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界的一些知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3:52:25
天主教主日學裡面﹐稱動物性的靈魂叫做『Corporal Soul』﹐翻譯成中文﹐更精準的說法是『魄』﹔照他們的說法﹐活著的動物都有魄﹐這是讓動物可以自主﹑活動﹑謀生﹑繁殖的驅動力﹐但魄會隨肉體死亡而消失﹐不會進入天堂。
反之﹑只有人類才擁有的『魂』﹐是三位一體下天主的分身﹐也是身為萬物之靈的人類才有的東西﹔如果這個人願意接受主﹐並且信封祂為唯一的真神﹐這個靈魂就可以上天堂。
有趣的事情是﹐古道教亦有三魂七魄之說﹐對於魂魄的定義(甚至還有名字呢﹖)﹐跟天主教的說法差不多。只不過﹐傳統華人民間信仰﹐認為即使是『魄』死後﹐還是可以作祟害人。
…我個人是無神論﹐以上的東西﹐我覺得都是狗屁。抄這些舊時知道的知識﹐只是提供個吵架本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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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魂七魄
 人要死时七魄先散,然后三魂再离.生病时就是和魄散了,所以要用药物去阻止它散发.如果和魄和力魄散了就容易鬼上身.     人的精神分而可以称之为魂魄,其魂有三,一为天魂,二为地魂,三为命魂。其有七,一魄天冲,二魄灵慧,三魄为气,四魄为力,五魄中枢,六魄为精,七魄为英。      魂为阴,魄为阳。其中三魂和七魄当中,又各另分阴阳。三魂之中。天魂为阳,地魂为阴,命魂又为阳。七魄中天冲灵慧二魄为阴为天魄,气魄力魄中枢魄为阳为人魄,精英二魄为阳为地魄。     三魂当中,天地二魂常在外,唯有命魂独住身。天地命三魂并不常相聚首。七魄中两个天魄两个地魄和三个人魄,阴阳相应,从不分开。并常附于人体之上。其实人类的七魄,实际上就是藏密所说的位于人体从头顶到胯下会阴穴的中脉之上的七个脉轮,七个能量场。其中天冲魄在顶轮,灵慧魄在眉心轮,气魄在喉轮,力魄在心轮上,并同时与双手心和双脚心相连。中枢魄在脐轮,精魄在生殖轮,英魄在海底轮。人体的七魄同由命魂所掌。命魂又称为人魂,或者色魂。人类生命就是从此命魂住胎而产生的。命魂住胎之后,将能量分布于人体中脉的七个脉轮之上。而形成人的七魄。魄为人的肉身所独有,人死之后,七魄随之消散,而命魂也自离去,生命即以此告终。     人的命魂,透过七魄中的天冲灵慧魄主思想,主智慧。透过气力二魄和中枢魄,主行动。通过精英二魄主身体主强健。唯中枢一魄,乃为七魄的中心。人的命魂就依附于七个脉轮之上。     人身中命魂与中枢魄的联系最为密切,所以中枢魄也称为命魄,在人体内部,天冲灵慧二天魄之阴,与精英二地魄之阳交,而产生人魄有形之气力。在人身外部,则是因天魂之阳,与地魂之阴交合,成命魂。并同时三魂相合,主人无形的命运。运是由人的天地二魂联合,主人命的好坏和强弱。命则是人的命魂,支持自身的天地二魂,运发的旺盛与兴衰。运由命所主,命由运所发。运无形而命有形,运与命复合,则构成人类完整的生命体。
运主虚空,命主实相。凡人命运的好坏,在于人的命与运是否生合或者相制约。若是运强过了命,不去生扶自己的命,并反而压制命,则人身七魄的天魄地魄人魄也必不相生。此人必表现为命薄和体弱。若得命强过运。而能使得运不得不去生扶自己的命。则人身七魄之天魄地魄人魄必得相生合。人就会表现得身强命旺,人的根基必深而厚,此等行者,修行才易于成功。     命魂乃七魄之根本,七魄乃命魂的枝叶。魄无命不生,命无魄不旺。命魂是人身的主魂。天地二魂的聚合产生命魂而生人,命魂终结时又分出阴阳。并回归天地。天魂主光,地魂则是天魂的光照射在人命魂之上所形成的影子。所以地魂又称为影魂。无光不成影,无影不成相。修行人若能修得命运融合,天光与地相才能与人的色魂相合。如此人体眉心的灵慧之魄,才能得以显现出天魂地魂的形象。如此人的天地二魂常在外而所见的一切相,才能得以在人的大脑和天眼里显示出来。因为天魂和地魂既能依附与肉身而显化万象,也能脱离肉身而自由存在,所以人的天魂和地魂也称为身外化身。     其实每一个人的眉心轮天眼都是打开着的,眉心轮又称为月轮。月本身就是一个开着的目。目又为眼睛。所以月轮眉心原来就是一个开着的眼睛。月无日不明,月若得日目自明。此乃命魂得天魂的光合,若月能同时兼得地魂的影。月明之中自能成相。此即是千光之眼千眼明。     命中之日在左而不在右。意即日出东方,明月西沉,早晨之大象。倘若日在月左,虽则能明。右日之明乃为暮晚之象,明不能久,不若早晨之朝日,明能长久。此朝乃万佛所朝,大道所归,也即是大日如来之所在。     地球上的所有人联合构成了人类社会,那么所有人类的天魂和地魂也分别构成了类似于人类社会的社会。天有天的规律。地有地的法则。由每一个人的天魂和地魂,与相应的天社会和地社会,联合构成了能够影响人类前程的宇宙大运。    古人认为人身上有三魂七魄,也有说三魂六魄的,三魂又叫三精。这种说法来源于道家,如道书《云笈七签》云:“夫人有三魂,一名胎光,一名爽灵,一名幽精。”七魄是:尸狗、伏矢、雀阴、吞贼、非毒、除秽、臭肺,皆“身中之浊鬼也”。   《玄怪录》载三魂七魄故事,唐元和五年五月,司戎郎崔宣子崔环病中被两黄衫带到阴间判官院受刑。崔环站判官院外,忽听到四声以杖击人声音,旋有阴吏出来对崔环传话:今且宽恕,只将你轻杖四板放归。崔环说:“此身不入,何以受刑?”阴吏说:“凡人有三魂,一魂在家,二魂受杖耳。不信,看郎胫合有杖痕?”崔环拉起衣一看,两胫上果然各有四条杖痕,且痛苦不堪,不能举足,只能匍匐而行。    清袁枚《续子不语》亦载:杭州风俗,新娘子过嫁时须手执宝瓶,内盛五古,入男家门后交换,然后放在米柜中。某日,一梁氏新娘执宝瓶过城门时,因守门人索钱吵闹受惊,随即精神恍惚。后喝一碗符水,才神魂稍定,乃对人说:“我有三魂,一魂失落于城门外,一魂失落于宝瓶中,须向两处招归之。”家人依言施行。新娘子说:“城门外魂已归矣,宝瓶中,魂为米柜所压,沿不能出,奈何?家人又依言施为,新娘病才好。    而梦笔生《续金瓶梅》中的沈花子也有三魂:一魂在阳间随身乞食,一魂留在阴间做饿鬼受罪,还有一魂在西门庆坟上守尸。某日清明,沈花子不小心摔死在路边。正遇上替西门庆守坟之魂,便把随身魂叫到西门庆坟内。两魂各诉其苦,甚至打起架来,随身魂怪守尸魂不该把他骗来,误了他清明节的好生意;守尸魂却怪他终日游食在外,让自己干守尸的苦差。直到土地神来把两魂叫去合入前身还阳才算了事。    袁枚《子不语-随园琐记》中曾自述:他某日病重高烧,感觉到有六七人纵横杂卧一床,他不想呻吟,但他们呻吟;他想静卧,但他们却摇醒他。后来高烧退去,床上人也渐少,等到烧退尽,那些人皆不见了。原来,与他同卧之人,皆是他的三魂六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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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靈學
  ○ 廣義靈學﹕泛指「靈魂學」、「超心理學」及所有「靈異現象」的研究。
  ○ 狹義靈學﹕專指「靈魂學」的研究。◎ 靈魂學
  針對死後的生命、靈界架構、靈魂的生活及相關靈異現象的研究。◎ 靈魂
  在靈學研究上泛指死後的生命或繼續存在於靈界各高低層面的「知覺生命」(活的意識體),而在神秘學上的說法則泛指生前及死後脫離肉體活動的知覺生命。比較科學性的說法是,靈魂是腦波活動所構成的意識體,本質上是一組具有生命能量的電磁波,在脫離肉體的狀態下仍可憑藉其能量進行思考等活動。◎ 靈體
  在靈魂學上指包含「真如、八識及微量靈界元素」的身體,為色界、欲界六天、阿修羅道、地獄道、餓鬼道之知覺生命,但在人道及畜生道則被包裹於物質身體(肉體)之中。◎ 靈
  一般泛指死後的生命在未再度進入輪迴(意即投胎轉世)前的狀態。而比較廣義的說法則與靈魂意義相近,可分為生靈和亡靈,在之後的篇幅會詳細說明。更廣義的說法,則是囊括神、鬼、人三界所有的知覺生命。◎ 鬼
  古老的俗稱,與「靈」同義,但與佛教「餓鬼道」的鬼不同。也不同於日本所俗稱的「惡鬼」(有血有肉有軀體,頭上長角、面目猙獰,如桃太郎傅說中的「鬼」,日本人俗稱的「鬼」相當於中國人的妖怪、而中國人所說的「鬼」在日本則稱為「幽靈」)。◎ 靈界
  泛指死後生命所處的一切高低層級境界。◎ 三魂七魄
  道教有所謂人有三魂七魄的說法:三魂乃是指「天魂、地魂、人魂」,古稱「胎光、爽靈、幽情」,也有人稱之為「主魂、覺魂、生魂」或「元神、陽神、陰神」或「天魂、識魂、人魂」;七魄乃是指喜、怒、哀、懼、愛、惡、欲。三魂在於精神中,七魄在於物質,所以人身去世,三魂歸三線路,七魄歸肉身消失。天魂歸天路,地魂歸地府,人魂則徘徊於墓地之間,直到再度輪迴,三魂才會重聚,七魄則隨新的肉身產生。「三魂」的根本是「真如」(生命實相),「三魂」是由於「真如動念」所產生的一種能量形態並吸附了靈質而具形體,屬於「靈界」;「肉體及魄」則屬於「陽世的物質世界」。◎ 生靈
  泛指肉身未死,但離體的靈魂。◎ 亡靈
  又稱為「死靈」,也就是「鬼」、「幽靈」,又可以分為「地縛靈」和「浮游靈」兩大類。◎ 地縛靈
  死後活動範圍有地域限制,被束縛在該地的亡靈,此類亡靈多有怨念不化,因而成為惡靈。◎ 浮游靈
  死後可自由活動,不受地域限制的亡靈,也就是「遊魂」或「孤魂野鬼」,此類亡靈漂泊於人世間遲遲未能投胎轉世或歸於天地,多半是有心願未了或是道家所謂的「三魂不全」。◎ 背後靈
  跟隨在生人四週的靈,稱為「背後靈」。背後靈有可能是善靈,亦即為守護靈;也有可能是惡靈,也就是惡鬼纏身。◎ 守護靈
  顧名思義,扮演著守護者的角色的靈。這裡所指的靈,範圍廣及神靈,而不單指亡靈。可能成為守護靈的靈通常和被守護者有至親的關係,也就是俗稱的「祖先靈」,可細分為:血緣祖先、夫妻緣靈、知友緣靈和守護神靈。血緣祖先乃是具血統關係的祖先,對自己後人十分關心,大多數守護靈屬於此類;夫妻緣靈是指前世或今生為夫妻,死後自願守護生前配偶,此類守護靈靈動波長與被守護者最為相近;知友緣靈則是很罕見的,此乃生平至交好友死後自願充任守護靈;守護神靈則是家族奉祀的守護神受感召下臨,充任守護靈,此類守護靈更加罕有,唯有福澤深厚的人才有可能擁有此類守護靈。除了上述四種靈之外,也有大自然的精靈(此處泛指精魄、神靈,而非西方神秘學所稱的精靈)或其他知覺生命受感召或應召喚而成為守護靈的可能性,擁有此類守護靈的人通常具有較常人強大的靈覺能力。 ※經熱心網友提供,本文之參考資料應包括《輪迴過境室--靈界架構》一書
