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曾欲“简称中华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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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曾欲“简称中华民国”

2010-08-09 14:43  来源:新浪网  评论 0查看评论 【字体:

  □文/白梅月下客

  日前,笔者见到了《新中国国号的确立》一文,作者:余广人。在这篇摘录的文字中(摘自1998年3月南海出版公司出版的《重大决策幕后》一书),对于建国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号的确立问题,还有着一段鲜为人知的争论记述。

  据该文记载,“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央领导人在筹备建国时,虽然将国号确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但同时又加上了‘简称中华民国’的括号”。针对这一问题,曾“产生了两种不同意见,有人认为应该要,有人认为不应该要,双方争持不下”。

  为解决这一问题,“1949年9月25日深夜”,“由周恩来、林伯渠两人联名”向“来京参加政治协商会议的各方面知名人士”发出了“9月26日上午11时半在东交民巷六国饭店举行午宴,并商谈重要问题,务请出席”的午宴邀请。

  邀请的目的,也十分明确,那就是受“主席团常委会”委托的周恩来就上述问题,“向各方面的知名人士征求意见”:

  “26日上午11时半,会议在六国饭店准时召开。周恩来首先讲话说:‘今天请来赴会的,大都是辛亥革命时期的老前辈。我国有句老话,叫做‘就教长者’。各位看见‘共同纲领’中的国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之下,有一个‘简称中华民国’的括弧。对这个简称,有两种不同意见,有的说好,有的说不必要了。常委会特叫我来请教老前辈,看看有什么高见。老前辈对‘中华民国’这四个字,或许还有点旧感情。”

  周恩来讲话后,各方纷纷发表意见。

  民建黄炎培先生第一个发言:“现在虽说解放了,但由于老百姓受的还是落后的教育,感情上习惯用‘中华民国’,一旦改掉,会引起不必要的反感。留这个简称,我看是非常必要的。况且,政协5年召开一次,5年之后我们觉得这个简称不必要了,再去掉它也并无不可”。

  显然,黄炎培先生是主张用此简称的。对于去掉,则提出了5年后再议的主张。

  何香凝女士的意见:“中华民国是孙中山先生革命的一个结果,是许多烈士用鲜血换来的。关于改国号问题,我个人认为,如果能照旧用它,也是好,要是大家都不赞成,我也不坚持己见”。

  何香凝女士感情上倾向于用,但,大家都不赞成时,自己也不坚持己见。意思是,大家公议公决。自然,这个大家不可能是全民公决了,也就是出席此次宴会的各方面知名人士。

  反对以上两位观点、第三个发言的是“辛亥革命后‘归隐’38年、平生不写民国国号的前清进士周致祥”。周谈到:“我反对用‘中华民国’之类的简称,因为二十多年来,这一名称已被蒋介石弄得不堪言状了,成为一个祸国殃民,群众对它毫无好感的名称。所以,我主张就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表示两次革命的性质各不相同”。

  对前清的好感(此公,“平生不写民国国号”),对中华民国的厌恶,加上这次征求意见的特殊,使这位“‘归隐’38年”者,不再归隐了。从其“群众对它毫无好感”的发言看,显然,对黄炎培的“由于老百姓受的还是落后的教育,感情上习惯用‘中华民国’,一旦改掉,会引起不必要的反感”主张提出了针锋相对的批驳。

  参加辛亥革命的司徒美堂非常赞赏周致祥的意见:“我虽然是参加辛亥革命的人,我也尊敬孙中山先生,但对于‘中华民国’四个字,则绝无好感。理由是:中华民国,与民无关,22年更给蒋介石及c.c派弄得天怒人怨,真是令人痛心疾首。共产党所领导的这次革命是不是跟辛亥革命不同?如果大家认为不同,那么我们的国号应叫中华人民共和国,抛掉又臭又坏的中华民国的烂招牌。国号应该是极其庄严的,既然改就得改好,为什么还要等到5年之后才改呢?古语说得好,‘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令不行’。现在革命胜利了,还称中华民国,连国号也不敢改,何以昭告天下百姓呢?所以,我坚决反对什么简称,我主张光明正大地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号。”

  黄炎培先生5年后再议的主张,明显得到了司徒先生的反对。何香凝女士的说法,显然也没有得到司徒美堂的认可。

  继之,马寅初明确表态:“我拥护司徒美堂的主张,因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后加一个简称,实在不伦不类”(白梅月下客赞同马寅初先生的这一主张)。

  随后,陈嘉庚、张澜、陈叔通、车向忱也发言表示赞成,著名法律专家沈钧儒则从法律的观点解释新旧国号不能并容的原因。

  最后,周恩来作小结:“我会把老前辈的意见综合起来,送给主席团常委参考,最后由主席团常委作出决定。”

  就这样,主席团常委最终接受了“这些老前辈的意见,去掉了简称”,确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号。

  民主协商之风,在新中国第一代领导人身上得到了充分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