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玉飞:县委书记和他的3200万食物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4:50:20
2006-07-28 18:03:14 来源:南方人物周刊(广州)


田玉飞的“双规”意味着一条行贿链的局部断裂,立即引起官场震荡。
更多的人被“谈话”、“双规”或逮捕,犍为陷入前所未有的政治局面
■本刊记者 何三畏 发自四川
没有公开的判决
以被指控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计3200多万元刷新了四川省县级官员腐败金额纪录的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前县委书记、县人大主任田玉飞案,2006年7月5日,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因犯受贿罪,判处田玉飞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田玉飞有期徒刑4年,财产差额部分继续追缴。决定对田玉飞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财产差额部分继续追缴。
田玉飞案以其重大而突出的案情,提升了人们对基层官员腐败的认识。从去年11月19日第一次开庭以来,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在犍为当地,田玉飞更是成了一个“传说中的人物”。当田玉飞被“双规”以后,犍为人民额手称庆,有人放了鞭炮。一年多来,民众热切期待着案件的结果。
然而,经过大半年的等待之后,田案的宣判,却享受了异常“低调”的新闻规格。成都市面上流行的几家媒体,都没有得到公开宣判的正式消息。记者从其它渠道辗转得知后赶到法庭旁听。到庭记者不能得到判决书。律师称“事关饭碗”,不给记者任何资料。第二天成都有两家市民报发了消息,均是在没有判决书可资参考的情况下,勉强完成的。
而在几个月前,比田玉飞级别高(正厅)、犯罪金额少(受贿955万元,不明财产666万元),而罪名相同(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成都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高勇,被判同样的徒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时,当时的媒体统一转发了新华社通稿。但田玉飞案的判决,新华社没有通稿,当地媒体无所适从。
田玉飞案就这样被“冷落”。
法庭旁听席挤满了田玉飞的亲属,几乎没有公众参与旁听。
与前两次开庭相比,这一次田玉飞的情绪显得平静。2005年10月19日第一次开庭,持续约五小时,田玉飞与家人在法庭相遇,双方压抑不住激动。12月12日,第二次开庭,长达3小时的庭审中,田玉飞一直安静地坐在被告席上,但在最后陈述时哭出了声来,用衣袖抹泪水,坐在旁听席上的亲友亦发出哭声。这一次,田玉飞在两名法警的押送下走进法庭,与坐在旁听席上的妻子对视后,平静地等待判决。
下午2时30分,宣判开始。长达一百多页的判决书宣读了二十多分钟。
法院认定,田玉飞先后收受36人财物,折合人民币达1800余万元,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受贿罪;另外有1238.3万元巨额财产,田玉飞无法说明其来源,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同时,认定了田玉飞的“自首”情节和“立功”表现。
