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志书价值的经济学分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1:42:43
王照伦
志书作为1种文化商品,尽管有着不可抹杀的特殊性,但它要想在市场经济环境中生存和发展,必然要像其他商品那样按价值规律办事。因此,认识志书价值的构成要素,掌握其价值特点,探讨实现剩余价值最大化的途径,并在此基础上构建方志经济学,成为摆在方志界面前的1道必须破解的难题。
一、价值要素
志书的价值通常分为投入价值(用A表示)和产出价值(用B表示)两大类。当A>B时,志办就会陷入无以为继的困境;当A=B时,志办处于勉强维持的状态;当A<B时,志办才能步入良性发展的坦途。
1、投入价值(A)。众所周知,编志书必然要有一定的物质和劳动力投入,用1句经济学术语来说就是要消耗物化劳动(用A1表示)和活劳动(用A2表示)。
修志所消耗的物化劳动(A1)主要由3部分组成。第1,志办的物化劳动(用A1-1表示)。包括在修志过程中办公用品、水电和固定资产的占用等,其价值的货币表现形式为办公费、水电费、固定资产折旧费等。第2,审稿专家的物化劳动(用A1-2表示)。其内容与志办的物化劳动基本相同,只是在量上有差别。其价值的货币表现形式为审稿费的一部分。第3,印刷厂的物化劳动(用A1-3表示)。主要有印刷厂在印制志书时所消耗的纸张、颜色、水电、固定资产等,其价值的货币表现形式为印刷费的一部分。
1部志书所消耗的物化劳动总和是:A1=A1-1+A1-2+A1-3。
编志书的活劳动消耗(A2)也主要由3部分组成。1是志办的活劳动消耗(用A2-1表示),指志办的工作人员在修志的日常工作中所消耗的劳动。主要包括方志工作者在制定修志计划、进行志书市场预测、拟定志书篇目、搜集入志资料、编写志书初稿、审稿、修改志稿、校对、征订、发行、办公场所保洁等方面所付出的劳动,其价值的货币表现形式为方志工作者的工资、奖金、福利等。2是审稿专家的活劳动消耗(用A2-2表示),其货币表现形式为审稿费的一部分(用A­­­­0-1表示审稿费。A0-1=A1-2+A2-2)。3是印刷厂在印志书的过程中所消耗的劳动(用A2-3表示),包括在录入、排版、印制、装订、包装、送书等环节上的人力消耗,它体现为印刷费的一部分(印刷费除A1-3和A2-3外,还包括印刷厂的合理利润A­/)。总印刷费(用A0-2表示)是:A0-2=A1-3+A2-3+A/。
1部志书的活劳动消耗总和是:A2=A2-1+A2-2+A2-3。
1部志书的总投入价值是:A=A1+A2=A1-1+A2-1+A0-1+A0-2。
2、产出价值(B)。志书作为地情信息载体,是精神产品的物化,具有商品的一般属性,有产出价值。通过销售志书,可获得直接产出价值(用B1表示)。同时,志书作为物化了的精神产品,在地情信息的传播过程之中和传播之后会产生出一系列的间接价值,在此称之为间接产出价值(用B2表示)。
1部志书的产出价值总和为:B=B1+B2。
二、价值特点
志书的价值与一般商品的价值相比具有明显的特性。总起来说有4个显著的特点:活劳动消耗高、间接产出价值大、文化产品特征鲜明、背离价值规律。
1、活劳动消耗高。在这里,所说的活劳动指A2-1,即志办所消耗的活劳动。通常,活劳动在1部志书的投入价值中占有很大的比例,以至于其他的劳动消耗显得微乎其微。拿《平邑县志》来说,从1982年志办建立到1997年志书出版,用了15年的时间。不算聘请的2名临时人员和23名特约编辑,志办一直保持10人的编制。工资、奖金、医药费等平均按每人每月600元计算(估计这3项15年的平均数要大于600元),每人每年要7200元,10人每年要72000元,15年总计108万元。《平邑县志》印数为4000册,每册中仅消耗的A2-1就达270元,而定价只有105元。志办的活劳动消耗是定价的2.57倍,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修志消耗的活劳动有多么大!
