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沁《午夜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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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条岔路,通往一个很特别的地方。
阳明山脚下,天母附近,两旁全是秃田的公路上,很容易看见这条岔路。沿着这条仅可容一辆计程车通过的岔路直走到底,有几幢相连着没有围墙的西式平房。离平房200码处,是一幢漂亮的二层楼别墅。房屋并不特别,特别的是,此地和公路那一边的农舍,乃更远处的美军眷属区似乎完全不发生关系。
它是孤立的、与世隔绝似的。
别墅的四周有高高的墙,有厚厚的筇牛涯鞘窖嗤⒘诺募复狈课莨卦?铁门外。别墅里很静,几乎整天、整月、整年都没有声音。因为它是此地早有的一幢房屋,所以别墅外的几家人对它都很陌生,只知道那儿住了一对有钱的夫妇和他们那十分漂亮的女儿。其他的,连每天出来买菜的工人和那个似保镖的男人,都沉默不语。
当然,他们也知道别墅的主人是10年前最出名的律师施廷凯,和他那以美貌出名的太太王静文。
黄昏了,几幢屋里都亮起了灯——除了最前面那一幢空置着的。别墅依然被沉静和黑暗所笼罩。岔路上走来一个斯文秀丽的女孩子,她抱着书本,走得安详轻盈,长头发很飘逸,有一丝古典气质。她是文爱莲,住在中间那幢平房。她是东吴大学国文系的学生——学国文的,难怪那么斯文、典雅了。
走近了家,她听见一阵熟悉的吉他声,夹着很美、很脱俗的民歌。她微微笑起来,那一定是杜之颖。她知道,今天之颖回来比较早。
果然,她看见赤着脚,穿着牛仔裤的之颖坐在屋前的草地上,旁若无人,自得其乐的弹着,唱着。她真羡慕之颖,她从来没见过比之颖更洒脱、更自然的女孩。之颖身上那一丝恰到好处的男孩子味,使之颖显得那么特别。她高兴之颖是她最好的朋友!
“之颖!”她站在两家草坪之间的矮灌木树边招呼。
之颖看她一眼,掀一掀眼帘算是打招呼。她仍在弹着,唱着。爱莲的英文最差,她听不懂之颖到底在唱什么,但是,她喜欢那歌声里朴实的乡土气息。站了半分钟,她自顾自的走回家。她知道之颖怪毛病最多,唱歌的时候最讨厌被打扰,甚至之颖那唯一的男朋友韦皓也不例外!
之颖!她摇摇头。她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个朋友。之颖有时不羁得像天空中的浮云,有时拘谨得像第一次踏入社交场合的小女孩。有时天真、稚气,有时又老练、成熟,有时热情、活泼,有时又冷漠、阴沉。之颖是一个很难捉摸的女孩,是个难以相处的人,可是,爱莲能肯定一点,她们是好朋友,而且,之颖十分、十分善良!
之颖弹了一阵,突然间扔开吉他跳起来。她的行动永远那么心血来潮似的。她以一个跳低栏的姿式跨过灌木树,奔到爱莲窗下。
“文爱莲,替我打个电话给韦皓,”她连名带姓的呼唤着——不见得不礼貌,反而亲切、自然,“叫他立刻来,说我想他!”
“你自己进来打吧!”爱莲在窗口出现,只有她家有电话,“那种话——我怎么说得出口!”
“你打!”之颖命令式的指着爱莲,“如果不把你训练得大方一点,你这种个性的女孩,将来怎么见人?”
“之颖——”爱莲涨红了脸,好为难!
“立刻打,叫他八点钟来,迟一秒钟都不行!”之颖不顾爱莲的窘迫,转身而去。
她知道爱莲会打电话,爱莲那个女孩子柔得像柳条,软得像一团棉花糖,不加点压力,不逼着她,她简直什么都怕,什么都不敢做。这么美的一个女孩,之颖觉得——可惜了,她要改造爱莲。
抱起吉他,盘着腿再坐下来,她又开始唱了。她唱的民歌都好柔和,好美,好有感情。她不喜欢那种充满反叛味道的歌,她喜欢民歌中的爱——像《红色丝带》之类的,用爱来感动人心,不比抗议和反叛更好?
天色更暗了,她预备回屋子里帮妈妈开饭。这个时候,她看见施家别墅的墙角似乎站着一个人,是——那个叫阿保的保镖吗?她不喜欢管有钱人的事,有了那么高的围墙还要请保镖,施家做过什么亏心事吗?
她不屑的冷哼一声。搬来此地一年多,从来没见过施廷凯夫妇,只有他们的漂亮女儿施薇亚像蝴蝶似的进进出出,男朋友多得数不清。这家人老的古怪,小的新潮,使她厌恶!
施薇亚那部奶油色的西德NSU轿车缓缓开过来。在台北很少女孩子自己拥有汽车,施藏亚却开得那么潇洒,这是她值得骄傲的地方吧!
她把汽车停在铁门外,对车里一个英俊的男孩子笑一笑,按两声喇叭示意开铁门。但是,事情是那么出乎意料之外,墙角里的人,窜了出来。他一把拉开车门,不理三七二十一的拖出车中的英俊男孩,不由分说的就是一阵乱打。每一拳都是那么用力,那么狠,那么劲,打得那英俊的男孩绝无还手之力。砰砰的拳头直传到一边的之颖耳中,她无法相信这一瞬间的变化,那墙角的黑影不是阿保?施额亚呢?怎么不制止?
之颖下意识的提着吉他奔过去。她看见施额亚吓呆在车中不能动弹,脸上的肌肉扭曲而颤抖着,她看见施薇亚不知所措的捂住嘴唇,连求救的声音都发不出来!
英俊的男孩脸上有血渍,从嘴角里流出来的,他已被打倒在地上。而那打人的男孩——一张冷酷的,含恨、含忌的脸,满含杀气,手上戴着黑色皮手套,身上穿着黑色紧身衣,他是有备而来。
之颖看见他从裤袋里模出一把弹簧刀,她知道不能再迟疑,她飞奔着过去用力按了施家门铃,按得又强又长,然后拉大了嗓子叫。
“你们快出来,有人打架动刀——”她是勇敢的,她几乎没有考虑到自己的安危,就算阿保赶出来,也来不及救地上昏过去的男孩。她大步走向那黑衣冷酷的凶手,用吉他挡住他的刀,“住手!你不能想杀人!你不可以——”
黑衣男孩呆了一呆,他全神贯注在打架上,他没看见之颖,也没听见之颖的叫唤。但是,他并不怕之颖,他那神色几乎全世界的人都不在他眼下,他能为所欲为,他杀人、打架就像做游戏一样。他不出声也不走开,突然连人带刀扑向之颖。
车中的施额亚这才惊极而呼。同时,铁门开了,孔武有力的阿保冲出来。之颖的父母、爱莲的父母也都赶着过来。所有人都吓坏了,所有人都替之颖担心。一个女孩子啊!怎么敌得过手中有刀的男人?
但是之颖一点不慌,她几乎绝对冷静的看着那人扑过来。她的时间算得那么准,当那小刀只差一尺就刺到她时,她的吉他整个敲在那人头上。她是用尽了全身的力量,吉他碰的一声裂了,碎了,行凶的男孩也被阻止了。这时,阿保冲上来,用身体挡住之颖。阿保眼中满是惊疑,行凶的男孩不久前还是施薇亚的男朋友啊!他记得那是有钱有势的李少爷!
那男孩知道今晚的计划无法完成,他狠狠地再踢了昏倒在地的男孩一脚,扬长而去。阿保想追,脸色苍白、全身战抖的施薇亚制止他。
“让他走,阿保!”她软弱地叫。
然后,她扑倒在受伤男孩的旁边,哭泣着。
“定邦,你——没事吗?”她低呼着。
之颖皱皱眉,伤成这样怎会没事?这些千金小姐,除了交男朋友还会什么?她蹲下来看一看,对施薇亚说:
“他昏过去了,最好送医院,”之颖很镇定,“不想别人知道就快点请医生回来,士林有!”
“我——我——”施薇亚不知所措,“请你帮助我!”
之颖吸一口气。她并不喜欢施薇亚,但帮忙数人却是另一回事,她天生侠义心肠。
“阿保,快打电话请医生,”她吩咐,阿保立刻去了,“爸,你来帮忙抬他进去!”
杜幕贤和爱莲父亲急忙过来,七手八脚的抬着那男孩进别墅,在客厅沙发上放下,然后他们退出去。施薇亚眼泪汪汪的望望男孩子,又看看之颖,这时,她把之颖当成救星了。
“他——不会死吧?”她傻傻地问。
“没有那么容易死的,施薇亚。”之颖不客气,“拿些冰来。有酒吗?最好也拿点来2”
施藏亚不住地点头,一分钟就拿来了。她已渐渐安定下来,她还周到地拿来毛巾。
之颖替那男孩用冰敷额头,又灌了一小杯酒,说也奇怪,那男孩竟醒转了。
“他醒了,外伤不要紧,等医生来吧!”之颖站起来,“我回去了!”
“小姐,我不知道该怎么多谢你才好,是你救了他,”薇亚说,“请问你——”
“杜之颖,”之颖淡淡地说,“就住在那边!”
“我知道,我见过你。”薇亚感激地望住她,“你这么年轻,这么勇敢,又懂急救——”
“你知道吗?”之颖笑了出声,“我看电影学会的!”
她不理会薇亚惊愕的神情,大步走出去。
她第一次走进施家别墅。很好笑,她发现自己对里面的一切全无印象,似乎没看见,是忙着救人吧!只有一点,施家别墅里每一处地方都满铺地毯——她都没看见,她只感觉到脚下软绵绵和无声无息。
妈妈已把饭开在桌上。经过刚才的意外,打破了之颖家按时吃饭的规律生活。杜家只有三个人,除了之颖,就是杜慕贤、江淑怡夫妇。夫妇两人都在教书,之颖在政大外交系念二年级,生活过得稳定而安详。杜家不富有,20年的积蓄只买了这幢与世无争的房屋,有计划地安排了之颖成长后,夫妇俩过着退休生活。这个连街道名称都没有的地方本来是极安静、极令人满意的,谁知今晚竞也有行凶打人的事件发生,真是世上无净土?
慕贤感慨地叹口气又摇摇头。
“那个受伤的男孩子醒了吧?”他问。
“用冰敷了一下,又灌了一杯酒,醒了!”之颖不在意地;说。
“是你动手的吗?之颖!”幕贤看女儿一眼。
“施菇亚吓得像个傻子,当然我动手啦!”她耸耸肩。
“你不懂医学的事,下次不许自作主张,”慕贤的脸色严肃起来,“万一弄巧反拙,你怎么对得起人家?”
“不是我说你,之颖,”妈妈淑怡也说话了,“救人当然是:每个人该做的,你也得考虑一下眼前的情形,一个女孩子去对抗一个持刀的男孩,你想到过危险吗?”
“没有!”她再耸耸肩,“我只是想如果我不挡住,那昏倒:的男孩可能会死在地上。我又没失去知觉,能躲能闪,顶多受点伤而已!”
“这孩子!”淑怕摇摇头。之颖说的是实情,能见死不救吗?她也不便深责,“以后做事要冷静点!”
“我还不够冷静?”之颖看看表,差五分八点,韦皓应该就到了,“不冷静的人,怕不早吓呆了!”
她站起来帮着淑抬收拾碗筷,又抹干净桌子。再看看表,八点差一分,韦皓若是迟到,她会砍了他的头——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由远而近,半分钟,韦皓上气不接下气地站在她面前。
“赶死我了。”韦皓是个高大而相当漂亮的男孩子,“坐计程车赶到公路局车站,班次不对。坐十路公共汽车到士林,再转计程车到街口,然后跑来。迟到了吗?之颖!”
之颖笑一笑,很满意。
“你很好,很准时。”她说,“下次习题无条件借你抄一次!”
“嘘!”韦皓急忙制止,看看慕贤夫妇,“抄习题的事也可以讲得那么大声?”
“为什么不?”她不在意,“只要人做出来的事,没有一件不能在阳光、灯光下说的!”
韦皓摇摇头,不敢再接腔。他和之颖从小学同学到现在。中学时男女分校,他们仍然时时来往,想不到那么巧的,他们同时考进政大外交系,这是缘分吧!难怪他们好得这么自然。
“你既然来了就坐着等我一阵,我有点事要办,”她想一想,“这样吧!我叫文爱莲来陪你。”
“哎!不用——”他想制止她。
她不理会,自顾自的跑到门边,扯着嗓子叫。
“文爱莲,过来,立刻过来,”她说,“帮忙我陪陪韦皓,我去看施菇亚!”
爱莲几乎是立刻就出现在门边。怎么?她早预备过来?她不敢跳那排灌木树的,那么,她怎能来得这么快?
“你想他,才叫他来,为什么又要我陪?”爱莲的眼睛闪动着有如宝石。
“你不等于就是我吗?”之颖推爱莲进屋子,她一溜烟的跑向施家别墅。
按了门铃,阿保立刻来开门。他也不问什么,径自带着她走进屋子。
医生已替受伤的男孩敷了药。刚才还是英俊的男孩,现在左眼淤黑,腮边又有纱布,半个脸肿起来,难看极了。施薇亚已换了衣服,小心地服侍在一边。
“哎!杜小姐来了,”薇亚轻轻碰那男孩,“就是她救了你的!”
“谢谢你,杜小姐!”那男孩立刻说。
不知怎的,之颖对这男孩印象并不好。脸孔脂粉味特别重,身上西装那么讲究,细皮嫩肉,难怪刚才没有还手之力,一挨揍就昏了。施菇亚的男朋友?之颖冷冷的应了一声。她这人就是这样,印象不好,心里不高兴,所有的情绪都写在脸上。
“他叫潘定邦,澳洲的华侨,”薇亚介绍着,“想不到会遇到那样的事,真遗憾!”
“我是来看看可还需要帮忙,”之颖说得直率,“我认为刚才的事应该报警,那个人想杀他!”
“哎——算了,”薇亚脸色微变,急速地看定邦一眼,“这样的事登在报上——很难堪!”
“怕难堪或是怕死,你们自己考虑!”之颖的话一点不留余地,“那个行凶的人你们认识吗?”
“是——以前的一个朋友,”薇亚更不自在,“李立奥!”
“李立奥?”之颖皱皱眉,似曾相识的一个名字,是——是——“是那个什么将军的儿子,被好几间大学开除过的李立奥?”
“是他!”薇亚脸上掠过一阵惊悸,提起这个名字她都怕,她永远忘不了李立奥刚才的凶像。
“那么,你们就得更加小心了。”之颖摇摇头,“李立奥是有名的狂人,报上登他打架、伤人的事已经有过好几次了!”
“我们会小心的,谢谢你!”薇亚连忙点头。
受了伤的潘定邦,显得那么殷勤的轻轻握住薇亚的手。之颖暗暗皱皱眉,她生平最怕这种貌似温柔、多情的花花公子,潘定邦也许以为为女孩子受伤,该是情圣吧!
“你们或者说我多管闲事吧!”之颖稚气地说,“闲事管到这里为止,我得走了,男朋友在家里等我!”她笑一笑,扬长而去,连个再见都不说。
“这个女孩子有点嬉皮土味道!”潘定邦说,“她还在读大学吧?”
“人家救了你还批评人家是嬉皮士,好意思吗?”薇亚斜睨他。
她是个修长、纤细的女孩,打扮入时,服饰新潮,脸儿很甜、很美,就是洋味儿太重了一点。这也难怪她,从六岁开始进台北美国学校,去年毕业立刻考进西北航空公司当空中小姐,这其间,周围接触的人十分之八是洋人,不洋味儿重才怪。
“嬉皮士不一定是坏,那位杜小姐——很有味道!”定邦认真地说,“我们和她一比就显得俗气了!”
“哦?”薇亚眉毛一挑,颇不以为然。
“我不是指外表,你明白吗?”定邦说。想不到这脂粉味重的男孩倒满有见地的,“她的眼光好淡泊,她的笑容好洒脱,她的话好纯真,她真的特别!”
“去追她吧!”薇亚显然忌妒了。虽然,她和定邦之间还不曾达到爱情的地步——是定邦在爱她。
“我?”定邦指指自己,笑了,“我爱的是你,难道你还不明白?”
“不许胡扯!”薇亚脸色微红。虽然她的环境和到处旅行的工作使她成熟,她依然只是个20岁的女孩。
“天地良心!”他握住她的手,含情默默地凝视她。
她没有挣开他的掌握。她对他印象不坏,却也从来没有今天这么亲热过。她一直和李立奥要好的——哎!别提这个名字了,她忍不住心脏阵阵收缩。今晚——她对定邦有些歉然,他是因她而受伤的,她该对他好些!
“刚才的事——你不怨我?”她轻轻问。
“为你受伤是我的光荣!”他说,很诚恳。
“定邦——”她有些感动。她受的是美国教育,使她有美国女孩同样的天真和肤浅。
“我会以事实证明,为你,我愿意忍受任何的打击与伤害!”他愈发认真了。
“我知道——你对我好,我会记住的!”她低下头。不知怎的,她不敢正视他。
“你记住,我永远爱你!”他轻吻她的腮。
她的心乱了。潘定邦该是最好的对象,富有、英俊、良好的教育、有名望的家族,何况又为她受伤,她应该选择他,只是——李立奥,她放不下!
很奇怪的,她明知立奥冷酷、凶暴,有一次又一次的坏行为,但是,她不恨他,不怪他,不讨厌他,甚至立奥刚才那么发狂的打定邦!选择立奥不会有幸福的,是吗?她不可能选立奥,她只是——放不下!
真的,放不下!她怎能放下已有一年的感情?
她不明白立奥怎么会知道定邦的,她并没有爱上定邦,至少在目前。立奥怎么傻得来动粗?动武?他明知她怕暴力,反对暴力的,他为什么来?忌妒?
哎!立奥,她已开始害怕他了!她要避开他,要躲开他,不是因为定邦,而是她怕!立奥那样的男孩,像炸弹一样随时会爆炸的啊!
“薇亚,我们认识了三个多月,我该拜见一下令尊,是吗?”定邦突然说。
“爸爸?”薇亚一震,下意识地看看楼梯,“哎!下次约好再见他吧!他在写回忆录,不喜欢被打扰。”
“当然,当然!”定邦连忙点头,“你替我约好,行吧!”
她不置可否的浅浅一笑。
“痛吗?”她摸摸他的伤处。
“还好,我会再请医生看,不必担心!”他拍拍她的手,“我也会小心留意李立奥!”
“哎——你不会跟他打架吧?”她真担心。她说不出是担心他或是立奥。
“我不是打架的人!”他淡淡的笑。
她看他一阵,突然问,失去了一切兴趣。他们本来约好回来换衣服去夜总会,现在别说夜总会,坐在那儿都不对劲。
“你该早点休息,我送你回去!”她说。
“我叫计程车吧!你别再出门了,万一——”
“笑话,我不能因为李立奥而把自己困在屋子里,我总要出门的,”她打断他的话,“我开车送你!”
“或者——请那位杜小姐陪你一起?”他设想周到。
“别麻烦人,我不怕!”她摇摇头,扶着他走出去。
薇亚的奶油色NSU经过的时候,之颖和韦皓正坐在门前的草地上。韦皓刚听完惊险的一幕,他也不肯相信,那样可怕的事,会发生在这僻静的地方?
“你用吉他救了那个潘——定邦,是吧?吉他呢?”他盯着之颖看,“碎了吗?”
“当然,我用了那么大的力——”
“用了那么大的力,知道吗?你是害怕!”他哈哈大笑,“害怕的人才会孤注一掷的用尽力气!”
“别那么大口气,你去试试和李立奥打,那个狂人!”之颖翻翻眼睛,她最恨韦皓讽刺她。
“我为什么要打架?”韦皓夸张地做一个姿式,“我韦皓堂堂大学生,岂和那种人一般见识?”
“你害怕,不是吗?”之颖也笑起来。
“别互相数落了,唱个歌来听听!”他说。双手枕着头,无拘无束地躺在草地上。
“吉他坏了,怎么唱?”她摇摇头。
“那么别出声,躺下来陪我数星星!”他说。
之颖点点头,突然看见爱莲寝室窗前人影一晃。爱莲吗?她今晚怎么回事,又古怪,又别扭。之颖没有立刻躺下,她注视着那扇窗,想起刚才的情形。
她从施家别墅回来时,客厅中只有韦皓和爱莲。韦皓还是那副天塌下来都不理的劲儿,又说又笑,爱莲坐在他对面,安安静静的凝视着他,似在聆听,又似在沉思。爱莲本来沉静、斯文,这副模样并不出奇,奇的是迷漫在客厅中的那丝气氛!之颖能肯定地知道有些什么特别,但又说不出特别在哪里。
然后,爱莲坚持要回家,怎么也留不住,她可从来不是这么倔强的啊?她现在又在那儿偷看——是偷看吧!那个小丫头心里有些什么古怪?
“韦皓,你有没有发现文爱莲今晚好特别?”她低声问。
“特别?爱莲?”韦皓动也不动的望着夜空中闪烁的星星,“我不觉得,很正常嘛!”
“比我更粗心!”之颖摇摇头。疑问放在心里好不舒服,连数星星的心情都没有。她拉大嗓门叫:“文爱莲,快出来,我看见你了!”
似乎,爱莲屋中起了一阵骚动,有砰砰碰碰的东西落地声,爱莲被吓着了吗?之颖总是这么叫她,可从来也没像今晚这样把东西都弄掉。
过了一阵,爱莲斯斯文文、羞答答地走了过来。
“妈妈说你叫我,是吗?”她不看韦皓。
“妈妈说?你没听见我的声音?”之颖不能相信。
“我在后面!”她避开之颖的视线。
“坐下,看着我,”之颖显得凶巴巴的,其实她绝无心机,又善良,又爽直,“你今晚怎么回事?告诉我!”
“我?没——没有事。”爱莲脸都涨红了,“我怎么会有事呢?我在熨衣服!”
“我不信,伯母什么时候舍得让你熨衣服了?”之颖摇头,“我明明看见你在房里——哦,我知道了,是不是交了男朋友?”
“哎——不,怎么会呢?”爱莲羞不可支,几乎想找个地洞钻进去,“你别瞎说!”
“我瞎说吗?韦皓,坐起来,帮我审爱莲!”之颖叫。
韦皓不动,带着丝恶作剧的笑容,欣赏着面前两个绝对不同类型的女孩。他怀疑,个性差异如此之大,怎么可能成为好朋友的?
“别欺负爱莲,我不能帮你审她,”韦皓说,“免得爱莲说我助封为虐!”
“好啊!什么时候你变成好人了?”之颖几乎跳起来,“每一次都是你欺负爱莲的!”
“男孩子不欺负女孩子!”韦皓拍拍胸口。
“说好话!是你的外交辞令吗?”之颖含笑着一拳打到韦皓胸口,被韦皓更快的接住,“别忘了我也是外交系的!”
“怎么敢忘记未来的第一名女大使?”韦皓捉住她的手打趣着,“口说不赢,台下交易也不成,还会动手的杜之颖啊!”
“你找死,韦皓!”之颖真的跳起来。
淡淡的月光照在她脸上、身上,有一份令人兴奋的“活的劲儿”。她不美,比不上爱莲,更比不上施菇亚,但她另具一格,她以气质取胜。她的眼睛相当大,而且灵活,可是多半时候是冷漠的。她脸上的骨头很多,有点像去年得电视最佳女主角奖的苏珊圣詹丝,很有性格,而且,有性格得可爱。嘴唇薄,牙齿白又整齐,身材很高,有五尺六时,而且相当瘦。说起话来有时傻兮兮,有时又伶牙利齿,突出奇招。她真的谈不上美,但是,从许多人里,你能一眼看见她,而且不容易忘怀。
韦皓看得有点发呆。这是他十多年来唯一的玩伴兼女朋友?他对她熟悉得就好像自己一样,可是——他不能清楚知道,他到底爱上她哪一点?那气质?那豪爽?那顽皮?那善良?或者那永远出人头地的功课?他说不出,他真的说不出,他只知道,他爱她——或者说喜欢!
也许,爱她的每一个优点和缺点吧!
“别闹了,之颖,”他也跳起来捉住她欲打过来的手,“好好地坐下来,让我们三个聊聊!”
“你们俩聊吧2我还有功课!”爱莲想避开。
“不许走!”之颖拦住她,“一天到晚之乎者也,平平仄仄还不够?我替你纳闷!”
“各人兴趣不同嘛!”爱莲始终不看韦皓,她似乎有意在躲避。
“下次替你找个老夫子男朋友!”之颖说。
“那怎么行?”韦皓立刻抗议,“爱莲那么美的女孩子,配个老夫子?你未免太残忍!”
“你以为我真忍心?”之颖拥住爱莲的肩,“我们的爱莲将来必是伟大的国学家,该配一个——教授吗?”
“你去配教授!”爱莲用力挣脱了她,一溜烟逃了回家,留下一缕淡淡的清香。
过了好一阵子,韦皓才摇摇头,似赞叹地说:
“我几乎不相信,现在还有这么害羞的女孩子!”
“害羞得使人有点怕!”她也摇摇头。
“怕什么?”他不懂。
“怕伤害她,怕没有力量周全地保护她,怕——”
“好了,好了,”他大笑着摇头,“男孩子若有这么多顾忌,怎么能追女孩子?男孩子只知道勇敢,前进!”
“我怎么从来感觉不到你勇敢、前进的?”她看他。
“因为我们从小在一起。我们自然地、不知不觉地共同走到了我们的目的地!”他说。
“是吗!不肉麻?”她摔开他的手,走向屋子。
“问星星吗?”他追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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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了学,之颖和韦皓总是一同从木栅坐公路局车到台北。若没有约好看场电影什么的,韦皓就转公共汽车回家,之颖总是取了寄放在火车站的脚踏车,悠闲自在地慢慢骑回阳明山脚。她喜欢脚踏车的自由自在,虽然头顶太阳,却总比挤公共汽车,一站又一站的停好得多。何况一转入士林的公路,掠耳而过的轻风,带着青草、泥土气息,那才叫做享受呢!
家离市区是远了一点,尤其她每天到木栅政大上课,平日还无所谓,下起雨来就真烦恼。之颖却不放在心上,她喜欢这个地方,台北市找不到比它更安静、更空旷的环境,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可又不是天天下雨!
转入回家的岔路,远远的,她就发现了一件事。一部载货的大卡车停在屋前,一些工人正忙碌地在搬家具用品。有人搬来那空置了半年的屋子?怎样的一家人?嘿!货车司机真好本事,这么狭窄的路他也开得过去?之颖一直以为只能通计程车呢!
她加快了脚踏车速度,一下子就到了屋前,停在货车旁边——她可从来不否认,她是有点多管闲事瞎热心,虽然她并不喜欢交朋友。
一个年轻少妇模样的女人在指挥搬运工人。之颖在一边默默地打量,新搬来的邻居似乎很能干、很精明。穿着长裤衬衫,用一条丝巾束住了头发,脸上、身上都是汗,却忙得起劲。一眼望去,是个很有教养、很有见识的少妇——该有28岁左右吧!
之颖把脚踏车推回家放好,跟妈妈打个招呼,脸也不洗一把便拍拍牛仔裤走向新邻居。那位少妇正在付钱给货车司机及搬运工人。之颖等了一阵,直到那些人离开。
之颖走向前去,伸出右手自我介绍。
“我是杜之颖,住在那边,”她和少妇握握手,“我来看看可有要我帮忙的地方。”
“哎——”少妇抹一把额头汗水,她虽然对之颖笑,之颖能感觉到,她的眼光倔强,而且有些戒惧。戒惧?为什么?之颖像坏人吗?“一塌糊涂,还是由我自己来吧!丁范公司忙,请不了假——哦!我是丁太太,或者叫我慧玲,陈慧玲!”
之颖点点头。她不习惯称呼年轻人为“太太”,显得很陌生,她也叫不出“慧玲”两个字。她从来不善于交朋友,而且慧玲似乎拒绝了她的帮忙,她的眼光变得好冷漠!
“那么,我回去了!”之颖转身欲走。
“或者——杜之颖,”慧玲倒叫得挺熟落,一秒钟之内她又改变了主意。她看出之颖不高兴?“愿意帮我挂窗帘吧?”
之颖随着她走进屋子。之颖很熟悉,三幢相连的房屋完全同一格式,当初是由一个业主建筑的。她默默地接过慧玲递过来的草绿色厚窗帘,跃上窗台毫不费力地挂着。慧玲也绝不浪费时间,把搬运工人放好位置的家具重新调整排列。
屋中并不如慧玲说的那么一塌糊涂,碍眼的是几个巨大的厚纸盒,还没打开,不知里面装些什么。慧玲的家具都很讲究,看得出是很不错的家庭。这样的邻居,倒也不必担心,不是吗?
之颖装好最后一幅窗帘,正待跳下来,忽然看见巨大的纸盒后面人影一晃,定定神,什么也看不见了。是什么?小猫?小狗?或者是——哦!纸盒后面悄悄的探出两只又圆又大的黑眸,畏惧的,戒备的,羞涩的,陌生的,是个小女孩,是吗?
之颖开心地跳下窗台。她一向最喜欢孩子,自己没有弟妹,爱莲也只有一个哥哥,远在台中读书,突然之间来了个孩子,多么奇妙的事啊!她奔到纸盒后面,想一下子把小女孩举起来,她喜欢听那娇嫩的咯咯笑声。只是,小女孩像只受惊的兔子似的,比之颖更迅速地躲在墙角,用一对探索的、有敌意的眼光盯住她。
之颖呆了一下,小女孩这么小,怎么会有这样的神情?似乎完全没有孩子应有的天真,似乎完全不懂人事,不懂最起码的礼貌。
“别怕!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我们做朋友,好吗?”之颖伸出一只手,试探着慢慢走向她。
小女孩沉默得令人吃惊,眼中光芒依然敌视、戒惧。她长得很美,圆圆的脸、圆圆的眼睛、小小的唇,像个小苹果一样,只是,她有缺乏阳光的苍白!
“哎——之颖,”慧玲很快地赶到小女孩身边,并立刻抱起她。小女孩把脸埋在母亲怀里,显露出一对黑眸,“我忘了介绍,这是我的女儿玫瑰,今年五岁!”
“玫瑰!”之颖伸出友善的手,玫瑰完全不理,“姐姐带你出去玩,好吗?我们去爬山,去采花,去捉蝴蝶。你喜欢蝴蝶吗?告诉我!”
玫瑰仍然不响,仿佛没听见似的。母亲慧玲的脸色变得好难堪、好尴尬。
“忙了一整天,玫瑰累了,妈妈带你睡觉!”她自言自语地抱玫瑰走进睡房,然后,独自走出来,“玫瑰这孩子怕生!”
“她很可爱!”之颖由衷地说,她心里却在怀疑,这母女俩都有点古怪,“上学了吗?”
“还没有!”慧玲不愿再谈似的,立刻又开始工作。
之颖帮忙放好冰箱,又装上电视天线。回到客厅,慧玲已拆开那几个巨大的厚纸盒。之颖吸一口气,长了20年,从来没看过这么多名贵的玩具,简直像个小玩具店。有澳洲的袋鼠,有英国的卫生熊(消过毒的,可以放心的被孩子们咬!)有日本长毛狗,有美国洋娃娃,还有许多她甚至从没见过的!丁家夫妇为玫瑰买这么多外国玩具,这一笔费用真是惊人,玫瑰真幸福!
“都是玫瑰的!”慧玲笑一笑,眉梢眼角却有忧郁。
“全新的,还没玩过!”之颖像孩子般开心地参观。
慧玲不置可否。她从许多漂亮的玩具中,找出个又旧又破,毛已脱落变成光秃秃的一只狗熊似的玩具,看一看,默默地送进玫瑰的房间。
之颖更怀疑了。那么多新的不挑,挑一个又破又旧的,是刻薄女儿?是舍不得让玫瑰玩?看来不像,若刻薄,若舍不得,可以根本不买啊!
之颖四周看看,差不多已整理就绪,再没有她帮忙的地方。她知道慧玲并不“十分”欢迎她,不是对她有什么成见,而是不欢迎每一个外人!
这个家庭有秘密?她可不是探人私隐的人!
“我回去了,”之颖看着鞋尖,有点闷闷的。她虽然不讨厌慧玲,却肯定地知道,她们不会成为朋友,至少不像和爱莲之间的友谊,“需要帮忙在门口叫一声好了!”
“谢谢你,非常谢谢你!”慧玲重重地握一握之颖的手。有人说握手重的人重感情,讲义气,但是这个慧玲怎么闪闪缩缩的?
之颖淡淡地摇摇头,背着双手走出来。经过草地,用力踢飞了一块石头,连续两个低栏姿式,她已站在家门口。听见妈妈从厨房响起锅铲的叮当声,她一下子忘怀了慧玲的诡秘、玫瑰的怪异,何必管别人那么多闲事呢?吃了妈妈炒的好菜,计划怎么度周末吧2
她冲进厨房,淑怕正把一盘青椒鸡块搬出来,她顺手抓了一块飞快地放进嘴里,馋得像个孩子。
“好棒,好棒!”鸡块在嘴里又烫又辣,她还要不停地赞美,眼睛、鼻子、嘴巴一起在动,脸都涨红了。
“看你!”淑怡笑骂着,“刚才又跑到丁家去捣乱了!”
之颖狠狠地咽下那块鸡,深深吸一口气,才说:
“别冤枉人!我在帮忙!”
“愈帮愈忙吗?”淑怡说。
“妈妈,怎么总把我看成这么不中用?”她抱着淑怡的手臂,“明天我没课,有什么工作分配给我做!”
“又想打什么坏主意了?”淑怡停下来。
“让我替你改考卷,只改是非题,选择题,”她说得一本正经,“我想赚点外快再买个吉他!”
淑怡看着稚气的女儿,看了好半天,终于笑起来。
“明天去买吧!买回来唱那个《红丝带》给我听!”她说。
“不需要做工?”她高兴得叫起来。
淑怡往厨房走去,站在门边回过头来。
“你爸爸说这两天听不见你的歌声,怪不习惯的!”她说,含有深意地笑一笑。
“是我唱得好,是吧?”之颖得意地倒在沙发上。
“我们被你打扰得习惯了!”淑怡走进去。
之颖笑了。摇摇头,自得其乐地踢掉皮鞋,盘着腿坐在沙发中间。没有吉他自己也觉不惯,好像身上少了样什么东西似的。之颖和吉他,吉他和之颖,真是很相配的,就像蓝天配白云一样——不,配得多俗气,就像嬉皮士配长头发,配摩托车,配赤脚——不,太新潮,就像——哎!就像之颖配吉他,天生一对!
“韦皓晚上会来吗?”淑怡在厨房提高声音问。
“不来!”之颖动也不动地像在打坐,“明天来!”
“晚上你预备做什么事?”淑怕洗好手出来。
“冥想!”之颖做一个古怪的表情,“坐在外面草地上冥想,吸收夜空中的灵气!”
“疯癜!”淑怡摇头。她虽然爱女儿,却并不真正了解之颖。她知道之颖说冥想是认真的,“爱莲怎么从来没有你那些稀奇古怪的思想?”
“爱莲是爱莲,之颖是之颖,韦皓是韦皓,怎能全然相同?”之颖说得一本正经,“亲爱的妈妈,你可曾见过天上相同的浮云?你可曾经过完全相同的日子?请你告诉我,亲爱的妈妈!”
之颖用念诗般戏剧化的声音,好像那些头戴桂冠、身穿长袍的英国田园诗人似的,惹得学文学、教英文的淑怡开心地大笑起来。
“之颖,你在演戏吗?”淑怡指着她。
“妈妈,你知道新搬来的丁家有个小女孩吗?”之颖神色一整,转变话题。
“没看见!只有丁太大忙进忙出的!”淑怡摇头。
“她叫陈慧玲,小女孩叫玫瑰,很美的名字,”之颖沉思着,“只是,她们都很古怪!”
“怎么?才认识,就背后批评人?”淑抬不以为然。她是个好老师,女儿也该是个好学生!
“你就会明白!”之颖耸耸肩,“五岁了,照理说应该进幼稚园,他们却搬来这偏僻、不方便的地方。慧玲的样子,似乎有什么事怕被人知道似的!”
“之颖,你又在多管闲事了!”淑怕爱怜地看着女儿,“我知道你是好心。有的时候,这好心往往会烦扰了别人2”
“好吧!我不管!”之颖又耸耸肩,“爸爸什么时候回来?我肚子饿了!”
“到门口去看看吧!差不多了!”淑怡说。
有人在轻轻敲门。之颖、淑怡一起转头,纱门外站着的是个意外的客人,是施菇亚!
“哎!你。”之颖从沙发上跳起来。和薇亚身上时髦的新装比起来,之颖的牛仔裤“拙”得可爱。
薇亚手上捧着一个大纸盒,她微笑着问:
“我能进来吗?杜伯母?”
“进来吧!孩子!”淑怡亲切地说。
施薇亚推开门,一步步慢慢走进来。平日总见她开着汽车,出意外的那晚谁也没心欣赏,她实在是相当美的女孩子,尤其一举一动,走起来是很“模特儿”的。她的眼睛有点野气,浓密的长睫毛配着发光的黑眸,但是,她身上那种出自好家庭的教养和气质,使那丝野气不很明显。
“这几天我当班,跟飞机到三藩市,所以一直没来,”薇亚说,除了交许多男朋友令人厌之外,她实在并不坏,“除了再次致谢,我送杜小姐一样东西!”
“叫我之颖吧!”之颖看看那又长又大的纸盒,“礼物带回去,我不习惯收别人的东西,那种事——也不必谢!”
“拆开看看好吗?”薇亚依然微笑,她保持良好风度,“不能算是我送你的礼物呢!”
之颖看看淑怡,犹豫一下,终于接过纸盒,很快地拆开它。
那是一个十分精致、十分名贵,又十分新潮的吉他。棕色的吉他面上,全是新潮图案,有卡通,有花朵,有蝴蝶,有星星,还有两个缩写的英文字母GE,是之颖的名字吗?她看得发了好一阵子呆。
“吉他!”她张大嘴唇,喃喃地自语,“我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吉他!”
“那是你的,之颖。”薇亚好诚心地说,“我在三藩市特别为你找的!”
“我的?”之颖紧紧地抓住吉他,仿佛傻了一样,“我的吗?我的吉他坏了!”
“收下这一个,如果你喜欢的话!”薇亚说,“请你相信我的诚意!”
“哦!”之颖怔一怔神,意识到是怎么回事,“不,不,妈妈答应明天买一个给我,我——不能要你的!”
“因为我的缘故,吉他才会坏,别使我过意不去。”薇亚很会说话,“除了这是一个吉他之外,还有一份友谊,之颖,你接受吗?”
之颖实在喜欢这个吉他,这种型式的,台北还没见过吧?吉他是她唯一最着迷的东西,她看看淑怕,稚气的。
“妈妈,我可以接受吗?”她问。
“你多了一个朋友,之颖!”淑怡说。
之颖高兴得连谢都忘了说,立刻忙着调紧琴弦,试音什么的。她所有的情绪都写在脸上,别人也不会怪她。
薇亚看来也很高兴,这样纯真的女孩子在她周围是难找的,她高兴认识了之颖,高兴之颖成为她的朋友。
“我回去了,之颖。”她站了一阵,说,“如果你愿意,可以到我家去坐坐!”
“好,以后一定去!”之颖头也不抬,全神贯注在那个新吉他上。
薇亚和淑怡打个招呼,悄悄地退了出去。她了解之颖的心,就像一个孩子突然得到一样渴望已久的东西,哪还有时间理会其他人?
之颖弹一阵,哼一阵,唱一阵,又调一阵弦,终于满意了。她用手掠一掠头上的短发,抬起头来。
“一定花了不少钱吧?施藤亚!”她问。
“问谁?薇亚早走了!”淑怕摇摇头,“肚子还饿吗?”
“不饿了,”之颖站起来,赤着脚往外走,“我到草地上弹一阵,这个吉他比我那个老的好多了!”
“再打坏一次吧!反正有人会给你买个更好的?”淑怕在窗口打趣。
之颖耸耸肩,盘膝坐在草地上。她看见岔路口有人走来,是爸爸或是爱莲?这里只有这么几个人。她不理会,开始弹一首歌。
那是一首很美的日本民歌,叫《午夜吉他》,很幽怨,很感人。难得的是这首曲子里没有传统的日本风味,尤其用吉他奏出来,竟有些北欧的味道。之颖很喜欢这首曲子,不是那幽怨,而是那感人的旋律。她每次弹这曲子,心中总有丝淡淡哀愁,有丝莫名的伤感。她一向是个快乐的女孩,这种哀愁和伤感却来得这么自然。很遗憾的是她不懂日文,不知道歌词里说些什么,否则,她相信自己能把曲中的意境表达得更完美些。
她浑然忘我地弹着,欣赏、享受着。音乐是一种享受,尤其是纯朴的吉他声,能使人心灵平静,感情升华。她忘了时间,忘了饥饿,直到淑怡站在她面前。
她随母亲回到屋里,发觉慈爱的父母已等了她将近一小时。她歉然而感动,她虽然什么都不说,都不表示,她心中却暗暗地感谢上帝,她是最幸福的女孩!
晚餐后,她帮淑怡收拾了一切,又回到屋前草地。
她看见爱莲坐在窗前,又在平平仄仄了吗?天下真有这么安静得像绝无波纹湖水的女孩?爱莲虽然是她唯一的好朋友,她却不真正了解爱莲,了解绝不是这么简单的事,是吧?爱莲的世界里到底是些什么?她真安于那种近乎孤寂的安静?不说男朋友,她连要好的女朋友也只有之颖。虽然优美、丰富、古老的中国文学是她的兴趣,却真能填满她的生命?她幻想过爱与被爱吗?她羡慕过之颖和韦皓的感情吗?之颖无法相信柔弱的爱莲是个深藏不露的人,爱莲只是羞怯,只是胆小,对吗?
之颖心中想着爱莲,手指却灵活地跳动着。她下意识地弹着《午夜吉他》,一次又一次。不知道弹了多少时间,四周更静了,慕贤夫妇已熄了客厅里的灯回到寝室,爱莲也不在宙前。之颖有个感觉,天地之间似乎只有她独自一人,那所有孕育在大自然中的灵气都属于她——不,不只是她一个人,一个长长的、挺挺的影子,幽灵般的移到她面前,黑暗中,有一股逼人的气势。
之颖慢慢抬起头,她不知道是谁,肯定的是个陌生人。她不怕,即使不能保护自己,她也能叫喊,父母都在屋里,她伯什么?何况,来到这里的人——她相信是被夜空中灵气吸引来的。必然不会是坏人!
可是,她看到一张尖锐的、冷傲的,有些残酷、十分傲慢的脸。不是陌生人吧?她看过这张脸,在什么地方?一定见过,是——哦!他不是打人的李立奥吗?
她心中着实吃惊了。李立奥来做什么?为什么一声不响地站在她面前?为了报那一吉他之仇?看来——不像!他眼中没有那晚阴森的杀气!
她定定地迎着他的视线,不能表示她内心的吃惊和胆怯啊!他们互相对峙着,过了好半天,似乎,那么奇妙的,那种无形的敌意消失了。
“你知道我是谁,你不怕?”李立奥问。他的声音和他人一样冷削、傲慢。
“没有理由要伯你,我们不是仇人!”她也冷漠。
他没回答,又过了一阵子,他忽然笑了,笑得很冷酷,露出一排白森森、整齐又锐利的牙齿。
“知道吗?我本来是想吓吓你的,很少女孩子会不怕我!”他说。
“吓女孩子的不是好汉!”她仍旧盘膝坐着。
“我从来没说过自己是好汉!”他嗤之以鼻。除了过分冷削、傲慢,他竟是个很英俊的男孩子,“别人说我是太保,是阿飞,我只求达到目的,不择手段!”
“你是太保,是阿飞吗?”她问。不知怎的,她虽然目睹他行凶、打人,对他印象却并不坏,至少比那个潘定邦好,因为他像个真正的男孩子!
“我是流氓!”他自嘲地冷笑。
“这么说,打人、行凶是你的专业了?”她说,并没有讽刺的意思。之颖这样的女孩还不懂什么是讽刺。
“报上登过不少次!”他竟颇为得意。
“这不值得夸耀,”她淡淡地说,“不法分子多得很,只是他们没有你幸运,没有有财有势的父亲做后台!”
“这么说,你知道我是谁了?”他又笑一笑。
“哼!”她冷冷哼一声。她已安心,他不是来寻仇的。
“你刚才弹的是什么曲子?很好听!”他转开话题。
“《午夜吉他》!”她耸耸肩,“日本民歌!”
“没有日本味——”他忽然想起什么,“你的吉他上次被我的头弄坏了,这是新的?”
他不说她打他,他倒风趣。
“我不会再用这个来打你,”她笑起来。李立奥绝没有传说中、想象里的坏和可怕,“施薇亚从三藩市带回来送给我的!”
“她回来了?”他的眼中光芒一闪,有些激动。
“刚才来过!”她回答得很坦白。他既不伤害她,也不会伤害施菇亚吧!
“能不能替我做件事?”他说,“约她出来,好吗?我有话跟她说!”
“你自己去找她!”她拒绝得好干脆。
“上帝说过,要爱你的仇人,帮我一次忙!”他蹲下来,面对面地望着她,说得很真诚。
“我不是教徒!”她笑了。他也稚气!
“你知道我是不能再去找她,阿保不会放过我,我不是他的对手,”他焦急地说,“我一定要见她!”
“今晚你来是为讨好我,让我替你做这件事?”她看着他。她真是这么想,她一向直肚直肠的,“我不答应!”
“为什么不?因为我打过人?”他忽然发怒,一手抓住了她的手臂,“你知道吗?我爱她,她也爱我!”
“放开我!”她也恼怒了。这男孩又霸道,又凶恶,她却吃软不吃硬,不行就是不行,刀架在脖子上也不行,“李立奥,别人怕你我可不怕!”
他呆怔一下,果然立刻放开她。
“帮帮忙,我非见她不可,否则会铸成大错!”他情急地叫。
“脚长在你身上,你要见她自己去,谁抓住你了?”她抚摸一下发痛的手臂,稚气地仍在生气。
“你——真不帮忙?”他眼光又变阴冷。
“说不帮就不帮,我杜之颖说一不二,别以为我怕你!”她叉起腰,也是凶巴巴的。
他凝视她半晌,阴冷的光芒消失,他又笑了。
“你今年多大?跟薇亚差不多,是吗?”他摇摇头,“怎么稚气得像个13岁的小女孩?”
“无论你说什么,我都不帮你!”她肯定地说。
“因为我打过潘定邦?”他歪着头。他实在很够男子气的。
“不是因为你打过人。”她摇摇头,“我讨厌潘定邦的脂粉气,讨厌他的过分殷勤、温柔。只是施菇亚爱他,你不明白吗?”
“你胡说!”他强忍住那份暴怒,他的脸都涨红了,“蔽亚爱我,不是他,你胡说!”
“但是,施额亚对他那么好,那么温柔,那么体贴,”她反驳着,“她根本不理你!”
“这是误会,这只是个误会!”他喃喃自语。他那么认真,那么焦急,那么委屈似的。无论他是怎样的人,是太保,是阿飞,是流氓,是独行杀手,他的爱是真的。
“既是误会,你向她解释吧!”她有些心软。一个暴戾、冷削、残酷的男孩说爱,说误会,更容易感动人。
“我见不到她,你替我约她出来!”他充满希望地注视她。这一刻,他当之颖是唯一的救星。
“李立奥,我觉得这种事还是自己做比较好。”她从草地上站起来,“男子汉大丈夫,就算输,也要输得光荣,何必婆婆妈妈的求人帮忙?”
他呆一呆,怎样的一个女孩?豪迈得远超过许多男孩子,不由得令人另眼相看!他吸一口气,咬咬唇,重重地点点头。
“你说得对,男子汉大丈夫不需要求助于人。”他的声音有些兴奋,“你是杜——之颖,是吗?你虽然不是教徒,今晚也替我祷告一次吧!”
“我答应你。”她耸耸肩,“我若是施菇亚,我会选你,然后再改造你的残酷、好斗!”
“谢谢你选我,不过,我并不残酷、好斗。”他很慎重地说,“许多事我从不向人解释,即使冤枉,即使背黑锅。我相信——有一天你能了解我!”
“为什么?”她不明白。
“因为你和别的女孩子不同!”他突然伸手抚乱了她满头短发,“杜之颖,我是独生子,你就做我的妹妹吧!”
“别肉麻!无论如何,我不会帮你,你要靠自己努力。”她摇摇头,“我这个人是不接受马屁的!”
“不是拍马屁,我很欣赏你!”他由衷地说,冷削的脸上有一抹难得的真诚笑容,“一言为定,你是我妹妹了!”
她摇摇头。几天前还以刀相搏,今晚却又称兄道妹的,人与人之间的事真是难讲得很,比天上的浮云变化还大。说不定——施菇亚真爱他?
“我要进去睡觉。”她打个哈欠,绝不做作,“李立奥,你打算这么直接冲进去吗?”
“不,我知道薇亚的习惯。”他摇摇头,很有把握,“每次长途飞行回来,第二天一大早她一定会去中山北路洗头,我等她!”
“你怎么知道她什么时候去?万一八点钟就走呢?”她说。她下意识地已在帮他了。
“我从现在起站在这儿等,一直等到她出来!”他想也不想地说,说得那么理所当然。
她有点感动。她相信他是真爱,只是,施薇亚为什么会放弃他?
“许多人说你除了是太保,是阿飞,还是个会挥霍的花花公子。”她真诚地说,“我发觉你不是。李立奥,我会替你祷告,真心的!”
“谢谢你!”他再一次抚乱她的短发,转身朝黑暗的施家别墅走去,一下子就融入黑暗中。
她等了一会,隐约地看见他坐在高高的墙脚下,才放心地回家。
她真的跪在床边替他祷告。她希望——真相爱的人,能得到好结果!
李立奥是个真诚的男孩!她祝福他!

清晨,迷濛的雨丝,交织成灰色的天网,昨日的晴朗,一夜间消失。
施薇亚懊恼地坐在化妆台前。理发碰上雨天就真是倒霉了,头发上的胶水永远干不了似的,发型一下子就走了样。可是又不能不去,下午和潘定邦的约会,还有明天一早就要飞东京,这么乱的头发怎能见人?
她站起来朝窗外望望,无言地叹口气,雨再大也得去,不是吗?拿起皮包和车钥匙,她快步走出去。
父亲的书房门虚掩着,发出“笃、笃”单调的声音,她犹豫了一下,轻轻敲响了房门。
“爸爸,起得那么早?”她推门走进书,
施廷凯,十年前赫赫有名的大律师,除了滔滔雄辩,十场官司赢十场外,他那美如西子再世的太大王静文,也是上流社会最受欢迎的活跃人物。但是,所有人都不明白,这样出色的一对夫妇,为什么突然结束如日中天的事业,退出五光十色的社交界,在这僻静的地方隐居起来。十年来,他们不曾出现在任何人面前,他们拒绝所有亲戚、朋友的拜访,甚至连大门都不出一步。除了他们的女儿薇亚,除了那忠心耿耿的管家兼保镖阿保,除了那似乎是哑巴的女工陈嫂,没有人知道原因。十年前,许多人窃窃私议,纷纷猜测,曾是街巷间最热门的话题,因为年方壮年的施廷凯有什么理由急流勇退?——是急流勇退吗?十年后的今日,没有人再提起这件事,时间冲淡了一切。同时,新的雄辩家、新的社交之花陆续崛起,谁有兴趣去发掘记忆的人物呢?
施廷凯穿着一件藏青色运动衫、一条白色长裤,从背影望去,他仍然潇洒健壮。依旧浓密的头发,依旧挺立的身形。他已五十岁,是吗?一点也不像!
他背对着薇亚,在窗帘深垂的书房中玩孩子们的飞镖,笃、笃的声音就是飞镖打中木板的声音。他射得很准,每一镖差不多都接近红心。他兴致真好,只是——光线这么暗,他怎能看得清?何况,他还戴着黑色太阳眼镜!
“薇亚,要出去吗?”他头也不回地继续射着。
“去洗头!中午以前可以回来。”
“去吧!外面再下雨呢!”他射完最后一镖,熟练地走回写字台后面的椅子上。
“有什么事要我办吗?”薇亚专注地凝视着父亲,脸上神色很复杂,很怪。
“没有,哎——过几天吧!”廷凯考虑一下,“我正在草拟计划,弄妥了会告诉你!”
“爸爸,你不是——”薇亚的脸色变了,好担心。
“去洗头吧!”廷凯挥一挥手,阻止她再说下去,“我听见楼梯声,是静文下来了吗?”
蔽亚深深吸一口气,似乎想平抑心中的激动。
“我去看看!”她转身快步走出去。
静文不在客厅,薇亚直接推开餐厅的门。果然,身材修长、优美,看来仍然只有二十多岁的母亲正在冰箱里找寻东西。静文穿着曳地的纱质睡衣,飘逸若仙,难怪十年前是风靡一时的大美人。
“妈妈——”薇亚轻轻叫。
背对着她的静文全身一震,似乎好吃惊,好胆怯。这个当年出名的美人,竟虚弱得似乎经不起轻轻的一声呼唤,她怎么了?
“别怕,是我,薇亚,”薇亚咬着唇,把声音放得好柔和,好柔和,“你要什么?为什么不叫陈嫂拿?”
静文不出声,也不动,好像僵在冰箱旁边,她竟不愿回头望女儿一眼。
“我去洗头了。”薇亚暗暗叹息,“爸爸听见你下楼的声音,叫我来看的!”
静文又是一震,然后,砰然关上冰箱,空着手像逃避可怕的怪物般,急步逃上了楼。
薇亚再叹一口气,转身走出去。
撑着雨伞走到车房,阿保似乎不知道她要上街,没来替她打开车房门。下着雨,算了吧!难得自己动一次手,开车房门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
放下雨伞,拔开车房门门,轻轻一推,门就向一边滑去。这么简单的事,以后别让阿保来做了。在飞机上她不是要服侍那么多客人吗?也该服侍自己一次吧!
拉开车门预备上车,车窗玻璃片映出一个人,是——立奥?她大吃一惊,下意识地退后一步,没有看花眼吧?这么早,又在下雨,他怎么会在这里?
“薇亚!”立奥在叫。很温柔,很斯文,而且充满感情。
是真的,没有看错,是立奥站在那儿。他在对她笑,笑得好漂亮,和那晚的冷酷,和那晚的凶狠完全不同。他的衣服和头发都湿透了,眼中的光芒很疲乏,他是什么时候来的?
他等了多久?薇亚吓傻了,站在那儿动都不能动。她恐惧地注视着他,她害怕会被他伤害,她亲眼看见他把定邦打得昏死过去。他是那种人,他几乎——是杀人不眨眼的!
“薇亚,我想跟你谈谈,好好的谈一次。”立奥向前走一步,她打个寒颤,急忙向后退一步,“我要解释一些误会,我为上次打人的事道歉!”
薇亚说不出话,她的眼睛惊恐地睁得那么大,那么大。她心中不停地告诉自己,立奥不是来道歉,不是来解释误会,他要杀人,他要——毁她容貌。他做得出的,她知道,他就是那种不择手段,在得不到之后会毁灭一切的人!天!她该让阿保来开门,有阿保在就好多了——
“你有点怕,是吗?”他摊开双手,“我空手来的,我只想解释和道歉,我不会伤害你的,薇亚!我们一起出去谈谈,好吗?”
她张开嘴却出不了声。她拼命摇头。她被吓坏了。他能把一个活生生的男孩子打得晕过去,他那种人凶残成性,她怎能再接近他?不等于送羊入虎口?
“别摇头,也别怕,”他再上前一步,这一回,她连退后的力气都没有了,她觉得自己快要晕倒了,“薇亚,我只要告诉你,我爱你,我不希望你铸成大错!”
“不——”她总算被逼出来一个字,她靠在车门上,整个人都瘫软了。“别走近我!”她叫得好凄厉!
他怔一怔,她真怕成那样?他不是魔鬼啊!打一次架,像他这种男孩子是家常便饭,他们以前那么相爱,会因一次打架而完全改变?没有理由!
“我说过不会伤害你,我发誓。”他停步不前,举起双手做发誓状,“薇亚,你忘了我们以前的感情吗?”
“你——走!”她双手抓紧了车门,她那么固执地在想,他是来对付她的!
“薇亚,你知道我脾气不好,别对我吆喝,”他忍了一忍,谁敢对他这么不客气?他用手指了指她,“我们好好的谈一次,我担保一切能恢复旧观!”
“不——”她尖锐地叫起来。声音冲破了雨丝传到别墅里,也传到车房外,阿保听见了,之颖也听见了。
“别叫!”他怒火上冲,女孩子怎么都这样不可理喻?他好心好意,低声下气的来道歉,来解释,她硬把他当作个杀人犯似的。他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臂,把她拖到胸前,“你知道我不会对你动武,鬼叫什么?”
“放开我,放开我!”她害怕得几乎丧失了理智,“李立奥,我求你离开——”
“离开?”他怪叫起来,“我不相信你会爱上那个娘娘腔的潘定邦,你是爱我的,不是吗?”
“不,不是!”她不停地摇头,泪水已流了满脸,“请你离开,别骚扰我,我——我——”
高大的阿保冒雨冲进来,他手上拿了一根好粗的武士棍,看见薇亚的情形,冷漠的脸上,冒起青筋。
“放开她,不然我不客气!”阿保喝着。
立奥呆住了,他又冲动起来,是吗?看着阿保那绝不妥协、作势欲扑的模样,他轻轻地放开薇亚。
“不需要你多管闲事,这是我和薇亚之间的问题,”立奥硬生生的把怒气忍住,“我们会解决。”
“武力解决吗?”阿保再也不客气,“我跟你打!”
“对女孩子不需要用武力。”立奥摇摇头,这个眼前亏可不能吃,他明知自己不是阿保的对手,“我只是来道歉和解释一些误会!”
“别打扰我们小姐,你立刻滚蛋!”阿保毫不客气地站到薇亚面前,“否则我们要报警!”
“报警!”立奥退了两步,笑了起来,“我犯了什么罪?警察凭什么管我?你能规定我不许爱你们小姐?别忘了你只是个管家!”
“阿保,让他走!”薇亚喘过一口气。
“走!”阿保持着武士棍走向他。
“走就走。”立奥的脸沉下来,“薇亚,我不是一只摇尾乞怜的狗,我爱你是真心,你若不接受,你就犯了一生中最大的错误,你考虑!”
“走!”阿保再喝。
立奥眼光复杂——似乎又爱又恨的再看薇亚一眼,大步冲进雨丝里。这就是他苦守一夜的结果。
他听见背后砰然关上的门声,薇亚连头都不去洗了?她真吓成这样子?他爱她,他却不了解她!