(初版於一九九五年(民國八十四年)4月發行上市,原作者為國內知名「實證靈魂學」研究者張開基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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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魂七魄」中的「三魂」探讨2007-05-04 17:04  「三魂」,中国古代称「胎光、爽灵、幽情」,也有人称之为「主魂、觉魂、生魂」或「元神、阳神、阴神」或「天魂、识魂、人魂」。「三魂」的根本是「真如」(生命实相),「三魂」是由于「真如动念」所产生的一种能量形态并吸附了灵质而具形体。所以;「真如」属于「涅盘境界」。「三魂」属于「灵界」。「肉体及魄」属于「阳世的物质世界」。因而,「真如动念」可产生「能量」(灵魂)、「能量」可凝聚「物质」(肉体)。  为了方便解说,在此必须概略的谈一下灵界的架构:  一、大灵界(广义的灵界):指含所有灵界层级在内的境域。佛教:欲界(含六道)、色界、无色界、涅盘界。而在西方神智学派(Theosophy)则分为:物质层面(The Physical、灵界层面(The Astral 狭义「灵界 」)、精神层面(The Mental)、觉悟层面(The Buddhic)、涅盘层面(The Nirvanic),另有两层比涅盘境界」更高的未定名境界。以上这两派的说法、西方神智学派所说的「物质层面」及狭义的「灵界层面」相当于佛教所说的「欲界」、「精神层面」相当于「色界」、「觉悟层面」相当于「无色界」。  二、灵界(狭义的灵界):「色界」以下,「物质层面」以外的层面,含天道中的欲界六天(四天王天、切利天、夜摩天、兜率天、化乐天,他化自在天)、阿修罗道、地狱道、饿鬼道及「中阴身界」。但是据笔者的研究及认知,狭义的灵界指的应该是含六道在内的「欲界」,与「人道」的阳世相比、层级是相等的,没有高低尊卑之分,也就是说狭义的灵界是涵盖了人道、畜道在内的「物质界」。而且有大部份是重迭的,也因此此一层面相互之间的沟通相当频繁,也相互影响。  所以「狭义的灵界」包含了所有欲界(欲界六天、阿修罗道、人道、畜牲道、饿鬼道、地狱道)以及中阴身界(「中阴身界」(轮回过境室)指的是死后到转生前的境域,包括有光世界及黑暗世界)。其实,单以「物质界」来称呼「人道、畜道」也是不够周沿的,因为既然与其它四道及中阴身界众生同属「欲界」、自然会有食欲、性欲、物欲,所以必然有「物质」的存在,只是其它四道及中阴身界之中所存在的「物质」和「人道、畜牲道」的「物质」不同,构成的元素及精粗程度都不相同,因此即使在各界的重迭处,我们人道、畜道的众生也不能感知其它各界物质的实存性、但是在其它四道及中阴身界的众生而言,各种物件仍是实存的「物质」。譬如:天界众生所见到的天上宫殿,吃到的蟠桃、美酒,甚至自身的形体。阿修罗道所见到的美女。饿鬼道所见的食物。地狱道所见的油锅、刀山。中阴身界所见到的山河大地、房舍街道。在各界众生自我的观点中,那些都是真实的物质。因此,或许我们应该接受西方「神智学派」的划分法:将这个「狭义的灵界」全部纳入「物质界」,将较为宏观,因为再上去的「色界」巳经有形无体、「无色界」无形无体,都巳超脱了「物质」层面(「体」的层面)。确定了「灵界」的初步概念之后,再回头来谈「三魂」:我们先假设一位巳晋入「涅盘」境界的「佛」(觉者,不是专指释迦牟尼)如果祂决定要来转生人世,若按步就班的迭次下降,那么祂会将无形无体的「法身」因「念动」而以「光能」的形式在「无色界」显现,在降到「色界」时,祂将会给这种光的「因身」(The Causal Body)赋予一个适当的外形(凝聚成具象的「形」),在降到「欲界」(物质界)时,就会依据此界众生的「共业」(共同的构成模式)吸收各种相同的物质元素,包裹在「因身」的外面,而成为物质化的灵体或肉体。如果是决定转生人世,那么在构成肉体的物质元素上,人和畜是相同的,所不同的只在「以太模式」(The Etheric Mould),就是人的「共业」或人的共同构成模式。这种「以太」(Ether)类似道家所说的「气」(不是「气体」的气)这个物质化的肉体就是佛教所称的「应身」。  那么,反过来进行时,人在死亡离开人世之时,首先抛开的是肉体。所谓「来自尘土,归于尘土」,这具肉体躯壳不论如何处理,最后终究会化为尘土,将原本组成的基本物质元素一一分解之后还原于大自然。笔者在研究中发现:前述的「以太模式」极可能是我们在生物学上所说的「基因模式」,几乎是从我们远古的祖先就一直遗传下来,存在于父母双方生殖钿胞中各半的23个染色体中,在受精完成的同时,这种基因模式即巳组成,也决定这个胎儿未来的人种、肤色,生理状况甚至基本性格等等。而「以太体」(基因模式)是布满全身每一细胞的,并在此时由大的共同基因模式(人类)投入小的基因模式(特定的个人)。它和「七魄」的关系不是指挥,而是将「七魄」局限在一定的范围内,在他活着的任何时侯都能依照此人特有的生物性本能持续的运作。、在一个人死亡的同时,他的「以太体」(三魂中的﹁「人魂」或「生魂」或「阴神」)也会脱离肉体并与其它二魂分离,以「气」的方式存在于物质界一段时间。在正常情况下,这种「以太体」彷佛一团淡淡的蒸汽,由于其构成分子因惯性作用的持续运转,不能立即停止,所以才会继续凝聚成原貌留存一段时间,然后随着运转的逐渐变慢,这团气终于越变越稀疏,范围越缩越小,最后终将消散于无形,就好像寒冷的冬天,我们用嘴对着玻璃或镜子上哈气一样,可以清楚的看到那团白气因蒸发而逐渐缩小最后终于消失,但这只是比喻,「以太体」的消失没有这么快,有时甚至会延续个几个月的时间。「以太体」因为是半透明的蒸汽之状,所以在明亮的白天是看不见的,但是在夜晚、阴暗的房间或暗色的背景下,是可以被一般人肉眼所看见的。「以太体」多半会被死者的遗体所吸引而飘荡在墓地附近,但这种「以太体」是无意识的,虽然在人刚死时,因为以太分子活动的快速,所以仍然具备了死者生前的模样,甚至五官清晰,使得有些原本认识他的亲友(活人)在乍然见到这团以太体时,会在惊吓之余而误以为是死者显灵,但其实并不是,那单纯只是一团蒸汽状,没有意识的以太体而已。这团以太体由于随着分子运转的逐渐渐慢,所以模样会越变越模糊。  首先是离身体中心最远的足部渐渐消失,其次是手指头,再来是五官,接着是四肢,最后是头部也消失了,只剩下中间一团。既然因为以太分子的惯行运转,使这俗称「阴神」、「阴魂」的形体(注:以太体也是有体积的,只是像气体一样,我们摸不着而已)会续存一段时间,所以分子运转的快慢就决定了它的清晰程度,因此年轻人,身体原本强壮者死后的以太体呈白色,较不透明。老年人,缠绵病床多年而死者,以太体则呈灰色较透明。因为后者在将死之前,以太体分子的运转巳经比较慢。这勉强可用自然界的「龙卷风」来比拟,龙卷风初形成时,因为旋转急速,所以可以清楚看见,但旋转逐渐变慢时,就会逐渐模糊而终致看不见。由于「以太体」在人死亡之后由肉体脱离出来至逐渐消散之间有着以上的特性,所以也就引发了一些现象:  1、许多「见鬼」、「撞鬼」的目击报告中,鬼最常出现的地点就是墓地、乱葬岗、殡仪馆、太平闲或停柩在家的期间。
  2、在极多的目击报告或传说的鬼故事中都几乎大量的提到「鬼没有脚」或「膝盖以下看不清楚」,这也几乎成了「鬼」的标准特征。(以太体消散中的前期)。
  3、有些人见到的「鬼」是没有五官,头部几乎像颗煮熟剥壳的白色鸡蛋。(以太体消散的中期)。
  4、有些人见到的「鬼」只是一团好似拖着一条尾巴的白色烟雾。(以太体消散的后期)。
  5、很多见「鬼」的目击报告中也都提到「鬼」是半透明的,目击者甚至可以透过「鬼」的形体看见它背后的物件。
  6、绝大多数见「鬼」的目击报告或传说,其时间多在夜晚,出现在白天的极少(除非是在阴暗的室内),而出现在大太阳底下的那更是闻所未闻。
  7、许多的目击者都几乎只是单纯的「见」到鬼,而且所见到鬼都几乎是面无表情或神情黯然,了无生气的,因为这种「以太体」是完全没有自主意识的,所以也就不会说话,也不会显出喜怒哀乐表情上的变化,甚至不会有手舞足蹈的大动作。
  8、中国人对「鬼」的传说中有「新鬼大、旧鬼小」的说法,正是由于随着时间,以太分子运转减缓而使得那团白色的气状物逐渐缩小的缘故。
  9、这种「鬼」对人几乎是全然无害的,人若遇上了因惊吓过度而导致生病,那纯粹是人自身的因素,与这种「以太体」的鬼无关,因为它既然是无意识的,自然也不会有「害人之心」。  由以上种种现象,我们可以看出:「人活见鬼」是可能的,很多「见鬼」的目击报告,可信度可能超出我们一向认为的那样,绝不全是穿凿附会的市井传闻或主观意识的错觉幻象而巳。在此不得不提两件事:
  1、很多人一听到「鬼故事」总是嗤之以鼻的认为是无稽之谈,也因此绝大多数人总认为「鬼故事」当然是没有逻辑、漫无章法的?其实这是完全错误的见解;「鬼」的出现与目击是有一定条件的,譬如夜晚或阴暗的室内提供了「见鬼」最好的环境,但是也不能是伸手不见五指的全黑状态,因为在一间全黑的暗室内,连一张全开大的白纸都看不见(肉眼视物是因为看见该物的反射光),又怎能看见白色雾状的「以太体」呢?所以给「鬼故事」安排场景时;有月光或星光的晚上比伸手不见五指的环境要好。其次是这种鬼可能会吓到人,但绝不会掐人的脖子或把长长的指甲插进人的身体,把鬼写成这副德性的鬼故事作者是该打屁股的。
  2、确实有些邪法师可以用诡异的邪法去延长「以太体」凝聚或残留的时间,并以咒语符法之类的法术去驱使这些无意识的「以太体」为其所用以遂行其某种邪恶目的(譬如引鬼入室,惊吓居住者),但其作用也止于惊吓,使其心神不安而巳,但仍然不会造成实质的伤害。因此也从而又产生了反其道的「驱鬼」仪式,甚至有些邪法师为了赚取金钱的私心,竟然先引鬼入宅去吓人,再毛遂自荐的去为主人驱鬼,这在传说中也屡见不鲜,并不尽然只是虚构的鬼故事而巳,不过只要了解其中的原理,大可不必大惊小怪,中国古代人的所谓「见怪不怪、其怪自败」是很有道理也有实际效应的。  接着的就是「觉魂」(「识魂」、「心识」或以「阿赖耶识」为主的八识综合体),它贮藏人一生甚至无数前世的记忆及「业」,一般众生食欲、性欲、物欲的残留记忆因执着也深深的烙印在其中,通常它总是紧紧包裹住「真如」而形成了一种蒙蔽,众生之所以为众生,而永在轮回中打转,不能觉悟而戊佛,体现「真如」,进入生命实相的涅盘之境,就是因为它的包裹蒙蔽。「真如」就是俗称的「主魂」,和「觉魂」总是这样的纠缠不清,一定要到「无色界」的觉悟层面才能甩开,这个「觉魂」也正是我们所说的真正「灵体」。不能觉悟的众生,「主魂」被裹在「觉魂」的灵体之内成为「中阴身」。这种「灵体」依旧由有着少量灵界的物质所组成,在人死后,就会前往灵界去报到,在中阴身界的「灵界」等侯轮回转世。但是也有例外之时:
  1、意外死亡者,灵魂离体后会突然感到茫茫然的不知何去何从?甚至不知道自身巳死,如果没有神佛慈悲引领或亡亲故友来接引,又没有法师为其超渡,将会一直羁留阳世或在死亡地点附近徘徊,这是与「以太体」不同的另一种「鬼」。
  2、意外死亡却心生怨恨,死不瞑目的,因为执着,会羁留在死亡之处,如车祸、淹死的,住住会在该处「找替死鬼」,其实根本没有所谓的「替死鬼」或「替身」,它们只是愤愤不平的对不认识的活人报复,拉去做同伴而巳。(注:严格来说也不是「拉」,而是在剎那间,以意识能量影响了活人的意识,造成判断错误而致死)。
  3、被谋害致死又不肯去阴司告状而一心要亲手报仇的,则会直接去找仇家报复,但一时不能得手,也将因此羁留世上。
  4、死后因心系生前未完成之事或贪恋生前的种种而羁留阳世,终于成了孤魂野鬼。
  5、生前没有任何信仰,特别是根本不相信灵魂不灭、灵界实存的人,死后的灵魂必然飘飘渺渺的羁留阳世,不知何去何从?(或落入「迷魂林」之中)。
  6、自杀而死的,有部份也会被羁留在死亡之处不停徘徊而不知何去何从?
