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与主板、中小板上市条件的区别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23:36:45
板块
总股本
发行人关键门槛
创业板
IPO后总股本不得少于3000万元
- 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
- 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
(无“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的有关规定)
主板、
中小板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 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 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何为创业板市场
创业板市场,各国的称呼不一。在有些国家叫二板市场,有些叫第二交易系统、创业板市场等等。它是指交易所主板市场以外的另一个证券市场,其主要目的是为新兴公司提供集资途径,助其发展和扩展业务。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但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业绩也不突出。
创业板市场主要服务于新兴产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进步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美国的Nasdaq是创业板市场的典型,素有“高科技企业摇篮”之称。在Nasdaq巨大的示范作用下,世界各大资本市场也开始设立自己的创业板市场。1995年6月,伦敦交易所设立了创业板市场Aim;1996年2月14日,法国设立了新市场Le Nouveau March;1999年11月,香港创业板正式成立。
从国外的情况看,创业板市场与主板市场的主要区别是:不设立最低盈利的规定,以免高成长的公司因盈利低而不能挂牌;提高对公众最低持股量的要求,以保证公司有充裕的资金周转;设定主要股东的最低持股量及出售股份的限制,如两年内不得出售名下的股份等,以使公司管理层在发展业务方面保持对股东的承诺。此外,创业板使用公告板作为交易途径,不论公司在何地注册成立,只要符合要求即可获准上市。 (来源:中国证监会)
多层次资本市场构成
1、深市主板、沪市主板
2、中小企业板
3、创业板
4、代办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司的股份转让,主要是中关村园区企业)
创业板建设大事记
——2008年3月创业板《管理办法》发布
——2007年8月:范福春称尽快推出创业板
——2007年7月:深交所称正紧张筹备创业板;权威人士称2008年正式推出
——2007年6月:创业板框架初定
——2007年3月:深交所称创业板技术准备到位;尚福林要求积极稳妥推进
——2006年下半年,尚福林表示适时推创业板
——2006年6月,新老划段第一股中工国际在中小板发行,两市为IPO重开闸
——2005年6月,中小板第50只股票上市,此后沪深股市停发新股,让路股改
——2004年6月,深市恢复发新股——8只新股在中小板上市,时称中国股市“新八股”
——2004年5月,证监会同意深交所设中小板
——2002年,成思危提出创业板“三步走”建议,中小板作为创业板的过渡
——2001年11月,高层认为股市尚未成熟,需先整顿主板,创业板计划搁置
——2001年初,纳市神话破灭,且国内股市频传丑闻,成思危建议缓推创业板
——2000年10月,深市停发新股,筹建创业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