个极端之间跳来跳去,可以享受到很多智力上的美感。最近这几年还是想把这两种极端融合在一起,研究侵权的思想史或者思想史当中的侵权问题。 

主持人:西方法律思想史对您研究英美侵权法有哪些方面的帮助或者有一些关联吗?
徐爱国:应该说任何一门知识,一门学科,研究到了它的顶峰处是相通的,有的用人类的智慧在这个领域或者那个领域的表现,对于法律的研究的智慧把它应用到研究理论性的问题,实际上构成了西方思想史。人类的智慧来解决具体实际的问题,于是就变成了侵权法。实际上在高的境界上,实际上是一样的,没有学科的划分,一个是提供的基础,一个是解决具体的问题,这两个方面实际上都体现出人的智慧,人的智慧来解决具体的问题,还是有帮助的。

主持人:英美侵权行为法对行为法研究,对大陆的侵权法有什么意义?
徐爱国: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是目前我觉得比较头疼的一个问题。因为中国的民法学界受日本和德国法学的影响太大。以至于所有的民法论文都充满了日本化和德国化,而且更麻烦的是从事这方面的研究跟教学的人对英美法是视而不见,甚至有点深恶痛绝,这个是不好的。因为一个学者,一个知识分子只看一个方面的说法,不从另外一种法律当中吸取对他有用的东西是不利于这个学科本身的发展,如果更多的完全把自己的眼光仅仅局限在大陆法系,所有的日本法和德国法,而不视英美法系最新的成就,对中国法学是不利的,而且从世界的情况来看,英美法特别是美国法是处于世界上领先的地位,包括他的法学教授,在整个法律理论方面都是走在世界前列,如果不重视他们理论,不利于自己的法学的发展。

主持人:您能比喻一下,英法侵权法和西方思想史,用女人和食品来比喻?
徐爱国:首先从女人比喻也不好,用食品比喻也不好。如同是一位女士化妆的过程,西方法律思想史是涂在第一层的粉底,粉底是西方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是有基础的东西,你脸上有个疤痕,脸上不太美,不太亮的话,涂上粉底,使整体上有美感了,有了这个基础之后,要不要侵权法的东西,都无所谓,但是如果有胭脂的话,会更好一些。为什么说是女人的食品呢,因为在贾宝玉看来胭脂是可以吃的。

主持人:刚才说阅读这本书的话,如果是学生的话,您建议他花多长时间去读,如果是普通的读者,应该花多长时间去读?
徐爱国:每个人有每个人自己读书的习惯,主要看你在读这个书的时候,把这本书当成什么东西去读,这是最重要的。如果仅仅想作为浏览,掌握知识的话,估计一天时间,半天时间就翻完了。如果是作为好奇的读者,去看看西方发生什么稀奇古怪的故事,这本书看三分之一就可以了,因为前面的三分之一都是讲法律的故事,一些离奇的故事,如果猎奇的话,看前三分之一就完了。如果把这本书当做是对一门知识,一个外国人和一个英国人和一个美国人如何处理法律纠纷的问题,不仅仅是看它的故事,看它的事实,而且要看法律和一个法官如何处理这个案件,这个时候要看这个书的三分之二,除了看前面的故事以外,还要看法官如何进行推理,根据这样的事实,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形成法官自己的规格,然后形成法官的原理,这个时候要看这个书的三分之二,我建议大家看一天比较合适。如果要求更高一些,不仅要知道具体的事实和法官的法律判决,还想进一步探讨,把它纳入历史的范围,中国历史上它的区别在什么地方,在英美的历史上起到什么样的历史的作用,这本书就已经超越了侵权法的内容,而变成了基于侵权法上的法律的文化学,这本书你要看另外三分之一,要看整本书,就是这本书案例第三部分,进行微观、历史、文化的看待,从案件当中看出整个西方法律文化的特点以及和中国法律文化的区别,这部分是比较高水平的读者,在这本书中试图提出一些思维的方式,使大家可以做出进一步的思考。

主持人:听说徐老师最近刚翻译完一本新的书,能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吗?
徐爱国:刚刚把稿子交给出版社。

