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女儿多年讨要购房权 因纠纷报警七八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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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9月03日 10:57南都周刊【大中小】 【打印】共有评论0条
他们是将军的后代、红色资本家的后人,都在为上一代房子遗留下来的问题奔走相告。而这样的个体,在充斥着4000多栋老洋房的上海,更是成为一个群体。
他们不是钉子户,不用自制燃气弹,他们试图用中国的《物权法》、《拆迁条例》法律手段,理清并不清晰的产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但发现,遭遇到的却是法律的盲点。
法学专家杨建顺说,这是国有化时期的历史遗留问题,应该按照当时的国家政策来处理,不能用如今的《物权法》予以解决。因为这个事情涉及的不是物权法,也不是行政法,而是政策。
康国雄说,房子是小事,他只是想讨个说法。
而在史家胡同51号,“红二代”洪晃已经面临腾房结局。她的“房事”没有产权纠葛,只是,她的所有记忆都在那里面了。
将军女儿捍房记
胥晓琦的父亲是新中国第一批被授予少将军衔的高级将领。父亲去世后,她做梦都没想到,自己和80多岁的老母亲会沦落为访民,为那间住了40多年老房子的所有权走上漫漫的抗争之路。
南都周刊记者_王宏宇 北京报道
噌噌噌,一个保安从院子门前走过,突然猫着腰加快脚步,消失在视野里。
“现在我一拿相机他们就跑。” 56岁的胥晓琦,将20多年记者职业习惯运用到了现实抗争之中。
另一栋将拆的楼与胥家相隔20米,现在住着一些保安。这样的事情,胥晓琦说,只要她在家,每天都在上演。
今年5月底,她在网上公布了一段视频:视频的开头,胥晓琦加上了这样的一句话:开国将军胥治中的女儿讲述与母亲悲惨现状,将军留下的房子快保不住了。画面中,她在前面一边倒退一边拍摄,小区的保安队长,带着4个保安,紧追着她,一路追,一路骂,直到到了胥晓琦家门口时,视频里,那个保安队长还在继续布置手下:“后面两个,前面两个,给我接着骂!”
胥晓琦的家,在北京市朝阳区双泉堡甲2号院,中国船舶重工集团第七研究院家属院。她的父亲胥治中,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批被授予少将军衔的高级将领之一,上世纪60年代,胥治中随供职单位转为地方干部,曾担任原第六机械工业部第七研究院党委书记。1994年,胥治中去世后,胥晓琦和年迈的母亲李静,就一起住在这个大院的9号楼,一栋独门独户的双拼小楼里。
“双拼”的意思就是两家一栋楼,你在东边,我在西边,各自有门。这栋楼是国防部1962年成立国防部第七研究院时所建,当时胥治中为现役军人,按职务分配,分到了这座小楼的东半边。而另外半边,一直由两个职务级别较低的家庭合住,此后这两户人家搬走,现在改成了临时工宿舍。
尽管,胥治中给李静、胥晓琦母女俩留下的住房,年久失修,到处破旧漏雨。不过好歹这个房子也让母女俩有了栖身之所。但是,一切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第七研究院决定在9号楼前修建21号楼开始,就变得不一样了。
买不到的房子
2000年,国家启动了部级干部的房改,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部级干部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规定对于享受部级待遇的干部现住房,“可租可买”,“除四合院、独立小楼、按照规定规划近期需要拆除的住房、国管局和中直管理局认为不宜出售的住房外,原则上均可出售。”
已经租住在这栋双拼小楼里将近40年的李静,觉得自己应该有购房的权利,向第七研究院提出购买现住房的要求。2001年7月9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回复第七研究院说,“9号楼等属于二层独立小楼,且住房面积、占地面积超大,按照房改政策,属不可售公有住房。但考虑到住房在你院职工住房集中区中,如你院认为可以出售,请在考虑同意规划的情况下按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独立小楼”这个说法,李静和胥晓琦并不认同,自家的房子只是占了东边的半边房,并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独立小楼。于是她们多次向研究院要求购买现住房。
2002年9月,政策出现了松动。国管局印发《关于发放购房补贴中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在“不可售公房”的定义中,去掉了“独立小楼”。于是,母女俩再次向第七研究院提出购买现住房的念想,但是3年过去,第七研究院依旧答复说不可售。
从2002年到2005年,北京的房价已经处于攀升阶段,商品住宅每平方米平均单价从4066.7元涨到了6725元。
对不上点的规划图?
