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人吃人的历史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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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人吃人的历史资料




鲁迅《狂人日记》中说封建社会的历史每一页都写著「吃人」,那是指广义的吃人,即封建礼教和封建制度戕害、压抑人性,具有吃人的性质。实际上,狭义的吃人——即人吃人肉,在古代也是常有的事。  

弱肉强食的动物世界中,异类动物之间活捕生吃,同类动物之间也有互相残杀这是动物界生存竞争的需要,并不奇怪。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后,仍然存在著人吃人的现象,这说明人类并没有完全消除兽性。由于人类具有高于动物的社会意识,所以人相食比动物相食更显得野蛮和残酷。  

古代的吃人可分为两类情况:  

第一类情况是,由于天灾或战乱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饥荒,人们为了生存而被迫以同类为食。这种现象史书常见记载,每个朝代在遭逢大饥荒的年头都会出现吃人的惨象,即使是盛世也不能免,像白居易诗中所写的「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只是尽人皆知的一次。有的朝代在灾年或灾区,人肉还会公开在集□上出售 北宋末年靖康之乱时,江淮之间民众相食,一斗米要数十千钱,人肉的价钱比猪肉还便宜,一个少壮男子的尸体不过十五千(不如一斗米贵)。明代万历四十五、四十六年(1617、1618)山东大饥荒,蔡州有人肉□,惨不忍睹。清同治三、四年间(1864、1865),皖南到处人吃人,人肉开始卖到三十文一斤,后来涨价到一百二十文一斤,同时,江苏句容、溧阳、溧水等处卖到八十文一斤。这种现象当然是违背人性的,但在那种每个人都面临著饿死威胁的情况下,靠吃人肉来活命还能够使后人理解。  

另一类情况是属于残忍行为的吃人。由于目的不同,这类情况的各种具体表现有差异,有的人以吃人肉来炫示凶暴,有的人听信左道邪术以吃人肉来治疗某种疾病,有的人因怀有仇恨以吃敌方的肉来发泄报复情绪,等等,同饥荒年头被迫吃人肉相比,都更带野蛮性和残酷性。这种吃人不属于刑罚的范围,但它和以各种酷刑惩罚人的做法有某些相似之处,敞訰分显示了古代人的残忍意识和苛虐心态。因此,这里把上述第二类吃人的现象列为本书的一章,加以叙述。  

历史上有不少凶暴的将帅用人肉充作军粮,所到之处,就地掳掠民众为食物。十六国时,前秦苻登领兵征战,把杀死的敌兵叫做「熟食」。他对军士们说:「你们早上作战,晚上就可以饱餐肥肉,不必担心挨饿。」于是,部下都甘愿效力,打完仗就吃人肉,吃饱后再作战,因猛异常。唐末时,秦宗权常派遣部将四处屠杀百姓,他的军中不带米面,把杀死的人用盐腌起来,随军携带,作为军粮。唐末杨行密围攻广陵时,城中粮草罄尽,守城军士就抓百姓到集□上贩卖,专门派人杀戮他们,像屠宰猪羊似的,这些人被杀时,竟然一声也不喊叫。隋末的朱粲,更是一位著名的吃人魔王。当时襄阳、邓州一带大灾荒,白米万钱一斛还买不到,百姓相食成风。朱粲乘乱起兵,常捕捉民间幼儿蒸熟吃肉。他对军士说:「世上最美的食物,还能有超过人肉了,只要国中有人,我就不用担心没有军粮。」于是下令,让部下分道捕获妇女和儿童,蒸熟分配给士兵当饭。每攻下一座城镇,朱粲就传命把弱小的男女分给各部,需要时就杀著吃。后来朱粲降唐,高祖李渊派部将段确接受投降并劳军,宴席间,段确饭酒半醉时,对朱粲开玩笑说:听说你爱吃人肉,那到底是什么滋味啊?」朱粲反唇相讥,说:「如果是刚喝过酒的人,他的肉就像糟藏猪肉一样。」段确大怒,骂道:「你这狂贼,既然已入我唐朝,不过是一个奴才罢了,还敢吃人吗?」朱粲亦大怒,就下令将段确杀死,烹食其肉。清代褚人获《隋唐演义》中有一回名为「□人肉朱粲兽心」,就描述了朱粲的暴行。唐末黄巢起事时,率军围困陈州,掳掠百姓为军粮,把人放在大石碓中连骨捣烂,煮熟当饭。  

五代时的赵思绾和朱粲是一丘之貉。他领兵占据长安时,城中没有吃的,就杀妇女儿童为军粮,按一定的数目分给各部,每当犒军时,就杀砀百人。赵思绾爱吃人的肝,他把活人绑在木柱上,剖开肚子,割下肝脏,炒熟饱餐,把肝吃完,那被割下肝脏的人还在惨叫。赵思绾从作乱到败亡,共吃人肝六十六副。  



