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费案最快8月14日宣判 不会超过8月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8:02:47
国民党总统候选人马英九任台北市长期间特别费案,同案被起诉的前台北市长办公室秘书余文,台北地方法院24日晚间辩论终结,订8月14日下午4时宣判。马英九所涉案情部分,24日开庭后,订本月31日进行最后言词辩论。就诉讼来说,同一案起诉被告,即便分开辩论,但最终宣判日期都会订在同一天,换句话说,马英九特别费案最快会在8月14日宣判,至迟也不会超过8月底。
据《中国时报》报道,至于马英九本月31日辩论终结后,是否会和余文同日宣判,合议庭表示,须待当日辩结后再宣布。仅就诉讼实务来说,同一案起诉被告,即便分开辩论,但最终宣判日期都会订在同一天,换句话说,马英九特别费案最快会在8月14日宣判,至迟也不会超过8月底。
检方与马英九律师团针锋相对
非供述证据,检方总共列举52项,迄24日下午13时30分结束庭讯,只提示了36项。庭讯中,公诉检察官延续前一日勘验笔录的火气,数度和马英九律师团对杠,双方你来我往,针锋相对,审判长基于尊重检辩的职权,只好无奈地说“这样是浪费时间”。
律师团强调,本案关键,应该是在于特别费支出的用途,而非来源,特别费拨款进入帐户,也是依据法令规定,并非依马英九个人要求,款项进入帐户成为收入后再支出,也成为可以运用的费用。
律师团还说,马英九的帐户款项支出,未查清用途,可以视为特别费支出;为什么公益捐款却不能?为什么还有邮局帐户款项的公益捐款,也可以视为特别费支出,其他帐户捐款就不能,实在无法理解检察官的逻辑。
马英九也强调,他不清楚特别费须限于因公招待馈赠用途,也不知道相关公函,包括其妻子周美青等帐户支出的公益捐款,不是只看来源,也是要看用途,检察官把多笔款项只看成是不是特别费支出,并不适当,重点应该是放在后来的运用方向。
公诉检察官则反击,认为马英九不能对同一款项的特别费,主张两种用途,且依马英九去年接受媒体的专访,显然他知道行政院、审计部有关特别费如何使用的公函内容。
马英九在上午的庭讯中,针对审判长逐一提示的29位证人供述证据,以及36项非供述证据,逐一表示意见。他强调,检察官这些列在起诉书中的证据,都无法证明他犯罪,对自己所涉的官司,有充分信心。
有关人证部分,马英九表示,证人吴丽洳侦查期间的证述,检辩23日晚间,当庭在审判长监督下勘验录音带后,可知笔录确和原讯问录音有相当大的出入,“可知吴丽洳的证述有利于我,侦查笔录并不正确,应以合议庭法庭勘验笔录为主。”
马英九还说,有关庄美珍、赵小菁、林德铨、吴定国、孙蜀、沈荣泉、沈励强、谢鎙环、黄世兴、刘静蓉等承办领据核销特别费业务相关出纳、会计人员,侦查中特别费须因公使用、剩余缴回等陈述,是他们并不了解“我是否知道特别费用途意见,相关陈述属个人意见”。
检察同僚抨击侯宽仁
检察官侯宽仁侦办马英九特别费案,爆发侦讯笔录与录音内容有极大落差后,多位检察官24日上检察官论坛内部网站抨击侯宽仁。有人痛心的说,检察官真的已失去社会的公正性了,他耻于与其为伍。
有检察官指称,侯宽仁的问案笔录,经此事件的揭露,不过显现他的平凡与拙劣,是个禁不起检验、虚有其表的所谓名检察官,办案风格颇像一般人诟病及需加严厉谴责的恶警模式,让检察官颜面尽失,真是耻于与其为伍。
他说,检察官的聪明才智与办案能力的表现,原本就是以被告否认犯罪为基础,不可从被告或证人身上耍伎俩,否则曝光后,将非常非常难看。
还有一位检察官指称,电视播的侦讯录音带内容真的和笔录记载相差很多,真不知如何解释。虽然陈瑞仁及一些学长要他们不要太相信媒体,但这是原音重播,如何不相信?这么严重的事,检察官可能又要面临难堪的打击;又说,一个这么重大的案件,竟发生这种事,令人生气。
另有位检察官表示,笔录应据实记载,这是侦讯者的基本守则,若有违反,自当承担法律责任。若未从整个侦讯过程审视,只择取其中片段,难免会发生无谓的争议。
检察官侯宽仁疑因侦办此案,遭不明人士污蔑、恐吓。台北地检署表示,北检已主动联络侯宽仁,由于目前涉案对象及犯罪情节尚不明朗,因此北检尚未分案侦办,但是目前已经持续关注本事件发展,依法了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