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蓉书香】老婆把我扔进了监牢(10-2)-大结局 -北美家庭暴力案件纪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5:30:29

北美家庭暴力案件纪实-老婆把我扔进了监牢(10-2)-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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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法庭后,自己感觉有些要“赢” 的感觉,因为凭自己的感觉这12人的陪审团都说我“无罪” 不容易,但是都说我“有罪” 就更不容易了。。。(心里的小九九打了一遍,还是觉得“胜算”大,心里开朗了些。。)

  只是想今天有结果,无论什么结果。

  1:30分,法庭正常开庭,法官先说,这个案子各方的证人和证据在法庭上的出具已经差不多了,对被告(我) 也进行了讯问。。。这时法官问检查官和我的律师,你们还有没有什么其它的证据或者证人了可以出示给陪审团和法庭的?都说没有。。这时我感到这个 GAME接近 OVER了。看看陪审团席上陪审员们,觉得他们也是和辛苦的,和他们不着边的这么个小小的案子,牢牢地被“绑” 了四天。有的人每天开几个小时的车来这里,而且一来就更不自由了。。。百思不得其解啊!什么法律呢?什么制度呢?对谁有好处呢?。。。。就是折腾所有的人。。。。想了想去,噢,对了,只对辩护的律师有好处啊。

  在胡思乱想之际,法官告诉陪审团,现在正式进入陪审团审议阶段,这时法官宣布法庭休庭。这时陪审团就离开法庭,进入他们的审议室进行陪审团审议(隔离)。法官告诉检察官和我们可以在庭外等候结果。我和律师说,我想出外面呼吸一下空气,律师告诉我,行,但是不能离开,我说只在外面呆一会儿。。。

  走到外面,强烈的愿望就是希望陪审团能尽快的有个结果,最好是今天。看看自己的表,今天只剩下几个小时了。坐也不是,站也不是,走也不是。。。。很痛苦。就像等待这这人生的裁决似的!

  。。。。。。。。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好像有2小时吧。突然听到自己的电话响,我的律师来电话叫我赶快回到法庭,告诉我:JURY已经有 VERDICT了,心里紧张但是迫切的想知道后果,连跑带巅的回到法庭,看见已经有很多的人在那里了。这时看见陪审团的12人都走出来了,在他们回到座位时,全体的法庭人员(法官除外) 全部的起立,面对这陪审团员们(每次都是这样,陪审团走进/走出法庭时,全体人员要站立,行注目礼。。。这是法庭上的规定,看得出陪审员的地位有多高!牛啊!)

  这时陪审团坐定,他们其中的一人(陪审团团长,建立陪审团时法官指定的) ,把厚厚的文件递给法官,法官就像接圣旨似的接了过去。。看了看,然后宣布全体起立(此时全体法庭的人都站立) 。

  法官宣读陪审团的决定:

  WE,THE JURY IN THE ABOVE-ENTITLED CASE,HEREBY FIND THE DEFENDANT,XXXX(我的名字) ,NOT GUILTY OF CRIMINAL THREATS,A VIOLATION OF SECTION 422 OF THE PENAL CODE,AS CHARGED IN COUNT 1 OF THE COMPLAINT。。。。。。

  。。。。当听到 NOT GUILTY时。。反到没有了感觉,脑里一片空白,恶梦?结束了?。。立在那里、愣在那里!真的没有了感觉,没有眼泪,没有兴奋,没有。。真的什么都没有。。。。梦魇般的生活结束了。。。傻傻的站立在那里。。。这时我的律师拥抱我,并和我大声说: NOT GUILTY!我却无言!。。。。。后面的一些旁听席上的人过来向我道喜,和我拥抱,握手,不认识的人,真诚的为我高兴,可是我自己却高兴不起来,此时的我真的觉得自己变成植物人了。

  法官这时对着我说:XXXX, YOU ‘RE FREE TO GO!

  走出了法庭,突然的涌出了很多的眼泪,很多的,自己无法控制的眼泪。

  感谢神,感谢所有帮助过我的人,感谢所有为我高兴的人!

  最后的话:

  一路的跌跌撞撞走来,体会了很多。

  当这个恶梦结束后,自己曾想过,也许有人需要知道我经历的这些。自己更想是否有必要花些时间把这个故事告诉大家。一些好心的朋友告诉我不要这样做,担心我写这些的时候,就会多一次的痛苦。但是几天下来,自己觉得做为一个曾经经历过原本不想经历此事的人,无奈的被拖入到梦魇般的现实中的人,更做为一个在国外生活的中国人,我知道这个世界上一定有很多和自己相似的人和家庭,都有着相似的生活压力和烦恼。就像我前面说过的,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人,一个有喜怒哀乐的普通人,所以我无法避免有时的冲动、避免有时的家庭纠纷和情绪激动。今天我经历了这个事情,可能明天其它的人又深陷其中。所以在此自己还是想用这个浅显的(近似于可笑的)经验提醒每一个可能会像我一样遇到麻烦的同胞,只是想用我的这个教训(或者是经验)来对一些可能涉及或已经涉及此类问题的人和家庭有一个好的借鉴,就算是自己的一点点的期许吧。 (请原谅自己在工作之余写的” 拙作“,因为时间的关系,写的时候没有经过任何的” 润化“,更没有经过细心的” 校对“,就是想到哪里写到哪里,所以难免出现了很多错别字,出现了很多文章结构的差错,见谅!)

  人生的经验有很多种,对家庭事务的处理方式也是一种经验。作为生活在国外的我们,有时按中国人的传统和习惯对家庭内部事务以及矛盾的处理方式在国外是行不通的,甚至会因自己的无知付出巨大的代价。

  希望在国外生活的每个中国人都能够更加的理解,我们不仅仅需要在事业、生活上追求,我们有时更需要掌握一些简单的,最起码的国外的法律常识。无论你生活在美国、加拿大还是在英国、澳洲、日本。。。我想哪里都一样,面对且适应不同的文化背景和不同的法律制度是我们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

  每个生活在国外的中国人都是在付出了超乎想象的努力后才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一点点的幸福和权益。我们原本很难,所以我们更不应因为自己的无知和失误使自己的生活变得更难。所以,清楚的认清如何处理家庭内部的矛盾对我们是重要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必须权衡出什么是最佳方法的原因。

  最后,感谢所有在自己痛苦的时候给予自己精神上很大帮助的人,你们的帮助将使我永生难忘!

  也感谢所有看过这些文章的朋友,谢谢你们的耐心和时间!

  更希望每个生活在国外的中国人,永远的快乐、幸福!

  (完)

注: 本文转载自文学城,由于原文有简繁两种体例,故均改为简体;其中故事我们不知真伪,但其中的逻辑线条是很清晰的! 我深为这位仁兄的坚韧所感动,而且也对美国的法律系统有了一个认识。 我相信,从别人身上学经验恐怕是最省力的一种生存方式了! 再次感谢,这位仁兄将此贴贡献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