主持人:这本书也是准备在北大出版社出版吗?
徐爱国:是的。跟北大出版社历史比较长,基本上这几年的书都是在北大出版社出的,他们有一个编辑也是法学院毕业的,挑了这本书,点名让我帮他翻译。这本书的翻译也是由于他看见我一个方面是从事西方法律思想史的,另外一方面我是研究侵权法,这两种法正好结合起来,私法的理念问题,这个书很有特点,与我现在的研究比较接近,如何私法有一些什么样的本质的属性,这本书我感觉到西方法律思想史和英美私法特别是侵权法的融合,这本书写的不错。

主持人:徐老师在一本书里序言里提到笑傲江湖,还把一些思想家跟笑傲江湖里面的一些人物形象有一种对比,徐老师为什么会喜欢笑傲江湖?
徐爱国:武侠小说中国人都喜欢,只不过每个人读的角度不一样,北大中文系有的教授他可能读到感情问题,笑傲江湖武侠小说当中的情感问题。一个从事法学研究的人当然从法学的角度去看问题,从思想史的角度去看待问题。当时看了笑傲江湖之后,感觉跟西方法律思想史非常地接近,作为笑傲江湖来说,是从以文学的语言表达出来的武侠的故事,如果以法律思想史看这个角度的话,看出来是不同的武学的流派在笑傲江湖当中的交锋问题,所以在结构上也是一样的,一个是文学的结构,还是法学的结构,不管是什么结构都是用叙述的结构,从哲学的角度来说性质是一样的,只不过同类的思想在不同语意中的反映。思想史有不同的思想流派和笑傲江湖当中有各种各样的剑法,各种各样武学的剑派。西方法律思想史有很多法学的经典之作,笑傲江湖当中也有很多武学的技艺,从学派的角度来说,从经典的角度来说,至于他们从不同的角度语学的理解跟法律的理解构成各种各样的思想的派别,这个结果是比较一样的。还有其他的原因,还有跟武侠小说当中所体现出来的东西还是有关系的。我感觉到金庸的武侠小说里包含比较丰富的历史和哲学和宗教的,他的历史感觉,他对佛教、儒教跟道教的思想的闪光,这些东西对西方法律思想史和文化和思想来说有很多相似之处,这是我喜欢的原因之一。

主持人:徐老师您觉得自己跟笑傲江湖里面哪个人物形象比较接近?
徐爱国:曾经有一次法学院的联欢晚会上学生问我这个问题,我想了半天没有想出一个很好的人物来,当时就哈哈一笑,是学生跟我说,万一不行,就挑选一个,后来想一想,自己所向往的所像的不是笑傲江湖里,是金庸另外一本小说里的一个人物我所欣赏的,有点相似之处,如果你问的话,我告诉你这个人是谁。

主持人:是谁?
徐爱国:是射雕英雄传里的黄药师。他有一个女儿,我也有一个女儿,他还有性格上的特点,他是愤世嫉俗,我也有,目空一切,对传统的道德理念完全持批判否定的态度,他曾经有一句话,不要跟我提好人坏人,在我眼中都是一样的,我并不喜欢善良,也不怕任何一个恶人,是这样一个东西,是世外高人的感觉,但是我们达不到,他可以自己买一个小岛,我买不起,桃花岛,理解当中的世界。

主持人:您的思想当中是反道德的人是吗?
徐爱国:道德问题是最复杂的问题,不管西方人讲还是东方人讲,是一个永远解不开的理论难题,应该说反道德可以说在某种意义上的反道德。因为根据自己的文化,中国人的特点所决定的,西方人有西方人的道德观,中国人有中国人的道德观,而且中国人对于中国人的道德的要求是世界上应该说是最高的,但是有一个问题随之而出现,对人性的要求太高,对于人的道德要求太高的话,往往是达不到的,以一个平常的人,正常的人达不到那么高的道德水平的话,最后导致的结果就是一种虚伪的善,达不到这种道德的要求而装作能达到这种道德的要求,人过的比较虚伪,从这个角度来说,我是反对泛道德论,反对占统治地位的,比较正统的道德观,那种道德观是比较虚伪的。道德本身也分为比较高一层次的,要求比较高的道德观,西方人所谓的理想的道德或者所谓的实体的道德,另外一种道德观是对基本的要求,一种程序的道德或者是通常说法就是职业道德,这个道德还是应该去遵守的,这个道德应该说是一种纪律,在各自行业当中的纪律,这点是你在这个世界上,能生存下来一个必要的条件,在这个意义上,我会坚持多讲点职业道德,反对虚幻的道德。