在求证田玉飞案公开宣判为什么不对新闻媒体开放时,一位熟悉所有档案材料的人士认为,田玉飞的案情,他的“自首”和“立功”,他的判决书,涉及了太多的人、太多的关系,特别是,尽管他被起诉的,只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而他的交待材料中还涉及到贿赂他人……
权力腐败与金钱政治
田玉飞案发,被扣押、冻结的财产总额折合人民币为3361万余元,按有关计算方法,扣除田玉飞及其家庭其他成员的合法收入和田的涉嫌受贿金额,其中有1330余万元的财产无法说明合法来源。
检方指控,1999年至2004年,田玉飞在担任乐山市沙湾区区长、犍为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干部人事任用、企业改制及发展民营经济中,先后多次收受乐山东能集团董事长王德军、四川某集团董事局主席宋某、犍为县委某部部长杨某等人钱物,共计折合人民币达1859万余元。
早在第一次开庭,田玉飞就对检方指控的受贿部分全部承认:“我在侦查阶段有关受贿的供述都是事实!”两次法庭辩论的焦点在于“千万不明来源的财产的来源”。
田玉飞提出,他在1992年下海经商,办公司、炒黑市股、开办娱乐城、收取房租及利息等取得的合法收入应有1000余万元。他辩护人也提出,田玉飞被查封的房产有许多是在1999年以前就购置的,另有很大一部分财产也是在1999年以前就存在的,是其经商所得,应为合法财产。
法庭最后没有采纳这一辩护。事实上,田玉飞自己也无法说清他在1999年以前,有多少“合法经商所得”,可以肯定的只是,他一边做公务员,一边经商。据知情人介绍,田玉飞当年在乐山“开办娱乐城”,即所谓“夜巴黎夜总会”,远近闻名,生意红火,极盛时期,“小姐”达五六十人之多。另外,在乐山市汽车站旁边,有一个贸易市场,名黑桥市场,为田玉飞的私产。但是,田玉飞的辩护人提出,黑桥市场尚有两百万工程款没有支付,所以,应从田的不明财产中扣除这一笔。
理清多年来积累的巨额财产中,哪些来自于受贿,哪些“来源不明”,应该是很困难的。倒是在田玉飞的交待材料和“忏悔书”中,行贿人的名字,受贿的次数和金额,都写得清清楚楚(参见《田玉飞的“忏悔书”》)。
同样,按照“忏悔书”的内容,田玉飞在1999年做沙湾区(乐山市辖下,县级)区长前,已经亦官亦商,挣了一大笔钱。“忏悔书”交待,1999年4月到2001年底,两年区长,受贿244万元。然后,“边腐边升”,受贿规模随权力升高而增大。
田玉飞特别提到,他收了人家的贿赂,“是给人家办了事的”。
归纳起来,他“给人家办的事”包括如下项目:“我推荐他当XX长(XX书记)”、“我帮他收购了XX厂(企业)”、“我帮他解决了征地”、“我帮他给环保局打招呼”、“我帮他解决贷款(财政担保)”、“我帮他解决钉子户”、“我帮他了断了职工身份”等等。
官职、土地、财政款、银行资金、国企产权、环境污染、下岗职工和“钉子户”的利益,被直接变现。在当时,掩盖着这些实质内容的,是田玉飞公开的政治形象,他俨然代表绝大多数群众的利益而主政一方,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实施他的“三个了断”,以及“有情操作,无情推进”。
最大的一笔钱权交易,是向东能集团出卖犍为电力的国有股。
2002年11月27日,田玉飞将拥有4.6亿元总资产、1.9亿元净资产的“犍为电力”,作价4000万元,出卖给东能集团公司。按事前商定,东能集团将支付犍为县县委书记田玉飞1500万元。到案发前,“东能集团董事长王德军17次送了我钱、物、折合人民币1200万元左右”(田玉飞致四川省高检的“忏悔书”)
在本报道所引用的这一份“忏悔书”中,田玉飞的“忏悔”严格局限在他个人收贿的范围,不涉及跟他平行或者更高级别的干部,不过,他同时也暗示了他所掌握的官场腐败:“有些人当官,在位的时候没有给老百姓干什么事,就是自己捞肥了,还要升官,这些人也没有出事,职务比我高,官比我大,我算什么呀……”