  7、以上这些孤魂野鬼有的会以坟墓为家。有的会依附家中牌位。有的会依附大树,巨石之中。有的则依附在别人家的牌位之中,接受供奉。有的则附于人身。有的更无赖的则附于庙宇神坛的神像中装神弄鬼,贪求食物纸钱的供奉。这一类型的「鬼」与「以太体」的「鬼」最大的不同,是它不具有阳世的物质成份,而是由精钿的灵界物质所组成,在中阴身的灵界来看,它是有形有体的,所以称之为「灵体」。但是在阳世,因为其组成的灵界物质非我们活人肉眼可见,所以,基本上我们是看不见这种「灵体」的。但是只有几种例外情形可见到这种「鬼」:
  1、活人因天生的「阴阳眼」或后天修炼而有「灵视」能力,具有捕捉那种灵界物质的波长时,就可以看见。
  2、这种「鬼」(灵体)因为对阳世仍存有某种强烈欲念,或满心怨恨时,它也可驭凝聚强大的念力,吸附阳世物质界细微的物质,而在极短的时间内「显形」,而且由于对生前种种的执着,通常会显现出生前的模样。这是较友善的。如果是为了作弄人,吓人或复仇,则也可以显现恐怖的模样来。甚至于意念强大时,也可移动阳世的物体,如飞砂走石,造成小小的旋风、砸盘丢碗等等,因此这种「鬼」要显现穿什么样的衣服或拿什么东西的样貌那也不是难事。不过,它们的力量仍未大到可以掐死活人或什么把长指甲插入人体的地步。当然这种「鬼」一旦飘渺无依时也会被邪法师所利用,通常是提供一个舒适的能量环境给它们依附,并不时供应能量,而且还要谈条件,所以自古就有「养鬼、役鬼」的说法,不过由于邪法师本身也要输能量给这种鬼,久而久之对其本身能量耗损也极大,下场通常是不会太好的。  比如现在的「灵魂学」所探讨的主题当然就是灵魂。在某些宗教中、灵学研究者,甚至一般人的认知上,「灵魂」的意义是代表着一个(团)类人的精神体,生前依附于肉体,成为人思想行动的主宰,死后则脱离肉体继续存活于阳世间、天堂、地狱、另一度空间,或宇宙中某处。但是在中国,「灵魂」的意义却有些含混不明;有时「灵魂」只是名词,指的是单一的类人精神体。譬如「灵魂出窍」。有时「灵」和「魂」是同义的重迭字,譬如「亡灵」等于「亡魂」。有时「灵」和「魂」是近似却不相同的二回事,「灵」是「灵体」、「魂」是「幽体」。有时「灵魂」一词成了泛称,涵盖了「魂魄」。我们先从「魂魄」谈起。「礼记.祭义篇」中说:「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谓之鬼。」又说:「魂气归于天,形魄归于地(指人死之后)」而且在道家的观念中诏为:魂属阳,附于气,魄属阴,附于形(体),并且一向认为「魂善」而「魄恶」。也因此,中国人很早就有了「三魂七魄」的说法,先说「七魄」,其名称分别为「尸狗、伏矢、雀阴、容贼、非毒、除秽、臭肺」,有人认为七魄代表了「喜、怒、哀、惧、爱、恶、欲」的七情(或分别主掌了人的七情),或可说「魄」(七魄)正是一种生物性的本能,例如食欲、性欲、逃避危险等等以及无意识的反射作用。所以「魄」必须依附在肉体上才会发生作用,一旦肉体死亡时,「魄」也就随着肉体的腐烂而自然的消散于无形,所以古人才会有「形魄归于地」的说法。如果笼统的把「魄」视做生物性的本能,那么就「魄」而言,当然就不是人类所专有,只要是生物就都有这种代表本能活动的「魄」。「魄」虽然只是一种无意识的生物性本能,但是,「魄」与「魂」的关系很微妙,「魄」并不完全接受「魂」的指挥,而是有着无意识的「自主机械动作」(自律神经),譬如人的心跳就是「魄」的作用之一,正常人是很难用意识(魂)命令心脏实时停止跳动的,因为心跳也是生物性本能之一。但是我们也不能说「魄」和「魂」一点关系也没有,因为「三魂」一旦离开肉体,「魄」的作用也跟着停止,这时我们就会认为这个人巳经「死亡」了。但,有时候,「魄」的力量是很强的,譬如蛇或蜥蜴之类的动物,即使头部被砍断了,魂巳离体,但其躯体却仍然不停的扭曲蠕动,甚至可达数小时之久才停止。  性欲也是生物性本能之一,其目的是为了传宗接代、繁衍子孙。前苏联科学家普对蜥蜴类的「守宫」做过研究,将一雄一雌的尾部切断,将两条断尾放置在一块平滑的桌面上,相距约三、四十公分,这两条断尾会不停地扭动并互相靠近,彷佛双方有某种磁性吸力一般,最后这两条断尾终于碰触在一起,并互相缠绕,扭曲成一团。即使在雌雄守宫本体死亡之后,两条断尾的这种「交尾」(交配)的本能仍然可持续数小时之久,可见﹁魄﹂的力量,也正因为蛇、蜥蜴这类爬虫类动物具有超强的生物性本能,才能从远古的恐龙时代,历经数亿年仍能幸存到今天。针对这样独特而令人讶异的现象,前苏联科学家据此推论:雌雄异体的动物,相互之间「性」的吸引,可能不单纯只是心因性的冲动而驱使肉体行动,而似乎有物质性的自然吸引力存在其闲,并且这种吸引力在反复的验证中是可以明确观察到的。因而,由此可以看出同种动物雌雄性之间「情不自禁」的性冲动或性吸引力是一种超强的物性作用(或不自主的机械动作),不单纯只是先有了为了追求快感的「意念」,然后在不自觉的状态下完成传宗接代的天赋使命而已。当然这也是「魄」的作用之一,虽然与「灵体」无关、与「真如」无关,(证诸佛教所说「三界」的状态:「色界」、「无色界」甚至「涅盘」境界巳经没有食和性的欲望。可以证明食欲、性欲及其它物欲并非由「灵体」或「真如」先天所带来的,而是后天由「魄」的作用所产生的积习,但是由「魄」的生物性本能所产生的食欲、性欲及其它物欲却是非常的强烈,强到任何动物若不去满足它(甚至不惜冒着生命危险以暴力强夺劫掠,所谓「鸟为食亡,人为财死」)就可能造成自身死亡或亡族绝种的危机,因此在生物的本能及后天长久的「积习」交互作用下,这种食欲、性欲及其它物欲的强烈需求还是或多或少的必定会烙印在「灵体」的记忆上,当然重点不在于食或性的物性动作上的满足,最重要的是「欲」(欲念),因为灵体是不需要物质化食物或性交来获得满足的,可是那种欲念却强烈到可以在灵体上留下烙印,并在人死后,一并带入灵界,加上业力的牵引而入于六道,因此在「中阴身」的阶段会残留这样的欲念,并转生六道之中。在欲界六天以内(含其它五道)的众生仍然会有这样的欲念,也正因为这种强烈欲念的不能根除,所以才会不停地在六道中轮回,而无法往上精进的进入生命的实相。所以「魄」的作用是超乎我们想象的强大,绝不能只全心着重在「魂」上而对「魄」等闲视之。  「轮回」的原意就是不停地来来去去。是指绝大多数未能觉悟的众生,因为自身的执迷以及从而造出的业因牵扯投射。不停地经历生死,又不停地投生在各类物种之间,或为动物,或为植物,或为人,或为畜,有时朝生而暮死,有时生存千百年而死,除非终于觉醒于物质生命的虚幻不实,掌握了生命的实相,否则就将一直不停地沉沦在来来去去的生命轮回过程中而不得出。在人类的文明史中,对「轮回」的观念阐述得最完整而自成体系的当然要属佛教,在魏晋南北朝的时代,佛教传入中国以后,带来了整套完整的「轮回转世」思想,与中国本土的道教渗溶之后又形成了中国人自有的轮回观,尤其在相传完成于宋朝真宗时代的「玉历至宝钞」(现称「玉历宝钞劝世文」,淡痴道人撰)广为流传之后,中国式的十殿间王及十八层地狱、一百二十八层小地狱等观念巳深植民间,迄今一千多年以来,深深影响了中国人的传统思想,「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的说法也牢不可破的融入中国人的生活之中,迄今也并无多大的改变。但是,这种传统的中国轮回观虽然对千年来的世道人心,因恐惧死后的酷刑惩处而对恶行及犯罪多少有吓阻之功,然而,越过民俗的层级往上精究时,就会发现其中基本理念的谬误;许多人一听到轮回之说上立即就会联想到佛教,甚至误以为轮回之说是佛教的专属。其实,佛教的轮回转世之说是承继了古印度教(婆罗门教)的轮回理论而来,从释迦牟尼以降,经历了历代高僧的阐释发扬才逐步成为定论。但是,早在释迦牟尼出生前的二千五百年前,印度教的主要经典「四部韦陀」(吠陀经,主要为赞美诗歌)、「婆罗门书」(Brahmanas,为供奉赞歌的礼仪或圣典形式)、「森林书」(Arnyakas)和「奥义书」(《奥义书》,纪录了对知识、理解和悟性的追求)以及「薄伽梵歌」(Bhagavad-gita,为韦陀经的精华,阐释了灵修的过程及终极目标)之中早已记述了完整的「轮回」理论。所以,「轮回」的架构或「轮回」的法则并非佛教或任何其它宗教所专属,如果轮回的法则是实存的,那么各种宗教(特别是早期的印度教)对于「轮回」学说绝不是发明或人为的创造,而只是「发现」,虽然这个发现是如此的伟大而令人震惊,但仍然只是发现。就如同牛顿发现了「地心引力」,「地心引力」是自然界实存的定律,牛顿未发现之前,「地心引力」也是一直实存的,并非到了被牛顿发现之后才存在。