主持人:据说徐老师课堂上经常有掌声响起,对学术上的研究和学生对您的欢迎,这两方面来说,您更看重哪一方面?
徐爱国:可能上课比较喜欢搞笑,喜欢逗学生玩,大家哈哈一乐,我也能找到虚荣满足的感觉。应该说是相联系,一般这个人学术做得好,应该他的课也不会太差,上的课学生也会受欢迎,如果这个人学术太差的话,学生也不太喜欢。一个老师来讲能够把自己的学术研究,最前沿的东西跟知识的结合,能够给学生带来既好玩又能够启发思想的东西,赢得学生的掌声是理想的状态,是不是每个老师都能够做到这点,就不太好说,光是理想状态的最佳的情况应该是他既是很好的研究者,也是很好的教学者,也就是说他既是很好的研究者,同时也是很好的传播者。不可以偏废,最近几年北大比较强调科研,不太强调教学,很自然的大家把主要的精力放在研究上,上课学生都哈哈,自己也一乐,实际上对研究之后的开心,一种心理上的补偿而已。

主持人:有学生在BBS上留言,说徐老师跟周杰伦有异曲同工之妙,您怎么评价?
徐爱国:最初学生跟我说的时候,这位学生就在这里。我印象很深,那天在上课的时候,我戴了一个鸭舌帽,戴了之后,就谈起来为什么戴个帽子,我戴的这个帽子去上课了,学生就乐,我说你们能看得出来,他们说能看出来,说能看出来我的光头。当时问怎么好玩,就跟学生说,像什么,学生说像周杰伦。当时我对周杰伦没有什么感觉,因为我这个年纪的人去听周杰伦的歌是比较少见的,学生提到这个人之后,我也听了几首歌,有些地方相似,但是有很大的不同。先说不同。他唱一首歌估计我十年二十年才能挣到那个钱,他一首歌就挣出来,或者我十年二十年辛勤的工作,还达不到他一首歌的钱。他戴帽子是装酷,我戴帽子是遮羞,这是不一样的。相同之处还是有一点,比如说他唱歌的时候,说的很快,以至于听到的人不知道他在唱什么,我平时包括上课的时候说的很快,如果学生不100%注意力集中的话,听不懂我在说什么,这是相似之处。内在的东西也有相似之处,实际上我觉得他也是一个反叛者,他也是一个愤世嫉俗者,他也是一个对传统正统的东西持批判态度的那么一个歌手,我这个地方后面也有一个反骨,也想消除掉,但是到现在还存在,对于传统的东西,对所有的正统的东西持批判东西,跟他有些相似之处。

主持人:听说徐老师这本书有四个出版社争着要出版,为什么最后选择北大出版社?
徐爱国: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的愿意,从作者的角度来说,因为世界的通病,大学出版社的学术味道浓一点,商业气息少一点,一般在大一点的出版社,国外的教授一般喜欢把自己的书放在大学出版社出,北大出版社在国内是比较好的出版社,虽然说不是最好的,但是是最好之一,从作者的角度来说。另外从出版社的角度来说,也有他们的考虑,因为在北大出版社,北大是他们很好的资源的发掘地,里面有很多高手、大侠比较多,他们试图把北大的资源不外流,尽可能把北大人写的书放在他们出版社当中去。中间要提到两个人,一个人是目前的副总编杨立范,以前跟他聊天的时候,他的官还没有现在这么大,很显然有一些作者的书被别的出版社挖走了是一个损失,从他开始,一定要把北大能够写的人尽量能够纳到出版社的出版计划当中来。第二个人提到就是这本书的责任编辑赵婕女士,她很能干,硬是把这本书抢过来,在此之前,我已经准备跟另外一家出版社签协议,把那家出版社的出版合同没收了,到今天没有还给我。