2 中国古代人吃人的历史资料  

这种以人肉代替军粮的行为,在某些正义之师中也不能免。如史载安史之乱时,张巡守睢阳,兵士共食三万人。当时人们相信这是事实,非常吃惊,韩愈却独持不同意见,认为是不可能的,并写文章进行考辩。后世也曾有人重论此事,说张巡的军队所食三万不是百姓,而是阵亡的士兵的尸体;又说张巡杀死爱妾、许远烹熟书童的事也与事实不符,实际上是张巡的妾见情势危急而自杀,许远的书童是 忧惧而暴亡,张许二公借机用他们的肉犒赏士兵,作坚固军心的手段。虽然史籍有所夸大,但不论黄巢还是张巡,因军中缺粮而吃人肉的事总是有的。古时战争残酷,在生死存亡的特殊时刻,环境逼使人性异化,回归到动物界同类相食的状态。这样的情况并非仅见于唐代。北宋靖康元年1126),金兵南侵,战乱四起,官兵和百姓都无粮可食,于是就把死人全部用盐腌起来,晒成肉乾,以供食用。登州人范温组织义军抗金,兵败后乘船渡海到临安,队伍进城后还在吃携带的人肉乾。他们把这人肉乾叫做「两脚羊」,其中老而瘦的男子叫做「饶把火」(意思是说这种人肉老,需要多加把火),年轻的妇女叫「不羡羊」(意思是说这种人的味道佳美,超过羊肉),小孩叫做「和骨烂」(意思是说小孩子肉嫩,煮的时候连肉带骨一起烂熟)。乱离时人民遭受的苦难,由此可想而知。  

元朝末年,天下动乱,乃兵四起,驻守淮右的官军缺粮,也捕人为食。他们认为小孩的肉为上等,女人的肉次之,男人又次之。吃人的办法有许多种。有的是把人放在一只大缸里,外面用火煨烤,直到把人烤熟;有的是把人放在一个铁架子上,下面用火烤,像烤羊肉串似的;有的是把人的手脚捆绑起来,用开水浇在身上,然后用竹扫帚刷掉人身体外层的苦皮,再割剥肌肉烹炒而食;有的是把活人装在大布袋里,放进大锅里煮;有的是把人砍成若干块,用盐腌上,随吃随取;有的是只截取男人的两条腿,或者只割下女人的两只乳房,其馀的部分扔掉。种种酷毒做法,难以详述。他们把这种人肉叫做「想肉」,意思是说吃了之后美味无穷,还使人想念。元朝的暴政,仅此可见一斑。


被官兵吃掉的民众不计其数。  

明清时,官兵吃人的现象屡见记载。明成化年间,湖广都指挥彭伦跟随赵辅平定大藤峡□民叛乱,把抓获的俘虏绑到高竿上,让兵士将他们乱箭射死,然后又割裂他们的肢体,让兵士烹煮而食。清顺治九年(1652) 南明将领李定国率兵攻新会,城中粮尽,□军守将就杀居民为食。有个姓莫的媳妇与婆母相依为命,守将要杀食婆婆,莫氏叩头请求替婆婆死,守将说:「真是一位孝顺的好媳妇!」就答应了她的要求,舍了婆婆,把莫氏烹而食之。又有一个姓李的妇女,丈夫被守将抓去,将被杀,李氏哭著说:「丈夫还没有儿子,如果杀了他,就绝了他家的后代了,我即使活著又有何用?请把我吃了吧!」守将也答应了,就烹食李氏,把她的骸骨交给她的丈夫带回家安葬。又有一位姓梁的穷书生被守将抓去将被烹食,他的十岁的女儿请求代替,守将被感动了,把他们父女一同释放。有一回城门正要关闭,有几百名乡下百姓涌到城门外请求进城避难,新会县令不同意收留他们,清军守将说:「让他们进来吧!到紧急的时候,这批人可作为我们十天的口粮。」于是打开城门,把百姓放进来。新会县城被围困八个月,守军吃掉民众近万人。有户人家数口被吃,只有一人幸免 兵乱过后,这位幸存者有一天在路上遇见了清军守将,就跪下向他下拜。守将感到惊讶,问:「你拜我干什么?」那人说:「我的父母妻子都安葬在你的肚里了,他们都没有坟墓。如今寒食节临近,我不朝著你的肚子下拜又到哪里去拜呢?」守将满面羞惭,急忙离去。这位吃人的清军守将,对十岁的女孩还有一点怜悯之心,对遇难者的责问还有一点惭愧之心,说明他的人性总算还没有完全灭绝。  

古代,还有不少人出于凶残的本性或怪异的嗜好,以吃人肉、喝人血来满足残酷的欲望。此类事例甚多,说起来骇人听闻。  



3 中国古代人吃人的历史资料  

公元前661年,翟人攻卫国,杀卫懿公并吃了他的肉,而抛弃了他的肝。卫国有个大臣名叫弘演,当时出使在外,听说国内有变,急忙赶回来,看见懿公的肝痛哭不止,他决定自杀,用自己的身体为棺材,自杀后让人挖出他的内脏,把懿公的肝装入他的腹腔来安葬。卫懿公是历史上唯一的被人吃掉的国君。十六国时,石季龙的太子石邃凶残无度,他看见美貌的尼姑就抓过来,奸污后把她杀死,把她的肉和牛羊肉一同煮食,并且把肉赐给左右的人一起品尝人肉的滋味。东晋孙思作乱时,擒获县令就把他剁成肉酱,并且把他的妻子儿女杀死吃肉。谁不肯吃这人肉就把他支解处死,连他的肉也一块吃掉?  

