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银行前世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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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11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恒丰银行前世今生
本报记者 沈剑 烟台报道
“如不出意外,我们希望在三年内争取上市。”
假如时光倒流半年,也许没有人相信,这句话会出自一家只有区区2000万元资本金的银行的副行长之口。
但光阴荏苒,半年后的今天,孙才厚,原烟台市住房储蓄银行副行长,已然是经三年改制而成的恒丰银行的第一副行长了。8月12日,孙赶赴山东济宁,他此行的目的是济宁城市信用社———包括莱芜城市信用社等在内的一些中小金融机构,正陆续走入这家新生银行的并购视野。
恒丰面世
8月10日,烟台海港路32号富凯大厦8层,坐在记者面前,略显疲惫的孙才厚难掩兴奋之情:“我们不但拿到了全国第1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牌照,而且是唯一一家总部设在地市级的(深发展总部所在地深圳市为经济特区)。”
三年努力终于有了一个令人满意的结果,孙才厚没有理由不高兴。自2000年6月始,烟台住房储蓄银行开始进行改制和增资扩股及股份制改造,主持改制的正是孙本人。2003年2月,经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批准,烟台住房储蓄银行更名改制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恒丰银行”,英文名“EvergrowingBankCo.,Ltd.”),成为全国第1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
7月28日,烟台住房储蓄银行正式对外发布更名公告,其下属分支机构亦同时更名。原烟台住房储蓄银行(含分支机构)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存单、银行票据等单证不需重新更换,继续有效,在到期日后再行变更。
此举标志着恒丰银行正式面世。与此同时,在烟台当地80多家营业部的换牌工作也陆续开展,位于烟台芝罘区南大街248号的总部因装修原因,挂牌顺延。
7月29日,恒丰银行召开全体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推选姜喜运为恒丰银行董事长兼首任行长,并首次公布了增资扩股情况。
恒丰银行的前身———成立于1987年的烟台市住房储蓄银行原有六大股东,注册资金2000万元———烟台市财政局500万元、中国建设银行70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400万元、中国农业银行200万元、中国银行100万元、中国人寿保险公司100万元。总部设在山东省烟台市。经过17年的发展,银行有了较大的发展。截止到2003年6月末,全行总资产为175.39亿元,各项存款余额121.57亿,各项贷款85.27亿,在全烟台市13个县市区设有80个分支机构,自从成立以来,该行给股东的年均回报率为13%~15%。
此次变身后,恒丰银行资本金达10亿元,股东增至30家。新增24家股东单位中,烟台市财政局持股6.5%仍然把持第一大股东之位,其它股东大都来自烟台市和山东省内,如烟台市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烟台市惠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龙口港务管理局等,持股比例从0.5%~5%不等。此外,原有股东中5家金融企业的名义出资额亦有所上升,但持股比例均大幅下降,分别为中国建设银行(3500万元,3.5%)、中国工商银行(2000万元,2%)、中国农业银行(1000万元,1%)、中国银行(500万元,0.5%)、中国人寿保险公司(500万元,0.5%)。
挂牌之际,恒丰银行显得格外低调,没有通知一家外地媒体。对此,孙才厚解释说,“之所以保持低调,我们主要是希望先扎扎实实把工作做好……与其它10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相比,我们还是一个小兄弟,在市场规模、市场份额等多方面还有很大差距。”
历史必然
和另一家住房储蓄银行———安徽蚌埠住房储蓄银行———一样,烟台住房储蓄银行在1987年成立时,仅仅是住房改革和金融改革试点的产物。同样相同的是,因历史局限,它们被改制重新定位已是历史的必然。2000年蚌埠住房储蓄银行和当地城市信用社改制成为蚌埠商业银行,即为烟台住房储蓄银行的命运埋下了伏笔。
1987年,我国开始在烟台进行住房体制改革试点,经中央领导特批(因为注册资金只有2000万元达不到成立银行的要求),烟台住房储蓄银行于当年12月1日正式成立。
成立之初,该行主要围绕房改领域开展业务,专门办理与住房改革配套的住房信贷、结算等政策性金融业务。
而烟台住房储蓄银行的尴尬在于,它只能开办低息抵押贷款业务,而其资金来源除了各企事业单位缴存的住房基金外,就只有老百姓为了从这家银行获得低息贷款而存入的仅能获得活期利息的储蓄存款。
1993年,上海开始借鉴新加坡的公积金的住房补贴方式。由于这种方式只相当于银行的一项委托业务,操作方便,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国家开始推行这种方式。其后,随着全国成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储蓄银行过去仅有的筹集住房基金的功能被移交。这意味着,它们所肩负的试点意义已经基本终结。