雨雾迷濛的小路上站着一个打伞的女孩子,一条牛仔裤,一件男孩子式的运动衫,脚下穿着一双球鞋,不就是昨晚答应为他祷告的之颖?
之颖不出声,默默地等他走近,让他躲在雨伞下。他看来好失意,怎能再任雨水欺负失意人?
“你听见了?”立奥说得很直率。
“她不该,至少她该听你解释!”她公正地说。
“我不好,是我吓着了她!”他很自然的帮薇亚。这个性情冲动,脾气火爆,喜欢用拳头的男孩是真爱薇亚!
“你真等了一夜?”她看着他湿透的衣服。
“我可以再等下去!”他不置可否。
她想一想,忽然说:
“爸爸、妈妈都去教书了,你可以到我家去坐坐,”停一停,她的声音轻松一点,“我可以给你弄早餐!”
他眼中晃过一丝感激的光芒,只是那么急速的一刹那。
“薇亚为什么不像你?”他低下头。
他们一起走进屋子,他也不理身上的潮湿,一下子倒在沙发上。她看也不看,一点也不在乎,只不过是沙发罢了,湿也好,干也好,总是供人坐的。在这些地方,他们俩的脾气倒真相像。
“我拿爸爸的睡衣给你穿,你的衣服换下来放进洗衣机洗一下,好吗?”她问。
“算了。”他不起劲地摇摇头。“我要一杯果汁、一盘西班牙杏力蛋!”
“我不会弄杏力蛋,煎蛋行吗?”她说。
“行,再加两片土司!”他说。
她走进厨房叮叮当当一阵,五分钟就回来,两个煎蛋和土司已弄好。再走进去倒杯果汁出来,用一个托盘一起送到他面前。
“吃吧!味道不好,勉强咽下去,不许挑剔!”她在对面沙发上坐下来。
他狼吞虎咽地吃完所有东西,抹抹嘴,又倒在沙发上,脸色好了一些。
“冲动是很坏事的一件事!”他说得好古怪,似乎颇有悔意。
“很坏的一件事?哪一个国的文法?”她摇摇头。
他不回答,似乎在考虑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哎!你想知道我和薇亚的事吗?”他突然说。
“并不渴望,我不爱讲是非!”她摇摇头。
“当事人自己说出来,算什么是非?”他笑起来,踢掉脚上的鞋子,整个人睡在沙发上。
“那么说吧!”她也踢掉球鞋,盘膝坐着。
“我认识她时,她还在美国学校念第十二班,就快毕业了,”他慢慢说,听得出他对往事很留恋,“我们在舞会里认识,第二天我就在学校门口等她,就这么好起来的!”
“很普通嘛!”她耸耸肩。
“不普通,”他摇头,“我有成打以上的女朋友,多半是女孩子追我,我从没爱过任何人,薇亚是唯一的一个!”
“你告诉过她这句话吗?”
“没有!我怕她不信!”他没有信心。
“很难了解,我不是她!”之颖说。
“我们好了一年多,我们的感情绝对融洽。”他稚气地说,“我愈来愈爱她,我对她——有点疯狂!”
“那么,注定吃亏、受苦的是你!”她似乎懂得好多。
“去爱人是痛苦,被爱的是幸福,对吗?”他无奈地说,“如果让我能得到她,痛苦我也愿!”
“的确是疯狂!”她揉一揉鼻尖,“潘定邦又是怎么来的?”
“薇亚放假,一年一度的,她到澳洲去旅行,就这么认识了。”提起潘定邦,他的脸色变得发青,“潘定邦竟死缠着跟来,死不要脸的以为是情圣!”
“发火对你无益,事实上,施摄亚对潘定邦很好,”她坦率地说,“变心的女孩子不要也罢!”
“不是变心,薇亚依然是爱我,我能感觉到,”他叫起来,“是潘定邦死缠,而且——我又吓坏了她!”
“那么——我不再劝你,这种事劝也没用!”她跳下沙发,“昨天晚上想过了,如果可能,我愿帮你!”
“真的?”他高兴起来,只是一刹那,又无精打采了,“算了,还是我自己办吧!”
她没说话,心中却欣赏这种男孩子,有种!他敢爱,敢恨,敢打,敢道歉,比起婆婆妈妈的娘娘腔要好多了!
“还要果汁吗?我去拿!”她问。
他点点头。她拿着杯子走进去。只不过几十秒钟的时间,出来时,发现他已睡着。是心里疲乏?肉体疲乏?或是精神疲乏?
她重新坐回沙发,就这么默默地守在一边。
她只是那么坐着,很宁静的什么也不想。她觉得让脑子空白一阵,休息一阵,安静一阵,是至高无上、超脱的享受。她虽然不烦恼,却常常替人烦恼,若无安静的一刻,将是多痛苦的一件事。她的安静与其想不同,冥想是灵性上的追求,她也做过,此刻,她是抛开所有思想。
她不知道自己这样坐了多久,她已进入一种忘我的境界,仿佛四周的一切已不和她发生关联。她恬适而宁静,胸中再无杂念。她从沙发上站起来,发现立奥睡得好甜、好熟,像个婴儿一样。她微笑一下,走向厨房。色好了一些。
“冲动是很坏事的一件事!”他说得好古怪,似乎颇有悔意。
“很坏的一件事?哪一个国的文法?”她摇摇头。
他不回答,似乎在考虑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哎!你想知道我和薇亚的事吗?”他突然说。
“并不渴望,我不爱讲是非!”她摇摇头。
“当事人自己说出来,算什么是非?”他笑起来,踢掉脚上的鞋子,整个人睡在沙发上。
“那么说吧!”她也踢掉球鞋,盘膝坐着。
“我认识她时,她还在美国学校念第十二班,就快毕业了,”他慢慢说,听得出他对往事很留恋,“我们在舞会里认识,第二天我就在学校门口等她,就这么好起来的!”
“很普通嘛!”她耸耸肩。
“不普通,”他摇头,“我有成打以上的女朋友,多半是女孩子追我,我从没爱过任何人,薇亚是唯一的一个!”
“你告诉过她这句话吗?”
“没有!我怕她不信!”他没有信心。
“很难了解,我不是她!”之颖说。
“我们好了一年多,我们的感情绝对融洽。”他稚气地说,“我愈来愈爱她,我对她——有点疯狂!”
“那么,注定吃亏、受苦的是你!”她似乎懂得好多。
“去爱人是痛苦,被爱的是幸福,对吗?”他无奈地说,“如果让我能得到她,痛苦我也愿!”
“的确是疯狂!”她揉一揉鼻尖,“潘定邦又是怎么来的?”
“薇亚放假,一年一度的,她到澳洲去旅行,就这么认识了。”提起潘定邦,他的脸色变得发青,“潘定邦竟死缠着跟来,死不要脸的以为是情圣!”
“发火对你无益,事实上,施薇亚对潘定邦很好,”她坦率地说,“变心的女孩子不要也罢!”
“不是变心,薇亚依然是爱我,我能感觉到,”他叫起来,“是潘定邦死缠,而且——我又吓坏了她!”
“那么——我不再劝你,这种事劝也没用!”她跳下沙发,“昨天晚上想过了,如果可能,我愿帮你!”
“真的?”他高兴起来,只是一刹那,又无精打采了,“算了,还是我自己办吧!”
她没说话,心中却欣赏这种男孩子,有种!他敢爱,敢恨,敢打,敢道歉,比起婆婆妈妈的娘娘腔要好多了!
“还要果汁吗?我去拿!”她问。
他点点头。她拿着杯子走进去。只不过几十秒钟的时间,出来时,发现他已睡着。是心里疲乏?肉体疲乏?或是精神疲乏?
她重新坐回沙发,就这么默默地守在一边。
她只是那么坐着,很宁静的什么也不想。她觉得让脑子空白一阵,休息一阵,安静一阵,是至高无上、超脱的享受。她虽然不烦恼,却常常替人烦恼,若无安静的一刻,将是多痛苦的一件事。她的安静与其想不同,冥想是灵性上的追求,她也做过,此刻,她是抛开所有思想。
她不知道自己这样坐了多久,她已进入一种忘我的境界,仿佛四周的一切已不和她发生关联。她恬适而宁静,胸中再无杂念。她从沙发上站起来,发现立奥睡得好甜、好熟,像个婴儿一样。她微笑一下,走向厨房。色好了一些。
“冲动是很坏事的一件事!”他说得好古怪,似乎颇有悔意。
“很坏的一件事?哪一个国的文法?”她摇摇头。
他不回答,似乎在考虑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哎!你想知道我和薇亚的事吗?”他突然说。
“并不渴望,我不爱讲是非!”她摇摇头。
“当事人自己说出来,算什么是非?”他笑起来,踢掉脚上的鞋子,整个人睡在沙发上。
“那么说吧!”她也踢掉球鞋,盘膝坐着。
“我认识她时,她还在美国学校念第十二班,就快毕业了,”他慢慢说,听得出他对往事很留恋,“我们在舞会里认识,第二天我就在学校门口等她,就这么好起来的!”
“很普通嘛!”她耸耸肩。
“不普通,”他摇头,“我有成打以上的女朋友,多半是女孩子追我,我从没爱过任何人,薇亚是唯一的一个!”
“你告诉过她这句话吗?”
“没有!我怕她不信!”他没有信心。
“很难了解,我不是她!”之颖说。
“我们好了一年多,我们的感情绝对融洽。”他稚气地说,“我愈来愈爱她,我对她——有点疯狂!”
“那么,注定吃亏、受苦的是你!”她似乎懂得好多。
“去爱人是痛苦,被爱的是幸福,对吗?”他无奈地说,“如果让我能得到她,痛苦我也愿!”
“的确是疯狂!”她揉一揉鼻尖,“潘定邦又是怎么来的?”
“薇亚放假,一年一度的,她到澳洲去旅行,就这么认识了。”提起潘定邦,他的脸色变得发青,“潘定邦竟死缠着跟来,死不要脸的以为是情圣!”
“发火对你无益,事实上,施薇亚对潘定邦很好,”她坦率地说,“变心的女孩子不要也罢!”
“不是变心,薇亚依然是爱我,我能感觉到,”他叫起来,“是潘定邦死缠,而且——我又吓坏了她!”
“那么——我不再劝你,这种事劝也没用!”她跳下沙发,“昨天晚上想过了,如果可能,我愿帮你!”
“真的?”他高兴起来,只是一刹那,又无精打采了,“算了,还是我自己办吧!”
她没说话,心中却欣赏这种男孩子,有种!他敢爱,敢恨,敢打,敢道歉,比起婆婆妈妈的娘娘腔要好多了!
“还要果汁吗?我去拿!”她问。
他点点头。她拿着杯子走进去。只不过几十秒钟的时间,出来时,发现他已睡着。是心里疲乏?肉体疲乏?或是精神疲乏?
她重新坐回沙发,就这么默默地守在一边。
她只是那么坐着,很宁静的什么也不想。她觉得让脑子空白一阵,休息一阵,安静一阵,是至高无上、超脱的享受。她虽然不烦恼,却常常替人烦恼,若无安静的一刻,将是多痛苦的一件事。她的安静与其想不同,冥想是灵性上的追求,她也做过,此刻,她是抛开所有思想。
她不知道自己这样坐了多久,她已进入一种忘我的境界,仿佛四周的一切已不和她发生关联。她恬适而宁静,胸中再无杂念。她从沙发上站起来,发现立奥睡得好甜、好熟,像个婴儿一样。她微笑一下,走向厨房。
她喜欢一切真挚的人或事,立奥在大多数人的眼光中是个坏蛋,她却不觉。或者,她本身也不很好,要不然就是她看人的角度和大多数人不同。
妈妈去教书,,她放学在家时,她就得为自己弄简单的午餐。她对这些十分女性化的工作一点儿也不在行,只不过热一热冰箱里已烧好的几样菜,她每次不是弄焦,就是弄得天下大乱。她常常在想,以后结了婚,做了太太,这个样子还行吗?
窗外的雨停了,地上有薄薄的泥泞,没铺柏油的马路就是这么麻烦!
从厨房的窗户可以看见施家别墅的后门。这幢死沉沉的房子,刚才给立奥一闹,更是紧闭门户,连一丝声息都没有。和施家做了一年多的邻居,除了施薇亚、阿保和那个叫陈嫂的女工,她可从来没见施家夫妇出来,这对怪夫妇可真是名符其实的隐居了!
她把一小碟青椒牛肉从锅里铲出来。今天真不错,牛肉是牛肉,青椒是青椒,还能分得出来,可不像平日连眼睛、鼻子都分不清了。她自得地搓搓手,预备热几个蛋饺,就在这个时候,她看见一件奇怪的事!
施家别墅的后门开了,阿保陪伴着一个男人走出来。那男人陌生得紧,是从没见过的。不很年轻,却很挺,很潇洒,穿一件藏青运动衫、一条白长裤,手上拿一根拐杖。最奇怪的,明明是阴雨天,他还带着一副黑色的太阳眼镜,浑身上下都是神秘气息。他是谁?传说中最出名的大律师施廷凯?
之颖这个好奇心重的女孩再也忍不住,她关了煤气炉子,也不理会放了满桌子的菜,推开厨房的小门,跳跳蹦蹦地跑出去。她想,她既是薇亚的朋友,又认识阿保,见见施廷凯不该说错吧!
她半跑着走近他们——在她往他们那边跑去时,他们已停住了脚步。她站定在他们面前,她对阿保笑笑,然后转向那个仪表不凡的男人,但是,那个男人显得好紧张,好怀疑,他的一只手已抓住阿保,他脸上的肌肉在跳动着。
“谁?阿保,告诉我是谁?”他神经质地叫。
“我,杜之颖,”之颖抢先自我介绍,“住在你附近,我是施薇亚的朋友!”
“一个女孩子!”那男人透了一口气,放松一些,自言自语的,“只是一个女孩子!”
“她就是那天晚上救小姐和潘少爷的人!”阿保说。
“哦,原来是你!”那男人终于克服了那奇异的神经质,“勇敢的女孩,我向你致敬!”
之颖笑一笑,耸耸肩,好奇心的驱使,她想接近他。
“杜小姐,老爷要散步,请你别打扰他!”阿保说得可算十分客气的了。
“我是打扰吗?”之颖稚气地说。她高兴自己没猜错,那男人真是施廷凯。
“阿保,让她在这里!”廷凯挥一挥手,很威严,“我感觉得出她是个好孩子!”
“感觉?”之颖咕噜着。
阿保悻悻地瞪她一眼,明显地表示不太欢迎。
“施伯伯,从来没见过你出来,你常散步吗?”之颖问。
“很少,”廷凯很专注地在聆听什么,“今天是想听泥泞的声音!”
“听泥泞的声音?”之颖怪叫起来。中、老年人也新潮吗?听泥泞声?她以为只有嬉皮士才感兴趣。
“别误会什么,我是在训练我的听觉!”廷凯说。
之颖皱皱眉,她从来没遇见过这么特别的人。
“你的听觉有毛病吗?”她再问。
“相反,我的听觉十分敏锐。”廷凯笑一笑,“我能听见花开花谢的声音,能听见蚂蚁经过的声音,能听见站在我面前沉默的人的皮肤呼吸,相信吗?”
“不骗人?”之颖高兴得跳起来。这么风趣的长辈,该是最好的邻居,为什么不早发现他?“训练出来的吗?你教我,行吗?”
“不是每个人都能训练的!”廷凯的笑容消失,脸色一下子沉重起来。
“为什么?只要有恒心,有毅力就能成功,是不是?”之颖追问着。
“不是!”廷凯好肯定,“必须有特殊条件才行!”
“什么特殊条件?”之颖绝不放松。能听花开花谢,能听蚂蚁经过,能听人的皮肤呼吸,多奇妙的事啊!
“杜小姐,你问得太过分了!”阿保怒目而视地提出警告,阿保为什么这样?真没道理!
“让她问,”廷凯又笑起来,他满有耐心的,“阿保,十年了,闷在心里也怪不舒服,反正过几天就要宣布的!”
阿保称是,沉默在一边再不出声。他对廷凯敬与畏兼而有之,甚至还有些同情——同情?怎么会是这两个字?
“如果我问错了,我就不问!”之颖摇摇头。施家的人一向神秘,她相信必有原因,她是不能太过分!
“没有错,之颖——是之颖吧?”廷凯淡淡地说,“这样吧!你有兴趣做我邀请到别墅的第一位客人吗?”
“当然!”之颖自然地牵住他的手,是一只坚强有力的男人的手,“不过,施薇亚请我进去过!”
“你会发觉不同!”廷凯不置可否。
他们走向别墅后门,阿保表现得过分小心了,似乎怕廷凯看不见路似的。拍马屁吗?阿保这种人也会?
廷凯的步子又大又坚定,但是——他或者有点心不在焉吧!明明前面有滩水,他也踩上去,白色的长裤,已经沾满了许多泥。
他带之颖到书房。窗帘深垂,没有灯光,显得又暗又阴森的书房。
“坐!”他指一指一张名贵的安乐椅。
之颖看一看,坐下来。突然发现,阿保已不知在什么时候走开了。满铺地毯虽然高贵又安静,但是——却令人下意识地有防不胜防的担心!
“为什么不开灯?白天还拉上窗帘?”她四下打量,直率地问。
“我怕光亮!”他说得很自然。
他从巨型写字台上拿起几枚飞镖,笃、笃、笃一连三镖射在墙上的木板,两镖中红心,一镖差了一点。
“哇,好准!”她稚气地叫,“你每天躲在屋子里就是训练听觉和练飞镖?”
“这不是儿戏,也不是玩耍,你要明白!”他坐到写字台后的皮椅上。
“是消遣吗?”她歪着头。
“也不是——”他的声音停住,过了一阵,说,“陈嫂送茶来了!”
话刚说完,陈嫂果然敲门而入。之颖吓了一跳,她几乎什么声音都没听到,她的耳朵一向不错,廷凯的听觉,真是训练到能听落叶飞沙的地步?
廷凯似乎看到——或感觉到她的错愕了。
“这是十年来的习惯,”他解释着,“想想看,听了十年陈嫂走路,你也会习惯的!”
“我什么也没听见,地毯上有声音吗?”她摇头。
“所以我说要——特殊条件!”他的声音里有叹息。
“你是超人?天才?”她说得好稚气。
“我是——瞎子!”他平静地说。
“瞎子?!”她叫起来。怎能相信?他走路走得那么好,他看来完全没有毛病,怎会是瞎子?“我不信!”
“这是我十年前退休的原因!”他叹了一口气。
“但是——”她固执地相信自己所眼见的,“你能看见路,你能知道每一样东西的位置,你能射飞镖!”
“这是习惯,这也是练习!”他说。
她呆住了,是震惊和意外。十年来没有人知道施廷凯退休的原因,她可是第一个知道的外人?施廷凯为什么肯把保守了十年的秘密告诉她?
“你——你不必告诉我的,”她结结巴巴,“我不是想来戳穿你的事,我只是——从来没看过你——”
“我明白,我了解,”他安慰似地点点头,“瞎子的感觉最灵敏,我感觉得出你是好孩子,这是我自愿告诉你的!”
“施伯伯——”她仍然不知所措。
“近几年来,我一直在写回忆录,”他又说。她已不敢再问,他真是自愿说的,“上个月已经完成,我拟定了一个计划,预备过几天招待记者。”
“为什么——招待记者?”她忍不住说。
“是公开谜底的时候!”他脸上掠过一抹好奇怪的红晕,似乎是激动和恨。
屋子里有一阵突然的沉默。之颖怔怔地望住廷凯。十年前的她,才只是个十岁的孩子,她连施廷凯三个字都没听过,还是搬到这儿来,才听卖房子的业主提起的,慕贤和淑怡也说过,只是她从来没注意。难道这其中真有个故事?
怎样的故事?“你的眼睛——是病?”她的自制力强不过好奇心,到底是个年轻而纯真的孩子!
“是被镪水淋的!”他脸上又有一抹激动红晕。
“哦——”她张大了口,这样的事真像电影和小说。
“我会说,我会把隐藏了十年的事完全说出来,”他喃喃自语,“到今天,到我将能再看见这世界时,我要把凶徒亲自绳之以法!”
“你说——你将能再看见这世界?”她以为听错了。
“是的,是的!”他激动地站起来,双手交叉互握着,指节发出“格格”的声音,“我将能看见这世界,一月或两个月后,时间不是问题,我终究可以重见天日!”
“那真是太好了!”她衷心地欢呼起来。她虽无法体会一个瞎子的感觉,她却能想象。试想把一个好好的人眼睛蒙起来,别说十年,十天、十小时都不行,那会是最痛苦、最难耐的事!“那真是太好了!”
“我一个外国朋友介绍美国最出名的眼科医生给我,”他又说,“上个月他来台湾替我检查,他说能复明,至少——有百分之八十的希望,他下个月再来动手术。”
“那太好了!”她忘形地重复着,突然想起一件事,“当年你不曾控告那个凶徒?”
“我们不曾报案,”他深沉地叹一口气,激动的情绪消失,“因为——受害者不止我一个!”
“还有谁?”她更加不懂,这样严重的事不报案?
“静文,我的太太!”他又叹息,脸色更为阴沉了,“那是在一个晚上,阿保和陈嫂都休息了。静文和我参加一个宴会回来,我刚进书房就听见门铃声,静文在走廊上说她去开门,但是,我只听见一声惨叫,赶出去时,静文已掩着脸,痛苦得在地上翻滚!”
“那凶徒毁——毁容?”之颖吃惊地问。
“我向门口追去,看见一个年轻的男孩子站在那儿,手上还抓着—个瓶子。”他没回答她的话,径自说下去,“我看得很清楚,我不认识他,我至今却记得他的模样。他的头发很稀,眼睛发出凶光,咧着嘴笑着露出一口不整齐的牙齿,像地狱门口的魔鬼!”
他开始有些喘息,当年的事一定惊险无比,否则他不会这么激动。
“我痛恨他伤了静文,明知危险也扑过去。他提起瓶子,把剩余的药水洒向我眼睛,一阵剧痛,以后——我再也看不见这世界和美丽的静文!”他说。
“可是——你该报警!”她皱着眉头。
“静文不肯,”他无奈地摇头。“她说如果让所有人都知道她变成那副丑样,她情愿死——你知道,静文是我的世界,是我的一切,我不愿违悖她的话,我也绝不能失去她,我只能让凶徒逍遥法外!”
她摇摇头又点点头,她明白他的意思,却不赞成他的做法。美貌算不得什么,终其一生也必过去,再美的人也是一杯黄土。他是出名的大律师,他怎能任那凶狠而无人性的恶徒逍遥法外?
“我明白你的想法,”他似乎完全能感觉到她的思想,“不过,一年后静文请来日本最好的整容医生,已使她脸上的疤痕完全消失,她又恢复了美丽,她仍坚持不肯我向警方提出这件事,而且——她变得沉默起来!”
之颖静静地听着。他说得有点矛盾,有点奇怪,有点不可能。静文既然已整了容,为什么还不肯让他报警?其中还有曲折,是吧?
“静文是我所见到的女孩子中最美的一个,她不只美貌,而且气质、风度、学问都好。”他脸上的线条变得好柔和,好柔和,“我们是在上海认识的,那时我刚从东吴法律系毕业。她在圣约翰大学读英国文学,我费尽全身的力量,把她从被包围中抢出来。我们结了婚来台湾,我们过了十几年世界上最美满、最甜蜜的生活。我们的薇亚也十岁了,她很像静文,却远不如静文的美貌,谁知道——会出那样的事?我们没有仇人,没有冤家,是魔鬼的忌妒吗?谁能狠心毁坏静文的脸?哦!静文,谁忍心啊!”
之颖不敢出声,看来,他已陷入回忆的深渊。他似在自语,他已感觉不到旁边还有人在,他的情绪极度不稳定,那种情形——之颖悄悄站起来,她是打扰了他,阿保说得对,她不能太过分,她必须离开!
她轻轻地退出去。这一回,施廷凯可没运用他超人的听觉,他完全没发觉之颖的离开,他仍在喃喃自语,他仍然念着静文,他深爱着的美丽太太。
之颖慢慢走回家,她心里很感动于这份二十多年如一日的感情。施廷凯不止是个名律师,他还是好丈夫,只是——静文也像廷凯一样爱他?
他说静文变得沉默,九年的日子里,怎样沉默法?连一句话都不说?她可想象不到!
从前门进屋子,沙发上的立奥不见了,到处找一遍也没有他的影子。厨房里的青椒牛肉和蛋饺只剩下空盘,准是立奥的杰作。
冰箱门上贴着一张纸条,潦草的字迹,鬼画符似的:
之颖:谢谢你的招待、鼓励和两碟冷菜。我回去了,
我会尽力,绝不放弃!
李立奥草
之颖摇摇头,笑起来。他不是很好的男孩子——学问不好,品性也未必好,却很真诚。看他那笔字,简直像个顽劣的中学生。他这种男孩也许有某一方面的天才,但在目前这种金字塔式的教育制度下,注定是被淘汰的。
或者,他不该生在这个社会环境里?她想。
之颖是个很能守秘密的女孩子。廷凯的事她一个字也没漏出去,甚至对慕贤和淑怡都绝口不提,换上其他任何一个人,就怕很难做到了!
三天来,她像平日一样上课,看书,弹吉他,唱歌。有时静坐一阵,有时其想一番,倒也自得其乐。韦皓来过两次,也只是习惯性的来,坐一坐,聊一聊,斗几句嘴,抬两次杠。他们之间缺少罗曼蒂克气氛!
也不能怪他们,从七八岁认识到现在,熟悉、了解得像对自己,从何而来的罗曼蒂克?不过,他们的感情很真,很纯,很融洽!
放学时,之颖独自回家。明天有考试,她本身绝无问题,韦皓那个懒虫就该抱一抱佛脚了,她不许他来。
她的脚踏车转入小径,悠闲地朝家中进发。很意外的,她看见丁家的玫瑰独自坐在门前石阶上,手中抱着那个毛已落光的狗熊。她的兴致一下子好起来。她是那么喜欢孩子,玫瑰是可爱的小女孩啊!
“玫瑰!”她从车上跳下来,顺手把脚踏车平放在草地上,“一个人坐着发呆吗?姐姐来陪你玩吧!”
玫瑰寂然不动的用戒惧的眸子瞪住她,做出随时要逃开的姿式。她皱皱眉,小女孩怕生也绝不是这么怕法,见过第二次的人,还会想逃?
“别怕,我是杜之颖姐姐,你忘了吗?我帮你妈妈装过窗帘。”之颖耐心地慢慢试探着走近她,还好,她终究没有逃开,“我说过带你去采花,捉蝴蝶,看星星的。哦!你喜欢唱歌吗?我教你唱,好吗?”
玫瑰还是不响,眼光却温柔了一些,手里破旧的玩具狗熊,抱得紧紧的,好像怕之颖会突然抢去。
之颖终于站在玫瑰面前,并且慢慢蹲下去。她微笑着温柔的脸对着玫瑰,用手扶住玫瑰的肩。
“告诉我,你真是叫玫瑰?玩具熊叫什么?你替它取过名字吗?”之颖柔声问。
玫瑰只是那么定定的望住她,似乎听不懂她说什么,又似乎在努力辨认她口里吐字的形状。怎么回事?难道她真听不懂?或是——听不见?不,不,这么可爱的小女孩,上帝不会残忍得让她听不见。
“玫瑰,你懂我的话吗?或者——你根本听不见?”她心中紧张而震惊,她渴望玫瑰突然之间回答她的话,“告诉我,玫瑰,告诉我!”
可能是之颖的紧张与震惊令玫瑰害怕,她又露出戒惧的眼光,并且突然之间用力推开了之颖的手,一溜烟逃回屋子里。
“玫瑰,玫瑰,回来!”之颖反倒被她吓了一跳,她站起来大声叫,“姐姐带你去爬山,玫瑰回来!”
丁家门开了,不是玫瑰回来,而是脸有怒意的慧玲。她冷冷地直视之颖,很不友善!
“请你别打扰我的孩子!”慧玲绝不客气,“我就是因为此地人少、僻静才搬来的,你们这些多管闲事的人,难道还不肯放过她?”
“我?”之颖傻傻的指住自己,慧玲把好意说成打扰,难道她要养成玫瑰孤僻的个性?天下没有这样的母亲!“请别误会,我是好意——”
“我们不需要好意,玫瑰更不稀罕,”慧玲有些歇斯底里,“我们只希望宁静和不被打扰,我相信我们有这种权利!”
“你说得太过分了!”之颖回过神来,只要有理由,她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你有权利不被打扰,可是我并没有打扰你和玫瑰,我只是关心,我只是很喜欢玫瑰。关心和喜欢,你懂吗?”
“我不懂。孩子是我的,我有权不让你接近,”慧玲蛮不讲理,“请你立刻离开!”
“你——”之颖几乎气炸。
“慧玲,”一个稳定、沉着的男人声音加进来,就站在之颖背后,是丁范吗?“老毛病又发了?你怎么回事?”
慧玲咬咬唇,做一个倔强得绝不认错的表情,一转身回到屋里,砰的一声关上房门。之颖又窘又呆,站在那儿走又不是,不走更不是,她真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是杜小姐吧!慧玲提过,”丁范倒是很有风度的谦谦君子,三十多岁,很温文的,“刚才的事真抱歉。慧玲脾气不好,她得罪过许多人了!”
“我只是想陪玫瑰玩玩,她看来很孤僻、很寂寞的,”之颖无可奈何地说,“谁知道会令慧玲生气!”
“你没有办法陪玫瑰玩的,”丁范叹一口气,“她听不见你说什么,也不能回答你,她是个先天性的聋哑患者!”
“是——吗?”之颖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她心中的难过超过震惊,玫瑰那可爱的孩子,多可惜!“这样——是我不好啊!”
“怎能怪你?你并不知道!”丁范教养很好,“我只希望你能原谅慧玲!”
“我了解——一个做母亲的心!”她真心地说。
丁范有些意外,这个看来洒脱不羁的女孩竞有这样细腻的感情,在这一代的年轻人里真不容易啊!他立刻对之颖另眼相看。
“很感谢你这么说,”丁范打个招呼,“我们是邻居!以后要帮忙的地方还多,我——得进去看看!”
之颖淡淡地笑一笑,推着草地上的脚踏车回家。
几天工夫,她突然发觉宁静的周遭改变了,那种改变是无形而且难以抗拒的。先是李立奥的伤人,再是廷凯夫妇的遭遇,现在又加上可怜的玫瑰和不很正常的慧玲。以后还有什么变化,她可预测不到,只是——她开始担心,这条岔路将不宁静了!
她默默地发了一阵子呆,拿着吉他走出后园。天气愈来愈热,她这既不喜欢冷气又怕吹风扇的人,只好避到荫凉的地方去。后园有个丝瓜棚——本来是种葡萄的,结果葡萄没长出来,不知那里却冒出来一株丝瓜,而且愈长愈茂密,看样子竟喧宾夺主了!
喧宾夺主?在这个畸形的、不正常的社会里,这情形比比皆是,或者有一天,古老的教训都会被人遗忘吧!
她坐在丝瓜棚下,盘着膝好像老和尚打坐。她调弄一下琴弦,缓缓地弹起来,弹的是一首流行的民歌《旋转人生》。美的韵律、朴实的吉他声,渐渐使她忘怀刚才担心的事。
弹了好一阵子,她发觉有人静静地坐在一边。她一向不喜欢被人打扰——在弹吉他的时候。等到看清楚是谁时,她按奈住那冒上来的脾气。
“文爱莲,你回来很久了么?”她问,把吉他放开一边。
“不久,”爱莲脸上红扑扑的,特别生动,特别美,“刚才韦皓打电话来!”
“什么?是不是想明天诈病不考试?”她直率地问。
“知韦皓最深者,之颖也!”爱莲笑了,连那笑容都特别开朗,她心中有喜事?“他问你能不能让他来!”
“废话!”之颖摇摇头,“他来做什么?我明天也不诈病,吃完饭我要看书,他来做什么?”
“谁知道?”爱莲羞涩地拔起一根草。
“如果你肯陪他,就让他来吧!”之颖大方地说。
“什么话?”爱莲脸红了,“怎么总叫我陪你的男朋友?我又不是你的替身!”
“是好朋友,不是吗?”之颖耸耸肩,“让他来吧!先说好了你可要陪他!”
爱莲不置可否地沉默一阵,有些迷惑。
“之颖,我发觉我完全不能了解你!”她说。
“谁又真能了解另一个人?”之颖摇摇头,“记住我是之颖,是你的好朋友就行了!”
“有一件事,之颖,我一定得说,”爱莲小小的脸儿好严肃,“我们学校几个女同学,对男朋友好紧张,一步也不肯放松。你对韦皓却这么放任,你不怕——会变?”
“谁变?他?我?”之颖不在意地再拿起吉他,“我不是个会变的女孩,我也不稀罕一个会变的男孩!”
“我不是这意思,”爱莲红着脸儿,“也许是我不懂,我没经验,我总觉得你和韦皓——跟别人不同,我是指感情!”
“感情有许多种形式,有许多种性质,我和韦皓的感情只是其中一种,懂了吗?”之颖轻轻地弹起来。
“这是——爱情?”爱莲小心地追问。
之颖不回答,很自然地弹着《午夜吉他》。愁愁、怨怨的歌声围绕在四周,直到之颖兴尽,累了也倦了。她移动一下,发现爱莲仍在身边。爱莲今天有明显的不同,她从来不会坐在之颖旁边听吉他的。
“为什么你常常弹这一首曲子?”爱莲的视线,从半垂的睫毛底射上来,“你知道这首曲子讲什么?”
“不知道!”之颖摇头,“但我喜欢这调子。”
“你是个快乐的女孩,你一向都弹美丽的、充满爱的曲子,我记得以前你最喜欢那首《红丝带》,什么时候你变得多愁善感?”爱莲似在打趣。
“多愁善感?”之颖眉梢一挑,不以为然,“我?”
“这首《午夜吉他》是说两个伤心人在午夜相遇,吉他声凄凉幽怨,然后,其中一人鼓励另一人振作起来。”爱莲说,“你不是伤心人,也不需要鼓励振作啊!”
“也许——我心底是!”之颖不置可否,“我觉得这凄凉幽怨很能引起我的共鸣,或者我是双重性格!”
“会吗?”爱莲笑了。
“问你一件事,文爱莲,”之颖的兴致被提起来,“你一直不交男朋友,是怕羞?是畏惧?还是条件太高?”
“为什么问这个?”爱莲脸红了。她的韵味就在那羞涩,就在那轻颦浅笑。
“说实话吧!我又不是男孩子,不必害羞!”之颖说。
“我说不出。”爱莲摇头,“不是怕羞,不是畏惧,不是条件太高,是——没有人能点燃我感情的火苗!”
“感情的火苗?学文学的人毕竟不简单。”之颖也摇头,“交男朋友要感情的火苗?韦皓也从来没有点燃我,你是想找小说上、电影里的感情?”
“有人能写得出来,我相信就真有这种感情,”爱莲认真地抬起头,眼光突然变得炽热,“我要一个全心全意爱我的男孩于,那种感情能燃烧,能毁灭,也能够重建,那么,我也会全心全意地爱他!”
“能毁灭?能重建?能燃烧?”之颖笑起来,“你去爱一个核子弹吧!”
“我不是说笑,我是认真的!”爱莲着急起来,连眼睛都红了。
“哪一个男孩子能有这种感情?除非他是超人。”之颖也慎重了,“爱莲,爱情的事不是幻想,是真实的!而且,即使有那种感情,我相信——会有痛苦!”
“没有痛苦的爱情怎能完美?”爱莲傲然地说,“我愿接受这种痛苦!你知道吗?之颖,风平浪静的海洋,怎能造就出能干、出色的航海者!”
“或者——你也有道理!”之颖终于放弃了争辩,她发现柔弱的爱莲也有绝对固执倔强的一面,就算霸道的她,都无法改变的,“祝你早日找到你的——超人!”
“他不会是个超人,”爱莲眼光柔得似水,“他是个平凡人,外表平凡,内心却有太阳般强烈的爱。我知道他会来,我几乎——能想象得出他的样子!”
“什么样子?”之颖忍不住问。
“哦!”爱莲突然警觉起来,她住口不说,用一种很奇怪的眼光望住之颖,望了好半天,“我不能说,因为——我虽知他的模样,但,可能他永远不会来到我面前!”
“天!绕着弯子说了一大堆废话,”之颖不耐烦地跳起来,“我可要去看书了!”
拖着吉他往屋里走,爱莲的声音追过来。
“你真要韦皓来?”她问。
“爱莲,说好了由你决定,”之颖头也不回,“由你替我守着他,还有什么不放心?”
爱莲仍在瓜棚下站了一会,脸上又是矛盾,又是犹豫,然后,重重地咬住唇,大步走回家。
她打了韦皓的电话!拨那几个数目号码是很费力的,她必须用尽全身的力量。她听见韦皓活泼开朗的声音,她的心弦拉得又满又紧。她只对韦皓说:“之颖说你可以来!”挂上电话,像打了一场大仗似的瘫软在沙发上。
韦皓今晚会来,他的时间今夜全属于她,她虽有“偷”的感觉,但是——之颖不会在乎吧!
她已开始在等待韦皓的来临!她在想,这个世界上若是没有之颖会多好?她是自私,可是,她没有办法!
之颖呢?她那么专心、那么安静地在房里看书。在求学的道路上,她一直走得又稳又好,拿起书本,她绝不会想到其他事。她根本忘记了韦皓要来!
十点钟,她放下已了然于胸的书本,预备到屋前草地上静坐半小时,然后上床睡觉。她先洗一把脸,又漱了口,慢慢地走出客厅。
夜风清凉怡人,能使心灵平静——之颖始终相信夜空中必然孕育着眼睛看不见的灵气。她在草地上坐了一阵,突然想起爱莲是否约韦皓来了?
爱莲的屋子里有灯光,她拉开嗓门预备叫,一个意念阻止了她,吓吓他们吧!她悄悄走到爱莲窗下,如果韦皓在,她大叫一声必然吓得他们跳起来。她带着满脸恶作剧的笑容探头望一望——
她的怪叫声没有发出来。韦皓是在,可是韦皓和爱莲的行动那么——古怪,是古怪吧?韦皓竟然和爱莲在下围棋,而且下得那么一本正经,那么兴致勃勃。韦皓岂能安于围棋?这比书本还艰深的东西?他们之间好安静,好平和,每落一子总是互相望一眼,笑一笑,是在礼让?是客气?这两个家伙,明明是那么熟的朋友,还那么拘谨,真没道理,真古怪!
窗外的之颖捉弄地轻笑一声,下棋的两个人好像听见炸弹似的跳起来。韦皓有些作贼心虚似的四周望望。
“谁?是谁在笑?之颖,是你吗?”他问。
爱莲神魂不定,傻傻地望住韦皓。这两个人,真不中用,幸亏之颖没有大叫,否则这两个人不吓破了胆才怪。
“怎么了,连我的声音都听不出来?”之颖站直了,“韦皓,什么时候下起围棋来了?”
韦皓和爱莲已恢复自然,韦皓走向窗边。
“我能下围棋?太阳打西边出了,”他自嘲地说,“爱莲教我下五子棋!”
“到底是二流货色!”之颖直率地说,“想诈病不考试的人,永远是第二流。”
“之颖,讽刺得过火了吧!”韦皓显得有点尴尬。他明知之颖并不存心讽刺,不知怎的,在爱莲面前他觉得难堪。
“谁讽刺你了,出来吧!”之颖也不在意,“爱莲,韦皓可曾欺负你?”
“怎么会?是你欺负韦皓!”爱莲细声细气的。
爱莲和韦皓离开窗前,绕过客厅走出来。映着客厅的灯光,男孩子粗枝大叶,女孩子细致柔弱,倒是挺合衬的一对,只是——之颖怎么会想到韦皓配爱莲呢?韦皓是她的男朋友啊!
三个人围坐在草地上,韦皓瞪着之颖,好半天,赌气似地说:
“明天我去参加考试,即使考零分也要参加!”
之颖眉毛一挑,她完全不明白韦皓的心理,她也粗枝大叶,她也坦率直爽。
“这才有志气!”她随口说。
爱莲抿着嘴,皱皱眉,嘴唇动一动,想说什么,终于忍住不说。
“看了三个钟头书?为什么不早点过来?”韦皓按住那份赌气的感觉。
“忘记你会来了!”之颖看看天空中的星星,“看那星星,真像玫瑰的眼睛!”
“谁是玫瑰?”韦皓和爱莲一起问。
“隔壁丁家的小女儿!”之颖指一指,“非常可爱,也非常可惜,她竟然是个哑巴!”
“你最爱多管闲事!”韦皓抱怨了,“我们根本不知道她是谁,她是哑巴和你有什么关系?”
“谁说没有关系?”之颖大不以为然,“她孤僻,她寂寞,她甚至不懂人类的话,我要帮助她!”
“妈妈说丁太太很古怪,连白天也挂起窗帘,锁着门。”爱莲说,“怕不会接受你的帮忙!”
“我不帮她的忙,我帮玫瑰!”之颖固执地说,“除非我不知道这件事,既然被我看见了,我非管不可!”
“之颖,又孩子气了!”韦皓摇摇头,“你的妈妈常说,过分好心有时会给人麻烦的!”
“丁范是很明理的人,我要跟他说送玫瑰进盲哑学校。”之颖绝不理会他们的劝阻,“玫瑰是人,至少也该让她懂得人类的言语!”
“你真固执,”韦皓叹一口气,“固执得令我——害怕!”
“你怕我?天知道你在说什么!”之颖大声笑起来。
爱莲看看韦皓,韦皓看看爱莲,心灵有所默契似的,两个人都沉默不笑了。之颖虽然感觉有些异样,却也不在意。
“之颖,知道吗,今天下午我们这儿好热闹!”爱莲转开话题,她明白韦皓不愿再谈下去,“施家请来好多客人!”
“是吗?”之颖的兴趣又来了,“是记者?”
“你怎知道?”爱莲很惊奇,之颖当时明明不在家啊!“你还在学校,不是吗?”
“未卜先知!”之颖眨眨眼,“前几天施廷凯告诉我的!”
“施薇亚的父亲?”爱莲更吃惊了,“之颖,你到底在玩什么把戏?简直是神通广大嘛,我们这里还没有人见过施廷凯!”
“有什么稀奇!”之颖淡淡地耸耸肩,“我陪他听过泥泞的声音,看他射过飞镖,还听过他的故事!”
“是吗?真的有故事?”韦皓叫起来,“施家的人都那么——轰轰烈烈?”
“如果他真招待了记者,明天你们会在报上看见,那故事并不轰轰烈烈!”之颖说。
“告诉我们,你还知道些什么?”韦皓问。
“没有了!”之颖耸耸肩。她想起立奥,可是她不知道该怎么讲,立奥和她之间算怎样的一种关系?“施廷凯是偶然遇到的!”
“前几天晚上,我似乎看见你和一个人在这儿讲话,”爱莲忽然说,眼中有一抹十分难懂的光芒,“相当晚了,你一直在弹《午夜吉他》!”
“哦!”之颖皱皱眉,爱莲怎么回事?什么时候学会揭人私隐?“有吗?”
“谁?男孩子还是女孩子?”韦皓立刻问。
“问爱莲吧!她看见的!”之颖有些不高兴。韦皓这么问,爱莲这么说,当她是怎样的女孩?
“哎——我,”爱莲吃了一惊,她讲错话了,是吗?她看见韦皓就那么心神不定,再看见之颖简直就那么忍不住的——忌妒了,天!她在忌妒!“我没看清楚,很夜了,我只是似乎!”
“似乎看见,是吧?”之颖又笑起来。爱莲是她唯一的朋友,为什么要生气,爱莲不是恶意的,对吗?“那是李立奥,打潘定邦的李立奥!”
“他?”韦皓心中疑云尽消,不禁十分惭愧,刚才想到哪儿去了?他也这么小心眼儿?“他找你做什么?寻仇!”
“别乱说,李立奥并不是传说中的那么一种人,”之颖庄重地说,“或者比许多男孩子都更真诚,都好,都——男孩子气。他不是来寻仇的!”
“哎!说得他像个大侠似的!”韦皓扮个鬼脸。
“他来做什么?他跟你说了些什么?”爱莲竟开心起来。
“我不记得他说了什么。”之颖摇摇头。立奥那种人,他们是不可能了解的,为什么要告诉他们不了解的事?“他是来等施菇亚的!”
“深更半夜来等?”韦皓叫起来。
“深更半夜来等,一直等到天亮!”她淡淡地说。
爱莲皱皱眉,这回答似乎令她失望,她沉默在一边再也不出声。
“想不到一个太保也有真情!”韦皓说,好像十分意外。
“太保不是人吗?上帝赋于每一个人都有爱,都有感情,就连动物都有,”之颖怪叫着,“李立奥当然有感情,有爱,而且——他未必是太保!”
“他几乎打死潘定邦,又想伤你,这样的人还有比太保更好的名称吗?”韦皓也叫。
“打人是因为妒火中烧!”之颖涨红了脸,她也不明白为什么要帮立奥,“何况,凡打人的都是太保,这句话不合逻辑。”
“何必为别人的事那么激动?”爱莲轻轻地说,“之颖,我发觉你对别人的事远比对自己的关心!”
“我自己有什么事要关心的?”之颖指着自己。
“没有吗?”爱莲轻盈地站起来,“我先回去了,韦皓交还给你,我的任务完了!”
“要我说谢谢吗?”之颖开玩笑。
爱莲没回答,苗条的身影迅速消失在门后。
韦皓怔怔地望住那扇门,有些感慨。
“爱莲真是个奇怪的女孩,她怎么肯替你来陪我?”他说得好稚气。
“因为我和她是好朋友!她义气!”之颖回答得也稚气。
韦皓有些不信,有些怀疑——罢了!别胡思乱想,爱莲或者真是义气呢?
一夜之间,施廷凯夫妇的遭遇,震动了全台北市的人,他们的名字又活跃在街头巷尾每一个人的唇齿间。昨日的招待记者,使今晨的报纸有了最佳的头条新闻。
埋藏了十年的凶案,今日仍然那样震撼人心,施廷凯夫妇毕竟是那么出名的人物。除了议论纷纷之外,大家不免又在猜测,年轻的凶徒是什么人?动机是什么?为情?为仇?为怨?猜测尽管猜测,却没有人能肯定答案。
报纸上登载的和廷凯告诉之颖的差不多:行凶的情形、凶徒的模样,以及静文毁容后又整容。最引人注目的,是用特大的标题写着“大律师将重获光明,亲自辨认凶手并绳之以法”!
许多人感叹之余不禁又为他们庆幸。静文能恢复容颜,廷凯能重见光明,真是不幸中之大幸了!
之颖坐在草地上,她看完整版新闻,却没有庆幸的感觉,她反而担心!是的!真的担心。报纸这样大肆渲染,说明了廷凯可以重获光明,不是太危险吗?他是唯一看见凶徒真面目的人,他会是警方最有力的证人,当年的凶手必然会担心,担心万——被捕后廷凯来作证。那么,若她是当年凶手,她会怎么做?
她忽然打个寒颤。她不愿这么想,但——这是最可能也是唯一的途径!!凶手会在他眼睛复明以前先杀了他!
报纸上不是明明说要一两个月后才施手术吗?天下最笨的凶手也不会等到被人来指证。那么——廷凯难道不明白,他的招待记者已把自己暴露在最危险的地方!
之颖摇摇头。一个出名的大律师必定有最细密、最聪明的头脑,是廷凯因重获光明的兴奋而忘形?他可以等到医好眼睛才宣布这件事啊!
他现在仍会在黑暗的世界中一个月或两个月,一个瞎子怎样去对抗一个凶徒?当然,阿保能帮忙,可是阿保不能二十四小时守着廷凯,而且凶手是在暗里的!要怎样去防暗中的一枝枪或一把刀?
之颖好担心,虽然不关她的事,但廷凯——是个朋友,是个瞎子,是个无辜者,她怎能对身边发生的事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呢?
她应该去提醒施廷凯的,她想。
她再不犹豫,从草地上跳起来,说做说做,现在就去找廷凯!刚走两步,小径上走来两人,是爱莲和韦皓——韦皓?他怎么又来了?
“之颖,”韦皓快步走向之颖,“快换衣服,我有两张票,我们去听歌!”
“听歌?”之颖怪叫一声,“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糜烂?”
“糜烂?”韦皓不服,“你以为我要你去歌厅?真没良心,是南施威尔逊在中山堂的演唱!”
“南施威尔逊?”之颖呆了半晌。美国的黑人歌后,半世纪来最杰出的歌唱家,一曲《黑是美》令人百听不厌。之颖记得报上说她经过台湾,演唱一场的事。“你怎么弄到票的?真的?”
“谁骗你?所以我一回家就立刻赶来,主办人是爸爸的朋友,票是送的。还不快换衣服!”韦皓说。
“哎——现在去?”之颖有些犹豫。在她心中,施廷凯的生命远比南施威尔逊的歌声重要!
“难道等散场了才去?”韦皓着急。
“我现在有点事!”她摇摇头,在这方面她很固执,决定要去见施廷凯,别的事就吸引不了她,“如果你能等——我就去!”
“等多久?”韦皓有点意外,“你知道南施威尔逊只唱一场吗?这次以后,可能再也不来台北。”
“等一个钟头,或者不需要这么久。”她淡淡地说。
“怎么了?之颖,你在开玩笑?你知道有人为买一张票而站了一整夜?”韦皓有些生气,“你叫我等一小时,你到底有什么天大的事?”
“我要去见施廷凯!”之颖理直气壮。
“见施廷凯?”韦皓又好气又好笑,这不荒谬吗?“之颖,你简直昏了头,每一分钟都可以去见施廷凯,听南施威尔逊亲自演唱,生平可能只有一次。”
“你不懂,不听南施威尔逊不会死人,不见施廷凯可能会死人!”之颖正色说。
“你——说什么?”韦皓完全听不懂。
“韦皓,你若能等,就等一会,如果时间来不及——你就带爱莲去吧!”之颖指一指在灌木树边的爱莲,“爱莲代替我听也是—样!”
她不再理会韦皓,大步走向施家别墅。
开门的仍是阿保,他寒着一张脸没有任何表情。
“你找老爷还是小姐?”阿保问。
“找施伯伯!”之颖老实地回答。
“他不见你,你别来麻烦他!”阿保毫不客气地预备关门,他那模样真是——油盐不进。
“听着,阿保!”之颖涨红了脸,“我不是麻烦他,也不是多管闲事,你知道他现在很危险吗?”
“危险?”阿保呆了一下,这个奇怪的女孩子一本正经,不像在开玩笑,“我不明白!”
“让我见施伯伯,否则你会后悔!”之颖慎重地叫。
阿保似乎不再那么坚持,考虑半晌,终于让她进去。这个看来与其他女孩不同的之颖,不是危言耸听吧!
之颖走进别墅。客厅看来似乎没什么不同,光亮了一些而已。光亮——每一幅窗帘都深垂着,只有墙壁上微弱的灯光,怎么光亮得起来?走了几步——格、格的脚步声随着她,她停下来,四下张望一阵。哦!她释然地笑了,原来是满铺着的地毯收藏起来,难怪显得光亮。为什么要把地毯收起来?天气太热?他们不是整幢屋子开着冷气吗?
有钱、有名的人总是有点怪癖的,她想。
站在书房门口,正预备敲门,里面响起廷凯的声音。
“进来!是之颖吧!”他说。
之颖对自己摇摇头:好灵敏的听觉。
“施伯伯,怎么知道是我?”之颖走进去。书房里的地毯也不见了。
“听见门铃声,”廷凯说“我们这儿没有客人!”
之颖坐在他对面的椅子上,看见他手上又是拿着三枚飞镖。他真这么喜欢这玩意?
“看见报纸了吧?”廷凯问。他喜欢之颖,那几乎完全是凭感觉的。
“看了,所以才来,”之颖正色说,“施伯伯,我觉得你做错了!”
“错了?为什么这样说?”廷凯微笑,仿佛在等候着看一出好戏上演的模样。
“你没有想到过,凶手会趁你没有复明前来行凶灭口?”之颖说得好严重。
廷凯没出声,她以为廷凯会怪责她这么说,谁知房门一响,施薇亚走进来——廷凯早听见了!
“我同意你的说法,之颖,”薇亚一定听见之颖的话,“爸爸这么做真傻!”
“你们女孩子——懂什么?”廷凯平静地说。“我不相信有这么大胆的凶手,这是法治地方!”
“凶手若怕法律,当年也不会行凶。”薇亚又气又急,显然她也正为这事担心,“我真不明白,等你眼睛好了再宣布为什么不行?你已等了十年,多等一个月也不肯?”
“我——自有道理!”廷凯还是那么平静。
阿保站在门口听,忠心耿耿的他自然也关心这事。他很有分寸,知道自己的身份,所以站在门口。
“阿保,你也认为我招待记者错了?”廷凯忽然说。他的耳朵实在太厉害了,阿保几乎连一丝声音都没出。
“我想——两位小姐说得对!”阿保答。
廷凯的眉头皱起来,沉思了好半天,才慢慢说:
“我相信没有错!”他肯定地说,“这是我考虑和计划了很久的事”
“爸爸,我不明白”薇亚叫起来。
廷凯脸上出现一抹痛恨、愤怒、仇视的神色。
“我要亲自对付凶手!”他坚定地说,“对付那个冷血的忍心伤害静文的凶手!”
之颖、薇亚,甚至阿保都呆住了,他要亲手对付凶手?一个瞎子?
“爸爸——”薇亚吃惊得说不出话。
“是的,我要亲手对付他,”廷凯双手互相紧握着,“当年他怎么对付静文和我,我也要怎么对付他!”
“老爷,你不能这么做——”阿保着急地叫。
“你会犯法,施伯伯。”之颖忍不住说,“虽然当年他伤害了你们,你该把他交给警方!”
“我要自己对付!”廷凯一拳打在书桌上,砰的一声巨响,一把裁纸刀跌落地下,“我一定要亲自对付!”
“爸爸,之颖说这样做是犯法,你没听见吗?”薇亚说。
“拾起裁纸刀,”廷凯朝地上指一指,他指的正是裁纸刀的所在。他真厉害,他知道什么东西跌落地下,他还知道跌落在什么地方,“没有人比我更熟悉法律,十年前的凶徒杀人灭口,而我——自卫!”
薇亚担心又无能为力地看看之颖,她知道凭自己的力量无法改变父亲的意志,任何人都不行,除了——静文!
“若妈妈——肯说话就好了!”薇亚低喃。
“静文?”廷凯的脸一下子变得好柔和,好柔和,没有愤慨,没有激动,没有仇恨,只有那浓浓的爱和情,“静文不会阻止我,她一定赞成我这么做,她从来不反对我的!”
薇亚的脸上掠过一阵奇异的难堪。她沉默着不再开口,是因为提起了母亲?
“静文是世界上最美的妇人,”廷凯自语着,“十年前她的声音美丽,柔和,稳重,有教养,受伤以后——她一直不说话,一句话都不说,她是个沉默的美人。之颖,你知道,她的沉默也是那么美!”
之颖无言地点点头。提到静文,他们每个人的神色都有些奇怪,为什么?另一个故事?
薇亚轻轻扯一扯之颖,示意她一起走。事实上,廷凯这
“但是,他该明白我已经不理他,他看见我和定邦在一起!”薇亚用手支撑着两颊,显得可怜兮兮的。
“我问你一件事,你——爱他吗?”之颖冷静地问。她发现自己在爱情的事上十分冷静。
“那是——以前的事!”薇亚说得好勉强。
“我是问现在!”之颖不放松,“他?或是潘定邦?”
薇亚脸上掠过一阵难堪。她怔怔地望着之颖,在之颖清澈的眼光下,她不能也不愿说假话。
“我说不出,我——不知道!”她垂下头。
“施薇亚,若我是你,我就不逃避。”之颖衷心地说,“你有权利选择男朋友,但你要勇敢地正视事实。你能逃避一次,不能逃避一辈子!”
“我——你说我该怎么办?”薇亚很惶恐,似乎立奥就在旁边似的。
“告诉他!”之颖斩钉截铁。
“不,不能!”薇亚痛苦地掩住脸,“之颖,你知道——我怕他!”
之颖沉默一阵,她无法明白这种感觉,从小到大她不曾怕过任何人,尤其是男孩子,她觉得这简直不可思议!
“施薇亚,像你这样的女孩,我相信要嫁一个绝对、百分之百爱你、容忍你、保护你的男孩子才行。”她笑一笑,“你虽然很美,若我是男孩,我不要你!”
薇亚怔一怔神,喃喃自语着。
“百分之百,绝对爱我,容忍我,保护我的男孩?你是指——定邦?”她说。
“我不指任何人!”之颖摇头。
“谢谢你告诉我,我会考虑!”薇亚说。
“那——我回去了,”之颖想起韦皓可能还在等,他是个死心眼的男孩,她不愿浪费他两张票,“我要赶去听南施威尔逊演唱!”
“南施威尔逊演唱?”薇亚看看表,“已经开始了,你赶去恐怕正好散场!”
“哎——是吗?”之颖耸耸肩,“好在票子是送的!”
薇亚送之颖出去,在大门边,薇亚很真诚地说:
“有机会——我愿意告诉你关于我和——立奥的事,你或者会了解我的感觉!”
之颖看她一阵,摇摇手,大步走回家。
许多人都愿意把一些事告诉她,像立奥,像廷凯,像薇亚,为什么呢?是因为她爱多管闲事?是因为她热心?或是因为她诚恳?她永远不随便对第三者说起?
推开客厅门,一个人都没有,她忍不住大声嚷着。
“妈妈,韦皓呢?”她问。
淑怡从寝室里出来,手上拿着红色原子笔,她正在批改学生作业。
“韦皓今晚来过吗?”淑怡反问。
“他约我去听南施威尔逊演唱。”之颖四下张望,“他没进来吗?”
“去问爱莲吧!”淑怡挥挥手。
之颖冲出草地,跳过灌木树,站在爱莲家门口。
“爱莲,文爱莲,你在吗?”她一声比一声大的叫。
爱莲母亲出现在纱门边,有些诧异地望住之颖。
“之颖?怎么你没去?”爱莲母亲说。
“去?去什么地方?”之颖傻傻的。
“爱莲晚饭都没吃,说跟你们去听演唱会,不是吗?”爱莲母亲大惊小怪地问。
“哦!我有事,她跟韦皓去了!”之颖耸耸肩,不在意地跳过灌木树回家。
是她自愿放弃机会,怪不得他们。毕竟,这种演唱可能一生中只碰到一次呢!难怪爱莲饭都不吃就去了——饭都不吃?那表示爱莲一回家就去,韦皓并没有等之颖一阵,是吗?
好个韦皓!为了听南施威尔逊连等之颖一阵都不肯,真没道义!