主持人:您比较理想的研究环境是什么样的?
徐爱国:太抽象,亚里士多德说,二千多年前,人过日子有三种生活,一个是享乐的生活,一个是政治的生活,一个是所谓的思辩的生活,应该说亚里士多德对人的逻辑上的分类是比较确切的。不同的人不同的生活状态所需要的环境是不一样的。享乐型的生活可能拼命地挣钱,拼命地消费,是需要那种比较闹的环境,比较乱的环境是他最好的状态。政治家的政治的生活是另外的一面,作为一个研究者的生活更多的是一种悠闲生活,思辩的生活,思辩的东西比较清闲一点,比较宽松一点,不太受外界的影响,能够按照自己的想法无限发挥下去,不受到阻碍,也就是所谓比较典型的中产阶级所追求那样的安静的生活状态,比较宽松,不受到外在的限制和威胁,然后能够相对比较自由的状态,不受到他人的干扰,而且有比较宽松的物质基础。有饭吃了,一天吃两三顿饭,有事做,有点闲钱花,不受到外在人为的干涉,整天又坐在家里发呆,这种情况下,有利于学术的成长,但是这样理想的状态,似乎不存在。

主持人:据说北大出版社已经向徐老师预约了国内侵权法的案例研究一书,请问这本书现在有时间表了吗?是准备跟这本名案中的法律智慧做成姊妹篇还是单独做?
徐爱国:只是有一个想法,我也是一直在想,另外英美侵权法做到一定程度上也是一个规律,毕竟自己是一个中国人,而且很多人研究外国的东西最后落脚点还是落脚到中国问题上。现在我自己也是处于转换的阶段,刚开始研究的是把英美侵权法的框架搭建起来了,接下来是做了大量的判例的工作,这段时间更多的是做学术理论性的工作,接下来是不是应该把眼光从国外转到国内了,这部分来说,国内案例编辑的书比较多一点,真正的进行判例的研究,判例的整理,甚至说从案例当中形成法律的规则和原则这方面好像显得不足,目前国内研究这方面说大话的比较多,进行概念术语之间的逻辑的演绎,大家的工夫花在这上面了,缺少英美法系判例法律推理的模式,判例当中所体现出来的一些人类的智慧,也就是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件当中真正形成典型意义上的法学,我觉得中国的法学似乎还没有开始去做,如果我们参照国外的做法,能够把英美的法律的思维方式能够研究中国的具体的侵权法问题的时候,也许我们会发现一些新例。最近开始着手搜集中国的侵权法案例,到一定时候的时候,也许会写出一本中国的侵权法的判例研究一本书,最好能做到和名案中的法律智慧一个姊妹篇,一个是谈国外的,一个是谈国内的。有这个想法,但是目前还没有时间表。

主持人:徐老师能概括一下法律对普通人的意义法律对于你们法学研究者的意义。
徐爱国:实际上法律跟社会是融合在一起的,我们说法律是一种职业,法律是一批精英在从事那份工作,实际上是两方面,一方面是另外法学的发展形成了法律的职业,有了法律的专业,有了法学院,变成了职业的活动,有利于法律的纵深的发展,这是思维的一个方面。这个方面的发展也影响到法律本身使法律产生某种程度上的异化,因为它脱离了社会生活。真正意义上的法律就是生活本身,只不过从法律角度来看待,法律跟社会生活是联系在一起的,那么每个人的日常生活都跟法律是有关系的,只不过在法律实践活动当中,你是处于哪个阶段,哪个角色,任何一个人都是法律的角色,从这个意义来讲,法律跟生活是不可以分离的,每个人都是法律的参与者,这是对普通人的理解,只不过有些法律问题最后到了法院变成了诉讼,更多的情况下它本身也是法律的生活,只不过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这是法律发展的两个模式,一个是精英化的,一个是大众化的,精英化的被认为是法律,而大众化没有被认为是法律,实际上都是误解。对法律专门从事者的意义是那是它的职业,那是它研究的对象,并且自己也是变成对象当中的一分子。只不过以专业术语角度来探讨法律究竟是什么东西。

