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转让非住宅旧房涉及土地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2:09:59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转让非住宅旧房涉及土地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税种:土地增值税 发布时间: 2007-12-07 文件类型:规范性文件 发文单位: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状态:全文有效 点击数:375
苏地税函[2007]194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转让非住宅旧房涉及土地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苏州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个人转让非住宅旧房涉及土地增值税问题的请示》(苏州地税发[2007]11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对个人转让非住宅类的其他类型的旧房及建筑物,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按转让收入的80%至95%作为扣除项目金额计征土地增值税,具体比例由各省辖市确定。
二○○七年七月十日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转让非住宅旧房涉及土地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转让股权名义转让房地产行为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地上建筑物土地增值税征收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转让股权名义转让房地产行为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687号
赣地税发〔2007〕99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转让二手房征收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房产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漳州英才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代理土地前期开发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上海对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征土地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转让土地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200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转让土地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转让土地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务中介机构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关于股权转让涉及的税收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应非临床用血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
赣地税发〔2007〕22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安置房转让营业税计税营业额扣除问题的函
关于股权转让涉及的税收问题-2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转让国有房地产征收土地增值税中有关房地产价格评估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应非临床用血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456号
关于将外购商品赠送涉及的增值税问题
98、 关于将外购商品赠送涉及的增值税问题
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