2005年,第七研究院决定在9号楼旁边,建造一座高35.4米的21号楼。
施工队在21号楼的施工现场,贴出了一张局部施工图。胥晓琦才发现,自己家所在的位置,居然是一片空白。空白是什么意思?如果是保留建筑,那应该是一个方框;如果是拟拆除建筑,应该是方块边上打叉,如果是空白,那只有一个可能,这里本来就什么都没有,竣工后也将什么都没有。
这让胥晓琦感到奇怪。2006年,她去北京市规划委申诉,表示拟建21号楼的北墙,距离北边永久性建筑即20号和20B号楼,分别为52米和48米,这中间事实上并不是空地,而是位于此地面的9号和8号楼。当年5月,北京市规划委回复说,“现您所反映的问题为拆迁问题,您所居住的9号楼为拟拆除建筑,故许可证规划总图中未进行标注。建设单位应按规定予以拆除。”
但既然是拆迁问题,按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胥晓琦认为,规划拆迁前,公有住房应卖给个人,再进行拆迁。胥晓琦想不通,既没有卖,也没有拆,怎么能开工呢?她开始采取行动阻止盖楼,要求先拆迁,后施工。2006年11月,施工队终于写下保证书,答应在胥与甲方达成协议前,不会动工。这个保证很快被单方撕毁。2006年11月18日,施工队突然来了上百名工人,将9号楼围住,强行开工。
胥晓琦说,当时近80岁的母亲和她,还有邻居家的老人及子女一起,连夜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上访,要求与第七研究院谈判,说,“你们盖楼可以,要先拆迁我们。”但结果,被信访办的人拦在大门外的传达室内。胥晓琦的母亲跪在地上哭着求信访办的人,不要把他们从这个家赶出去时,信访办的人大声叫喊:“我管不着,你们爱上哪儿告就上哪儿告去!滚出去!”并带着保安在寒冷的冬夜,从零点开始,大开门窗冻两位老人。胥晓琦的母亲在那里呆了一天一夜,连气带饿、连冻带无法休息,突然抽搐、昏迷,被送到医院急救。
交涉无果的情况下,2007年年初,与胥家有相同遭遇的邻居,向北京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胥晓琦说,政府的回复是,“规划没有问题,竣工的同时拆迁。”
但2007年21号楼竣工后,第七研究院并没有提竣工后拆迁的事,而是一再发出选房通知,以“房改”为名,要求胥家搬到旁边的安置房。
胥晓琦去看了安置房。“我家的面积是297平方米加上20平方米自建,安置房的套内仅209平方米,相差100多平方米,安置房还得公摊面积,这太离谱了。”2007年1月北京商品房销售均价为每平方米10563元,到了当年12月则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该月北京商品房销售均价达每平方米15454元。
胥晓琦认为,按照国管局2006年9月的《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解答》,安置房应该不低于原住房使用面积,拒绝搬迁。“再说了,那个楼明显一看质量就达不到部级干部楼的标准,墙皮手指一碰就掉了。”
于是,胥晓琦再去规划局上访。规划局回复说,院方一直没有报竣工验收。这与“竣工同时拆迁”,形成了一个死结。
那些“无缘无故”的谩骂和殴打,也从这时候起,变成了家常便饭。“你知道为什么连居民都来骂我打我吗?”胥晓琦说,“我不走他们就不会报验,不验收,所有这几栋新盖的楼,就都没有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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