隋代末年,诸葛昂和高瓒是一对豪侈凶残之徒。他俩互相争强赌富,都想占上风,彼此设宴相请,都千方百计夸耀奢华,以超过对方为满足。有一天,高瓒宴请诸葛昂,把一对十来岁的双生子烹熟,头颅、手和脚分别装在盘子里,端上宴席。满座客人见是人肉,掩口欲吐。不久,诸葛昂宴请翱哲諥让自己的一位爱妾敬酒,那妾无故笑了一下,诸葛昂怒叱她一顿,命令她退下。不一会,把这位妾整个放在大蒸笼里蒸熟,摆成盘腿打坐的姿势,放在一只特大的银盘子里,她的脸上重新涂好脂粉,身上用锦庅摺酡鯞盖著。这道「菜」抬上来后,诸葛昂亲手撕她大腿上的肉给高瓒吃,同席的宾客都捂著脸不敢看。诸葛昂神态自若,撕扯妾的乳房上的肥肉大吃大嚼、尽饱而止。后来遭遇兵乱,诸葛昂和高瓒一齐被盗贼抓去,盗贼向他们索要金银财宝,他们拿不出来,盗贼就把他们绑在木桩上,一块块地割下他们的肉烤著吃,作为下酒菜。这两个吃人的野兽,最终也成了他人的食物。  

唐代以后,此类吃人的事例更多。武则天时期,杭州临安县尉薛震好吃人肉,有一个向他讨债的人带一名仆人来到临安,住在旅店里,薛震把他们主仆二人用酒灌醉杀死,然后把尸体放入大锅中,加上水和水银同煮,连骨带肉一起化为肉酱。薛震又要煮食自己的妻子 其妻惊觉逃走,报告县令,县令派人逮捕薛震,审得真情,把他笞杖致死。与薛震同时,岭南陈元光性情暴戾,有一次他设宴待客,一名男仆出来敬酒,陈元光勃然大怒,命令卫士立即把他拉出去杀死,又把他的肉煮烂端上宴席让客人们尝鲜。客人们不知是人肉,边吃边说好吃,后来把两只手端上来,客人才发觉吃的是人肉,都感到恶心,把刚才吃下的肉都呕吐出来了。当时又有施州刺史独孤庄喜欢吃人肉,他生病时不想吃饭,只回忆起平时吃过的人肉味道不错,这时他的部下有人死了一名婢女,就叫人割下她肋下的肉煮熟给他吃。元和年间,节度使张茂□常吃人肉,后来到朝中任职,别人问他在节镇时吃人肉的事是真是假,他毫不掩饰地回答说:「人肉腥且,争堪吃?」代宗时,严震也有同样的嗜好。李廓任颍州太守时,曾捕获七名盗贼,这夥盗贼前后杀了许多人,并且吃了这些人的肉。李廓问他们为什么要吃人,为首的盗贼供称,他们是得了某个江错枪盗传授的,说了吃了人肉之后,夜里潜入人家房中,这家人就会昏睡不醒,因而行窃时就不会被发觉。五代时,后晋苌从简由屠户家庭出身,因军功官至左金吾卫上将军,历任河阳、忠武、武宁等镇节度使,特别爱吃人肉,所到之地,都派亲信捕捉民间的儿童蒸熟吃。后汉蔡王刘信更琌一个极端残忍的家伙,他掌管禁军时,左右若有人犯罪,就抓来他的妻子和孩子,当著他的面零刀割他们,让犯罪者吃自己亲人的肉。被零割的人身首异处,手足分离,满地鲜血横流,刘信举杯饮酒,并让乐队奏乐,毫无怜悯的表情。刘信虽然自己不吃人肉,但他的这番举动和那些吃人的人相比,其暴虐程度难分重轻。  

宋代,吃人的人也并不罕见。北宋初年,有个名叫王继勋的,本是彰德节度使王饶之子、孝明皇后的异父同母弟,因为是皇亲而被朝廷授予要职。后来他因横行不法,获罪被贬,怏怏不乐,产生变态心理,专门以脔割奴婢为乐事。开宝三年(970),他复官分司两宗,性情越来越残暴,经常强行买得民间少年男女作奴仆,稍不如意,就把他们杀死,烹食其内。宋太宗赵炅继位后,有人揭发了他的罪行,(977年)将他罢官治罪。他供认共杀食婢女百馀人。因罪状确凿,被斩首于洛阳。仁宗时期,广源州侬智高的母亲阿虎喜爱吃人肉,每顿饭都要杀死一名小儿供她食用。  



4 中国古代人吃人的历史资料  

上述种种事例,都还只是把人杀死,把人肉用烤、蒸、烹等办法烧熟来吃,若从使用火这一点来说,这些还略带些人的气息。更有甚者,古代还有不少人生吃人肉或人血、人脑及人的内脏器官,那简直和动物没有什么区别,根本谈不上还有什么人性了。  

