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规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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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规则”1(2009-02-24 22:09:22)转载 标签:

杂谈

来激励和帮助的同学,你面对的永远是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而以综合平衡为己任的领导,永远是你的进步就可能给他带来危机和压力的同级同事,永远是和你一样同样需要机会的同龄人。

机关是这样一个地方,你不想得罪任何人,结果你可能还是得罪了人,你想尽可能少的得罪人,结果还是得罪了很多人。一条铁律你不能不承认:在机关,你可以作出最大的努力,但你还是不可能让所有的人都说你好。这是事实,可能不是你的错,但你终将会得到这样的错误待遇。明白这一条很有好处,不必为一点点摩擦而伤感,因为矛盾无处不在,“敌意是生活的一部分”(克林顿的母亲在他小时候这样告诉他)。

进了机关并非就拥有权力, 有时候跟对领导也不等于就可以飞黄腾达。

实话说,许多人是背着改变自己和家庭命运的重负而选择从政的,他们对权力有一种特殊嗜好和攫取的欲望,并以为到了官场就可以办很多事,就可以“君临天下”。这种状况使很多年轻的从政者失去位置感,变得不可一世。岂不知,连他自己也觉得心虚。因为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拥有了什么资本。

领导是要常流动常调换的,而新旧领导者之间是可能有过节的;和领导交往过密,是容易引起其他同事厌恶的;一门心思地依赖领导,是容易忽视其他对自己成长的不利因素的;领导出于自身安全的考虑,有时候是会牺牲属下的利益的。

从政的命运并非自已可以完全掌握,机会不一定只给那些有准备的头脑。

“命运把握在自己手中”,但在机关,这个命题却值得重新考虑。在种种复杂因素的综合作用下,你的政治生涯是难以设计路线图和归宿点的。也许你可以一步一步地往上努力,但你不会知道自己要走到哪里,达到怎样的高度。机关就是这样,机会无所不在,宠辱时刻变换,你可以努力做到不最差,但你却永远无法做到最好。

什么是有准备的头脑?作什么准备?这些问题是需要在机关重新认识的。另外,从这个说法所表明的态度来看,有消极等待机会的意味。在机关,消极等待常常不是一个好的办法。一个一门心思做事的人,常常会得到不公正的待遇,倒也不是说他们会吃亏到何种程度,关键是他们可能得不到最优的对待。而那些会“哭”会“闹”、善于表白自已、勇于推销自己的人,则可能得到意外的超出于辛苦准备者的收益。从某种意义上说,在官场上“机会”是跑来的、是创造出来的、是请求下来的,正所谓:“有机会要上,没有机会创造机会也要上”。“跑”“叫”“要”容易坏了风气,但也有合理的成分,所以,我们可以明文禁止,却无法从根本上杜绝。

被提拔并非就意味着被领导信任,组织的决定不一定就是完全合情合理的。

按照正常的逻辑,只有被重用才会披提拔,提拔自然也表明领导和组织对你的重用和信任。但这仅是问题的一个方面。提拔有各种理由,也有因为不受领导信任和待见而被提拔的情况。有时候领导实在不太喜欢你,看到你在他眼皮底下晃来晃去就烦,于是想到一个办法,把你提一下,让你离开。这个时候,提拔你实际上成了打发你的一个交换条件,你在比较舒服的心情下接受了这个条件,双方都很体面,矛盾也就随之化解。 

组织不是章程不是规定不是天条,它自己无法发挥作用;组织是一个概念,是一个象征,是由具体的人来代表并行使其职能的。有些不光明的人,在给你好事的时候,他去强调这个决定的个人色彩,告诉你这是他的功劳,是值得你感激和铭记的,而在给你坏事的时候,他会动用组织的名义,告诉你这是集体的决定,是组织的决定,从而巧妙地利用你对“组织”信任和服从的心理,来达到他自己的某些意愿。所以,当领导特别强调组织的时候,你应该更多地感到的是“义务”而不是“权利”。

戏说官场“潜规则”(十八)

 

 

不为人民服务,只为领导服务

国家法律规定,官员是人民的公仆,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予的。这个道理我们懂。但问题在于,现在权力并没有真正掌握在人民手中,而是掌握在那些代表人民的领导手中,所以人民给不了我们权力。

我们的每一步升迁都是上级领导关怀的结果,每一项权力都是领导给予的,人民从来没有给过我们什么权力!按照权责一致的理论,下级必须对授予他权力的上级负责。我们的权力既然是上级给予的,我们就必须对上级负责。