她回到家里,胡乱地吃了一点东西,抱着吉他走到草地上。他们去听南施威尔逊,她可以唱南施威尔逊的歌,不是吗?她唱南施的那首《黑是美》的名曲!
之颖的歌喉一向不错,尤其适合唱民歌。但是唱这种有爵士味道的歌,就失色了。或者这类爵士音乐只适合黑人歌星唱,他们歌声里有一种别人无法模仿的味道。似乎黑人都有唱歌天才,像南施,像戴安华薇,像尊尼马沙士,像纳京高,谁能学到他们的韵味?
唱了一阵,突然觉得星星一闪,她诧异地停下吉他。她在唱歌,低着头的,怎能看见星星在天空闪耀?萤火虫吗?四周望望,毫无动静:她摇摇头,是看花了眼,她再开始弹吉他。
过了一阵,又觉得星星一闪——哎!不是星星,有什么东西躲在灌木丛里。她仍然弹着,唱着,一边小心地搜寻着
哦!原来是她!那个小小的、可怜的玫瑰!她躲在矮树丛中偷看之颖呢!天这么黑,她那严厉的妈妈怎么允许她跑出来?
之颖装着若无其事的抱着吉他站起来,慢慢地朝玫瑰走过去。她知道,若突然过去很可能会吓跑玫瑰,那个小女孩简直像极一只受惊的小白兔呢!
走到玫瑰面前,之颖突然扔开吉他,一把抱起了玫瑰。小女孩吃了一惊,看清了之颖的笑脸,她竞也微笑起来——用一种暗哑的、听来令人难受的声音。
“玫瑰,我们捉迷藏,好吗?”之颖用极慢的速度,一个字,一个字地说。
玫瑰茫然地瞪着之颖,亮如星辰的眸子,显然不明白。
之颖耐心地,更慢地再说一遍,并且用手比划着,解释着。小玫瑰似乎懂了,眼中露出了惊喜,两只小手天真地拍起来。她心里高兴有人陪她玩,是吗?
之颖放心地把她放在地上。之颖简直不担心她再会突然逃回家。她们已经熟悉,哪个孩子不喜欢玩耍?哪个孩子不喜欢有同伴?有朋友?即使是又聋又哑的!
丁家屋里亮着灯,慧玲在吧?是她放玫瑰出来玩的?她可想通了?
“妈妈呢?”之颖问。
这是最简单、最原始的一个发音,小玫瑰从她的口型看懂了,用手指着小径的一端。
“不在家?”之颖皱皱眉。既然如此爱女儿,又怎舍得把幼小的女儿独自扔在家中?慧玲,真难懂!
玫瑰可不理会之颖心中想什么,她拉拉之颖的衣服,一转身躲入了墙角。之颖明明看着她躲,明明看见她那件小小的红裙子,为了使她更开心,之颖假装东找西找,装出一副发急的模样。她知道玫瑰的眼睛正跟着她转呢!
终于,似乎费了好大的劲才把玫瑰找到,小家伙乐坏了,咧开小嘴又用那暗哑、难听的声音笑着。之颖搂紧她,忍不住心中涌上一股酸意!
可怜的玫瑰!之颖要帮她的心更加坚定!
她们又再玩了几次。有时之颖找玫瑰,有时玫瑰找之颖,她们玩得那么开心,那么融洽。整个周遭充满了玫瑰那令人心酸的笑声。直到她们累了,倦了,她们并排躺在草地上。
客厅里射出来斜斜的灯光,看得见玫瑰发红的小脸儿。这才是玫瑰,健康的,快乐的,活泼的,天真的!
之颖握住玫瑰的小手,示意她看天上的星星。
“这是星星!”她教玫瑰。
玫瑰眼中露出疑惑,从来没有人教过她,她不懂得“学习”是怎么回事!
“星星!”之颖再说。玫瑰能笑出那暗哑的、难听的声音,表示有可能训练讲普通的话,是吗?
玫瑰摇摇头,,伸出小手慢慢的数起来。她无声地用手指数了十个星星。手指用完了,她又从头再数,这种绝不好玩的事,她却那么开心!可怜的玫瑰!
有人从小径上走回来,之颖一翻身从草地上坐起来,玫瑰听不见,却看见之颖的动作,她也坐起来。回来的人是丁范和慧玲。
玫瑰一看见妈妈,脸上快乐的笑容,一下子消失了,像只小老鼠般,飞也似的逃回屋子,留下了脸色难堪的之颖对着冷漠的慧玲。
“你又打扰玫瑰!”慧玲十分不讲理。
“慧玲,我们不在家,杜小姐陪玫瑰不好吗?”丁范皱起眉头。
“不,玫瑰不需要人陪,她自己能玩得很好,她有一屋子的玩具!”慧玲悻悻的。
“如果说打扰,我想应该是玫瑰打扰我。”之颖盯着慧玲,明显地十分不满,“玫瑰来找我,我相信——她并不喜欢那一屋子玩具!”
“玫瑰找你?我不信!”慧玲尖声叫起来,“玫瑰最听我的话,她不敢出来!”
“她可能是最服从的孩子。”之颖生硬地说,“你可曾想过,一个孩子会怕陌生的新环境!”
慧玲脸色变得好难看,像打败仗一样。
“玫瑰不怕!”她叫。
“慧玲,别忘了玫瑰只有五岁,”丁范没好气,“她什么都不会说,你怎么知道她不怕?”
“我是妈妈,我当然了解女儿!”慧玲很固执。
“那么,请你以后别留玫瑰单独在家,”之颖提起吉他,
“若玫瑰再找我,我不会拒绝她的!”
慧玲冷冷哼一声,转身大踏步回去。
丁范无奈地叹一口气。他这丈夫也真可怜,倔强、古怪的太大,哑巴女儿,难怪他要叹息了。
“我十分感谢你对玫瑰所做的一切!”他诚挚地说,“我再为慧玲的固执道歉!”
“没关系,我喜欢玫瑰!”之颖的话题突然一转,“丁先生,为什么不送玫瑰入聋哑学校?她能笑出声音,表示她可能讲简单的话!”
丁范的眼光复杂,过了好半天,才说:
“我试过,我尽了力,但——不行,慧玲不肯,”他再摇摇头,“她的固执无可理喻!”
“你们该为玫瑰着想!”之颖加一句。
“我知道!”丁范苦笑,“我会再试试!”
丁范道晚安走开了。之颖看见小径上走来两人,很清楚的是韦皓和爱莲。真好笑,他们分得那么开,拘谨得令人忍不住大笑!这两个人,真没道理!他们也算是熟朋友啊!
她收拾了恶作剧的笑容。爱莲是个害羞的小东西,开这种玩笑她会无地自容的。她静静地看着他们走过。
“啊!你在这里!”爱莲蓦见之颖,吃了一惊,怪不好意思的,“韦皓说——怕等不及你,所以我去了!”
爱莲涨红了脸在努力解释,她那样子好像做错了天大的事,很对不起之颖似的。
“等在这里一句话也不说,是不是后悔不去?”韦皓比较洒脱,他看着之颖在开玩笑。
“之颖岂是会后悔之人?”之颖露出个俏皮的笑容,“我今晚大有收获!”
“收获?认识新男朋友?”韦皓打趣。
“男朋友算什么收获?”之颖摇头,“我和玫瑰捉迷藏!”
韦皓不出声。他不明白之颖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把小孩子、老头子——施廷凯的事看得这么重要,重要得可以牺牲和他一起去听南施威尔逊!他愈来愈不了解之颖了,她和所有的女孩都不同!
“哎——我先回去了!”爱莲有点尴尬。她看韦皓一眼,低着头走回家。
“她没吃晚饭!”韦皓解释着。
“演唱精彩吗?”之颖随口问。
“精彩?你不知道南施是什么人吗?”韦皓夸张地说,“她一张口就能吸引人,真不容易!”
“你以为一张口就吸引人?”之颖摇头,“演唱前她已练了几小时!”
“你怎么知道?”他反问。
“报上说的,这是南施的习惯!”她耸耸肩。
韦皓又不出声。在之颖面前,他永远占不到上风,从前不觉得,近来——简直不能忍耐。他也发觉,他们之间的谈话愈来愈空泛,之颖的兴趣已转到那个叫玫瑰的小女孩,转到施廷凯身上。他觉得闷,很闷!
“我——回去了!”他犹豫一下。
“走吧!回家太迟明天怎么有心上课?”之颖完全觉察不出他心中细微的改变,“我反对学生平时娱乐!”
韦皓耸耸肩,转身就走。走了好远,好远,远到之颖再也看不见的地方,才说:
“你反对,可是我不反对!”停一停,对自己笑笑,“我有权做自己喜欢的事!”
之颖当然听不见,是吧!

窗外的雨是那么大,大得连叹息的兴致都提不起,好好的一个礼拜天,只能坐在窗前发呆了!
能做的事已做完。之颖洗了头,帮淑怡切好菜,又把洗衣机里的衣服洗好、烘干,还有什么可做的呢?星期天不做功课,安息日,是不是?雨声比吉他声更大,弹起来没情调,做—嘿!把韦皓叫来!
之颖从客厅的门冲进大雨里,刚吹干的头发又湿了,运动衫、牛仔裤上都是雨水。她本来想跑去爱莲家的,既然都已湿了,不跑也罢,淋个够吧!
她慢慢散步似的走到爱莲家门口,她也没考虑到这一身水会弄脏文家客厅,推开门,老实不客气地走进去。爱莲和她母亲正坐着看电视,看见之颖的模样,她们好半天都出不了声。
“之颖,你怎么了?掉到淡水河里了吗?”爱莲吃惊地跳起来,“这么大的雨你到哪里去逛了?”
“只是从我家走到你家!”之颖不在意地抹一把脸上的水珠,“我想打个电话!”
“去打吧!”爱莲摇摇头,“若是打给韦皓,你可以在门口大声叫我替你打!”
“是啊!”爱莲母亲也说,“打完电话快回去烘干衣服,否则会生病的!”
“又不是纸扎的,淋一场就会病。”之颖不以为然,“我叫韦皓来,就是要在雨中散步!”
“淋雨?”爱莲笑着问。
“淋雨能解闷气!”之颖抓起电话。
接电话的正是韦皓,这个永远在“动”的男孩正闷得慌,电话里传来的声音是那么稚气。
“之颖吗?你知道我快要窒息了吗?我家这边的雨好大,大得一点空气都没有。你那边呢?”他叫。
“你以为我在台南?”之颖笑了,“你那边和我这边有什么不同?书皓,你来吗?”
“去你家?现在?”他问,大雨使他犹豫。
“现在不来今天就别来了。”之颖的话像命令。他们之间太熟,之颖又太直率,她完全不掩饰自己,她也不考虑韦皓心中的感觉,“只不过一场雨,你也怕了?”
“怎么这样说呢?我说不来了吗?”韦皓委屈。
“那么立刻来,我们可以来一次‘雨中行’!”之颖说,“限你一个钟头到!”
“好吧!”韦皓半真半假地叹口气,“我一个钟头之内赶到!谁叫我是韦皓,你是之颖呢?”
“当然!”之颖放下电话,绝没想到他话中另有深意。
爱莲一直那么沉默地望住她,眼中的神色真是奇怪,近来,爱莲是有些特别。
“之颖,你好霸道!”她轻轻地说。
“霸道?我不觉得。”之颖不在意地耸耸肩,拖一张木椅子坐下,“韦皓和我——惯了。”
“我觉得你总是欺负韦皓,”爱莲摇摇头,“或者你自己不觉得,不过,也许韦皓喜欢你这样。”
“什么话?有时候他对我不也是凶巴巴的?”之颖笑一笑,“我们是礼尚往来,半斤八两!”
爱莲看一眼在客厅那一端看电视的母亲,把声音放低一点,神秘兮兮的。
“我问你,之颖,”爱莲脸上隐有红晕,“你和韦皓是同学?是好朋友?或是情人?你们将来—可会结婚?”
“为什么这样问?”之颖呆一下。
“好奇!”爱莲说。
“那么我告诉你,我们是同学,是好朋友,或者——也是情人,”之颖一口气说,“至于结婚,我从来没想过,相信韦皓也没想过!”
“我没有见过比你们更奇怪的一对了!”爱莲说。
“我们奇怪?”之颖睁大了眼睛,“你比我更没经验,你凭什么这样说?”
“想象!”爱莲眼中闪动着异采,“我能想象!”
“想象从来不真实,你不知道吗?”之颖说。
“但是——想象很美!”爱莲又有羞意。
“能把你的想象告诉我吗?”之颖摸着湿淋淋的头发,“我常静坐,冥想,可是我从不想这方面的事!”
“哎—其实,我的想象也许很幼稚可笑,”爱莲又退缩了,“我觉得年轻男女交朋友,该以男孩子的意见为主,女孩子该柔顺点儿,不能压住男孩!”
“没有理由,男女平等啊!”之颖不同意。
“这只是我的想法,你不必同意。”爱莲急忙说,“我相信——一定是我的错,不过——我喜欢这种错法!”
之颖歪着头想一阵,她不能说爱莲错,无论如何,她是永远不能接受的。
“我回去了!希望下午能雨过天晴,我好办事!”她说。
“谁的事?施廷凯?玫瑰?或是你自己的?”爱莲问。
“不告诉你!”之颖眨眨眼,大步而出。
“听说施薇亚要订婚了!”爱莲在后面说。
“听谁说的?和谁?”之颖停在门口。她希望薇亚能和李立奥,她说不出理由,她也知道这是绝不可能的事。
“他们的陈嫂告诉妈妈的,说是和潘定邦!”爱莲跟过来,“妈妈还说,是你打破了施家别墅的沉默!”
“噢!和潘定邦!”之颖明知这是最可能的结果,却忍不住失望。李立奥会怎样?他是个不可能因薇亚订婚而罢手的男孩!
“门当户对的婚姻,潘定邦和施薇亚一样漂亮!”爱莲说得很有趣。
“男孩子也说漂亮?”之颖咕噜着冲进雨里。
“之颖,”爱莲的声音追出来,“你真和韦皓作‘雨中行’?”
之颖没听见,四面八方都是雨水,都是雨声。她又怎么知道,爱莲总是爱在她要离开时谈韦皓呢?
回到家里,之颖的运动衫和牛仔裤简直在滴水,一副落汤鸡的模样,她反而十分欣赏,十分得意的团团转。
“之颖,看你,”淑怡从厨房出来,吃惊地叫,“弄成这样子,也不怕生病?快去换衣服!”
“换什么衣服呢?韦皓就要来了!”之颖振振有词。
“韦皓来和换干衣服有什么关系?”淑怡摇头,“你这样子,才十岁吗?”
“我们要去淋雨,”之颖一本正经,“换了干衣服不是又弄湿了?”
“还有没有别的玩法?”淑怡笑骂着,“二十岁的大姑娘要玩淋雨?”
“韦皓说雨大得连空气都凝固,若不出去淋雨,怎能消得了闷气?”之颖说。
“之颖,你想大病一场?”淑怡摇头。
“怎么你们都这样说?文伯母、文爱莲,还有你,”之颖叹一口气,“吃了二十年的饭和营养品,我才不会差得淋一场雨就病了!”
“韦皓什么时候来?”淑怡不再劝她。还有比之颖更固执的女孩吗?事情不论对错,她有一定的成规,说了一定做!
“就来了!”之颖说,“他不敢迟到!”
“之颖,你和韦皓都大了,怎能像小时候一样对待他?”淑怕关心地说,“你管得比军队还严,总有一天会吓跑他!”
“吓跑他?”之颖呆一呆,抱住淑怡的手臂,“妈妈,我对他太凶,太严,是吗?爱莲也这样说呢!”
“女孩子该温柔点!”淑怡转身走回卧室。
“温柔点?”之颖自言自语扮个鬼脸,耸耸肩又摇摇头“之颖能温柔吗?肉麻!”
她拉了一张椅子,眼巴巴地坐在窗前等韦皓来。韦皓可像个冲破这漫天雨丝交织成网的勇士?
一辆车子激起水花飞溅。雨太密,水花溅得太高,看不清疾冲而来的是辆什么车。韦皓吗?他果然守时而来,或者,之颖该考虑对他——温柔些?
车停在草地前面,天!这么大的雨谁有兴致骑来一辆摩托车?韦皓的疯狂行动正合之颖的意思,雨中骑摩托车远比雨中行更痛快,不是吗?
她高兴地跳到门口,几乎和撞进来的人碰在一起,兴奋使她忘了骂韦皓的冒失,进来的人一把抓住了她,抓得又重又紧,他——不是韦皓。
“李立奥,是——你!”之颖好意外。薇亚要订婚的事在脑中一晃而过,她的心直往下沉。
李立奥脸上、身上全是水,简直没有一丝干的地方。他眼中的光芒逼人,是愤怒,是痛恨,是不信,是焦急.是紧张,他的脸苍白得近乎发青,全无血色。
“她要和潘定邦订婚,是吗?”他摇晃着之颖,他忘我地弄痛了她的双臂,“告诉我,告诉我!”
“我不能确定,我也是才听人说——”之颖替他难过。
“什么不能确定?我知道他们已经定了圆山饭店,”立奥咆哮着,“你也想骗我,你也不说真话?”
“我不想骗你,我也不说假话,”之颖努力镇定自己、两个人都激动起来,场面就难收拾了,“你应该知道!”
“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他的声音更大,“全世界的人都想骗我!”
“李立奥,你要冷静一点!”她用力挣脱了他的掌握,“雨停了我会去问施薇亚,行了吧!”
“现在去!”立奥拖着她的手,“现在去!雨算什么?下刀子也得去!”
在立奥的霸道面前,之颖的固执、倔强都发生不了作用。立奥霸道得——厉害,像武侠小说中脾气孤僻、正邪不分的高手。
“好吧!”她只得耸耸肩答应。
刚推开门,后面有脚步声,她看见淑怕走出来,一定是立奥的咆哮吓倒了妈妈。之颖想交代—声,却被立奥用力拖进雨里,她似乎听见妈妈的惊呼。
之颖按了施家门铃,立奥立刻机警地躲到一边的墙角里。大雨没头没脑往下灌,几乎过了三分钟,撑了伞又穿了雨衣的阿保才打开门。
“是你!”阿保好意外,“什么事?”
雨点使之颖眼睛都睁不开,她躲进阿保的雨伞下。
“施薇亚在家吗?”她大声问。
“小姐到东京去了!”阿保答。
“那—她不是预备订婚了?”她再问。
“是的,”阿保有点莫名其妙,这个女孩的行动永远那么出人意料之外,冒这么大的雨,只问这件事?“我并不很清楚,不如明天你问小姐吧!”
“她明天回来?”她追问。
“今天晚上:“阿保说。
“好吧,没事了!”她从雨伞里走出来,大雨又往她身上淋,她看来一点也不在乎,“你关门进去吧!”
他本来想说送之颖回家,考虑一下终于忍住了,他怕自己的提议不受欢迎。现在年轻人愈来愈令人不了解,好像总有那么多稀奇古怪的思想。淋雨,或者也是种时髦的玩意呢?
看见大门关上,立奥从墙角窜出来。
“为什么不进去见她!”他发急地大叫。
“对我呼喝没有用,施薇亚在东京,今天晚上回来!”她望住那张受创的脸。经过雨水冲洗,他那脸上的真诚分外明显,难道施薇亚不懂欣赏?
“那蠢牛怎么说?”立奥果然不再呼喝。
“他说是的!”之颖老实地回答,“详细情形他要我问施薇亚。”
一刹那间,他们同时沉默在雨水里。并不是真沉默,他们的心都奔腾着有若那雨水,只是,他们都没有话好说。之颖觉得有点难过,有点遗憾,有点歉然——她没帮上忙。而立奥,他明知是事实,固执地抱着最后一点希望而来,现在希望破灭,他为绝望而沉默!
雨水似乎融化了他们。天空滴着水,他们身上也滴着水,他们就那么动也不动地互相呆立着。雨水在立奥脸上纵横交错,他苍白得好像一具蜡人。她看见他的眼睛眨一下,有一滴似乎不是雨水——她不敢再看,当它是雨水吧!立奥那种男孩子是不会流泪的!
“杜之颖,你可愿帮我一次忙?”他突然说,声音是夸张的开朗。
“十次也行!”之颖毫不考虑。她为他的真诚感动,她喜欢世上一切的真诚!
“陪陪我,好吗?”他认真地对她说,“骑我的摩托车回台北,然后随便找个地方癫它一场!”
“我答应过帮你一定帮,走吧!”她豪爽地说。
立奥握住她的手,大步走向摩托车。他跳上去发动了,她也跳上去抱牢他的腰,呼的一声,溅起漫天水花,他们去了!
窗前的爱莲,窗前的淑怡都是又担心,又意外,又不信。之颖和那个男孩子去了,看来是自愿的。那个男孩不是那晚打人的凶徒吗?之颖这孩子,太过分了!她身上那套又湿又旧的牛仔裤运动衫,她脚上那对灌满水的运动鞋,她还约了韦皓,这女孩子!
立奥的摩托车飞驶着像匹出了闸的野马,若非他本性如此,他必受伤甚深,他有些置生死于度外的模样。之颖坐在后面,只觉雨点从耳边呼啸而过,有几滴打在脸上十分疼痛,她也不在意。车速那么惊人,一刹那间已超越了十几部汽车,之颖也知危险,但是,那危险已冲破了大雨带给她的闷气,她反而舒畅了。
他带她到中山北路一幢巨大而气派的洋房门口。高不可攀的墙,古老的树木,大铁门边的柱上有金光闪闪的“李宅”两个字。他带她回家?她十分意外。
他连人带车撞到铁门上,砰的一声巨响,铁门居然立刻打开,一个像卫士模样的人站在雨伞下。
立奥连招呼也不打,摩托车又直冲而入,终于停在那幢漂亮的巨厦前。在这一刻,之颖看见了立奥的专横、傲慢和任性。施薇亚说怕,是怕他这些吗?
巨厦里的华贵布置,自然不是施家别墅能相比的,更非之颖所能想象,连电影里都少见呢!大厅里冷清清的,一个人也没有。立奥拖住之颖,毫不在乎地踩过长毛的名贵地毯,走进他的寝室。之颖回头望望,两行湿湿的脚印。李立奥这家伙!
立奥的寝室好大,布置得十分漂亮。那种新潮的家具,那几张古怪的像只桶般的沙发,不是台湾的吧!好像连占士邦片里还不曾出现过呢!她默默地看一阵,欣赏过就算了,她可不是大惊小怪,赞个不停的女孩。
“换我的衣服吧!”立奥从衣柜里抓出一套衣服扔给之颖,是条牛仔裤和衬衫,“浴室在那里,我私人的!”
之颖也不客气,接过衣服走进浴室。这年代男孩子的衣服和女孩子没什么分别,她穿上立奥的衣服,倒也十分称身。走出浴室,立奥也换了一套。
“刚才我那样骑车,你怕吗?”他看看她。他实在是个很好看、很吸引人的男孩!
“不怕!我喜欢那样。”她天真地摇摇头,盘着腿坐在地毯上,“你知道天雨路滑可能有危险,可是我相信你是个最好的骑士!”
“下次别把生命交到别人手上!”他点点她的鼻尖,“什么都可以交出去,惟有生命要自己掌握,懂吗?”
“懂了!”她点点头。
“你很听话,很乖,为什么你不是施薇亚?”他自语。
“我不可能是她,你也别傻得想把我当成她!”之颖认真地说,“她不要你,不如——另外再找一个吧!”
“不能!”他发怒地叫,有斩钉截铁的味道,“我爱的是她,不能再找一个,没有人能代替她!”
“我不想激怒你,可是——你既然爱她,为什么要做那些令她生气、令她害怕的事?”她反问。
“你不懂。”他狠狠地捶一捶沙发,“我爱她是一回事,我没有理由连灵魂也交给她!我有权做自己喜欢的事,我有权支配自己的行动,不是吗?难道女孩子喜欢一个柔软得任她揉来揉去,随她意思改变的男孩?告诉你!那不是男孩子,没有资格称男孩子,那是一团面!”
“我懂,你信吗?”之颖眼睛发光,他好像给她上了一课似的。
“信!”他看着她,“你是杜之颖!”
“你们怎么闹翻的?”她忍不住问。
“没有闹翻,”他说得好肯定,“我从来不服她吵闹,老实说,在她面前我努力使自己斯文。她认识潘定邦以后,就无缘无故的疏远我!”
“你不该去打潘定邦,是你加深了她对你的坏印象。”她摇摇头,“报纸上说得你已够可怕,你还当面做给她看。”
“我忍不住!”他脸上杀机隐现,“我恨不得能杀了那个潘定邦!”
“如果施薇亚不再爱你,杀他也没用。”之颖掠一掠快干的头发。屋子里有冷气,相当干燥。
“薇亚爱我!”他冲动地跳起来,“谁敢说她不爱我,我就杀谁!”
“满口打打杀杀,难怪吓坏了她!”她摇头,又天真地笑一笑,“奇怪的是我为什么不怕你?”
他忍了忍,冲到小酒柜边为自己倒了满满一杯酒,仰头一饮而尽,酒精刺激得他苍白的脸上立刻泛起红晕。
“她说怕我?”他不看她。
“你还看不出吗?”她说,“我要一杯果汁!”
他从小冰箱里拿出一个果汁罐头,连罐头刀一起扔给她,又为自己倒一杯酒。
“你喝醉酒会发酒疯吗?”她开开罐头,“我生平最讨厌发酒疯的人!”
“放心!一瓶酒也醉不倒我!”他径自倒在红色的圆桶型沙发上,“你要知道薇亚和我的事吗?”
“你已经告诉过我了!”她摇摇头,仰起头喝果汁,一口气喝完了它。
他不响,走到窗前拉上窗帘,又熄了灯。整个屋子变成漆黑,胆小的女孩一定怪叫起来,以为立奥一定图谋不轨,之颖却不出声,静静地坐在地毯上。她对立奥十分信任,这信任甚至超过韦皓的。她十分了解他或者说他那种男孩吧!除非他不爱,否则,他绝对对他的爱人忠诚。
他拿出一架小型放映机,又拿出许多盒影片,小心地装置好,然后开动了机器。
“这是薇亚和我在一起时拍摄的!”他又倒回红色沙发。
十六厘米的影片,投影在白色墙壁上十分清晰,影片只有动作,没有言语——事实上,谈情说爱的事听不见言语还好,免得肉麻。至于动作嘛,他们俩倒很高尚,很斯文,很干净的。
镜头里的施薇亚很美,很俏,很甜,尤其那笑容,能使任何男孩子心软,动情。看这些影片,立奥和薇亚以前倒真是相爱。从那些各种不同款式的衣服上,可以看出他们几乎天天约会,时时见面。要好成这种样子,怎能突然翻脸无情呢?之颖不明白。
她想起自己和韦皓。他们认识了十多年,从手拉手的孩童时代直到现在,他们的友谊似乎仍然停在手拉手上。影片里接吻的镜头使她脸红,使她心跳,使她有异样的感觉。韦皓不曾吻过她,只有去年圣诞节参加同学舞会时,当十二点钟教堂钟声响起,他轻轻碰了她的脸颊,这——不算吻吧?她和韦皓是哪一种感情?
影片一直在放,都是薇亚和立奥亲热的镜头。如果以温度来表示,他们已达到沸点,他们应该结婚,谁能相信这么相爱的人会突然变?爱情原来是这么靠不住的一样东西,那么,之颖和韦皓—一会像淑怡说的,总有一天吓跑他?
哎——没有韦皓是种什么样的情形?她不能想象。这十多年来总有韦皓在身边,韦皓几乎变成她的影子。人不能没有影子,她也不能没有韦皓!至于感情——管他是哪一种?或者有一天会变成立奥和薇亚的那种?
她烦恼起来,她发觉她还不懂爱情。
灯光亮了,她吃了一惊,下意识地掩住眼睛。
“你在想什么?”立奥的手拍在她肩上,“我发觉你没有在看影片!”
“我一哎,”她有些慌乱,她从来没有这样过,“没有想什么!”
“小女孩不能扯谎!”他摸摸她的头发,真像一个大哥哥,“因为你还没学会扯谎!”
“你——已经不再生气了?”她看他,心绪已平。
“每看一次这些影片,使我真实地感觉到,我和薇亚确实相爱,没有气了!”他说。
“这些影片——施薇亚知道吗?”她问。
“不知道,”他笑一笑,“知道了还这么自然?”
“那你——打算怎样?”她的脸沉下来。
“打算怎样?”他呆了半晌,他不懂她的意思,“你以为我会拿这些影片去威胁她?”
“那你为什么要拍摄?”她问。
“使我有真实感!”他不屑地笑一笑,“我不是好汉,是别人眼中的太保、阿飞,可是我也不要卑鄙手段!”
“算我说错了话!”之颖耸耸肩,对他印象更好。
“饶你一次!”他小心地收拾好影片,“对于爱情,我常常觉得不真实,手摸不到,眼看不见,感觉——却抽象得很,所以我拍下这些影片!”
“就算得不到你也能纪念!”她直率地打趣。
“我不会得不到!”他握紧了拳头,“不论在什么情形下,薇亚始终是我的!”
“甚至订婚?结婚?”她盯着他看。
他脸上掠过一抹难堪的红色。
“我会劝阻她做这傻事,”他坚决地说,“她若和潘定邦结婚,就是做了天下最大的错事,我要挽回2”
“李立奥,施薇亚不是台湾最美、最好的女孩,你为什么那么爱她?”她稚气地问。
“爱就是爱,还有为什么?”他瞪她一眼。
“你有把握挽回?”她皱眉,她为他的固执担心。
“施薇亚是属于李立奥的!”他凛然地说,“谁若枪走她,是那人的不幸!”
“你——会杀人?!”她吃了一惊。
“我这么说过?”他冷冷地笑着不置可否。
她歪着头,想了半天,想不通这问题。她不知道这件事将会怎样解决,是什么结果,但是,总要解决,总有结果的。何必多费脑筋?等着看吧!
“我劝你别动刀子,否则只有把施薇亚吓得更远!”
“我会记住你的话!”他走过去拉开窗帘,“今天晚上我要设法见她!”
“要我祝你成功吗?”她稚气的。
“我一定成功的!”他满有把握。
窗外的雨不知什么时候停了,地上虽有积水,天空中却一片清朗。之颖从地毯上跳起来,突然想起一件事。
“糟了,韦皓冒大雨到我家去了,他一定会发火,”她又跳又叫,“还有,我约好要去见一个人的!”
“怎么了?跳得像只虾米!”他像全然忘记刚才的激动、愤怒,他又活泼起来。
“有电话吗?我要打一个回家!”她叫。他立刻指指床头柜上的电话,她奔过去抓起来拨通爱莲家,“爱莲在吗?是文伯母吧!”
不知道文伯母在电话里说了些什么,之颖的脸上有奇异的变化,只是一刹那,她又开朗起来。
“好吧!那么请转告妈妈,我晚一点才回来,”她说,“赶回来吃晚饭!”
挂上电话,她看看坐在一边的立奥。
“今天你得请我吃中饭,我身上一毛钱也没有,你还得送我回去!”
“一句话!”立奥笑一笑,“我吩咐厨房替我们把午餐开到房间里来——哦!你的男朋友怎么了?”
“韦皓和爱莲去看电影了,雨一停就走了!”她耸耸肩,“是我不好,我失约在先!”
“爱莲又是谁?你这么任男朋友和别的女孩子出去?你完全不忌妒?”他走到门边,大声叫工人的名字。
“爱莲是我的好朋友,韦皓和我从小在一起,忌妒什么?不可笑?”她爽朗地摊开双手,“别把我教成和你一样,忌妒心重又喜欢用拳头!”
“你不懂,许多事情非拳头解决不可!”他摇摇头,走回沙发。
“我坚决反对!”她高举双手,“你用拳头打不来爱情!”
“我的爱情不是打来的!”他沉下脸。他对这方面真是敏感得很,提起来就会反脸。
“我不是说你!”她有些不满,“我不喜欢你的反复无常,一下子就变脸,男孩子能这么小心眼吗?”
“好——吧!”他勉强自己笑起来。几次相处,他知道她是那么直率,那么坦白,那么稚气,那么热诚,她说不是讲他,他立刻信了,“我不再反复无常,只是你要记住,在这件事上,不许跟我开玩笑!”
“说我开玩笑其实还是你小心眼!”她叽叽咕咕的笑。
“下午约好了谁要见面?”他随口问。
“我不知道他是男是女,也不知道他是哑巴还是瞎子,更不知道他的名字,”她耸耸肩,不像开玩笑,“是一家盲哑学校的心理学专家!”
“专家!”他嗤之以鼻,“这个名衔唬得了谁?我最恨那种沽名钓誉的人!”
“别太早下断语,不是每一个人都沽名钓誉!”她说。
“为什么去盲哑学校?你不正常吗?”他想了起来。
“你才不正常,”她瞪他一眼,“我们隔壁有个又聋又哑的小女孩,怪可怜的,她妈妈不肯送她进学校!”
“于是你就多管闲事了?”他捏捏她的鼻尖,“上次用吉他打我,你知道我那时可能杀人的吗?”
“我管的全是正经事!”她皱皱鼻子。
有人敲门,一个工人用小餐车送来食物。立奥态度傲慢、冷漠,工人好像十分怕他,摆好食物,话也不敢多说一句就退出去。
之颖毫不做作地吃起来。这个胸无城府的女孩子,可绝想不到立奥对她是多么特别了。立奥除了冷漠、专横、暴躁之外,他内心十分高傲,通常的女孩子他根本不放在眼里,带回家的女孩子,除了薇亚只有之颖了。
立奥吃得很少,看得出他挑剔食物,但却喝光整整一玻璃杯的酒。午餐后,之颖看见他眼中已经泛出红丝。
“借我十块钱,我自己回去好了!”她关心地说,“你该睡—觉!”
“睡觉是浪费生命,”他抹一把嘴,“除非疲倦得迫不得已,我决不合眼!”
“我喜欢睡觉,因为它使我的头脑能更清醒,”她看看身上的衣服,“穿你的衣服回去吗?”
“放心穿!明天我专程送你的衣服回去!”他开门做一个送客的姿势,很潇洒。
“别吓坏我妈妈!”她扮个鬼脸。
那是在士林的一家私立盲哑学校。校园不大,却十分整洁,十分有规模,各种设备都很新颖,校舍也很气派。星期天,校园里没有学生,守门的校役却迎了上来。
“两位找人吗?”校役相当有礼貌。
“我姓杜,和此地一位姓程的心理专家约好见面的,他在吗?”之颖问得天真。约好了能不在?
“是,程先生在办公室等杜小姐!”校役指指二楼,“我带你上去!”
“我在这儿等你,”立奥指指校役室外的椅子,“我对专家没兴趣!”
之颖挥挥手,也不勉强他,随着校役上楼。
很精致的办公室,和之颖想象完全不同——她记得小学、中学时,连校长办公室都简陋得很。这间办公室像电视、电影片里看见过的那些医生、博士什么约书房,有巨大的墙壁书架,有十分讲究的写字台和皮椅,有一组招待客人的沙发,茶几上还有一瓶黄玫瑰。最难得的,是地上铺了青绿色的地毯,踏上—去好像踩在绿茸茸的青草上。绿色窗帘是拉开的,只垂下一幅薄薄的白纱,窗户紧闭,开着冷气,一走进去就觉得精神一振。
“程先生!”之颖叫。办公室里没有人啊!刚才校役说程先生,他必是—个男人!
左边—扇门开了,走出一个很年轻的男孩子。他穿着—件今年流行的米色珠毛圆领运动衫,—条米色长裤,脚下穿着米色便鞋,好清爽的颜色!
“请问程先生在吗?”之颖问。她对这种型的男孩子颇有好感,因为他自然,他随便。这个男孩子不及立奥漂亮,不及韦皓活泼,却很有型——属于他个人、别人学不来的型。
“你就是杜之颖?”那男孩眼中闪过一抹惊讶,从头到脚打量之颖。
之颖掠掠头发。没礼貌的家伙!难道他看出这身衣服不属于她?这套衣服是新潮了一点,却也没什么不妥当,谁规定女孩子不准穿男孩衣服?她不高兴地想。
“我要见程先生!”她没好气的。这些什么专家,专会搭臭架子!
“你不是见着了吗?”那男孩俏皮地眨眨眼,“我就是程以哲!”
“你——”之颖张大了口。
他是专家?这年轻的,很有型,很幽默,很潇洒的男孩是专家?
“请坐!”程以哲微笑着。那微笑里有丝稚气的恶作剧,却不令人发窘。
“我——哎——”之颖有些不知所措,这简直太出乎她意料之外,“你说你是——”
“程以哲和你约好见面的!”他仍然微笑。牙齿整齐而健康,给人愉快的感觉。
“你年轻得使人不能置信!”她怔怔地瞪着她,“不是冒你父亲名字的专家吧?”
“像吗?”他不以为憾的,很有幽默感。
“谁知道?我们这个时代什么怪事都有。”她坐下来,像和朋友聊天一样,“被头士能被英女王封为爵士,你当然可能是专家!”
他坐到那张皮制的椅子上,态度安详而悠闲。
“能够说你的问题吗?”他问,两眼炯炯有神。
“哦!”她整一整神色,差点忘了正经事呢!“我的邻居是个天生聋哑的小女孩,她听不见声音,不会说话,也不懂手语,我希望她能得到贵校的帮忙!”
“让她来学校吧!她多大了?”他皱着眉心——习惯性的,像在思考什么似的。
“五岁!”她舔一舔嘴唇,“她母亲十分奇怪,不许她接近任何人,也不肯送她进学校!”
“有这样的事?”他的眉皱得更紧,“不肯送她进学校一定有原因,是吧?”
“没有人知道原因,连玫瑰的父亲都不知道!”她说。
“玫瑰!谁?”他眼睛闪一闪。
“就是那个小女孩,她叫丁玫瑰。”她解释。
他望着她半晌,稚气地笑了。
“我有个感觉,这个名字很适合你!”他说得很直率。
“玫瑰的名字适合我?”她傻傻地指着自己,一刹那间,她的脸红了,她觉察出他的话里赞美的意思,“见鬼,我的名字是之颖。”
他再笑一笑,笑得亲切极了。
“知道吗?回到台湾两年,你是第一个向我讲‘见鬼’这两个字的女孩。”他说得好奇怪,“我觉得好像是妹妹在跟我讲话,你使我想起家!”
“家?想家就回家好了。”她说,忽然想起他刚说“回台湾两年”,“你的家不在台湾?”
“在美国!”他又眨眨眼,难怪他有那么多洋人的动作了,“十年前由香港移民去美国!”
“嘿!你是广东人?”她的兴趣来了,“教我讲广东话!”
“我是江苏人!”他笑笑,“讲完正经事我教你讲广东话!”
“哎——你肯帮玫瑰吗?”她急忙说。
“怎样帮法?她母亲不肯送她来学校!”他说。他一直带着一种研究的眼光看她。
“你是心理专家,你去研究她母亲,劝她母亲,好吗?”之颖恳切地说,她像在为自己的事,在求人似的。
“那个玫瑰——是你的什么人?”以哲问。
“邻居,他们才搬来一个月。”她说。
“如果我说愿意,你能告诉我先该怎么做?”他说。
“哎——让我想想,你可以直接去拜访她——不行,不行,慧玲一定不肯让玫瑰见你。”她自言自语的,“程——以哲,你说该怎么办?”
她已经再叫不出程先生了。先生两个字绝对不适于他这种男孩,先生该是那种西装穿得平平板板,头发梳得一丝不乱,说起话来一本正经的男人。而他——一个穿运动衫,喜欢眨眼,笑得亲切,说话幽默风趣的男孩子,男孩子叫什么先生呢?
“你的问题难倒了我!”他抚着眉心,“惟一的方法,我假装你的朋友去接近玫瑰和她母亲。”
“好办法!”之颖跳起来。立奥的紧身衬衫和牛仔裤使她苗条的曲线隐约露出,“不过——不怕你的女朋友,或者太太误会?”
“没有太大,也没有女朋友!”他摊开双手,她立刻信了。
“嘿!我替你介绍个女朋友好吗?”她想到爱莲,这样出色的男孩子配爱莲足足有余了。
“别的可以接受,这件事不行。”他连头带手一起摇,“女朋友一定要自己找,自己挑,自己选,直到令自己完全满意为止!”
“条件太高小心一辈子结不了婚!”她皱皱鼻子,哼一声。
“我不担心,”他淡然,“因为我没有条件!”
“这件事——我指玫瑰的事,你要通知你们校长吗?”她关心地问。
“当然!我来办,你放心!”他拿出纸笔,“写你的地址给我,我好去找你。”
之颖接过纸笔,毫不犹豫就写了。她一心只想到玫瑰,可没考虑这样年轻的“专家”可能带给她麻烦。
“晚上我都在,你随时来,”她说,“麻烦你这件事——不要紧,是吗?你是以服务及帮助病人为宗旨的!”
“你讲得很好!”他看看地址,“很近,就在经天母的路上,我可以散步过去。”
她站起来,大方地向他伸出右手。
“先谢谢你,希望你成功!”她笑着说,“别告诉玫瑰的妈妈,他们不知道我来找你!”
他握着她的手,亮亮的眼睛停在她脸上。
“我尽力办这件事?也很高兴认识你!”他说。
她洒脱不在意地笑一笑,大步走出去。
关上办公室门,她发现他跟了出来。用不着送啊!这么客气做什么?他从走廊往下望,看见等在楼下的立奥,他转向她。
“你的男朋友?”他问得好唐突。
“不是!”她耸耸肩,“他爱的是施薇亚,而我的男朋友叫韦皓!”
她头也不回地大步去了。一分钟后,他们的摩托车驰出校园,消失在公路上……
奇妙的女孩子,杜之颖!
以哲慢慢踱回办公室。坦白得像一张纸,天真无邪得像个小女孩,热诚、善良得像个天使,又那么豪爽,那么开朗,怎样的女孩子?他迷惑了!
他是心理专家,他从不注意外表,他专门发掘深奥的东西,之颖引起了他的兴趣。
他走到写字台边,拿起那张地址念几遍,他已记住了—他要牢牢的记住,他知道,他不会只去一次!
他在计划,明天晚上,可以去吗?
但愿那叫玫瑰的小女孩带给他幸运!
是一个很美的夜。清朗、柔美的月光洒满了小径,施家别墅外的几户人家静谧而安详,一阵又一阵朴实动人的吉他声是周遭唯一的点缀。
昨日的一场大雨使屋前的草地依旧潮湿,看完书的之颖好坐在石阶上。已经九点钟,不会有人来,昨天那个程以哲也不会来了。她穿了条短裤,一件背心型的运动衫,夜风有点凉,她多披了一条大毛巾。她眼眸深邃透剔,闪动有如星辰。她安静地坐着,凝注黑暗中大片田野,无言地弹着那首《旋转人生》。
她弹得那么专注,那么凝神,她把对人生的全部热爱用手指透过吉他弹了出来,使这首曲子活生生地跳跃在空中。人生是美丽的,只要脚踏实地,抱定宗旨,充满信心、盼望与爱心,生命途上必为你开放美丽的花朵。
小径上缓缓地走来一人,修长而洒脱。米色的衣饰在夜色中分外显明。他走得很稳定,很有教养。他不是活泼的韦皓,也不是傲慢、专横的李立奥,更不是过分体贴温柔的潘定邦,在此地,他是个陌生人。
远远的他就看见了弹吉他的女孩,她必是之颖了,只有她才会那么无拘束地坐在地上,只有她才会穿得那么随便。他的心胸像小溪流水缓缓流过,那是愉快,是喜悦,是安适。他站定在之颖面前。
凝神在吉他声中的之颖觉得眼前一黑,有一团黑影阻挡了她的视线。她愕然抬起头,是立奥吧?只有他才会来得这么突然,他已设法见到了施薇亚?他已解决了满有把握的感情纠纷?他是来报告喜讯的吧?
“噢!你!”她看清了是谁时,不由得高兴地跳起来,“程以哲,你很守信用!”
“这是我的工作!”他微笑。他看来似乎很稳重,可是看他生动的眸子,一定有活跃的,豪放的,甚至于不羁的另一面。
“可惜太晚了,这个时候慧玲不会放玫瑰出来!”她望着他。她很自然地有亲近他的念头。
“不要紧,先来熟悉环境2”他不在意地在石阶上坐下来,拿起之颖的吉他。
“熟悉环境?”她稚气地笑着,重新坐下,“你是间谍?是侦探?”
“差不多,是心理的间谍和侦探!”他说,轻轻地弹了几个音符,指法很纯熟。
“你会弹吉他?”她惊喜地问。会弹吉他的男孩子多半喜欢唱热门音乐,吵得人头痛,她没好感。唯一来往的韦皓,却对吉他毫无兴趣。对以哲——虽然他们那么陌生,虽然他们还不是朋友,她有发现新大陆般的喜悦。
“这是陶冶心灵、自娱的最好方法!”他又弹几个音符。
“你也唱民歌?”她开心起来,她找到一个同志。
“我喜欢巴克欧文的,”他眨眨眼,“他的乡音最重,我喜欢那种泥土味和青草昧!”
“哎——”她乐得不知道说什么好。他们喜欢的歌手虽然不同,欣赏力却同样高。他说乡音,说泥土味和青草味,多妙的一件事!“真没想到,程以哲,你不是心理专家吗?”
“心理专家不能喜欢民歌?谁规定的?”他眼中隐有促挟的笑意。
“所有的专家不都是戴着近视眼镜,一平二板,三正四方的吗?讲起话来愈是高深莫测,愈是别人不懂,自己也未必明白的愈专得厉害吗?”她叽叽呱呱的,“你这样的专家,叫我怎能不怀疑?”
“如果你不提专家两个字,我会更感谢你一点!”他很风趣,“事实上我学医,也修心理学,如此而已!”
“原来还是个医生!”她扮着鬼脸,“医生的名衔还不如专家来得唬人!”
“我唬人吗?”他低下头调弄一阵琴弦,“你学什么的?说不定将来的名衔比我更唬人!”
“外交!”她扬一扬头,稚气的自傲。
“噢!是个有几重面孔的人物呢!”他打趣。
“算了,我能有几重面孔,天都塌了,”她耸耸肩。“我爱多管闲事,我不善于交朋友。喜欢就是喜欢,讨厌就是讨厌,叫我口是心非马上脸红。我的功课很好,成绩有资格申请外国学校奖学金,要我做个有几重面孔的成功外交官,永远不可能!”她坦率又稚气,想到什么就讲什么,“我啊!直看,横看,正看,反看,上看,下看,四面八方都是杜之颖!”
他忍住那份冲上来的笑意。这个女孩子真有意思,她正如自己所说的,完全不会隐藏。他喜欢她这份天真,这份直率,这份坦白,这份毫不做作的稚气。
“杜之颖不好吗?我担保没有人像你!”他说。
“你以为又会有人像你了?”她听不出他赞美的意思,“看看你的指头,可是十只一般长短?人怎能相同?”
他不回答她的话,径自弹起一首歌,是仙蒂萧唱的《线上的木偶》,弹得好灵活,好生动。
“你也会唱流行曲?”她歪着头。
“这一首是—九六九年欧洲各国歌曲比赛的冠军,”他自顾自的说,“线上的木偶是被牵着动的,所以说,做一个真正表现自我的人,是件幸福的事!”
“转弯抹角的说话,阴险!”她笑起来。
他又弹了一阵,然后停了下来。
“每个晚上你都独自坐在这儿弹吉他?”他问得突然。
“是啊!当然在做完功课之后!”她说。
“那你的那个韦皓不来陪你?你眼中很孤独呢!”他说。
“韦皓?!”她呆一下,他怎么知道?好一阵才记得昨天自己说出来的,“有时他会来,不过,他来了我仍然弹吉他——哎,谁说我孤独了?”
“你的眼睛告诉我的!”他很肯定,“如果你精神有寄托,很稳定,你不会多管闲事!”
“这真是谬论!”她从他手里拿回吉他,“我的朋友不多,但——都是最好的,了解的,知心的!爸爸妈妈也对我好,我还有吉他和书本,谁敢说我孤独?”
“我说的!”他看着她,眼中光芒那么强烈,那么坚定,像不可摇动的大山,令人无法不信服。
她皱皱鼻子,心里信服嘴上可不服输,她不习惯被人压下去。这两天怎么回事?先有立奥后有以哲,他们都是自信而刚强的人。立奥在外表上表现出来,以哲却是内蕴的,他们俩都是特别的男孩!
“我偏不信你那一套!”她固执地笑着。
“若你都不肯信,让我怎么去帮助玫瑰?”他说。
“我和玫瑰是两件事,对吗?”她反问。
“看来,你也需要帮助呢!”他站起来,“玫瑰住在这里?”他指着爱莲的家。
“不,是那一家。”她也站起来。忽然看见爱莲站在窗前注视他们。“喂!出来吗?文爱莲!”
在之颖看见爱莲的那一刹那,她本想避开的,她没想到之颖会突然站起来,会突然看见她。之颖和那个男孩子谈得好愉快、好熟悉似的,她怎么从来都不知道还有这样一个男孩?韦皓自然也不知道,是吗?之颖已经叫了她,她只能硬着头皮走出去,无论如何,看看那男孩子是什么人也好!
她拘拘束束的走向之颖,她只知道那是个男孩子,她羞涩得没有看他一眼的勇气。
“文爱莲,程以哲!”之颖为他们互相介绍。
爱莲勉强看以哲一眼,点点头,脸庞涨得通红。以哲只嗨了一声,很淡漠,也很拘谨,和对之颖的一见如故简直不可同日而语。
“程以哲是医生,是心理专家,”之颖并不在乎他们之间不熟落,“我请他来帮助玫瑰的!”
“帮助玫瑰?丁太太同意了?”爱莲看之颖,她发现之颖脸上有一种特别的光彩。
“是帮助玫瑰,又不是害她,用不着慧玲同意!”之颖说得理所当然。
“之颖,你又在惹麻烦!”爱莲明显地在警告。
“不会有麻烦,文小姐。”以哲很有礼貌地接口,“我们那间盲哑学校有类似的情形,我们克服了!”
“担心什么?爱莲,”之颖满有把握,“你什么时候看见之颖失败过?”
爱莲垂首不语。很意外的,她看来对以哲并没有好印象,像以哲这样的男孩子——哎!人与人之间的事真难说,是缘分吧!
“我们——去看看玫瑰的家吧!”以哲提议。
“好!爱莲一起去!”之颖把肩上的毛巾裹紧一点。
“你们去吧!”爱莲很斯文地摇头,“我刚才正在背一首古诗。再见,程先生!”
她径自去了,并且,再不会在窗前出现。
“你的朋友不太友善!”他笑一笑。
“她怕见生人,她是株含羞草!”她不以为意。
“是吗?”他们停在丁家的草地前,他看一看,摇摇头,“窗帘深垂,大门紧锁着,以为谁要抢走玫瑰?”
“慧玲怕我打扰玫瑰!”她说。
屋里突然传出一阵茶杯落地的声音,接着有人在讲话,不,在争吵。争吵的声音不大,似乎怕被人听见。过了一阵,传出女人的哭声。
“是丁范和慧玲!”之颖关心地说。
“别去!”以哲拦住她欲奔过去的动作,“你这样闯入,他们不会感激,很尴尬的!”
“慧玲在哭!”之颖推不开他的手。
“让他们自己解决,”以哲平静地说,“第三者的介入会使误会更大!”
之颖看他一阵,他黑亮的眼睛隐有笑意,笑她的稚气?笑她的冲动?
“听你一次话!”她说,“不过,你得告诉我实话,你心里是不是在笑我?”
“没有,”他坦白而真诚,“我只在想,你是个很可爱的小女孩!”
“哎——油腔滑调!”她的脸红了。没有人这么讲过她,似乎混合着兄长的感情。书皓和她同年,不会说她小女孩;立奥太冷傲,不会说这种话,他——很特别!
“真心话!”他指指心脏。
“慧玲和丁范吵架,每次都是为玫瑰。”之颖转开话题,“丁范要送玫瑰去学校,慧玲死也不肯!”
“那么严重?死也不肯?”他笑了。
“你没有看到慧玲,”之颖摇摇头,“很有教养的模样,但是蛮不讲理,好倔强,好固执!”
“没有人天生如此,她—定有原因!”他沉思着。
“你去研究!”她说。
以哲面对着她,带着一种十分特别的笑容。
“你知道你这身打扮像什么?女独行侠?”他说。
“什么独行侠?你是指意大利拍的西部片?”她皱皱鼻子,“我们叫‘荒野大镖客’!”
“大镖客?好重的日本味,不好!”他摇摇头。
“喂,程以哲——”
突然,一声特别的、惊人的、令人心中一紧的声音划破夜空,传入他们耳里,她的话被打断了,眼中一片惊疑。
“那是——什么声音?”她不安地问。
“好像是枪声!”他神色凝重起来、
“枪声?!”她惊跳一下,会和施廷凯有关吗?“我们快去!”
她下意识地抓住他的手,拖着他往施家别墅跑。真是廷凯招待记者,引来十年前的凶手?是谁发射的那一枪?廷凯?或是那凶手?廷凯不是只有飞镖——天!他练飞镖有原因的?
施家别墅的大门竟然虚掩着,他们从来都是门户紧闭,今夜怎么回事?真是有人进去了?之颖又急又怕。上帝,别让可怕的事情再发生在廷凯身上,那简直太残忍了。他已看不见世上美好的一切,不能再夺去他生存的权力!
之颖和以哲冲锋般的奔进客厅,施家的人正乱成一团。果然发生了意外,果然是廷凯!只见他蜷伏在地板上——所有地毯都收起来了。痛苦地呻吟着。能呻吟,能出声,表示还活着,还不会严重到危及生命。之颖奔过去,推开吓得脸色发青的施薇亚。
“施伯伯,伤了哪里?”之颖叫。她自己看见廷凯手受伤,鲜血汩汩的往外渗,血腥味加上灼焦皮肤的味道,令人作呕,“阿保,还不快预备车送施伯伯进医院!”
阿保庞大的身躯站了起来,他听命令听惯了,从来不会有自己的主意,之颖说起医院,他才迟钝地想起这事。
“不,别送去医院——”廷凯痛苦地阻止,“我……不去医院,我不要——被人知道!”
阿保只对廷凯忠心,廷凯说不去医院,他几乎毫不思索的就停止动作。他真像一条忠心的狗,廷凯是他的主宰。
“你不能不去,施伯伯,你要立刻止血,消毒——”之颖着急地叫。施家的人是怎么回事?生命的事能开玩笑吗?任得廷凯说不去就不去?
“我不去,我一不要紧,”廷凯咬紧牙根,“我不能破——破坏自己的计划!”
“爸爸——”施薇亚颤抖着不知如何劝解。
“那——总得请个医生回来!”之颖用双手紧握着廷凯左臂上端,使血不至于流得那么急,那么猛。
“让我来吧!”一个稳定的声音插进来。以哲走到廷凯身边,转身吩咐阿保,“抬他到沙发上,小心一点!”
阿保立刻照办,把廷凯移到沙发上。之颖也让开一边,这时,惊魂甫定的薇亚才搬出十分齐备的医药箱,交给以哲。
以哲先检查伤口,看得很仔细。他对那一小块皮焦肉烂的地方一点也不害怕。然后,他用手巾熟练地扎起廷凯上臂,替廷凯清除伤口,消毒,上药,很有技巧地包扎好,站起来。
“扶这位——施先生去休息吧!”他平静地说,“很幸运,子弹只是擦过手臂,伤口是子弹灼伤的,不需要开刀拿弹头,休息一星期就会好!”
“谢谢你,谢谢你,”薇亚一连串地说,“这件事发生得太突然,我们都吓傻了!”
“是怎么回事?你们大门没关上!”之颖说。
“大门没关?”阿保皱皱眉,却又不能不信,之颖他们就是这样进来的,“明明是我关的!”
他预备扶廷凯回寝室,廷凯摇手阻止了他。经过了这一阵子,廷凯已不再痛苦呻吟,他安静多了。
“我来说,”廷凯嗓音显得怪异,“我从书房出来预备休息,我关了冷气,拉开窗帘,我想早晨的阳光能射入书房,虽然我看不见,也希望能感觉到。我走到书房门口,枪声就响了,从书房窗外射进来,打中我的左臂!”
“你——没听见有人走近的脚步声?”之颖问。她记起廷凯不可思议的敏锐听觉。
“没有声音,一丝也没有!”廷凯脸色变得好古怪,“一定是他,我知道一定是他!”
之颖和薇亚对望一眼,是指那个凶手吗?
“多狡猾的家伙,他竟然一点声音也不发出来,”廷凯激动地说,“隔着玻璃他在园中,他不敢进来,他真狡猾,他不敢走到我面前,他知道我能听出每一块地板的声音,他知道我的飞镖不会放过他——”
“爸爸!”薇亚难堪,有以哲这陌生人在场啊!
“哦!”廷凯立刻惊觉,他敏感极了,“刚才替我医伤口的先生是——之颖的朋友?”
“是——的!”之颖答得有点迟疑。以哲算她的朋友吗?他们只见过两次面,而且是为玫瑰的事,以后他们可能不再来往的,“他叫程以哲,是个医生,也是个心理专家!”
廷凯沉默了半晌,才慢慢说:
“谢谢你,程先生!”然后示意阿保扶他进卧室。
之颖看见他们走进后面一间房,她晓得薇亚说过母亲是住楼上,他们夫妇分房而住?
“哎——爸爸因为眼睛不方便,所以住楼下!”薇亚看出之颖所想的。
“眼睛不方便?有病?”以哲插口。
“瞎了!”薇亚淡淡的,不愿深谈。
以哲很机警,也没有再问下去。
“施薇亚,你这个空中小姐怎么看见伤者这么怕?客人意外受伤怎么办?”之颖突然想起来。
“这是不同的,受伤的是爸爸,又那么突然!”薇亚微笑。
之颖点点头。看见阿保匆匆走出去,这个反应永远比人慢一步的家伙怎能做保镖?多忠心也没有用,他现在又后知后觉的去做什么?捉凶手?
“我们走了,你得小心些!”之颖看着蔽亚,“还是不报警,是吧!”
薇亚不回答,只无可奈何地笑一笑。廷凯总说有计划,但是——怎样的计划?把生命也赔下去?
“明天放学我再来看施伯伯!”之颖在门口说。
“明天我飞旧金山,”薇亚甜甜地说,“告诉你一件事,定邦和我下星期六订婚!”
之颖站定了,专注地凝视薇亚,怎么是这样呢?说订婚竟无要订婚女孩飞扬的神采,她像无奈又像苦涩,更像有隐忧,有无限心事,为立奥?怎样纠缠不清的一件事?
“恭喜你!”之颖慢慢说。
“星期天我回来,我找你。”薇亚说得很含蓄,她一定有话要告诉之颖。
之颖挥挥手,和以哲慢慢沿着小径走开去。
“很奇怪的一家人,很奇怪的一些事,”以哲似自语又似问人,“这家人生活在雾里!”