主持人:月底就是徐老师40岁生日了,请问徐老师对男人有什么概括,40岁对您来说是不是有分界线的意义。
徐爱国:每天都是一个分界线。进入不惑之年,应该说差别是很大的,35岁到40岁过的很快,35年以前,时间过的很慢,有很多的时间,好像是没有太多的事情可做,有那么多的娱乐的时间,到35岁以后,好像时间不够用了,到了40岁的话,也不好说40岁是自己的一个什么样的阶段,  能够表达一个男人对40岁的感觉,好像有首歌谈到男人40,唱那个歌曲作者是不是叫李宗盛。谈了好多40岁人的无奈,说40岁的男人是没有办法的那么一种感觉。真的有那么一个歌词,听的感觉印象很深。可能每个人理解不一样,这句话说的很好,40岁的男人欠债太多,怎么去理解, 40岁男人欠债太多,40岁孔子说是不惑之年,懂了很多的道理,但是没有办法。比如说到了40岁的男人,我们从所谓的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角度来说,一个方面要不断地索取,作为利己主义不断索取,因为有需要,上有老,下有小,需要有很多东西去拼搏,这就是利己主义的东西,另外到了不惑之年,懂得很多的道理,他觉得索取和付出应该是对等的,他在索取的时候应该是给予了,当索取跟给予一致的时候,这个人才是一个有灵魂的状态,所以他也懂得这个道理,不仅仅去索取,更多的应该去奉献。40岁的男人正好处在交界线上,在索取跟奉献之中,一个方面他认为应该更多的去奉献,但是他没有这个能力,还要进一步去索取,因为有很多事情要做。索取之后,奉献不够,有很多的欠债,我所理解他认为的40岁男人还要拼命地工作,没有多少去回馈社会的地步,所以感觉要负债,所以40岁的男人有很多负债的感觉,我是这样理解的,不知道作者李宗盛是不是这样想的。在座的听众基本上都是20来岁的,不知道能不能听懂。

主持人:今天到现场来有很多的搜狐读者频道的网友,大家有什么问题可以现场直接向徐老师提问。
网友:您近期的出版计划是出版一本关于中国判例的书,您用英美侵权法的视角来分析的话,可能分析出来的结论跟中国法的法院判决有一些矛盾,您对这个问题怎么认识?
徐爱国:一个学者的任务就是把他认为理想的东西拿出来,如果他的理论与实际相一致,那是非常高兴的事情,如果与实际不一致的话,有两种可能性,一个是可以更多的说服法官们,按照理想的状态,按照学者的理论解决问题,如果这个做不到的话,我们可以做一种孵化的积累,把它留存下去。至于说最后研究的结果,英美侵权法跟中国现状的差别有多大,现在不好预测,应该说差别是50%和50%的比例,因为在一些共同的问题上,应该是得出共同的结论,问题不会是很大的,中国法律能够接受大陆法系的传统,为什么不能够学习英美法系的传统呢,这些人在共同问题上差距不是很大。另外一方面,法律也涉及到一些民族性的问题,这个问题上肯定会有很大的差异。究竟是国民来适应所谓现代的法律结构,还是说让现代的法律制度来服从民族的个性,这个问题不应该是学者解决的问题,这可以说是一场整个的社会运动,看社会怎么发展,如果回到中国古代的社会,西方的东西肯定没有用的,如果我们更多的与世界接轨的话,西方的东西还是有其参考和参照的价值。学者只能够提供出他的看法,至于与实践当中的冲突,我觉得不应该是一个学者解决的问题。

网友:关于这本书的书名,法律智慧所说的是指这些案件的法官判案的时候体现很多法律智慧,还是您的评析、总结体现了法律智慧,或者您希望带给读者的是这些东西?
徐爱国:这个问题挺好也挺尖锐,不能说我的东西挺智慧的,那就是找骂了。(笑)首先看你具体怎么理解。首先来讲最初想到这个名称应该说与第一家想出版这本书的副社长有关系,他说这个书名早就给你想好了,比较类似的名字,后来在北大出的时候把这个名字有所改变,这个智慧更多的从法官角度来说,投入一个具体的事实,法官如何去分析它,不同的法官对它有不同的理解,不同的法官有不同的法律的理由,而对具体问题的解决方式他的推理过程,充分体现了人的智慧在法律当中的体现,最原始的意义是这么一个东西,如果说推而广之的话,我们说智慧、法律,实际上法律就是一种智慧,因为法律是人造的一个东西,作为人造的一个产品,他充分体现了人的聪明才智,所以法律本身就是一种智慧的结晶。