也正因为印度教的教义是根源于「轮回转世」的观念,相信所有人今生的贫富贵贱全是缘生自前世善恶的业因,所以形成了牢不可破的阶级差别(种姓制度),分为「婆罗门」(婆罗门僧侣)、「剎帝利」(刹帝利贵族与武士)、「吠舍」(Vaisyas一般平民)、「首陀罗」(Sudras贱民或奴隶)等四大阶级,不但互相不可踰越,没有升降,一切都是天生注定,任何人都不得改变,不同阶级之间不能通婚,甚至不能平起平坐或平等交往,这种制度数千年来一直没有太多改变,迄今依然如此。当然这不只是对「轮回」或「业报」的曲解或矫枉过正,而且有理由相信这种牢不可破的种姓制度完全是「政教合一」的刻意结果,政治上的统治者(或政治权力既得团体)为了保有权力必然全力支持僧侣婆罗门这样的主张,而僧侣为了巩固自身阶级的地位及权力,自然也乐于坚持这样的理论基础与统治阶级连手。虽然因此使得各阶级的人因「认命」而带来国家社会假象的安定,然而对生命的真义及「轮回」架构无疑却是背道而驰的。到了释迦牟尼时,虽然接受印度教「轮回」之说,却坚决反对这种不合理的种姓制度,也因为觉悟到人生的无常,生老病死是所有阶级共有之苦而极力主张「众生平等」。自从「玉历至宝钞」一书从宋朝以来在民间广为流传之后,中国式「善恶有报」的轮回观念深植人心,对世道人心容或有莫大的帮助,积极的标榜善有善报,死后可进入极乐世界或自在快活的神仙界又或者来世可投生富贵人家。消极的以恶有恶报吓阻恶行及犯罪,以免死后坠入阿鼻地狱永世不得超生,或在地狱,饿鬼道受苦,又或者来世投生为低贱的畜牲等等。、但是,这样的观念在对「轮回」架构及对生命真义的追求上是极大谬误也是极其不可取的。在中国人传统「轮回转世」的观念中,总认为冥冥中有一位司掌善恶的大神,具象化的为「阎罗王」,在人死后,根据其生前行善作恶的轻重纪录分别给予奖励或严厉的惩罚,特别是十八层地狱及一百二十八处小地狱之中惨不忍睹的各式酷刑,如上刀山、下油锅、剥皮、挖心,……彷佛「轮回」是极端严峻恐怖的,是完全不慈悲的。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综观十八层地狱及一百二十八处小地狱之中种种酷刑活脱脱的只是中国历代以来人世间各种杀戮方式及酷刑的翻版而巳,可说毫无新意。如果地狱的酷刑仅及于此,那么以中国人的残忍民族性、从商朝的「炮烙」、「脯腌」(将人做成肉干或剁成肉酱)之刑以至后世历朝历代官定的各种残忍肉刑(伤害肉体为处罚的刑法)来看,地狱根本就在人间。又或者,在中国人隐隐约约的地狱观念中,阎罗王是位刚正不阿,擅断曲直却又嫉恶如仇之人,所以也才会有包公死后成为五殿阎君的传说,显然的仍不脱把「轮回」视为一种奖善惩恶的法则。然而事实上「轮回」的真义绝非如此;「轮回」只是一种生命现象的变化,不仅不是残酷或惨无人道的,相反的却是一种极其自然,极其慈悲的规律,在这个规律恒定如轨道般的运作中,所有众生(包括人类)依照他的意愿在死亡后前往他应处之地,这种意愿并非临时起意,而是在一生之中长期累积下来的超强意念。「轮回」的真义绝不是在奖励补偿好人与惩罚折磨坏人,以求得与阳世一生的平衡。当然更不是为了补债阳世「善无善报、恶无恶报」的不公平,而形成大快人心的末世大审判。「六道轮回」也绝不是一种处罚性的分发作业,什么杀牛的来世变牛被人杀、秦桧三世投胎变猪、为富不仁的人来世投胎变饿鬼等等那只是在民智未开的古代的愚弄人的罢了!  在后来,未能对广大群众做形而上的阐释时,一种方便法门的教化,更是一种讲述者自身也没有透澈的了悟「轮回」真义,以讹传讹的结果。「轮回」的法则不是佛定的,不是神定的,不是阎罗王定的,更不是人定的,只是一种自然运行的现象,广大流行、普遍包罗,甚至不是外在的法则,而是所有众生与生俱来;内在的一种生命特质,就如同掠食与传宗接代的本能,是所有物种(众生)的天赋使命或能力、任何众生只要一旦为众生,或者说任何生命的本质一旦投射在六道的生命型态时就注定了「轮回」的命运,除非他能在有限的物质生命中了悟到生命的本质及轮回的真义而成为觉者(佛),超脱了生死轮回。否则就将不停地在各种生命的轮回中来来去去,不停的出生、不停的死亡,再不停地出生,而且将遍历各种生命的型态,如神仙、如人、如精灵、如畜牲、如饿鬼,甚至植物、矿物(矿物如各种石头也是生命型态之一)。「轮回」是自然的,非拟人化的,但若要以人的主观观点来看;轮回却是慈悲而善体人意的,它完全同意每个人的自由意愿,让他在下一世达成心愿,适得其所的投生在符合他意愿的生命型态之中。前面说过所谓的「自由意愿」绝非一时兴起的决定,而是一生意念及行为互为因果所形成的强烈意愿(业力);因此一个生前居心险恶、专以损人利己为能事的人,终此一生乐此不疲,不改其志。虽然死前一心希望能在死后进入极乐世界或天堂,不论只是想法或实际要求家人为其廷聘高僧法师大做超渡法事,却依然不可得。依据永恒不变的轮回定律,他必然适得其所的去到符合他业力应往之处,或许投生为一只野生蛮荒世界的狐狸,在弱肉强食的世界中,擅用他的计谋生存下去,或者投生为一只蟑螂或蝎子,终生躲在暗处捕食。(注:所以佛教将六道又称「六趣」,趣就是去处)轮回的法则既然是慈悲的,不是为了奖善惩恶,那么为什么这样一个为恶之人不能去到极乐世界或天堂呢?这并不是轮回不肯,或阎罗王不肯,而是当事人自己不愿意;以一只蟑螂来做比喻,它最感到安全舒适的环境就是阴暗、脏乱、充满食物碎屑(虽然只是腐臭的食物)的场所,如果硬要将一只蟑螂安置在光亮洁净的无尘室中,它一定痛苦万分甚至导致死亡,再打个比方。  一位梦游患者,赤裸着身体站立在台北火车站的大厅之中,早上九点左右他突然清醒过来,由于别人的注目与惊叫,让他发觉自己竟然是赤身露体、一丝不挂的,这时必然羞愧的无地自容而急于藏到一处隐蔽之所。同样的在天堂、极乐世界或甚至高层级的灵界,所有灵体都是透明的,一览无余的,没有恶念的。任何细微的念头都可藉心电感应来沟通(心念才起,对方巳经完全了解),因此灵与灵之间是完全自然坦诚的,那么一个生前作恶多端、心怀险恶的灵,要如何快乐的生活其间呢?不正像一位赤身露体之人突然发现自己竟站在台北火车站人潮汹涌的大厅之中;同样的羞愧尴尬,无地自容而急欲逃离吗?所以不是轮回定律不让他去到高层灵界或极乐世界,而是他自己的不能适存其中。再假设有一个人,生前嗜吃,无论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爬的,也不论山珍海味或臭豆腐、臭鸭蛋,甚至最惨忍的活烫鹅掌、生吃猴脑,他都能吃得津津有味,唯恐不足,那么虽然是昏昧而死或死前希望能在死后荣登极乐也必不可得,同样不是轮回在对他惩处,而相反的是在遂其心愿,因为既然他生前什么都吃,而且荤索不拘、生冷不忌,那么最好的去处当然是投胎去做一只猪,因为猪的胃口是最好的,而且任何食物都被视为美食,从不挑剔,甚至在饲料中不慎混入了纸张、塑料袋、鱼刺、碎骨,猪也囫图吞下,吃得津津有味。事实上这正是他最快乐的归宿,否则要硬逼他上天堂甚至极乐世界,那才是最残忍的刑罚,怎么说呢?六道之中(包括欲界六天)众生都是有食欲、性欲的,自然也有食物的供应,层级越高,食物越精美可口,但到了色界及无色界已经没有了食欲或性欲,自然也不需要食物的供应,那么一个贪吃的饕餮之后去到一个没有食物供应的天界或极乐世界,只怕比叫他下地狱还痛苦,更别说什么极乐了。当然,食欲和性欲及其它一切不明确的欲望都是来自肉体习性(或惯性)的残存,而这些欲望也是众生之所以会造业因的缘由,能剔除这些欲望才能晋升至色界、无色界,但唯有大彻大悟才能晋入觉者(佛)的涅盘之境。然而六道、三界无不是轮回之所,众生因执迷而来去其中,佛教曰:「三界火宅」正是希冀众生能彻悟生命的真义,而逃离三界轮回之所。  「若问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来世果、今生做者是!」这句话虽然在阐释因果上容易使人明了,但轮回转世,因果循环绝不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么简单,我们实在有必要深入探索。举个有趣的例子来说;地狱的鬼卒阴差从何而来?很简单,全是生前在阳世居心正直却嫉恶如仇的人,为什么这些人会成为阴差鬼卒呢?因为居心正直是为人最低的道德标准,平生不做坏事也只是一个常人而巳,所以死后上不了天堂,进不了天界,但是因为他们的愤世疾俗,嫉恶如仇;见到他人的恶行时,每每恨不得自己就是执掌刑罚或生杀大权的官员,对情节轻微者抓来打一顿皮鞭,抓到小偷砍去手掌,抓到强奸犯施以宫刑去势,抓到杀人犯,处以斩首枪决之刑,如果抓到的是十恶不赦的江洋大盗或身负十几条人命的杀人魔,则恨不得剥皮抽筋或来个五马分尸,务求大快人心,求其公道,他们无不是主张治乱世用重典,并且把这种「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想法坚决的认定是在替天行道。