实际上,我们的一切,从升迁到工资都掌握在上级领导手中,不由得我们不为上级领导服务。得罪了百姓,他们顶多骂我们几句,得罪了上级领导,我们的前程就没有了。得不到领导赏识,我们就难以提拔,就掌握不了权力,官小权轻、人微言轻,我们想为老百姓做点事,也心有余而力不足。不像那些书记、市长、局长,随便签一个字,就可以划个千万百万,给老百姓造个桥修个路。所以我得先给领导服务,领导高兴了我才能得到提拔,提拔了我才能拥有更多的权力,有了权力我才能签字,才能为人民服务。你们看那些只注重为人民服务、不注重为领导服务的官员,有几个有好结果的?在我们这里,那些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在百姓中有很高威望的官员,没有几个受领导和同事欢迎,也没有几个得到提拔重用。有几个脑筋不开窍的家伙,一天到晚扎在基层为人民服务,至多在年终总结表彰的时候,给他们评个优秀,评个劳模就顶天了。

 

不为人民服务,只为老板服务

老板也是人民的一部分,是特殊的人民。为老板服务,其实就是在为人民服务。把老板服务好了,就是把这部分特殊的人民服务好了。

    现在当官很不容易,再不是一杯茶、一支烟、一张报纸看半天的时代了。每年上级都要布置许多任务,有GDP增长、财政收入增长、招商引资增长,有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维护稳定,多得我们都记不清。这些任务到年底都是要结硬帐的,任务完不成,轻则挨批评丢奖金,重则降职免职。在我们这样的小地方,这些指标任务都与老板有关。比如,GDP、财政收入、招商引资要靠那些大大小小的企业来完成,安全生产离不开那些煤矿、制药、食品老板的支持。就是计划生育,那些老板随便生几个,我们的任务就没有办法完成。所以要完成上头布置的这些任务,我们只能依靠老板,只有主动服务老板。不把这些老板服务好,他们责怪我们投资环境不好,不在这里投资,或者把公司工厂搬到其他地方去,我们的目标任务难以完成。任务完不成,我们就没有政绩。没有了政绩对我们意味着什么,想必大家都知道。没有了位子,没有了官职,我们想为人民服务都服务不成。所以在为人民服务之前,我们必须为老板服务。把老板服务好了,我们才可能有位子、有时间、有兴趣为人民服务。

 

不为人民服务,只为自己服务

西方哲学家说,人生来就是自私的。我们的老祖宗也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我们为自己服务,不过是遵循西方哲学家和老祖宗的教导而已,有什么错?况且,不为自己服务,不把自己服务好,我们千辛万苦当这个官干什么?另外,我们不把自己服务好,身体不好,心情不好,怎么为人民服务?

戏说官场“潜规则”(十九)

 

中国官方统计显示,95%贪官包养情妇,民间也有顺口溜形容:“十个贪官九个淫,还有一个在调情。”

根据现行《婚姻法》修改起草专家小组主要负责人巫昌祯教授的统计,被查处的贪官污吏中95%都有“情妇”,有情妇的官员99%是贪官,腐败的领导干部中70%以上与“包二奶”有关。在1999年广州、深圳、珠海公布的102宗官员贪污受贿案件中,100%包养了“二奶”。

    情欲可以让人失去理智,可以让人疯狂,可以让懦夫变成勇士,也可以让贪官去干他平时不会干的事情。

几乎所有的贪官与其情妇的交易,都被视为腐败和贪欲的催化剂,都包含着程度不一的权色交易。贪财的美色与变质的权力一拍即合,这才造就了“十贪九色”的社会奇观。

自古以来,“红颜”对于把持不住的官员来说似乎均是“祸水”。在新的反腐败形势下,此说不仅有失偏颇,还有为贪官逃避责任找借口的嫌疑。尽管贪官的情妇手段非凡、人格沦丧、追求享受、嗜钱如命,是贪官腐败“成果”的最直接受益者和消化者,但并不是贪官犯罪的主要原因。要知道,在权与色的交易流程中,占据优势地位的永远是“权力”。贪官有权便有钱,有权便想拥有一切(包括女人)。一旦他们的道德栅栏难关“满园春色”,势必要借机炫耀权力资本,于是“色”便成了权力的消费品和刀下俎。

可以说,从来贪官多好色,贪官常伴情妇眠,自古如此,不足为奇。

为什么“从来贪官多好色”呢?古人云:“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一位名人曾说:“男人不喜欢美女,那还算什么男人”?同样的道理,官员没有美人陪伴,那还算什么官员,做什么官呢?