早在战国时期,就曾发生这么一件事。齐国有两位勇士,一人住城东,一人住城西,互相不服气。某日,他们突然在冲上相遇,想比试一下,到底谁是真正的勇士。他们一同到酒店饮酒,一个人说:「喝酒不能没有下酒菜。」于是就拔出刀来,割下自己身上的一片肉给对方吃。另一位毫不示弱,也拔出刀来割自己身上的肉给对方吃。这样,你割一片,我割一片,割来割去,两个人不一会儿都送了命。  

这两位勇士是好勇斗狠的典型人物。他们只是自残己身,固然非常酷毒,但和我们要叙述的残害他人的兽行毕竟有所不同。历史上确有些狠如豺狼的人,对他人活捕生吃。三国时,吴国大将高澧好饮酒,爱杀人并饮人的鲜血。每天夜晚,他都在住所附近掳掠过往行人,杀死后饮其血食其肉。唐初贞观年间,代州都督刘兰谋反,被腰斩,有个名叫丘行恭的将官用手挖出刘兰的心肝生吃,他想以此来显示自己痛恨叛贼的立场魽讨取皇帝的欢心,但唐太宗李世民讨厌他的这种残暴行为,责备他说:「对叛贼该处以什么样的刑罚,法律有明文规定,你何必要这样做呢?如果生吃反贼的心肝就算是忠孝的表现,那么刘兰的心肝应该让给太子诸王吃,哪能轮到你呢?」丘行恭讨了一场没趣,羞惭而退。又据传说,古代契丹的东丹王李赞华好饮人的鲜血,他常把婢要的身上刺个洞,用嘴对著伤口吮吸血液,像小儿吸奶似的。北宋大将王彦升领兵作战,得胜后就会命令设宴,把抓到的敌兵俘虏绑在旁边,他用手硬扯下俘虏的耳朵,放在嘴里咀嚼,同时慢慢举杯饮酒。俘虏满面鲜血淋漓,疼得嗷嗷直叫,王全然不顾,与宾客谈笑风生。他用这样的办法共吃了数百名俘虏的耳朵。  

明代初年,长洲人韩雍曾为大将,率军平定广西壮族、瑶族的叛乱。有一次,他和部将在辕门商议军事时,把几名俘虏拉过来斩首,然后剜出死者的心脏,砸开头颅取出脑汁,趁热吃下肚去。部将大惊韩雍□态度从容,不当回事。明太祖朱元璋的第五子周定王朱□的儿子朱有熹,他有活吃人的嗜好,最爱生吃人的肝、胆和脑汁。每天天黑后,他看见有人经过他所居住的王府旁边,就命令手下人把他们引诱到府中杀死,供他食用。后来,人们都不敢从他的府邸前后经过。像朱有熹这样的帝室贵胄,竟然如此殁暴,其下的凶官悍将的吃人行为也就不足为奇了。  

明末的刘泽清也是一位活吃人的典型人物。他在弘光朝时为总兵,镇守庐州(今合肥),平时读书作诗,表面看来颇为风雅,但实际上他的性情极其凶残。他府中养著两只大黑猩猩,驯得能够从事简单。有一天,刘泽清设宴请客,让一只猩猩捧著一盏装有三升酒的金瓯向客人跪著敬酒。猩猩状貌狰狞,客人吓得浑身发抖不敢接酒。刘泽清笑著说:「你连这畜生也害怕吗?」他又叫人拉过来一名死囚犯,在宴会厅中当场打死,取出脑浆和心肝放在另一盏金瓯中,让另一只猩猩捧著,刘泽清吃著血淋淋的人心肝,喝著白花花的人脑浆,旁若无人,宾客莫不胆战心惊。后来刘泽清投降清朝,清朝担心他反覆无常,寻藉口把他磔死。这个吃人的野兽,最终没有得到好下场。  