固然,这些人本身的确正直,也从无恶念恶行,他们的嫉恶如仇也确实是出自义愤,但是他们却少了一份慈悲的心怀,一般人对好人慈悲是很容易的,但难的是对坏人的慈悲,诚如印度圣雄甘地在被暗杀将死;人人愤怒要追缉凶手偿命时,他充满慈悲地说:「原谅他吧!因为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正因为众生的执迷,所以才会造下恶业,恶人歹徒也正因为执迷所以才会为恶,因为一个真正了解生命真义的觉者是不会造此恶业的,所以对执迷的众生而言,正因为他们执迷的可悲,所以对好人应当慈悲,对坏人更应慈悲,因为好人因执迷而一样要入轮回,而坏人则因执迷得较深,所以更要倍受轮回之苦,所以佛家才会主张同体大悲,众生其实都是我们自身的投影,所以都要慈悲以待。也因此,如果对坏人不能待之以慈悲而嫉恶如仇者,一样也是一种执迷,这种人虽然在阳世为官必是正直不阿的清官,在民间会是被四邻赞誉的正直好人,但因为这种嫉恶如仇的强烈意愿,死后在轮回慈悲的安排下,最好的去处自然是去任鬼卒阴差了,上焉着为阎罗城隍,下焉者为皂隶刑役,不论是上刀山、下油锅、挖心割肾,全都要靠这些人来动手执刑,而他们必然也会因为在阳世碍于国法舆论不能动私刑逞一时之快,分发到地狱去专门修理坏人不正合其意而做得不亦乐乎吗?所以假若有包公,其生平事迹果如笔记小说所言,那么死后任职阎王,不正是适得其所吗?除非他真有悲天悯人的慈悲之心,生前在对犯人行刑时真心悲悯,否则五殿阎君也是不究竟的轮回过境之处,而一般的阴差鬼卒也一样。地藏王菩萨发下宏愿:「地狱不空,誓不成佛」,地狱何时能空呢?除非众生皆醒,不再执迷,否则地狱誓无空理。其实,「轮回」的真义是为了生命(灵魂)的「进化」(或净化),轮回像一条永不停息的大河,载着浮浮沉沉的众生,流向圆满至善的大海,在轮回之河行进的过程中,如同淘金一样的在沉淀淘洗生命中负面的杂质,这种淘金的过程一直重复的在进行,不能觉悟的众生就会在轮回的大河中来回不停的被淘洗,直到杂质除尽,只剩下纯净的真金,才能回归到圆满至善的大海。所以三界六道的轮回之所都是不究竟的,全是境由心生,由众生共业所造的「虚拟实境」,只有执迷不悟的众生因认假为真而陷身其中,不停来去,求出不得。所以有「顿悟」、「渐悟」之说。所以,有口无心的念经不会成佛。所以,造桥铺路不会成佛。所以,做功德不会成佛。所以,放生不会成佛。所以,吃素不会成佛。所以,苦修不会成佛。所以,禁欲不会成佛。所以,信不信宗教不重要,信教未必成佛,不信教也未必不能成佛,重要的是;是否能了悟生命的真义?是否能在此生之中不再为来世「虚拟实境」?否则必然会在轮回永恒不变的定律下,一次又一次将自己投入自己虚拟的实境中去,对于轮回中的众生而言,轮回是慈悲的,所以轮回是实有的,三界六道是实有的,所以地狱有、旁生有、饿鬼有、天有、人有、业有、中阴有。也所以陷身于轮回是可悲的,如何能拥有渡到彼岸的智慧,正是人此生最重要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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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鬼》 王 充 凡天地之间,有鬼,非人死精神为之也,皆人思念存想之所致也。致之何由?由于疾病。人病则忧惧,忧惧见鬼出。凡人不病则不畏惧。故得病寝衽,畏惧鬼至。畏惧则存想,存想则目虚见。 何以效之?传曰:“伯乐学相马,顾玩所见,无非马者。宋之庖丁学解牛,三年不见生牛,所见皆死牛也。”二者用精至矣!思念存想,自见异物也。人病见鬼,犹伯乐之见马,庖丁之见牛也。伯乐、庖丁所见非马与牛,则亦知夫病者所见非鬼也。 病者困剧,身体痛,则谓鬼持棰杖殴击之,若见鬼把椎锁绳,立守其旁。病痛恐惧,妄见之也。初疾畏惊,见鬼之来;疾困恐死,见鬼之怒;身自疾痛,见鬼之击:皆存想虚致,未必有其实也。 夫精念存想,或泄于目,或泄于口,或泄于耳。泄于目,目见其形;泄于耳,耳闻其声;泄于口,口言其事。昼日则鬼见,暮卧则梦闻。独卧空室之中,若有所畏惧,则梦见夫人据案其身哭矣。觉见卧闻,俱用精神;畏惧存想,同一实也。
译文 大凡天地之间,出现鬼,并不是人死后的精神变成的,都是人们思念想象所造成的。是什么原因造成这种现象的呢?是由于疾病(的折磨)。人生了病就会忧愁害怕,忧愁害怕就好象看见鬼出现了。凡是人无病时就不会怕这怕那。所以得了病躺在床上,就害怕有鬼到来。一害怕就会老是想,想久了就会使得视觉错乱,恍恍惚惚地看见鬼了。 用什么来验证呢?古书上说:“伯乐学习鉴别马的时候,由于用心过度,看到的东西,没有不是马的。宋国庖丁练习解剖牛的本领,三年以后,在他的眼里,没有见过活牛,所看到的全是分解了的死牛。”这两个人都是专心到了极点。由于老是想着某一个问题,自然而然产生了错觉,看见异乎原物的东西了。人病了看见鬼,如同伯乐看见马,庖丁看见牛一样。伯乐和庖丁看到的其实不是真正的马和牛,由此可见病人所看见的也不是什么鬼了。 病人身体困倦极了,身体疼痛,就说是鬼拿了棍捧鞭子欧打他,好象看见鬼拿着锤子、锁链、绳索,站着守在他的身旁。(这是因为)病人身体疼痛,心里害怕,才虚幻地看见这些的啊。刚得病时心里惊慌害怕,(就好象)看见鬼来了;病重一些就怕死,好象看见鬼在发怒;身上因病感到疼痛,(就好象)看见鬼在打:这都是由于想得过多,产生虚幻的感觉造成的,并不是真有那样的事实。 专心想念事物(的结果),有的表现在视觉上,有的表现在说话上,有的表现在听见的声音上。表现在视觉上的,(好象)看见鬼的形状;表现在听觉上,(好象)听到了鬼的声音;表现在嘴上,(就会)说出鬼的事情。(因此)白天会看到鬼的出现,夜里就会在梦中听到鬼的声音。独自睡在空房之中,如果感到有些害怕,就会梦见好象有人按住他的身体哭泣呢!睡醒见到鬼形,躺下听到鬼声,都是由于精神作用引起的;害怕和想象,都出于同样的情况。
回答者:Y—沂奕 - 童生 一级 11-10 12:59「三魂」,中国古代称「胎光、爽灵、幽情」,也有人称之为「主魂、觉魂、生魂」或「元神、阳神、阴神」或「天魂、识魂、人魂」。「三魂」的根本是「真如」(生命实相),「三魂」是由于「真如动念」所产生的一种能量形态并吸附了灵质而具形体。所以;「真如」属于「涅盘境界」。「三魂」属于「灵界」。「肉体及魄」属于「阳世的物质世界」。因而,「真如动念」可产生「能量」(灵魂)、「能量」可凝聚「物质」(肉体)。 为了方便解说,在此必须概略的谈一下灵界的架构: 一、大灵界(广义的灵界):指含所有灵界层级在内的境域。佛教:欲界(含六道)、色界、无色界、涅盘界。而在西方神智学派(Theosophy)则分为:物质层面(The Physical、灵界层面(The Astral 狭义「灵界 」)、精神层面(The Mental)、觉悟层面(The Buddhic)、涅盘层面(The Nirvanic),另有两层比涅盘境界」更高的未定名境界。以上这两派的说法、西方神智学派所说的「物质层面」及狭义的「灵界层面」相当于佛教所说的「欲界」、「精神层面」相当于「色界」、「觉悟层面」相当于「无色界」。 二、灵界(狭义的灵界):「色界」以下,「物质层面」以外的层面,含天道中的欲界六天(四天王天、切利天、夜摩天、兜率天、化乐天,他化自在天)、阿修罗道、地狱道、饿鬼道及「中阴身界」。但是据笔者的研究及认知,狭义的灵界指的应该是含六道在内的「欲界」,与「人道」的阳世相比、层级是相等的,没有高低尊卑之分,也就是说狭义的灵界是涵盖了人道、畜道在内的「物质界」。而且有大部份是重迭的,也因此此一层面相互之间的沟通相当频繁,也相互影响。 所以「狭义的灵界」包含了所有欲界(欲界六天、阿修罗道、人道、畜牲道、饿鬼道、地狱道)以及中阴身界(「中阴身界」(轮回过境室)指的是死后到转生前的境域,包括有光世界及黑暗世界)。其实,单以「物质界」来称呼「人道、畜道」也是不够周沿的,因为既然与其它四道及中阴身界众生同属「欲界」、自然会有食欲、性欲、物欲,所以必然有「物质」的存在,只是其它四道及中阴身界之中所存在的「物质」和「人道、畜牲道」的「物质」不同,构成的元素及精粗程度都不相同,因此即使在各界的重迭处,我们人道、畜道的众生也不能感知其它各界物质的实存性、但是在其它四道及中阴身界的众生而言,各种物件仍是实存的「物质」。譬如:天界众生所见到的天上宫殿,吃到的蟠桃、美酒,甚至自身的形体。阿修罗道所见到的美女。饿鬼道所见的食物。地狱道所见的油锅、刀山。中阴身界所见到的山河大地、房舍街道。在各界众生自我的观点中,那些都是真实的物质。