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显示,再发一遍:《北京欢迎你?》-孟庆尧的地盘-搜狐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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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显示,再发一遍:《北京欢迎你?》

分类: 一吐为快 2009-02-25 17:05 北京欢迎你吗?够呛,哪能啊,不会吧。

  唱的,总比说的要好听的多。奥运热歌是这么唱的:“迎接另一个晨曦,带来全新空气;气息改变情味不变,茶香飘满情谊;我家大门常打开,开放怀抱等你;拥抱过就有了默契,你会爱上这里… ….”很打动人是吧?唱唱而已,千万别当真。你如果不幸认了实在,不拿自己当外人,以为北京真的“大门常打开,开放怀抱等你”,也去当个首都人,你多半会失望。别的不说,单北京市人事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张祖德这一关你就过不了。

  《京华时报》日前报道,在上海市政府发布《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来沪创业就业人员均可通过申请获得上海户籍之后,张祖德先生出面表示,对于《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俗称北京绿卡)的持有者,目前北京人事部门并未考虑出台让其申办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政策。

  翻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就知道,“乡下人”(纯正上海血缘人对上海以外人的统称)想进入上海混碗饭吃有多难:七年绿卡不说,还有七年养老保险、七年纳税,等等。不服你也去试试?北京呢?即使具备这些条件,也不在考虑之内。这就是北京对“下级”( 纯正北京血缘人对北京以外人的统称)的态度!北京欢迎你?别忽悠人了。

  歧视外来人口,北京有恶例在先。2005年北京市政协委员张惟英女士曾在人代会上提出“建立人口准入制度”,想从法律层面为“下级”进京设置门槛;同年《华夏时报》载文:《北京市民建议控制流动人口减少低素质人员进京》,说的是北京市发改委就“十一五”规划向市民问计,共收到近万条出谋划策的意见,在集中体现“集体智慧”的11条建议中,基本上体现着3大民意,其中之一,便是“从里面'挡'--减少低素质人员进京”。具体措施,包括“政策管理,对进京户籍继续实行严格限制,建立宏观控制,形成严密的管理机制,对人口总量加以限制”、“对在京务工的外地人实行市民待遇,提高雇佣外地人的成本,减少雇佣外地人的机会;家政服务及餐饮服务应由北京市下岗人员承担,减少低素质人员进京”、“提高生活成本,实行住宿限制,没有达到要求的居民个人房屋不能随意出租,从而限制低收入外地人进京”等等。奥运前夕,《新京报》又载文,《北京人大官员称北京近7成被公诉者为流动人口》。文中借北京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森钟的口透露这么一组数字:“从2005年到2006年4月,北京市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公诉的被告人有32433人,流动人口占到21782人,比例达到67.2%.其中侵犯财产的居多,达到52.7%.”吴主任委员提供数字的目的,按他自己的说法是为了说明“提高流动人口的法律意识是非常重要的”。作为读者,从这则新闻中我得到的直接信息是:流动人口是北京违法犯罪的罪魁祸首。接下来的消息是:《北京全面清查出租房 外地人无暂住证房东将受严惩》。新闻的主要内容是:“从即日起,出租房主如未按规定与房客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将受到当场法制教育,并被处以治安处罚;房客如没有身份证件,或者没在派出所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罚款200元至500元;房客如无《暂住证》,责令其立即退房,与房主解除租赁关系,没收房主出租房屋所得,并处房屋月租金5倍以下罚款;双方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房主发现房客有违法行为没制止、报警,予以警告,并处月租金10倍以下罚款。”

  低素质、高犯罪率,对于这样的群体北京欢迎你才怪!

  作为一个外地人,我们这一代人从小就有到“北京的金山上”朝圣的向往;学生时代,做梦都盼着看到雄伟的天安门、长城和天安门广场的升旗仪式。后来几次到北京,尽管遭遇了一些开出租的大爷横眉冷对、售货的小妞恶言相加、黑导游坑蒙拐骗,一直还是没有减弱对神圣首都的敬畏。然而几年来接连出现的北京对外来人口排拒的种种事实,开始让人对北京究竟是否“欢迎你”产生疑问。

  设身处地的替北京人想想,他们的排拒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北京是何等地方?那是国家的脸面,事关国家的形象,乃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有资格在“中心”里生活和工作的人员,对他的智力、财力、能力上有个要求也不算过分;而那些没智力、没财力、没能力、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歪瓜裂枣们,不仅无助于首都建设,还消耗首都宝贵的资源,更主要的是损害首都的光辉形象,像防狗一样扎道篱笆将他们拒之门外也并非一点必要也没有。是啊,“中心”里集中的“高素质人员”已经令“中心”的市政不堪重负、可持续发展难以为继,怎么能够再容忍的外来“低素质人员”潮水般的涌入?

  转念一想,还有个问题要解决。要保持北京市民“高素质”血统的纯正,仅仅在它的四周扎上道防止外地“低素质人员”进入的篱笆还不够。那些“原住民”中的低素质者、那些早就挤进来的外地低素质者、那些原本是“高素质”后来又堕落成“低素质”的人员、那些原本被认为是“高素质”后来又被认为是“低素质”的人员,是不是也应该在排拒之列?

  要减少“低素质人员”进京,不妨先将上述一直生活在北京城里的“低素质人员”逐出北京城,就像纳粹德国驱逐犹太人一样。只是不知道这些应该被驱离的人,包不包括那些“高素质”的提议人的妻儿老小,包不包括那些“高素质”的提议人的兄弟姐妹。

  按照北京的标准,估计有近十亿中国人不在其欢迎之列。他不欢迎咱,咱爱他作甚?

  公民的迁徙自由是公认的基本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1954年宪法曾也曾对此确认。但北京市人事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张祖德先生那里我们看到,要落实这基本的人权,起码在北京市还遥遥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