另有材料显示,田玉飞在“双规”后的交待涉及乐山地区一批官员的经济犯罪,业已形成窝案,“田玉飞检举后经司法机关查证属实的数额为1440多万元”,其中涉及犍为县原县长杨国友和峨边县原县长刘羽成(此二人均已分别立案审理,在田玉飞被一审判决后几天,杨国友在成都市双流县法院被一审判决11年有期徒刑)。另外,田案涉及“一个重量级人物是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德玉”,“田玉飞送给陈德玉50万元”,此前陈曾任犍为县的上级市乐山市市委书记。
田玉飞的案情表明,在权力阶层内部的人际交往中,“送礼”成风,金钱作为一个重要的交际符号,并不一定每一次送出都有直接的诉求,而只是一种礼尚往来。县长杨国友的女儿去英国上中学,县委书记田玉飞送去2万元。而县委书记田玉飞的妻子调往成都,县长杨国友家送礼3万元。
对田玉飞的起诉和判决中,向他行贿的有36人。但是,这并不表明只有36人向田玉飞行过贿。在田玉飞的交待中,有近百人向他行贿。“行贿人当中大到县长、小到科员,几乎县里各个部门均有给田送钱的。”下级部门行贿上级领导成为公开的秘密,包括日常行贿和解决临时的特别要求。有一个情节是,某镇为了向县财政要钱,镇财政太穷了,集体决定,向私人借了五万,记到财政账上,获得拨款后,从账上扣除返还给私人。一天晚上,他们找到田,在车上把五万元钱送给他。
田玉飞的律师提醒人们注意,行贿是一种官场文化。犍为某部一位领导向田玉飞送10万元,田玉飞说,你不要送了,你已经进常委了。行贿人从犍为追到乐山,从乐山追到成都,从客厅追到厕所,田玉飞“不收就要得罪人”。
田玉飞的“双规”意味着一条行贿链的局部断裂,立即引起官场震荡。消息一出,有人注意到县长杨国友家当晚没有关灯。而后杨国友被“双规”。接着,更多的人被“谈话”、“双规”或逮捕,犍为陷入前所未有的政治局面。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事件影响所及,不仅是在犍为,也到了上级市和相关的县,也不仅在官场,甚至影响到投资环境。
知识文化与政治文化
犍为乃川南古镇,乐山东面出川的水路出口,李白诗“峨眉山月半轮秋,影入平羌江水流。夜发清溪向三峡,思君不见下渝州。”中的“清溪”即今之犍为,现为乐山市辖下的一个大县。田玉飞升任县委书记的前一个任职的地方,乐山市沙湾区,是现代重要文人郭沫若故居所在。这一带的民间存有深厚的文脉,市民亦喜文好礼。本刊记者在犍为见到一本万行长诗,有史诗般的构架和气韵,从遥远的传说,一直写到田玉飞时期,满纸回荡着历史的烟云与现实的伤痛。
田玉飞本人出生于乐山市五通桥区,也应该在同一文脉中长大。然而,田玉飞却没有文化。他在“忏悔书”中,叙述他早年的命运,满怀悲情。他童年辍学,被迫去挑煤卖钱,12岁学铁匠,以后再没有受过正规的学校教育。他的档案中虽然写着“大学文化”,有人说他真的有中南某大学的文凭,但根据他的“忏悔书”,他只有省委党校函授大专班的文凭。
犍为人民至今乐于传说田玉飞浅薄无文的笑话。笑话说,犍为有一条路,名“漱玉路”,到了田玉飞那里,他一开口,就成了“嫩玉路”。就连常用的“釉”字,也被田玉飞认半边。可以与这些传说相印证的,有田玉飞的手迹,在田玉飞的一份“忏悔书”里,“侥幸”被写作“咬性”。这份明显反复抄来誊去的“忏悔书”亦不免文词粗鄙,语句别扭,逗句不分,错别字连篇,有些错字电脑根本打不出来。
但这并不能说明田玉飞不重视文字的力量,相反,他可能比一般的干部更重视,甚至也不能说明他不会运用语言文字,也许可以说,他很会运用。在田玉飞的语言里,常有简捷有力的短句。例如,“三个了断”和“无情推进,有情操作”等,他的这些语录在犍为已经被搬上墙,制成大型标语。在“忏悔书”里,有“干好工作是前提,干出成绩是目的”之说,虽然在“忏悔书”这种需要情真意切的文书里,这样的套话未必有优势,但这显然是他平时的语言风貌,用在工作中,或许是另一种效果。犍为人说,田玉飞能滔滔不绝地讲话,并在他的讲话中贯彻他所吸收和锤炼的政治短语。
田玉飞就以他这样的文化程度,一路晋升,所到之处,莫不是头面人物,即便作为副职,也是“主持工作”。