因此,或许我们应该接受西方「神智学派」的划分法:将这个「狭义的灵界」全部纳入「物质界」,将较为宏观,因为再上去的「色界」巳经有形无体、「无色界」无形无体,都巳超脱了「物质」层面(「体」的层面)。确定了「灵界」的初步概念之后,再回头来谈「三魂」:我们先假设一位巳晋入「涅盘」境界的「佛」(觉者,不是专指释迦牟尼)如果他决定要来转生人世,若按步就班的迭次下降,那么他会将无形无体的「法身」因「念动」而以「光能」的形式在「无色界」显现,在降到「色界」时,他将会给这种光的「因身」(The Causal Body)赋予一个适当的外形(凝聚成具象的「形」),在降到「欲界」(物质界)时,就会依据此界众生的「共业」(共同的构成模式)吸收各种相同的物质元素,包裹在「因身」的外面,而成为物质化的灵体或肉体。如果是决定转生人世,那么在构成肉体的物质元素上,人和畜是相同的,所不同的只在「以太模式」(The Etheric Mould),就是人的「共业」或人的共同构成模式。这种「以太」(Ether)类似道家所说的「气」(不是「气体」的气)这个物质化的肉体就是佛教所称的「应身」。 那么,反过来进行时,人在死亡离开人世之时,首先抛开的是肉体。所谓「来自尘土,归于尘土」,这具肉体躯壳不论如何处理,最后终究会化为尘土,将原本组成的基本物质元素一一分解之后还原于大自然。笔者在研究中发现:前述的「以太模式」极可能是我们在生物学上所说的「基因模式」,几乎是从我们远古的祖先就一直遗传下来,存在于父母双方生殖钿胞中各半的23个染色体中,在受精完成的同时,这种基因模式即巳组成,也决定这个胎儿未来的人种、肤色,生理状况甚至基本性格等等。而「以太体」(基因模式)是布满全身每一细胞的,并在此时由大的共同基因模式(人类)投入小的基因模式(特定的个人)。它和「七魄」的关系不是指挥,而是将「七魄」局限在一定的范围内,在他活着的任何时侯都能依照此人特有的生物性本能持续的运作。、在一个人死亡的同时,他的「以太体」(三魂中的「「人魂」或「生魂」或「阴神」)也会脱离肉体并与其它二魂分离,以「气」的方式存在于物质界一段时间。在正常情况下,这种「以太体」彷佛一团淡淡的蒸汽,由于其构成分子因惯性作用的持续运转,不能立即停止,所以才会继续凝聚成原貌留存一段时间,然后随着运转的逐渐变慢,这团气终于越变越稀疏,范围越缩越小,最后终将消散于无形,就好像寒冷的冬天,我们用嘴对着玻璃或镜子上哈气一样,可以清楚的看到那团白气因蒸发而逐渐缩小最后终于消失,但这只是比喻,「以太体」的消失没有这么快,有时甚至会延续个几个月的时间。「以太体」因为是半透明的蒸汽之状,所以在明亮的白天是看不见的,但是在夜晚、阴暗的房间或暗色的背景下,是可以被一般人肉眼所看见的。「以太体」多半会被死者的遗体所吸引而飘荡在墓地附近,但这种「以太体」是无意识的,虽然在人刚死时,因为以太分子活动的快速,所以仍然具备了死者生前的模样,甚至五官清晰,使得有些原本认识他的亲友(活人)在乍然见到这团以太体时,会在惊吓之余而误以为是死者显灵,但其实并不是,那单纯只是一团蒸汽状,没有意识的以太体而已。这团以太体由于随着分子运转的逐渐渐慢,所以模样会越变越模糊。 首先是离身体中心最远的足部渐渐消失,其次是手指头,再来是五官,接着是四肢,最后是头部也消失了,只剩下中间一团。既然因为以太分子的惯行运转,使这俗称「阴神」、「阴魂」的形体(注:以太体也是有体积的,只是像气体一样,我们摸不着而已)会续存一段时间,所以分子运转的快慢就决定了它的清晰程度,因此年轻人,身体原本强壮者死后的以太体呈白色,较不透明。老年人,缠绵病床多年而死者,以太体则呈灰色较透明。因为后者在将死之前,以太体分子的运转巳经比较慢。这勉强可用自然界的「龙卷风」来比拟,龙卷风初形成时,因为旋转急速,所以可以清楚看见,但旋转逐渐变慢时,就会逐渐模糊而终致看不见。由于「以太体」在人死亡之后由肉体脱离出来至逐渐消散之间有着以上的特性,所以也就引发了一些现象: 1、许多「见鬼」、「撞鬼」的目击报告中,鬼最常出现的地点就是墓地、乱葬岗、殡仪馆、太平闲或停柩在家的期间。
2、在极多的目击报告或传说的鬼故事中都几乎大量的提到「鬼没有脚」或「膝盖以下看不清楚」,这也几乎成了「鬼」的标准特征。(以太体消散中的前期)。
3、有些人见到的「鬼」是没有五官,头部几乎像颗煮熟剥壳的白色鸡蛋。(以太体消散的中期)。
4、有些人见到的「鬼」只是一团好似拖着一条尾巴的白色烟雾。(以太体消散的后期)。
5、很多见「鬼」的目击报告中也都提到「鬼」是半透明的,目击者甚至可以透过「鬼」的形体看见它背后的物件。
6、绝大多数见「鬼」的目击报告或传说,其时间多在夜晚,出现在白天的极少(除非是在阴暗的室内),而出现在大太阳底下的那更是闻所未闻。
7、许多的目击者都几乎只是单纯的「见」到鬼,而且所见到鬼都几乎是面无表情或神情黯然,了无生气的,因为这种「以太体」是完全没有自主意识的,所以也就不会说话,也不会显出喜怒哀乐表情上的变化,甚至不会有手舞足蹈的大动作。
8、中国人对「鬼」的传说中有「新鬼大、旧鬼小」的说法,正是由于随着时间,以太分子运转减缓而使得那团白色的气状物逐渐缩小的缘故。
9、这种「鬼」对人几乎是全然无害的,人若遇上了因惊吓过度而导致生病,那纯粹是人自身的因素,与这种「以太体」的鬼无关,因为它既然是无意识的,自然也不会有「害人之心」。 由以上种种现象,我们可以看出:「人活见鬼」是可能的,很多「见鬼」的目击报告,可信度可能超出我们一向认为的那样,绝不全是穿凿附会的市井传闻或主观意识的错觉幻象而巳。在此不得不提两件事:
1、很多人一听到「鬼故事」总是嗤之以鼻的认为是无稽之谈,也因此绝大多数人总认为「鬼故事」当然是没有逻辑、漫无章法的?其实这是完全错误的见解;「鬼」的出现与目击是有一定条件的,譬如夜晚或阴暗的室内提供了「见鬼」最好的环境,但是也不能是伸手不见五指的全黑状态,因为在一间全黑的暗室内,连一张全开大的白纸都看不见(肉眼视物是因为看见该物的反射光),又怎能看见白色雾状的「以太体」呢?所以给「鬼故事」安排场景时;有月光或星光的晚上比伸手不见五指的环境要好。其次是这种鬼可能会吓到人,但绝不会掐人的脖子或把长长的指甲插进人的身体,把鬼写成这副德性的鬼故事作者是该打屁股的。
2、确实有些邪法师可以用诡异的邪法去延长「以太体」凝聚或残留的时间,并以咒语符法之类的法术去驱使这些无意识的「以太体」为其所用以遂行其某种邪恶目的(譬如引鬼入室,惊吓居住者),但其作用也止于惊吓,使其心神不安而巳,但仍然不会造成实质的伤害。因此也从而又产生了反其道的「驱鬼」仪式,甚至有些邪法师为了赚取金钱的私心,竟然先引鬼入宅去吓人,再毛遂自荐的去为主人驱鬼,这在传说中也屡见不鲜,并不尽然只是虚构的鬼故事而巳,不过只要了解其中的原理,大可不必大惊小怪,中国古代人的所谓「见怪不怪、其怪自败」是很有道理也有实际效应的。 接着的就是「觉魂」(「识魂」、「心识」或以「阿赖耶识」为主的八识综合体),它贮藏人一生甚至无数前世的记忆及「业」,一般众生食欲、性欲、物欲的残留记忆因执着也深深的烙印在其中,通常它总是紧紧包裹住「真如」而形成了一种蒙蔽,众生之所以为众生,而永在轮回中打转,不能觉悟而戊佛,体现「真如」,进入生命实相的涅盘之境,就是因为它的包裹蒙蔽。「真如」就是俗称的「主魂」,和「觉魂」总是这样的纠缠不清,一定要到「无色界」的觉悟层面才能甩开,这个「觉魂」也正是我们所说的真正「灵体」。不能觉悟的众生,「主魂」被裹在「觉魂」的灵体之内成为「中阴身」。这种「灵体」依旧由有着少量灵界的物质所组成,在人死后,就会前往灵界去报到,在中阴身界的「灵界」等侯轮回转世。但是也有例外之时:
1、意外死亡者,灵魂离体后会突然感到茫茫然的不知何去何从?甚至不知道自身巳死,如果没有神佛慈悲引领或亡亲故友来接引,又没有法师为其超渡,将会一直羁留阳世或在死亡地点附近徘徊,这是与「以太体」不同的另一种「鬼」。
2、意外死亡却心生怨恨,死不瞑目的,因为执着,会羁留在死亡之处,如车祸、淹死的,住住会在该处「找替死鬼」,其实根本没有所谓的「替死鬼」或「替身」,它们只是愤愤不平的对不认识的活人报复,拉去做同伴而巳。(注:严格来说也不是「拉」,而是在刹那间,以意识能量影响了活人的意识,造成判断错误而致死)。
3、被谋害致死又不肯去阴司告状而一心要亲手报仇的,则会直接去找仇家报复,但一时不能得手,也将因此羁留世上。
4、死后因心系生前未完成之事或贪恋生前的种种而羁留阳世,终于成了孤魂野鬼。
5、生前没有任何信仰,特别是根本不相信灵魂不灭、灵界实存的人,死后的灵魂必然飘飘渺渺的羁留阳世,不知何去何从?(或落入「迷魂林」之中)。
6、自杀而死的,有部份也会被羁留在死亡之处不停徘徊而不知何去何从?