“每家都有自己的隐衷,相信你也会,”之颖淡淡的,“还是别问吧!”
“我只想知道一件事,”以哲很认真地说,“施先生可是天生的盲人?”
“不,施廷凯是十年前最出名的大律师,”之颖说,“镪水使他瞎眼!”
“哦——”以哲拖长了声音,“不是我想多管闲事,我主修五宫科,我想帮助他!”
“还说不多管闲事,完全跟我一样。”之颖笑起来。相同的个性很自然地拉近了他们,“不需要你帮他,他请来美国最权威的眼科专家,一个月后可能就动手术,据说复明的希望很高!”
“是吗?”以哲皱眉作沉思状。他似乎有什么话要说,却没有说出来。
“我相信是的。”之颖天真地说,“施廷凯好有信心,预备亲自把凶徒绳之以法!”
“又涉及我不许问的问题了吗?”他风趣地说,“镪水淋瞎的眼睛可以复明?”
“问你自己,我不是医生!”她拾起石阶上的吉他。
他四下望望。田野已沉睡在深浓的夜色中。黑暗中,他对此地有一份说不出的依恋,依恋那份宁静,依恋那份温馨,更依恋那份淡得捉摸不到的友谊。
“我是不是该回去了?”他望着她。
“问我吗?”她俏皮地皱皱鼻子,“一个医生、一个专家,指挥不了自己的脚步?”
“我什么时候再来?”他不以为然。
“奇怪了,怎么问我?”她睁大眼睛,“白天我没空,你总要晚上来,是不是?”
“我明天来!”他对她挥挥手,望着她倒退了几步,才转身离开。
“希望明晚玫瑰会出来!”她耸耸肩,反身回家。
淑怡从房里探出头,关切地问:
“发生了什么事?谁受伤?”
“施廷凯!”之颖扯开肩上的毛巾。
“外面那个男孩又是谁?”淑怡再问,有些怀疑。
“程以哲!”她头也不回地走回卧室。
这三个字——程以哲,似乎突然加入了这个奇妙的小圈子。

从木栅到台北的公路局汽车上,连粗心大意的之颖也发觉气氛不对。韦皓今天的神情好奇怪,闷声不响,沉着一张脸,谁得罪了他?
十多年的交往,韦皓从来没有这种情形,顶多发发脾气,吵几声,事过境迁也就算了。像今天连续发生这么久闷气的情形,真是绝无仅有。
“你怎么了?韦皓!”坐在汽车最后排,之颖问。
“没什么!”韦皓粗声粗气的。谁会相信?
“没什么的话就别这副怪样子,”之颖忍住笑,“你以为自己只有十岁?”
韦皓不出声,也不动,依然那么铁青着脸。
“如果你不肯告诉我为什么,我可不陪你生闷气,”之颖坦率地说,“我情愿回家睡觉!”
“你当然喜欢回家啦!”他总算逼出一句话,脸色却更加难看了。
“怎么?回家也不对?我看你吃错了药!”之颖没好气。她最怕人当面顶她。
“我当然吃错了药,”韦皓冷哼一声,这家伙怎么完全变了,“我错得连眼睛都看不清人!”
“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之颖睁大了眼睛,“我看你在发神经!”
韦皓把脸转向窗外,一副赌气的模样。
之颖也把脸转向一边。她自问没有做错什么,韦皓这样对待她——若不道歉,她永不原谅他。
汽车摇摇摆摆直驶台北,拥挤的车中全是政大下课的学生,谁也不会发现他们的争执。到了台北车站,之颖随着韦皓下车,才—阵功夫,她已把刚才的气恼抛在脑后。谁高兴去记住那些烦人的事呢?
“韦皓,到我家去吗?”她兴致好高,“我们去爬院子后面的小山,好吗?”
“我不去!”这活泼的男孩脸色未见好转,“为什么不叫他陪你?”
“他?谁?”之颖呆了一下。
“问你自己!”他恼怒得涨红了脸。
“问我自己?”之颖的脸也涨红了,是被冤枉的气恼,“发你的鬼疯,谁知道你在说什么?”
“别装成若无其事的样子,我冤枉了你?”韦皓忍不住叫起来。他们俩都是这样的,火起来时哪管四周有多少人,吵了再说:
“当然冤枉我,”她叫,眼睛都红了,“哪个烂舌头的坏蛋说了什么谣言!”
“别乱骂,去问你的好朋友!”他已忘了爱莲的警告。
“好朋友?文爱——莲?”她几乎不能置信,“她对你说了些什么?”
“也——没什么!”书皓呆一下,声音低下来,“她说昨天晚上有个男孩子陪你弹吉他,唱歌,还一起去施家!”
“你就以为是我男朋友了?”她双手叉起腰,气焰一下子涨得好高,“见你的大头鬼,那是医生,是心理专家,去帮助攻瑰的!”
“真的?”他的眼睛一下子亮起来。
“没想到你这么小气,更没想到爱莲这么多管闲事,”她得理不饶人,“你们两个真是天生一对!”
“我和爱莲?”韦皓傻傻的笑了,一早晨的气恼完全消散,那么你呢?”
“绝不忌妒!”她拍拍胸口,装出一副毫不在意的模样,“当有一天你真的爱上另外的女孩子时,我一定——嘿!衷心的祝福!”
“是你度量大?或者是根本不在乎我?”韦皓乐了,心里再无烦恼、牵挂,开什么样的玩笑都无所谓。
“都不是!我不愿意抓住一个不再爱我的男孩,天下最不能勉强的就是这件事!”她坦白地说。
“说得令我惭愧,我刚才的忌妒变成莫名其妙了!”他摸摸头发,“下次不听爱莲的!”
“文爱莲那个人我最了解,担保她没有恶意!”她说。
“之颖,我没你那么好的脑子,若想追上你的成绩,我只好加油苦读。”韦皓说,“我从今天开始,发誓不再抄你的习题,我要回家做功课!”
之颖歪着头,看了他半晌,拍拍手,扶起脚踏车。
“很好,回家的理由充足。”她潇洒地跳上车,挥挥手,“明天见!我会找玫瑰去捉蝴蝶!”
韦皓看着之颖远去的背影慢慢消失在人群中,才转回头,走向零南车站。他说的是真话,他发誓不再抄之颖的习题,他也是个高傲的男孩子,怎能忍受永远屈居下风?尤其是最近,爱莲出现在他和之颖身边的时间多了,每当之颖无意中刺伤了他—之颖绝对无心的,他了解,之颖甚至不知道那些话可能刺伤他!爱莲总露出那种似同情,似怜惜,似不平,又似气愤的眼光。
说实话,他受不了爱莲那种眼光!爱莲——真是个奇怪的女孩子,他想。她似乎总是帮着他,向着他,他们认识了一年多,她似乎永远默默地守在一边。她的眼光那么安静,那么柔和,她的笑容那么斯文,那么羞涩。他能常常感觉得出她在注视他,当他把视线转向她时,她又那么震惊地逃开了。她和之颖是好朋友,可是她们竟是那样的不同,她们像地球上的两个极端,自然,她们令韦皓的感受也绝不同。
之颖,青梅竹马的伴侣,他们一直那么合得来,像自然融汇的两股溪水。也许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太长,之颖从不令他有什么特别感受。爱莲呢?每当她那样看韦皓,他觉得紧张,觉得心颤,觉得莫名其妙的喜悦。这是什么?不是喜欢,不是爱吧?他喜欢的,爱的是之颖,那朗爽,快乐,特别聪明,又特别爱管闲事的之颖!
零南车站的站牌下有个微笑的浅蓝色影子,很脸熟,很
哎!怎么会是爱莲?她不可能站在这儿,她的家就在学校附近,她——是他看花了眼吧?
“爱莲!”他下意识地叫着,掩不住那份涌上来的喜悦。
“我——有一点事,”爱莲脸上浮起红晕,“到台北来买几本书!”
韦皓心中奇怪,买几本书为什么站在此地?
“我还有几句话想——解释,”爱莲舔舔唇,那淡淡的笑容十分引人,“我在等你!”
“等我?”韦皓控制不住心花怒放,“什么事?其实,你可以打电话找我的!”
“反正已经到了台北,我知道你们这个时候放学,”她斯斯文文的,“我也刚来!”
韦皓下意识地回头望望,之颖早已不见踪影。不知为什么,他有些作贼心虚的感觉。为什么心虚?他可说不出来。
“哎——那边有家冰店,我们坐下来谈吧!”他说。全身都拘束,这个新奇的感觉,和之颖在一起就不会这样。
爱莲没有反对,跟着他走过去。
是那种门大大的开着,光线从四面八方涌入,毫无情调可言的冰店。小小的圆台可以坐四个人,肥胖的老板娘坐在高高的柜台上,几个不穿制服的女侍穿梭其中。
“吃什么?”韦皓看爱莲。这个女孩美得细致,美得古典,耐人寻味。
“布丁!”爱莲低垂着眼帘,浅浅的红晕依然在脸上闪动,嘴角隐约的笑意看来是欣悦的。
“两客布丁!”韦皓吩咐女侍。
就这么对坐着,他们之间有一阵短暂的沉默。似乎是,他们都不知道该说什么!
“你说——有一点事要解释?”他问。在她面前,他能十分自尊,自信,这是种令男孩子满足的情绪。
“昨天晚上——我不该打电话给你,”她依旧垂着眼帘,“我并不想挑拨和破坏你们!”
“没有人这么认为,”他认真地说,“我了解你是在帮我,之颖也说你绝无恶意!”
“之颖她——知道了?”她抬起眼帘,好吃惊,“我真的不是要破坏,我——”
“放心,爱莲,”他的手自然地盖住她放在台上的手,“我们都是好朋友,我们了解!”
她的脸蓦然红了,她没想到韦皓会那样—对她。她窃喜,她兴奋,她没有收回被压住的手。
“哎——”韦皓反而不好意思了,他在做什么?他的动作简直完全没经过大脑,他只是那么自然的就做了,他怎么可以那样对待害羞的爱莲?不过——看来爱莲并没有生气,他放心一些,“你是之颖最好的朋友,当然也是我最好的朋友。”他胡乱地说。
“没有之颖,我们不能成为朋友?”害羞的女孩也提出大胆的问题。
“不——当然是朋友!”他呆怔一下,爱莲这么说是暗示什么?他心中一下子乱得—塌糊涂,那些乱线却被一层喜悦、一层甜蜜的感觉所包围,“当然是朋友!”
爱莲的视线从睫毛缝中透出来,那盈盈的流转的眼波,使韦皓心中的乱变成一股热,一股从未有过的热!他有个感觉,即使叫他为爱莲赴汤蹈火,他也万死不辞。
“我们是朋友!”他再说。他又握住了她的手—和刚才那次完全不同的!
爱莲眨一眨眼,一层水雾使她眼光更晶莹透剔。她嘴唇动一动,却什么都说不出来。她外表看来依然那么平静,她的心却在燃烧!
他们就那么互相凝眸相望一阵。那阵燃烧的火焰过去之后,他们冷却下来。他放开她的手,竟也说不出话。
他不想背叛之颖,完全不想,他不是那种见异思迁的男孩子。他和之颖已经十多年,他不能放下那段感情,但是爱莲——他矛盾了,好矛盾!
他难堪地发觉,他竟也喜欢了爱莲,而那种喜欢和对之颖的完全不同。
女侍送来布丁,缓和了他们之间的难堪与异样情绪。他们低下头来吃布丁,吃得很慢,很难下咽似的。一个小小的布丁吃了老半天,韦皓依然想不出一句适当的话来说。他有些气自己,怎么这样呢?他生平最看不起朝三暮四的人,自己——竟有此嫌呢?
“爱莲,我很抱歉,”活泼开朗的男孩子也期艾起来,“如果我冒犯你的话!”
“没有冒犯,是我——不好!”她不敢抬头。她心中也矛盾,也难堪。她喜欢韦皓,之颖却是她最好的朋友,叫她怎样呢?她是那么害羞,那么文静的一个女孩,她却不惜采取主动,采取暗示——唉!她若不这么做,她会爆炸!她是那么喜欢韦皓,喜欢他的优点,也喜欢他的缺点。她总是想,韦皓若是她的男朋友,她决不会像之颖那么对待他。她会温柔的,体贴的,用所有的爱心——想也没有用,韦皓怎么会属于她呢?她只是做梦!
刚才韦皓对她似乎也有情,只是那么一刹那,他又变了。她永远忘不了韦皓温暖的手压住她的一刹那,她像掌握了全世界!韦皓放开了她,好像很懊悔,唉!韦皓是之颖的,她来等他,分明是自扰扰人。
“走吧!”韦皓放下十块钱。
他们默默地走出冰店,默默地走到公路局车站。韦皓替爱莲买了一张往天母的车票,就默默地陪着她等车。他们那样站在一起实在很像情侣,他高大、英俊,她柔美、细致。谁说他们不是一对呢?周围许多乘客不都在悄悄的在注视他们吗?
等了将近十分钟,多难挨的十分钟啊!班车终于倒迟着进了站,一些等待着的乘客开始上车。
“韦皓,我是不是做错了?我是不是很——糟?”爱莲看着他,急切地问。
“我不知道对与错。”他回答得更困难。他能背叛之颖?他们刚才误会冰释,和好如初,他刚刚才说过不再听爱莲的,怎会想到事情一下子变成这样?世界都变色了!“我也不知道怎么答复你。”他老实说。
“我知道我不该来,”她喃喃自语,眼中隐有水雾,“是我自己把梦敲碎,把希望打破!”
“爱莲——”他的心扭成一团。天!要他怎么做?那么害羞的爱莲能讲出这种话,表示——她在喜欢自己,很喜欢,他该怎么做!
“我不能为难自己,更没有资格为难你!”爱莲摔一摔头突然坚强起来,“我——回去了!”
“爱莲——”他情急地抓住她的手臂,他只知道不能放她就这么走,但是,他不知道该说什么,“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我——”
爱莲站住不再移动,整张小脸上的光辉,可以照亮全世界。这是爱情,害羞的女孩子也有了爱情,只是——那样难堪而复杂,她无法理出一个头绪。她把盼望的眸子仰望在他脸上,这个高大的男孩能帮助她,能支持她,能了解她,她完全相信!
“是——怎样?”她轻轻地问,那声音像暮鼓晨钟,敲醒了他沉睡的爱情——沉睡的爱情?怎么说?他和之颖呢?
“爱莲——”他好难堪,怎么说得出口呢?爱莲明知他仍是之颖的男朋友,爱莲明知他和之颖依然很好,哎——爱莲那神色,使他全身都像在燃烧。
“告诉我,是怎样?”她热烈地问,“你知道,你的话能使我恢复——自尊心。最近,我总是觉得自己好荒谬、好卑鄙。我这个人——简直糟透了。可是我没办法,真的,没有人能了解我的感觉,谁想做——对不住朋友的事?”
韦皓深深地吸一口气,一种英雄气概的情绪充满了全身。深深自责的爱莲看来楚楚可怜,他不是铁石心肠,何况他也在喜欢爱莲,在这短暂的一瞬间,他有了决定。即使有苦难,有悲伤,有折磨,别只压迫爱莲,让他们一同承受吧!
很奇怪的,在他有了这决定后,之颖的影子并不缠扰他,而且渐渐淡去,他心中的矛盾也一下子消失。他清清楚楚地感觉到,爱莲对他远比之颖重要,这——是怎么回事?
感情的事竟如此不可思议,在这之前,他从没想过会放弃之颖——他放弃之颖了吧?
“跟我来,让我慢慢告诉你!”他开朗地说。
他那么轻松、那么愉快地拥住了爱莲——哎!他做梦也想不到会有这一天,爱莲是之颖的朋友啊!之颖——会难过?会痛苦?不,不,当然不,之颖才说过会祝福他的,他——真的爱上了另一个女孩?
他和爱莲的感情不是突发的,他们一定很久了,之颖给了他们那么多在一起的机会,不是吗?只是他傻,他糊涂,他没发觉而已!
他带她走进火车站旁不远的“青龙”。他第—次来,他早听过许多同学说起,很日本派的字眼“纯吃茶”。他们走上灯光黯淡的二楼。他心里一直盼望着有一天能带之颖来坐坐,想不到却是爱莲,天下的事情真奇妙得很。
很多对情侣相依地坐着,昏暗中互相看不见对方的难为情。女侍带他们坐定在一个卡位上,先收钱,再送来两杯果汁,行动快得出奇,是不想打扰客人吧!
古典音乐倒很优美,看真了,有些情侣的动作却令人脸红。韦皓和爱莲都好吃惊,怎么是这样的呢?同学不是说很高尚的吗?
“哎——我不知道是这样的。”韦皓低声解释,“我以为是聊天,听音乐的地方!”
“不必管别人,我们可以聊天。听音乐!”她细声说。
他点点头,自己正派不就高尚了,是不是?
“你说要慢慢告诉我?”她看他一眼。暗暗的灯光下,她特别美,美得有些神秘。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韦皓看着指尖,“刚才你要走的时候,我心里只有一个意念,是‘抓住你’,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或者我太蠢!”
“你想到——之颖吗?”她悄声问,虽然声音那么低,却有太多的喜悦。
“没有!”他坦白,“我从来不说假话,那个时候,我没有想到她!”
“韦皓,我不是要求你怜悯我!”她庄严地说。
“我没想过这两个字,”他认真地摇摇头,“爱莲,刚才我只感觉到你对我比之颖对我更重要!”
她没出声,过了好久,好久,才长长地透一口气。
“韦皓,我有偷窃的感觉!”她满足地靠在椅背上。
“勇敢的偷窃!”他说。他很想握住她的手,在这种地方,他不敢,他怕冒犯了她,“你使我们两个,不,该说三个人都不会走上一条错误的道路!”
“你和之颖在一起十几年了!”她轻轻说。
“我们像最亲爱的兄弟姐妹,”他说,“不是遁词,不是逃避责任,不是找借口,是真话!之颖和我——从来都没有我对你的这种感情!”
“我不明白!”她嘴角露出浅浅的甜笑。
“对你,是狂热的,是燃烧的,”他稚气地望住她,“对之颖是淡淡的,是自然的,是——习惯的!”
“如果今天我不来,你会仍然和之颖!”她说。
“是的,”他点点头,“我会和她在一起,直到有一天或者一个女孩来告诉我:‘韦皓,你错了’,我才会醒悟!”
“若没有人来告诉你错了呢?你会和之颖——”
“不会!上帝不会容许这样的事发生!”他好肯定。
“但是你和我——”她娇羞地说不下去。
“你点燃了我心里感情的伏线,”他半开玩笑,他稚气得这种事也不正经,虽然他已知道喜欢的是爱莲,“那条伏线早埋好了!”
“不正经!”她轻轻地咬着唇,半喜半嗔,“韦皓,你认为——之颖会怎样?”
“会祝福我们!”他几乎没有考虑,“她刚说过!”
“她已经——知道了?”她大出意外。
“她能未卜先知?”他笑了,“她只说若我爱上另外的女孩,她会祝福!”
“她会吗?我——是做不到的!”她喃喃的,“若之颖伤心,我就——有罪了!”
“她说不要抓住一个不爱她的男孩,”他心中暗暗思量,之颖真能那么不在乎?他又烦恼起来、“她那种个性——或者会!”
“韦皓,我担心她会不谅解!”她也忧愁了,“她是我的好朋友,而我——我真的不想伤害她,我—我——”
“放心,爱莲,”他强抑心胸的烦恼,“若我们——相爱,困难和挫折都要一起承担,多大的痛苦都会过去,懂吗?”
“我懂。”刚才的快乐一去,再也不回转,“今天的事一点也不真实,我一直觉得像做梦!”
“不是梦,我们都知道不是梦。”他终于握住了她的手,“爱莲,我们都要有信心。爱,是正大光明的,别再说偷窃,明天我就会向之颖解释一切!”
“不,不,别对她说!”爱莲像只受惊的兔子般跳起来,“别对她说,至少不是明天!”
“爱莲,我们既然——相爱,就该面对现实!”他很困难地说出这个“爱”字,毕竟,这是他们第一次相聚,“总有一天要告诉她的!”
“等一阵,好吗?”她柔软地请求,那盼望的眸子,谁忍心拒绝啊!“明天就说——我会难堪!”
“也好!”他沉思一下,“你愿意什么时候说,告诉我一声,这件事该由我做!”
“不,我们俩一起!”她眼中光芒热烈。“你说过,所有的责任都要由我们一起承担!”
他捏一捏她的手,愈来愈觉得他选择爱莲是正确的。之颖从来没这么对待过他,他和之颖太相像,年龄也相若,爱莲的温柔、体贴,变成他从未有过的大享受。
“我们走吧!我送你回去!”他说。
“送我回家?”她吃了一惊。
“送你到岔路口上,好吗?”他笑笑。“我注定是要走那条岔路的!”
“为什么叫它岔路?”她皱皱眉,站起来。
“之颖这么叫的,她说不是正统的公路,所以叫它岔路!”他扶着她下楼。
走出青龙,外面的阳光依然美好,他们好像从另外一个世界中回来,刚才的一切,仿佛真的是梦,她揉揉眼睛,用力握一握韦皓的手,是真实的,不是梦,她放心了!
“从今天开始,别叫岔路了,”她柔柔软软的声音十分动人。“叫小径!芬芳、幽静的小径!”
“遵命!”他顽皮的挤挤眼。“从此以后我只说小径,来纪念我从岔路中走出来!”
“真走了岔路?”她看他一眼。
“韦皓从不说谎!”他很自然地把她拉到身边。
坐在往天母的公路局车上,他们沉默的手握着手凝眸相视,这一种感觉对他们都新奇、都神秘、都温馨、都甜蜜,他们都掉下一条河,那一条叫“爱”的河,是吗?
唯一的一丝遗憾,深心里,他们也都不能完全忘怀之颖,他们的朋友!
善良的年轻人把友谊和爱情看得同样重要!
或者,他们会有更好的解决方法?
松山国际机场,像平日一般忙碌、拥挤。送行的、迎接的,再加上来往的旅客,充塞着整间大厦,连那冷气都显得无能为力了。
西北航空公司最新的七四七型机着陆,巨大的飞机里旅客反而不多,十几个随机服务员却阵容庞大。施薇亚是其中的—个。
从三藩市经东京到台湾,将近二十小时的旅途,所有人都疲乏了。薇亚脸色不很好,淡淡的化妆掩不住憔悴的神色,她身心惧疲。经过海关的检查,她快步走出闸口,潘定邦会来接她,她需要好好的休息一阵!
父亲的手伤,自己的婚礼,都够烦的。以往安静快乐的日子,好像一去不再复返似的。她选择了婚姻来解决所有的烦恼——其实,她是逃避烦恼。她抱着一了百了的心,结了婚,立奥该不会来纠缠了吧?
定邦果然等在那儿,他是个很守时、很小心、很仔细、很体贴的男孩子。虽然薇亚和他的个性差得太远,但是,他总是那么迁就薇亚,选丈夫不是选情人,定邦具有好丈夫的条件,薇亚并不十分爱他——至少没有发生过像对立奥一般的感情,可是谁说一定要由爱情而结婚?定邦远远从澳州跟来台北,那一份诚心很可感,肯定的,定邦十分、十分爱她。她记得之颖说过,像她这种女孩该找一个绝对爱她、包容她的男孩才对,她认为有道理!选择定邦,除了那个逃避的感觉,被爱和安全感也是最大原因。
“薇亚!”定邦迎上来,用浓重的澳州口音的英文说:“欢迎你回来,我开了你的车子来接你!”
薇亚笑一笑。和她纯美国味的英文比较起来,澳州英文十分可笑,有几个字母——尤其是A的发音好怪,怪得就像她们平日在学校开玩笑一样。(譬如TODAY念成TODIE意思就差了千万里!)
“爸爸的手好些了吗?”薇亚关心的。她接受了定邦在她面颊上的亲吻。
“好多了,只是擦伤!”定邦说:“有位程医生来替他换过药!”
“程医生?之颖的朋友?”薇亚眼前浮现一个风度翩翩、洒脱而沉稳的年轻人影子。
“是吧!是杜之颖陪他一起来的!”定邦伴着她往外走。
“之颖是很好的朋友!”她自语着。
定邦挽着她,又提着她巨型化妆箱朝停车场走去。远远的,可以看见她那部奶油色NSU小轿车在阳光下闪光。NSU不是最出名的牌子,她喜欢那小巧的款式。
“下午你得好好休息,你脸色不好!”他体贴的。
“长途飞行总是这样的,”她淡淡的。“有个旅客说我的笑容从轻松变成最后的勉强苦笑!”
“别做了吧!”他怜惜的。“我不能让你那么辛苦!”
“放心!结了婚想做都不行!”她眨眨眼,她想使自己振作一点,有力不从心之感。
定邦打开车门,把化妆箱放进去,薇亚也从另一扇门上车。有人轻轻拍一下定邦的肩膊,定邦下意识的回头望望,整个人僵住出不了声。
“请让开一点,我有话和薇亚说!”立奥冷漠的脸上有一股青气,很吓人。
“薇亚累了,需要休息,”定邦定定神,并不让开。“改一天你再找她吧!”
“我是很客气、很斯文的,”立奥摊开双手。“别逼我发火!”
薇亚在车中早变了颜色,她愈是怕立奥,偏偏立奥阴魂不散的跟住她。在这大庭广众之下,立奥想做什么?她知道,他是什么都敢做的。
她僵在那儿动弹不得,手颤心跳,四周有那么多人,怎么没有人发现他们?怎么没有人来救援呢?
“李先生,我希望你冷静考虑,不要为大家带来麻烦,”定邦沉着声音。真看不出,他居然能这么沉得住气。“薇亚和我下星期六就订婚了!”
“我正是要谈这件事!”立奥冷哼一声。“别拉拉扯扯的,我只是要见一见薇亚,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潘定邦盯立奥一眼。他不相信立奥在这种地方还敢行凶打人,他是奉公守法的斯文人,他怎能了解立奥那种反叛的小霸王思想?他预备不理会立奥。他把汽车锁匙插进开动引擎的孔里,正要上车,冷不防无法无天的立奥双手齐上,一把抓住了他的衣领,用力把他摔倒地上。只听得摄亚一声惊呼,汽车飞驶而去。
定邦在地上呆了一下,远远的已有警察向他奔来,他支撑着爬起来,他不能任薇亚被立奥这么掳去,他必须去追,他必须救回薇亚,他深爱着的薇亚!
“车,给我一辆车,”他焦急的、方寸大乱的叫着。“他抢走了薇亚,给我一辆车去追!”
警察皱皱眉,他依稀看见发生的一切。若这个衣冠楚楚的男孩子没说假话,那么,台北市又发生一件大案子。光天化日之下抢人?真是不要命了?他带着定邦走向附近一辆警车,一边又用无线电和上级联络,希望帮助注意薇亚那部奶油色的小轿车。他们追踪而去!
再说立奥,他跳上车就那么不顾性命的把汽车冲出停车场,他心中唯一的意念是——带着薇亚,远远离开那个讨厌的潘定邦。他并没有计划去哪里,他只是漫无目的,以极高的速度任汽车向前疾冲。身边的薇亚吓得面无人色,也引起了路旁交通警察的注意。
他苍白的脸上泛起的红晕,刚才见到定邦的那一股子愤怒也随着疾驶的车速而发泄了。他渐渐平静下来,他放慢了速度,终于,停在南港附近一条无人的小路上。
他定一定神,温柔的、满有情意的转向几乎已变成木偶的薇亚。
“终于再见到你了,薇亚!”他的手轻轻落在她肩上,她敏感的打了个寒颤,下意识的往后退。
“现在只剩下我们俩,让我们好好的谈一次,好吗?”他轻轻的用手指抚弄着她的发脚。“我们那么久不见面了,你知道我怎么想你吗?”
薇亚再退一步,她已靠在车门上,再也无路可退。
“离开我——请你离开!”她沙哑着声音,眼中尽是恐惧的光芒。
“你不能离开我的,知道吗?”他笑得有点神经质。“薇亚,我爱你,你也爱我,你答应跟我结婚的!”
“不——不,不是这样,”薇亚整个人都在抖。“请你离开我,我求你!”
“不是真话!”他盯着她,他的眼光十分自信。“你说的不是真话,我知道你爱我。薇亚,上次的事我已经道歉,你还不肯原谅我?”
“不是原谅,立奥,——我们完全——不适合!”她用手掩住脸,她不敢看他,更不敢哭。她了解他那种人,眼泪会激起他更大的火气。“你放了我——”
“胡说!”他的手用力的突然抓紧她的脖子,她恐惧的睁大眼睛,再也出不了声。“李立奥和施薇亚是世界上最相爱的一对,谁敢反对,谁就——死!”
她吓坏了,他要杀她吗?他看来完全不正常,天!以前是怎么回事?她怎么会爱上这样一个男孩?
他的手又放松了,神色也转变得好柔和。
“薇亚,我们结婚,好吗?”他轻抚她手臂。“我会尽所有的力量使你过得好,使你不受一丝委屈,使你永远幸福。薇亚,你不会忘记我们多么相爱吧!”
恐惧加上委屈,她终于任那泪水流出来。泪水经过她的脸滑到他手上,他浑然不觉,只那么专注的、那么深深的望住她。这个女孩是属于他的,一辈子属于他,他爱她,全心全意的爱她,上帝该知道!
“薇亚,你知道我不能没有你,”刚硬的男孩也有这么柔软的一刻,他用指尖轻轻抹去她脸上的泪珠。“我愿意听你话,受你管束,再不做令你生气的事。薇亚,你答应我们结婚!”
薇亚出不了声,泪水不停的涌出来。她从来不知道,立奥竟会有些神经兮兮的,他一会儿凶猛得像狮子,一会儿又柔得像猫。他以前不是这样的,她爱过的那个李立奥绝不是这样的!
“我和定邦——下星期六订婚!”她振作一下,硬着头皮说。她不愿意他再这么痴缠不清,她不能再敷衍。
“别提那娘娘腔的家伙,他经不起我三拳!”他嗤之以鼻。“和他订婚会是你一生中最大的错事!”
“不——立奥,你放过我吧!”她又哭起来,“你还能找到更好的女孩子——”
“没有第二个施薇亚!”他斩钉截铁的。“我只爱施薇亚,只爱你!薇亚,别让大家都走错路,我明知你不爱潘定邦,是不是?”
“不,不,我爱—定邦,”她有些歇斯底里。“我要跟他订婚,然后结婚。不是你,不是你——”
立奥脸上突然闪过一抹可怕的杀气。他总是这样的,脾气一来,自己也控制不住,他又会像一堆串在一起的炮竹,必须点燃最后一枚才会停止。
“你说什么?你别逼着我发脾气,”他咬着牙啃,双手紧握着她的臂。“全台北市的人谁不知道施薇亚是李立奥的?你要跟别人订婚,除非我死了!”
“不。我不爱你,不爱,”她的恐惧变成厌恶,紧绷的神经使她几乎要精神崩溃。“你放开我,放开我——”
他深深吸一口气,他无法忍受她尖锐的叫声,他无法忍受她满布泪痕漂亮脸庞上的恐惧。她为什么要怕他?她该爱他啊!多健忘的女孩,那么快就忘却了昨日的爱情?他不会忘,不会变,永远不会!
他突然把她拥在怀里,那么重、那么热烈、那么深深的吻她。她躲不开,叫不出,逃不了,他的吻像一个令人窒息的梦境,压得她几乎昏过去。他们以前曾有无数次热吻,无数次相拥,但——绝对和今天不同,今天他像一只野兽般要吞噬她!
巨大的恐惧使她奋起了生命中求生存的本能——多么可笑,她一直以为他要杀她。她十只尖尖的指甲抓进了他背上的肌肉,她找寻了最好的机会,用力咬破了他的唇,只是—他像完全没有知觉的麻木人,他还是那么毫不在意的狂吻着她。
她的舌头感觉到咸咸的血腥味,她的手指也沾上湿湿的血。他仍不放松她,他是要吞噬了她,她真的不能再支持,她就要倒下去
就在这个时候,惊人的警车声逼近了他们,不,停在他们车边,车上跳下几个人,有人拉开了他们的车门,有人用力外开了他们——
她觉得压力一轻,梦境去了。深深的吸一口气,她看见车外站着定邦和两名警察,她又看见自己手指上的血,一阵昏眩加上极度的松弛,她软软的倒下去。
只是一瞬间的休克,她又清醒过来。定邦已爱怜、体贴的拥住她,用手帕替她抹去手指尖的鲜血。
她微微转脸,看见被警察拷上手铐的立奥。他唇上是血,淡蓝色的衬衫背部抓破了一大块,鲜血正不停的渗出来。她心中惨然,不敢再看。
“你没有受伤吧?薇亚!”定邦拥着她,再也不放手,就像一放手就会失去她似的。
“没有!”她定一定神。她虽然怕立奥,但却不想立奥因她而判罪。无论如何,他们以往是爱侣,而且她万分惧怕立奥的报复。“请你们——别为难他!”
两个警察都诧异的望住她,怎么回事?别为难凶犯?
“是我——自愿跟他来的!”她说。
警察对望一眼,摇摇头。年轻人的情情爱爱最难懂,不管她是不是自愿,立奥是得当疑凶带回去的。
“我们会办,你放心!”警察说:“我们已有你的地址,随时会请你来警局帮忙!”
他们推立奥上那部吉普车。立奥挣扎一下,倔强的回过头,紧紧的盯着薇亚。
“他们为难不了我!”他傲然的。“你帮我说话,我知道你仍然爱我,我会再找你!”
他自动跳上吉普车,随两个警察去了。他对唇上和背部的伤痕,完全不在乎,他浑身上下都是男子气概!
“我来晚了,使你受惊受害,”定邦安慰着她。“我们回去,我再也不离开你一步。他再来——我跟他拼命!”
“不,定邦,别这样,”她软弱的靠在他怀里。“下星期六不是订婚,让我们结婚!”
结婚?她考虑清楚了?不后悔?
之颖在报纸上看见立奥的新闻,她有点难过。
在所有人的眼光中,立奥又做了一件坏事,只不过在他的坏记录上加上一笔而已,他本来已是众所公认的坏家伙。之颖却不这么想,因为她了解他!
谁能知道立奥那么深、那么狂、那么全心全意的爱着施薇亚?人们的眼中,坏孩子是该没感情的,是该没有爱的,这不公平,是吗?坏孩子也是人,凡是人都有上帝赋予的爱。何况,之颖一点也不觉得立奥坏!
立奥是暴躁一点,任性一点,傲慢一点,霸道一点,他的叛逆性也比一般年轻人重些,可是,这是罪吗?时代在那样急剧的转变,潮流在那样不停的冲击,上一代的思想再也束不住年轻人的心,新一代正确的思想还不曾明确标出,二十世纪的末页,是思想上的空白年代,年轻人有无所适从的感觉。难怪他们暴躁,他们任性,他们不知所以的傲慢,他们不知所以的霸道,更盲目的反叛一切他们认为不再适宜的!
他们在思想上找不到一条通往光明的康庄大道。
报纸上说警方已释放了立奥,因为薇亚的那一句“自愿随他去”?或是另有其他原因?报上对事情经过描述含糊,之颖甚至不能看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可想象的,立奥又在为他曾有的错误而努力!
可怜的立奥,他有资格爱与被爱,可惜,他总是用错了方法。他急于想成功,反而失败了!
从学校到家中,之颖脑中不停的转动着这件事。她往往总是为了朋友而忽略了自己,她不曾注意到身边韦皓的古怪神色!
当然,是她太放心韦皓。十多年的友情,还有什么古怪可言?她对韦皓就像对自己一样了解!韦皓没有随她回家,他说过要努力苦读,不是吗?她喜欢有志气的男孩!
施家别墅紧闭着大门,自从上次枪伤廷凯事件之后,他们已加紧防范。自然,立奥也是他们防范的目标。今天放学迟,走在小径上,天已昏暗,家中已亮起灯。她慢慢走回去经过爱莲窗口,很自然的“嗨”了一声,没有反应,爱莲不在家?她每天此时已该在窗前平平仄仄了,她去了哪里?她似乎也变了!
之颖跳过矮灌木树,推开家门——她停住了,灌木树丛里蹲着个小女孩,正用黑色的大眼睛悄悄的注视她。是玫瑰,她终于出来了!
“玫瑰!”之颖把书本往地上一扔,快步奔过去,一把抱起小小的她。“找我吗?要我陪你玩?”玫瑰自然听不见她的话,也表示不出心中的意思,只是用那暗哑的、难听的憨笑来表示高兴。能看得出,这个小女孩是多么盼望友谊,盼望同伴,盼望热闹!
“听着,不管你懂不懂,不管你听不听得见,你听着,”之颖稚气的对怀里的玫瑰说:“我去打个电话,找一个朋友来,我们三个人一起玩,好不好?”
玫瑰仍然在笑,从她依恋的眼光,能发现她是那么喜欢之颖。之颖放下她,耐心的用手比了半天,之颖的意思是让她等着。玫瑰不笑了,她似乎懂了之颖的意思,立刻躲回矮树丛里,睁大了两只星星似的眼眸望着之颖。
之颖微笑赞许的拍拍她,跳过矮树,冲进爱莲家打电话。她顺利的找到了以哲,让以哲立刻赶来。她兴奋的想,接近玫瑰不是那么轻易的,他们要抓牢这机会。
“我们在施家别墅后面的山坡等你,”她说:“我怕你还没有来慧玲就捉回玫瑰了!”
“捉回?”以哲笑她的稚气。“玫瑰是猴子?捉回?我立刻来!”
挂上电话,之颖像小偷似的溜回矮树丛,谢天谢地,玫瑰还等在那儿。她抱起玫瑰,也顾不得慧玲是否会着急,直奔施家别墅后面的山坡。
没经人工修饰的山坡显得杂乱,毫无韵致,只有一块斜斜的草地勉强可以供她们玩耍。之颖放下玫瑰,随手在草地上采下十几朵浅紫色的小野花,用一根官司草把小花扎起来,插进玫瑰的马尾里。
玫瑰用手摸一摸,即使聋哑的小女孩也有爱美的天性,她快乐得拍起手来。她的笑容那么真纯,那么无邪,她的声音却那么难听,是上帝——弄错了吗?之颖不是教徒,她相信慈爱的造物主,绝不会让这遗憾存在!
她相当有信心,至少,玫瑰该懂人类的语言,至少,玫瑰该享受所有孩子一样的快乐时光!
之颖教玫瑰玩拍巴掌的游戏。只教一遍玫瑰就会了,她的领悟力十分惊人,有缺陷的孩子往往特别聪明。她们从最简单的开始玩起,一路玩下去,玫瑰几乎学全了之颖所知道的花样。之颖激动的抱起玫瑰,在她小脸上亲一亲,她愈来愈喜欢玫瑰了!
那么稀奇的,当她放下玫瑰时,那小女孩用柔柔的小手攀住了她的脖子,那么无邪的,也亲吻她的面颊。哦!玫瑰!这么乖巧,这么好的小女孩,上帝会帮助她!
以哲来了,他几乎是跑着上山坡的。他穿着米色运动衫,米色牛仔裤,米色运动鞋,他站在她们面前喘息。他那笑容,那神情,那打扮,哪儿像专家?像医生?顶多是个大学里的助教!
玫瑰有点吃惊,她畏缩的躲入之颖怀里,把脸埋在之颖肩头,只露出两只又圆又黑的眼睛。她是不习惯见陌生人,她被突然而来的以哲吓坏了。
“坐计程车到你家门口,跑着上来的!”以哲凝视着之颖。“连晚饭都没吃!”
“等会儿我请你!”之颖不在意的说:“她就是玫瑰,我偷运她上山的!”
“偷运?军火吗?”以哲又笑了。之颖用词每次都那么特别,那么稚气。
他看看玫瑰,怎样惹人怜爱的小女孩?她躲在之颖怀里,就像相亲相爱的两姐妹,他下意识地伸手摸摸玫瑰的脸。那么敏感的,玫瑰抖了一下。
“她对我太陌生,敌意好重呢!”他在草地上坐下来。
“你是专家,你该有好方法!”之颖很认真。
“你没看见我一直在对她笑吗?”以哲顽皮的。“还有个好方法,你要合作!”
“一句话!”之颖使玫瑰抬起头,然后做一个替她介绍以哲的姿式。“他是我的朋友!”
玫瑰怔怔的望住以哲,她无法这么快领会。
之颖想一想,握住了以哲的手,又握住了玫瑰的手,她以为玫瑰该懂了吧?
玫瑰依然那么怔怔的望住以哲,虽然那陌生、那敌意淡了许多。或者,玫瑰心目中还不曾有“朋友”两个字的观念!
之颖忽然想起刚才,她吻玫瑰,玫瑰又吻她,似乎,亲吻面颊对玫瑰是个最简单、最快的表示方法。之颖心地纯洁,稚气,她永远想不到邪恶、肮脏的一面。她仰起头,很快的凑近以哲,在他脸上亲吻一下。
玫瑰的脸一下子开朗起来,天真的憨笑又在脸上跳跃。她从之颖的怀抱中跳起来,柔柔的攀着以哲,像之颖一样的亲他一下,似乎,友谊就这么简单的建立起来。
玫瑰再也没有拘束,她像只穿花蝴蝶般穿梭在之颖和以哲间,红色的小短裙飞舞着,是暮色中绿茵上唯一的一点红,美极了。似乎,连那暗哑的声音也不再难听。
“她能笑出声音!”以哲似自语。
“有希望吧?是吗?”之颖似兴奋的。
“不是治疗的希望,天生的聋哑很难治疗,”他慎重的。“我是指她可能说简单的话!”
“只是这样?”之颖有些失望。
“就算这样,都得尽很大的努力!”他说。深邃的眸子中,跳动着一抹特别生动的神采!
“你开始努力吧!”之颖说。
她选了好些官司草,在头上打结,和玫瑰两人各执一条,在打结处互相交叉比赛。有时之颖胜了,有时玫瑰赢了,不论谁胜谁负,玫瑰都笑得咯咯作声,似乎这是全世界最有趣的游戏。玫瑰一乐,之颖也心花怒放,两人玩得那么兴高采烈,竟冷落了一边的以哲。
以哲完全不在意,默默在一边微笑注视。他没有见过比之颖更爱孩子的年轻人,年轻的时候谁都顾着自己玩,谁会注意到孩子?之颖和一般年轻人不同,她比别人多一些热诚,多一些爱心,她的生活、她的生命力也更丰盛些!
山坡下跑来一对焦急的夫妇,之颖和玫瑰全没注意到。以哲眼看着那位少妇怒冲冲的奔上来,她的先生铁青着脸,无可奈何的跟着,这必是玫瑰的父母了。以哲想着之颖说慧玲要“捉”玫瑰回去,他下意识的担心起来。他不明白,慧玲那盛怒的脸,是代表一个母亲对女儿的关心?不是太过分了一点吗?
慧玲会怎样对付之颖?奇迹般,奔到近处,慧玲突然停下脚步,脸上的盛怒也渐渐消失,眨眨眼睛,她突然掩住脸哭起来。
“慧玲——”丁范扶住她的肩,有些不知所措。
之颖听见了慧玲的哭声,丁范的叫声,她抱着玫瑰呆住了。慧玲追了上来,不是吗?慧玲为什么哭?怪她偷偷带走玫瑰?怪她多管闲事?慧玲那种人完全不讲道理的,叫她怎么解释?
玫瑰也看见了父母——她是由之颖的突然停止玩耍和变了的脸色看出来,她十分机灵。她的笑容在一瞬间溜走,小小脸儿像突然失去阳光般苍白。
“慧玲,你做什么?”丁范责备的。“别吓坏了玫瑰和杜小姐!”
慧玲长长的吸一口气,努力忍住了泪水,除了她自己,没有人知道她为什么哭泣。她走向前去,从之颖怀里抱回玫瑰。很意外,她不再盛气凌人的指责之颖。
“慧玲,很对不起,玫瑰在矮树丛边等我,我——就带她来了,”之颖解释着。慧玲流泪比恶颜相向更令她难过,哪个母亲不着急女儿的失踪?“我不是有意——”
慧玲不理会她,抱着玫瑰径自朝山坡下走,走了一段路,她终于停下来,转身说:
“下次带玫瑰来玩,记得告诉我一声!”她大步去了。
之颖呆了半晌,慧玲的意思是——答应放玫瑰出来和她玩了?为什么?慧玲为什么突然改变了?
“嘿,程以哲,你听见吗?”她跳起来。“以后我们可以正大光明的帮助玫瑰——”
她没有再说下去,她看见玫瑰的父亲丁范还站在那儿。她解嘲般的耸耸肩,说:
“程以哲,他是玫瑰的父亲丁范!”
以哲站起来和丁范握握手,以哲相信,男人绝不会像女人那么不讲理,丁范可不会那么莫名其妙的把玫瑰圈在一个小圈子里吧?
“丁先生,”以哲很有风度的。“我是五官科的医生,我在士林一家私立盲哑学校服务,我是来帮助玫瑰的!”
“哦!是吗?”丁范有些错愕,立刻显得好高兴,好感激。“我们不知道这件事,内人脾气很古怪,我——唉!我知道玫瑰要送到学校去才有前途的!”
“玫瑰不是完全不能发声,所以说也可能不是完全不能听,”以哲稳重的说:“你们送她去检查过吗?”
“检查过,以目前台湾的技术——没有可能医好,”丁范脸上隐有忧色。“我们也没有足够的能力送她出国医——”
“送到我们学校来吧!我替你想办法!”以哲说。
“你——”丁范不能明白他的意思。
“程以哲是美国回来的专家,他的家人都在那边,”之颖说。她并不想炫耀什么,以哲的事与她无关,她只想帮助玫瑰。“他可能帮你们的忙!”
“是吗?”丁范大喜过望。“先谢谢你,程先生!我会说服慧玲,尽力说服她!”
“她为什么不肯送玫瑰进学校?她不明白那是对玫瑰好的吗?”以哲问。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平常她都很好,提起这件事就完全不可理喻,”丁范无奈的摇摇头。“不瞒你们,我们每次争执全为了玫瑰!”
“她刚才——为什么哭?”之颖傻傻的问。
“如果我猜得不错的话,她是因为玫瑰的笑声,”丁范眼中也有泪光,可怜天下父母心!“五年来,玫瑰从来没有像今晚这么笑过!”
“真的?那天晚上玫瑰也这么笑的!”之颖叫。
“我知道慧玲那样藏住玫瑰是错误的,”丁范说:“她总是担心别人笑话玫瑰,欺负玫瑰。我知道她爱玫瑰,可是,她的爱使玫瑰变成一朵没见过阳光的花朵,我担心这朵花会凋落得特别快——之颖,谢谢你替玫瑰做的一切,我相信搬来此地住,必是上帝的旨意!”
“别谢我,”之颖有点忸怩,她最不习惯客气。“大家都说我多管闲事,其实,我希望每一个人都好!”
“好心的姑娘必有好报!”丁范挥挥手,大步走下山。
之颖叉着腰站了一会儿,她心中有乱七八糟的兴奋情绪,除了玫瑰,她说不出为什么,她只是莫名其妙的喜悦。
“好心的姑娘,你肚饿吗?”以哲打趣着。
“喂!不许这么称呼我,”她瞪以哲一眼。“我有名有姓的,你不记得吗?”
“永远忘不了!”他不认真的笑一笑。洒脱而风趣。“之颖,你说过请我吃饭!”
“放心!妈妈烧的菜包管你涨饱!”她甜甜的挤挤眼——对了,之颖的脸儿说不上多美,却好甜、好甜,尤其当她笑,当她扮鬼脸时。
以哲就那么似笑非笑的凝视着她——他总喜欢凝视人,因为他是专家?想从她脸上发掘些什么?
之颖并不在意他的凝视,她坦白得像一张纸,她爽朗得像一阵风。凝视,对她并不表示什么,虽然她发现以哲的眼光十分特别,十分生动。
“怎么来了三次,从来没有碰到韦皓?”他问。
“他回家用功了,他发誓不再抄我的习题!”她说。
“这么说,你的功课很不错了?”他故作惊奇状。
“稀奇吗?”她耸耸肩,很自然的把手交给他握着。“跟我回家去吧!”
山坡下的家里灯光温暖,隐约的菜香味阵阵传来,之颖拖着以哲连跑带跳的奔回去。
“妈妈,我带来一个客人,”她稚气的叫着。“饭菜够他吃吗?”
之颖的呼叫引出来厨房里的淑怡,她带着微笑打量以哲——她刚才以为是韦皓。眼中增添一抹惊讶,好出色的一个男孩子,是那个什么——以哲吗?
“是以哲,对吗?”淑恰保持良好风度。“如果你不挑剔菜的话,足够你吃三碗饭!”
“挑剔的人不会来得这么冒然,伯母!”以哲说得很得体。“我在学校是吃大锅饭的!”
“你在读书?”淑怡意外的。
“他有资格做我们教授,”之颖放开以哲。“他在美国学医的,是专家!”
“哦!”淑怡不自觉的再看以哲一眼。
做妈妈的总是这样,女儿带回来的男孩子,不管是不是男朋友,她都得先打量一阵,评评分。若拿以哲和韦皓来比——她怔一怔神,怎么了?为什么要用韦皓来比?韦皓和之颖有十几年的友谊,这个以哲才初识,怎么比呢?
“别听之颖乱说,我哪里是专家,”以哲很谦虚,和在之颖面前的洒脱风趣,又是另一种形态。“我只不过帮忙姐姐办好盲哑学校!”
“帮忙姐姐?”之颖叫起来。“盲哑学校是你姐姐办的?那她——是校长?”
以哲淡淡的点点头,在他心目中,绝不想夸耀什么。
“她是校长,她学的是教育!”他说。
淑怡暗暗点点头,打个招呼退回厨房。这个男孩子外表很讨人喜欢,又有很好的学历,很好的家庭,很好的背景,之颖和他交朋友——哎!怎么又想到这里了?之颖和韦皓的感情不是一直很好?
以哲看着淑怡的背影,沉思了一阵。
“你母亲很亲切,她使我想起在美国的妈妈,”他坐下来。“这么大的人还想家,你会不会笑我娘娘腔?”
“想家是娘娘腔?”她跳上沙发,盘着腿坐着。“没有感情,没有爱的人才会不想家,如果让我出国!嘿!过不了三天就逃回来了!”
“稚气!”他摇摇头。目不转睛的望着她。“你知道多少年轻人削尖了脑袋想钻出国?”
“我永远不会是其中的一分子!”她说得好认真。“我这个人看起来很爽朗,很坚强,其实呐,我心里很软弱,”她放低了声音,一本正经的。“别告诉别人哦2我才舍不得离开爸爸,妈妈!”
她天真无邪的话引起他一阵笑声。她坦白得真可爱,看她圆碌碌的眼睛一本正经的转呀转的,就算有再大的心事,再大的烦恼都会忘了。
她是一株忘忧草!
她永远在帮助人,使别人开心,使别人快乐,尽自己所能的付出所有力量——她往往忘了自我!或者,忘忧草本身是没有烦恼,没有忧愁的,是吗?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事,若有一天,当烦恼、忧愁降临到忘忧草身上时,她会需要另一株能帮助她的忘忧草吗?
四个人—之颖、以哲和之颖父母。吃了很融洽的晚餐。以哲是个很随和、很能适应环境的男孩子,饭后,他竟帮忙着收拾碗碟,和之颖分工合作的做完所有的善后工作。他第一次来,那么奇妙,他竟赢得比韦皓十多年在之颖父母面前更多的欢心!
“弹吉他,唱民歌?”之颖望着他征求同意。
“不做功课?”他关心的。
“放一晚假,陪你!”她不在意的拍拍手。“其实,又不是中学生,哪要天天做功课的?”
拎着吉他,她领先走出客厅。
夜,是这条岔路——或说小径最美的一刻,美在它的静谧,美在它的安详。难怪之颖总说夜空中孕育着看不见的灵气。真的,当你放开了所有世俗的一切,把自己融入那宁静的夜色中,或者你也能领略、享受那灵气?
她抱着吉他弹出一个音符,他用手更快的压住了她的。
“别出声,别破坏了这份宁静!”他说。
“想做诗吗?”她笑起来。“看你紧张的样子,这宁静,是晚晚相同,夜夜相似,你若喜欢,晚晚都来吧!”
“我想来,怕有人不欢迎!”他半真半假的。
“作怪!谁会不欢迎你?”她放开吉他,躺在地上。
“那边有条小溪,你去过吗?”他用手指一指。
“淡水河?”她看着天上的星星,她又想起玫瑰的眼睛。
“淡水河算什么小溪?”他说:“就在山坡背后,很窄的一条,不知来自何方,不知流向何处,但很美!”
“这么好的地方我怎么不知道?”她把视线转向他。
“你把自己局限在小径里,不知道吗?”他说得有深意。
“瞎扯!”她拔下一把草扔在他脸上。“身体局限在小径里,可是我思想领域广阔!”
“思想?”他笑一笑。眼中有一丝捉弄之色。
“否认不了,”她坐起来。“你学医,读的东西已经狭窄,你又成了什么专家,思想纹路只有一条,愈专就愈窄,不是吗?而我呢?海阔天空任我行,谁宽谁窄不是好简单的事?”
“尖嘴利牙!”他说了一句并不纯正的广东话。“算你思想领域宽广,去小溪吗?”
“还等什么?”她跳起来。
他拿着吉他,牵着她的手——很自然,像牵一个小妹妹。走了十码,一阵惊人喧嚣的摩托车声音直奔过来。
“李立奥!”她扔开他的手,迎着上去。她总是对别人的事比自己更关心。
立奥的摩托车停在她身边。他穿着紧身牛仔裤,窄腰花衬衫,领口有一条小丝巾,很新潮,很够味,可是他的脸色那么坏,几乎像——囚犯行刑前的死白。
“看见今天的报纸吗?”他的声音又冷又硬。
“你和施薇亚——”她说。她看见他唇上的伤口。
“不是那件,另外一件!”他喝着。他的眼光那么愤怒、那么绝望,像一堆将燃尽的煤炭。
之颖原谅他的不礼貌,她知道必然发生了什么特别的事,她几乎完全能了解他的感觉、他的心情。
“没看到,”她缓缓的摇头。“施薇亚本来说昨天要找我的,她没来!”
他咬着唇,阴森得令人心寒,右眼下的肌肉不听指挥的抽搐、跳动着。
“她做错了,她会后悔,她一定会后悔,”他喃喃的说。他是那种刚硬得只会表现欢乐而不会表现痛苦的男孩,痛苦,对他来说就是毁灭。“我告诉她错了,她不信,她完全不信,她真的会后悔!”
“你是说施薇亚——订婚?”她担心的。他看来好不正常,她怕见他脸上的死白。
“她在走向一座坟墓,”他听不见她的话,他的灵魂仿佛已离躯壳而去,他显得空洞。“她会闷死、愁死在里面,没有人比我更了解她,她——做错了!”
“李立奥,我不懂你说什么!”她天真的。
“你是不懂,世界上有谁懂我?”他忽然放声大笑起来,笑得好狂、好难听——有哭的味道。“连薇亚都不懂,你们算什么?”
之颖呆住了,他的模样太令人担心了,什么事情刺激他成这样?仇恨、绝望、毁灭已完全占据了他的心、他的灵魂,一只黑色的魔掌遮住了他的理智,他似乎并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前几天他还有血有肉,前几天他的真诚和对施薇亚的深爱曾感动之颖,今晚他变了,完全变了,变成一具行尸走肉!
“她折磨我,使我痛苦,我——”他脸上闪过一抹可怕的杀机。“我也会折磨她,使她痛苦!”
“李立奥——”之颖吃惊的叫。
他全不理会她,跳上摩托车,疾驰而去。留下一阵烟尘和掉落的一堆报纸。
他似乎只为这么发泄一下而来,他完全没有目的,他像一辆失去方向盘的汽车,他像一艘失去舵的船,他像一只无头苍蝇般乱飞乱撞,他已失去主宰!他来得突然,走得也突然,讲了一堆莫名其妙的话,真的,谁懂他?
以哲远远的站在一边,他是个很知趣的男孩子,不关他的事他不会乱加一份。之颖闷闷的拾起报纸走向他。
“李立奥使我担心!”她说得真诚。“他本来就是个火爆的人,我怕他会闯祸!”
“发生了很严重的事?”以哲问。
“谁知道?”之颖打开报纸,借着施家大门上的灯光看一眼,哦!斗大的字印着潘定邦和施薇亚结婚的消息,结婚!没弄错吗?
“似乎是很麻烦的一件事呢!”以哲也看见报纸。
“有什么麻烦?如果我是施薇亚,我才不选潘定邦,那么脂粉气重,”之颖稚气的愤愤不平。“如果我是李立奥的话,嘿!我才不要一个变心的女孩!”
“说得好听,可惜你不是他们,这种事也不是说起来那么简单。感情!对吗?”
“李立奥真可怜,像个热锅上的蚂蚁似的,求生不能求死也不得,或者是他不会说那种婆婆妈妈的软话,施薇亚才变心的!”她皱着眉头。“之颖,我得告诉你一件事,”他善意的。“你管得尽天下所有的事,除了男女间的爱情,你懂吗?”
“我没有要管,我只想帮忙!”她嘟起小嘴。
“你帮不上忙!”他轻轻揽着她的肩。“爱情的事听其自然发展,绝对勉强不得!”
“你懂这么多?”她睁大眼睛盯着他。“一定有好多次恋爱经验,是不是?”
“不能说没有,却也不多!”他笑一笑。带着她往前走。“我建议你在李立奥、施薇亚的事上只做一个旁观者!”
“从没试过做旁观者,”她咧着嘴笑,牙齿又细又整齐。“我这个人——大概贪心得很,明明没有我的份,也想挤进去做主角!”
“总会有一天你会做主角,”他逗着她。“你会和一个出色的男孩子合演一出很美、很甜、很温馨而且永恒的戏!”
“你在说什么?古里古怪的!”她嚷着。“专家都喜欢绕弯子说话吗?”
“记住我的话,到那一天你就会明白!”他微笑。
“哪——哪一个男孩?韦皓吗?”她真无邪得紧。
“或者是他,或者不是他,这种事情很难说,”他沉思一阵,神情有点古怪。“我相信连你都没把握!”
“什么话?韦皓是我男朋友!”她哇哇叫。“我们从小学一直同学到现在!”
“韦皓是你的爱人?情人?”他问。他们已越过了山坡,果然看见一条绿得透明的小溪,在月光下闪耀。
“爱人?”她涨红了脸。她只是个小女孩,别人的事她可以管得面不改色,提起自己,她也羞涩。“不许说这些字眼,羞不羞?”
“真爱里没有羞耻!”他正色的。“男朋友和爱人不同,这点都不明白?”