下面要谈到那些相信左道邪术以吃人肉来治疗某种疾病的事例了。如果说,为满足暴虐欲望 鞾人,主要的是表现了人性中遗留的兽性的凶残,那么,妄图以吃人肉治病的行为则是除凶残之外更表现出动物式的愚昧。用现代科学的观点来看,人肉或人的某些器官同其他动物相比,其组织成分没有根本的区别,人体内含约有机物质,在别的动物身上也可以找到。而且,某些动物如鹿、虎、獭、麝、鳖及一些虫类身体内所含的微生素、微量元素或可作药用的有机物质都优于人体。因此,即使人的肌体具有某种营养价值和医疗价值,它也完全可以用其他动物的肌体来代替。古代的方士、巫师、左道之流鼓吹吃人治病,目的在于显示其法术的神秘,制造震人心魄的恐怖气氛,以此使人畏服而信从。他们的做法实际上带有迷信的性质,和祈禳、驱鬼等邪术一样,对人有害无益。他们利用当时人们的愚昧无知,施展骗人的手段,达到获取钱财等目的。历代真正具有科学意识的名士或名医从来不相信吃人能治病这一类的鬼话,而相信左道邪术的多是贪残、愚蠢、纫庸将或土豪地痞之流,他们有足够的钱财可以饱方士的私欲,有足够的权势掠取被吃的人,否则,方士们也不会向他们献上这吃人治病的恶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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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人的突出的代表是隋代的麻叔谋。隋炀帝下诎开汴渠,麻叔谋被任命为开河督护。他到达宁陵后患病,卧床不起,求医诊治。医生说必须用肥嫩的羊肉蒸熟后加入药物,一起服食。麻叔谋让人找来几只羊羔,同杏酪、五味子一同蒸食,名为「含酥脔」。乡村百姓前来献羊羔约有数千人,麻叔谋收下羊羔,给了他们优厚的报酬。宁陵县下马村有个叫陶榔儿的,富有钱财但为人凶暴,他家的祖坟靠近河道,害怕挖河时被发掘,就偷了别人家一个三四岁的男孩,杀死后砍掉头和脚,蒸熟装入食盒献给麻叔谋。麻叔谋吃著这肉,香美异常,和羊羔肉味道不同,十分满意,就下令让河道在经过陶家坟地时绕了个弯。陶榔儿兄弟感谢麻叔谋的恩德,继续偷盗小儿蒸熟献给麻叔谋来讨赏。其他百姓得知陶氏兄弟 也效法他们,偷盗乡间小儿换取赏赐。当时,附近村庄接连丢失小儿达数百名,到处可以听见失去孩子的母亲的哭声。于是,当地凡是有小孩的人家,都特制一个大木柜,用铁皮裹缝,夜里就把小孩藏在柜中,用大锁锁牢,而且全家人点著蜡烛值班看守。到天亮打开柜子,若小孩还在,全家老幼都一齐庆贺。即使如此,丢失小儿的事件仍然不断发生。后来麻叔谋恶贯满盈,隋炀帝以「食人之子、受人之金、遣贼盗宝、擅易河道」等罪名惩治他,派大将来护儿把他逮捕处死,陶榔儿兄弟也同时正法。麻叔谋吃人的事不少书籍都有记载,明末阮大铖的传奇《牟尼合》中也写了这样的情节。



其实,医生给麻叔开的药方并不是人肉,麻叔谋因宵小谄佞之的蒙蔽而改食人肉,一吃上口就不可收□,因而以吃人的恶迹名留史册。古代那些直接采用方士们吃人肉治病的药方的人也不少,他们的行为比麻叔谋还要恶劣。  

南宋宁宗嘉定年间,林千之任西钦州知州,得了一种病(末疾),有个医士告诉他,吃童男童女的肉可以强筋健骨。于是,林千之派人在本州境内捕少年男女,制成肉乾,叫做「地鸡」、「地鸭」。嘉定十年(1218),此事被当地土司告发,林千之被朝廷免官,但未判死罪,仅流放到海南。由于南宋政治腐败,这样的吃人的昏官竟然没有得到惩罚。  

有的人相信吸食人的脑髓可以治病。明代万历时,朝廷派到福建的抽税太监高□本是被阉割的人,有人告诉他生取童男童女脑髓和药一起服用,可以使阴茎重新长出来,恢复性功能,于是,高□就攫取民间小儿,吸食脑浆,致使税监府院的水池中白骨累累。(参见宫刑)清初顺治年间,安邑知县鹿尽心得了痿痹之疾(半身不遂),有个方士自称是刘海蟾转世,会扶乩之术,对他说吃小儿的脑子可以治好病。鹿尽心相信他的话,用高价购买小儿,猛击其头部致死,取出脑浆炖熟服用。这样,他吃了许多小儿,病情未好转,又请方士扶乩求仙,方士又教他吃生脑浆。于是鹿尽心就把捕获的小儿敲开头骨,生吸脑汁。但是,鹿尽心的病到底没有好,不久他就死了。这个例子说明,吸人脑髓对治疗疾病不可能产生有益的效果。  

还有的人相信人的胎儿具有大补的作用,就烹食胎儿以图健体强身。明代有个名叫王冠,縄人,热衷于房中术。他有婢妾十馀人,恣意纵欲,婢妾怀孕快要分娩时,王冠就让她服药打胎。胎儿产出,王冠就把胎儿放在石臼中捣成肉酱,配制成药丸。他还购买别人家的幼儿烹熟食肉。后来事情败露,王冠被治罪,凌迟处死。清末时,还有人练什么金刚禅,也吃人的胎儿。据说,当时扬州东乡十里处有水田,某天夜间,在田野里草棚中护青的农民看见远处河边的土地庙前有火光,或大或小,忽明忽暗。他们感到可疑,就约集几个年轻力壮的年轻人,各执棍棒前去察看。走到跟前,看见一个和尚坐在地上,旁边用石块支著一口铁锅,正在加柴烧煮。农民问他干什么,和尚说:「我到南海拜佛归来,路过此地,肚子饿了,煮点饭吃。」农民正要离去,其中一人笑著说:「和尚不是吃斋吗,我怎么闲著这锅里□有肉香?」一边说著,一边开玩笑地揭开锅盖,看见里面煮的是两个胎儿。众人大惊,都用棍棒打那和尚。和倚受伤倒在地上,数口气说:「我是练金刚禅的,必须吃够三十六个男胎,才能成大道,我刚吃了七个,就碰上你们了。这都怪我福薄,命该如此。你们快把我打死吧,不必多说什么了。」农民们非常愤怒,七手八脚把和尚击毙,把他的尸体扔到河里。这个和尚练的所谓金刚禅,肯定属于左道邪术一类,能背著人暗地里进行。他的悲惨下场说明了这样的事实,吃人的行为不论以什么理由出现,都不能被一般民众所理解,民众对这种残忍做法随时都会表现出强烈的反对情绪。  