为什么贪官多好色?好色必贪官?其实逻辑很简单:一个公务员无论什么级别,如果光靠工资等合法收入,那是不可能养得起情妇的;另一方面,现在很少有情妇是只谈感情不谈钱的,所以只要这个公务员有情妇,基本上便大致可以断定他有不合法收入来源,他便极有可能是个贪官。贪官与女人非正常的交往,无论是找相好、包二奶、养情人,还是带小蜜,或是嫖娼狎妓,都需要强大的“经济后盾”。

“泡妞”成为商场、官场“攻关”的常用手段,“小蜜”则成为当今“上流社会”一种“有身份、有气派”的标志。在时下包养情妇的贪官中,似乎已形成一种来势颇猛的攀比浪潮,即谁拥有的情妇多,便说明谁的能耐足。一些贪官谈起自己的情妇观来洋洋自得,体验到一种少有的“成就感”。为数不少的官员觉得在当今社会中,如果婚外没有一个(甚至几个)“红颜知己”或“小蜜”,就似乎枉度此生,而如果不趁年轻和有权时多与几个异姓练练床上功夫,便似乎成为此生的一大缺憾。

情妇现象的“生生不息”,伴随着腐败官员的“前仆后继”,是非常值得我们深思的社会学现象。

贪官们包养情妇,连自己的老婆都不忠诚,那么我们怎么能去相信他们会忠诚于党,忠诚于政府,忠诚于人民???

戏说官场“潜规则”(二十)

 

 

 

          “性贿赂”呈现以下五个特点:(1)发展极为迅速,突然之间就成为社会腐败中一个难治的公害;(2)已从地下转向公开成为某些腐败官员追求的一种“流行”和“时尚”;(3)“公费”色彩越来越浓:用公费进行色情腐败,用公费去满足情人的欲望是当今贪官好色的显著特点;(4)有结伙发展的趋势;(5)司法腐败也烙上了色情的痕迹:一些地区的执法单位公然以色情为诱饵进行所谓的“创收”。

“性贿赂”就是“色贿”,就是俗话所说的“美人计”、“有色腐败”,形象地说就是“小姐”招待,是“精神性贿赂”(“非物质性贿赂”)中的一种,就是别有用心之徒用美女、色相作为一种手段,去引诱、拉拢、腐蚀权力者,从而达到其它方法达不到的目的。在当今不法奸商的眼中,“性贿赂”已经成为行贿者打开权门的首选。用美女攻击贿赂目标,命中率极高,几乎是弹无虚发,百发百中,因而“性贿赂”甚至成为一种比金钱还要管用的行贿方式。

“性贿赂”是一种“色权交易”,一般属于短暂型,但也有个别长期的,如成克杰的情妇李平,姿色加风骚,故能双方长久。“性贿赂”与“钱权交易”的贿赂在本质上并无太大差别,二者都是一种以权谋私行为。只不过一种以财物为交易“筹码”,另一种以性服务为交易“筹码”罢了。而这两种交易,都让行贿和受贿双方从中获取好处,同时损害他人、社会和国家的利益。

蒋艳萍曾总结出一套屡试不爽的“玩人”怪论:“在男人当权的社会,只有懂得充分开发利用男人的女人,才算是真正高明的女人。”这一怪论的“精髓”就是权色交易。从给湘潭市某领导当“二奶”,到与原湖南省邮电管理局局长兼党委书记张秀发勾搭成奸,40多名大大小小的官员,被蒋“玩”得团团转,成了她步步攀升和大肆敛财的阶梯与保护伞。

安惠君是中国“性受贿第一案”的主角,更为奇特的是她是作为女性接受“性贿赂”的第一人。据媒体披露,在罗湖政法系统流传甚广的说法是:安惠君多次以出外考察的名义,指定年轻英俊的男警员单独跟随她外出,期间向英俊下属作出性暗示。如顺其要求,回深圳后将迅速升迁;反之则升职无望,理由是“有待磨练”。.

湖北省荆门市原市委书记焦俊贤,同样通过“床上培养”,把一个小学文化、“三假”身份的发廊“三陪女”陈丽培养到了该市开发区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三个局的副局长的位置上。足见该市委书记“床上培养干部”的卓越才干。

“中国官场第一美女”之称的刘光明,原是辽宁省鞍山市国税局直属分局下辖税务所的一名普通女税管员,为了讨得官员们的喜欢,她不惜花费500万元巨资,先后多次到韩国、澳大利亚、香港等地做面部整容、隆胸术、臀部整容,仅屁股整形一项就花了52万余元,整成了鞍山市“最美的屁股”。凭此资本,她周旋于那些握有实权的领导干部之间,短短几年时间,就从一名普通的税管员,一步步升迁至税务所副所长、所长、税政科副科长、科长,直至攀升到市国税局局长的宝座。

——近年来,加大反腐力度之类的话没少讲,可是不少贪官却置若罔闻、我行我素,毫无顾忌地养情人、包二奶,道貌岸然地做“公仆”、当“君子”。如此这般,我不禁要问:到底是贪官的脸皮厚,还是反腐的力度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