“我从来不讲什么——爱不爱的,好肉麻!”她笑得有点憨,这孩子!“哎——就是这条小溪吗?水是绿的?怎么这么清澈?你怎么发现的?”
“那么多问题,叫我先回答哪一个?”他摇摇头。拉着她一起坐在溪边。
“别回答了,”她满眼眶的喜悦。“听那水流声,它美得好像——好像——”她说不下去。
“好像什么?”他打趣的笑了。“一个外交家,能好像了半天还没有下文吗?”
“外交家可不需要做诗!”她俯着身体凝注溪水。“这溪水怎么绿成这么透明,有个小溪仙住在水底?”
“小溪还有仙人?”他摇摇头。“我也不明白为什么绿成这样,我叫它翡翠溪!”
“好名字!”她拍起手来。“一个医生有这么雅致的想法,明天美联社可发新闻!”
“别一竿子打死一船人,不是每一个学医的人都死板、生硬啊!”他摊开双手。
“医生像你——嘿!不是蒙古大夫也差不多少了!”她叽咕的笑着。
“说说你和韦皓的事!”他突然转开话题。
“我和韦皓?”她想一想,在她,简直没有不可讲之事。“我们从小学同学到现在,我们个性很相像,爱好也差不多,我们是好朋友,好同学,我们玩得很好!”
“还有呢?你们玩些什么?”他很感兴趣的望着她笑。
“玩——爬山,打打球,夏天游水,喂,你会游水吗?”她说得好孩子气。“我喜欢弹吉他,喜欢唱民歌,但是韦皓不喜欢,他喜欢热门音乐,尤其是汤姆琼士!”
“我听说台湾一般大学生都很喜欢开舞会!”他说。
“我们也参加过,不好玩!”她拾起一粒小石子,轻轻的投入溪中,绿色波纹一圈圈扩大了。
“韦皓很喜欢跳舞,他说那是运动,我——可没天才!”
“很有意思!”他依旧微笑。“你们很亲热?”
“亲热?”她叽叽呱呱的说:“打打闹闹算亲热吗?我讨厌肉麻的事,最亲热——”她眼珠灵活的转动着。“去年圣诞节他亲过一次我的脸,他说是祝福!”
“是吗?”他的笑意更浓。怎样一个真稚、无邪的小女孩?她真坦诚得像一张无暇的白纸。
“就是这样了,”她睁大眼睛,毫不隐瞒。“我可没亲他,因为我送他圣诞礼物了!”
“你们是很可爱的一对朋友!”他说,由衷的。他深深的了解,感情的事绝不能勉强。
“说说你的,”她兴致勃勃。“不是女朋友的事,讲讲美国大学的情形吧!”
“我是南加大,柏克莱的南加大。”他说。“你该知道,柏克莱的学生素质都比较高,而且思想行动极端自由,是嬉皮士的大本营。我是在自由发展的情况下完成学业!”
“柏克莱不是最喜欢闹学潮的地方?”她更有兴趣。
“现在没有了,”他淡淡的笑。“闹得太多、太久,学生都腻了,又回到课室里。其实,我很喜欢柏克莱的自由风气,嬉皮士也很和平、友善。”
“说得我心动,很想去看看!”她说。
“未来的女外交官,你有的是机会!”他也把一粒小石子投向小溪。“若你要去,别忘了告诉我一声!”
“怎么?”她歪着头,不明白他的意思。
“我会让家人招待你。”他说得诚恳。
“算了,我只是讲讲,我是不会出国的!”她双手枕在脑后,躺在地上。
“你不像有大志的人!”他说。
“出国就是有大志?荒谬!”她仰望天上星星。“如果我去了美国,我可还有机会躺在小溪边数星星?我可还有时间和朋友闲话家常?我可还能感觉到亲爱的父母就在不远的山坡另一边?我可还能嗅到屋前的青草味?我不出国,我相信我喜欢的一切比出国更有意义!”
“你有权选择,”他有些感动,多纯良淡泊的女孩子!“你是很特别!”
“我只是不贪心!”她说。闭上了眼睛。
他有些错愕,没讲错什么话吧?她似乎有些不对,她的声音有浓重的鼻音,她怎么了?
“之颖,你做什么?”他凑近她,下意识的握住她的手,他看见她眼角有一粒晶莹的泪珠。她用手指揉揉眼睛,好稚气的一个动作。
“想着会离开爸爸、妈妈,我就想哭!”她瘪瘪嘴,一滴眼泪又落下来。
“傻孩子,又没有人强迫你出国,伤什么心?”他拍着她,像在拍一个很小、很小的女孩子。
“但是——”她再抹一抹眼泪,睁开眼睛。“我想起也不行,我的心——其实一点也不硬!”
“我知道!”他再拍拍她。“别再想了,我唱个歌给你听很好听的一首歌!”
“什么名字!”她立刻高兴起来。泪水还没干呢!
“THEY LONG TO BE CLOSE TO YOU!”他说。他的英文发音真好听。“是‘木匠姐弟’合唱的!”
“哎!我听过,”她叫起来。“木匠姐弟声音好美,尤其是姐姐,歌词、音符好像流水——不,不,好像在一块平的玻璃板上滚动水银珠一样!”
“形容得多好!”他说:“不过木匠姐弟的确是近来比较出色的合唱团,没有乱喊乱叫的噪音!”
“听说木匠姐姐每次演唱总穿衬衫,长裤,也不化妆,很嬉皮士的,”她好感兴趣。“她还是鼓手,一边打鼓一边唱,是吗?”
“是吧!”他点点头。“不过并不很嬉皮士,比起一般乐队,他们简直可以说正派!”
“你唱吧!”她再躺下去。
以哲调弄了一阵琴弦,开始唱了。他歌声和木匠姐弟自然不同,他的音色很低沉,带着很重、很重的感情,他把这首“他们希望接近你”唱出另一种风格,纯男性的风格。
歌声停了很久,很久,她都没出声,只是那么定定的若有所思、若有所感的凝视着他。
“你是谁?”她傻傻的、稚气的问,声音有些像在做梦。“你怎么能唱出这样一首歌?”
“我是以哲,不是吗?”他捧起了她的脸——那是很自然、很真纯、很含蓄、很特别的一种感情。“我是你的朋友,我们要一起帮助玫瑰的!”
“噢,程以哲,”她醒转过来,高兴得跳起来。“你唱得多好,知道吗?你唱得多好!”
“这首歌为你而唱,再加了翡翠溪流的伴奏、星光、月光的点缀和上帝的祝福,你才会觉得歌声好!”他微笑着,那微笑多安详,多恬适,眼中没有恶作剧,夜空的灵气更盖住了他那份不羁,他全身发光!
“你为我唱?”她有不置信的真诚喜悦。
“我为你唱!”他轻轻在她脸颊上亲吻一下。“这是一个祝福,希望你能接受!”
“啊!”她涨红了脸,心中飘荡着异样情绪。
以哲已是一个朋友,但这朋友和韦皓不同,他带给她一种全新的、从未有过的感受,她——喜欢这感受!
“刚才你为玫瑰而给我亲吻的祝福。”他的眼光清澈似翡翠溪水。“现在我也祝福你和——我们的友谊!”
祝福!很美、很温暖,包含一切感情的两个字!祝福!

施薇亚结婚了,婚礼在匆促而极度保密的情况下举行的。没有请客,更没有铺张,简单的婚礼一过,新婚夫妇立刻到不曾宣布名称的地方渡蜜月。
婚礼前整个星期,之颖没有见着薇亚,她似乎躲了起来。婚礼之后,她也没有回到小径尽头的家中。之颖有点失望,她不必做得这么神秘啊!
薇亚结婚就是这段三角恋爱的结束?之颖不知道!立奥绝不是肯放手的男孩,她明白这点!——还能怎样呢?施薇亚已是正正式式的潘定邦太太了。
之颖很想找立奥谈一谈,劝劝他——虽然他未必会听。她关心他在这种情况下会做出什么傻事?唉!她愈来愈觉得薇亚的婚姻有错误,她希望薇亚不后悔!
中国女孩子大多数都屈服于既成的事实,薇亚就算后悔也绝不会和潘定邦离婚,那——不是很痛苦的一件事?立奥说坟墓,没有错啊!
相爱的人不能结婚是天下最遗憾的事,之颖想。她说不出这件事里谁对谁错,似乎——都有错,也都没错,各人有各人的立场和打算,是吗?只是——立奥很可怜,他追求的是爱,得到的是痛苦和毁灭!像他那么刚硬、阴冷的男孩子,肯定的能在表面上承受得了这打击,他内心如何?他将怎样平衡自己?
立奥年轻好胜,脾气又坏,再加上爱恶都是那么强烈,所谓的“平衡”是——他将怎么对付施薇亚和潘定邦?之颖知道他一定会这么做,换了她也会报复一下,泄泄愤。人总是人,尤其年轻人,谁真能像小说里、电影上那么伟大?
之颖实在为施薇亚和潘定邦担心!
小径上,依然那么宁静。已发生的事被轻风吹散,只留下浅浅的痕迹。日子一天天的在推进,未发生的事,谁能预先知道呢?只是,有些事是必然要发生的,上帝预先安排好,绝不能更改!
之颖快快乐乐的沿着小径走回家,一整天的课不曾使她疲乏,这个热心又善良的女孩子永远有发泄不完的精力。她又在想,晚上该去看看施廷凯——管他欢不欢迎。也该再带玫瑰到山坡草地上奔跑一阵,看着她那两条逐渐强壮的小腿活动是件高兴的事。或者程以哲会来,最近他晚上总是来,这个男孩真的热心,比起韦皓来——
韦皓?她呆怔一下,韦皓已有一星期没来过此地,在学校虽然见面,却总——感觉不到他存在似的。不,是他疏远了她——哎!怎么想的?韦皓绝不会疏远她,韦皓是在“发奋图强”的用功,不是吗?或者今晚可以打电话叫他来,他从没见过以哲,他们该见见面,一定会成好朋友的!
回到家里,慕贤和淑怡都没回来。厨房里有一袋爱莲母亲代买的菜,她放下书本,快手快脚的把蔬菜洗干净、肉切好。从冰箱里拿出一大瓶果汁灌下去,又吃了一块萨其玛,饱了。洗一把脸,朝施家跑去。
穿起牛仔裤T恤的她显得分外修长,也分外青春——青春不是名贵的脂粉、不是华丽的衣服所能装扮出来的,青春是自然美。她跑到施家别墅门口,正待按铃,发现大门又是虚掩的,怎么回事?他们不怕想杀人灭口的凶手再来一次?
她轻盈的穿过庭院,走进客厅,四周张望一下,一个人影也没有,施廷凯一定在书房。走了两步,地板发出奇异的“吱吱”声,这么漂亮的别墅,地板不可能这样差劲,她退回两步,依然吱吱作响。她怀疑的蹲下去看一看,竟是人工把地板弄松的,施廷凯预备怎样?真活捉凶手?凭那几支飞镖?
她走到书房门口,沿路的地板都松动着,发出不同的声音。敲敲门,没有回音,推门一望,书房里没有人,奇怪了,廷凯去了哪里?连阿保,连陈嫂都不见踪影。
正想转身回来,忽然听见背后饭厅里有些声音,像是有人在冰箱里拿东西。之颖高兴起来,总算有人,没有白跑一趟。
她兴冲冲的推开饭厅门,也许用力太大,把冰箱前面的那人吓了一大跳。之颖一连串的对不起之后,发现竟是个不曾见过面的陌生女人。她背着身体,身上穿着一袭曳地白纱长睡袍,看不见她的脸,从她背影能知道,她必是个十分美丽的妇人。她一定是廷凯的太太静文了!
“哎——施伯母,对不起,吓着了你,”之颖说:“我是之颖,杜之颖,施薇亚提起过吗?”
静文没有回答,她背着的身体动也不动,好像是一具石膏像。之颖看她手里拿着罐头、杯子、鲜奶什么的一大堆,她好心的走过去帮忙。
“让我帮你拿,”之颖走到她身边。“要拿去卧室吗?施薇亚说在楼上!”
静文突然“啊”的一声,仿佛受了极大的惊吓般回转头,手上的罐头、杯子、鲜奶“碰碰”的掉了一地,杯子碎了,牛奶洒在地板上,罐头滚得好远。使之颖吃惊得张大了嘴,一句话都说不出,是静文那张脸!
王静文不是出名的美人吗?连淑怡那种绝不应酬的人都知道当年上流社会第一美人王静文,但是——之颖看见的是怎样一张脸啊!白得像墙壁,冷硬、平板得像大理石,像画出来般整齐的眉毛,死板的嘴唇。受惊的眸子,是脸上唯一有生气、会动的器官,怎么——是这样的呢?两人对峙几秒钟,静文一转身奔了出去,迅速消失在楼梯转角处。
之颖惊魂甫定,深深的喘几口气。静文的模样是那么怪异,天知道是谁吓着了谁!
之颖从来不是胆小的女孩,这一次可真被吓坏了。她们俩距离那么近,骤见那样一张平板、死白、毫无血色,甚至毫无人气的脸,怎叫人不吓破胆?那张脸虽不丑陋,可以说十分美——好像画出来的,但是,那——不像人,像梦魇中时时出现,不出声,没动作,只用两只恐怖的眼睛定定望住你的黑衣女人——多恐怖!
不知是那一声惊呼,或是砸碰杯子的声音,引来了神色慌张的陈嫂,她推门进来,一眼看见之颖,她似乎已明白了一切。
“杜小姐,是你!”陈嫂并不意外,很平静的拾起地上的玻璃碎片和罐头。
“我看到一个好恐怖的女人——”之颖天真的说。
“别乱说话,那是夫人,”陈嫂神色庄重的看之颖一眼。“夫人身体不好,十年没见过阳光,皮肤当然是苍白的!”
“但是——但是——”之颖不知从何说起。那种皮肤,那种平板绝不因为十年不见阳光的关系。
“我告诉你别乱说,提都不许提,尤其在老爷面前,”陈嫂有点霸道,她不是这样的人啊!“你提起这件事老爷会发脾气,也许——会不许你再来!”
之颖点点头,她并不怕廷凯不许她再来,她只是好心的不愿惹起廷凯伤感。
“我不说就是,施伯伯呢?”之颖问。
“在后园!”陈嫂拿着碎玻璃杯走出去,她脸上有个——近乎诡异的微笑。
之颖不研究陈嫂的笑容——一些中年或老年的独身妇人,总喜欢故作神秘,何必研究?她跳跃着奔进后园,黄昏的金红色霞光下,她看见了廷凯。
依然是一副黑色太阳眼镜,依然穿得十分潇洒,他正在做什么?模样儿那么可笑!那是一条用长木板临时搭成的桥,弯弯曲曲的毫不规则,而且只有两尺宽,廷凯就在上面小心的、认真的前进。好几次,他几乎从那有一米高的窄桥上跌下来,看得旁边的之颖和阿保忍不住要叫出来。可是,他总能及时稳定自己,再找出正确的方向。那真是仿佛看得见一样,他花了多少时间来训练自己?为什么?就为那凶手?值得吗?
之颖轻轻的透一口气,廷凯敏锐的立刻发觉。
“是谁?之颖吧?”他站在木桥尽头。“扶我下来,阿保,预备练靶!”
阿保沉默的看之颖一眼,他每次都显出不欢迎她的模样。他走过去扶下廷凯,带廷凯到旁边,预备好箭靶。很雅致、很美的花园加上这些木桥、箭靶,看起来不伦不类的,廷凯报仇的心实在太重了!
“会射击吗?”廷凯问之颖,接过阿保递去的一枝枪。
“学校军训课试过,不很准2”之颖说。她现在相信廷凯要亲自抓住凶手是认真的了。
“看看我的枪法!”廷凯自信的笑一笑。
他用脚踏踏草地,原来草地上有一块可令他辨别方向的小木块。他站直了,正对着箭靶,右手平伸,“碰”的一声,一粒小小的铅弹射中红心,箭靶上传来“铃铃”的声音。
“射中红心了!”廷凯很高兴,用右手摸摸仍用绷带挂在身前的左手。“我的枪法比那该死的凶手高明多了!”
之颖没出声,看着他再射五枪。那么神奇的,枪枪均射中红心,他的枪法比飞镖更准。只是——之颖下意识的有点寒心,他愈自信就表示危险性愈大,是吧?
他把气枪交给阿保,很准确的走向之颖。
“有一星期没来了,在忙什么?”廷凯心情很好。“你那位医生朋友呢?”
“他晚上会来吧2”之颖说。有阳光.她看见廷凯黑眼镜后眼眶附近尽是可怕的创痕。“你的手——好了吗?”
“没问题,”廷凯再拍拍手。“凶手再来时,受伤的绝不会是我!来,我们到书房去坐!”
“施伯伯,你请那位美国权威的眼科医生什么时候来?”之颖关心的。
“唔——快了吧!”廷凯似乎不愿深谈。“不过我相信,就算我看不见也一样能捉到凶手!”
“可是危险啊!”之颖小声叫。
“十年前眼睛看得见时也一样危险,不是吗?”廷凯拍拍她,带她进书房。
“你完全想不出凶手的动机?”之颖好奇的。
“想象不出,我一向只帮人打赢官司,我又从不跟人结仇,十年来我想过千万遍,我想不出理由!”他摇头。
“你—一太太呢?”之颖眨眨眼,她又想起那平板、恐怖的脸孔,咽一口口水,她不敢问。
“静文?她怎么可能有仇人?她是人人欢迎的好人,谁会仇视她?”他又显得激动,可怜的他,怎样在爱着静文啊!“忍心下手伤她的不是人,是禽兽!”
“她有没提过——认得出那个凶手?”之颖再问。她觉得这件事里似乎疑点太多,绝不平常。
“受伤以后,十年来她都没出声,”他伤感的叹口气。“她沉默得令我心痛!”
之颖出不了声,她不能再深问,那会涉及廷凯夫妇之间的私事,她无权这么做。
“大门没关上,我认为还是小心点好!”她直率的。
廷凯胸有成竹的笑一笑。
“谢谢你的关心,之颖,”他再笑一笑。“大门是我故意开的,我要让他进来!”
“他?凶手?”之颖怔一怔,她可没那么深的心机。“哦!施薇亚什么时候回来?”
“明后天吧!”廷凯摇摇头。“可怜的孩子,那个李立奥吓坏了她,连结婚都不敢请客!”
“她去了哪里?”她追问。
“香港!”他不会瞒住之颖。“预备十天回来,他们在香港办好去澳洲的手续,回来住一星期就走!”
“去澳洲定居?不再回来了?”之颖意外的。
“过一两年,等李立奥忘掉这件事再回来!”廷凯淡淡的。他对这件事并不十分关心,他全副精神放在捉凶手的事上。
“一两年后李立奥就会忘记?”之颖自语。
“怎么?你认为这样避开不对?”廷凯又意外了。
“李立奥——并不坏,我认为大家讲清楚比避开好,又避不了一辈子的!”她坦坦白白的。
“你和薇亚谈谈吧!”廷凯说:“我不明白他们之间是怎么回事,本来好好的,怎么突然会跑出个潘定邦的?”
“你见过李立奥?”她问。
“看不见,能感觉得到,”廷凯笑笑。“很任性、很爽朗的一个年轻人,或者——薇亚觉得定邦比较合适吧!”
之颖又坐了一阵,实在有点坐不下去了。她对廷凯这种态度完全不同意,廷凯心中似乎只有静文,再也容纳不下第二个人,甚至他的女儿。他对薇亚不关心——并不同于美国那些采放任子女态度的父母。或者他也爱薇亚,只是完全不关心。像这样一件婚姻大事,至少他该提出意见,他是父亲啊!他好像完全不管。
“你也觉得潘定邦比李立奥好?”她问,声音硬了起来。
“我不知道,薇亚觉得谁好就行了!”他拿起书桌上的飞镖。“婚姻是她的,不是我的!”
“她是你的女儿,你该关心!”之颖忍不住叫起来。怎样的父亲?被仇恨蒙蔽了爱心?
“你怎么这样说?”廷凯皱皱眉。“薇亚够大了,她应该自己能选择!”
“你甚至不提一点意见?”她不客气的。“你心里只有怎样捉凶手,报仇,是吗?”
“之颖,我能听出所有声音,我仍是看不见,”廷凯叹一口气。“你懂吗?我相信薇亚选择是正确的!”
之颖呆一下,她怎能这样对廷凯发脾气?完全不关她的事,她太过分了!
“我回去了!”她闷闷的撅着嘴生气,也不知道她气廷凯还是气自己!
“有空再来,大门不再紧闭了!”廷凯站起来,摆好位置又开始练靶。
之颖低着头走出去。她实在想不明白,廷凯曾是最出名的大律师,他该比所有人更熟知法律,他能帮每一个人打赢官司,为什么不能帮自己?他该把这事交给警方办理,十年前就该。但是,他却在十年后的今日坚持要自己办,为什么?他不理会女儿面临的爱情困扰,他不怕自己面临的生命危险,他固执得有点不可理喻!
或者,这是他心中唯一解不开的结吧!有时人就是那么愚蠢,明明只是一个简单的结,轻轻一拉就开了,他却要费许多年的时间才脱得了困,不是蠢吗?
大门处,彪形大汉阿保等在那儿,他的脸色好严重。
“陈嫂说你见到了夫人!”他劈头就说。
“怎么样?她是不许人见的?”之颖没好气的。她已被静文吓坏了,陈嫂和阿保还想做什么?
“不是不许人见,”阿保摸摸头,他这种长肉不长心的人倒是没有坏心眼。“只是——你别说出去!”
“说什么?当我是长舌妇?”之颖的牛脾气来了,冷冷硬硬、凶凶霸霸的叉起腰。
“不,不是。”阿保的脸都涨红了。“我的意思是别告诉老爷!”
“施伯伯?”之颖呆呆的。“你们怎么回事?施伯伯难道不知道自己太太的情形!”
“请你千万别提起!”阿保眼光很诚恳。
“说过不提就不提!”之颖拍拍胸口。“告诉你,施伯母可把我吓坏了,她那张脸——”
“杜小姐,”阿保大喝一声。
“嚷也没用,我是吓坏了,”之颖稚气的摊开双手。“我又不是在胡扯,又不是在骗人!”
“杜小姐,这是我们唯一的要求,”阿保只好软下来,他是不能对一个稚气的女孩子呼呼喝喝的。“因为这件事——关系重大!”
“哦!”之颖睁大了又黑又圆的星眸。“那——我不说就是,你放心,阿保!”
之颖双手插进牛仔裤袋里,踢着地上的小石子走回家。阿保的话真神秘,什么关系重大,不过——答应不说就一定不说,之颖是个守信用的人!
淑怕已做好晚餐,父女三人吃得津津有味。杜家不富有,但是他们分工合作,做妥所有的事。杜家的人看来也不特别互相关心,但是,他们的爱、他们的亲情表现在每一个细微的动作上。
之颖是个很乖的女孩,除了保持那份纯真、那份珍贵的稚气之外,她爱读书,也爱玩,只是,她的玩法和别人不同。当她帮助淑怡做完她能做的家事外,她总是玩得那么正派,也那么淡泊——不慕虚荣、不沉迷于灯红酒绿的淡泊。她从不夸张自己,不论优点、缺点,她都那么自然的把自己放在人们面前。她不重视物质,她从来不会在镜前多花一秒钟,但是她注重灵性的追求——那是精神上的。她不是美人,但是她青春,她全身焕发着青春的光芒,她黑眸中孕育着智慧和灵气。她是个脱俗的女孩子,普通的人只能发觉她与众不同,特殊的男孩子才能发现她的内在美和那一股捉摸不到的灵气!
韦皓只是她自小到大的玩伴,十多年来只知她与别的女孩不同。真正欣赏她的——暗暗的、不露痕迹的,是程以哲!
看啊!他又踩着小径上的月光大步而来。他那不羁的笑容,他那洒脱的神色,还有他后天因学识和环境所训练出的沉稳,他不是脂粉明星似的美男子,可是他比美男子更吸引人——内在的!
“嗨!我来了!”他微笑着朝之颖挥手。
之颖穿着红色热裤,白色T恤坐在绿色的草地上,手中抱着乳白色的吉他,月光下,红绿对比也变得那么和谐。她刚洗完澡,脖子里、手臂上全是痱子粉,头发也湿湿的贴在头上,只是两只又圆又亮的黑眸在转动,她显得稚气又生动。
“玫瑰没出来,慧玲关着房门,”之颖指指丁家。“等会儿我们一起去看看!”
“玫瑰没出来我不能来看你?”他半开玩笑的凝视她。这个女孩全身都是“真”的光芒,他心中流过一股温暖,“真”的一切总给人温暖。
“看我?”她咧着嘴笑了。“我打电话让韦皓来,好让你们见见面!”
“他来吗?”他问。
“他不在家!”她摸摸湿头发。“奇怪的是爱莲也总不在家,若你不来,我就惨了!”
“我不来时你可以打电话给我,”他笑一笑,含有深意的说:“我永远不会不在家!”
“好!我记住了!”她拍拍手。她听不出他话里的深意。
“只记住不行,要打电话给我!”他说。
“你天天来,我何必打电话?”她瞪着他,眼中一片澄澈。
他暗暗叹一口气,无奈的默然,她太直率、太纯真了。
“明天我不来,等你电话才来!”他仍然在笑。
“我明天打给你!”她甜甜的笑。“嘿,程以哲,以后被别人误会,没有女孩子肯要你了!”
“谁在乎?”他洒脱的说。坐在她旁边。“我从来没打算让女孩子要我,是我要女孩子,主权在我!”
“够性格!”她弹一下吉他,突然跳起来。“你等一下,我再打电话找韦皓!”
她跳过灌木树,冲进爱莲家,一分钟后又出来,神色有点沮丧,有点怀疑。
“韦皓还是不在,他妈妈说他放学没回过家!”她嘟起嘴巴。“他该五点钟到家的!”
“也许他有重要的事!”他安慰着。
“他从来都没有重要的事,下午在公路局车上也没提起!”她摇头。“明天我一定要问清楚!”
“那么现在呢!一直要嘟着嘴、气鼓鼓的对着我?”他开玩笑,他想使她轻松点。
“怎么会?”她又笑了。“韦皓一定有重要事情,我知道,我了解他那个人!”
“很高兴看见你笑,天又晴了!”他打趣。
“来,我们去丁家带玫瑰出来,”她伸手给他,把他从草地上拉起来。“到士林去逛逛好吗?”
“士林有什么可逛的?到后面山坡上不更好?”他说。
丁家大门紧闭,窗帘也深深低垂着。之颖和以哲既然打定主意找玫瑰出来玩,也就不客气的敲了门。
开门的是丁范,他的脸色不好,似乎在生气。
“是你们,”他勉强露出一个礼貌的笑容。“请进来坐!”
客厅里开着冷气,只有丁范独自一人在看书,慧玲和玫瑰都不在。
“我们想带玫瑰出去走走!”之颖说。
慧玲从另一扇门里探出头来,她好敏感,一听见玫瑰的名字立刻就出来。她的眼睛红肿,脸色阴沉——很可能是两夫妇又吵了嘴。
“玫瑰睡了,明天吧!”慧玲说。声音里仍有哭意。
“那——”之颖预备退出去。
“丁先生,丁太大都在,我正好有个问题跟两位谈一谈,”以哲接口说:“可以吗?”
“谈什么?”慧玲立刻露出戒惧的神色。
“坐下来慢慢谈吧!”丁范请他们坐。
慧玲瞪丁范一眼,不情不愿的坐在一边。
以哲看看之颖,他不是莽撞的男孩,他说要谈必然是有所准备的。他是要谈玫瑰进学校的事吧?
“我已经安排好玫瑰进我们学校的事,”他平静的说:“她可以一边学习,一边接受学校医疗中心的治疗!”
“学校?”慧玲眼睛睁得好大,似乎在——恐惧,连进学校也恐惧?没有道理!她刚坐下的身体整个从沙发上弹起来。“谁说玫瑰要进学校?谁说的?”她叫。
“我们和丁先生谈过,他很赞成,”以哲心中吃惊慧玲的强烈反应,脸上却不表露出来。“进学校是玫瑰唯一的途径,是对玫瑰好!”
“你,是你!”慧玲突然转向丁范,恶狠狠的指着他的鼻尖,红肿的眼中又充满了泪水。“你到底是何居心?玫瑰也是你的女儿,你就忍心送她去那种——集中营?丁范,有我在,就绝不能让你那么做,除非——我死了,我也要带玫瑰一起去死!你们抢不了玫瑰,抢不到!”
“集中营?你说什么?”之颖傻傻的望住慧玲,盲哑学校说是集中营,她神经不正常?
慧玲不理她,依然那么坚定、那么固执、那么不可理喻的瞪着丁范,这个做丈夫的神色竟然是那样可怜。
“玫瑰是我的,一切由我作主,”她又说。哭得鼻涕眼泪一起流,除了那恶狠狠的神色,她看来也可怜兮兮的。“听不见,讲不出,她已经是个可怜的孩子了,你们还忍心折磨她?送她去集中营?你们还有人心吗?”
“慧玲,你理智一点,”丁范忍不住叫着。他们夫妻每次就这样吵架的吗?“当着客人面也不怕人笑话?人家是帮助玫瑰,是进学校,不是集中营,这点都分不清!?
“集中营!”慧玲竭斯底里的叫。“是集中营。玫瑰不要人帮助,有我保护就行了,还有什么地方比母亲的保护更安全的?你们不要来惹玫瑰,我不会答应你们的!”
以哲眉心微蹙,他在研究慧玲怪异的神色和奇特的话,为什么要把学校说成集中营?她受过什么刺激?她看来才三十岁,不可能有机会进过集中营啊!
“慧玲,你讲点理,”丁范忍无可忍的。“怎么幼稚成这个样子?好歹都分不出?”
“我是分不出,”慧玲哭叫着。“谁要抢走玫瑰就不行,谁要玫瑰去那——集中营,谁就是仇人!我有权保护我的女儿,你们走,永远别再来!”
“慧玲——”丁范气得全身发抖。平日慧玲总是好好的,提起这件事就像发疯了一样。
“别叫我!你总是帮外人要带走玫瑰,你嫌她又聋又哑是不是?”慧玲激动得几乎不能自持。“女儿是我生的,你嫌她,就一起赶我们走好了!”
之颖呆呆的站在一边,她绝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慧玲也未免过分不讲理了,把丈夫气成那样有什么好?难道慧玲自己舒服?她不等于在折磨自己吗?这件事看来是不能管了,不能弄得他们夫妇失和。
之颖轻轻扯一扯以哲的衣服,她从来没见过夫妻吵嘴,她的父母二十几年相敬如宾,这次她真呆住了。可是以哲似乎没感觉到似的,他仍用平静、稳定的声音说:
“没有人抢走玫瑰,她只是像普通的小朋友一样,早晨上学,中午回家,”停一停,看见慧玲没有反应,再说:“我们学校有一些从外国买来的仪器,为什么不给玫瑰一个机会去试试?你爱玫瑰,难道不希望她能听、能讲一些简单的话?”
“骗人!”慧玲狠狠的摇摇头。“玫瑰是先天性聋哑,医生说过不能医的——”
“你带她看了多少医生?为什么不肯让她看多一次?”以哲把握着机会。“我是五官医生,让我帮她,好吗?”
慧玲打量以哲一阵。他是医生?这么年轻?而且又洒脱,又不羁,是医生?他该是校园中绿茵上的人物。
“你不是医生,你在骗我!”慧玲停止流泪。
“我是不是医生你就会知道,”以哲开始有点把握。“先不决定送玫瑰进学校的事,你找一天到我们学校看一看,你满意了再考虑,行不行?”
“我不去!”慧玲眼中又出现类似惊恐的奇异神色。“我不去那种地方!”
“慧玲,为了玫瑰,你就去一次吧!”丁范说。看得出慧玲态度有些改变,是为那个年轻的医生吗?
“我陪你去,慧玲!”之颖自告奋勇,一片热心。“我后天下午才有课!”
“来吧!你和之颖两个来,”以哲说:“我后天十点钟等你们!”
不等慧玲回答,他拖着之颖快步走出去。他知道慧玲爱玫瑰,他知道慧玲内心善良,她只是心中有个结。他现在要做的,是解开那个结。他几乎有把握后天慧玲一定去!
“吓死人,没想到慧玲那么凶!”之颖伸伸舌头。
“保护孩子是母亲的天性,怪不得她!”以哲说。
“没有人要害玫瑰啊!”她稚气的叫。
“她心里是这么想,”以哲摇摇头。“我相信能有办法纠正她的观念!”
“嘿!她比你还大,你纠正她?”之颖皱皱鼻子,笑得像个小女孩,眼睛亮得像夜空中的星星。
“不是年轻的问题!”他沉思着。“之颖,陪我走一走,我要仔细的想想!”
“想什么?”之颖傻傻的。
“丁太太的古怪!”他说。牵着她的手,慢慢的朝小径外的公路上走去。
他说要想一些问题,之颖很听话的在一边不出声,乌溜溜的眸子直在他脸上转。他的侧面轮廓相当好看,是因为他在外国住得久?普通东方人的鼻子比较扁,侧面多半不好看,他却不是,好看得很有型、很有性格!
站在公路上,他看一看方向,慢慢朝天母那边走。他始终牵着她,像牵一个孩子,一个小妹妹。
“后天我要试探一下丁太太,”他停下脚步,抛开思索了好久的问题。“她总说学校是集中营,有毛病,对吗?”
“可怕的名字,集中营,”之颖扮个鬼脸。“使我想起电影里那些纳粹军人!”
“爱看电影?”他看着她。她真清纯,就像那一片原野。
“普通,”她耸耸肩。“对电影我好挑剔,挑明星,挑导演,还挑故事!因为我不想虐待自己!”
“说得不错,明天晚上去吗?”他问。很自然的,是不是?不像一个公式化死板的约会。
“谁演的?谁导演?什么故事?”她反问。也好自然。
“没有明星,没有导演,没有故事,”他笑着。“我一个朋友,在加拿大做事,他带来一部由许多短片组合的电影,纯艺术的,讲究意境和画面美,由加拿大国家拍的!”
“是吗?那不是电影院的电影了?”她问。
“不是电影院的电影,常在我们学校会议室放映!”他说。
“我去!几点钟?”她好高兴。
“我来接你吧!”他想一想。“如果韦皓来,或者有别的朋友,让他们一起去!”
“一言为定!”她拍拍手。“认识你真好,程以哲!”
“好是好,能不能——改变一种称呼?好像叫以哲这样的!”他看着她,眼中光芒好热烈。
“那怎么行?我不习惯只叫人名字!”她天真的摇头。“我叫韦皓十几年了!”
“小女孩长大了也该学点礼貌啊!”他笑。
“哎——”她的眼睛乌溜溜的一转。“程以哲,你的侧面很好看,有人告诉过你吗?”
“没有,你是第一个!”他摇头。这孩子!真拿她没办法,才说别这么叫,她已经忘记了。
“男孩子不能说漂亮,说好看——也勉强,”她皱着鼻子自言自语。“潘定邦漂亮,但脂粉气。韦皓好看,李立奥是帅,你——嘿,是性格,是洒脱!”
“很好的评语呀!”他露出一排整齐的牙齿。
“我对人从来没有坏评语!”她拖着他的手朝回路走。
“对坏人呢?”他打趣着。
“我会想个办法帮他变好,”她一本正经的。“如果没办法,我会走开,不理会那种人!”
他没出声。他有个感觉,即使真正坏透了的人遇到之颖这么纯的女孩子,伯也不会使坏心吧!
他们就那么沉默的、安静的、悠闲的走向小径。月光轻柔的洒在他们身上,他们的四周、他们头顶脚下都是一层朦胧的银辉,像踏月而行。有人说善良的人们是天上的天使所变!他们是天上最可爱的一对天使,是上帝最宠爱的!
一辆公路局车在小径口上的站牌下停下来,一对年轻人跳下来。远远的看不真切,女的似乎是爱莲,男的是——韦皓?!怎么会是韦皓?韦皓怎么会和爱莲在一起?韦皓不是之颖的朋友?
之颖心中震惊,下意识的停下脚步,眼睁睁的望住他们。他们是偶然相遇,是吧?韦皓是好心的送爱莲回家,对吗?他们不是约好的,他们不是——
韦皓握着爱莲的手,两人凝眸相视,无限情意的站在灯柱下。爱莲的脸那么美,那么柔和,像一朵又美又柔的云雾,软绵绵的,令男孩掉下去再也爬不起来。韦皓的脸色——天!多么陌生的神色?之颖从来没见过,十多年来一次也没有。他那么专注的凝视爱莲,他的眼光那么恳切,那么深情,他的世界中只能容纳下爱莲,他甚至看不见在公路上那十多年的女朋友之颖。
他们就那么手握着手凝眸而立,任何人都会说是很美的一个镜头,毕竟,英挺的韦皓和柔美的爱莲是那么相配,当然,得除了之颖!之颖说不出心里的感觉,她觉得麻木,觉得冰冷,觉得愤怒。天下最可卑的事莫过于感情的欺骗,韦皓背叛了她,爱莲出卖了她——或者是根本不把她放在眼里,而他们却是她唯一最接近的朋友,怎能不愤怒?怎能不麻木?怎能不冰冷?
以哲发现了之颖突然之间的改变,是因为前面灯柱下的年轻情侣?纯良的之颖眼中竟也有一抹要毁灭全世界的光芒,她的手变得又冷又硬,她感觉得到——他牵着她的手。她正捏紧拳头。前面的年轻人是谁?
另一辆回台北的公路局车从天母开来,韦皓迅速的吻一吻爱莲的面颊,跳上车绝尘而去。灯柱下的爱莲依依不舍的张望着,直到汽车消失在黑暗的公路尽头,才慢慢的沿着小径回家!
这就是爱莲近来说不在家的原因?这就是韦皓藉口用功而疏远的秘密?怎样的朋友?怎样青梅竹马的伴侣?之颖的心好冷、好冷,她咬咬牙,忍不住哭了起来。
她哭得像个孩子,任性又放肆,她的声音很大,咬着一只手指,不停的抽搐。这突来的变化可吓坏了以哲,他没有面对哭泣女孩子的经验,该怎么办?
他揽住之颖的肩,让她靠在他怀里,一边不停的轻拍着她的背脊。
“别哭,别哭,”他努力逗笑她。“天上没有乌云,怎么突然下雨的呢?”
之颖不理会他,靠在他怀里哭了个够,哭湿了他胸前的衣服。好在,她哭得突然;停得也突然,她抬起头,眨眨泪水冲洗过格外晶莹的黑眸,不哭了!
“手帕!”她向他伸出右手。
他从裤袋掏出一条手帕来,交到她手里,她可不客气的鼻涕眼泪乱擦一通,然后又还给他。
“怎么回事?吹的是无定向风吗?”他打趣着。
“我什么都可以忍耐,除了欺骗!”她气呼呼的。
“谁欺骗了你?那两个——”他忽然有所悟,怕她难堪,不再说下去。
“是韦皓和文爱莲!”她瘪瘪嘴,又想哭了。
他考虑一下,这件事不可以妄加评论,他是局外人,对他们三个人之间的关系一无所知。
“你——预备怎么做?”他问,很关切的。刚才的镜头,谁都看得出爱莲和韦皓互相有情。
“骂他们一顿,然后——再也不见他们!”她说。
“之颖,我有一句话,”他扶着她的肩,认真的。眼中跳动的那丝不羁之色被诚挚所代替。“想一想,再决定该怎么做,好吗?”
“我鄙视欺骗的人!”她任性的摔摔头。
“或者——他们有原因,有苦衷,”他说:“我不是帮他们,我为你好!”
“那——我该怎么做?”她眨眨眼,小女孩眼中有了落寞和失意,看得令人心痛。
“冷静几天,不提也不问,”他想一想。“他们是你的朋友,给他们一个证实不是欺骗的机会!”
“会——不是欺骗?”她怔怔的。
“回家好好睡,过两天你可能就会知道!”他拥着她走向小径。“你想想,韦皓若看见我们,可会误会?”
她转头看他,心中流过一股温暖。以哲是好朋友,他会在黑暗中带她走正确的路!
她决定等几天,或者,真不是欺骗?会吗?
之颖一下子变得沉默起来。
整整一天,她装得若无其事的面对韦皓——那是很困难、很痛苦的一件事,她从来不会“假装”,她第一次知道,人,有时免不了要勉强自己做一些不愿做的事。韦皓也很沉默,他像做了亏心事般的不敢正视之颖,他不是坏男孩,坏男孩会毫不在乎这些。
放学时,他们像往常一般在火车站分手。活泼的韦皓默默的低着头走向零东车站,他也痛苦、也矛盾,是吗?他为什么不说出来?之颖绝不是那种小器得死不放手的女孩,韦皓该知道的!
她跳上脚踏车慢慢骑着回家。
爱莲又不在,当然是跟韦皓约会了。之颖不明白,他们这么做,良心会平安吗?之颖看看丁家深锁的大门,提着吉他走向施家别墅后的山坡上。
她闷闷的坐在草地上,什么心情也没有。她不能说“爱”韦皓,她这么年轻,二十岁,并不真正懂得爱情。但是,她和韦皓有十多年的感情,她一向珍视这份感情!
她很失意,昨天以前的好心情已随风而逝,她还能变回那个快乐的之颖?那个专门帮助别人的忘忧草?她不知道,她的好朋友竟欺骗了她!她伤心——
坐了一阵,她弹起吉他来。她很自然的弹起吉他来。她很自然的弹着那一首《午夜吉他》,伤感的、沉郁的吉他声代表她的心情,她今天真的不快乐!
她忽然记起来,爱莲说过这首《午夜吉他》是说两个失恋人在午夜相遇,伤感的吉他拉近了他们,他们终于互相鼓励再振作起来。失恋?她可有失恋的感觉?不,当然没有,她怎能算失恋呢?她和韦皓从未说过“我爱你”之类的肉麻话,他们只是好朋友,算什么失恋?而且,她也从不以为爱上韦皓,爱,不是这么简单的,是吗?她为什么这样不快乐呢?
只是为了欺骗?她不明白!她继续弹着《午夜吉他》,直到疲倦了。放下吉他,她靠在一株大树上发呆,下意识的咬着手指—一她常常这么不自觉的咬手指,她不是个有心事的女孩,咬什么手指呢?她脸上神情落寞。
山坡下有人走上来,她懒得去看,之颖今天要休息,谁都不见,谁都不理!
上来的男孩子站在她面前,一条米色LEVI'S便裤,一双米色麂皮便鞋,潇洒得令人忍不住开心起来。她抬起头,遇见一对含笑、了解而又有些不羁的眸子,一件米色圆领运动衫使他容光焕发,是不像医生的医生!
“你来了?这么早?”她看看还未变黑的天,懒洋洋的。
“忘了今晚的电影?”他眨眨眼睛。
“电影?加拿大国家拍的艺术短片?”她跳起来,高兴一点。“现在去?”
“陪我到中山北路吃一餐意大利通心粉,行吧!”他拉起她的手。“总比在这里咬手指发呆要好!”
“又看电影,又吃晚餐,”她皱皱鼻子。“很想去,可是有点累!”
“跟我去了就会忘记累!”他不由分说的拖着她走。
“我还得留个字条给妈妈!”她跟着他跑下山。
“不要换衣服、化妆吗?”他故意的。
“肉麻!”她终于笑起来,像阴霾的天空忽然露出阳光。
放好吉他,留下字条,她拍拍手,就这么随他去了。身上仍然是那套学校穿回来的牛仔裤和运动衫。或者,爱穿牛仔裤的人特别容易合得来吧!像他们。
小径转弯处一辆计程车缓缓驶进来,之颖张望一下,是度蜜月的施薇亚回来了,她向薇亚挥挥手,跳跳蹦蹦的走上公路。
“绿洲”的意大利通心粉并不最好,小小的餐厅里情调不错。小方格纯欧洲风味的台布,桌上有个稻草包住的大肚酒瓶,里面点的是蜡烛。
“应该有一小队拉提琴、手风琴的乐队。”之颖小声说:“还有一个人站在我们背后唱歌!”
“那样子我担保你吃不下饭!”他笑。
侍者对这一对穿牛仔裤的年轻人倒不敢怠慢。虽说这个时代只敬罗衣不敬人,但气质好的人也令人另眼相看。
“我吃芝士焗通心粉!”之颖睁大眼睛,一本正经的对以哲说:“可以吗?”
“稚气!当然可以,”他摇摇头。他心中暗自庆幸,他能在此地遇到这么真纯的女孩,是上帝安排好的棋子?“我吃牛肉九通心粉!”
“我还要一个PIE,”她指指一边的玻璃冰柜。“就是那种,奶油的!”
“冰淇淋,核桃的,好吗?”他望着她。
“吃那么多,行吗?”她小声问。
“怕我付不出钱?”他压低声音凑过来说。“不要紧,我可以把表押给他们!”
“哎——不好,”她竟信以为真了,这孩子!“我们少吃一点,等会儿去圆环吃‘蚵仔煎’!”
“傻女孩,真以为我付不出钱?”他笑起来,他就欣赏她那点纯真稚气。“放心吃!我每个月的薪水没地方用的!”
“那——我还要一个香蕉船!”她甜甜的笑了。
她已忘了韦皓的事?她已抛开了所有烦恼?这孩子,一点心眼儿都没有!
她吃得津津有味,芝士焗通心粉一点儿渣都不剩,奶油PIE也一点儿不留,又吃完一个大大的核桃冰淇淋,看着那个香蕉船直瞪眼,直皱鼻子傻笑,一旁的侍者也忍不住微笑起来。
“我吃不下了,”她拍拍肚子,愁眉苦脸的。“如果吃完这碟香蕉船,我一定走不动路!”
“叫来东西一定要吃,我不喜欢浪费!”他故意的。板着脸孔,眼里却有笑意。
“那——我吃,”她无可奈何的。“不过你的朋友会见到一个傻得连路都走不好的女孩!”
“如果我愿意替你吃了呢?”他眼中的笑意扩大了。
“你肯替我吃?”她大喜过望。“等我毕业赚钱时一定好好的请还你!”
“诺言不能许得那么远,”他摇摇头。把她面前的香蕉船拿到面前来。“我替你吃——以后你不许连名带姓的叫!”
“那叫什么?”她歪着头。
“叫以哲,或者程哥哥!”他说。
“天!哥哥弟弟,不肉麻!”她的脸无端端红了。
“不叫我不吃!”他故意刁难。
“叫程医生行吗?”她抓抓头发又皱皱鼻子。
“在你面前我不是医生!”他摇头。把香蕉船推远些。
“哎——我叫,”她红了脸叹口气。“以哲!”
以哲闷声不响的拿过香蕉船,几口就吃完了。
“现在轮到我发胀了!”他也拍拍肚子。
“我以为你不胀,”她奇怪的望着他。“你吃不下为什么要替我吃?”
“换你一声‘以哲’,胀一次又如何?”他洒脱的挥挥手。
招来侍者付了帐,两个人慢慢走出餐室。这一段的中山北路愈来愈热闹了,灯光照耀得像白昼。
“我们散散步,让胃里的东西消化快些!”他提议。
“走不动!”她停在那儿不肯走。“你要散步我就坐在地上等你!”
“顽皮!愈坐愈不舒服,知道吗?”他点点她的鼻尖。
“买一小包以罗果子盐来吃!”她异想天开。
“走吧!赖在这里我担保你连站都站不住了!”他拖着她”走。“走不动靠着我!”
“不至于那么不中用!”她振作一下。“不过,你不是要我走到士林吧!”
“小懒虫!”他拦了一部计程车。“真的太胀的话,我那儿有消化片!”
十分钟,他们就回到那家设备十分完善的盲哑学校。上次来时他们还是陌生人,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他们熟悉得像老朋友。他们的相处是十分自然的,似乎超越了男女之间的情情爱爱,很纯洁,很珍贵的一种友谊。
先到他那铺了地毯的雅致办公室,他真的拿了一片消化片给她吃。办公室在左面的一扇门是他寝室,两间房子都有冷气,还有间小小的浴室。他打开让她参观,对于家庭里女孩子的事她并不在行,她却欣赏那配得恰到好处的颜色。整间卧室是米色的,连地毯、连窗帘都是,和办公室春意盎然的绿色,迥然有另一风格。不过,不论是绿色、是米色,都对他那么适合,米色代表他成熟、稳定的一面,绿色代表他个性中的洒脱、不羁,对吗?
“喜欢米色?你总穿米色衣服!”她坐在沙发上。还不顶熟,她不好意思脱了鞋子跳上去。
“米色是心里成熟男人的颜色!”他也坐下来。
“又瞎扯,我也喜欢米色!”她说。
“喜欢的颜色相同表示什么?”他盯着她看。
“不知道!”她不经大脑的耸耸肩。“程——哎,以哲,我可不可以脱鞋!”
“当这儿是你自己的家吧!”他说。
她稚气的欢呼一声,脱了鞋跳上沙发,好像重回海中的鱼儿。
“我这个人最伯受束缚,”她长长透一口气。“如果要用衣服鞋子绑住我,我一天也活不了!”
“这么严重?”他笑了。多坦白的话!
“最严重的是化妆品,有一次试擦口红,整天吃不下饭,都是口红怪味道,”她摇摇头。“我想是妈妈生错了我,我本来该是男孩子的!”
“你若是男孩子我情愿变女的。”他在开玩笑吗?
“荒谬!”她瞪他一眼,也不深思。“你怎么能变女的?”
“要果汁吗?”他转开话题。
“现在不要!”她张望一阵。“你的朋友什么时候来?”
“来了吧!”他看看表。“休息够了我带你下楼,他们在会议室等!”
“他们?还有谁?”她问。
“我姐姐,也是我的顶头上司、校长!”他说。
之颖连忙跳起,套上鞋子跟以哲下楼。
那是一间很讲究的会议室,像普通教室那么大,单面有窗——对着花园那一面。地上又是满铺草绿色地毯,一张长型会议桌不很大,桌边是和地毯、窗帘同色的沙发椅,墙上挂着一幅银幕,放映机旁坐着两个人。
“以凌,罗拔,我的客人来了!”以哲进门就嚷。
之颖先看见以凌,以哲的姐姐。那完全是一个事业型的女孩,三十来岁,不算美,却洒脱极了,有一分男孩子的气势。她穿一条长裤,一件衬衫,是个美国大学生的模样,长头发用一个白色的大夹子束在脑后,很随便,气质好得不得了。
那个罗拔也相当出色,高大、强壮,是那种一把抱不住的男孩子,很安全感。他可能比以凌还大一点,但那装束、那气质、那神态和以凌十分相近。
“罗拔是以凌的——男朋友?”之颖忘了招呼,傻今今的脱口而出。
“是以凌的未婚夫,远从加拿大赶来的!”以哲说。
“你们俩,根本像一个人!”之颖甜甜的笑了。
她忘了礼貌的事,她这份稚气、直率而坦然反而赢得了以凌和罗拔的好感,毕竟,毫不做作的女孩子那么少。
“过来,坐在我旁边,”以凌豪爽的拍拍椅子。“告诉我,以哲用什么本事把你找出来的?”
“找出来?”之颖坐到以凌旁边,她不懂以凌的话,“是我闯来找到以哲的,我要他帮玫瑰!”
“丁玫瑰,是吗?以哲跟我提过!”以凌说:“我们会尽力说服她的母亲,让她来接受训练和治疗!”
“现在不是谈公事的时候啊!”罗拔抗议了。“以哲,快封住以凌和之颖的嘴!”
“以凌是你的,我不敢代劳!”以哲说。他们三人之间十分自然、随便,一点拘束也没有。“之颖,坐在我这儿!”
之颖傻傻的走向以哲,惹得罗拔和以凌一阵大笑,笑得之颖莫名其妙。虽然只是第一次见面,之颖喜欢他们,喜欢这无拘无束的气氛,她觉得自己和他们是同类!
以哲熄了灯,罗拔开了放映机,小方块的银幕上出现一些字幕。
“这是我特别借出原版拷贝一份的,”罗拔在解释。他和以凌并肩坐着,很幸福的感觉。“你们若看不到这部艺术片,我替你们遗憾!”
“别先说得太好,免得我的印象打折扣!”以哲说。
之颖坐在他旁边,他很自然的用手臂围住她,她只觉亲切,也没什么不妥啊!
影片的字幕结束,正式开始了。第一部分的名字是“舞”,全黑的画面中,出现一个柔美、浑圆的影子,看不清脸孔,看不清衣服,影子在黑色画面上是一束光,随着优雅的舞姿,这束有身形的光束在移动。好美、好柔、好特别,也好深刻。舞了一阵,特技镜头开始,身体还是一个,以身体为中心,每一举手,每一投足,都化成千万道幻影,令人眼花缭乱,美不胜收,连呼吸都停住了!
这是艺术,是吗!没有故事,没有美丽的脸庞,借着音乐,借着动作来表达一份美、一份意境。画面又变了,影子在点足、在跳跃。每一点足,地上出现一点光源,随着跳跃射出万丈光芒。美极了,奇妙极了,虽是特技,谁拍出这样的影片,是天才!
“舞”这一部分在一个静止的画面后,光束渐敛,变成小小的一点,终于消失了。之颖长长的透一口气——满足的透气,然后,静静的看第二部分!
第二部分是“战争”,和刚才的柔美、优雅是绝对强烈的对比。“战争”这部短片没有声音,没有说明,一大段静默的残酷,让人们自己去体会。那些画面真像是一连串的恶梦,毁坏的房屋,苍凉的原野,成堆的死尸,成群的野狗。耀武扬威的胜利者作无声的兽性狂笑,伤残、绝望、恐惧的失败者在集中营中等待自己未知的命运。黑与白强烈的对比画面强调出人性的两极,善与恶,人道与兽性在画面上自然的有了分野!
这是令人喘不过气的一段影片,甚至不需要一句话、一丝儿提示,人们能感觉到画面所表达的一切。“舞”是天堂,是美梦,拍得虽然成功,却远不如这部“战争”那样现实逼人,那样荡人心弦,那样发人深省。
没有镜头变化,没有卖弄特技,只用行动,用黑白分明的彩色刻画了人性,实在得精采!
罗拔开了灯,兴致好高的问:
“怎么样?没有一点意见吗?”
“‘舞’拍得美,‘战争’拍得更好,”以凌拍拍额头。“罗拔,是你在卖瓜吧?”
罗拔哈哈大笑,笑得得意极了。
“你办了所学校,做得有声有色,我不弄点成绩出来,岂不被你比下去了?”他说。
“什么意思?以哲!”之颖悄悄的问。
“两部短片都是罗拔的杰作,他是南加大学影剧的!”以哲说。
“罗拔,你是天才!”之颖真心的嚷起来。“你要表现什么?天堂与地狱?人性的善恶?弱肉强食的世界?是吗?我全看懂了!”
罗拔望住她笑,以凌望住她笑,以哲也望住她笑,笑得她羞红了脸,怎么?她说错了?
“对不起,我说错了!”她立刻说,一点也不掩饰自己。
“不但没说错,说到罗拔的心里去了!”以凌挽住之颖,好亲热的,“你说得那么好,来,上楼去我请你吃水果沙拉!”
“吃!”之颖睁大了眼睛,消化片刚发生效力,肚子略微舒服些,还敢吃?“我吃不下,可不可以留在下一次?”
“随你吧!小之颖!”以凌大方的拖罗拔走。“让以哲带你在周围参观,我们互不打扰!”
眨眨眼,他们去了。好坦白的爱,好不做作的感情:
“以凌和罗拔很好!”之颖若有所思的。她又想起韦皓和爱莲的欺骗!
“我呢?好不好?”他轻抚她的发梢。
“马马虎虎!”她甜甜的笑着站起来。“以凌叫你带我周围去参观!”
“黑黝黝的,有什么好看?”他说:“明天早晨你陪慧玲来时再参观不好?”
“那——要我坐在这儿?”她皱起鼻子,不满意了。
“跟我来!”他拖住她的手,带她上楼。
他让她坐在办公室的大沙发上,扔给她一个大枕头,他又在壁柜里抽出一个唱机和一个大唱片架。
“听谁唱的,说吧!”他说。
“嗨!你的壁柜不挂衣服,用来做唱机、唱片架的壳子,好棒!”她叫起来。“是谁发明的?”
“办公室里放唱机不像话,寝室又太小,只好设计成这样,”他耸耸肩。“说吧!听谁唱的!”
“有没有法兰基连的HIGHNOON?”她问。
他不声不响的抽出一张,放上去。
“还有呢?我们可以连听十张!”他说。
“好啊!”她豪兴大发,高兴起来。“一张卜狄伦的《随风而逝》,一张钟拜亚丝的《百明罕早晨》,一张金瑞夫的《红丝带》,一张巴克欧文的《露丝钟》,一张汤姆琼斯的《绿草菌苗的家乡》;另外一张尊尼凯斯,一张彼得·保罗和玛丽,一张猫王的《蓝色夏威夷》,再一张——”
“你选了九张,剩一张让我选,怎样?”他望住她。
“好吧!免得你说我太霸道!”她抱着枕头盘膝坐在沙发上——当然,她早脱了鞋子。
他放好唱片,把唱机推回去,关上柜门,然后走过来。他弄了两杯果汁放在茶几上,一矮身坐在地毯上,就在之颖的旁边。
音乐早已开始,他们并没有专心去听。他双手支着下颚,那么若有所思的凝视着她。她心胸坦然,大方极了,望着他笑一笑,又扮个鬼脸什么的。
“你选的是哪首歌?谁唱的?”她问。
“暂时保密,等会儿你就知道!”他眨眨眼,说:“怎么你选的曲子都是我喜欢的?”
“英雄所见嘛!”她咭咭咕咕的笑,她又忘了韦皓。
“欣赏法兰基连的人并不多,你很特别!”他说。
“谁说欣赏他的人不多?”她不服气的。“他那种粗犷、满
感情的声音,那种纯男性的唱法,嗨!不欣赏他的人是白痴!”
“他是纯男性,谁又不是‘纯男性’了?”他故意问。
“潘定邦!”她不假思索的回答。“很男性化的名字,十足娘娘腔的外表!”
“施薇亚是你的朋友,你这样批评她的丈夫?”以哲故意大摇其头。“何况潘定邦只是斯文,只是谦谦君子!”
“哎——”她的脸一下子涨红了,好像被抓住尾巴的小狐狸,再也逃不了。“我不说了,下次一定不说!”
他拍拍她,他真喜欢她那股清纯、稚气。
“别担心,我不告密!”他说:“潘定邦是斯文过了分!”
她做一个满意的表情,唱片换了第二张。
“我没有问——韦皓!”她忽然说。脸色阴沉下来。
“你是指他和爱莲的事?”他反问。
“恩!”她点点头。“但是我看得出他神色不对!”
“他心里对你歉然,他一定相当难受!”他说。
她再点点头。
“我是不是该——表示些什么?”她问。像问大哥哥。
“你想表示什么?”他反问。
她耸耸肩,皱皱鼻子又摸摸头发,小动作全出齐了。
“我不知道,”她说:“我很想骂他一顿,然后,再告诉他我原谅了他们了!”