最后,需要谈到的是那些以吃对方的肉来发泄仇恨的现象。这一类的吃人或咬人是表达感情的一种手段,和玡面所述种种以吃人为乐的残忍行为有所不同。据历史记载,南朝梁时侯景作乱,兵败后被羊鲲所杀,尸体送到建康(今南京),百姓们纷纷割食,后来又把他的骨头烧成灰,受过候景祸害的人又把他的骨灰调在酒里饮下肚中。隋代杨玄感谋反,炀帝把他擒获正法,罪及九族,并且命令朝廷公卿以下官员,都去割食他的肉。唐代武则天死后,其宠臣张易之、张昌宗兄弟被杀,百姓们争先脔割他们二人身上的肉,煎炒而食,那肉又肥又白,就像猪的脂肪似的。五代后晋时,张彦泽被耶律德光擒杀,市民们砸开他的头颅,挖出脑髓,又割他身上的肉,一同烹食。明正德年间,宦官刘瑾倒台后被凌迟处死,仇家出钱贿赂刽子手,买去他的每一片肉生吃,以解胸中之恨。嘉靖时,王被严嵩杀害,后来严嵩的儿子严世蕃获罪被斩首,王的儿子王世贞、王世懋兄弟花钱买通行刑的刽子手,砍下严世蕃的一条腿带回家去,煮熟祭奠父亲,之后,王氏兄弟二人对坐,把那条人腿上的肉吃个净光。明朝末年,李自成攻破洛阳,杀了福王朱常洵,并且取他的血和鹿肉一同煮熟,赐给部下尝食,名曰「福禄酒」。这些做法,虽然只是为了宣泄感情,但不能不说是一种原始的、野蛮的报复方式,在今天看来是不足取的。随著人类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这现象会逐渐绝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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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描绘的黄巢像,也许更接近于被革命史观美化的“高大全”形象的黄巢原型


黄巢:革命不是请客吃饭,而是吃人



【黄巢档案】

    唐朝农民起义领袖。生年不详,卒于884年。曹州冤句(今山东荷泽)人。举进士不第,于875年率领数千人在曹州起义,878年王仙芝死后被推为领袖,称冲天大将军。881年攻破长安,建立大齐政权。随后战败,被迫撤出长安,转战山东等地,兵败被杀。



    梁启超说,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有野心革命而无自卫革命”,农民领袖的言论是“野心革命”最雄辩的证据——陈胜发迹前替人佣耕时说:“苟富贵,毋相忘。”项羽看见秦始皇的豪华车队说:“彼可取而代也。”刘邦看见秦始皇,喟然叹息说:“嗟乎,大丈夫当如此也!”当了皇帝后对父亲说:“某之业所就孰与仲多?”黄巾军张角的口号是:“苍天已死,黄天当立。”……民间甚至还有“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之语。而唐朝落第秀才黄巢更是咏出了“我花开后百花杀”的血腥名句:



    待到秋来九月八,

    我花开后百花杀。

    冲天香阵透长安,

    满城尽带黄金甲。



    这是黄巢的名诗《不第后赋菊》。在诗中,黄巢把“杀”这一幻想中的血腥快意,尽数掩藏在“冲天香阵”的浪漫诗意之中,以至于“满城尽带黄金甲”这一“一花独放,百花皆杀”的黄色恐怖意象,在今天居然成为一部电影大片的诗意片名。

    公元875年,历来饥荒最甚的河南爆发了濮阳人王仙芝起义。大掠曹州时,私盐贩子黄巢聚集了数千人依附王仙芝军队。其时唐僖宗年仅13岁,被宦官扶上皇位的小皇帝根本不懂国家政事,整日沉湎于马球游戏,是当时的全国马球冠军。军政大权都掌握在一批宦官手中,无法扑灭王仙芝军队,王仙芝在河南、山东一带流窜,攻城拔寨,甚至直接威胁到东都洛阳,唐朝统治岌岌可危。

    梁启超曾经指出农民起义军不同于西方革命的其中一个特征是:阵营内部之争非常常见。王仙芝义军也不例外。朝廷打不过王仙芝,就使用了惯用的伎俩:招安。封王仙芝为左神策军押衙,派宦官前去安抚。王仙芝大喜,黄巢却恨恨不已,因为没有封他的官,指责王仙芝说:“义军投降,却独独只有你一人得官,这么多人怎么办?你去朝廷做官吧,把这些人交给我!”然后对王仙芝发动突然袭击,导致王仙芝不敢接受封赏,也导致了义军的分裂。

