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知识大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02:13:52
发票的种类:
1 增值税专用发票:
1) 手工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目前继续使用的) 中文四联千元 中文七联千元 中文四联万元
中文七联万元中文四联十万元 中文七联十万元
中英文四联十万元中英文七联万元
2) 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联电脑 七联电脑
2 普通发票:
四联工业六联工业 三联加式修理
六联加工修理三联临时经营 三联商业零售
四联商业零售六联商业零售 五联商业批发
六联商业批发四联加油站 四联砂石
五联汽车修理(小修)六联汽车修理(大修) 机动车销售
粮食销售农付产品收购 废旧物资收购
临时经营 57X100卷简式 75X100卷简式
七联商业专用发票四联电脑销货清单
发票的内容:
一、发票的基本内容:发票的名称、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产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二、发票的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开票方留存备查;第二联为发票联,收执作为付款或收款的原始凭证;第三联为记帐联,开票方作为记帐原始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还包括第三联为抵扣联,收执方作为抵扣税款的凭证。
发票的领购:
一、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二、申请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出购票申请,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件或者其他有关证明,以及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的印模,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发票领购簿等。
三、需要临时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按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开具。
四、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的从事经营活动单位和个人,应当凭所在地税务机关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普通发票。
五、税务机关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领购发票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购发票的票面限额及数量缴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
发票的填开:
一、销售产品,提供服务的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二、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三、开具手工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货单位,应在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内,加盖统一刻制的销货单位栏戳记(包括销货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税务登记号,开户银行及账号等)该章使用蓝色印泥。
发票的保管:
一、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确定专人保管发票,用票多的单位应建立领用存台账;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应有保险柜存放,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二、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本,应当保存五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发票的徼销
一、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领购簿》的变更和缴销,税务机关要检查企业发票使用情况,应将未用完的空白发票在发票监制章处剪(v)角作废收缴,并填写发票缴销表一式三份,企业(个人)、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各一份。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应在两个月内使用完毕,逾期整本未使用的应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发票监制章剪(V)字角收缴,并填写发票缴销表,主管税务机关将发票集中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销毁明细表"连同收缴发票报送市局;对整本未使用完的空白发票也应剪(V)角缴销,后连同已开过的存根由企业带回保管。
办理发票领购流程
一、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二、申请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出购票申请,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件或者其他有关证明,以及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的印模,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发票领购等。
三、需要临时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开具。
四、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从事经营活动单位和个人,应当凭所在地税务机关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普通发票。
五、税务机关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领购发票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购发票的票面限额及数量缴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