“真心话?”他眼光闪一闪。“不生气,不忌妒了?”
“当然真心,何况生气、忌妒也没有用!”她说。
“那么,你又何必骂他—顿,令他不安呢?”他说。
她想一想,很有道理啊!
“那——我该怎样?”她问。她在以哲面前特别稚气,依赖心特别大,因为他是医生?
“我不能说你该怎样,”他沉思着。“既然你肯原谅了,我相信你会明白怎么做才最完美!”
“这件事好——气人,怎么说完美?”她嘟起嘴唇。
“说老实话,你爱——韦皓吗?”他目光炯炯。
“不知道!”她摇摇头。“我跟他在一起好久!”
“好久不是爱!”他肯定的说:“爱是一种感觉,韦皓和爱莲在一起,你伤心吗?”
“我好生气!”她答得稚气。“他们欺骗我!”
“只是这样?”他不放松的!
“只是这样!”她肯定的点点头,她不会说谎话。
他沉思一阵,唱片又换过了三张,他们都没注意。
“我不替你下结论,等你自己明白比较好!”他说。对所有事,他都能冷静分析,理智处理。
“你的意思是我暂时不必对他们表示什么?”她问。黑眼睛闪啊闪的,好可爱!
“好吗?”他反问。“你宽大一点,他们若真相爱,他们一定会感激你!”
“但是——”她欲言又止。
“他们伤了你的自尊,是吧?”他洞悉一切的。“大方的女孩子会有好报,感情的事也不是故意的,他们是你的好朋友,他们并不想伤害你,你不是说韦皓很难受吗?”
“爱莲还躲开我!”她说。
“是了!他们比你更难受!”他拍拍她的手。“以后你会遇到一个全心爱你的王子!”
“王子?”她笑起来,阳光破云而出。“我才不要一个王子,我怕皇宫的繁文缛节,更怕那些比钱还贵的衣服!”
“比钱还贵?”他摇摇头。之颖讲话有趣极了,天真中又时有神来之笔。“王子都不要,你要什么?”
“什么都不要,上山做和尚!”她吱吱喳喳的说。
“哪个庙敢收留你这女和尚,”他哈哈大笑,笑得之颖的脸一阵发烧,尼姑怎么说成和尚呢?“你这么顽皮,又好吃,该有个——”
“哎!不许说了!”她不依的嚷着。她真怕以哲胡乱把她“定”一个什么男孩子!
感情的事谁知道呢?像爱莲和韦皓,一个月前他们自己也想不到会相爱,是吧!她呢?当然也无法预测以后会遇到怎样的男孩,说不定真是王子呢?
“你选的九张唱片播完了,听听我那张吧!”他说。
“我一张也没听见,都是你在讲话——”她停下来,再也出不了声,她听见出乎意料之外的一首曲子。
那是她最欣赏,近日总在弹的《午夜吉他》!
“午夜吉他?”她嚷着,睁圆了惊喜的黑眸。“什么地方弄来的?台北根本没有这张唱片!”
“变出来的,变魔术!”他嘴角有一丝隐约的引人笑意。
“不信,哪里来的!”她还是叫。
“听吧!欣赏完了我告诉你!”他说。
她真的安静下来,乖乖的听着这首朴实、优美的民歌。不知道是谁唱的,也不知道唱的是什么,日文的形象和中文不多,却怎么也听不懂。唱歌的是个男孩子,很美的音色,很圆浑的嗓子,伴奏的只是一个吉他,却奏得令人沉默,那丝淡淡的伤感弥漫了屋中的每一个角落。
音乐停了好久,聆听的两人都没出声,似乎,他们已融入音乐。稚气、快乐又善良的之颖,呆呆的抱着枕头,眼中有一丝晶莹泪光。
“之颖。”他轻轻的握住了她的手。
他了解她感动的原因,如果真正融入了音乐,即使没有歌词,也能和音乐产生共鸣。之颖从不是个流泪的女孩,更少为电影、为小说、为歌曲而哭泣,《午夜吉他》感动了她,那是因为她的心境,因为韦皓。
可爱的小之颖,即使不“爱”韦皓,十几年来的感情是真挚,她以为她算——“失恋”?不!她只是不很明白!
“这首歌——说什么?”她吸吸鼻子。
“说一个要‘下雨’的女孩!”他开玩笑。下雨是流泪。
“我明天就去学日文,自己会弄懂!”她嘟起小嘴。
他跳起来,走去把唱机关掉,拿了一卷录音带过来。
“这不是张唱片,台湾买不到,是我录的音!”他说。
“是你唱的?你会日文?”她高兴起来。“难怪声音好熟!”
“不唱怎么行?今天要招待客人!”他不置可否的。
“我教你唱,好不好?”
“好——不好!”她点点头又摇摇头。“我不要唱,他们占我们钓鱼台,我不唱日文!”
“刚才还说要学日文的,你也善变?”他摇头。“我翻成中文让你唱吧!”
“你真懂日文?”她羡慕的。
“只懂一点点,翻译不出的我们就自己作词!”他说。他也稚气得可爱。“我的创作力比翻译强!”
“现在开始,我等不及了!”她扔开枕头。
以哲坐到写字台上,迅速的拿出纸笔。之颖心急自他背上,整个人倚着他。在她心里,他是个医生,是个是个可以依赖的“大”朋友,她坦然爽朗。也从不把男女界限分得那么清。能合得来,谈得拢,爱好、兴趣都相同管他男女都是好朋友,是吗?
她看见以哲这样写着。
不知道在什么地方,传来阵阵凄凉的琴声。
如泣如诉多么动人,吉他呀弹个不停。
好像一个失恋人,想要找回那颗心,
我和你呀,总是遭遇一样的命运;
我很了解你的心情,夜色深沉人儿已寂静,
孤零零的等着黎明,吉他呀弹个不停!
“写完了?”她在他肩头敲一下。
“还有最后一小段!”他皱皱眉,“好难!”
“难也要翻出来,使它完整!”她催促着。
他点点头,又开始写了几句。
天边只有一颗星,你我也是孤独的一个人,
爱情哪里去找寻,吉他呀弹个不停。
都是一个失恋人,请你不要再伤心,
我和你呀,总是遭遇一样的命运;
请你不要再叹息,我们都是一样的心境,
孤零零的等着黎明,吉他呀弹个不停。
“写完了!”他扔开纸笔,长长透一口气。
她急不及待的看一遍,疑惑的望住他。
“原版歌词真是这样?”她盯着他问。
“谁知道?”他耸耸肩,无可奈何似的。“百分之七十是我的‘创作’,叽里咕噜日文,谁又懂它说些什么?”
她甜甜的笑起来,很满意的样子。
“如果你想赚多点钱,改行去填歌词吧!”她笑着。“你写歌词比做医生或者更有天才!”
“想赚多点钱去做所谓歌星岂不更好?”他说:“我这个人就是对钱的兴趣不大!”
“讲起话来跟我爸爸一样!”她摇头。“唱一遍给我听!”
“命令吗?”他拿过歌词,唱了。
唱得很顺口,当然,不像平常那些时代曲。这首《午夜吉他》经以哲翻译过来,竟保留了原曲的朴实风格,田园味道很浓。
之颖也跟着哼几句,唱几句,然后,她把歌词拿回来,放在牛仔裤袋里。
“谢谢你的晚餐、罗拔的电影和这首歌!”她拍拍牛仔裤。“我要回去了!”
“我送你!”他从写字台后面站起来。
“陪我走一段我喜欢,只是——我不怕啊!”她孩子气的端起茶几上的果汁,一口气喝完。“倒出来不喝太可惜,是不是?”
以哲不置可否的陪她下楼,陪她走出小巧、精致的校园,陪她走上公路。
月光很淡、很柔,她的两只手挂在他臂弯里,她说:
“我累了!”
他微微一笑,任她大半身的重量挂在他身上,他也喜欢她这么倚着他,靠着他,他觉得亲切、真实,他更喜欢她那份直率的“懒”!
他送她到小径路口,挥手道别。目送着她跳跳蹦蹦的奔回家,他满足的转身离去。
他说不出心中的感觉,之颖——似乎是上帝为他而造的,她是那样合他心意,他简直喜欢她每一方面。当她在他身边时,他全身都充实、都满足、这是什么?
他不想去深思,如果命中注定要发生的、要来到的,他又担心什么?
或者,他千里迢迢回到祖国来工作,是上帝手中的一步棋子?

之颖陪着打扮整齐的慧玲和玫瑰到以凌和以哲的盲哑学校去。
昨日的好天气被乌云遮盖了,没有下雨,却是比下雨更闷人的阴翳。之颖最不喜欢这种天气,她说这是不热不冷的温吞水、半吊子。一大早,她就到丁家客厅坐着,她天真的怕慧玲变卦,不肯去学校。
慧玲在替玫瑰换衣服的时候,之颖看见爱莲从小径前匆匆走过,一袭浅蓝色衣裙,穿在她身上特别雅致。虽是匆匆一瞥,看得出她神情有显著的不同,那份从深心底发出的喜悦,若非爱情,怎能如此甜美?之颖心中起了一阵轻微的涟漪,她觉得有点忌妒——是忌妒吗?或是其他一种她说不出的感觉?
爱莲的影子消失在小径上。之颖刚转回头,听见一阵喧嚣的摩托车声。立奥的影子立刻浮上心头,是他吗?神通广大的他已知道薇亚昨夜回来了?她朝窗外望去,立奥穿着全黑的紧身衣裤,摩托车在施家别墅门口绕一个圈,一秒钟也不停留的一个大转弯飞驶而去。
他来做什么?示威?示警?之颖连招呼他的机会都没有,来去只是几秒钟,实在太快了。他像在玩命一样!
施家大门虚掩着的,他为什么不进去,怕阿保?不可能,他连命都不在乎,怕什么阿保?他是不是——有点不正常?他说过不会那么轻易放过施薇亚,他该不是在进行什么疯狂的计划吧!
之颖胡思乱想一阵,无端端的替这一对曾是情人的,担心起来,她不愿其中任何一个被伤害,他们都是她的朋友啊!人人都该有好收场、好归宿,尤其在这动荡不安的时代里的年轻人,他们得到的远不如上一辈的多,他们该有更多一点的幸福,对吗?
慧玲牵着玫瑰出来,她好沉默、好严肃也好紧张。玫瑰还是那副在妈妈面前怯生生的模样,只是一对星辰般的眸子,不断偷偷探向之颖。
“可以去了,是吗?”之颖收摄心神。
慧玲点点头,却没有移动。
“我有个条件,”她一本正经的说:“带玫瑰去那个——学校,你们不能强迫我做什么,一切由我作主。”
“当然!”之颖握住玫瑰另一只手。她觉得会有些希望,慧玲没有再说集中营。
学校是集中营?天下没有比这更荒谬的想法了!
她们沿着小径走上公路,就这么慢慢的走向以哲的学校。天气还是那么阴沉,就像慧玲与她之间的气氛,她们一句话也不说,根本不像朋友!
站在以哲的学校门口,慧玲驻住了脚,本已绷得紧紧的肌肉,突然起了一阵痉挛,眼中露出了恐惧。
“就——是这里?”她努力在平静自己。
“恩!以哲在二楼,我们上去!”之颖抱起玫瑰,不由分说的径自走进去。
她听见慧玲跟来的声音,慧玲不会任她抱去玫瑰的。
大花圃旁边站着以哲,他算是在上班吧?依然穿得那么随便,一件运动衫,一条牛仔裤,他这个医生!
“我们来了!”之颖孩子气的奔过去。
以哲接过她怀里的玫瑰,迎着慧玲打招呼。慧玲的态度出乎意料之外的坏,她紧张的一把抢回玫瑰。
“别动玫瑰,我们只是来参观的!”她目光逼人。
以哲也不以为怪,微笑着带她们走上走廊。是上课时间,每间教室有十几个孩子,小的和小的一起,大的和大的—起。有的孩子在玩积木,有的在看书,都很安静——或者是他们不会讲话。保健室里有几个在接受治疗的孩子,以凌和几个教师模样的人都在忙。后面的操场上有一群在玩耍的小朋友,旁边有护士在看守着。
“丁太太,玫瑰若是送来此地,会和每一个小朋友一样的快乐,”以哲开始游说:“他们虽然都是有缺陷的,送到这儿来才有希望,才能得到适当的教导和治疗!”
“不,不,不!”慧玲双手掩住脸,神经质的哭起来。“不能送来,不能——”
慧玲放开了玫瑰,玫瑰羡慕又好奇的走向那些秋千、滑梯和跷跷板,看见别的孩子玩得那么高兴,她强烈的希望去试试。
“慧玲,别紧张,”之颖扯一扯她的手。“以哲只是建议,你自己做决定!”
慧玲根本没听见之颖的话,她己发现小玫瑰离开了她身边,走向孩子群。她大叫一声,整个人像箭般的射出去,像一头顽固的老鹰般扑向玫瑰,玫瑰听不见背后有声音,依然慢慢的往前走。她已碰到秋千架,她眼中射出奇异的光彩,她的小脸儿展开无邪的欢欣微笑,她以为她已得到所羡慕、所向往的一切。慧玲扑到她身上,一把抱住她,硬生生的把她从秋千架边捉回来。眼中的光彩消失,无邪的欢欣消失,她的脸儿变得和阴翳的天色一样!
“你们骗不了我,你们的诡计不能得逞,我不会把玫瑰交给你们!”慧玲指着以哲,一边退一边说:“你们只是外表好看的集中营,我知道,你们绝对逃不过我的眼睛。我们要走了,不许阻拦,不许追,我们现在就走——”
“慧玲!你做什么!”之颖吃惊的叫,她疯了吗?
“你!还有你!”慧玲转向之颖。“你一天到晚在玫瑰身上打主意,你究竟是什么居心?送她来集中营对你有什么好处?你说,你说!”
“这不是集中营,是学校——”之颖着急的解释。
“是集中营!”慧玲的语气肯定得惊人。“是集中营,你们在骗我,你们在骗我!”
“丁太太,不论是不是集中营,如果能医好玫瑰,你该给玫瑰一个机会,一个能听能讲的机会,她是你的女儿!”以哲十分稳定的说。
“不,不能!”慧玲戒惧的直向校门口退去。“不能!你们会把玫瑰关在铁笼里,你们会害死她——”
“慧玲——”之颖叫着,抢着向前。
慧玲尖叫一声,抱起玫瑰转身就跑,跑得又快又急,一下子就冲出校园。之颖还想追,以哲叫住了她。
“算了,由她去!”以哲深思的说:“我认为是丁太太本身有毛病,或者我们该改变方法?”
“说对了!”以凌不知何时站在走廊上。“要先纠正那位丁太太的不正常,才有机会医治玫瑰!”
之颖看看以凌,招招手,很随便的“嗨”了一声。她觉得好失望,慧玲古怪得出奇,只不过一间盲哑学校,谁都不会感到害怕,偏偏她恐惧成那样!
“你以为她怎么不正常?”以哲问以凌。
“以前可能受过某方面的刺激,”以凌平静的分析。“慢慢探究,慢慢开解,之颖,以哲要靠你帮助,加上他的耐心才有希望成功!”
“我能帮什么?”之颖叹口气。“她以为我要抢玫瑰!”
“和不正常的人也斗气?”以凌潇洒一笑,转身而去。
“怎么样?连一次挫折也经不起?”他抚摸了一下她的头。“读书时候做实验,我曾连错七次也不灰心!”
“好吧!”她歪着头想一想。“等你想好改用什么方法时再通知我吧!”
“现在呢?”他凝望着她。
“别妄想我会逃学,”之颖双手叉腰。“下午有课,现在回去看看施薇亚!”
说完就走,却被以哲一把捉住。
“晚上我若去小径,还被欢迎吗?”他眼中隐有笑意。
“为什么问,谁会赶你走?”她睁大眼睛。
“那么——晚上我来,你等我!”他放开她。
“来吧!我唱《午夜吉他》给你听!”她高高兴兴的走了,她还是没明白他的心意。
几时她才能明白呢?他得更多一些耐心呢!
之颖回到家中,看见慧玲已紧闭了门窗,一副极不欢迎、闭关自守的模样。她摇摇头,不是全世界的人都像自己一样正常,是吧!
锁好家门,她奔跑着去施家。施家已经不再关紧大门,她径自走进去,在门房处遇着神色苦恼的阿保。
“阿保,施薇亚在吗?”
“不在!”阿保说:“你找她有事!”
“我昨夜碰到她和潘定邦回来,看看她,”之颖四周望望,没人,压低声音说:“刚才我看见李立奥!”
“我听见车声,追出去已看不见,”阿保苦恼的就是这件事吧!“小姐结了婚他还缠什么?”
“谁知道!”之颖耸耸肩,不想跟他再谈。“施薇亚什么时候回来?”
“下午或晚上!”阿保说。
“我晚上再来!”之颖挥挥手,退了出去。
是施薇亚结了婚变大胆的吗?或是她根本不知道立奥还不死心?她这么跑出去,正面碰见立奥会怎样?之颖真的担心——哎!她也的确太多事了一点,是吗?可是一个人的个性与生俱来,叫她怎么改?
一个人闷在家好无聊,不如早点去学校。她自己弄好午餐吃了,匆匆赶去上课。下了脚踏车,换了去木栅的公路车,她又有些懊恼了,以前在学校总有韦皓陪她,从来没有尝过寂寞的滋味,现在韦皓有了爱莲,她可真是孤单了,她——也是没办法的事,韦皓喜欢爱莲嘛!
—连两节“国际形势”课,说来令人沉痛。这个时代,连国与国之间都变成那么势利,那么卑鄙,为了自己的利益,说出卖就出卖,真气死人!报上最近总有一句什么“弱国无外交”,既然无外交了,她还读什么外交系?有些事情就是这么矛盾的!像联合国这个懦弱无能的组织,口口声声维护世界和平,主持世界正义,偏偏做出来的事,件件令人心冷。选出个中立国的宇谭做秘书长,此人年年拿各国付出会费中的高薪,偏偏可恶之极。不交会费达十年的苏联和法国竟大发谬论,赫鲁晓夫的鞋子都上了讲台。真理、正义、和平、友谊在联合国中全变了儿戏。
之颖愤愤的想了两堂课,台上讲师讲的什么全没听见,不听也罢,那卑鄙的所谓外交,少听些人也清高!
她收拾了笔记,抬起头来看见韦皓站在门边。
“等我吗?韦皓!”她故作开朗的。她记住了以哲的话,她暂时不表示什么。
韦皓点点头,没有出声。任何人都能看出他的改变,以前多活泼,多热情,现在—阴阳怪气的。其实他也算善良,变了心的男孩子多数一走了之,有的甚至翻脸不认人,韦皓总算有良心!
“怎么——这两天晚上你总不在家?”韦皓说。他自己和爱莲出去玩是真的,怎么反查起之颖来了?
“我?”之颖傻傻的指住自己鼻尖,这是恶人先告状吗?“我总不在家?”
“我——哎!我打电话找你,文爱莲的妈妈说你不在!”韦皓说得有些窘迫。
“我是不在!”之颖吸一口气,心中老大不高兴起来。韦皓若不这么问,她可一点也不生气,明明是韦皓错,他还好像很有理由似的。“前天我在公路上散步,昨天我去看电影!”
韦皓沉默一下。他难道想挑之颖的错处来摆脱她?他不需要这么做的,十几年朋友,他还不了解之颖是怎么一个人吗?人,一有自私心,就变得无可理喻了!
“一个人?”韦皓不看她。
“什么意思?”之颖怪叫起来。
“有人说——”韦皓真傻,他做错了。对之颖这样的女孩,他该光明正大说真话。
“谁说?文爱莲?”之颖像只竖起了全身毛的野猫。“你们到底是什么意思?欺人也别太甚!”
韦皓的脸变一下,他是作贼心虚,他刚才那样说,实在也只为替自己找个借口,他错得太厉害。
“什么——欺人?”他努力镇定自己。
之颖的全身都鼓足了气,她已经是个立刻要爆的气球。本来是卑鄙的欺骗,想不到韦皓还要反咬她一口,她真看错了韦皓,十多年的朋友,怎样的一个人?火头上,她全忘了以哲的劝告,她怒不可遏,她连脖子都涨红了。
“要我说出来吗?你听着!”之颖的眼圈儿红了,她觉得好委屈。好委屈。“你和文爱莲偷偷摸摸的鬼事我全知道,天晚上我亲眼看见你——吻她!”
韦皓当场傻了,之颖怎么会知道的?他们一直那么小心,他连小径都不敢踏入一步,怎么会被她看见?他的脸红一阵白一阵,一句话也说不出。
“没有话说了,是吗?”之颖也不理这是校园的一角,发气还得选地方吗?“你想故意找个理由摆脱我?你想找个使你觉得平衡的方法?你想替我乱配一个男孩?韦皓,想不到你是这么一个人,你真卑鄙!”
韦皓的脸已由白转青,被骂得哑口无言。其实,他不坏,甚至真是善良,他可以就这么不理之颖的,他却呆呆的站在那儿任她骂。许多同学走过,都投以好奇的一瞥,吵架的情侣吗?
“从来没想到文爱莲会那么——不要脸,”之颖骂得口不择言,事实上,担保骂完后她就忘了。“我还当她是好朋友,想不到——”
嘴巴一瘪,眼泪掉了下来。这下子韦皓可慌了,之颖怎么会哭呢?她说过会不在乎他的?她说过他若找到另一个女孩子,她会祝福,她怎么哭了?
“之颖——”他焦急又慌乱的。
“别叫我,你不配叫我的名字!”她用手背抹一抹眼泪,硬生生的止住哭泣。“从今天起我不会当你是朋友,还有文爱莲,我永远不理你们,我永远不原谅你们,天下最可恶的事就是欺骗,你们欺骗我!”
“我——”
“不许再说,给我滚得远远的!”之颖再吸吸鼻子。“我告诉你,你们良心会永远不安!”“之颖——”韦皓叫。
之颖扬起头,转身大步跑开了。她一路奔出校园,奔去车站,跳上一部正要开行的公路局车,坐在最后一排,她把脸埋在手心中,静静的流泪。
她流泪不为爱情一一在她二十岁的生命中,还没有触及.这两个字吧?她哭泣为失去两个朋友,她一直仅有的两个知心朋友!
公路局车摇摇晃晃的把她送到台北车站,乘客都下车了,她慢慢的抹干眼泪,取下她的脚踏车,狠狠的跳上去,发泄似的用力踏着。
她又想起《午夜吉他》那首歌,以哲翻译的歌词不是明明在说她吗?一个失恋人,她会遇到另一个失恋人吗?
中山北路上一条横巷里冲出一部疯狂的摩托车,看那一身黑衣的骑士,不是立奥是谁?果然,是另一个失恋人!
“李立奥!”之颖大声叫。
立奥竟奇迹似的听见了,停下车并发现了她。
之颖早从脚踏车上跳下来,当她发现立奥的一刹那,她扔开了自己的烦恼。她就是这么一个把别人看得比自己更重要的女孩!
立奥推着摩托车走近她,他是严肃的,看来冷酷的。那么冷硬的一张脸上,竟有一对燃烧着火焰的眸子,看得令人怦然心惊。他站在她面前,凝视她一阵。
“为什么哭?”他问。声音里有一丝明显的关怀。
一提起,之颖的眼圈又红了,嘴唇动了几下,一句话也说不出。
“谁欺负你,告诉我!”他皱皱眉,燃烧的眸子中露出一抹逼人的煞气。
“不——”之颖摇摇头,她眼泪扔了,别这么没出息啊!“韦皓棚爱莲好!”
“混帐东西,”他冷削的脸上闪过一股红晕。“见异思迁的坏蛋,我替你去宰了他!”
“不,不要!”她吓得连连摇头,怎么动不动就说宰?“他们良心会不安!”
他深深的望住她,好久、好久,用指尖轻轻点点她的鼻尖一一很温柔、很有人情味的。
“办妥我的事后再来帮你!”他说。
“立奥,你——要办什么事?”她担心的。
“施薇亚昨天晚上回来了!”他不置可否的冷笑。
“潘定邦和她一起回来!”她故意提醒。
“那个娘娘腔受不了我一拳!”他不屑的。“他们不在家,是吗?”
“你——怎么知道?”她傻傻的问。
“李立奥想知道什么还不是一句话?”他自负的。“之颖,你再帮我一次!”
“怎么——帮?”她心中虽觉不妥,但她仍会帮他,他被人误解得太多,只有她了解他。
“替我约施薇亚晚上出来—次!”他干脆得很。
“我不敢,”她摇摇头,很真诚。“也没有理由!”
“我只想再见她一次!”他说:“你知道,我生平只爱过一个人,就是她!”
“你—不会伤害她吧?”她问。
“我永远爱她,”他摇摇头,那样冷严的脸孔,把爱字说得那么真诚,十分令人感动。“是她伤害我,我绝不会伤害—个我深爱的人!”
“但是——她结婚了!”她嗫嚅的。
“结婚算什么?”他冷冷的扯一扯嘴角,也算是笑。“可以结婚,自然也可以离婚,好简单的事!薇亚已经犯了错误,我要纠正她”
“立奥,我担心你——做得过分!”她好心的。
“放心,世界上没有过分的爱!”他拍拍她的肩。“你记住,无论我做了什么,我是为爱她!”
之颖说不出话。立奥的感情强烈又极端,和任何人的都不同,她无法接受,更无法否定。他没说错,世界上哪有过分的爱?她只怕他过分的行动。
“立奥,施薇亚就要去澳洲,你——别见她吧!”她怯怯的说,她怕立奥冒火。
“谁说的?”他瞪起眼睛。“薇亚永远不会去澳洲,她是我的,知道吗?是我的!”
之颖忍了忍已到喉头的话,她开始觉得立奥不正常。以前,立奥偏激、冷傲,甚至可说有些残酷,但现在,他显得混乱和无所适从,他不会做什么傻事吧?
“晚上等我,天一黑我就来!”立奥跳上摩托车。“替我约薇亚出来!”
他去了,只几秒钟的时间,他就冲破人群,很快的去了。之颖对自己摇摇头,哪有一帆风顺的爱情?
她慢慢骑车回家,该发泄的已发泄,眼泪都流了一大堆,还有什么要记恨的,让韦皓和爱莲去相爱吧!看不顺眼,心里不舒服,顶多避开咯!
回到家里,她觉得疲倦,顾不得晚餐,倒在沙发上就睡,一觉醒来,以哲或许会来陪她玩?
她可想象不到,她睡了这一觉,小径上发生了多大的可怕事情。
天黑了,施薇亚拖着一条刚买的高大狼狗出来散步。她自小因环境关系,养成许多特别的习惯,譬如天天傍晚要散步。定邦到朋友家去了,她想象,有这头狼狗,就算遇到立奥也不必担心,是吧?
她沿着小径走出去,阴沉了一整天的天空仍然不肯露出一丝笑脸。空荡荡的公路上没有人影,她放心的朝左边走,二十分钟的散步,立奥不会这么巧撞来吧?
想起立奥,拳头那么大的一个结浮上心头。她不能否认疯狂的爱过他,直到现在结了婚,她仍然忘不了他。在她生命里,他是个特殊的人,特殊得一辈子也磨不去那深刻的印象。她离开他、疏远他并不是因为不爱,而是因爱生惧,她怕他!她怕他那炸弹般的感情,怕他那火山般的爱,更怕他连自己都控制不了的情绪和行为。他像一个随时会爆的核弹,会发出惊天动地毁灭性的威力。做为一个女孩子,她只想有一个忠实的丈夫,一个温暖的家,一股牢不可破的安全感,立奥那样的男孩——她又爱又怕,万一有一丝儿差错,不是两个人一起毁灭了?
她已走得相当远了,前面就是天母美军住宅区,她停步向后转,步子还没迈出,整个人都僵了。
才想着像核子弹的立奥,竟然一声不响的站在她面前。他脸色很好,笑得很温柔,满有感情。
“薇亚,终于又见到你了!”他说。
薇亚惊惧的望着他,连呼吸都不敢大声。牵着狗索的手已硬,再也不受控制。
“我等了你好久,一直跟你走到这儿,”他微笑着。“这儿离你家很远了!”
“你——你想做什么?”她颤抖的逼出一句话。“我已经结婚了!”
他毫不在意的扯动嘴角。
“你错了,错得好厉害,”他似乎好惋惜。“我来帮助你,使你从错误里拔出来!”
“你——能别再缠我吗?”她叹一口气,泪水涌上眼眶。她不该散步的,她以为立奥不会来,唉,这些磨难是天注定的吗?
“薇亚,忘了我爱你,你也爱我?”他向前一步,她机伶伶的抖一下。“忘了我们的誓言?你答应做我太太的!”
“那是以前,现在我是潘定邦太太!”她振作一下,有汽车经过,她乘机想走。
“离婚,跟他离婚!”他捉住了她的手臂,她吓得几乎昏倒。“我会原谅你的错误,我会永远爱你!”
“不——可能!”她可怜兮兮的。
“对李立奥没有不可能的事!”他傲然的说:“答应我,立刻跟他离婚,否则——我们逃走!”
“哦!”她闭上眼睛呻吟。他在说梦话?刚结婚就离婚,还要私奔,天下哪有这样的事?
“我已经安排好了,我们可以偷渡去香港或日本,”他自顾自热烈的说,好像她已答应。“我会拿妈妈一大笔钱,一百万或两百万,我们去度蜜月,我们到处去玩。如果你想去美国也行——”
“放了我吧!立奥!”她已快崩溃,她吓坏了。
“放了你?”他怪异的说,眼中凶光一闪。“什么意思?”
薇亚吃了一惊,她意会到自己态度错误。在这四不沾边的地方,帮忙的人都没有,立奥绝对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她该设法先保护自己。
“你——要我怎么做?”她深深吸一口气,语气变了。
“早知你会答应的,”他轻轻放松钢铁般的手指,满意的笑了。“我知道你爱的是我,嫁给潘定邦是一时糊涂!”
她不出声,只希望奇迹出现,他能放了她,那么,直到上飞机去澳洲前,她再也不露面了。
“我们现在走吧!”他一厢情愿的。眼中光芒好炽热,也好——昆乱,他是不正常。
“现在——”她好吃惊。“我什么都没准备,我没拿护照,还有——我得送狗回家!”
“不需要准备,我会为你办妥一切!”他笑得满意极了,若非不正常,他怎能信薇亚?三岁孩子都知是谎言。“护照也不要了,狗——带他去小径口上,让它自己回去!”
她勉强点点头。不是同意他的办法,到了小径口上,或许会遇到帮助的人呢?
她慢慢跟着他向回路走,心中焦急得如火烧,脸上却半丝也不敢露出来。会遇到熟人吗?上帝,帮助她吧!立奥简直把她吓惨了。
“你喜欢去哪里?”他用手圈住她的肩。她机伶伶的抖—下,眼中更多恐惧。
人真是奇怪,以往他们的相爱、相拥、相吻,他们互相认为已属对方。突然惧怕的感觉来到,她甚至怕他碰到她。可见惧怕比爱情有时更强烈。
“我希望能和爸爸告别!”她说。勉强装出来一个笑容。一看就不是真心,可是立奥看不出。
“离开时你可以打个电话给他!”他说。
“还有我的衣服——还有之颖,”她突然想起之颖,之颖该可以帮她。“我要跟之颖道别!”
立奥没出声,之颖在他心中是与众不同的、是特殊的、也是唯一可信任的人。
“我们一起去找她!”立奥说。
薇亚松一口气,至少,有入会知道她的突然失踪是为了什么。小径在望,她突然有些紧张,自己也不知道紧张些什么,见到之颖后,会有怎样的场面?
转向小径,她更紧张了,她说不出,似乎——如果她就这么随立奥去了,她会怎样?她会挂念定邦?会想他——不,不,不是这样的,她根本不会想定邦、挂念定邦,她完全知道。她对定邦从来没有那份像对立奥的感情,她选择定邦——只为逃避。
逃避的婚姻,她有些心惊,儿戏吗?她错了吗?
在之颖家的草地前,他突然停步,神经质的抓住她的手臂,抓得好紧。
“你跟我逃走可是真心的?”他冷硬的问。
她的脚都软了,他发现了什么?天!
“是真——心!”她不得不答。
“很好!”他展颜一笑,放开她。“我不怕你骗我,薇亚,你该知道我是怎么样的人,我说得出做得到!”
“我知道!”她避开他的视线。
“我爱你,我就要得到你,不择任何手段。非得到不可!”他的脸上闪过一抹青青的杀气。
“如果你骗我,我会毁了你!”
薇亚不敢出声,她不能断定立奥是否真看穿了她。
“把狗放回去!”立奥吩咐。
薇亚只好放开手里的狗索,另一线希望又生出来。阿保或定邦看见狼狗独自回去,会出来找她吗?她偷偷望去,那经过良好训练的狼狗已奔进施家别墅。
“之颖,杜之颖、出来!”立奥扬声叫。
在沙发上睡得迷迷糊糊的之颖醒了,她弄不清是做梦或是真有人在叫她。
“之颖,是我,李立奥!”他再叫。
之颖一翻身坐起来,也不理鞋子都没套上,跌跌撞撞的奔出去。看见立奥,她揉揉眼睛又看见薇亚。
“你们——”她意外的傻傻问。
“摄亚要跟我走!”立奥阴沉的脸光亮起来,眼中火焰更甚。无论这男孩多坏、多怪,他的爱是真的,他的感情是纯的。“她答应跟我走!”
“去哪里?”之颖仍未弄清楚,怎么回事?薇亚和立奥讲和了?薇亚——唉!不对,薇亚是潘定邦的太太。“你说什么?她跟你走?”之颖大惊小怪的叫。
“之颖——一”蔽亚欲言又止。
“我们去香港,去日本,去美国,”立奥热烈的。“去全世界任何一处可以容纳我俩的地方!”
之颖清醒了大半,着实被吓了一大跳,立奥强逼薇亚跟他走的吧?看薇亚那恐惧又委屈的样子,嗨!薇亚怎么真被他撞到的呢?
不能说巧,天下的事,要发生的怎么也逃不开,薇亚命该如此。
“立奥,你不能这么做!”之颖挺一挺背脊,勇敢的说。她知道这话可能会激怒他,但她一定要说!
“如要你不是之颖,我一拳打死你!”立奥恶狠狠的,身都警戒起来。“不过我警告你,即使你是之颖,你再说这话,我一样不客气!”
“立奥——”之颖昂然不惧。
“谁阻挠我就和谁拼了!”他说得好坚定。
“你要考虑后果,立奥!”之颖再说。
立奥的脸涨得通红,抓住薇亚的手往后退,另一只手指着之颖。
“你别再说,一句都不许,”他喘息起来,他是十分不正常。“我有权利爱,有权利被爱。我有权利得到我所爱的,你知道吗?全世界我只爱她,我只要她!”
之颖心中实在很感动于立奥那份感情,可惜他做得不对,他会犯法,他会什么都得不到!
“立奥,”之颖忘记了自身危险,跟着走出去。“你爱薇亚就该正正当当的得到她。像个大丈夫,像个君子!”
“我不要像大丈夫,不要像君子,我只要薇亚!”他似乎有些疯狂了,他愈退愈快,薇亚忍不住哭起来。
“但是薇亚不要你,”一个冰冷的声音加进来,潘定邦不知何时出现在薇亚身边。“薇亚是我的太太,薇亚爱我!”
立奥全身一震,似乎——看得见熊熊火焰在他身上燃烧,他的眼睛都红了。
“你说什么?你敢再说一次?”他怪叫着。“薇亚爱我,薇亚是我的!”
之颖睁大眼睛傻在那儿,她从来没看过像潘定邦那样勇猛的男孩——昨天还在说他娘娘腔。他改变得那么多,那么巨大,为了爱情吗?
天!爱情是真的有力量!
“薇亚是我的太太,薇亚爱我!”定邦上前一步,他看来那么冷静,他是在一刹那间真正改变,他真的再说了一遍!
立奥突然间推开手中的薇亚,用手背狠狠的抹一抹嘴、做出一副拼命的样子。只是,他的马步还未扎稳,那么快的,连一边的之颖都没有看清楚,定邦已闪电般扑上去。他牢牢的抓紧立奥的衣领,不容立奥反抗喘息的一拳拳打下去。拳头上的力量好惊人,定邦一生没用过拳头,二十几年的气力全泄在立奥身上了。
毕竟只是人,如钢铁——并非真钢铁般的立奥受到一连串不容还手的攻击,他昏了,他倒在地上,鼻子里、唇角涌出大量血液,使他看来好恐怖。他一动也不动的倒在地上,再也起不来。
定邦冷冷的拍拍手,站直了。之颖记得好清楚,上一次也是在这儿,定邦曾不醒人事的倒在地上,若不是她的吉他一挡,他可能连命都没有。今夜倒在地上却是上次的胜利者,是循环报应?世事真微妙得不可思议。
薇亚脸色惨白,望着地上的立奥发呆。她忘了一边的丈夫,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立奥怎么——她几乎忍不住扑上去。
“为了争得你、我宁愿受伤,”定邦的声音即时唤醒了她,她没有做出失态的事。“为了保护你,做为一个丈夫,我不惜用我最鄙视的武力!”
薇亚好像听不懂定邦的话,又认不出他似的,她眼中射出的光芒是奇异的、是陌生的。她像在矛盾,又像极度茫然,她的灵魂似已不在身躯内。
“薇亚,我们走!”定邦跨过地上的立奥,拥住她。
“走!”她迷茫不知所措的。
“离开这里,同时,我们去报警,请求保护!”他理智的提议。
“报警?!不,不能——”她吃惊的叫。她不能这样对待立奥,他们曾相爱过,何况,她怕立奥报复。
“这次听我的,由我作主!”他十分坚定的说:“记住,你要信赖你的丈夫!”
薇亚双手发抖,她想不到千依百顺的定邦会突然变得专制起来,但这专制却又这么有理,她甚至没有反对的余地。
“走吧!我去开车子出来!”定邦拥着她走向车房。
立奥仍然躺在那儿,眼睛却睁开了,他还在喘息,但那种冷冷的残酷神色又露出来。他努力撑持着想坐起来:可能伤得不轻,他办不到!
之颖默默的走近他,吃力的扶他起来。看他伤成那样,她心里好难过,眼圈儿红红的。可是她不敢说话,她不知道该帮谁,三个人中似乎都对,又都有错。
“人呢?他们呢?”他咆哮着。
“回去了!”之颖不敢直说。现在这种地步,她知道,她一丝儿忙也帮不上。
立奥狠狠抹一把脸上的血渍,硬挺着站起来,就在这个时候,定邦驾驶着薇亚那部NSU从车房出来,看得好清楚,薇亚木然苍白的坐在一边。
“薇亚——”立奥狂喊一声。汽车绝尘而去。
立奥双目如血,全身骨头格格作响,他如钢枝般的手指抓牢了之颖,痛得她几乎叫起来。
“扶我走出去,我的车在路口!”他咬牙切齿的。
“立奥,你的伤——”她毕竟是女孩子!
“再多嘴我杀你!”立奥吼着,拖着之颖向前走。
之颖好担心,却也不敢再出声,立奥已失去理智,失去常性,他抓着她,他可能真会杀人。
路口有一部小型的跑车。难怪薇亚没注意,立奥一向只骑摩托车。立奥打开车门,一手推开了之颖。
“你走吧!没有你的事了!”他说。
“立奥,我跟你去!”之颖叫。
立奥不理,跑车马达怒吼,箭般的冲出去,朝着薇亚奶油色NSU消失的方向。之颖呆呆的站在路边,天!不会发生什么事吧?不会——哦!但愿她能帮上一点忙,帮什么?帮——她记起来,朝家中疾奔。她无能为力的事,可以到爱莲家打电话报警!
是啊!怎么老忘记警方呢?这是法治社会啊!
再说疯狂飞驶的立奥渐渐赶上了薇亚他们。定邦驶上阳明山的公路,他为什么傻得走这条路?他要回阳明山警局报案?或是在阳明山的旅馆里暂避?或是——他明知立奥可能追来,他看准了立奥受伤不轻而另有居心?
定邦和薇亚都从反射镜中看见立奥,两人的反应却不很相同。薇亚又怕又急,定邦寒着一张脸,冷静如恒,他凭着什么有恃无恐呢?他明知立奥什么都做得出的。
NSU的马力远不如立奥的跑车,已经愈逼愈近了。蔽亚沉不住气,惊慌颤抖的说:“他——追来了!”
定邦不出声,沉稳的把紧驾驶盘,脚下的油门已踩到底。在这弯弯曲曲的山路上,看得令人心惊胆跳,随时都有冲出公路的危险。
整整追了大半程山路。定邦看见前面有一片山路上罕见的平地,可能是被当地人开垦做番薯田的。刚看见就已到了,他突如其来的一个又急又大的转弯,车轮滋滋作响,他和薇亚的车已冲进干旱的田里。
立奥的跑车速度比他们更快,等到发现他们的车已转弯,已—冲而过。只听见一阵紧急刹车的刺耳声音,立刻,在又窄又斜的山路上,他转了回来,毫不犹豫的也冲进田里。他是想怎样?同归于尽?
澳洲生长的定邦竟然是个驾车好手,在那一大片高低不平的田里,他能一边驾着车子闪避,一边诱使着立奥迈向危险的边缘。好几次,立奥的车几乎撞着他们的,又好几次,立奥几乎冲下山。巨大的危险弥漫在他们四周,只要稍有不慎,只要略有差池,他们都会粉身碎骨。
薇亚吓得紧闭眼睛,抓紧车窗,她已混乱得有些不清楚,是定邦要置立奥于死地?或是立奥不肯放过他们?像外国电影里的惊险镜头一样,他们在以死相搏!她稍微睁开一丝眼缝,她愈来愈觉怀疑,定邦这么做是否有预谋的?他不只在逃、在闪,有机会他也会撞立奥,难道今晚不分死活不罢手?
“定邦,我们快下山!”她求他。
定邦皱皱眉,险些又被立奥撞上。他改变了方法,把汽车开远一点,不再兜圈子,捉迷藏似的。旁边有一个草堆,是个很好的避难所。他正想说什么,呜呜的警车声自远而近。他的脸上明显的有些失望,立奥没有死吗?他失望什么?他到底是怎样的人?他到底想做什么?
只是极短暂的一霎,警车更近了。他当机立断的说:
“打开车门,跳下去!”他指着那草堆。“决!”
薇亚无暇考虑,背后射来刺眼的灯光,立奥又追来了。定邦把车一转,大叫:
“跳!”薇亚推开车门,连跳带滚的躲在草堆后,谢谢天,借着汽车的掩饰,立奥没看见。但是,那样跳下来,薇亚的手、脚、肩膀都受了伤,她痛得直流泪或者为以死相博的两个男孩子流泪?或者为那段爆炸的爱情、逃避的婚姻流泪?她自己也分不清。跳下车后,她已不再那么怕,她只觉得——好失望,好——后悔!
失望什么?后悔什么?当前的情势哪容她细想?定邦换个方向,转一个大弯驶向草堆,薇亚只觉眼前一花,一个黑影扑来,她身体一缩,看清楚了是定邦——那失望似乎更甚,她失望——不是立奥?
天!她复杂,矛盾,又可怜的感情!若她希望是立奥,她这次婚姻犯了多大的错误?
她的奶油色NSU虽然没有人在上面,仍在往前冲,立奥怎么了?他没看见没有人吗?两部汽车相撞,碰的一声惊天动地巨响,立奥车窗的玻璃碎了,NSU竟熊熊燃烧起来。火光中,立奥呆痴的坐在他的跑车上,满脸是血,披头散发,不住的喘气,不停的流汗——是汗?或是泪?看不清楚,只是,他眼中原有的燃烧的火焰黯了,熄了。他的生命火花已燃尽。
“立奥!”躲在草堆后的薇亚尖声嘶叫起来。立奥不知道危险吗?他的车在一堆燃烧物旁边,他也会燃烧,他不会不明白,他——怎么了?
定邦及时按住了欲冲出去的薇亚,他脸上什么表情也没有,令人好心寒,原来——他深沉得很!
两部警车到了,四个军装警员跳下来,有两个拔出枪戒备,另两个冲上去,把立奥从车里拖出来,只差一分钟,立奥的跑车轰的一声爆炸了。
薇亚趴在草堆里,全身软得没有半丝力量,惊吓早已使她忘记流泪,立奥被救出来已使她透支完身上最后的精力,她觉得自已快死了!不,是该死!这一连串的事,不是全由她一手造成的?
定邦先站起来,招呼了警员——他们躲着,又有女孩子,何况他的车先燃烧,自然是被迫逼的被害者。他用力扶起了脸无人色的薇亚,半抱半拖着她走出去。
一边的立奥已被像犯人般的对待。誓员令他双手高举,爬在警车上搜身。他身上有一把锋利的弹簧刀,还有一柄令人大吃一惊的手枪。噢!立奥,有了这些东西,他还有什么可说的?何况他全身太保打扮,比起斯文高贵的定邦怎可同日而语?警员已有了先入为主的印象。
只是,从来不把警员放在眼中、桀骜不驯的立奥,这次沉默得很,顺服得很,连一丝儿反抗都没有。
“请问发生了什么事?”一位警员问。
“他威胁我太太,我们预备去报案,他追来了!”定邦指着立奥,哦!他没有凭良心,是吗?“他想撞我们下山,我们跳车下来,你们就赶来了!”
警员点点头,看一眼美丽的施薇亚,这情形不仅可能,并且符合现场情形。
“我们现在带疑犯去医院,然后回警局,”警员说:“你们是当事者,希望一起去!”
“我们一定要去!”定邦说得好严肃,好有正义感。“这是法治的地方,我第一次回国,我不希望留下坏印象!同时,我们请求保护!”
警员又点点头,原来是华侨,与国家名誉有关,发生了这样的事,可怠慢不得!
定邦扶着薇亚走向另一部警车,经过立奥身边时,她站住了,定邦怎么用力她也不肯移动。
立奥仍呆痴的站在车边,碎玻璃使他身上、脸上伤口好多,每一处都在流血,他却浑然不觉。眼中那呆滞、茫然的光芒也使人心痛。薇亚忍不住哭起来,是她害了他,她一辈子难辞其咎。
“立奥,我——我——”薇亚泣不成声。“我好抱歉,是我——对不起你!”
立奥呆呆的抬起头,看她一眼,那眼中的陌生令人不自禁的退缩。
“你是谁?”他问。声音嘶哑。
“我是薇亚。”天!他怎么了?他认不出她了吗?他怎么变成这样?
“薇亚?薇亚,薇亚——”他喃喃地重复念着。“你不是薇亚,薇亚已经死了,是我撞死的,你不是薇亚!”
薇亚机伶伶的打个寒噤,立奥的神经——错乱了吗?她不是活生生的站在这儿?怎么说死了?
“你是葛莉丝?你是——冰冰?”立奥又说。是一种空洞又平板的声音。“无论你是谁,你不会是薇亚,薇亚已经死了,我亲手杀了她!小姐,你很美丽,可是你远不如薇亚,世界上没有人比得上薇亚,她那么美,那么好,她——爱我!”
薇亚双手紧紧的掩住脸,泪水从指缝里不停渗出来。她难过,她后悔,她痛苦,她自责,现在她已清清楚楚的明白,她错了,她一直是——爱着立奥的!
“我亲手杀死了薇亚,”立奥满是血的脸上露出一丝凄凉的微笑。“我亲手杀她,就没有别人能得到她,她是我的,永远是我的了!”
“立奥,我是薇亚——”薇亚哭喊着。“我没有死,我是薇亚!”
“扯谎!”立奥竟发起怒来。“我自己撞了她的车,我亲眼看见她烧死,你凭什么骗我?你滚!”
“立奥——”薇亚吓得倒退—步。
救熄了汽车火焰的警员都回来,他们没听见前面的一段话,推着立奥上车。
“你相信我,小姐!”立奥回过头说:“薇亚真的死了,是我亲手杀死的!”
定邦扳转薇亚,抱着她上另一部警车,他脸色那么坏、那么严,他已发现了薇亚的心?薇亚的爱?是吗?
两部警车离开现场朝山下驶去。薇亚的脸儿,始终埋在手心中,不再哭泣,也不再说话,谁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定邦也不出声,他那模样也有些儿后悔,他后悔如此对待立奥?抑或后悔娶了个没有感情的妻子?
警车到山下,到达最近的一个警局停下。立奥被送去医院接受治疗,看着他呆痴的模样逐渐远去,薇亚突然抬起头,木然的说:
“施薇亚已经死了,我——是谁?”
怎样的有情人?天!
这件事整整热闹了一星期,直到立奥被确定神经失常,送进北投一间精神病疗养院,才平息了下来。
三个主角都是出自名门,立奥的父亲更是显贵,报纸上很保留的报导了事实,却也没有加上什么评语,和平日一些加油加酱的桃色新闻,不可同日而语。
事情一发生,立奥的父母立刻避开了,声称出国旅行,没有露面。薇亚的父母是隐居的人,记性好的记者们没忘记十年前的往事,也更清楚不久前的招待会,他们都同情廷凯夫妇两代的不幸,很仁慈的放过他们,没去打扰。定邦和薇亚却不知所踪,没有任何人知道他们去了哪里!剩下一个呆痴的立奥,当然只能大事化小,报纸也不提了。
虽然如此,但当事者本身和一些关心的朋友,却不可能这么容易忘怀,毕竟是一出悲剧,毕竟有人受伤,有人受创。
其实,薇亚仍然躲在小径尽头的别墅中,定邦却搬到朋友家里去暂住。很明显的,这对新婚才十天的夫妇之间,已有了不可弥补的裂痕。其中受打击较大的,不是定邦,而是薇亚!
遭此巨变的薇亚,整个人都改变了。她不再神采飞扬,不再活泼热情,那显得有些野气的眸子,变得好沉,好暗,一点生气都没有。她整天把自己关在房里,不见人,不说话,甚至不肯进食,她不肯原谅自己!
施家除了静文之外,每个人都知道这件事,他们不知如何安慰这被宠惯了的女孩子,甚至廷凯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
沉默、寂静的施家别墅,更变得死气沉沉。
当时廷凯曾不赞成定邦搬出去,小夫妻在一起,尤其在心情最坏时,可以互相安慰一下。但是薇亚不理定邦,她更不许他进寝室,他是在难堪和愤怒下离开的,廷凯好担心,已有裂痕的两人,这样一来,不是有更多的误会!
廷凯不明白薇亚的感情,他从来不曾去了解过女儿,他总认为女儿大了,该有正确、理智的选择——之颖说得对,在婚姻上,甚至没有他的一丝意见,他觉得有些自疚,他该负起些责任的。
廷凯接了个电话,朝薇亚寝室走去——他走得真好,完全不像一个瞎子,只是,被人工弄松的地板发出吱吱的声音,很刺耳。
“薇亚,是我!”他敲敲门。
屋里一片沉默,似乎里面根本没有人。
“薇亚,我有重要的事情!”廷凯再说。声音严肃而带慈祥。他爱这唯一的女儿,可惜他总在忙自己的事,无暇去表达那份爱,那份关切。
一阵轻微的脚步声,门开了。薇亚苍白而憔悴的站在那儿,她穿着睡衣,眼睛红肿,似乎刚哭。
“定邦来过电话,说他立刻来,”廷凯心中难受,又不知该怎么讲才不触及女儿的伤痕。“你去澳洲的手续办好了!”
薇亚不响,好像根本没听见他在说什么。
“孩子,你不能永远把自己困在屋子里!”廷凯说:“外面阳光很好,你不知道吗?”
“我知道!”薇亚总算开口了。声音却空洞得可怕。“在美好的阳光下,我却做错了事!”
“薇亚,这件事不能全怪你——”廷凯说。
“全是我一手造成的,我否认不了!”薇亚的眼圈又红了。“我等于——做了一次刽子手!”
“什么话?想杀死你们的是李立奥,你怎么会是刽子手?”廷凯摇头。
“你不明白,爸爸!”薇亚说得好苫涩。“立奥是我——逼疯的,他并不真正想杀我,我知道!他那个刚烈的个性,他因为我结婚而解不开心中的结,更不能使感情平衡,他这么做只是发泄自己!”
“我不懂,孩子!”廷凯说。他真的糊涂了,立奥明明想撞死她和定邦,怎么说是对付自己?
“你不懂,因为你不是我!”薇亚黯然摇头。“像我也不能懂你和妈妈的事一样!”
“那怎么同?我和静文之间是爱,是感情——”廷凯停下来,若有所悟。
“可是我爱立奥,立奥爱我,爸爸!”薇亚勇敢的说了。
廷凯呆怔的站在那儿,怎样纠缠复杂的事?她爱立奥,却嫁了定邦,哎!怎能这么糊涂?
“薇亚——”廷凯的声音有些不稳定。“定邦就要来,你预备——怎么对他说?”
“我说实话!”薇亚肯定的。
廷凯摸索着坐在门边一张沙发上,他的脸色变得好怪异,好难懂。
“若是这样——会更遗憾!”他说。
“已经是无法挽回的遗憾!”薇亚说。
“孩子,就算爱——立奥已经神经失常,你该懂得怎么保护自己!”廷凯含有深意的。
薇亚懂得父亲的意思,哪个父亲不替子女着想呢?可是这件事,她不能再自私的保护自己,她已决定。她的错误已太多、太大,她不能再错下去!
“我是在保护自己,”薇亚说得很奇怪。“我若隐瞒,将会有更大的伤害。”
廷凯考虑一下,这个时候才由他出主意,是不是太晚了?就像办一件案子,不是一开始就由他做辩护律师,从中间插入的,怎能打赢官司?
“你自己决定!”他说。有些无可奈何。“不过——多考虑清楚。”
站起来,慢慢的走回书房。
薇亚没有再关上房门,不需要再关了。这几天来,她已经想得好清楚,人一生中只能错一次,一错再错,这人就只有万劫不复了!定邦,不是外表所见的那么一个男孩子,他也有阴沉的一面,冷酷的一面,他们之间太缺乏了解,这样的婚姻比儿戏更可怕。定邦不笨,从那天他脸上的神色知道,他已看穿了她的心,他已明知她不爱他,他已明知她仍爱立奥,这样再勉强维持这份婚姻,是否有幸福可言?以她的脾气,她自己也不敢担保能容忍他到几时——容忍他突然的改变和霸道!
她并没有想到以后的事—立奥已变成那样,还有以后可言?她只知道一点,她不能随定邦回澳洲!
她接受的美国式教育使她思想新颖而勇敢,她绝不像其他中国女孩子,总屈服既成的事实,勉强自己接受痛苦。她已经痛苦过,她不要痛苦永远跟着她,她要像割毒瘤似的把痛苦割除!
虽然她是勇敢的时代女孩,可是她也记得一句古老话,但真有道理,那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百年身,是吧!
她把自己固定在客厅的沙发上。她呆呆的想,人真是不可以貌相,像立奥,冷酷、骄傲、横蛮、专制又暴躁,他却是个至情至性的人,他的爱竟能那么深,那么浓,那么固执,不惜牺牲生命。像定邦,外表斯文,高贵,文质彬彬,千依百帧,那阴冷的一面却令人心寒。
她刚才说立奥那么做只为对付自己,廷凯没有问下去,真的!她几乎完全明白,立奥并不想致她于死,立奥只是要在“精神”上杀死她,精神上!立奥——那样的年轻人,竟是精神的追求者,除她以外,谁会了解?
立奥已在精神病院,他以后会怎样?他才二十二岁,他——哦!她真不能原谅自己,全是她的错!
爱,为什么要怕呢?爱里岂有惧怕?她的爱是种什么爱?她觉得自己卑贱又该死!
她竟不懂爱!可怜的薇亚!
她就那么僵硬的、一丝不动的坐着,对自己毫无妥协的味道。果然,不一会儿,阿保陪着定邦进来。
她默默的看他一眼。外表上,他没有什么显著的改变,所不同的,是她已经看见他所隐藏的另一面。他用一种很小心、很体贴、很谅解的微笑走近她。
“蔽亚,”他转头看着阿保离去。“手续已经办好了,我们随时可以离开这儿!”
薇亚不出声,依然静静的望住他。她的眼光冰冷,死寂,绝然不同于以往的热情,活泼。
“你有什么意见?说出来吧!我听你的!”他说。
“你——真听我的?”薇亚反问,声音奇特。
定邦呆怔—下,他立刻明白她指的是什么,他心细如发,反应特别敏捷。
“那天的事——我逼不得已,”他解释得十分合理。“我们只有一条路走,就是令他无法再麻烦你。”
“是你,不是我们!”她认真的。
“我们是夫妻,是一体的,不是吗?”他没有露出不满的神色,连眉毛都不皱一下。
“曾经是,但那晚,你分明当我是工具,一件逼得立奥自取灭亡的工具!”菇亚说。
“薇亚,你的误会这么深,”他叫起来。若以前,会认为他真诚,现在看来,他分明在夸张。
“天地良心,我只为保护你,我能发誓!”
“定邦,我相信我亲眼见到的、亲身经历的,”她摇摇头。“你若保护我,为什么带我上阳明山?我们该去最近的士林警局,你是早计划好一切的!”
定邦不出声,脸色也没变化,他实在比想象的更深沉,唉!相信外表,多么不可靠的一件事!
“我并不知道李立奥会来,怎能早计划?”他反驳。
“狼狗独自回去好久你才出来,不是吗?”薇亚是想通了,这几天里,她考虑过每一个痛苦的细节。
“你想证明什么?薇亚!”他终于皱起眉心,他无法忍受薇亚像审讯犯人似的口吻。
“我只想知道你真正的性格!”她冷漠的。
“为什么这样?你怀疑我对你的爱?”他说。
“不是,”她漠然摇头。“我探测自己对你的了解!”
“什么意思?”他睁大眼睛。“我离开的这几天,你到底做了些什么?你变得可——怕!”
“我只是在想,想我自己的错处!”她说。
“薇亚,你在自责吗?”他握住了她的手,她僵硬的动也不动,似乎没有感觉。“你不会做错什么,全是李立奥不好,你有权不爱他,有权跟我结婚,是那个野蛮、残酷的家伙吓坏了你!”
“我自责,证明我这个人还有良知,”蔽亚叹口气。“定邦,你竟完全不认为自己有错?”
“我有错?”定邦不屑的笑起来——这笑容倒出自真心。“我错了什么?我只是个被伤害、被逼迫的人,我爱你难道是错?薇亚,你说!”
“没有人能指责你错,除了你自己的良心,”她说得凛然。“从开始到现在,你始终表现出是弱者,事实上,你引诱立奥去伤害你,你故意不反抗!”
“薇亚——”他叫。难堪了,薇亚说中了他的心事?
“那天晚上,你能把立奥打倒,能令他没有还手之力,那么,第一次呢?你是故意不还手的?”薇亚咄咄逼人,声音都抖起来,她觉得自己不可原谅,定邦却卑鄙!