2、间接产出价值大。志书的间接产出价值指除志书销售之外的与志书有关的一切产出。我们知道,志书不仅通过它的教化作用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从而产生出巨大的社会效益,而且人们在利用入志信息从事经济活动和文化活动时会产生出巨大的经济效益。这些都是志书的间接产出价值。由于志书间接价值的实现需要巨大的后续投入等方面的原因,加之这些价值难以量化和不能回报方志事业,使得人们在对志书的价值认识上存在着误差,导致方志工作的重要性不为社会了解,结果修志在现实社会中成了“鸡肋”。
志书的间接价值对于社会来说是巨大的,而对于志办来说则为零。例如:“……人们从《天祝县志》的‘地质’一节中查找到了有用线索,并根据‘矿藏’一目记载的矿化点,发现金矿5处、铜矿1处。经过一年的开采,产值达200多万元。”[1];“会昌县领导根据县志提供的本县清溪乡有锡矿的资料,在本县建成日处理矿石500吨的锡矿厂,使县财政年增收1000万元。”[2];“唐山市文联主席马嘶的短篇小说集《芦笛》有三篇取材于《丰南县志》。本县的中国作家协会会员、青年作家关仁山写的长篇小说《胭脂稻传奇》……是根据《丰南县志》中的素材编写的……县志副主编朱继经根据编写县志军事篇收集的资料,写了反映本县人民抗日战争中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同日本帝国主义进行殊死斗争的中篇小说《煤河绿浪》,1991年发表在河北文联的文学刊物《长城》第1期,”[3]。由于志书出版后入志信息就成了公共信息,人们使用这些信息创造的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根据国内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志办没有分享这些价值的权利。
3、志书价值的文化产品特征。志书作为图书的1个品种,其文化产品的特征十分明显,具体体现在可重组性、易复制性和便于传播3个方面。
第1,可重组性。志书的各个部分和1部机器的各个零件不一样,如果我们把1部机器的每个零件都拆卸下来,用其中的一部分零件很难组成另1部机器,即使组成了也与原来的机器的价值绝不相同甚至一文不值,而将志书的某部分提取出来组成新的图书其价值丝毫不减(临沂在影印清光绪版《费县志》时就将其中的艺文单独印制装订成册)。
第2,易复制性。大家知道,如果我们要仿制1部汽车,由于受生产设备、制造工艺、仿制者的技能等方面的限制,不仅仿制起来十分困难,而且很难做到与被仿制的汽车在使用性能和价值上完全一致。但是,利用现代化的办公和印刷工具(如复印机等)复制志书或者志书的一部分,不仅是轻而一举的事情,而且复制的志书其使用价值与被复制的志书的使用价值完全相同。
第3,便于传播。从传播学的角度讲,志书是1种传媒。它可以通过购买、借阅、拷贝、下载等手段使入志信息广泛传播,特别是软盘版、光盘版和网络版的志书能更迅速地传播。并且它在传播时其价值不会像一般商品那样随着使用次数的增加而降低。我们如果用10万元购买1部汽车,跑了1万公里后就不值10万元了,而1部志书即使被使用了1万次,其价值也不会降低。
4、背离价值规律。不论新、旧方志,都是违背价值规律的,即投入价值大大的大于产出价值(A>>B)。换言之,编志书所消耗的劳动与其定价是不相等的——劳动消耗大于定价。再拿《平邑县志》分析:《平邑县志》总印数为4000册,定价为105元, 从1997年出版到2002年6月我写这篇文章时卖出不到1000册,其直接产出价值(B1,由于间接产出价值B2对于志办来说为零,从志办的角度看,有经济意义或者说对方志工作者有直接利益的的产出价值是直接产出价值B1)不足10万元,而仅县志办投入的活劳动(A2-1)就高达108万元。如果再加上15年内每年2~6万元的财政拨款、22.1万元的印刷费(A0-2)以及到外地搞资料时的差旅、住宿等费用,编写《平邑县志》的投入价值将是直接产出价值的20倍左右。
三、剩余价值最大化
就一般商品而言,生产者对各种价值都十分重视,但最关注的是剩余价值(即利润,用C表示)的大小。追求剩余价值最大化,是一切商品生产者梦寐以求的东西。志书作为1种文化商品,方志工作者谋求剩余价值的最大化也是很自然的事情。这是因为,只有C=B1-A>0时,志书才有再生产能力;当C=B1-A>>0时,志书的再生产能力才大,方志事业的发展才有强有力的物质支撑。而要使志书的C尽可能的大,或者说使C达到最大化,就必须使B1实现最大化、A实现最小化。
1、投入价值最小化。对于志书而言,投入价值最小化的有效途径是志书编纂周期最小化和志办人数最小化。因为志办的物化劳动(A1-1)和活劳动(A2-1)占总投入的绝大部分,只有用最少的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志书编纂,才能使A1-1和A2-1最小化,最终实现投入价值的最小化。