    三年后,王仙芝又向朝廷请降,唐军一面许诺,一面却擒杀了副将尚君长,随即又大败王仙芝,斩首。于是义军残部奉黄巢为王,号为“冲天大将军”。这个称号显然是黄巢自定的称号,“冲天香阵透长安”的豪言壮语第一次落实为“冲天大将军”的实实在在的权力。

    此后,黄巢纵横淮河南北,又乘虚渡过长江南下,攻占交州、广州。在此期间,黄巢两度请降。浙西一战,黄巢伤亡惨重,遂向唐天平军乞降,朝廷授予黄巢右卫将军一职。黄巢审时度势,发现唐朝藩镇为求自保,号令不一,立即反叛,转战浙东。南下进攻广州时,向节度使李迢求为天平节度,遭到拒绝后,又求为安南都护、广州节度使。唐朝右仆射于琮上书反对:“一旦封黄巢为安南都护、广州节度使,南海市舶贸易繁盛,黄巢部队就会更加富有,而国库却会此消彼长,若黄巢再叛,那就更加无法遏制了。”于是朝廷封黄巢为率府率的官职。黄巢接到诏书,认为官职太小,大怒,急攻广州,活捉了李迢,自号“义军都统”。

    880年,黄巢率众北渡淮,兵锋直指东都洛阳。黄巢的称号也由“冲天大将军”改成了“率土大将军”,取“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之意。很快,东都洛阳被攻陷。

    紧接着黄巢挥师西向长安的门户潼关,京师震动。朝廷派唐僖宗呼为“阿父”的宦官田令孜率神策、博野十万禁军守卫潼关。可是禁军皆是长安富族的子弟出任,平时养尊处优,高车大马,从未经过战阵。此时一听真的要上战场了,甚而至于父子抱头痛哭。这些豪族们想出了一个办法,出巨资在市场上招募贩夫走卒以及赤贫的穷人,冒充禁军士卒。这些兵卒们聚集起来准备出征的时候,旁观者看到大部分士卒连兵器都拿不稳,俱都心中战栗,对潼关是否能够守住毫无信心。

    潼关北边有一条大谷,平时为了怕商贩从这儿避过关口,偷税漏税,禁止行人通过,称为“禁谷”。田令孜乃一介宦官,哪懂得什么战阵,守潼关居然忘了这条至关重要的禁谷。黄巢派前锋部队潜入禁谷,夹攻潼关。潼关遂告失守。

    唐僖宗在长安郊外哭着祈祷上天,可是有什么用呢?田令孜率领五百名神策军保护僖宗退向咸阳。

    相比唐军,一路劫掠的黄巢军队都穿着锦绣衣服,带着大批辎重从东都洛阳抵达长安,绵延千里,可谓一支富贵已极的军队了。而且:他们在长安城里遇见穷人,争相施舍,黄巢副将尚让还向长安市民承诺道:“黄王是为天下的黎民百姓起义的,不像李唐王室那样不知道抚恤百姓。你们都待在家里别动,保证大家都平平安安的。”

    黄巢军队开进长安城的场面可谓壮观:黄巢本人坐着黄金车轿,侍卫都穿着锦绣的袍子,戴着花里胡哨的头巾,副将们则坐着铜制的车轿跟随。

    黄巢登基,国号大齐。新朝既定,大齐开始打土豪分田地,前朝官员的末日降临了。不仅如此,军民共建的蜜月期也已经度过,尚让的承诺落空了,普通百姓、商贾豪富的财产都成为他们搜刮的对象。这群打下江山的胜利者,把索人钱财的行径志得意满地称为“淘物”,仿佛到处都是无主的物品供他们“淘”。“淘物”之后,黄巢军队“流寇”的本性开始大发作,在长安城里大肆劫掠,争抢美女,焚烧自由市场和店铺,杀人满街。

    黄巢在繁华的长安城里享受着荣华富贵的同时,逃亡到成都的唐王朝获得了宝贵的喘息机会,开始聚集全国的兵力“勤王”。882年,唐将王处存一度攻入长安城,被赶出之后,黄巢军队怪罪于百姓给唐军作内应,下令洗城,一口气杀了八万人,流血成渠。第二年年底,唐将李克用大败义军,收复京师,黄巢向东溃退到关东。仅仅三年的时间,大齐国就宣告覆灭。

    黄巢继续往东退却。围攻陈州时,关东数年战乱,早已发生了大饥荒,百姓们饿得贴在墙上,路都走不动。黄巢军队没有粮饷,制造了几百个巨大的磨盘,号为“舂磨砦”,疯狂地四处抓捕百姓,然后活生生投进“舂磨砦”里,连肉带骨头碾碎,充作军粮。

    这座巨大的吃人工厂到底吃掉了多少人,史书没有提供确切的数据,只知道每天都要杀掉数千人。黄巢军队共围攻了陈州一百天,按照这个日期换算,吃掉的人的数量高达十几万!陈州百姓吃完了,纵兵四掠,自河南到山东,数十州百姓都成了黄巢军队的军粮。义军义军,所谓义军,简直就是吃人不吐骨头的流寇!