“我——完全没有防备!”他有些窘迫。
“只有我才相信!”她摇头。“只有我才那么傻,我相信了你的外表!”
“公平点,薇亚,”他有些沉不住气。“无论我做了什么,甚至——引诱李立奥犯法、死亡,但——你不能否认我对你的爱,不为爱你,不为得到你,我何必做这一切?”
“为了爱,为了得到,不惜伤人?不惜任何手段?”薇亚激动起来,她证实了心中所想,她受不了。“你一点不以为这种爱太自私?太残忍?”
“残忍的不是我,是想置我们于死地的李立奥!”他真的沉不住气了。
“你比我明白,立奥不会置我们于死地,”她凄然摇头。“他只是——带我走,是你造成那可怕的场面!”
定邦的脸由红变青,愈来愈阴沉了,就像飞车的那天晚上一样,眼光冷酷。
“你说这些,想怎样?”他冷冷的说:“证明我有罪?或是——让你的良心平安些?”
薇亚眼中光芒一闪,他这句冷酷的话“让你良心平安一点”,终于露出了真面目,他或许喜欢她、爱她,但他是个冷酷而自私的人,他所做的一切,只为得到,只为占有,只为目的!
“都不是,定邦,”她反而平静下来。“我只想弄明白你是怎样的人!”
“明白了吗?”他说。
“明白了!”她点点头。“完全明白了!”
“明白了又怎么样?”他反问。“你是我太太,你终究要随我回澳洲,不是吗?”
“你这样认为?”她不动声色。她心中十分懊恼、后悔、气愤,她怎能如此草率的选择了他?
“薇亚,其实我老早知道一切,”他又放软了声音。“你和李立奥仍有感情,有一个我不明白的原因使你伯他、逃避他,你答应跟我结婚,并不因为爱我!”
薇亚不出声,当然是难堪的。一个男孩子明知女孩子不爱他还肯娶她,为什么?
“但是我爱你,这就够了,”他仿佛十分宽大似的说:“我的爱能宽容你,我不计较你的以往,甚至于你仍在爱别人,你该感到满意才对!”
“更该感激你一辈子,是吗?”薇亚的目光如刀。
“不用感谢,至少——别使我难堪!”他说。
薇亚飘忽的笑一笑,怎么难堪?不跟他回澳洲?揭开他真实的一面?他知道吗?他曾令她心寒!
“我很抱歉,”薇亚说:“我不知道什么事会令你难堪,但是,我不会跟你回澳洲!”
“薇亚,你要理智的考虑一下!”他低声说,很严肃。
“经过这一次事情,我清楚知道,我爱立奥,”她说得绝对理智。“跟你回去,我们双方痛苦!”
“你爱他也医不好他!”他皱起眉头。
“我知道!”她点点头。“我并不是想跟他再——在一起,即使他能痊愈,也未必原谅我,我这么做只为自己!”
“薇亚——”
“我知道自己的脾气,我不能忍受真正的那个你!”她说:“一个女孩有一次悲剧已经够惨,我不要有第二次!”
“我们不会有第二次!”他说得好肯定。
“我不去!”她更肯定,简直无法转圆的。“无论怎么说,我绝不去!”
“别忘了你是我的太太!”他变了脸色。
“爸爸是最出名的大律师,他会帮我!”薇亚倔强的。
“律师无权拆散别人家庭!”他的脸色发青。他本有十分脂粉气的外表,现在看来却阴森得可伯。
“你明知我爱立奥仍要我去?”她说:“你要折磨我?或是今我自责一世?我不明白!”
“因为你是我妻子,你必须跟我走!”他阴冷的。
“这么说,你只是不肯放过我?”薇亚挺一挺背脊。“你只是想报复一个不爱你的妻子?事实上,正如你所说,你早知一切,你不能怪我!”
“无论如何,你一定得跟我回去!”他咬咬牙,额上青筋隐现。“否则你会后悔!”
“我才二十岁,令我后悔的事已经太多,多一次后悔,并没有什么不同!”薇亚说:“你走吧!”
“你真不去?”定邦凝望住她。那目光冷得没有一丝感情,他刚才还说爱,他这男孩!
“不走!”她望住他,好坚定。
“我们之间的婚姻呢?”他再问。
“由它去吧!”薇亚毫不在意。“若你愿意,可以要求离婚,我没有任何条件!”
“若你已有我的孩子呢?”他又问。真像市场上问价钱一样。
“我会拿掉!”她冷然的。“这样的孩子,会是我一辈子的痛苦,他会提醒我的错误!”
他冷冷的笑起来,笑得好阴森。
“你不曾认清我,我又何曾认清你呢?”他说:“你虽美,我相信还能找到比你更美的女孩,我会让我的律师寄离婚书来,你等着签字吧!”
薇亚不出声,僵硬的身体却软下去,她缓缓靠在沙发上,她有解脱的感觉,完全的解脱。两星期的婚姻不能说儿戏,只能说是梦,这个梦终于醒了。
“还有一件事,当初你肯答应婚事,没有一丝感情?”定邦站在门口问。
“你不需要知道,对你没有用处!”她说。
定邦再看她一眼,的确是个很美的女孩,只是——唉!勉强的婚姻,十四天已经够长了!他大步走出去,得失往往在一念之间,他想。那晚若不是他引诱立奥上阳明山,不发生那可怕的场面,薇亚到今天仍是他的,他们会好好的回澳洲,会相安无事的过一辈子,她也永远不会亲口说出来。她不爱他,他也会假装不知道!
发生了那样的事,是天意吧!他用尽一切方法、手段得到的薇亚,会不顾一切绝然离去,他开始怀疑自己,感情,或者真是不能用方法和手段去争取的?
他很失望,非常失望!失去薇亚不是最重要的,而是他发现,自己并不是想象中那么好,那么完美,那么善良的人。他私心太重,报复欲又强,哎!他的确那么想过,要置立奥于死地!
他背上有些发凉,他现在已有些不安,立奥变成呆痴的模样他不会忘,若立奥真死了,他虽无罪,他的良心可安?他快步走出施家别墅,不敢再想下去。
能知错的人,能反省的人就不算太坏,是吧!
他看见那个好心的女孩之颖坐在草地上看书,阳光晒在她头上、脸上、身上,幻成一片奇异的光影。她显得那么安详,那么淡泊,那么平和,多看她一眼,动荡的心灵就会平静下来,她有一股奇异的平凡吸引力,他不由自主的走向她。
他的黑影遮住了她书本上的阳光,她抬起头来。
“嗨!潘定邦!”她淡淡的、愉快的招呼。她不像别人,看了报上他们的消息而大惊小怪。
“我想请教你一个问题,你不快乐过吗?”他问得好唐突。
“有!”她点点头。“当别人欺骗我,当我应付不了自己良心时,我就不快乐!”
“我和薇亚的婚姻结束了,我下午搭飞机回澳洲!”他转开话题。
“你能当机立断,你会找到快乐和幸福,”之颖绝不惊奇,仿佛早知结果似的。“你们并不适合!”
“你看来一点也不惊奇!”他说。
“你看不出吗?施薇亚始终爱立奥!”她淡淡的笑。“她选择你,倒使我为你们担心了一阵子!”
“现在你可以安心了,是吧!”他勉强挤出一个笑容。他个性如此,无法洒脱起来。
“潘定邦,其实是我看错了你,那天你敢打立奥,男子汉得很!”之颖说得好稚气。
定邦不置可否,心中却惭愧,是男子汉吗?这一阵子,他总是在耍手段,几乎耍掉立奥的命!哎!说什么男子汉呢?小人罢了!
“我走了,以后很难有机会再见你,祝你幸福!”定邦这次说得真心,脸上的阴森在阳光下也消失了。“有空——去看看薇亚!”
“再见!”之颖伸手和他握一握,看着他远去。
她再无心看书,干脆懒洋洋的躺下来。
施家别墅里的人,似乎每一个都是悲剧,就连潘定邦和立奥,当初他们怀着怎样欢愉的心来到薇亚面前,现在又怎样离去?是别墅——不祥?或是人们自己造成的?
她无法解答这问题!自然也不是她能帮得上忙的,眼看着这样的事情在眼前发生,怎能不遗憾?
世界上遗憾的事也太多了,像韦皓和爱莲不也一样?哎!不想他们,找个时间去看看薇亚和在精神病院的立奥,无论如何,他们还是朋友!

小径上,依然平静如恒。
发生过的事情除了在人们的脑子里留下记忆之外,渺小的人类无法在大自然的时间、空间中留下任何痕迹。小径上发生过打斗,发生过流血,发生过悲剧,阳光下、月影里,它仍然那么充满生机,仍然那么幽静。
之颖又独自坐在草地上,纯朴的吉他声伴着她,她弹着那首苍凉的《午夜吉他》。淡淡的月光映着她的脸,神情一片肃穆,安详。她知道爱莲今夜在家,她刚才还在窗口看见爱莲的影子,她不理会,她说过,她永远不会再理睬那卑鄙的欺骗者。
她轻哼着以哲翻译的歌词,她喜欢那些不加修饰的词句,不加修饰才显得真实、诚恳,对吧!小径的石子路沙沙作响,这个时候,这份气氛里,踏破月影的会有谁?
以哲站在之颖面前,端详她一阵,微笑说:
“情绪依然低落?”
“今夜很好,我唱熟了你的歌词!”她一跃而起。
“那么,可有散步的兴趣?”他问。他的微笑最传神,真能使人忘忧。
“还等什么?”她把吉他平放地上,迅速望一望爱莲窗口,没有动静,她把手臂伸入他的臂弯——有些爱娇的依赖大哥哥的意思。
他们并肩朝小径外走。经过丁家紧闭门窗的屋子,他们同时摇摇头,慧玲像永不妥协的极端顽固者。
“还没想出另外的方法劝解慧玲?”她问。
“没有想,”他摇头。“没有心情!”
“什么意思?你有困难?烦恼?”她诧异的叫起来。
“有一点烦恼,”他点点头,那微笑怎像有烦恼之人?“不大,不过——很烦人,令我无心做事!”
“什么烦恼,告诉我,我帮你忙!”她热心又稚气的。
他停下来,凝视她一阵。那张小脸儿上尽是天真无邪,热诚的眼光使月影失色,他暗暗摇摇头,他能说什么?他怕一开口,连这友谊也失去了,他会受不了。目前所能做的,只是忍耐、等待,对吗?
“你帮不了忙,”他依然微笑。“谁也帮不了忙!”
“是吗?”她不置信的望住他。“谁也帮不了忙的烦恼?你在骗我,你根本没有烦恼!”
“也许吧!”他不置可否。“我是自寻烦恼!”
“程以哲,你今晚变得怪怪的!”她不依的。“如果再这样,我拒绝和你散步!”
“好了!我恢复‘状态’,再走吧!”他振作一点。
“这还差不多,”她皱皱鼻子。“快点想个办法帮玫瑰,自从上次以后,我没见过她,每天关在屋子里多可怜?”
“对肯接受治疗的人我有办法,”以哲说:“像丁太太这种怪异的人,我不是心理医生,我没把握!”
“想打退堂鼓?”她瞪大眼睛。“不行!你答应过我的!”
“真霸道,天下有包医的事吗?”他笑了。握住她的手继续前行。“我尽力而为,好了吧!”
“当然!否则你没资格做我朋友!”她说。
“我们—是怎样的朋友?”他抓住机会。
“朋友就是朋友。还分怎样的朋友?”她说:“兴趣相同,谈得来的,都是朋友2譬如——喜欢卜狄伦的,喜欢民歌的,喜欢看卡通的,喜欢吉他的,喜欢骑脚踏车的,喜欢穿牛仔裤的,不婆婆妈妈的都是朋友!”
“说了一大堆,不都是在说我吗?”他捏捏她的手。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满足,之颖当然不是“在”说他,而却是那么“像”他,之颖说的都是他所喜欢的。
“是啊!所以你是我的朋友啊!”她对着他扮个鬼脸。
“之颖,你见到施薇亚吗?”他突然转开话题。
“没有,她不见我!”之颖耸耸肩。“潘定邦只告诉我他们的婚姻结束了!”
“施薇亚不是孩子,怎么如此幼稚?”以哲摇头。“我不是背后批评她,她这么做是害己害人,把婚姻当儿戏!”
“错了,她不是儿戏!”之颖好认真。“她弄不清楚到底爱谁才全弄成这样,她一定在后悔!”
“你怎么知道?”他笑着问。
“那天立奥要带她走,我看得出她还是爱立奥!”她说。
“你呢?你弄清楚自己爱谁吗?”他问。
“我?!”她呆了一下,脸一直红到耳根。“我谁都不爱!”
“真的?假的?”他半开玩笑的追问。
“真的!”羞涩过后,她显得有点懊恼。“当然真的!”
他轻轻拍拍她,不敢再问。在这方面,之颖仿佛一枚生涩的青果子,说起来似乎头头是道,其实是一知半解!
走了整条公路,到了天母美侨集居的屋子前面,他们向后转往回走。之颖的懊恼消失了,她若有所思的。
“以哲,我——骂了韦皓!”她说。
“怎么会这样?你说过不提的!”他好意外。
“是他——他反过来怪我天天不在家,他故意想找个理由摆脱我,我忍不住!”她嘟起嘴巴。
“你就骂了他,后来呢?”他问。
“他不敢再跟我讲话,在学校也躲着我,像一只老鼠,”她说。脸上神情并不得意。“文爱莲——也不敢见我!”
“你知道自己把事情弄糟了,是吗?”他了解的。
“恩!”她点点头。“其实——我也不想骂他的!”
“预备怎么办?”他看她一眼。
“不知道,”她傻傻的摇头。“过一段日子大家都淡忘了,就——算了!”
“你能淡忘?”他反问。“韦皓和爱莲会淡忘?就像施薇亚和潘定邦,他们能淡忘这件事?”
“我们和他们不同,他们把这件事看得较严重!”她说。
“都是感情纠纷,不是吗?”他说:“如果你像立奥般激烈,事情有什么不同?”
“立奥爱薇亚!”她说。
“你不爱韦皓?”他眼中光芒一闪。
“我想也许是不爱!”她吐了一口气。“如果我爱,我相信我会像立奥一样!”
“这是天下最好听的一句话!”他说得简直不像开玩笑。
“我的烦恼消失了!”
“你在说什么?”她弄不懂。
“我在说——明天我就去见慧玲,”他高兴的。“我有办法让她同意玫瑰上学!”
“真话?”她跳起来。
“办成了你怎么谢我?”他盯着她看,笑得好洒脱。
“为什么要谢——哎!好吧!请你大吃一餐!”她说。
“不,寒假陪我环岛旅行!”他说。眼光直闪。
“我喜欢去,可惜—没这么多钱!”她耸耸肩,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除非现在开始每天替妈妈改学生作业簿,多赚点外快!”
“说定了!”他用右手环住她的肩。“因为若不去环岛一次,明年回美国后就没机会了!”
“你要回美国?!”她好意外,又好失望。
“多半要回去!”他在笑,笑得令人完全不懂他的心意。“谁不希望在父母身边,是吗?”
她一下子变得沉默。不知道为什么,听说他要回去,虽然还有长长的一年时间,心中也满不是味儿。这种感觉比韦皓变心还令她难受。
“怎么了?为什么不说话?”他逗着她。
“我好像注定是没有朋友的,”她发起牢骚了。“韦皓和文爱莲,不用说啦,你明白的!立奥又神经失常,施薇亚不肯见人,剩下一个你,你也要回美国!看来——只好等你医好玫瑰,我再等她长大了!”
“看你说得多糟,回到美国我们仍是朋友!”他说。目不转睛的盯着她,似乎想看穿她的心。“不是吗?”
“虽然这么说,美国那么远,你还能每天晚上来陪我?你还能带我去吃通心粉?还能翻译日文歌给我听?”她一口气的说:“也没有人像你那样沙沙的踩着小径的石子,踏着月光走来我前面,问一声‘情绪仍然低落’?”
他心中好感动,温馨的感觉在每一个细胞中跳跃。他知道之颖对他好,可是他不能确定是不是他希望的那种感情,现在之颖这么说,即使不是他希望的那种感情,他也满足了。之颖,一个那样脱俗的女孩子!
他把她拥紧一点。很奇怪,他对她的感情单纯得不得了,他只是那么强烈的喜欢她,或者说——爱吧!他甚至从没想过要吻她,即使手牵手,即使拥她在胸前,也没有一丝一毫邪念。
“至少还有一年,我还能陪你一年,”他凝视着她的眼睛。“我们好好利用这一年,或者在一年中,你能遇到一个很好的男朋友!”
“算了,我情愿是你,跟你在一起最自然,”她甜甜的笑。“我不必装模作样,我不必注意衣服、鞋子,更不必理会什么发型,其他的男孩,哎!可挑剔得紧!”
“是吗!”他不置可否,心中更充实了。
远远望去,小径的灯光柔和温暖,他们相视一笑,缓缓转进去。每晚他来,坐一会儿,弹一会儿吉他,或唱几句民歌,散一回步,不算什么约会,却令人安详,恬适,心灵满足。以哲不懂,若这不是爱情,世界上还有什么感情可解释他俩之间的友谊?
“真的明天去找慧玲?不需要我帮忙?”她问。
“我自己去吧!”他摇摇头,很有信心的。
“我会等你的好消息,”她仰望着他。“这么多天了,玫瑰也该晒太阳”
“不会使你失望!”他拍拍她的手。
走过丁家,他们一起停步,紧闭的屋子里又传出来十分剧烈的争吵声,间中也有打碎物品的声音。他们犹豫着没有过去,他们都明白,夫妻之间的争执,不论是为什么,都不适宜第三者加入。以哲微笑一下,他满意于之颖已懂得抑止冲动,上一次,之颖不是绝不考虑的冲进去吗?
一声巨响,不知道打破了什么巨大的东西,争执的声音静止几秒钟,大门碰的一声打开,丁范铁青着脸,怒冲冲的冲出来。看见以哲和之颖,呆了一下,但连招呼都没打,逃避似的奔出小径。
慧玲哭声从屋子里传出来,她尖锐的叫:
“你走,你走了就永远别回来,”停一停,又哭叫着:“送玫瑰进集中营,除非我死!”
又是老问题,是吧!丁范真可怜,残废的女儿,不正常的太太,叫他怎样努力于他的事业?今晚的争执是最严重的一次,看来他是忍无可忍的了!
以哲看之颖一眼,慎重的说:
“等在外面,别进来!”说完,他推开丁家的大门进去。
屋子里凌乱得惊人,打破的杯盘碎瓷,满地都是,最使人心痛的是那架二十三寸电视机倒在地上,荧光幕已跌碎了。慧玲坐在沙发上哭,玫瑰呆痴木然的坐在墙角,手里抱着一只光秃秃的脱了毛的旧狗熊。
慧玲听见脚步声,她以为是丁范,拾头看见以哲,吃了—惊,随即更愤怒了。
“你来做什么?你凭什么随便走进别人的屋子?出去!”她毫不客气的骂着。“出去!”
“丁范已经走了,你再这样,不但医治不好你的女儿,你还会失去丈夫!”他沉着冷静的说。
“那是我的事,你管不着!”慧玲好蛮横。
“站在人道立场,我要管,”他凛然说:“你剥削玫瑰做人应享的权利,你没有资格做母亲!”
“你——混蛋!”她脸上浮起怪异的红晕,眼中却是畏惧。“你有什么资格批评我?你有什么权力要玫瑰进集中营?她才五岁,她——会受不了!”
“你进过集中营?你害怕?”他追问得好紧。
“我?!”慧玲全身抖一下。“我?!谁说我进集中营?谁说——”她眼睛睁得好大。
“你没有进过集中营你怕什么?”他再问。
“我?!怕!?”她有些茫然,但害怕的神色明显的写在脸上。“我为什么怕?我不怕,不是我,我——”
她有些混乱起来,不正常的红晕在脸庞上跳跃。以哲看看睁大一对怀疑眼光的玫瑰,他走前几步,用力抓住了慧玲的手。
“既然你不怕,既然不是你,那是谁?谁进过集中营?告诉我,谁?”他摇晃着她,强有力的说。
“我不怕,不是我——”慧玲逃不开以哲的掌握,她已退到沙发尽端,无可再退。“不是我,不,不——”
“是谁?说!是谁!”以哲喝着。“是谁在你的记忆里写下令你永远害怕的一页?是谁令你怕那些为残废儿童所设的学校?是谁今你不正常?”
“不,不,不是我,真的不是我,”慧玲用一只手挡住眼睛,仿佛以哲的脸,是个可怕的面孔。“不是我,那集中营——那集中营——”
“说下去!说下去!”以哲涨红了脸,咬紧牙龈。他知道现在正是机会,追问下去可能有结果,慧玲现在感情正激动而脆弱,她会不顾一切的说出来。而多半这种不正常的心理抑制,只要一说出来,只要一解开那个死结,不正常就立刻消失。“那集中营怎么样?”
墙角的玫瑰突然跳起来,像一只受惊的小兔子般向一间屋子奔去,慧玲恍如未见,她完全陷入一种歇斯底里的状态中。
“说下去,集中营怎样?说!”以哲紧逼着。
“那——那——有许多人,许多人被关在里面,”慧玲掩着脸,一边说一边哭,恐惧又痛恨的。“他们叫那地方是治疗中心,什么治疗,他们根本把人不当人,关在黑房里,关在铁笼里,他们只是折磨人,直到人死去!你说,这是不是集中营?是不是集中营?”
以哲皱皱眉,他立刻想到精神病院,慧玲说的一定是和这方面有关,她进过精神病院?或是她的什么亲人?一定是的,慧玲虽不是精神病患者,但她的精神总是十分紧张,是那种神经质的女人!
“谁被关在那治疗中心?”他把声音放柔一点,他已找到她恐惧的根源。
“妈妈!”她的哭声渐低,在慢慢平静下来,是因为已经说出来吗?心中的抑制、心中的死结是件好微妙、好难解释的事,压得愈紧,结得愈死,人就像钻进牛角尖,愈来愈痛苦。只要找到症结轻轻一抽,精神上的重压会在一秒钟之内消散,就是这么奇妙的!“妈妈被关在铁笼里,关了整整两年,折磨得她不成人形才慢慢死去——你想想,我怎么能再让玫瑰被关进去?”
她从手掌中抬起头,眼光仍然恐惧,戒备着。
“你知道的,我们的学校和那治疗中心不同,”他温和的说,像在哄一个小女孩。“我们没有铁笼,没有黑房,你不是看见过吗?”
“你们藏起来不让我看见,”她又激动起来。“以前他们也把妈妈和铁笼藏起来不让我看见,我终于找到了。我叫妈妈,我要放她出来,她已经被折磨得不认识我,她又笑又叫,从铁栅缝里伸出手抓我,打我,还要咬我,妈妈——被折磨得变成妖怪——”
以哲摇摇头。她怎能有这么幼稚的思想?很显然的,她的母亲是个有攻击人危险性的疯子,用黑房、用大铁笼隔离是唯一的办法,“以前设备自然不如现在,看来难免会生恐怖感!”慧玲的误解怎么那样深?连精神病院和盲哑学校都分不清,真不可思议!
“那是——什么时候?”他问。
“好多年前,我们刚来台湾,我十岁!”她说。眼中的戒惧又渐渐淡去。“我什么都不记得,只有巨大灰色的旧房子,那些神色冰冷的刽子手,那铁笼,还有妈妈的样子。我每天晚上做梦,一闭上眼睛就看见那些,快二十年,我是亲眼看见那些可怕的事,我怕——丁范!”她叫起来。
负气奔出去的丁范居然和之颖同站门边,他终是放不下他的家、他的妻子和女儿又回来了。他一定听见以哲和慧玲的对话,他显得又是惊奇又是意外,更多怜惜和了解。慧玲的心中原来有这么大一个阴影,难怪她不正常!听见慧玲的呼唤,他急忙走到她身边,握住了她的双手。
“我真的每晚做恶梦,有时铁笼中的是妈妈,有时是玫瑰,天!是玫瑰!”她又哭起来。“为什么会是玫瑰?她只是听不见,不会说话,她只是个五岁的孩子,她无辜,你们为什么要关她?要折磨她?为什么?”
“你误会了,慧玲,”丁范柔声安慰她。“玫瑰也是我的女儿,我怎么容许别人关她?折磨她?玫瑰和你妈妈不同,你妈妈是神经病,是有危险性的,玫瑰不是,她是个安静的乖女孩,大家只是想帮助她,你明白吗?”
“帮助?不是——关铁笼?”慧玲怔怔的。儿时过深的记忆一直存留脑海,二十年来,她的人虽长大、成熟,那一份可怕的回忆,永远停留在儿时的阶段,难怪她解不开那结,反而愈缠愈紧了。
“我们没有铁笼,”以哲温和的。“你可以仔细再考虑。十几年前的精神病院和现代的盲哑学校绝对是两回事,我有个提议,如果你肯让玫瑰进学校接受治疗,我同意你陪在她身边,看看我们是不是折磨她!”
“我陪在她身边?每一秒钟?”慧玲睁大眼睛,不再哭泣。“你们不把她藏起来?”
以哲微微一笑,拍拍丁范,和之颖一起离开。虽然没有结果,但——已有成功的味道了,是吗?
站在小径上,让夜空中的新鲜空气吹去刚才的紧张,他耸耸肩又摇摇头,笑了。
“真像对犯人逼供!”他说。
“惊心动魄!”她夸张的比划一下。“你逼得那么紧,我真怕慧玲发疯,她本来就是个神经质的人!”
“没有别的法子,”他说:“二十年前的恐惧回忆已锁紧了神经,那个锁匙在她自己手里,非得她自己拿出来不可!”
“你以为她肯送玫瑰去你那儿吗?”她问。
“给她一点时间吧!”他仁慈的说:“她需要时间来慢慢接受事实,保存那份可怕记忆的部分脑子仍然只有十岁,我们得等它长大起来!”
“天下会有这样的奇事!”她嘘一口气。
“知识无穷尽,世界上的事也绝非我们能想象得出,人的智慧毕竟有限!”他说。
“有限的智慧上加多一点爱心,会了解比别人更多的知识和世界上的奥秘,是吗?”她望着他,笑得好纯。
“你说得好!”他在她头发上轻轻吻一下。“明晚见!”
他挥挥手,踏着小石,踩着月光而去。
她抱着双手默默注视着他的背影,直到他融在深浓的黑暗中。
得到他这样的朋友何其幸运,他们是怎么相识的?好像为了玫瑰,她就这么冲进他的办公室,才一见面,他们就成了朋友,好自然,像命中注定的!
她不能想象,若失去他这样的朋友,她会怎样?
《午夜吉他》那苍凉的歌声浮上心头,她突然觉得一阵心酸!
星期六的夜晚,小径上显得特别寂静,之颖在草地上等到十点,仍不见以哲的影子。他没说过要来,可是,他每天不都是那么自然、那么准时来到吗?今夜他有事?或者有其他的约会?
约会?之颖怔了怔,以哲会有其他的约会?和谁?一个——女孩子?这个念头一起,之颖突然烦躁起来,再也无法安静的坐在草地上。
她扔开吉他,向小径尽头的公路望一望,空荡荡的只是一片黑暗,这么晚了,以哲一定不会来。挟起吉他往屋子里走,看见文家窗口人影一闪,是爱莲吗?周末她不和韦皓约会?守在家里做什么?想看看之颖是怎样的寂寞、无聊吗?
之颖也不理会,径自回到房里。坐不住,真是无聊得很,以哲每晚来不觉得,现在连个讲话的人都没有,好像把人困在真空里一样。哎——她跳起来,拿出抽屉里的小型盒式录音机,听听音乐也不错,机上录的是上星期六美军电台播的民歌节目。
整整听了一个钟头,音盒里的录音带完了,自动停在那儿。之颖叹一口气—她是很少叹气的。想不到这个周末假日那样的难以打发,她以前怎么从不觉得寂寞呢?她——该找件什么事来做做!
做什么呢?这个时候自然不适宜做功课,更不可能看得下书,最可恶的是十一点多了,她竟没有一丝睡意。她把录音机的按钮关了,突然想起一件可做的事,在别人眼里也许是很荒谬的,可是,她整个人都振奋起来了。
匆匆套了一条长裤,抓一条大毛巾披在肩上,胡乱穿上双运动鞋,提着录音机从厨房的小门溜了出去。想一想,不妥,又退回来。
“妈妈,我到施家别墅后面的山坡去,你们关了门先睡,我有锁匙!”她扯大了嗓门叫着。
也不理妈妈是否听清了,就跳跳蹦蹦的往后山跑。
施家后门口,她突然停步。刚才清清楚楚看见黑影一闪,绝不是她眼花,附近一定有人,是——那个十年前的凶手来杀人灭口吗?凶手——之颖全身的神经都拉紧了,她僵在那儿不敢动。
过了好半天,似乎没有什么动静,躲起来了吗?明明是有人的,那个凶手不该怕之颖的。
树叶一阵摇动,希哩哗啦的声音里走出一个人,之颖看清楚了,不禁大大的松一口气。
“阿保,你躲在那儿做什么?吓人吗?”之颖笑了。
阿保的神色很忧虑,这个没心没肺的人在担心什么?
“我才被你吓了一跳,”阿保没什么表情。“这么晚从来没有人从这里走过!”
“我要到后山坡去!”之颖扬一扬手上的录音机。“我要制作一个杰作!”
阿保并不对她的杰作感兴趣。仍然在忧虑。
“杜小姐,你有空——最好多到我们家来几次!”他说。
“什么事?”之颖问:“施薇亚不肯见我,施伯伯——哎,我又不好意思老去打扰他,我去做什么?”
“家里气氛不好,”阿保苦着脸。“我阿保虽然是个粗人也能感觉到,空气——好像凝固了!”
“好吧!如果我来会有帮助的话,我很愿意来!”之颖微笑一下。“明天我来!”
“谢谢你,杜小姐,”阿保似乎努力想使声音温柔一点。“我和施家的人都会感谢你!”
“别感谢我,下次别躲着吓人就行了!”之颖挥挥手预备离开。
“刚才——我以为是那个恶徒!”阿保突然说。
“恶徒?谁?”之颖不明白。
“李立奥!”阿保恨恨的。他为什么要恨立奥?他不觉得立奥也是个“受害者”?
“立奥?怎么可能?”之颖怪叫起来。“他在神经病院!”
“好多疯子都会逃出来!”阿保很固执。
“又不是电影和小说,疯子能那么容易逃出来?”之颖笑了,阿保真幼稚。“刚才我倒以为是那个凶手!”
“凶手?”阿保似乎有些意外。“我们倒不怕凶手,只怕他不来自投罗网!”
“凶手都不怕,还怕什么立奥?”之颖摇摇头。“你放心,十年前的凶手未必真会来!”
“怎么不会来?老爷的手不是被凶手打伤了?”阿保振振有词的。
之颖皱皱眉,刚才她怎么会那样讲?她以为凶手未必会来吗?她是亲眼目睹施廷凯受伤的,她该相信有个凶手——怎么?她下意识的以为没有凶手?
“好吧!希望你们捉凶手成功!”之颖不想再谈下去,大步走开。
山坡上草地很柔,树林很稀,月光很淡。四周不很黑,一片祥和,一片宁静,使人想不到“害怕”两个字。何况施家别墅就在下面,再远一点就是她的家,万一有什么事,只要她大声叫,不怕阿保听不见!再说附近连农家都没有,小山坡上很少人迹,怕什么?除非自己吓自己!
她在一棵大树根处坐下来,披着毛巾,靠在树干上,好舒服。虽然比床是硬了些,可是枕着地,望着天,伴着大自然的风声,听着原野的虫鸣,岂是四堵墙围住的屋子里所能找到的?
她安静的靠在那儿,这一刻,她不再觉寂寞和无聊,仿佛在进行什么大事一般。她调好录音机,装好录音用的小麦克风。只要一按钮,她就能录到她所希望的,她开始有些兴奋起来。
看着山坡下的屋子一间间的熄了灯,她扯紧了肩上的大毛巾,现在,是考验她耐性的时候!
她又想起以哲——奇怪,她为什么总想起以哲?她该想起韦皓才对!若以哲来陪她一起等待——不,不,不能要任何人来陪,这种工作是个人兴趣问题,独自做比较够意思,两个人——会失去其情趣的!
以哲说明年要回到美国的父母身边去,那会很遗憾,真的是遗憾!以哲这样的朋友不容易再遇到,他像个宠她的哥哥,像个惜她的师长,像个温柔又体贴的邻家男孩子。他若离开,之颖知道自己会难过一阵子,可是,谁都希望能常伴父母身边,不是吗?像之颖,她宁愿放弃出国的机会呢!
出国是怎么回事呢?之颖入神的想着。洗一点盘碟,做一点粗工,或者在实验室挨到深更半夜,辛辛苦苦流汗、流血、流泪的换一顶硕士或博士的方帽子,然后呢?找另一顶方帽子结婚,茫然、机械似的生儿育女活下去,值得吗?划得来吗?生活情趣呢?精神愉快呢?还有生命的意义呢?全抵不过出国留学?
她在黑暗中对自己摇摇头,她不能怪出国的人不对,这是人各有志的问题,或者那么些人会当她是傻瓜呢?傻瓜就傻瓜吧!活在这个世界上,只要自己得到真正快乐,只要自己认为真正值得,别人眼中的自己像什么有什么关系?人是为自己而活,不是为别人的眼光!
以哲一定同意她这种看法,她肯定的相信,她开始发觉,在很多事情上,她和以哲十分相同!
有两点钟了吧?或是三点?这段时候是最沉、最深、最静的,之颖不敢动一下,或重重呼吸一下,她稚气的惟恐破坏了那静温的气氛!
有一些儿困倦,之颖努力的给自己打气,既然决定了,就怎么也得熬到天亮,否则这一夜的等待岂不白费?她振作精神,她告诉自己,等待的那一刻就快来到!
事实上,渴睡虫一来,再怎么打气,再怎么振作也不行,她模模糊糊睡了一阵,只是那么一阵,她觉得简直像刚闭上眼睛,就被一种奇异的感觉惊醒了。那或者是天地之间的灵气,或者是不可思议的第六感,反正她醒了,第一个反应是按下录音机的按钮,因为她知道,到了她等待的时刻了!
晨曦初现,蒙蒙的红色从鱼肚白的云层出来,给清晨染上一份说不出的娇羞。柔柔的小草在沉睡中苏醒,饱吸夜露,变得更欣欣向荣。树枝、树叶都在晨风中轻摇,摇落那一夜的懒散。枝头小鸟们互相打一声招呼,互相道一声早安,振翼飞去,向那更高的天际,那冲破云层的细微声音,带给早起的人那么大的鼓励——不要怕自己力量微小,只要努力,总能高飞,总有成就,总会成功。微风像勤奋的清道夫,帮着阳光驱走那最后一丝长夜留下的尾巴,似乎在这一刹那,清晨来临了!
那么奇妙的,在这一刹那,能那么清晰的听见清晨每一丝细微的声音,阳光、小草、树枝、鸟儿,还有云和风所组成奇妙悦耳的大自然交响曲!
之颖不但听见了,她的小小录音机更帮她录下了这珍贵的一刻。她满怀喜悦的跳起来,她苦守一夜的精神没有白费,她终于记录了这一刻,抓住了这一刻!
第一个意念,她想到以哲,她要与以哲同享这奇妙的、不可思议的大自然清晨交响曲,只有以哲会和她一样欣赏,不会笑她傻,只有以哲能领略到这音乐的奇妙神韵。找以哲去!她披着毛巾向山坡下奔去。
经过施家的后门,她停住了。她脸上的兴奋神色冻结住,她发誓,她听见一些细微的脚步声。施家的人不会这么早起身,刚六点钟,那么——会不会——她推一推后门,竟然应手而开。
她的心开始剧烈的跳动起来,若她刚才听见的声音是真的,莫不是——有人偷进施家别墅?谁?凶手?或是立奥?她犹豫一下,回忆刚才听见声音的情形,是真的,她真的听见了?她虽不能像廷凯所说的能听见蚂蚁的爬行、树木的生长、皮肤的呼吸,但刚才——或者是清晨特别安静,或者是她饱吸了一夜大自然的灵气,她的的确确听见,不止一声,而是一连串的脚步!
她是个天生侠义心肠的女孩,总是先帮别人,后再想到自己安全。她知道,就这么贸贸然的进去,很可能有危险,可是她已经决定要进去了!
她把大毛巾系在脖子里,抓紧了小录音机——她想过,万一危险时可当武器。慢慢的、一步步的走进去。她走得很轻,很小心,那么奇怪,她能听见自己的脚步声,是太紧张了吧?
客厅门也没上锁,是阿保大意?或是故意引人自投罗网?施家的人都是怪人,他们所做的一切都反常,都和平常人不同。
之颖知道地板已被弄松,踏上去会发出吱吱声,要特别小心的选择看来完整的走。大厅里没有人,窗帘都是拉密的,晨光进不来显得暗沉沉,她有些说不出的不安。她打开施廷凯书房的门,书房里空荡荡的,她知道薇亚和廷凯的寝室是相连的,他们睡觉总会锁门吧?会在——饭厅吗?或者浴室?厨房?
她压低了呼吸的声音,真糟,愈想压低呼吸就愈急促,她第一次发觉自己那么不中用。在推开饭厅门的一刹那,她的心几乎跳出来,她记得上次看见静文平板、苍白、木然的脸,那简直像个噩梦,不会让她再看一次吧?静文一定伤得厉害,廷凯说曾请来日本最好的整容师替静文整过容,但——整了容还那么吓人——好像不是真人,是画的。没整容时,静文被毁得多可怕?
谢谢天!饭厅里也没有人,上帝不会让她再看一次那噩梦般的面孔。她长长的透一口气,看来刚才是过分敏感,她并没有听见什么声音!
趁施家的人还没起身赶快退出去吧!虽然她是一片好心,总不免落个多管闲事的罪名,她是有点多管闲事,但这个脾气与生俱来,有什么办法呢?
转身预备离开,但——她僵住了,她简直不敢放平视线向前望去。她看见不远处一袭白纱的拖地晨楼,那不是——静文?天!
她鼓起勇气抬起头,总要看静文,总该打个招呼的,静文是廷凯的太太,薇亚的母亲,自己不能那么不礼貌。何况大清早闯入别人屋子,总该有个解释!
“我——”之颖终于面对着那白皑皑,简直像工笔画出来的美人脸,画得十分美,皮肤光滑如石膏,嘴唇鲜红如——如——之颖可想不出形容词,除了那一对眼睛,全无生气,好像是死的,十分——恐怖。“施伯母,我听见一些声音,我进来看看,我想——是听错了!”
静文动也不动的站在那儿,不出声也没表情,眼中是有些——恨的。她恨之颖?为什么?她那模样,简直像变了人形的僵尸,之颖直冒凉气。
“一定是我吵醒了你,对不起——”之颖的声音平静不了,她觉得似乎不是在对人说话。
突然,那么不可思议的,静文手上多了一枝枪——枪?!她有手枪?她要做什么?对付之颖?这未免太离谱,她当之颖是什么人?
“施伯母,你别误会,我——我是之颖,杜之颖,”之颖慌了,怎么用手枪指住自己呢?“是施薇亚的朋友——”
静文眼光闪一闪,脸上肌肉纹丝不动,她怎么了?这十年来,她不说话,不见人,难道脸上的肌肉已死?
“我现在就走,施伯母,请你别生气——”之颖的声音提高些,她希望有人听见能来解围!
很可惜,没有人来。静文就那么指住她,不知道要怎么样,杀她吗?没有理由啊!之颖已解释那么多,静文不可能听不懂!
只是,之颖好奇怪,她进来时明明没有人,静文无声无息的从哪里冒出来的?她手上的枪——她早已拿着枪的,是吧?她拿枪做什么?她总不至于预先知道之颖会来吧?她的卧室在楼上,她不可能这么快下来——难道刚才在外面听见一连串的脚步声是她?
之颖愈来愈糊涂,这件事——似乎充满了神秘,施廷凯说的凶手——怕也没有那么简单,他不知道静文会有枪的?枪——之颖突然联想到什么,下意识的退后一步。
“施伯母,施伯伯的手是你打伤的?”她忍不住问。
静文的眼光再闪一闪,手指动一动,子弹已上了膛,“卡”的一声,好惊人。
“你——”之颖吓得再退一步,静文真要杀她?她做错了什么?说错了什么?她已解释过自已是谁,何况静文已不是第一次见她,静文——为什么?
“你——多管闲事!”静文突然开口。她的声音很僵,很硬,很生涩,而且似乎被掩住口而说出来的,听来十分怪异,令人毛骨惊然。
“施伯母——”之颖知道静文真有对付自己的意思,罪名已经说出来了,多管闲事,不是吗?她也知道若不快些想法子救自己,即使大声叫也没有人能救她,是因为来不及,静文的手指只要轻轻一扣,她就完了!
人都有求生的本能,尤其在这个时候,恐惧已被挤掉,之颖满心都是怎么逃脱的事。她记起手中的小录音机,这是唯一的帮助了,她努力平定一下神经,那么迅速,出其不意的把录音机扔向静文,她只想吓阻一下静文,令自己有时间逃开,或躲到可以隐避的地方。
她可没想到录音机会打中静文,她一扔出手,就立刻逃到一张大沙发后面,只听见静文一声尖锐的惊叫,似乎是打痛了她,然后,静文转身就跑。
可是,来不及了。也许刚才静文的叫声太惊人。廷凯,阿保,薇亚都奔出来。薇亚离静文最近,她一把抱住了静文。
“妈妈,妈妈,怎么回事!”薇亚惊吓的问。
“静文,是谁?有人吓到你吗?”廷凯关心的要扶静文,被她推开了。
静文双手掩着脸,头垂得低低的,不停在蔽亚怀里挣扎。阿保傻傻的拾起地上的手枪、录音机和一个精致的塑胶面具!
“有人来过!”他自言自语的。
之颖惊魂甫定,她很歉疚,知道闯了祸,虽然自己没有一丝坏意,毕竟弄得人家全家不安。她讪讪的从沙发后面站起来,喃喃的、尴尬的说:
“刚才——是我!”
薇亚,阿保和廷凯都好意外。大清早,之颖在这儿做什么?是之颖吓着了静文?
“我刚才——”
之颖才说了三个字,突然看见静文微微抬头,那——那——她吃惊得再也说不出话,静文白皑皑、平板、死硬的脸怎么变成——天!怎么形容?她从来没看过那样的一张脸,做梦都没有!静文不是当年上流社会第一美人,怎么——怎——
她有点昏眩,那是吓坏了。张大了嘴,紧紧的抓住沙发靠背,她知道,若没有一点支持,她会立刻倒下去,眼前的景象那么惊人!
“你刚才怎么样?说啊!你吓坏了静文!”廷凯焦急又含责备的口吻催促。
“我—”之颖努力调匀呼吸,她不敢再抬头,死也不敢。“刚才施伯母用枪——要打我!”
“什么话?”廷凯大喝一声。“你胡说什么?”
“施伯母用枪要打我!”之颖再说,声音平静不少。“我从门口经过,听见有声音,我以为有坏人,后门又是开着的,我就进来,施伯母用枪要打我!”
“静文——有枪?”廷凯十分精明,他皱起眉头问。
阿保看看手枪,又看看薇亚,他不敢不说。
“地上有一枝枪!还有录音机!”他说。
“静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廷凯疑惑的。
静文已停止在薇亚怀里挣扎,只是还不肯抬头。薇亚和阿保对静文的模样一点也不惊奇,莫非他们早知道?但廷凯明明说——
“妈妈,你——告诉爸爸吧!”薇亚痛苦的。
静文呻吟一声,突然间推开薇亚,朝楼梯口飞奔。她是抬起头来跑的,之颖完全看清了那一张脸,天!怎样的美人?地狱里的吗?
“静文,静文—”廷凯叫。
“妈妈——”薇亚也叫。
静文已隐入楼上,再也不见踪影。
“之颖,说说,到底静文为什么?”廷凯问。
之颖心中干头万绪,抓不着一个头绪,却又隐约明白了什么。她想把见到的情形说出来,薇亚迅速走过来制止她。从薇亚矛盾的神情,她似乎又明白了些。
“就是——刚才说的那些!”之颖看着薇亚。
薇亚感激的点点头。之颖却立刻反悔了,为什么要瞒着廷凯?他已是个瞎眼的、满心仇恨的人,瞒着他是否有些过分?之颖脾气耿直,从来不说谎话,她后悔了!
“你瞒着我什么,是吗?我知道!”廷凯太敏感了。“我嗅得出空气中的谎言!”
“我——”之颖为难的。
阿保也做出一个严厉禁止的眼色,之颖更反感。
“阿保,你做什么?”廷凯竟然能感觉到。“你为什么不许之颖说?”
“老爷——”
“不许你多口!”廷凯生气了。“我有权知道屋子里发生的每一件事,虽然我是瞎子!之颖,你说!”
之颖吸一口气,她决定告诉廷凯,她不知道别人怎么想,她觉得以廷凯对静文的挚爱,静文是什么模样又有什么关系呢?何况,戴了面具的静文也不见得比本来面目好多少。
“施伯母的模样吓坏我了,她戴面具,她要杀死我!”之颖坦白的说。
薇亚叹息一声,在一边坐下。她自己也矛盾,不知道该不该说这件事,或者——让之颖说吧!已经十年了!
“戴面具?谁?”廷凯叫起来。
“施伯母!”之颖说。
“静文!”廷凯的脸色变得好可怕。“静文为什么戴面具?薇亚,你说,你说!”
施薇亚摇摇头,出不了声。叫她怎么说呢?她以为这件事永远不会被戳穿,就算廷凯的眼睛复原了,也不必由她来说,廷凯可以自己看见,但——她真的好为难。
“爸爸,”薇亚看之颖一眼。“妈妈的脸上——还有几个小疤痕。在外人面前,她总是——戴面具!”
“骗人,绝不是这样的!”廷凯声音发颤,却叫得很大声,可见他心中的激动。“静文的脸经过整容已完全复原了,那个日本整容师说的,当时,你们都这么说——为什么现在又有小疤痕?为什么?”
之颖咽一口气,话都梗在喉咙出不来。什么叫小疤痕?那简直媲美《夜半歌声》里被毁容的人,静文的脸上像——像烧溶的蜡烛般凹凸不平,像画了红黑油彩般的可怕,那简直不像是人的脸,怎么说小疤痕?
虽然施薇亚说谎是好意,可是之颖并不赞成。廷凯的眼睛就要复原,骤见静文的模样,岂不更伤心?告诉他有个心理准备还更好些,是吗?
“之颖,你说,你告诉我实话,”廷凯一把捉住了之颖,他虽看不见,却抓得那么准,他真能听见人的呼吸?“你说,静文到底是什么样子?”
之颖觉得廷凯的手指像铁钳,抓得她好痛。这样的男人,就算知道太太可怕的模样又怎样?变心?永不可能!他爱静文,不是静文的那张脸!
“施伯母的脸上全是疤,好可怕!”之颖平静而坦然的说:“那些肌肉好像一堆烧熔的蜡烛!”
廷凯一震,放开了之颖,整个人跌坐在旁边的沙发上。他脸上的肌肉不停的抽搐,那是神经质,不受控制的,他苍白得厉害,他也痛苦得厉害,他看来——似乎面对着一堆被毁的废墟。
薇亚静得连呼吸都放轻了,阿保怒目直视之颖,都是这个多嘴的女孩闯的祸,可是他也不敢出声。
过了好久、好久,那冻结的空气使人觉得过了一世纪,廷凯才慢慢平静下来,他支撑着坐直身子,似乎刚才打了一场好辛苦的仗。
“这就是你的不对,薇亚,”他慢慢的、痛惜的说:“你该早告诉我,让我陪着静文,安慰她,开导她。你不说,使静文独自在痛苦中挣扎了十年,知道吗?”
“爸爸——”薇亚好意外,也好感动,她眼圈红了。
之颖吸吸发酸的鼻子,笑了。她知道廷凯会这样的,像他这样深情的男人,不知怎的,她觉得很了解。
阿保也放松了脸上绷紧的肌肉,虽然意外,他也放心了。他这种莽人,心中瞒了一件事总是不舒服,现在真好,他好像放下了一个担子。
“之颖,我很感谢你告诉我真话,否则静文还要受苦,”廷凯站起来。“我相信你了解我的心!”
之颖开心的点点头,目送着廷凯慢慢走上楼梯。十年来,静文不许他上楼,也不说原因,为着爱,他容忍了。今天他非上去不可,也是为了爱,他要向静文表示,他爱以前美丽的她,也同样爱现在丑陋的她。
薇亚,阿保,之颖都这么眼睁睁的望着。廷凯对这楼梯陌生,他看不见,走得很辛苦,但走得很坚定,他们都在想,当廷凯走完这楼梯,施家别墅的一切都将完全改观了,是吗?
只走了一半,是的,刚好一半,静文出现楼顶。她依然穿着白纱长楼,脸上又戴了一副相同的面具。大家还没有想出是怎么回事,“砰”的一声,是枪声,廷凯呻吟着从楼梯上跌下来。
所有的人都惊呆了,怎么回事?静文会开枪打廷凯?不是在做梦吧?静文为什么要打廷凯?
阿保第一个警觉,他扑过去扶起廷凯,忠心耿耿的挡着他,怕静文再开枪。但是,开了一枪的静文已扔了手枪,掩着脸哭起来。
“爸爸——”薇亚和之颖也一起奔过去。
廷凯依然清醒,黑眼镜跌掉了,露出眼睛四周可怕的疤痕,他也有疤痕的。他很幸运,他受伤不重,子弹从肩头擦过,只伤了表皮,这当然不是静文手下留情,而是她没有经验,不会用枪。
薇亚看了伤口,阿保已在拿药来包扎了,她这才想起楼上的静文。
“妈妈,你为什么这么做?为什么?”她奔上楼,抱住哭得好伤心的静文。
静文不出声,只是哭。
薇亚没法子好想,半抱半扶着她下楼,她哭得昏天黑地,也不挣扎反抗,跟着薇亚下楼。女佣人早被惊醒,站在一旁不敢出声,这件事实在太出乎人意料之外。
静文坐在那儿哭了许久才渐渐平静下来。廷凯的伤口已包好,被扶在沙发上休息,夫妇俩对坐着,似乎有干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
“静文,”廷凯沉痛的说:“我不会怪你这么对我,但你一定要告诉我为什么?”
静文垂着头,不肯出声。
“妈妈,你没有理由用枪打爸爸,又不是爸爸害你的!”薇亚说。
在一边的阿保找出射入墙壁的子弹,审视一阵后,疑惑的若有所思。
“这子弹和上次打伤老爷手臂的一样!”他喃喃的自言自语。
所有的人都听见了,他们不约而同的在想,和上次的子弹一样,莫非——上次也是静文做的?莫非以前的那个凶手根本没有再来?难怪花园里没有足迹,难怪廷凯听不见陌生的声音,是静文!
“静文,上次——也是你?”廷凯努力使声音平静,他依然那么体贴的怕吓着静文。“告诉我为什么?若是我不好,我向你认错!”
静文慢慢的抬起头来,戴着面具,当然看不出任何表情,但是,唯一有生气的那对眼睛,却是痛苦的。她那深切的痛苦,使任何人都能一眼就感染到。
“我知道你痛苦,静文,”廷凯看不见,却那么奇妙的感觉到了,他向她伸出右手,她却不接。“把你的痛苦告诉我,让我替你分担!”
静文仍然不语,眼中却流出泪来,沿着平板、木然的面具往下滴,令人心酸。
“妈妈,你说吧!”薇亚也哭了。“到底为什么?总该有个原因的!”
静文低沉的哭了一阵,她的哭声像忧郁的河水,那样细、那样长,那模样,挑动了其他人的伤感。
“静文,我求你,你说吧!”廷凯激动起来。“只要你说出原因,你要我死都行!”
静文犹豫一阵,廷凯的感情那么深,那么厚,那么明显,那么毫不保留的向她涌过来,她能感觉到,真真正正的感觉到,那感情和十年前—样,没有减反有增。她放心了,廷凯依然那么真挚的爱着她!
“你的眼睛—就要复原?”静文问。十年来她第一次说话,声音细致高雅,却掩不住有些胆怯。
“是谁——告诉你的?”廷凯反问。
“我听见记者招待会,我看见报纸!”静文说。她已极快的抑制了那胆怯。
“你难道不高兴我能复原?”廷凯不置可否的。
静文眼中掠过一抹矛盾之色,突然又哭泣起来。
“你能复原——但我不能!”她激动的哭着说:“你再也看不到以前的王静文,你会看见比魔鬼更可怕的一张脸,我——我会受不了!”
“静文——”廷凯也激动起来,一把抓住了她的手。“静文,怎么这样傻?这有什么重要?”
“这重要!”静文也紧紧的抓牢他的手。“我不能让你看见这副鬼样子,我宁愿你死——你会永远记住以前美好的王静文!”
“哦!静文!”廷凯心都揉痛了,想不到这件事会引起静文这么大的不安,他心中好——懊悔,好痛苦。他的双手用力,把静文从对面的沙发上拉到怀里来。“静文,你在我心目中永远是那么美好的!”
“不,不,”静文只是哭。“你看了我的脸就不会这样说,我不能忍受——你不再爱我!”
静文在廷凯怀里哭得像个孩子,她三番两次要枪杀廷凯,只为怕廷凯不再爱她,天!怎样的爱情哦!
“静文,如果我告诉你,我的眼睛不会复原呢?”廷凯突然说。
静文楞住了。不止静文,薇亚,阿保,之颖全呆住了,眼睛不会复原?就要来到的专家不是很有把握的吗?廷凯不是雄心勃勃的要亲自捉住凶手吗?不会复原?
“我不相信,你骗我!”静文停止哭泣。
廷凯深深长长的叹一口气,慢慢说:
“事实上,我的眼睛永远没有希望复原,”停一停,又说:“也没有什么美国眼科权威来替我开刀!”
“爸爸——”薇亚不能置信的叫起来。
之颖掩着唇,他们夫妻俩在玩什么把戏?
“我之所以这么向记者宣布,只是想引十年前的凶手上钩,”廷凯摇摇头。“想不到凶手没有来,却害苦了静文和我自己,我——在做什么?”
“你的眼睛——不会复原?”静文的声音清亮起来。
“真的!”廷凯说:“这些日子来,我只是在自己骗自己的做了些傻事,是吗?”
没有人回答,是没有人知道该怎么回答!
“我现在才发觉,唯有平静才是真正快乐!”廷凯又说:“这一阵子我疑神疑鬼,步步为营,如临大敌般,其实,也许那个凶手早就死了,离开了,我——只是与自己为敌,真傻,是不是?”
静文依在他怀里,温顺得像只猫。只要廷凯眼睛不复原,只要廷凯看不见她现在的模样,她就安心了。这大概是一个女人,一个深爱丈夫的妻子的心理吧!
“我们都吃了些苦头,”廷凯若有所思的。“是仇恨,是猜疑带给我们的苦头,这是个教训!”
停一停,他突然大声吩咐。
“阿保,把所有的地毯铺上,把所有的窗户打开,让我们恢复以往的生活吧!还有——静文,你也该搬下来了,一个人住在楼上太寂寞,对吗?”
静文点点头,安详而恬适。
阿保拉开窗帘,推开长窗,阳光一涌而入,带来了一屋子的朝气。
之颖咬着唇,对自己微笑一下,从阿保手上拿过小录音机,大步走出去。廷凯和静文,该结束了吧!
薇亚默默的跟着她走出花园,站在大门边。
“今天的事——无论如何该谢谢你,你给我们带来意想不到的结果!”薇亚说。
“我以为闯了大祸呢!”之颖耸耸肩。
“几时有空,你——陪我去看看立奥!”薇亚突然说。之颖眼中掠过一抹喜悦,但——又是一阵遗憾,薇亚早些能这么明白该多好?现在不是太迟了?
“一定陪你去,但不是今天!”之颖揉揉眼睛。“我一夜没睡,知道吗?”
她大步朝家里走去,对面的小径上走来一个修长的男孩,阳光下,他扬起了满天喜悦。
“以哲——”之颖叫。突然又想起一件事——
她的睡眠完了!
之颖终于陪薇亚去看立奥了。
是北投一家私立的精神病疗养院,环境很好,满园遍植修剪整齐的树木,红砖古老的英国式楼房,使人没有医院的感觉,以为是什么人的别墅。
传达室的工友带她们进去,一位中年的女医生接见她们。女医生很慈祥,很温文,她似乎熟知立奥和薇亚的故事,表示很同情。
“除了父母,你们是第一个探访立奥的朋友,”女医生微笑着:“立奥很好,很平静,也很正常,我不反对任何人探访他,只是——”
她看着薇亚,很含蓄的接着说:
“我怕会刺激他!”
“刺激?”之颖不经心的叫。“不可能吧?她是施薇亚,立奥一定喜欢看见她!”
“那是以前,现在的立奥——”女医生摇摇头:“也罢,你们去看他吧!若是情形不对,你们立刻离开!”
之颖迟疑了一下,看见薇亚已站起来随女医生出去,她不得不跟上去。
“医生,”她睁大眼睛问:“你说情形不对,是不是指立奥会动武打人?”
“那倒不是,立奥是此地最斯文的病人,”医生笑之颖的稚气,这个胸无城府的女孩,令任何人都会有好感:“我只怕刺激他!”
“立奥很爱施薇亚,我担保不会刺激!”之颖压低声音。
女医生不置可否的一笑,带她们走进一间很大,类似图书室的屋子。里面有几个人在看书,都穿着便服,有两个看来是图书管理员模样的男人,没有病人,没有穿制服的护士。
“他们都是来探病人的人?”之颖问。
“除了管理员是便装的男护士外,全是病人!”女医生说。
“病人?”之颖吓一跳:“你们不怕他们——发疯?”
“他们都是斯文病人,我们不给他们穿病人制服是让他们精神上没有病的压力,不会发疯,放心!”女医生说。
一直不出声的薇亚突然朝一个看书的男孩走过去,是立奥吗?之颖几乎认不出。立奥胖了些,穿的衣服竟是朴素的白衬衫,卡其裤,他的黑色紧身衣裤呢?在外貌和气质上,他几乎是另外一个人!
之颖也走过去,她下意识的想保护薇亚,怕立奥出其不意的发疯——他会发疯吗?
“立奥,”薇亚含着眼泪轻轻呼唤:“我来了!”
立奥抬起头,显得那么惊讶,那么意外。之颖看清楚了,还是那张性格的、漂亮的脸,是立奥,但神情不同,眉宇间失去了那抹狠劲和杀气。
“你叫我?小姐,”立奥很礼貌的反问:“你认识我?”
“我——我是薇亚!”施薇亚的声音发颤,眼泪忍不住落下来。
“你是薇亚?”立奥皱起眉心,眼光却一片陌生:“你怎么可能是薇亚?”