如果不看文字本身,田玉飞的“忏悔书”却是很有讲究的。如前所述,什么该写,什么不该写,写到什么为止,他是明明白白的。“忏悔书”从“由于平时没有加强……放松了……”开头,最后落脚到委婉的请求,看起来是用人们在媒体上见惯了的、烂熟的套话给文章穿靴戴帽,但除此以外能有什么说法更好呢?而中间不忘强调他是“干出来的”,“我是干好工作来争取领导的信任”,也就是说,在“忏悔”自己的同时,顺便也“表扬”了当年提拔自己的领导对他的信任是出于公心。同时也设下“伏笔”,说他看到比他官大的“捞肥了”。以此足见田玉飞的内心细致而曲折。
初到犍为的时候,田玉飞很快就建立了他的声望。当时财政困难,发不出工资,他个人想办法给大家发了,人们不知道他从哪里找来的钱,他对大家说,他有朋友在外地的银行当领导,借来的。另一件事情是,他在常委会上讲,有人给他送了九万块钱。“你们犍为是怎么回事,我才来就有人给我来这一套。”他把钱交给了纪委。人们不知道是谁给他送了九万块钱。但是,现在人们知道,他不知道收了多少个九万块钱,九千块钱也是来者不拒的。
从外乡调来任职的县委书记田玉飞,在收取贿赂时,比本县出生的县长杨国友更有胆气。在“内部定价”贱卖国有电力公司的时候,县长杨国友曾4次回避了签字。这时,田玉飞指使买方东能集团董事长王德军给杨国友送钱,称“杨国友爱贪小便宜”,给杨国友送的钱,从密谋给他送的数额中扣除。
官场以外的田玉飞,人称“三哥”,名声响亮。他聚财守财,给乐山和犍为一带留有颇多传说。案发以后,有关方面从他结识的一位中医家里,拉出一个箱子,该中医称不知道里面装的什么,实际里面装满了现金和财物。他的“私产”黑桥市场,据称产权记在他的一位朋友名下。
田玉飞在个人生活上不愿马虎。在乐山市区的一套300平方米的跃层房,是人家装修了才贿赂他的,但是,他不满意,人家又重新装修,然后他才接受。房子50万,两次装修却花了上百万。他有过三任妻子。后两位,原本社会地步都不高,经他栽培和安排工作,后来成为他的妻子。关于现任妻子的一个传说,认为是她引发了省纪委对田玉飞的调查。
据说田玉飞年轻的妻子调入省城(省某劳改部门,为此田贿赂过有关领导),住在受贿的某高档住宅里,开着受贿的奥迪A6轿车,而省委有关方面的某领导也住在同一个院子,并且坐的同一型车。一天,这位领导要出门,走到他通常停车的位置,拉开车门坐进去。领导发现驾座上坐的不是他的司机,而是一位不认识的女人,可女人认识这位领导。女人主动招呼,三言两语,领导记住了这是谁家的媳妇,后来,批了一个“查”字!
这个说法或许只有民俗学上的意义。但因其浪漫而特别流行。奇怪的是,据一位向田玉飞求证过的人介绍,田玉飞说,这是真的!叫她(指他的妻子)不要开那个车,她要开!为此还闹过矛盾!这样一来,扣除故事中过于传奇的部分,说是因为田的妻子从犍为到省城,招摇到有关党纪的领导面前了,因而引起注意,或许有了依据。
田玉飞没有文化,但他弄懂了现实社会的文海字林背后的真谛,并且以他自己的方式顺利地穿行其间。他有主流媒体的朋友,他厚待记者。一般县级领导重视宣传,可能只是局限于当地的新闻报道,而田玉飞则在主流媒体上发表署名文章。2003年4月8日,田玉飞在人民日报发表《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接着,又在人民日报发表《农民增收是县域经济的重中之重》,这些文章后面都有作者的身份介绍。
2004年底,田玉飞积极竞选乐山市副市长,他的竞争对手,包括他在做沙湾区区长时的书记。据说田玉飞非常重视演讲稿,这份重要的稿子,他在犍为的班子没有插上手。有人说,他在沙湾请来高参,以刺探对手的准备情况和研究对策。演讲以后,他回到犍为,对人开玩笑说,高手写的就是不一样,我都演讲得差点哭了!人们不知道他动人的演讲稿具体从哪里来,有人说,他是花了两万元,从成都找人写的。
这次动人的演讲过后不久,田玉飞被“双规”。接下来的一年多时间里,田玉飞被拘留,被逮捕,被审判,由此暴露出一个按权力分配的金钱政治食物链。