7、以上这些孤魂野鬼有的会以坟墓为家。有的会依附家中牌位。有的会依附大树,巨石之中。有的则依附在别人家的牌位之中,接受供奉。有的则附于人身。有的更无赖的则附于庙宇神坛的神像中装神弄鬼,贪求食物纸钱的供奉。这一类型的「鬼」与「以太体」的「鬼」最大的不同,是它不具有阳世的物质成份,而是由精钿的灵界物质所组成,在中阴身的灵界来看,它是有形有体的,所以称之为「灵体」。但是在阳世,因为其组成的灵界物质非我们活人肉眼可见,所以,基本上我们是看不见这种「灵体」的。但是只有几种例外情形可见到这种「鬼」:
1、活人因天生的「阴阳眼」或后天修炼而有「灵视」能力,具有捕捉那种灵界物质的波长时,就可以看见。
2、这种「鬼」(灵体)因为对阳世仍存有某种强烈欲念,或满心怨恨时,它也可驭凝聚强大的念力,吸附阳世物质界细微的物质,而在极短的时间内「显形」,而且由于对生前种种的执着,通常会显现出生前的模样。这是较友善的。如果是为了作弄人,吓人或复仇,则也可以显现恐怖的模样来。甚至于意念强大时,也可移动阳世的物体,如飞砂走石,造成小小的旋风、砸盘丢碗等等,因此这种「鬼」要显现穿什么样的衣服或拿什么东西的样貌那也不是难事。不过,它们的力量仍未大到可以掐死活人或什么把长指甲插入人体的地步。当然这种「鬼」一旦飘渺无依时也会被邪法师所利用,通常是提供一个舒适的能量环境给它们依附,并不时供应能量,而且还要谈条件,所以自古就有「养鬼、役鬼」的说法,不过由于邪法师本身也要输能量给这种鬼,久而久之对其本身能量耗损也极大,下场通常是不会太好的。 比如现在的「灵魂学」所探讨的主题当然就是灵魂。在某些宗教中、灵学研究者,甚至一般人的认知上,「灵魂」的意义是代表着一个(团)类人的精神体,生前依附于肉体,成为人思想行动的主宰,死后则脱离肉体继续存活于阳世间、天堂、地狱、另一度空间,或宇宙中某处。但是在中国,「灵魂」的意义却有些含混不明;有时「灵魂」只是名词,指的是单一的类人精神体。譬如「灵魂出窍」。有时「灵」和「魂」是同义的重迭字,譬如「亡灵」等于「亡魂」。有时「灵」和「魂」是近似却不相同的二回事,「灵」是「灵体」、「魂」是「幽体」。有时「灵魂」一词成了泛称,涵盖了「魂魄」。我们先从「魂魄」谈起。「礼记.祭义篇」中说:「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谓之鬼。」又说:「魂气归于天,形魄归于地(指人死之后)」而且在道家的观念中诏为:魂属阳,附于气,魄属阴,附于形(体),并且一向认为「魂善」而「魄恶」。也因此,中国人很早就有了「三魂七魄」的说法,先说「七魄」,其名称分别为「尸狗、伏矢、雀阴、容贼、非毒、除秽、臭肺」,有人认为七魄代表了「喜、怒、哀、惧、爱、恶、欲」的七情(或分别主掌了人的七情),或可说「魄」(七魄)正是一种生物性的本能,例如食欲、性欲、逃避危险等等以及无意识的反射作用。所以「魄」必须依附在肉体上才会发生作用,一旦肉体死亡时,「魄」也就随着肉体的腐烂而自然的消散于无形,所以古人才会有「形魄归于地」的说法。如果笼统的把「魄」视做生物性的本能,那么就「魄」而言,当然就不是人类所专有,只要是生物就都有这种代表本能活动的「魄」。「魄」虽然只是一种无意识的生物性本能,但是,「魄」与「魂」的关系很微妙,「魄」并不完全接受「魂」的指挥,而是有着无意识的「自主机械动作」(自律神经),譬如人的心跳就是「魄」的作用之一,正常人是很难用意识(魂)命令心脏实时停止跳动的,因为心跳也是生物性本能之一。但是我们也不能说「魄」和「魂」一点关系也没有,因为「三魂」一旦离开肉体,「魄」的作用也跟着停止,这时我们就会认为这个人巳经「死亡」了。但,有时候,「魄」的力量是很强的,譬如蛇或蜥蜴之类的动物,即使头部被砍断了,魂巳离体,但其躯体却仍然不停的扭曲蠕动,甚至可达数小时之久才停止。 性欲也是生物性本能之一,其目的是为了传宗接代、繁衍子孙。前苏联科学家普对蜥蜴类的「守宫」做过研究,将一雄一雌的尾部切断,将两条断尾放置在一块平滑的桌面上,相距约三、四十公分,这两条断尾会不停地扭动并互相靠近,彷佛双方有某种磁性吸力一般,最后这两条断尾终于碰触在一起,并互相缠绕,扭曲成一团。即使在雌雄守宫本体死亡之后,两条断尾的这种「交尾」(交配)的本能仍然可持续数小时之久,可见「魄」的力量,也正因为蛇、蜥蜴这类爬虫类动物具有超强的生物性本能,才能从远古的恐龙时代,历经数亿年仍能幸存到今天。针对这样独特而令人讶异的现象,前苏联科学家据此推论:雌雄异体的动物,相互之间「性」的吸引,可能不单纯只是心因性的冲动而驱使肉体行动,而似乎有物质性的自然吸引力存在其闲,并且这种吸引力在反复的验证中是可以明确观察到的。因而,由此可以看出同种动物雌雄性之间「情不自禁」的性冲动或性吸引力是一种超强的物性作用(或不自主的机械动作),不单纯只是先有了为了追求快感的「意念」,然后在不自觉的状态下完成传宗接代的天赋使命而已。当然这也是「魄」的作用之一,虽然与「灵体」无关、与「真如」无关,(证诸佛教所说「三界」的状态:「色界」、「无色界」甚至「涅盘」境界巳经没有食和性的欲望。可以证明食欲、性欲及其它物欲并非由「灵体」或「真如」先天所带来的,而是后天由「魄」的作用所产生的积习,但是由「魄」的生物性本能所产生的食欲、性欲及其它物欲却是非常的强烈,强到任何动物若不去满足它(甚至不惜冒着生命危险以暴力强夺劫掠,所谓「鸟为食亡,人为财死」)就可能造成自身死亡或亡族绝种的危机,因此在生物的本能及后天长久的「积习」交互作用下,这种食欲、性欲及其它物欲的强烈需求还是或多或少的必定会烙印在「灵体」的记忆上,当然重点不在于食或性的物性动作上的满足,最重要的是「欲」(欲念),因为灵体是不需要物质化食物或性交来获得满足的,可是那种欲念却强烈到可以在灵体上留下烙印,并在人死后,一并带入灵界,加上业力的牵引而入于六道,因此在「中阴身」的阶段会残留这样的欲念,并转生六道之中。在欲界六天以内(含其它五道)的众生仍然会有这样的欲念,也正因为这种强烈欲念的不能根除,所以才会不停地在六道中轮回,而无法往上精进的进入生命的实相。所以「魄」的作用是超乎我们想象的强大,绝不能只全心着重在「魂」上而对「魄」等闲视之。 「轮回」的原意就是不停地来来去去。是指绝大多数未能觉悟的众生,因为自身的执迷以及从而造出的业因牵扯投射。不停地经历生死,又不停地投生在各类物种之间,或为动物,或为植物,或为人,或为畜,有时朝生而暮死,有时生存千百年而死,除非终于觉醒于物质生命的虚幻不实,掌握了生命的实相,否则就将一直不停地沉沦在来来去去的生命轮回过程中而不得出。在人类的文明史中,对「轮回」的观念阐述得最完整而自成体系的当然要属佛教,在魏晋南北朝的时代,佛教传入中国以后,带来了整套完整的「轮回转世」思想,与中国本土的道教渗溶之后又形成了中国人自有的轮回观,尤其在相传完成于宋朝真宗时代的「玉历至宝钞」(现称「玉历宝钞劝世文」,淡痴道人撰)广为流传之后,中国式的十殿间王及十八层地狱、一百二十八层小地狱等观念巳深植民间,迄今一千多年以来,深深影响了中国人的传统思想,「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的说法也牢不可破的融入中国人的生活之中,迄今也并无多大的改变。但是,这种传统的中国轮回观虽然对千年来的世道人心,因恐惧死后的酷刑惩处而对恶行及犯罪多少有吓阻之功,然而,越过民俗的层级往上精究时,就会发现其中基本理念的谬误;许多人一听到轮回之说上立即就会联想到佛教,甚至误以为轮回之说是佛教的专属。其实,佛教的轮回转世之说是承继了古印度教(婆罗门教)的轮回理论而来,从释迦牟尼以降,经历了历代高僧的阐释发扬才逐步成为定论。但是,早在释迦牟尼出生前的二千五百年前,印度教的主要经典「四部韦陀」(吠陀经,主要为赞美诗歌)、「婆罗门书」(Brahmanas,为供奉赞歌的礼仪或圣典形式)、「森林书」(Arnyakas)和「奥义书」(《奥义书》,纪录了对知识、理解和悟性的追求)以及「薄伽梵歌」(Bhagavad-gita,为韦陀经的精华,阐释了灵修的过程及终极目标)之中早已记述了完整的「轮回」理论。所以,「轮回」的架构或「轮回」的法则并非佛教或任何其它宗教所专属,如果轮回的法则是实存的,那么各种宗教(特别是早期的印度教)对于「轮回」学说绝不是发明或人为的创造,而只是「发现」,虽然这个发现是如此的伟大而令人震惊,但仍然只是发现。就如同牛顿发现了「地心引力」,「地心引力」是自然界实存的定律,牛顿未发现之前,「地心引力」也是一直实存的,并非到了被牛顿发现之后才存在。也正因为印度教的教义是根源于「轮回转世」的观念,相信所有人今生的贫富贵贱全是缘生自前世善恶的业因,所以形成了牢不可破的阶级差别(种姓制度),分为「婆罗门」(婆罗门僧侣)、「刹帝利」(刹帝利贵族与武士)、「吠舍」(Vaisyas一般平民)、「首陀罗」(Sudras贱民或奴隶)等四大阶级,不但互相不可逾越,没有升降,一切都是天生注定,任何人都不得改变,不同阶级之间不能通婚,甚至不能平起平坐或平等交往,这种制度数千年来一直没有太多改变,迄今依然如此。当然这不只是对「轮回」或「业报」的曲解或矫枉过正,而且有理由相信这种牢不可破的种姓制度完全是「政教合一」的刻意结果,政治上的统治者(或政治权力既得团体)为了保有权力必然全力支持僧侣婆罗门这样的主张,而僧侣为了巩固自身阶级的地位及权力,自然也乐于坚持这样的理论基础与统治阶级连手。虽然因此使得各阶级的人因「认命」而带来国家社会假象的安定,然而对生命的真义及「轮回」架构无疑却是背道而驰的。到了释迦牟尼时,虽然接受印度教「轮回」之说,却坚决反对这种不合理的种姓制度,也因为觉悟到人生的无常,生老病死是所有阶级共有之苦而极力主张「众生平等」。自从「玉历至宝钞」一书从宋朝以来在民间广为流传之后,中国式「善恶有报」的轮回观念深植人心,对世道人心容或有莫大的帮助,积极的标榜善有善报,死后可进入极乐世界或自在快活的神仙界又或者来世可投生富贵人家。消极的以恶有恶报吓阻恶行及犯罪,以免死后坠入阿鼻地狱永世不得超生,或在地狱,饿鬼道受苦,又或者来世投生为低贱的畜牲等等。、但是,这样的观念在对「轮回」架构及对生命真义的追求上是极大谬误也是极其不可取的。在中国人传统「轮回转世」的观念中,总认为冥冥中有一位司掌善恶的大神,具象化的为「阎罗王」,在人死后,根据其生前行善作恶的轻重纪录分别给予奖励或严厉的惩罚,特别是十八层地狱及一百二十八处小地狱之中惨不忍睹的各式酷刑,如上刀山、下油锅、剥皮、挖心,……彷佛「轮回」是极端严峻恐怖的,是完全不慈悲的。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综观十八层地狱及一百二十八处小地狱之中种种酷刑活脱脱的只是中国历代以来人世间各种杀戮方式及酷刑的翻版而巳,可说毫无新意。如果地狱的酷刑仅及于此,那么以中国人的残忍民族性、从商朝的「炮烙」、「脯腌」(将人做成肉干或剁成肉酱)之刑以至后世历朝历代官定的各种残忍肉刑(伤害肉体为处罚的刑法)来看,地狱根本就在人间。又或者,在中国人隐隐约约的地狱观念中,阎罗王是位刚正不阿,擅断曲直却又嫉恶如仇之人,所以也才会有包公死后成为五殿阎君的传说,显然的仍不脱把「轮回」视为一种奖善惩恶的法则。