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终于等于365天让谁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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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之南:一年终于等于365天让谁尴尬
中国青年报
工行个人活期存款的计息方式,已自今年1月20日起进行了调整。工行将按存款人在银行存款的实际天数,支付利息。而此前,工行一直沿用全年360天,无论大月、小月每月按30天计息的方式。(《新京报》8月5日)
与这条新闻相关的一条旧闻是:去年,北京储户段先生由于发现工商银行在计算利息时将"31日"忽略,而将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朝阳支行告上了法庭,结果 段先生两审均败诉。如今,工行终于承认一年等于365天,也算是回应了储户的诉求。不过,这样一个结果也不见得皆大欢喜,曾经力挺"一年等于360天"有 理的中国人民银行和法院,应该为此感到尴尬。
一审法院判储户败诉的理由是,按照360天计息,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交易习惯。工行在日利率计算上采取年利率除以360天的计算方式,因此按一 年360日计息,不违反公平原则。这是一个似是而非的说法,会算算术的人都知道,如果一笔存款存整一年的话,按360天或365天计息都是一样的。但是, 如果存一个月、几个月或几年零几个月,那么两种计算方式所获得的利息绝对是不一样的。一年按360天计算肯定侵犯了储户的经济利益。
更加尴尬的是,当初人民银行条法司法律事务处处长王玉玲表示,从360日计息系统改换到365日计息系统投入成本巨大,对于工行来说难以承受。而 且,法院也采信了这种说法,让工行北京朝阳支行可以不必更换软件系统,以免除巨大的成本投入。(《新京报》2006年12月13日)现在人们看到的事实 是,工行实行"一年等于365天"的日期是2007年1月20日,也就是在一审(2006年12月12日)一个月后就已实现。可见,这项工作并不像央行和 法院认为的那样难。
系统改造成本巨大,这似乎已经成了某些行业对付消费者异议的最有力盾牌,甚至连监管部门和法院都赞同这样的说法,可这次工行一不小心就戳穿了改造成本巨大的谎言。
附:
张永琪:"一个人呐喊",但不是一个人胜利
轰动全国的北京储户段先生状告工商银行少算利息一事,虽终审败诉,但储户质疑银行"每月31日不计利息"的行动,依然对当事银行触动很大。工行日前 积极回应法院给出的"应尽到公示义务"司法建议,明确做出"计息不再忽略大月31日"的决定。至此,工行延续了41年的"360天全年计息"方式宣告结 束。(8月5日《广州日报》)
既得利益单位为维护既得利益所制定的条款,一般是不会轻易改变的。就工行而言,假如储户存入100万元的7天通知存款,每天的利息是92.5元,银 行按照一年360天计算,一年下来,储户将损失5天的利息共462.5元。活期储蓄中也是如此。北京储户段先生发现了这一问题,率先发出了"一个人的呐喊 "。
非得等到有人站出来,对不平等、不合理的过时行规进行挑剔,然后才站出来对保护自身既得利益的法律法规进行辩解,不得已了才进行适当的修改,这是时 下许多部门或系统的习惯性做法。工行赢了官司后,却主动对自身的"霸道"条款进行修正,这等于自己"认栽",看上去一时是吃了亏,但从长远来说,却能赢得 人心,这才是审时度势的明智之举,也更有利于自身市场的开拓。
历史上许多行业和部门形成的习惯和规定,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具有历史的局限性。有的放到今天,早已不合时宜了。但这些陈旧的制度条款,却具有不 可抗拒的力量,在没有废除或修改之前,谁也撼动不了,而众多服务对象的利益也因此受到了侵害。这次工行主动修改"行规",使实行了41年的"行规"成为历 史,这不仅是储户段先生"一个人呐喊"所产生的力量所致,其背后一直有支强大的声援团,储户段先生的最终胜利实际上是全体声援者的胜利。
我们在为工行的理智行动感到欣慰之时,又不得不为其他许多行业、部门早已过时但仍岿然不动的"行规"、"部规"、"局规"感到纳闷。从工行的"胜诉 "失民意、"失败"得人心的事实中我们已经看到,改写过时的历史,关键要靠行业、部门自身主动,与时俱进,而不能再等"墙倒众人推",无可奈何之下才被动 地很不情愿地进行修改。只有真正把为服务对象着想放在首位,把自身的兴衰真正建立在民众的满意度上,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文本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