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情博士张竞生的传奇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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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册《性史》半生蒙垢

张竞生,这是一个曾在上个世纪20年代“名满天下”的名字。他曾获孙中山委任为南方议和团首席秘书,协助伍廷芳、汪精卫与袁世凯、唐绍仪谈判,促成清帝退位;他是民国第一批留洋博士,也是民国“三大博士”之一;他曾在《晨报副刊》发起中国第一次爱情大讨论,鲁迅说他的观点“25世纪或能通行”;他在中国最早提出和确立风俗学,最早翻译卢梭的《忏悔录》,最早发表人体裸体研究论文;然而,一册惊世骇俗的《性史》,招来骂名无数。直至终老,他都未能摆脱“色情博士”这个“名号”。
1912年,张竞生作为中华民国首批稽勋留学生,公派赴法留学,考入巴黎大学哲学系。开始了长达八年的“快意人生”。 “在法国,别有一种特殊的‘学术’,即是:情感满天飞,满地融溢磅礴的感受。 ”在这里,张竞生开始淋漓尽致地张扬他与生俱来的浪漫天性。
18岁便奉“父母之命”被迫与邻村一位许姓女子成婚的张竞生,在结婚当日,便觉她“矮盾身材,表情有恶狠狠的状态,说话以及一切都俗不可耐”。而他记忆中的巴黎,“坐在电车上好似有一股热烈的气氛,如水蒸气一样在围绕着我!”步子“又矫捷又婀娜”的法国女子,更是“满脸堆着俏,一团尽是娇”。 “任你怎样冷酷无情,在不知不觉中也就不免和那些风流仕女们同样销魂了。 ”
在《十年情场》中,张竞生写尽他在留学时代的“惹草拈花”的浪漫史。海滨偶遇的女招待、伦敦的一次奇遇、娇小玲珑的瑞士女郎、占了他一页情史的巴黎女助教、邂逅避难的女诗人、西方的史湘云……然而,最让他引以为恨的是,他本来可以跟其中好几个女子成为“好夫妇”的,可是他不敢,“因为家中有父母之命所给我的黄脸老婆”。
之后忆起,他甚是后悔。他在 《恨不敢娶欧妇》中叹道: “由后回想,我真是大呆子。她们欧洲人极知那时我们一辈子是包办婚姻的,只要坦白,她们也极愿同到中国来。有许多留学生就是这样娶到西妇的。”他转而恨道, “可是我不够大胆,只是想若我这样骗婚,对中妇与西妇都不好。我就这样牺牲自己,牺牲他人。只顾形式不重精神。空向西风挥洒同情泪,究之对东风也无一点好处。言念及此,没世痛恨,夫得何言!”
八年的留学生活,除了给张竞生留下了数段刻骨铭心的罗曼史,更成就了 学问人张竞生。他遍游欧洲列国,精通英语、德语、法语,同时,由于受法国提倡性解放和性自由的文化背景的熏染,强化了他性学研究的兴趣。而最重要的是,他还在这里 “邂逅”了他终其一生都受之影响的卢梭的作品。
1920年,张竞生回国。次年,受邹鲁等潮属议员之荐出任潮州金山中学校长。走马上任,张竞生大行整顿,招收女学生,开展性教育,“辞退了许多素来声名不好的教员,聘请许多好教员”。可是,很快,那些被辞退的教员勾结一些学生,掀起了“大风潮”,一时间“满城风雨,一塌糊涂”。心灰意冷的张竞生被迫去职。
1921年年底,张竞生受蔡元培之邀赴北京大学任哲学系教授,讲授伦理学、行为论、美学。此后五年,是张竞生人生中最光彩夺目的五年。
而最初的声名鹊起源于那场他在《晨报副刊》发起的爱情大讨论。那是1923年,北大教授谭熙鸿在妻子(陈璧君的同父异母妹妹陈纬君)死后娶了妻妹陈淑君,已有婚约在身的陈淑君的未婚夫沈厚培从广州赶至北京,在《晨报副刊》上大打笔墨官司。
张竞生就在此时抛出了他的“爱情定则”。他在《晨报副刊》发表了《爱情的定则与陈淑君女士事的研究》,公开为陈淑君辩护。
在这篇文章中,他骨子里那种浪漫天性里的 “可爱”显露无遗。他没有就事论事,而是试图从理论上说清楚爱情是怎么回事,然后以陈淑君的事件作为论据来进一步论证他的观点。他的爱情定则有四:一是爱情是有条件的;二是爱情是可比较的;三是爱情是可变迁的;四是夫妻为朋友的一种。
在他看来,“陈女士是一个洋式的、喜欢自由的女子,是一个能了解爱情,及实行主义的妇人”。他还宣称:“主婚既凭自己,解约安待他人!凭一己的自由,要订婚即订婚,要解约即解约。 ”
当时的《晨报副刊》编辑孙伏园趁势就这个话题策划了系列讨论。短短两个月,《晨报副刊》发表了讨论文章24篇,信函11件,其中大部分都反对张竞生的观点。
有意思的是,这场著名的爱情大讨论还吸引了周作人、鲁迅、许广平等文化名流参加讨论,鲁迅评论他的观点时称“25世纪或能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