第1,编纂周期最小化。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志书编纂工作,是降低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最有效的手段。就平邑县志办公室目前的情况说,假设在2年(利用现代化的志书编纂手段,2年编1部志书是完全可能的事情)内完成志书编纂,按每人每月1000元工资计算,10人2年总工资只有20万元,再加上20万元(志办完全可以出硫酸纸,印刷厂拼版后印刷、装订就行了,印刷费将会大大降低)的印刷费和其他费用,总计40万元,4000册志书每册105元共计42万元,还有2万元的剩余价值。
第2,志办人数最小化。在办公实现现代化甚至网络化的今天,1个县级志办有3个全能型的志书编者就足够了。这样的话,按每人月工资1500元计算,3人2年的总工资额只有10.8万元,可获得11.2万元的剩余价值。
2、产出价值最大化。要想使产出价值实现最大化,第1要编读者需要的志书,第2要把志书卖出去——将方志产品变成货币。而要做到以上2点,必须在方志市场开拓上很下工夫。
市场开拓在商品生产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这一点恰恰被方志界忽视。志界的许多朋友往往以志书是文化产品、精神产品、社会效益第1等为由,拒绝像其他物质产品那样进入市场,并耸人听闻地说否则将会怎么怎么样。大学的产品——大学生作为人,与志书相比更特殊一些吧,今天都要按照市场需要去培养,否则就业市场将会排斥他们而造成他们失业。因此,我们千万不要再自欺欺人地抹杀志书的一般商品属性了。怀着对方志进入大市场的恐惧心理(这种心理的实质不是怕志书在市场的海洋中全军覆没,而是怕失去自己目前这样悠哉悠哉的生存环境),不去主动地开拓方志市场,将会葬送方志事业,这绝非危言耸听。
在20世纪70年末,日本电器制造商和欧洲电器制造商的不同做法或许能给我们一些有益的启示。几乎是在同时,欧、日各派出1个考察团对中国的家电(主要是电视机)市场进行调研。欧洲的考察人员通过对中国市场的了解得出这样的结论:目前中国居民的收入维持生存都有困难,绝不可能有财力购买像电视机这样的家用电器。这份调查报告送交董事会后,欧洲家电厂商据此放弃了对中国市场的开拓。而日本的考察人员通过对中国居民特别是中国农民各方面情况的详细了解得出了不同的结论:尽管中国民众的收入尚未达到普遍拥有电视机的水平,但是,中国人的勤俭之风和炫耀心理能够成为日本家电进入中国市场的切入点;中国农民大都有养猪的习惯,一些农户2年的养猪收入在500元人民币左右,买1台12英寸的黑白电视机足够了。而且中国居民的家具普遍缺乏,在制造电视机包装箱时一定要用好纸板使之有足够的强度,以便用户将箱子当作放衣物的柜子用,并且在纸箱子上一定要印上较大字号的汉字“日本制造”字样,好使用户的邻居能很方便地知道他购买了“进口货”。据此,日本家电厂商开始了向中国市场的进军。不久,中国进行改革开放,日本家用电器借中国人对日产电视机的认识大举占领中国市场,一段时间进口电视机曾经是日商的一统天下,就是在20多年后的今天,日产家用电器仍然牢牢地印在中国消费者的心中,市场占有率在洋家电中名列前茅。而欧洲家电厂商的产品在使用和性能等方面丝毫不亚于日商,由于失去了先入为主的先机,在中国市场上始终不能与日本相抗衡。日本汽车在与欧、美厂商争夺中国市场的过程中亦有类似的情况,以致“车到山前必有路,有路必有丰田车”成为中国的新民谣。我之所以不厌其烦地讲上面似乎与志书风马牛不相及的故事,是想提醒志界的朋友,千万不要只怨人们不买志书、不读志书,扪心自问,方志工作者在编志书时想过广大志书读者的需要吗?不是设身处地为读者编的志书,不被读者认可,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
所以,把志书由产品变成货币,使直接产出价值得到实现,必须在志书编纂的各个环节上把读者装在心中,树立读者至上的方志工作理念,研究读者对地情信息的需求,编读者喜闻乐见的志书,读者才有可能去买志书、读志书。只有把潜在的志书读者变成现实的志书读者,才能将志书的产品价值变成货币。可见,正确分析、认识和把握志书的经济价值,使之在交换的过程中得以实现,方志事业才能走向良性循环的健康发展轨道。
1. 原载《甘肃史志通讯》1996年第2期,转引自《中国地方志》2000年
增刊第33页。
2. 原载《江西地方志》1998年第4期,转引自《中国地方志》2000年增
刊第33页。
3. 李继隆,《<丰南县志>出版后的系统工程》,《河北地方志》1996年第1
期第27页。
海南史志,总第35期(2002年12月出版):2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