    此后黄巢这支靠吃人维持的流寇军队彻底失去了目标,在河南中部一带流窜。黄巢穷途末路,开始不顾一切地因猜疑屡杀大将,导致许多将领纷纷投降唐军。自毁长城的后果是黄巢屡战屡败,向山东一带奔窜。

    884年六月,黄巢逃亡到泰山,身边只剩下一千余人,其中包括他的几个兄弟、外甥等亲信。全盛时60万人规模、攻潼关时让唐将张承范胆战心惊的黄巢军队,至此众叛亲离,只剩下了顶着诸王空头衔的黄巢自己一家人。随后黄巢被外甥杀死。



【点评】

    黄巢的军队不是吃人的始作俑者,但却制造了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最骇人听闻的吃人事件。

    隋朝末年,朱粲聚盗为寇,建立了一支20万人的乱军,在安徽、湖北之间大肆劫掠。在吃人史上,朱粲有三大发明创造:一是征税不收钱粮,而是征“小弱男女”;二是将吃人提升到美学高度,视吃人为艺术享受,朱粲的名言是:“食之美者,宁过于人肉乎?但令他国有人,我何所虑!”三是发明了“捣磨寨”,把人投进去活活舂碎。

    到了“安史之乱”,张巡守卫的睢阳城被包围,整整坚守了十个月,弹尽粮绝,先吃马,吃完了开始吃人,一共吃了三万人,最后城陷时只剩下了靠吃人才生存下来的四百人。

    北宋末年,宋金连年交兵,山东、淮南一带遍地荆榛,官兵、盗贼以至百姓“相食”,大家互相吃来吃去。当时人肉的价格比狗和猪都贱。为什么?因为人远远多于狗和猪。人肉贱到何种程度?患肥胖症的不过十五钱,而且允许爆炒后腌制成腊肉。又老又瘦的男人称之为“饶把火”,意思是肉不容易烂,需要再饶把火—柴火也很宝贵。少妇称之为“不羡羊”,羊肉急火煮本就易烂,“不羡羊”的少妇何其之嫩?自然堪比羊羔肉。更可怕的是,身高在1.1—1.4米以下的儿童,今天只需要买半价车票,古时候竟然被呼为“和骨烂”和“两脚羊”!这当然是比喻其嫩,好吃。

    元朝末年,朱元璋的淮右军“嗜食人”,竟然把吃人当作一种嗜好。还把被吃的人分成三等,头等是小儿,次等是女人,再次是男人。而且发明创造了无数吃人方法:或于铁架上生炙,像烤羊肉串一样;或盛夹袋中,入巨锅活煮;或男子止断其双腿,妇女特剜其两乳……酷毒万状,我都没有勇气写出来了。淮右军把这些被吃掉的人取了一个总名,叫“想肉”,意思是越吃越香,越吃越想。

    ……

    历朝历代,所有的吃人行径都比不上黄巢。黄巢是古今中外天字第一号的吃人魔王。他把朱粲发明的“捣磨寨”改造成“舂磨砦”,仅仅改动了一个字,“捣”变成了“舂”,杀人的效率就呈几何级数提高。但是,大规模吃人并没有使黄巢的军队吃成无敌之军,反而把黄巢本人吃成了一个疯子,黄巢穷途末路,连身边的将领都开始屠杀,最终只剩下了他一个孤家寡人。

    黄巢还有一首名为《题菊花》的诗:“飒飒西风满院栽,蕊寒香冷蝶难来。他年我若为青帝,报与桃花一处开。”如同《不第后赋菊》一样,也表明了黄巢的终极理想:以绝对权力为前提,居然幻想要改变花开花落的自然规律。这种理想我称之为“独裁幻觉”,是一种类似癫痫的症状。这种癫痫症状几乎存在于所有的农民领袖身上,型塑了一种造反起事的癫痫人格症:不管是顺境还是逆境,不管是战胜还是战败,这些突然间手握重兵的农民领袖们,都具备毫无来由的“反复发作的短期的怪诞行为”。比如号称“迎闯王,不纳粮”的李自成,造反早期形同流寇的流窜生涯中,以杀人取乐,听从李岩的劝说后才“屠戮为减”;张献忠屠四川更是癫痫症的大发作。

    李国文先生在《唐末食人考》一文中这样评价黄巢:



    一,文不成,始终是一个不及第的秀才;二,武不就,围三百日食人无算拿不下陈州;三,想招安,讨价还价总谈不拢条件;四,当皇帝,进了长安连板凳也未坐热,又卷铺盖去当“流寇”。是一个基本没有做成什么,或从来没有做好什么的,让人无法讲出特点和长处的半吊子。



    李国文先生有一点说错了,而且大错特错:黄巢并非“从来没有做好什么”,这个半吊子做得最好的就是吃人。

    黄巢以及中国历史上形形色色的吃人事件,不由得让我想起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



    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这是最沉痛的结论啊。

    这些以前还不知道,想一想真的是恐怖啊。鲁迅说:从中国历史看就只有两个字‘吃人’,以为是一种变相的吃人,没想到还是真的,活生生的,鲜血淋漓.........

    记得以前读书时还背过课文,满口的进步思想,满口的仁义道德........

    这些才是历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