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通”的文章(外一章) - Qzone日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1:42:29
                   “不通”的文章

   鲁迅说文章“不通”有两种:一,不准通;二,不愿通。
   1979年6月5日光明日报刊载陈禹山写的“一份血写的报告”中有“第二天临刑前,张志新被秘密带到监狱管理人员的一个办公室,接着来了几个人,把她按倒在地,惨无人道地剥夺了她用语言表达真理的权利!”,这句话读后,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怎么“把她按到在地”就“惨无人道地剥夺了她用语言表达”?度情度理从逻辑上分析都是“不通”。假若是学生作文,肯定会被打入“文章病院”里去的,然而现在面对的是一家有名的大报,作者又是大报的堂堂记者,岂能等闲视之? 查原稿原来是“几个大汉把张志新按倒在地,在颈背垫上一块砖头,不麻醉不消毒,就用普通刀隔断喉管”。当时张志新,呼喊挣扎痛苦至极。咬断了自己的舌头,很快就喊不出声音来了。听着,惨不忍闻,看着,惨不忍睹,在场的一个女管教人员,惨叫了一声昏了过去。这样披露发生在“伟大领袖”统治下的中国极其残忍的法西斯罪行,送审时被指责是“揭露无产阶级专政,揭露党的领导,太血淋淋了,影响不好”。因此,见报时,抹去了直接表述割喉管的文字细节。使文章成了“读不通”的”病院文章“!。
   啊,原来如此!先是官家“不准通”,然后是作者“不愿通”,最后弄得读者读“不通”。呜呼!有何言哉?


            “ 谁之罪”的“天问”
   杀害张志新,这样惨绝人寰的的法西斯罪行,不但禽兽中不常有,就是人类中也不常见,即使希特勒统治下的法西斯德国的达豪集中营,也仅相似而已!这样的凶残,谁是罪魁?谁是祸首?
  割断喉管的人是无罪的,押打张志新的人是无罪的,公安局,法院,及省委宣传部(张志新工作单位}这些人也是无罪的。因为都是执行“上级指示”,“中央精神”,执行“毛主席的革命路线”,,,,,,那么到底谁有罪呢?!张志新案在报上讨论了3个月奉命停止。这样追下去,有损光芒万丈,普照大地"红太阳"的光辉形象,有损永远“伟大,光荣,正确”,,,,,,所以没人能回答这样的“天问”,也没人敢回答这样的“天问”。只能等待历史的审判了!

        “天问”,屈原之作也。“问”的内容,深奥玄妙,无人能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