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患者忌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7:46:49

谈谈肿瘤患者忌口

           癌症病人的忌口

                     黄金昶

 

中医所说的“忌口”

忌口是指疾病期间对某些食物的禁忌。中医很重视忌口。最早的医学经典《内经》就已经记载了食物的“五味所禁。”《金匮》中说:“所食之味,有与身为害”,这个“与身为害”就是饮食不当,将对身体不利。避免这种不利,就是“忌口”。常言道:“三分吃药七分养”,忌口问题是疾病调护中重要的一环。对癌症患者来说,尤其要把忌口贯穿于疾病治疗和康复的全过程。

首先要注意忌口与病情病性的关系。要针对疾病的寒、热、虚、实、表、里等症候,结合食物的性、味,全面加以考虑。凡于病不利的饮食皆为所忌。临床经验告诉人们,皮肤癌溃疡禁食荤腥发物;肺癌禁食辛辣;水肿禁盐;黄疸禁食脂肪;温热病禁食辛辣热性食物;寒病忌食瓜果生冷。口腔、咽喉、食管、胃、肠、肝、胰等消化器官肿瘤患者,少食或勿食荤肥厚味、油炸食品。

放化疗在中医被视为热毒之邪,最易耗伤津液,出现胃阴不足症状:如口干纳少,舌光红无苔,时有恶心。这时应禁忌辛热、香燥伤阴的药物和食品。可多吃蔬菜,瓜果等寒凉的食物。但不可过多,否则会影响患者的胃肠功能。

其次要注意药后忌口。例如病人正在服用健脾和胃、温中益气的中药,而饮食却摄取性凉滑肠之食品,显然这样就不合适。关于民间所传的“发物”忌口问题在此有必要提及。所谓“发物”,是指能使疾病加重或诱使疾病加重的某些食物。现代医学认为,发物导致疾病加重有些是与过敏性疾患有关系,如哮喘、蕁麻疹等,有些是与外症如疮疡、风疹、疹毒等有关。发物多指水产品中的带鱼、鲤鱼、鳝鱼、蛤蜊、螃蟹、虾、海参;畜肉类的羊肉、狗肉、驴肉、马肉;蔬菜中的韭菜、芹菜、香菜、茴香等。这些食物多味甘,性温,香燥,食后会助热生火。

另外,一些地区相传癌症患者不能吃鸡。这种观点认为鸡易长肿瘤,说什么癌细胞在鸡血中易生长,而主张吃鸭、吃鱼。这种说法尚缺乏令人信服的科学依据。中医文献中认为吃鸡肉能补虚温中,补益五脏,治病后体弱、脾胃虚弱。鸡蛋又称“鸡子黄”,可入药,富于营养,老少适宜,但胆固醇高的人要少吃。

总之,肿瘤病人的忌口还应该因病而异,因人而异,因治疗方法而异。不能笼统地机械地规定能吃什么、不能吃什么。癌症患者在饮食方面要注意遵循那些传统的有科学依据的忌口习惯,而对于那种过分苛求忌口,甚至故弄玄虚的做法则不必言听计从。因为这也“忌口”,那也“忌口”,甚至鸡蛋、豆腐、蔬菜都不敢吃,忌口到最后,病人的营养状况会日趋恶化,不利于治疗康复。

现代临床的“忌口”问题

西医一般不明确提倡忌口,但也强调饮食对疾病的影响,许多内容与中医不谋而合。例如被黄曲霉菌污染的食物,则不能吃;烧焦食品易使蛋白质变性,热解和热聚易产生多环芳烃类化合物,对人体有害,不主张吃。熏鱼,熏肉也不主张多吃。酒能减低人体解毒功能和生物转化功能,使免疫力低下;酒同时在机体内增加致癌物活性,并且具有细胞毒性,故不提倡饮酒。在服药期间有的食物不能吃,如服用维生素C期间不宜吃虾,因为维生素C能使虾肉中的五价砷还原成三氧化二砷,就是古代小说中常说的砒霜,对人体有很大的毒性等。

针对肿瘤病人不同的相关症状及治疗方法,饮食禁忌应不同。例如鼻咽癌等头颈部放疗的病人多有口干、咽痛、发热、便秘等症状,应忌辣椒、花椒、胡椒粉及油炸类等辛燥发热的食品。也不宜食薏米、红小豆、鲤鱼等利水燥湿之物,否则会使咽干、便秘加重。有出血症状的病人,应忌鹿肉、马肉、狗肉、荔枝、龙眼等辛温大热助阳之物,也应慎用芥末、花椒、韭菜等辛香类之物。化疗病人如用环磷酰胺、异环磷酰胺、喜树碱等,易引起膀胱炎,故忌茴香、辣椒、姜、韭菜、狗肉等辛温发热之物。氟尿嘧啶有时可引起剧烈腹泻,故用药时应忌菠菜、蜂蜜等滑肠寒凉之品。

在不同的病种上,忌口应有所不同。如胃癌病人脾胃虚热时可食用薏仁,莲子,豇豆,大枣,青鱼;上腹饱胀消化不良时可食用生姜,枇杷,佛手。食管癌病人可选用牛奶,韭菜汁,鹅血。肺癌病人可酌情选用水鸭,猪肺,百合,白木耳等。痰多咳喘者可用雪里蕻,竹笋,大头鱼,萝卜,枇杷等。黄脓痰多时可用生梨,柿子。肝癌患者有黄疸时可用螺,鲤鱼汤,苜蓿等;腹水时可食用冬瓜,莴苣,赤豆,鲤鱼,西瓜等。

忌口作为食疗学的重要内容,是医患共同关心的问题,正确发挥饮食的重要作用,扬长避短,将有利于疾病的治疗,加快患者的康复,从而提高患者的生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