孙才厚指出,在国家房改政策调整后,政策性住房贷款业务严重萎缩,企业发展目标不明确,市场定位、业务范围、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各方面均出现了明显缺陷。
更遭的事情还在后头。1997年,为治理通货膨胀,央行要求紧缩银根——于烟台住房储蓄银行而言,这道令牌等于堵上了它赖以生存的贷款渠道。
但为改革而成立的两家银行怎么办,终究是人民银行一道避不开的难题。1995年12月,人民银行在蚌埠召开研讨会,讨论住房储蓄银行的出路。
烟台住房储蓄银行只有向完全的商业银行转轨。然而,作为一家纯正的商业银行,仅有2000万元的资本金是完全不够的,也不符合《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的规定,更无法和在门外虎视眈眈的外资银行竞争。2000年6月,烟台住房储蓄银行董事会讨论决定并上报中国人民银行,准备对烟台住房储蓄银行增资扩股后再进行股份制改造。改制工作自此拉开帷幕。
改制与出路
为什么会选择整体改制为股份制商业银行,而不是改为真正的住房储蓄银行(2002年11月,央行批准了建行与德国施豪银行在天津成立合资住房储蓄银行的申请),孙才厚解释说,他们之前也曾做过一些调查,认为国外的那种模式在我国中小城市很难行得通。
2000年8月28日,央行以银办函【2000】613号文,批准烟台住房储蓄银行增资扩股,资本金从2000万元增至10亿元,并要求后者按《公司法》、《商业银行法》进行改制。
在其后的一段时间里,烟台住房储蓄银行积极准备增资扩股和整体改制的各项工作,就改制方案做了大量探讨,并多次请示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烟台住房储蓄银行在增资扩股改制的基础上,跨出烟台,寻得更大的发展空间。2002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原则同意烟台住房储蓄银行在并购几家中小金融机构和完成改制后,可以在省内外设立分支机构。这也是本文开头一幕出现的原因——改制更名刚刚落地,恒丰银行即开始了对中小金融机构的并购努力。
2002年7月22日,烟台住房储蓄银行接到《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烟台住房储蓄银行改制为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批复》(银复(2002)212号文),文件要求该行按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修改章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起规范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法人治理机制。
同年年底,各股东共出资10亿元全部到位。
2003年1月13日,国家工商管理行政总局预核准了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这一新的称谓。
2月27日,央行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核准烟台住房储蓄银行更名及修改章程的批复》(银复【2003】31号文),同意烟台住房储蓄银行更名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核准《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至此,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条件得以具备。
回首三年,经历整个改制过程的孙才厚感慨不已。孙认为,整个过程中最困难的是新老股东的权益划分,经过多次沟通,最后给老股东1:5的转赠。
而三年的努力其实还只是一个开始。
“要保持清醒的认识。”在股东大会上,恒丰银行董事长姜喜运指出,“从今后的发展看,2006年中国将因为入世而实行金融业的全面开放,今后的银行发展将面临着更为严峻的,甚至更为恶劣的竞争环境。”
孙才厚也承认:“我们毕竟是偏居烟台,知名度不高,人才都相对匮乏。”
谈及下一步打算,孙才厚介绍说,首先是加快规模扩张。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的批复意见以及董事会研究制定的发展规划,具体实施恒丰银行在烟台市外设立分支机构的工作,局部实现“立足烟台、辐射全省、走向全国”的现代商业银行发展战略。目前,恒丰银行已经初步确定在青岛与济南开设分行,并准备并购济宁城市信用社,相关人员已配备齐全并将于近期开赴各地。
恒丰银行另外一个大的计划是尽快上市融资。这一点从该行聘请的中介机构也可见端倪:该行聘请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金杜律师事务所、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山东博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次增资扩股整体改制工作的中介机构。其中,海通证券恰恰具有民生银行的上市辅导经验。关于这一点,孙才厚也未予否认,“本来我们计划改制完就着手上市,但由于我们想把工作再做得扎实点再考虑,如不出意外,我们希望在三年内争取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