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12:40:23
中共义马市委

  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中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2010年5月13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为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市委决定,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进一步巩固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有力保证。经过一年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的发展意识和发展能力得到了普遍增强。但是在面临“后金融危机”时代的新形势、新考验,面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课题、新挑战,仅靠一个活动的努力是解决不了的。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全市各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有利于把学习实践活动成果运用到实践中,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加快推进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奋力实现“两个率先”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市正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任务十分繁重,实现“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的任务十分艰巨,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利于把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热情激发出来,积极性调动起来,使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真正成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为开创“两个率先”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三)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执政基础的客观要求。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各基层党组织直接面对的是群众,直接服务的也是群众,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时刻影响着群众的思想和情绪。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创新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有利于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好地联系和服务群众、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与战斗力。

  (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广大党员创造活力的现实需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激发了广大党员投身科学发展、推动科学发展、服务科学发展的积极性、创造性,要把这种积极性、创造性保护好、引导好,需要行之有效的实践载体和动力机制。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利于组织党员在日常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树立先进形象,不断激发党员队伍的内在活力,持续深入推动科学发展。

  二、主要内容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以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为主线,以“创先争优促进发展,奋力实现两个率先”为主题,以“行业争先进,岗位争先锋,党员争优秀”为载体,按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改革创新,求实求效,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实现“实力义马、和谐义马、生态义马、效率义马”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主要内容是: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

  (一)“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标准:一是领导班子好。“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成效明显,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认真履行职责,团结带领党员干部群众圆满完成业务目标,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二)“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标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理论、学业务,争当“学习型党员”,全面提升素质,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积极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利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争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以实际行动弘扬正气。

  三、主要措施

  “行业争先进,岗位争先锋,党员争优秀”是创先争优活动的载体。“行业争先进”即在各办事处、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中以“五个好”为标准,充分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履职尽责争先进。“岗位争先锋”即在各行业窗口、服务部门中,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实际,创一流业绩争先锋。“党员争优秀”即在广大党员中以“五带头”为标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建功立业争优秀。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岗位特点,创新方式,突出特色,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真正做到活动有内容、有抓手、有成效、有特色。

  涉农办事处、涉农社区党组织要以“双创双带”为载体,即争创“五个好”党组织、争创基层党建示范点,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共建社会主义新型社区。围绕城乡一体化,进一步深化“三级联创”活动,落实“一定三有”机制,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构建城乡一体党建新格局,完善涉农社区行业党组织“协会+支部”运行模式,通过党员承诺、设岗定责、民主议政、党员创业等形式,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推进城乡一体化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促进涉农社区经济发展、群众增收、社会和谐。

  城市街道、社区党组织要以“争当‘五个好’党组织,创文明和谐社区”为载体,紧紧围绕“五建”(建党的组织、建投入机制、建活动阵地、建服务体系、建区域网络),认真落实“三有一化”要求,抓好示范点建设,健全完善场所整合机制和资源整合机制,通过开展楼院党建,倡导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努力建设文明和谐社区。

  机关党组织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围绕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事业发展设计活动载体。根据工作职能,对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工作目标进行公开承诺,接受监督。要建立健全城乡党建统筹共建机制,进一步深化机关干部结对帮扶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走出机关,深入基层,听民声、帮民困、解民忧,努力打造人民满意机关。

  企业及“两新”组织党组织要围绕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生产经营设计载体。企业党组织要通过开展劳动竞赛、技术革新、项目攻关等活动,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攻关项目、党员先锋岗等形式,鼓励和引导广大党员积极奉献、争做先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切实发挥好作用,坚持一手抓组建,一手抓作用发挥,通过开展立足岗位比奉献等活动,发挥党员作用,引导和监督非公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遵守法律法规,凝聚强大的发展合力。

  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单位党组织要以“树行业形象、创行业先锋、争行业标兵、促科学发展”为主题,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学校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办人民满意学校、争当师德标兵等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面提升教书育人水平。卫生、文化等单位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各自工作特点,通过开展争当德艺双馨党员艺术家、人民满意的白衣天使等创先争优活动,发挥党员作用,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四、方法步骤

  创先争优活动从2010年5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开展活动,掀起创先争优的热潮。从2011年7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活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献礼。

  (一)动员部署(2010年5月中旬)

  各级党组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央、省、三门峡和我市创先争优活动精神,广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和现实内涵,统一思想,深入动员,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真正把广大党员吸引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使创先争优活动成为每个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自觉行动。

  (二)组织实施(2010年5月下旬—2012年4月)

  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实施方案,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分工,把握工作重点,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公开承诺。党组织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党员列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做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领导点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适时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指出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

  群众评议。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

  (三)系统总结(2012年5月)

  各基层党组织要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系统分析,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把活动中的一些成功做法和经验用制度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

  (四)评选表彰(2012年6月—7月)

  评选表彰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评价与量化考评相结合,突出群众参与,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实行自下而上、分级评选、集中审议的方法,按照推荐、考核、审定、公示等步骤,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评选表彰。同时,做好向省、市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工作。各党(工)委也要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表彰奖励。

  (五)典型宣传(2012年8月—12月)

  市委将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先进典型报告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影响和带动身边人积极创先争优。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对照先进典型,查找自身差距,明确努力方向,争当先进典型,形成学先进、比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社会风气。

  五、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市委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和落实。具体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共同组织实施。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建立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加强工作指导,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各党(工)委要切实担负起领导和指导责任,“一把手”要亲自抓。基层党组织具体负责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作为基层党建专项述职和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要注重发挥党建工作指导员和大学生村干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作用。要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

  (二)注重典型引路。要善于发现典型、树立典型、推广典型,既注意发扬老典型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更要树立新典型。要采取基层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各行各业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党员自觉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争做优秀共产党员。

  (三)加强督促检查。要采取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了解活动的开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指导活动健康开展。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研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提出批评,限期整改。

  (四)营造良好氛围。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大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目的、意义和目标要求。要及时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积极探索深化活动的具体措施和办法。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各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