然而事实上「轮回」的真义绝非如此;「轮回」只是一种生命现象的变化,不仅不是残酷或惨无人道的,相反的却是一种极其自然,极其慈悲的规律,在这个规律恒定如轨道般的运作中,所有众生(包括人类)依照他的意愿在死亡后前往他应处之地,这种意愿并非临时起意,而是在一生之中长期累积下来的超强意念。「轮回」的真义绝不是在奖励补偿好人与惩罚折磨坏人,以求得与阳世一生的平衡。当然更不是为了补债阳世「善无善报、恶无恶报」的不公平,而形成大快人心的末世大审判。「六道轮回」也绝不是一种处罚性的分发作业,什么杀牛的来世变牛被人杀、秦桧三世投胎变猪、为富不仁的人来世投胎变饿鬼等等那只是在民智未开的古代的愚弄人的罢了! 在后来,未能对广大群众做形而上的阐释时,一种方便法门的教化,更是一种讲述者自身也没有透澈的了悟「轮回」真义,以讹传讹的结果。「轮回」的法则不是佛定的,不是神定的,不是阎罗王定的,更不是人定的,只是一种自然运行的现象,广大流行、普遍包罗,甚至不是外在的法则,而是所有众生与生俱来;内在的一种生命特质,就如同掠食与传宗接代的本能,是所有物种(众生)的天赋使命或能力、任何众生只要一旦为众生,或者说任何生命的本质一旦投射在六道的生命型态时就注定了「轮回」的命运,除非他能在有限的物质生命中了悟到生命的本质及轮回的真义而成为觉者(佛),超脱了生死轮回。否则就将不停地在各种生命的轮回中来来去去,不停的出生、不停的死亡,再不停地出生,而且将遍历各种生命的型态,如神仙、如人、如精灵、如畜牲、如饿鬼,甚至植物、矿物(矿物如各种石头也是生命型态之一)。 参考资料:http://www.chouqinzhai.com/cn/LunWen/FuYuZhouLu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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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神学概论 -- 卷二、论神及其创造的教义 --------------------------------------------------------------------------------(一) 在原始状态中的人第一章 人受造的性质
由讨论神的教义,我们要进而说到神作为中的杰作,人的教义。虽然在神学中对于人的研究,与此负有同样的名称,但却不能与人类学的科学混为一谈。因其并非特别把人与神中间的关系做为思考和讨论的对象。在这标题下所要考察的乃是人性本质上的构造,以及人类灵魂的起源。 一、人性的基本要素(特别有两种见解) 1、二元论(Dichotomy) 认为是由肉体和灵魂两部分构成的。人的构造通常被认为是由两部分,即肉体和灵魂(Soul)或谓灵(Spirit)。此说与人的自我意识相符合,清楚证明人是由物质的要素和灵魂的要素所构成的事实。又根据圣经的研究,人是由“肉体和灵魂”(太6:25,10:28),或谓由“肉体和灵”(传12:7;林前5:3、5)所构成的。“灵魂”(Soul)与“灵”(Spirit)二词的意思,并非指着人里面两种不同的要素,而是指着人唯一的灵的实体而言。此点在以后的考察中将证明出来。(1)有几处经文很明确地提到人是单由两个部分构成的(罗8:10;林前5:5,7:34;林后7:1;弗2:3;西2:5)。(2)有时死被称为灵魂(Soul)的放弃(创35:18;王上17:21;徒15:26),在其他地方又被称为灵的放弃(诗31:5;路23:46;徒7:59)。(3)死者非物质的要素,有时称之为“灵魂”(启9:6,20:4),在其他地方又称之为“灵”(彼前3:19;来12:23)。这两种名称只不过是对两种不同的见解,就是人灵魂方面的要素做有效的指示而已。“灵”(Spirit)这一词,被认为是支配肉体的生活与行为的原理;而“魂”这一词是指着能思想、感觉、决志,或者有时特别作为爱情的中心的人格的主体(创2:7;诗62:1,103:1—2)。 2、三元论(Trichotomy) 认为人是由体(Body)、魂(Soul)和灵(Spirit)三部分构成。与通常的见解并行的又产生了另一种见解,即认为人是由灵、魂、体三部分所构成的。这种人观的形成并非以圣经研究为根据,而是由希腊哲学的研究中发生的。后来被几个德国及英国的神学家所采用。然而这和魂的实质,或与人性其他部分的关系上都未能一致。有些人把魂(Soul)视为人里面的动物性生命中的原则。又把灵(Spirit)视为高尚有理性的与道德生命的原则。还有的人把魂(Soul)看为体和灵(Spirit)的接触点所需媒体的要素。此见解是以新约帖撒罗尼迦前书五章廿三节,及希伯来书四章十二节为支持的重点,但这并不能成为确实的证据。头一处经文保罗确实提到灵与魂与身子。但这并不一定意味着保罗是把人分为三种不同的要素,乃是由三个不同的方面说到人。当耶稣以马太福音廿二章卅七节,“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总括了律法的第一条诫命时,他的心目中并不是想到三个不同的实体,他的意思只不过是用以强调整个的人(Whole man)。尤其在希伯来书四章十二节那里,能洞察人里面的神,将人的魂与灵分开来,我们就认为那是包含着两个不同的实体;其实那仅是将人心中的思想和意图,由两方面分别表现出来而已。 二、个人灵魂的起源(灵魂的起源有三种论说) 1、先存论(Pre-Existentianism) 有些辩证神学家主张人的灵魂是预先存在着的,而其先前存在的状态所发生的某种事件,说明了现在所见的灵魂的状态。这些似乎对于所有人类生来都是罪人这一点提供了说明,但此论说现今并不太受欢迎。 2、遗传论(Traducianism) 根据遗传论,人的灵魂乃随着肉体的出生而繁殖,因此是由双亲一直传给儿女们。这是路德派共同的见解。圣经说,神创造了人之后,即歇了他一切的创造之工(创2:2),关于夏娃灵魂的创造并没有清楚的提及(创2:23;林前11:8),又说,子孙是在他们父亲的腰身之中(来7:9、10)。此外,(1)依据动物界与人类相似之点,人的肉体与灵魂是由父母传给了儿女。(2)依据精神的特征与家族特色的遗传,与其说是肉体,毋宁说是灵魂上的遗传。(3)依据道德上的腐败乃至罪的遗传,使人容易认为与其说是肉体的,毋宁说是灵魂方面的遗传。然而此说却有着极大的疑问,其中最重要者如下:(1)由另一种涵义来说,双亲成了子女灵魂的创始者,乃至将双亲的灵魂分割给儿女,此即和灵魂不能分割的教义相背驰。(2)神完成了世界的创造以后,仍以间接的方法继续工作,这是此论的前提,但此前提并无确证。神施行神迹或行赎罪之工,在其分野上往往是直接动工的。(3)若说耶稣的身体与灵魂同是由有罪性的马利亚而来,那么要说明耶稣的无罪性即有相当的困难。 3、创造论(Creationism) 创造论者的看法是每个人的灵魂都是由神直接创造的,是无法正确决定起源时期的创造作为。被创造的灵魂虽然是纯洁的,但因为进入全人类所负担的罪里面,所以被认为出生前即有罪。此论比前段的论说更符合圣经,因为圣经彻头彻尾表示灵魂和肉体两者是有不同的起源(传12:7;赛42:5;亚12:1;来12:9;民16:22)。而且创造论比遗传说更符合人灵魂的性质。也正说明了人的灵魂有不能分割的特性。最后,为了拥护耶稣的无罪性,在基督论的关连上可以帮助我们避免陷入陷阱之中。然而这并不是说所有的难题都得到了解决。因此要说明父母的精神特征以及道德的特色何以在子女身上重现,却有困难。此外本论把人类高尚的繁殖力归与兽类,因为野兽能顺着其种类迳自繁殖。最后乃导至有将罪的责任多少加于神身上的危险,因为神将纯洁的灵魂投于腐败的罪中。虽然有这种种的难题,但此教义却有极高的评价。
第二章 有神形象与工作之约的人
在讨论人道德的与属灵的状态时,最重要的是首先要考察其原始的状态。在此特别要研究的两个题目是具有神形象的人与工作之约中的人。 一、具有神形象的人 1、关于有神形象的人圣经的教训 圣经述说人是神作为中的杰作,其特殊的荣誉就是人是照着神的形象,并按着他的样式造的(He is created in the image of God and after His likeness)(创1:26、27)。向来有人在此试图把“形象”(image)和“样式”(likeness)二词作详细区别。有些人认为前者是指肉体的,而后者是指灵魂而言。奥古斯丁主张这些分别与灵魂的知识及道德上的品性有关。罗马天主教认为“形象”是赋与人类的自然赐物,而“样式”是指着超自然赐物,那就是他的原义。然而这两个名词,虽因观点上的不同而有些微的差异,但却是指着同一事项。从下列经文中可看出此二语是互相使用的(创1:26、27,5:1,9:6;林前11:7;西3:10;雅3:9)。创世记一章廿六节里的“按着我们的样式”(after our likeness)明显是强调与形象(image)大约相似,甚至可说是同样的事实。人照着神的形象被造是极重要的教义,因为藉着与神相似的形象能够很明显的把他们由动物以及其他被造之物分别出来。就我们所知,就是天使也没有和人类分享此荣誉。在人的意义和程度上而言,天使绝没有神的形象。 2、人有神形象的历史观点 关于人有神的形象,特别有三种历史性的观点。 (1)罗马天主教的见解 罗马天主教相信神在创造人的时候,赋与人类自然的恩赐,即如魂里面的灵性、自由意志以及肉体的不灭性。这些属乎自然性的恩赐构成了神的形象。然而在这人的纯属自然状态中,有低级的欲望和热情的倾向来反抗理性与良心高尚的能力。这倾向本身虽然不是罪,但意志却被罪控制,以致成为自发的行为,因此自然就构成了罪。然而神为了使人能制止这些劣性而赋与人类超自然的恩赐,即所谓的原义(original righteousness),也许这就构成了人有神的样式。 (2)信义宗的见解 信义宗对于构成神的形象这方面并不完全同意。然而普遍的见解认为人类在创造的时候,被赋与这灵里的特质,神的形象即在其中,即一般所称的原义。这些特质就是所说在人里面的真知识、仁义和圣洁。但由于采取了这一见解,而无法充分承认人类和动物本性上的区别,或人类和天使本性上的区别。设若人的本质是神形象中之真知识、仁义和圣洁所构成,那么在此就发生了疑问,即人因着罪而有恶行时,为何丧失了神的形象却依旧是人呢?又假若以这里所说的神的形象来决定人的本性,那么同样持有这些灵的特质的天使和人类本质上的差异又是什么呢? (3)改革宗的见解 与罗马天主教乃至信义宗比较,对于神的形象,改革宗持有较为广泛的见解。他们往往在狭义与广义的神的形象之间有所区分。狭义的神的形象包括人的被造有真知识、仁义和圣洁的属灵特质。这些均属于神的形象。可由以弗所书四章廿四节,歌罗西书三章十节中看出。但神的形象在广义方面来说,不是指物质性的实体,而是指身体中灵魂的器官,以及对于低级的被造物的支配,是一个有理性的、道德的、不朽的属灵的存在。我们要留意,圣经将这支配的权利,和人类的创造具有神的形象直接连结在一起(创1:26)。在广义方面来说人虽然在狭义方面失掉了神的形象,但神的形象仍包含在真理的仁义和圣洁中,人仍持有神的形象(创9:6;林前11:7,15:49;雅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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