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钓鱼岛是我们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23:52:40

为什么说日方主张不成立?

1、甲午战争期间日本对钓鱼岛的非法占领无效

日本的《基本见解》中声称日方曾“慎重确认钓鱼岛为一无人岛”,且“没有受清国管治过的痕迹”。而中方则认为钓鱼岛环境险恶,所以长期无人居住,但这些无人岛并非无主岛,在明清两朝的防务书籍如《筹海图编》中将此岛还纳入了中国的海防范围,从国际法的角度讲,中国发现了钓鱼岛、记载、利用并且对其管辖,已经算作有效占领。尤其是,日本人在试图吞并钓鱼岛前还顾虑过清朝的反应,冲绳县令给日本内务省的报告中提到“该列岛早为清帝所册立的中山王的使船所悉,其名与《中山传信录》一书中提到的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相同;如果和之前刚立国标的大东岛一样处理,恐有不妥。”可知日本人曾知此举可能侵犯中国主权,只是在甲午战争即将获胜之时,才通过内阁决议将此岛占领,但这个内阁决议并未曾对清朝和在国际上宣布,而且在很多日本明治朝和二战后的地图中,也并未纳入所谓“尖閣诸岛”。中方认为,钓鱼岛是在甲午战争后,作为台湾的附属岛屿通过《马关条约》被日本割占的。当然日本并不承认马关条约割让过钓鱼岛…[详细]

2、没有提《开罗宣言》与《波茨坦公告》

1943年,中、美、英三国政府发表了《开罗宣言》,“宣言三国之宗旨……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攫取之土地(钓鱼岛当然算在这样的土地里——编者注),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而在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中,三国及苏联重申了“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而日本天皇的终战诏书和日本投降文书中则确认了日本无条件接受波茨坦公告。这些具有约束力的国际文书规定了中国拥有对钓鱼岛主权主张甚至是界定日本主权范围的权利,因此,钓鱼岛主权归属的决定,是不可能排除中国在外的。…[详细]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的《旧金山条约》也没规定钓鱼岛在美军托管范围

日本的《基本见解》中称“在旧金山和平条约中, 我国根据该条约的第二条所放弃的领土之内并不包括尖阁群岛; 该群岛是根据该条约第三条, 作为南西群岛的一部份交由美国管治”,但从《旧金山条约》的具体条文来看,所谓交由美军托管的“南西群岛”并未包含“尖閣诸岛”,而在日本战前战后的多副官方地图中,也“放弃”绘入了“尖閣诸岛”。只是在1953年,美军少将大卫·奥格登代表美国琉球民政府发布的“第27号令”,即关于“琉球列岛地理界线”的布告中,重新划分琉球地界的时候,才把钓鱼岛划了进去。而1971年美军交还琉球主权给日本时,按照这个所谓“27号令”的划分界线执行,才让日本获得了钓鱼岛的事实管辖权。…[详细]

综上所述,日本关于钓鱼岛主权的主张是站不住脚的,目前日本在钓鱼岛的实际控制地位,是美军移交琉球管辖权时同时获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