田玉飞,1958年11月生,四川五通桥区人,198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四川省乐山市乡镇企业供销公司经理、乐山市沙湾区二轻局副局长、乐山市计委副主任、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中共犍为县委书记、县人大主任。
2004年底“双规”。2005年4月25日,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4月30日被逮捕,捕前系乐山市犍为县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2006年7月5日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田玉飞的“忏悔书”
省人民检察院:
我叫田玉飞,是乐山市犍为县原县委书记……
我是一个出生在贫穷而又普通的居民家庭,全家共6口人……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我父亲一夜之间被打成反革命。父亲的工资由原来的每月34元降到24元,全家6口人只有这24元钱的生活来源。我辍学了。在家挑煤卖一直到69年8月。当时,我才12岁自己就跑去报名学打铁,当学徒工,一直到77年6月调安名农机具厂,打了8年的铁……
88年组织推荐我到乐山市委党校读书,脱产一年,中专班,并取得结业证,90年3月调乐山市计经委任物资处长,同时,我又考入省委党校函授行政管理大专班,并取得毕业证。92年底,我经组织同意,到广西北海成立了北海嘉海物资总公司,任总经理,后又回乐山成立了分公司,在这期间,我自己投资开过夜巴黎夜总会,炒过黑市股。97年元月任市计委交通能源处处长,同年11月任市计委副主任,99年4月任沙湾区区长,2001年底任犍为县委书记,人大主任。
而人呀,是随着职位的变化、环境的变化、自然而然地思想就发生变化。就在我担任沙湾区区长时,XXX(建筑老板)一次就送我50万,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收别人的钱和第一次收这么大额的钱,当时,我确实很害怕,脚和手都在发抖,说话的声音都变了,XXX说,“三哥”,我们是十几年的老朋友了,这是我私人的钱,是我自己自愿送你的,只要你不说,砍头我也不会说,哪个都不知道。
过后,有好长一段时间我都还害怕,但是,慢慢时间一长,没有出什么事,我自己就觉得无所谓了,认为他们是自愿给我的,是他们私人的钱,又不是公款,公款我绝不会收,而且我都是帮他们做了事的。就这样,自己的胆子又大了。
过后,我又看见一些社会现象,有些人当官,在位的时候没有给老百姓干什么事,就是自己捞肥了,还要升官,这些人也没有出事,职务比我高,官比我大,我算什么呀,自己为自己抱有侥幸心理,乃至铸成今天的大错。
99年4月我到沙湾任区长后,个体老板XXX为承包工程,3次送了20万元;个体老板XXX,6次送了67万元,我帮他处理了碳酸厂和药厂。德胜公司董事长XXX,3次送了我60万元,我帮他收购了市铁厂、财政担保等。劲松房地产公司总经理XXX4次送了我28万元、住房一套9万元……总计:244万元。
2001年底到2004年底,我在犍为任书记期间,水泥厂厂长XXX3次送了80万元给我,我帮他给环保局打招呼,解决征地……合计370.2万元,美金4万元。
另外,犍为电力公司国有股转让,东能集团董事长王德军17次送了我钱、物、折合人民币1200万元左右。
如今我感到非常后悔,惭愧、内疚和悔恨。在金钱面前做了奴隶,既害了自己,又害了家庭呀,我的家,上有老,下有小,我的女儿才3岁呀,他(应为她)是无辜的,再等几年去上学,同学们一样的要打他、骂他说“你的爸爸是罪犯、是贪官”,使他幼小的心灵开始就要背上沉重的包袱和留下阴影。假如,人世间真的有后悔药的话,我愿意拿自己的生命去换。假如时光能倒流,我肯定不是贪官。
忏悔人:田玉飞
200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