网友:如何看待现在法学教育英美化的趋势和大陆法传统之间的矛盾。
徐爱国:目前中国教育很难说英美化,说趋势的可能性是可以的,目前中国的法律也好,中国法律教育也好,基本上都是大陆法系的传统,因为自己研究什么东西对它比较感兴趣这是任何人的弱点,中国学习英美法的东西对自己的法律来说,有很高的参考的价值,中国目前法学教育也好,或者说法律实践也好,要采取英美法系的难度是比较大的,目前的中国人的法律智力的水平比英美法的智力水平有比较大的距离,从法律角度来说,来所谓移植参照大陆法系是比较简便易行的,比较容易把它拿过来就用了,这可能是中国法律现代化的时候,为什么学习大陆法系的原因,因为学习英美太难了,需要很高的法官的素养和现代民族的素养,这两点从法官的角度来说,和整个社会角度来说,似乎英美法的东西跟我们差距很大的。集中的问题是我们和英美学什么。刚才在聊天过程中,也提到了这个问题,也就是我们从何种程度来看英美的东西,从体系来说,它形成了世界上两大法律传统之一,如果仅仅追随大陆法系而完全不视英美法系,是不利于自身发展,两者比较而言,两者之间的差距很大的,一个研究或者从事大陆传统的法律工作者来看一看英美的法来处理同样问题的思维是什么,对我们解决问题的帮助是很大的。我个人的感觉来说,这点上大陆法系相对说它是比较封闭型的。而英美法系是开放型的,普通法的发展是法律发展的最佳模式,大陆法系是法律的发展受到很大的限制,从法学发展来说,从学者的理想状态来说,我希望大家多看看英美的东西,更多的看看英美的东西,并不是用英美的产品来代替大陆的产品,因为我们的条件还不成熟。

网友:在西方法律思想和英美侵权这两块,您主要从事总结与介绍,您有没有想过形成自己的法律,属于自己的法律思想,并把它汇总成一本书。
徐爱国:这个问题要求太高,我老说中国法学家的水平比起国外法学家的水平,我估计智力上相差了一百年,如果哪个中国的学者说自己是一个有自己学说的思想家,多多少少有点蒙事,因为不是在一个级别上。曾经写过一篇堪称世界级的法学家我的文章,做过一些分析,目前我们的法律现代化,学习西方的法律到目前为止有一百年了,一百年来,我们的法学究竟有多大的发展,是值得怀疑的,因为一百年前所探讨的问题,今天还在探讨,一百年前法学的热点问题今天还是法学的热点,你能说我们的法学水平能够有多高呢?在这一百年当中,西方的法学仍然像以前在发展,而且发展还很快,西方人学术研究传统和中国的学术研究传统差别有很大,环境相对来说比较恶劣的,本身的水平受到限制,而且条件也受到限制,你想形成自己的学说,对中国目前这代的学者来说,实际上只是一种理想。最后的结果就看跟谁比了,如果跟一个非洲的教授比的话,会形成自己的一套理论,如果跟西方法学者相比较来说,真正形成自己的法学理论,只能说是一个理想,目前我们这一代甚至在下一代的学者,有可能法学研究的工作更多的还是引进、介绍和资料的汇集,也就是重视法学。重视法学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才可能形成一个评论法学,中国的法学水平会更高一点。到了第三个阶段才能够达到你所说的阶段,真正形成自己的一家之风,近几代人可能性并不是很大。

主持人:徐老师,英国的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增刊,目前公布了2005年前面大学排行榜,北大列为全球第15名,亚洲第一名的位置,对于您来说,北大对您来说是什么样的情感?
徐爱国:爱恨加交,一方面不把我们老师当人,拼命让我们出活,给我们很大压力。另外一方面不断的出活,你也会得到一些东西,上升到主义的话,实际上所有的自由主义和功利主义者兼而有之,对自由主义是致命的打击,对功利主义是挺好的,对个人来说是非常竞争的环境,那么高的要求,对每个人来说并不是一件非常人道的事情,但是最后的结果产生的功效是很大的。

主持人:如果让徐老师对网友提一点建议,徐老师您认为对一个人的一生来说有梦想和有计划,哪个更重要?
徐爱国:把梦想变成计划更重要。这个并不矛盾,你要说有梦想和我去享乐有冲突,我身上有十块钱想花掉还是想变成一百块钱,如果拿一百块钱变成一万块钱,这是一个梦想,我想办法冲上一万块钱,这就是梦想和计划的结合,梦想和计划不冲突,梦想跟享乐是有冲突的。
主持人:非常感谢徐老师参加名家讲坛第一期,也感谢现场的网友,谢谢大家。由于时间的关系,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