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泣的凤凰:少女被败类警察轮奸谋杀真相逐渐清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09:34:01
 楚天都市报讯(首席记者钟楠 记者周鹏 刘汉泽)湖北阳新16岁少女邱阿红9月4日在湖南凤凰受辱坠楼。事发的天下凤凰大酒店9月27日向媒体发出声明,就案发当时有关情况进行了说明。 

    声明中称,该酒店是四星级酒店,保安措施完善,在公共部分装有190多个摄像头,进行24小时监控。9月4日案发当天,酒店一切工作正常,当班服务员及酒店工作人员没有听到、接到任何呼救、求助。录像资料显示:有5男2女共7人于17时59分进入9楼,其中一女(邱阿红)由一男青年背着进入929房间,另一女青年(丽丽)自己走进912房间。

 

    在这份声明中,酒店方详细描述了事发经过——

 

    18时26分36秒,邱阿红从929房间抱一枕头走到933号房间门口,18时26分59秒被一男青年拖回929房间。丽丽没有出过912房间。

 

    18时42分45秒,邱阿红跑出929房间,沿走廊径直向北转弯左拐,18时43分08秒从走廊窗户跳出去,期间只有短短的23秒时间。此时走廊没有任何人经过。

 

    邱阿红跳楼后,同来的几个男青年惊慌地先后离开客房下楼。18时45分15秒,丽丽从912号客房走到走廊拐角处靠着墙停留片刻,然后走向走廊东头。18时50分,9楼楼层服务员返回工作间时,发现了丽丽,她用窗帘挡住身体只露出头部,头发湿,脸苍白,服务员觉得奇怪,主动上前询问,并让其到工作间休息。公安民警赶到后,由当班主管将其交给了民警。

 

    酒店在声明特别强调,该酒店的客房、走廊等均为封闭模式,窗户安装有固定玻璃,只留有安全尺寸的活动通风口,空隙间距只有15厘米,正常成年人无法穿越,邱阿红跳下去的通风口也为15厘米。

 

    酒店在声明中表示:“9·4”案不是安全事故,不是因为酒店安全设施不完善、安保措施不落实和服务不周到引起的,而是一起严重的刑事案件。

 

    酒店相关负责人昨晚向记者表示,事发后当地警方已将案发时的监控录像取走,酒店没有备份。

 

    徐明轩:“凤凰女”坠亡真相还未到来

 

    2010年10月02日 新京报

 

    ■ 一家之言

 

    9月4日,16岁女孩邱阿红在湖南凤凰某宾馆坠楼死亡,案涉5名嫌疑人猥亵、强奸2名女孩,嫌犯中一人为警察、一人为协警。9月29日,凤凰警方向死者家属通报尸检结果。尸检结果称:阿红系高坠致死,其体内含有氯胺酮(K粉)成分,阴道内只有本人生物成分。同时,当地启动行政问责,凤凰县公安局政委王承虎被免职。

 

    至此,真相似乎已经到来,但实际上并非如此。是强奸还是猥亵,是既遂还是未遂,是自杀还是他杀,这是关键事实。然而,这些还是扑朔迷离。

 

    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当地官员一再拒答公众质疑。

 

    先看办案过程。9月8日死者家属来到凤凰,警方未及时公布死因和案情,死者父兄的信息来源居然是传言。于是,家属不得不自请律师,寻求真相。直到9月13日,警方才告诉家属阿红被强奸,涉案5人已被刑拘。但据9月20日公布的案情,案子早在8日已破,嫌疑人全都被抓。而且,监控录像显示,昏迷的阿红是被男子背出KTV的。对如此重要事实,警方却在27日才对KTV服务员做了笔录。

 

    另一方面,当地司法机关的行动却很迅捷,在未公布案情前,就向家属提出支付安葬费及赔偿金6万元,但前提是先火化。这叫死者家属情何以堪?

 

    27日新闻发布会的内容,与20日的通稿完全一样。面对记者提出的一系列直接与案子定性有关的问题,相关领导均拒答。再者,记者调查发现了更多蹊跷处:阿红坠楼时穿过的窗子仅有20厘米空隙,除非死者有缩骨功,否则无法通过。和死者一起来凤凰游玩的丽丽,按警方说法,也受到了侵犯。作为受害者,她却被限制人身自由5天。其父亲接她时,警方要求他为死者交1万元安葬费,在交出借到的2000元后,她才重获自由。更蹊跷的是,死者家属却并没有及时拿到赔偿。

 

    在强奸罪的5个法定加重情节中,本案涉及3个:强奸多人、轮奸、致被害人死亡。若罪名成立,凶手将至少获刑10年,甚至被判死刑。如此重案,当地政府除了启动行政问责,还必须及时公布案件真相,不可一拖再拖。

 

    □徐明轩(法律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