“立奥,认识我吗?”之颖立刻插口。她看见女医生吩咐了管理员,然后离开。
“你不是之颖吗?”立奥高兴的站起来,一把抓住之颖的手,用力摇晃。“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
“哎——”之颖呆一下,胡乱的说:“我到你家去找你,他们说——你在这儿!”
“是啊!我在这儿读书,很好,是不是?”立奥说。他似乎忘了一边的薇亚,当她是个全然陌生的人。
“是!是!”之颖直咽口水,读书?立奥不知道自己在精神病疗养院吧!
“你那个韦皓,还有程以哲呢?怎么不陪你一起来?”立奥问。他神情开朗,他记得所有的事,所有的人,似乎除了薇亚之外。
“他们没空!”之颖看看薇亚:“她是施薇亚,你忘了?”
立奥看薇亚一眼,只是一眼,眼光立刻又回到之颖脸上,带着些疑惑又不高兴的神色。
“之颖,我想单独和你谈几句话,”他说。
之颖怔一怔,怎么回事呢?她可弄不明白。看情形立奥绝不是假装,他真的不认识薇亚了。
“就在这里说吧!没关系!”她不安的。
立奥皱皱眉,咬着唇,还是把之颖拉开两步。
“她真叫施薇亚?”他问得好离谱。
“你怎么了?她本来就是施薇亚嘛!”之颖说。在这一刻,她简直忘了立奥是病人,她说得很大声。
当然,两步之外的薇亚完全听得见。她神色呆怔而失望,她已不再流泪。
“之颖,你又在耍把戏了,是不是?”立奥歪着头,指着之颖的鼻尖,一个以前的动作:“不论你的花样怎么高明,你骗不了我,永远骗不了我!”
“我没有骗你,她是薇亚!”之颖嘟起嘴唇。
“或者她有些像,或者她真的叫薇亚,但是,绝不是我的薇亚,绝不是!”立奥说得斩钉截铁。
“你这个人—根本莫名其妙!”之颖有些生气了,她真以为立奥又在“耍”宝。
“听着!”立奥忽然压低了声音,十分神秘的说:“我为什么会到这个感化院来读书?你不知道吧!我——杀了薇亚!亲自用汽车撞死她,我亲眼看见她和汽车一起烧成废铁的,你——懂了吧!”
之颖突然觉得一阵寒意,她记起立奥是疯的——不,或者说是精神病,严重的精神分裂症。她怔怔的望住他,再也说不出话。
“就是这样的!”立奥加重语气又说:“薇亚已经死了,世界上再也找不到薇亚,即使薇亚不爱我,也没有别人能得到她!我的爱情就是得到或毁灭,知道吧!”
“但是——”之颖几乎不敢直视立奥。当立奥说这些话的时候,他眼中射出可怕的、狂乱的光芒。
“我父亲有势力,有地位,所以我免了受审,在这里受感化教育!”他又说。眼中光芒平静了些:“几年之后,或者要不了几年。当人们忘了这件事时,我就可以回家了!”
之颖吸一口气,勉强自己点点头。她有个感觉,顺着他说话,或者比较好些。
“那位小姐,你带她走吧!”立奥指一指薇亚:“世界上没有人能代替薇亚的,薇亚死了,但是她的灵魂和我在一起,我仍然快乐!”
之颖再点点头。
“别再找人假扮薇亚了,我知道你是好心,可是,”立奥笑一笑,说:“没有用,也不需要!我能伴着薇亚的灵魂,我已经很满足!”
之颖转头看看薇亚,那么苍白,那么懊悔,那么痛苦,也那么可怜兮兮。之颖默默的走向她,轻轻的握起她冰冷的手,却说不出什么安慰的话。这—切,不是她的任性。
“你走吧!我还要看完今天指定的书,”立奥回到桌边,不说薇亚和往事,他看来绝对正常。“有时间再来——一个人来吧!我会让你看到,李立奥不再是只懂得打打杀杀的人,从书上我学到很多东西!”
之颖又点点头,心头充满了复杂的怜悯与惋惜,还有遗憾,还有些——高兴。立奥虽然有些不正常,他毕竟也走上了正路。
是幸与不幸?她却说不出来。
离开图书室,在走廊上遇见带她们来的女医生。
“医生,立奥——到底是怎么回事?”之颖忍不住问。
“精神分裂,不是吗?”医生看看沉默不语的薇亚,惋惜的摇摇头:“除了坚信他已亲手杀死所爱的女孩,其他的他完全正常!”
“但是,他可以出院吗?”之颖再问。
“目前不可以,当我们试验他的思想和精神绝对稳定后,会让他回家休养!”女医生说。
“他的精神和思想稳定后,会记起薇亚吗?”之颖问。
“这点我无法回答你!”女医生摇摇头:“人的脑子是最奇妙的结构,现代的科学还无法了解它的十分之一,何况立奥这么一个坚决、极端的男孩子,要他消除自己建造得根深蒂固的思想,是——十分困难的!”
薇亚本来充满希望的眸子,一刹那间又变得黯淡。女医生的话说得很清楚,立奥不可能再认得她!
“事实上,我们都明白,立奥并没有杀死施小姐!”女医生语意深长的说:“他只是在精神上杀死她,懂吗?所谓精神上的杀人!他这么做能令他自己平安、快乐,我们何必抢走他的平安、快乐?这只是他自己的事,相信对别人也没有什么损害的,是吗?”
是吗?对别人没有损害?薇亚呢?哎!他们俩——立奥和薇亚,到底是谁伤害谁?
“我们回去了,谢谢你!医生!”之颖甜甜的笑一笑。
“再见!”女医生挥挥手。
薇亚机械的随着之颖往外走,走了几步,她突然转身奔回女医生处,并紧紧的抓住女医生的手。
“医生,你——好好照顾他,让他快点复原回家!”她哭泣着。
女医生点点头又拍拍她,薇亚这才随之颖离开。薇亚从女医生处走回来时,之颖清楚的看见那心地慈祥的女医生摇头叹息。
唉!这样一件事,谁不惋惜呢?可怜的立奥,爱得那么深,那么强烈,以致走进了死角出不来。可怜的薇亚,爱得那么痴,那么傻,以致连自己都分辨不出爱的真假。他们还会有希望吗?谁知道呢?
回程中,她们都不说话,薇亚始终是那副木然的神情。之颖却觉得闷,仿佛心中涨得满满,非好好的发泄一下不可,那怕让她高声乱叫几声!
在小径口上,之颖让计程车停下来。
“你回去吧!我不陪你了!”之颖似乎在对自己生气:“有时间——我再去看你!”
薇亚点点头,独自回家。
之颖在公路上站了好一会儿,她该到哪里去?父母都没回家,她不愿独自守着四堵墙。这个时候以哲也在忙着那些残废的孩子——哎!管他!之颖现在只有他一个朋友,她只得找他!
她大踏步朝以哲的学校走,似乎,决定去找以哲后,她的心情都舒畅些。她孩子气的走着、跳着,有时踢飞一块石头,有时踏碎一堆青草。
越过士林的马路,以哲的学校在望了,她高兴的吹一声口哨,忽然看见不该在此碰到的两个人。
“慧玲?!玫瑰?!”她意外的叫。
慧玲显然也没想到会遇见之颖,她脸色有一点尴尬,有一点窘迫。玫瑰却对之颖展开了苹果般的笑靥,她看来似乎满心喜悦。
“哎——”慧玲说得有些口吃,却绝对不再冷漠古怪:“在士林买一点东西,顺便带玫瑰散散步!”
“散步,很好哇!”之颖毫无心机,她也不注意慧玲说买东西却空着双手的事:“我去找以哲!”
慧玲点点头,匆匆忙忙拖着玫瑰走开。
“慧玲,”之颖在背后叫住她:“晚上我可以带玫瑰出来数星星吗?”
“你来吧!我让玫瑰等你!”慧玲没转身,却回答得好自然,她变了很多。
之颖高兴的用力踢飞一块石头,正想跳起来欢呼几声,却看见飞起来的石头朝一部开来的计程车落下,她吓得掩着嘴转身就跑,一口气跑进了以哲的学校。
以哲在二楼办公室看一些学生的健康资料,看见满脸通红的之颖,张大了嘴以为发生了什么意外。
“之颖,你怎么了?”他站起来。
“我?”之颖指着鼻尖:“若不是跑得快,起码被计程车司机骂几句难听的!”
“又闯祸了?”以哲笑起来。看见之颖那毫不做作的脸,他的心就是一阵舒畅:“打破了玻璃吗?”
“也不能怪我,”她在沙发上坐下来,顺势脱了鞋子:“他的车迎着我的石头开嘛!”
“你最有理,对吗?”他给她一杯果汁。
“刚才我陪施薇亚去看立奥,到你这儿来的时候又碰见慧玲和玫瑰!”她喝了半杯果汁。
“先说立奥怎么样?”他盯着她看。
“完全正常,认得我,也记得你,除了施薇亚,”她一口气说:“他坚持自己杀死了施薇亚!”
他想一想,不置可否的点点头。事实上,这件事除了惋惜外还能说什么?
“慧玲就怪了,她怎么会在这里?”之颖自言自语:“平日她总关紧了门,唯恐谁抢走玫瑰!”
“有什么奇怪的?”以哲淡淡的:“传达室工友告诉我,她们俩在大门口看小朋友游戏了整个下午!”
“真话?!”之颖叫起来:“慧玲为什么不说。”
“也许她觉得难为情!”他走到她面前,双手放在她肩上,俯下身,低着头问:“为什么突然来找我?”
“我——”她呆一下,以哲温柔、宽厚的眼光给她一种奇异的感受,她甚至说不出话来:“我忘了!”她坦白的。
“好!”他放开她,站直了:“既然没有目的,回家去吧!这几天我忙得很!”
她怔住了,这是以哲在对她说话?让她回家?看他一本正经的模样,不像开玩笑,他是真的忙吧?
“忙什么?我帮你!”她自然的说。
“你帮不了,全是医学上的事!”他指指桌上大叠大叠的资料:“等我忙完了去找你,好吧!”
她歪着头耸耸肩,穿上鞋子,双手插住裤袋,一言不发的走出去。
她不是生气,之颖不是那么小气的人,只是,她突然觉得寂寞!

之颖等待了七天,她以为以哲总该忙完了那大堆她不能帮忙的医学资料了吧?
她并不想这么等待以哲的,他们只是谈得来的朋友,以哲没有允诺过每天来陪她—也没这义务。可是,每一个黄昏,每一个夜晚,之颖总那么不由自主的坐在门前草地上,盼望着踏破月影,踢着小径石子的人来。
她失望了七次,她从来不知道失望的滋味是那么难受,比起这七天来,她这二十年简直从来算不得失望过。她焦躁不安,她心绪荒乱?   懒得弹,弹起来也似乎走了音。她总是躺在草地上看星星,直到疲倦,直到确定这个时候绝不会再有人来,才闷闷的上床。
头两天,她还能带玫瑰出来玩一阵,打几回官司草,结一个小花环什么的,可是玫瑰毕竟只是个五岁的孩子,又不会说话,她无法帮助之颖的心神安定下来,何况慧玲并不放心玫瑰长时间玩耍,很早就接她回去了。
之颖对自己说,这就是寂寞吧!
白天上学也好不了那里去,孤孤单单的来回,韦皓躲得远远的。她不习惯和不熟悉的同学搭讪,而且同学都有自己的小圈圈,绝不是之颖短时间打得进去的。活泼的之颖变得沉默,很沉默了。
她又坐在草地上,星星早已爬到头顶,今天是周末,以哲——可会来?哎!她连自己也说不出,为什么如此牵挂以哲?是依赖吗?以哲回美国以后呢?
施家别墅灯火明亮,很幸福、很温馨的模样,可是她不想再去。自从上次的事情之后,她觉得再去施家,就完全是打扰了。廷凯和静文需要更多相聚的时间,薇亚——她帮不上忙,何必再去呢?她觉得她在施家事件中所扮的角色已结束,不应该再硬挤进施家去,她该学得更懂事些,以哲说的!
唉!又是以哲!偏偏他七天都没有来,否则去散一回步,唱几首歌,甚至陪着她这么静坐着,也是很快乐的一件事!
以哲为什么不来?忙?不可能连夜晚都这么忙吧?何况七天了,早该忙完了,是——她做错了什么事,惹恼了以哲?是吗?是吗?什么事呢?她苦苦思索着,没有呀!若她做错事,以哲一定会当面指责,莫非——她又想到那一件事,以哲有了女朋友?
很可能的,是吗?她心中掠过一阵说不出的滋味——却绝不同于韦皓爱上爱莲的那种感觉,当然,以哲和韦皓不同,以哲——有理由,有权力去结识女朋友!
想到这里,她简直什么心情都没有了,抓起一边草地上的吉他,胡乱的弹起来,她很自然的弹着《午夜吉他》那首歌,苍凉、伤感的吉他声,一下子包围了她。弹了一阵,她跟着轻轻哼起来。这是一首好歌,很纯朴,满有感情,在这一刻,她似乎能整个人融入歌里,和音乐合而为一,那似乎不再是歌声,而是她孤寂的心声!
这个外表快乐无忧的女孩,这个纯情而坦诚的女孩,这个稚气而勇敢的女孩,她的内心却是孤寂的。
她似乎没有一个真正的朋友!
爱莲和韦皓背叛了她,自然不是朋友。薇亚有自己的生活圈子,有自己的烦恼、痛苦,她们只是好邻居,也算不上朋友。立奥——很合得来,很了解,该是朋友,却住在精神病院。剩下一个以哲,明明是不错的朋友,却那么莫名其妙的不再来了!
朋友的意义是什么?
她无可奈何的叹一口气,算了,没有朋友也能生活,从明天开始要好好的振作起来,自己也可以去散一回步,骑车去林士林看一场廉价电影,当然,还要看一点书,帮妈妈做一点家事,没有朋友也该快乐。人就是该快乐,这是生活的目的,对吗?
她舒服一点,预备站起来去散步,突然听见小径上沙沙的石子声,她心中狂跳起来,是以哲来了吗?抬起头,月光下她看见两个人影,是——爱莲和韦皓。
他们——似乎笔直朝她走过来。天!他们要做什么?她的心一下又慌又乱,手足无措起来,如果可能,她真想避开他们逃回房里,在这一刹那,她真觉得做错事的是自己,是她对不起他们!
韦皓和爱莲已站在她面前。他们看来很勇敢,很坦诚,也很歉疚,眼中全是一种令人心软的求恕光芒。尤其是爱莲,她一向那么胆怯,那么斯文,她竟也鼓足了勇气来到之颖面前。
他们还没开口—他们预备了很多话要说的。但是,之颖知道,她已全然不恨他们,她已完完全全的原谅了他们。她几乎忍不住要叫“我的朋友”了!
韦皓爱上爱莲,或爱莲爱上韦皓,这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她为什么把事情弄得那么糟?她为什么小气兮兮的大发脾气骂人?她该知道,爱情是件抓不住,摸不着的东西,岂是人可以控制的。如果人能连爱情都控制了,岂不变成机器?人脑不是变成电脑了?
她心里的芥蒂一除,整个人都活泼起来。
“你们眼睁睁的望住我做什么?”她笑着大声说:“这么熟的老朋友,还要我请你们坐?”
韦皓和爱莲的脸一下子开朗起来,他们不能置信的对望一眼,刚才是之颖在说话吗?之颖的笑容、之颖的态度、之颖的声音分明是那么友善,那么亲切,那表示——之颖已谅解了?
“之颖——”韦皓喃喃的说不出话,双手不停的搓着。
“坐下来,我唱个歌给你们听。”之颖坦然微笑:“一首我新学会的民歌!”
韦皓和爱莲再对望一眼,终于坐下来。
“之颖,”爱莲细声细气一如往昔,她垂着头,仍有分难为情:“我们是想——解释一下!”
之颖不出声。只点点头,然后开始唱那首《午夜吉他》,唱的是以哲翻译的歌词,她唱得很自然,很纯熟,把这首没有日本味的民歌唱得十分中国化,一口气唱完了,她像往日般坦率的问:
“怎么样?好听吗?”
“你把歌词译成中文了!”爱莲惊叹的叫:“译得那么好,有一种原始的、不经修饰的韵味!”
爱莲在之颖的歌声里,那么自然的忘了来这儿的目的。
“没读你的中文采,自然不懂平仄啦!”之颖说。
“什么时候你偷偷摸摸的学会了日文?”韦皓也说。
这么一来,窘迫、尴尬的气氛一下子溜跑了,他们三个像以往的日子一样,相聚得那么自然。之颖的笑话,之颖的歌声使他们想不起一丝曾有的误会和芥蒂,这么和谐的场面,岂是韦皓和爱莲所能想象的?
之颖,他们的朋友,那样的一个奇妙的女孩!
歌声停止,夜已更静,韦皓和爱莲仍没有离开的意思,难道他们非要用文字、用话语来解释清楚,来道歉才能安心?难道他们不知道,不需要再说什么,之颖已经完全不怪他们了吗?之颖怕那难堪的场面,她总觉得朋友应该是用“心”来交的,她不想听解释和道歉,于是,她滔滔不绝的再讲下去。她说慧玲的明显转变,她说廷凯夫妇十年的遭遇及现在的和好,她说立奥的痴心,她说薇亚的不幸婚姻。很奇妙的,她没有把以哲说出来,她觉得,以哲的事该保留,该是她单独思想的材料,该是她放在心中回忆的,她没有说!
“附近发生了那么多事,我竞连一丝儿风声都没听到!”爱莲惊叹的。
“你是独善其身的人,我不仅兼‘善’天下,而且兼‘管’天下!”之颖笑着。
“我知道,我太自私!”爱莲低下头。
之颖一惊,她绕着弯子逃避了整个晚上的话题,终于还是被爱莲提起来。一时之间,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她直肠直肚,一点心机都没有的。
“之颖,”韦皓也收拾留在脸上整夜的笑容,变得严肃起来:“如果你愿意,我们情愿你狠狠骂我们一顿,那样我们才会觉得安心一点。”
“我为什么要骂你们?”之颖叫起来,突然,她想起以哲的话,她该理智的、冷静的处理这件事,不能再孩子气。她把声音压低,认真的说:“我知道你们想来道歉的,如果真这么做,就实在看错了我,事实上,我一点也不怪你们,真的!”
“之颖!”爱莲涨红了脸。
“我发过韦皓的脾气,我不理睬过爱莲,那是我的错,我显得又小器又幼稚,其实我没有理由这样的!”之颖说得好诚恳:“我们三个一直是好朋友,韦皓有权利爱上爱莲,爱莲也有资格接受韦皓!”
“之颖——”韦皓满脸尴尬,这一些日子,他总觉得他和爱莲的感情见不得光,之颖却说得这么正大光明。
“真话!我发誓!”之颖举起右手,完全没有开玩笑的意思。
“但是你——”爱莲惭愧得不敢正视之颖。
“我怎么?”之颖放下吉他,拍拍手:“你看不出来吗?我从来没爱上韦皓,韦皓也没爱过我,我们只是老朋友,老同学,在一起惯了!而且,你没想过,韦皓如果爱我,你抢得了他吗?”
“哦——”爱莲羞不可抑,之颖说得太直率了。
“你不觉得低估了我,也低估了你自己?”之颖再说。她自己也惊奇,这句话说得好“成熟”!
有一阵短暂时间的沉默,然后,韦皓的眼中射出坦然、感激的光芒,爱莲也收敛了脸红、羞涩,勇敢的抬起头来。之颖的话,之颖的谅解不止解除了他们心中的不安,更使他们觉得,他们根本是正大光明。爱的本身并不是罪过,是吗?他们更有得回一个朋友的喜悦。
“我们该——什么都不说,对吗?”韦皓又活泼了。
“当然!”之颖指指天上的星星:“这么夜了,你还不走?要我来赶你走吗?”
韦皓摸摸头,傻傻的笑起来。之颖的口吻不是和以往一模一样?之颖还是那么霸道,毫不在乎,毫无心机,他还担心什么?天!他简直太幸运了。他可以担心全世界的人,绝不是之颖,原来—以往他并不真正了解之颖,没了解哪来的爱?他这糊涂虫,差点把事情弄得那么糟!他并不是负情变心的人啊!他不曾失去之颖的友谊,他又得到了爱莲的爱,哦!这不正是他的整个世界吗?
“我走了,我现在就走!”他看看之颖又看看爱莲,又咧开嘴笑笑,拍拍爱莲的肩头,转身走了:“明天一早来!”
之颖和爱莲目送着他消失在小径的尽头,才同时转回头,视线相遇,爱莲又闪开了。
“我有——很多话,不知道该怎么讲!”爱莲细声细气。
“不必讲了,”之颖洒脱的耸耸肩:“我听不进,这个时候我宁愿听点音乐!”
“但是——”爱莲嗫嚅的。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之颖盯着她看:“算了吧!把那些话写成一篇文章,或写成一首诗,当做告诉过我好了!”
爱莲沉思一阵,她这个女孩子心机太深,思想太窄,所以才会把自己弄得婆婆妈妈。其实,她一点也不坏,可以说十分善良呢!(不是吗?有的女孩子抢了别人的男友还得意极了,道什么歉?内疚什么?当它死的!)
“我真不能相信——你不再生气!”她终于说。
“你以为我扯谎?”之颖怪叫起来。
“不,当然不是!”斯文的爱莲被吓了一跳:“我只是—想不到——有你这么大方——洒脱的人!”
“那本不关大方、洒脱的事!”之颖笑起来:“如果我爱韦皓,我就像立奥一样跟你拼了,大不了两败俱伤。你懂吗?别钻牛角尖了!”
“刚才见你——比见法官更可怕!”爱莲微笑一下,她笑起来的确是女孩子味十足。
“荒谬!”之颖抓起吉他:“爱莲,我们虽是好朋友,可是我从来不喜欢你的个性。要爱就爱,要恨就恨,遮遮掩掩的——哎!算什么英雄好汉?”
爱莲不出声,神色上显然是同意之颖的话。
“我生来就是这个样子,有什么办法?”她终于幽默起来。
“去问你的父母!”之颖从草地上跳起来往屋子走:“爱莲,你想过吗?我们可能为韦皓而争得你死我活?”
爱莲呆一下,之颖已走回屋子,她只开一句玩笑,可怜的爱莲,她可能又要想一个晚上了!
之颖倒在床上,睁大双眼望着天花板。她并不真想睡,她只是必须这么做,才能避免爱莲的纠缠——也不算是纠缠,她只是不想听爱莲讲那些话。
今夜有爱莲和韦皓的陪伴,倒也不觉得寂寞,她不是说了整夜的话吗?只是,心中仍然若有所牵,若有所失。和韦皓他们恢复友谊当然是件好事,可是就算不恢复她也不介意,真的不介意!她不停的在问自己,在什么事上得罪了以哲?他简直没理由这么久不来,就算他有了女朋友,抽个空来小径走一趟也行啊!
她的杰作——那首她费了整夜功夫录好的清晨大自然交响曲还没有机会和以哲共赏——或者永远没有机会了?她怔怔的想着,为什么她那么肯定以哲和她一样欣赏?也许以哲听完了会指着她说傻女孩呢?
哎!总是以哲,之颖也变得婆婆妈妈了!为什么总在这儿想呢?此地离以哲的学校只需要走二十分钟,为什么不自己去看看,什么不都明白了吗?就算以哲又是那句“你先回去吧!我好忙!”她也甘心,是不是?
之颖高兴一点,拿起书桌上的小镜子,展开一个愉快的笑脸,安心的踢掉鞋子上床睡觉。之颖永远是个快乐无忧,努力助人的女孩!
她睡得很好,也许是自我安慰有功吧!醒来时已是满室阳光,一个翻身跳起来,天!快十点了,她真糟,计划好要去找以哲,偏偏睡过了头,找不到以哲也是天意!
她在浴室里手忙脚乱,弄得砰砰碰碰,天都要塌下来一样。人一急起来手就不灵活,她弄翻了爸爸的剃须水,弄倒了整盒洁牙粉,她愈急愈糟,那些没有生命的东西也和她为难起来。冲出浴室,满脸涨得通红,活像被教授教训了一顿般的懊丧。
淑怡已预备好早餐,她却嚷着不吃,一边往脚上套鞋子。当然啦!要赶时间。何况找以哲又不是找别人,她用不着那么讲究,依然是牛仔裤一条,T恤一件,运动鞋一双。要是见以哲也得打扮,天都要翻了!
她满怀着清晨的希望,带着和阳光一样的笑容,雀跃着奔进以哲的学校,若不是担心以凌可能在工作,她可要一路嚷着以哲的名字上楼。
推开以哲的办公室,冷气开着,桌上、沙发上收拾得整整齐齐——她高兴看不见那堆医学资料。但是,屋子里没有人。她索性走进去,以哲可能在卧室。敲敲卧室门,没人应,再敲一敲,随手推开了,依然没有人,以哲呢?去了哪里?
之颖在屋子里转了一圈,希望破灭了,愉快的笑容消失了,早知道以哲不在,她该在家里吃了早餐来,现在肚子饿得昏头昏脑,简直是自作自受!
心里失望,就全写在脸上了,她没好气的走出以哲的办公室。算了,回家吧!下午骑脚踏车到淡水去,累得半死不活的回来倒床就睡,不又过了一天?何必一定要找以哲!他在忙——管他忙什么,又不关她的事!
迎面碰到捧着一大叠资料的以凌。她仍是那么洒脱,衬衫,长裤,头发用大发夹束在脑后,不同的是她戴了一副好大的近视眼镜,看起来更有气质。她看见没精打采的之颖,十分意外。
“之颖,你怎么在这儿?”她问。
“我来找以哲,他不在!”之颖双手插在裤袋里,神情有点落寞。
“又不在?”以凌推推眼镜:“最近他总不在,我还以为他去找你!”
“我一星期没见过他!”之颖说。
“奇怪,他在忙什么?”以凌说话也不经过大脑:“或者忙着交女朋友吧!”
“我——回去了!”之颖心中满不是昧儿,她——当然不是忌妒,只是以哲不该有了女朋友就忘了她,他们是——哎!好朋友吧!
“好!他回来时我会告诉他你来过!”以凌不在意的。
之颖挥挥手,转身走下楼。
来了也是白来,她仍然见不到以哲,仍然不知道他在忙什么——罢了!何必一定要以哲?没有以哲她也能生活得很好,难道以哲还能陪她一辈子?没道理!
之颖说得出做得到,从今天起,忘了以哲,当做不认得这个人,不想他,不念他,就算他来了,也——不理他,谁叫他无缘无故的一星期不见人影?玫瑰的事——算了吧!努力了那么久也不见得有效果,有的时候多管闲事是吃力不讨好的,由他去吧!之颖以后只管自己的事!
她慢慢走回家,一边走一边踢石子,踢得很用力,好像在发泄什么。
回到家里,一口气吃了两件三文治,喝了一大杯果汁,抹抹嘴,什么也不说的推着脚踏车就走。
在门口,她听见韦皓快乐的声音响在爱莲房里,她看见慧玲牵着玫瑰微笑着走出来。她咬咬牙,一跃上车,箭般的冲出小径。
韦皓,爱莲,慧玲,玫瑰都不再关她的事,淡水去也!
骑车经过北投。之颖忽然记起了立奥,这个朋友和她一样的寂寞,他说过欢迎她再去的,念头一转,她朝精神病疗养院骑去。
红砖古老的房舍依旧,有几个园丁模样的年轻人在整理那看来已十分美观的草木。之颖不在意的走进去,她先要找到那中年的女医生才行,
她把脚踏车寄放在传达室,快步走向红砖大楼。经过一个剪草的年轻人。那人,拾起头、出乎意料之外的叫住了她,那竟是立奥!
“之颖,来看我吗?”立奥愉快的。从认识他到现在,从来没见他笑得这么开朗。
“立奥!”她惊异的叫:“你变成园丁了!”
“这是我的功课之一!”他停下剪草机,除下手套:“不过朋友来了,我可以随时休息!”
“没有人管你吗?随便偷懒?”之颖笑着,一早上的颓丧一扫而尽。
“我们是自动自觉,不需要人管的!”立奥眨眨眼,带她到一树荫下。
他们很自然的坐在草地上。看着立奥的容光焕发,之颖几乎不知道说什么好。经过那么大的刺激,那么大的变故,立奥竟还能生活得这么好,这么硬朗,这么快乐,岂是她所能想象的?
她欣赏以往那个冷漠,专横,霸道,有些残酷,十分性格的立奥,但她更高兴立奥能变成现在的模样。现在的立奥同样漂亮,出色,却更平易近人,似乎更——有血有肉,更真实,就像一个哥哥或弟弟般。她记得立奥以前总爱摸一摸她的头发,说一句很关心的话,当她是个妹妹,立奥——记得这些吗?
“之颖,”立奥那么自然的摸摸她头发——天!像以前一模一样:“你有什么心事,你看来不快乐!”
“没有!”之颖心灵激荡,眼圈儿莫名其妙的红了。她并不想哭,只是——立奥仍是那么关心,她忍不住:“我只是很无聊,很寂寞!”
“怎么会?你的朋友呢?韦皓,还有那个程以哲?”立奥惊讶的。之颖该是个快乐的女孩。
“韦皓——和爱莲很好,程以哲很忙,”之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说得如此坦白,而且对一个并不很正常的人:“你——又很远!”
“傻丫头——”立奥突然想起什么,眉峰聚拢了:“韦皓是你的男朋友,怎么可以和什么爱莲好?”
之颖吃了一惊,她不该说这些话,是吗?立奥不正常,而这情形又和立奥的相似——不会刺激他吧?他看来十分愤怒呢!
“韦皓——也不是我的男朋友!”之颖嚅嚅的。
“胡说!不许骗我!”立奥拍了一拍草地:“我最痛恨就是对感情不负责的人,之颖,告诉我,你是不是为这件事而不开心!”
“绝对不是!”之颖说得斩钉截铁:“你还不相信我吗?我是不会骗你的!”
立奥的脸色变了几种,最后终于咬咬牙,把那抹愤怒硬生生的压下去。
“若是韦皓负了你,放心,”他十分郑重、十分认真的小声说:“之颖,我替你出气,宰了他!”
“不,不,”之颖简直被他吓坏了,又说杀人?在这方面,他的确偏激得过分,而变成不正常了:“绝对不是这回事,真的,他和爱莲还是我的好朋友!”
“那——程以哲呢?”他问。
“他只是个专科医生,我请他帮玫瑰忙的,”之颖舔舔唇,说起以哲,就是有那么些儿不对劲:“玫瑰你知道吧?就是我们隔壁的哑女孩!”
立奥似乎没听见她在说什么,只缓缓的摇摇头。过了好半天,他才严肃的说:
“之颖,最近我总是做梦!”
“做梦?梦见什么?”她关心的问。在下意识里,她是把他当成自己的哥哥。
“梦见薇亚,”他的神情似乎很困惑:“很奇怪,她的模样一点也没改变,但是——她看来不快乐,十分不快乐!”
“怎么——会呢?”她说得傻傻的。她的确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薇亚明明没有死,他却当她死了,这话能告诉他吗?她可不敢:“做梦的事——你告诉了女医生吗?”
“没有!这是私事,不需要告诉她的!”立奥摇摇头:“这几天我一直想不通,薇亚为什么会不快乐!”
“我想——也许不是真的!”之颖只好顺着他的口气。
“谁说不是真的?”他瞪她一眼,又回复以往凶霸霸的样子:“我明明看见薇亚不快乐的!”
“该告诉女医生,她会帮你忙!”之颖小心的说。
“不,这件事我要自己办!”立奥又摇摇头,显得有些恍榴:“之颖,你告诉我,薇亚是不是怪我杀了她,而又不跟着去陪她,使她在天堂孤独、寂寞?”
之颖的心当场直往下沉,吓得一身冷汗。立奥怎能有这种想法?难道他也想——死?自杀?他真完全不知道薇亚仍然活生生的?他难道想重演罗米欧与朱丽叶的事?天!这是二十世纪了啊!
“不,不,一定不是,薇亚一定不会怪你,”她急急的说,声音抖起来:“她知道你——无论怎么做都是为爱她,她怎么会怪你呢?”
“但是,她为什么不快乐?”他喃喃自问:“她不快乐我就心痛,之颖,你知道我肯替她做任何事的!”
“我知道!”她不停的点头。
“或者——当初我不该杀死她,”立奥又说:“她死了,我们分离在两个世界,虽然再没有别人能得到她,但是——她也不在我身边—之颖,我错了吗?”
他脸上充满了矛盾的痛苦,这个痴心成狂的男孩子,怎么不令人感动心酸呢?
“立奥——”之颖简直忍不住要告诉他薇亚没有死的事了,可是她不敢再说,她怕刺激太大:“你想过没有,可能——我说可能薇亚——没有死呢?”
立奥抬起愕然的眸子,瞪着之颖看了半晌。
“薇亚怎么可能没有死?我亲手杀死她的!”他说:“你不知道吗?亲手!”他晃一晃拳头。
“世界上的事——有很多是出乎人意料之外的!”她说。
“任何事都可能,却不是这件!”立奥十分肯定:“我相信自己双手所做的事!”
“如果薇亚真的没有死,你会怎样?”她小心的试探。
“我?!”立奥皱着眉想了半天,眸子里一片冰冷绝然:“我会再杀了她!”
“怎么——可以这样?”之颖捂住厂嘴。
“我没有把握一辈子得到她,只有杀死她才是最安全的办法!”他说得理所当然似的。
之颖明白了,这就是女医生不肯放他间家的原因。他外表看来十分正常,其实并不真正常,某—个时候,某—种场地,或其一种刺激下,他会突然发病,那是很危险的。只有在这里,立奥或薇亚才得真正的安全。
之颖暗暗的叹一口气,她现在才相信,感情真能使人成痴、成狂的。
“你的父母来过吗?”之颖转开话题。
“我妈妈来过一次!”立奥并不关心——或者就像他的父母不关心他一样。“太远了,我让她别再来!她很爱我,可惜她不了解我!”
“你了解自己吗?”之颖忍不住问。
“了解!”他铁定的:“我自信心强,除了我自己,没有别人能征服我!”
她呆怔一下,他真是了解自己,他把自己说得再透彻也没有了。或者——之颖不敢再想下去,太过分了解自己的人,就会变成像立奥一样?她不能肯定!
“你还在看许多书吗?”她问。
“最近只看圣经!”他淡淡的。
“圣经?!”她惊讶得几乎叫起来。
“那是一本我从来没有发现过的好书,”他像介绍好朋友一般:“里面有真理,有光亮,有信心,有道路,最重要的,有爱!很少书里面有爱的,是吗?”
“是的!”之颖简直呆了。某一方面,立奥是完全改变了,若是他能完全正常起来该多好?
“圣经里的爱和我的爱不同,圣经里的博爱,是无条件的爱;我的爱是占有,是得着,用拳头打来的,”立奥说,“我想把两种爱融合起来,也许——薇亚会喜欢一点!”
之颖无言的听着。直到现在,立奥仍然全心全意的爱着薇亚,这份固执的爱情多么难能可贵?谁令这件事变成悲剧的?魔鬼吗?
“总有一天我会见到她的,是吗?”立奥充满希望的说:“那时候,我希望所有的一切都能令薇亚满意,我现在必须预备那一天!”
之颖心中涌上一种想哭的感觉。立奥那么与众不同,或者某一方面他坏过,但其它的他都好,好的比坏的多得多,他该有好一点的报应,绝不是像现在。天!为什么让立奥这样的男孩发疯发狂?多不公平!比他坏的人那么多,为什么只惩罚立奥?
“当我再见薇亚的时候,我们都会很快乐,一定的!”他又说,眼光蒙胧,他似乎陷入梦中:“你知道吗?我一直正追寻那种无忧无虑的快乐,我们会快乐,快乐——”
“立奥——”之颖有些吃惊,他怎么了。
立奥听不见,也感觉不到,他仍然坐在草坪上,温柔的、向往的喃喃自语。他说“快乐”,他的神情是快乐的,他又病发了吗?他看来很正常——
“立奥——”之颖再叫。
立奥完全不理睬,他沉醉在他自己编造的世界中。
之颖不安的站起来,她不知道该怎么办,立奥突然变成这样子,突然不理她,是她的话刺激了他吗?她握着双手,咬着唇,皱着眉,或者,她就这么转身就走?任立奥在这儿做梦吧——不!不行!道义上说不过去,她不懂精神病的事,也许这是严重的情形呢?她该通知女医生的!对了!女医生!
她飞奔着进入红砖大厦,气急败坏的冲进女医生的办公室,也顾不得多么鲁莽了。
“医生,立奥——突然自言自语,叫他也听不见,是不是病发了?”之颖没头没脑的说。
医生默然看了她半晌,才认出她来。
“哦!是你!”女医生微笑一下:“你说立奥怎么了?”
“我们本来谈得好好的,他突然像做梦一样,不理我,又自言自语,”之颖努力使自己说得更清楚:“我吓得半死,他要不要紧?”
女医生再笑一笑,按铃招来一个男护士,吩咐一阵又回到之颖面前。
“我让人去照顾他了!”她说:“他时时这样的!”
“他为什么会这样?”之颖稚气的问。
“你忘了他不正常吗?否则他为什么住这里?”女医生反问:“不过这种情形不严重!”
“我怕——有什么意外才来告诉你!”之颖傻傻的笑起来:“早知道不严重我就走了!”
“你们谈得好吗?”女医生主动提出问题。
“恩!”之颖点点头:“他说最近在看圣经,哦!他还说总梦见施薇亚,他说看见薇亚不快乐,他想去陪她!”
“他——这么说?”女医生的笑容消失,严肃起来。
“他是这么说!”之颖睁大眼睛:“他一直以为薇亚死了,他这么说会不会——自杀?”
“很难说,”女医生用笔敲敲桌子:“你帮了我很大的忙,知道吗?”
“我?!”之颖指着自己。
“我们会防范他这么做,”女医生加重语气:“就是防范他自杀!一个人在不正常状态下,什么事都做得出的!”
“你们该告诉他施薇亚并没有死!”之颖说。
“孩子,你以为立奥会相信?就算相信了,施薇亚也会有危险!”女医生说:“立奥已为自己建造了一个世界,他坚信这世界中的一切最真实,我们所能做的,是帮助他慢慢的拆除这虚幻的世界!”
“那时他就正常了?”之颖问。
“当然!不过,那会是一段长时间,”女医生微笑着:“立奥是个十分自信的男孩子!”
“你的医治方法是打垮他的自信?”之颖又问。
“盲目、不正常的自信!”女医生更正。
“好吧!我走了!”之颖拍拍长裤上的草:“希望你早点成功,我可以多一个朋友!”
“你——可以常常来吗?”女医生叫住她:“我的意思是每星期来?”
“为什么?”之颖不懂。
“你可以和立奥谈得好,别人却不行,他看来很信任你!”女医生解释:“多和他谈谈,陪陪他,会对他很有帮助的。”
“如果能帮助他,我没问题!”之颖答应得很爽快:“我住在天母,很近,不上学我就空得很!”
“那很好!”女医生十分高兴:“立奥是个孤独、高傲的男孩,他渴望朋友,却又挑剔得厉害,更不懂得怎么和人相处。他对你很特别!”
“我想——是因为我能了解他,我是指以前。”之颖说:“他对施薇亚更特别!”
“可惜施薇亚不能了解他的感情,是吧!”女医生的眼光似乎洞悉一切,笑得那么亲切。
“我相信天下的悲剧都是因为不了解而造成!”之颖再拍拍裤子:“我得走了,下星期天再来!”
“回家吗?”女医生顺口问。她对之颖特别投缘似的。
“不,骑车到淡水,吃一碗爱玉冰再骑回天母!”之颖毫不在意的。
“为一碗到处都有的爱玉冰到老远的淡水?”女医生大为意外,年轻女孩子的心多不可捉摸?似乎和十年、二十年前的女孩完全不同了。
“不,”之颖洒脱的耸耸肩:“假期不愿被困在四堵墙里,随便做什么是没有什么分别的!”
她走了出去,顺手掩上了门。
女医生仍然望着门出了一会儿神,这么好、这么年轻、这么善良的女孩也寂寞?是上帝不公平?或是——曲高和寡?看来后者成分居多,这个之颖绝不是普通的女孩子,和立奥一样,怎样的人才能了解并欣赏他们?
为不甘被困于四堵墙里而宁愿劳动体力,怎样心酸又无可奈何的事啊!
走廊上传来一阵异于平常的急促脚步声,女医生定一定神,有一种奇异的感觉,她知道必定发生了什么事,不等脚步声进来,她迎了出去。
男护士神色慌张,还有去而复返焦急恐惧的之颖,不用说,是立奥有了意外。
“是立奥吧!”女医生十分镇定:“他人呢?”
“他抢了送药来的吉甫车,发狂一样的冲了出去!”男护士直喘气:“他是突然行动,前一秒钟还很正常的!”
“用院长的汽车,我们去追!”女医生挥挥手。立奥逃走显然出于她意料之外,她神色也变了。
脱掉白色制服,她奔跑着到花园里,那样下意识的,她抓着之颖的手,她们一起跳上一部“福士威根”的小甲虫车,由男护士驾车。
出了疗养院的大门,公路两头都没有立奥抢去那部药厂吉甫车的影子。
“不知道他从哪边走的!”男护士喃喃的减低了速度。
“往台北那边开吧!我相信他是那个方向!”女医生当机立断。
“或者——他去天母!”之颖在一边说。
“天母?施薇亚住在那儿?”女医生望着她。
“我们住在一起!”之颖说。
女医生点点头,表示同意。男护士把汽车速度加到可能范围的极限,甲虫车像飞行的箭一样。之颖想起前一阵子那部华德迪斯耐的甲虫车片子,不由自主的微笑起来。很奇怪,自上了汽车之后,她反而不紧张了,她有个感觉,立奥不会有什么严重的后果。
几乎追到士林,才看见立奥那部印有药厂名字的吉甫车,立奥开得并不特别快,而且——那么奇怪的,他不去台北,不去天母,竟转上了阳明山庄的公路,他要去哪里?他不会——
“追上去,贴着他开!”女医生吩咐:“别让其他车子插在我们中间!”
男护士点点头,照着做了。
就这么一前一后的走了近一刻钟,立奥把汽车停在一处较宽的路边,然后下车向路边较低的空地走去。他一直没有发现跟在后面的人,他看来神情专注而凝肃,像在找寻什么。
女医生眉心微蹙的并没有立刻下车,考虑了一阵,她转身问之颖。
“立奥要撞死施薇亚是在这里吗?”
“我不知道!”之颖困惑的。她完全不懂立奥要做什么,她的猜测是立奥该去施薇亚家里的。
“你们等着,我去叫他回来!”女医生推开车门。
“我也去!”之颖毫不犹豫的跟下去。
女医生想一想,点点头,她知道立奥对之颖有特殊的信赖,之颖或者会有帮助的。
“小心些,别惊吓了他,那样反而会有危险!”她说。
之颖舔舔唇,危险?她可一点也看不出来,立奥刚才开车不是显得很正常吗?一个疯狂的人会开得这么斯文?
立奥的模样好奇怪,他双手插在裤袋里,嘴里喃喃有词的不知在念什么,低着头若有所思的在踱方步。
他完全没有女医生担心的危险动作,更没有丝毫企图自杀的痕迹。
走近了一些,她们仍然无法听见立奥在自语什么,那似乎并不是完整的句子,像婴儿咿咿唔唔毫无意义的在低语。
站在一处隆起的小土堆处,他停了下来,眼中闪动着一种奇异的光芒。
“是了,就是这里了!”这一次他说得好清楚。
之颖和女医生惊疑的对望一眼,就是这里?有什么意义呢?一块隆起的小土堆罢了!
立奥的双手从裤袋里抽出来,慢慢的蹲下去。
“薇亚,薇亚,你在这里吗?”他低沉、温柔的轻声问。他那声音似乎怕惊醒了沉睡的婴儿般。
“薇亚,你听见我的声音吗?”立奥又问。“我是立奥,你的立奥!”
当然不会有回答,却令之颖她们明白了。立奥必定以为薇亚死在这里,葬在这儿,他来看她。
“你回答我,好吗?”立奥多么温柔又那么自信的。“我要听听你的声音,我要知道你不再生我的气——薇亚,在我梦中,你为什么那么不快乐?”
只有风声,只有一些不知名的虫鸣。之颖和女医生呼吸似乎已被立奥那浓得化不开的深情所凝结。
“你告诉我吧!你真不快乐吗?你怪我不来陪你吗?”立奥轻柔的抚弄着小土堆的沙石,像在抚着爱人的黑发。“薇亚,你总要说一句话的!”
之颖喉头有些梗塞,天!怎样一种可悲的感情呢?她几乎忍不住要提醒立奥,薇亚并不在土堆里,可是她不忍心打破立奥的梦幻,那太残酷了——一个不正常的人,连一点梦幻都不能拥有,若这就是医治,那么,该是世界上最痛苦的医治!”
“薇亚,你知道吗,我现在努力的在改变自己,”立奥又说:“我不打架,不生事,不喝酒也不飞车。我每天读书,每天看圣经,我还整理花园——你喜欢我这样,对不对?我做这一切都为你!”
女医生咬着唇,若有所思。
“我们很快会再见面的,是不是?”他拨开了土堆上的乱草。“薇亚,到时候你一定会满意我的!”
他微笑起来,好满足、好欣慰的微笑。他怎么了?他真听见薇亚的回答?他真听见薇亚的声音?那是不可能的,他的幻想已经太深了。
风缓缓的吹,虫鸣依旧,立奥就那么痴痴的梦般的靠在土堆上,那么长的一段时间,他竞连动也不动一下,像他这样不驯的男孩,什么力量能使他如此,爱情哦!
一只飞虫停在之颖的鼻尖上,她用手拍一拍,发现脸颊上竟湿润了,她流泪吗?怎么自己一点都不知道?偷看一边的女医生,她那么庄严的沉默着,那是比流泪更深一层的尊敬,是吧!
立奥以前是个出名的太保,出名的问题青年,谁能想到那十分残酷,又专横霸道的男孩,竞有这么一颗专一的、固执的、强烈的爱心!
女医生深深吸一口气——在稳定情绪吧!然后,慢慢的走向立奥,并蹲在他的旁边。
“我们该回去了吧?立奥?”她亲切、慈祥的说。
立奥呆怔一下,如梦初醒时一般。
“医生,你也来了!”他并不特别意外。
“我们一起来探访薇亚,是吗?”女医生微笑着。“薇亚告诉你她现在很安静,很快乐,对不对?”
“你怎么也知道?”这回他惊讶的睁大眼睛。“薇亚也这么告诉你吗?”
“薇亚只告诉你,但,之颖和我都听见了!”女医生拍拍他的肩头。“薇亚不再生你的气,你放心了吧?”
“是的!”立奥神色开朗的站起来。“只要薇亚快乐,我什么事都肯替她做!”
“你说得很对!”女医生也站起来。“薇亚刚才特别告诉我,说你要用功读书,乖乖的听话,她就快乐!”
“她真是这么对你说?”立奥天真得像个孩子,他是不正常的,哎——可怜的立奥。
“你问之颖,她也听见的!”女医生故意说。
“是吗?之颖,薇亚真这么说?”立奥高兴得要跳起来。
之颖点点头,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她实在笑不出的,她觉得天下没有比立奥更可怜的男孩,他是在虚幻、谎言中生活啊!
天!爱情有时竟是害人的东西呢!
“薇亚还说——叫你以后别自己一个人来,”之颖努力使自己声音平静,她做得并不好。“除非有人陪——她不放心你!”
“哦!”立奥脸上全是快乐的光辉。
薇亚关心他,不是吗?可怜的他,真真实实、活生生的薇亚站在他的面前,他也认不出,却要在一个死去的人身上找精神上的满足。之颖不了解这种感情,完全不了解,只有立奥这么偏激的人才会有这么怪诞的想法!
“回去了,好吗?”女医生说。
“好!好!”立奥满意的一连串回答。“下次你肯再陪我来吗?”
“我肯,之颖也肯!”女医生说。
走了两步,立奥突然发现之颖脸上未干的泪痕,他的笑容消失了,变得阴森而愤怒。
“之颖。”他一把抓住了她。“你骗我,你明明不快乐,是吗?我知道是韦皓!”
“不,不,”之颖和女医生同时大吃一惊,立奥的脸变得太快,像魔术师的魔棒一点就变了。“你误会了,我很好,我——怎么会不快乐呢?”
“你刚才哭过,你骗不了我!”立奥咬牙切齿的。“我最痛恨对爱情不忠的人,那些人只有一条路给他们走,就是死!就是下地狱!”
“但是——我没有!”之颖吓得直摇头。她不敢挣扎,立奥和以前不同,他现在不正常。
“你的事就是我的,我李立奥不能不管!”他说得好豪爽,以前的太保口吻又来了。“我们现在去找韦皓!”
之颖心中直喊糟,立奥简直不分青红皂白!现在韦皓很可能在爱莲家,若真是给立奥撞见,那将是怎样一件尴尬难堪的事?
“不,真的,韦皓不是我的男朋友,”之颖急叫着。“我喜欢的不是韦皓!”
立奥呆一下,放开之颖。他的怒气那么真,他的关怀那么诚,让人不由得打心里感激,只是——怎么说呢?他以前偏激得过分,现在仍是,这种事怎么也要管呢?
“不是韦皓?”他皱紧眉心,“那是谁?谁惹你生气?我早看出你不快乐!”
“没有人惹我!”之颖嚅嚅的。
“一定有。”立奥顽固得毫无理由。“你告诉我,你喜欢谁?一定要说?谁?”
“立奥——”之颖为难极了,说谁呢?看看女医生,她似笑非笑的望着之颖,这更令之颖窘迫。
“一定要说!”立奥瞪着眼睛。“我要去警告那小子,只要有一丝地方对不起你,我要他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立奥——”之颖几乎要逃了。天下还有这种事?
“说吧!”女医生打圆场,她挤挤眼,作个暗示。“你知道立奥关心你!”
之颖明白了,随便说一个,对吗?反正立奥住在疗养院,像今天这样逃出来的机会不多,随便说一个让他安心吧!只是——说谁呢?她只熟悉这么几个男孩——
“跟我还有什么不好意思?”立奥盯着她。“我什么都告诉你的,忘了吗?”
“那——以哲,程以哲!”之颖咬咬牙,说了。
话才出口,以哲的名字还在空气中回旋,她的脸红了,红得那么厉害,连耳根,连脖子都红透了。她怎么会说以哲呢?怎么会?那几乎是冲口而出的,那么自然,那么——没有一丝儿勉强,以哲——哎!难道——难道她下意识的喜欢以哲?不,不可能!
“程以哲?!”立奥十分意外。“那个盲哑学校的医生?什么专家?你喜欢他?”
“我——想是吧!”之颖简直羞不可抑,她几乎从来没有过这种情形。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还有什么‘我想是的’!”立奥正常得根本和以前完全一样,不是吗?
偏偏他刚才还那么如痴如醉,这种可恶的精神病!“喜欢一个人有什么好害羞?他呢?那个程以哲喜不喜欢你!”
“我——”之颖本想说不知道,想一想,觉得不妥,立刻改口。“我想——是的!”
立奥像放下一件大心事似的松弛了脸上的神经。
“行了!现在找他去!”他说得一本正经。
“不行!”之颖大喝一声,怎能找以哲?这件事简直太离谱,会被以哲笑一辈子。她急起来口齿也就不清了。“以哲——不在家,到南部去了!”
“哦!”立奥想一想,终于打消去意。“下次吧!我一定先得警告他,他若负你,我就对不起他!”
之颖不敢出声,深怕立奥再出花样。不过,立奥对她这份深切的关怀,却让她鼻子都酸了,除了父母,世界上还有谁对她最好?最有感情?
立奥!真是想不到,当初他们第一次见面时,曾以性命相搏呢!世界上的事,谁想象得到?
又是一星期。
对之颖来说,这七天是痛苦与陌生的经验,她从来没想过,她会如此的牵挂一个人,而这人虽近在咫尺,却完全没有消息。以哲,他再也没有出现在小径上,他——永远不会再来了吧?
以凌一定告诉过他之颖曾去找他,他若有心,早该来了,是不是?他没有理由忙那么久,就算一千份医学资料也该整理完了,何况他们学校只有一百多人!
之颖好失望,她永远想不出自己什么地方得罪了以哲,或是做错了什么不可饶恕的错事,他为什么就这么无缘无故的不来了?有女朋友,有约会也可以——来打个招呼,之颖义不是想霸住他,缠住他,他们只是好朋友,不分性别的好朋友。她想见见他,聊聊天,散散步——哦!以哲的女朋友是什么模样的?又娇又俏又聪慧又灵巧?是吗?一定是这样的,只有这样的人才配以哲,绝不会是像之颖般的粗枝大叶,淡泊踏实就是了!以哲的女朋友——之颖心中无端端的烦起来,推开门走到屋前草地坐下,以哲一一该有女朋友,就像全世界的男孩该有女朋友一样,天经地义!之颖,之颖,烦什么?
她不想弹吉他,不想唱歌,更别提功课了,整个心好像散了一样,也不知道飞到哪儿去了。她答应过慈祥的女医生去看立奥的,今天不想去,没心情。何况看见立奥也是心酸,她亲眼看见立奥身上所发生的一切!她是再帮不了立奥的,她很明白,去了也徒然!
哎!她皱皱眉,今天怎么回事?变得这么消极,她可从来不是消极的人啊!没有理由这样,就算以哲也不能让她有这么大的改变,她是之颖,那个永远快乐无忧,那个永远乐于助人的之颖啊!
她听见爱莲家中传来韦皓的笑声,她不在意,一点也不在意了!她有个感觉,韦皓从来都是爱莲的,韦皓根本不曾是自己的男朋友,他们只是认识,只是同学,韦皓和爱莲,天造地设、理所当然的一对。他们的笑声对她不再有任何威胁和刺激,他们的笑声——是极自然的,像人要呼吸,像白昼黑夜的转换,他们——天生该在一起的!
之颖想跳过灌木找他们玩桥牌——她洒脱像云,才不管打不打扰他们呢!说去就去,刚站起来,看见施薇亚那辆奶油色的NSU缓缓从车房开出来,谁?施家的人又开始活动了?
之颖驻住了脚,薇亚迎着她把汽车停在面前。薇亚的神色好多了,衣着又恢复了时髦与讲究,就连眉宇间淡淡的愁郁也被薄薄的脂粉掩住了。
“出去吗?施薇亚!”之颖很高兴看见薇亚的改变。
“去洗头!”薇亚说,不热烈也不冷淡。“明天我要飞东京!”
“怎么?去旅行!”之颖问。
“不!我回公司复职了!”薇亚说:“整天闷在家里也烦人,不如找点工作做!”
“好主意!”之颖拍拍手。“薇亚,上星期天——我又去看立奥了!”
“他怎样?好些了吗?”薇亚立刻紧张起来,她是在乎立奥,关心立奥,爱立奥的,当初,并不是她有心把事情弄得那么糟,这也许是天意吧!
“还是那样!”之颖咬着唇,犹豫一下终于说了。“他抡了一部车到你们撞车出事的地方,他说那是你的坟墓,他还说了很多话!”
薇亚的脸色变了几变,她和之颖一般年轻,但是,她看来深沉得多。
“他——恨我,是吗?”她低下头问。
“不,完全不!”之颖摇头。“他一点也不恨你,他说他现在努力改变自己,使自己变得最好,就是希望将来再见你时使你快乐!”
“将来再见我?”薇亚不明白。
“他坚信你已经死了!”之颖说。
薇亚眼中茫然,她是真的后悔。
“我希望他有一天会复原,那时——我也要以一种新面目去见他!”她说得很坚定。
“施薇亚——”
“之颖,你相信我,”薇亚打断了她的问话。“即使十年,二十年,甚至一辈子,我会等他到复原的那天,我会告诉他,我从来只爱他!”
“你——”之颖很感动,真情毕竟不会为外在的任何力量或错误所改变。
“我有爸爸妈妈遗传的固执,在这方面!”薇亚微笑起来,她真美,美得简直无可挑剔。
“我相信!”之颖不再说什么,轻轻拍薇亚的手。
“你这句话给了我好大的信心!”薇亚脸上泛出罕见的光芒。“之颖,你知道吗?你本身就是种信心的力量!”
“你说什么?我不懂!”之颖稚气的摸摸头。
“我相信你是天使变的,真的!”薇亚也说得稚气。
“天使?什么鬼话?”之颖叫起来。
“我走了!”薇亚不置可否的。“刚才爸爸还说,他希望再见你!”
“再见我?不打扰他?”之颖立刻忘了追究刚才“天使”的话。
“去吧!爸爸在书房里!”薇亚挥挥手,驾车离去。
之颖把两只手往牛仔裤里一插,说不出来为什么心情突然好了起来。和施廷凯那样一个有思想、有智慧、有深度的人谈天是种享受,精神上的享受!还等什么!去吧!下次再找韦皓爱莲打桥牌。
施家的大门没有锁,她直走进去。来过施家别墅不少次,从来没见过园中的花木那么盛放,那么欣欣向荣,这代表什么?廷凯和静文的重获幸福?
门边遇着阿保,这个鲁莽的家伙再也没有以往的不耐、粗暴,他竟展露了一脸憨直的笑容。
“杜小姐,为什么好久不来?小姐刚出去,她又跟飞机了,明天去东京。老爷在书房,夫人在阳台上晒太阳!”阿保一口气说。
“施薇亚叫我来看施伯伯的!”之颖大步走进去。
名贵的地毯又重新铺满地上,故意弄松的地板也修理好了,不再有吱吱怪声。之颖停在廷凯的书房门口,刚要敲门,听见廷凯已在招呼她。
“之颖吗?进来,进来!”他嚷着。
之颖推门而入。书房中重新布置过,窗户大开,阳光使屋子充满生机,那个飞镖盘也不见了。
“怎么知道是我?”之颖在廷凯书桌前坐下。
“我听见你的呼吸!”廷凯笑得好开朗,他看来胖了些,手上、肩上的纱布也拿掉了。
“我不信,没有人真能听见别人的呼吸!”之颖说。
廷凯“呵呵”的直笑。
“我听见你跟阿保说话!”他终于说。
“你的伤好了吗?施伯伯!”之颖很关心。
“内伤、外伤都好了!”他含有深意的。“之颖,这里面有你的功劳!”
“我有什么功劳,我总是多管闲事,愈弄愈糟!”之颖脸红了,她怕什么“功劳”的话。
“世界上多几个像你这样可爱的多管闲事的人,将会连战争都没有!”廷凯说。
“你怎么——不陪施伯母晒太阳?”之颖转开话题。
“对静文,我得有耐心,要多给她一点时间,”廷凯说,黑眼镜的后面似乎透出了深情的光芒。“十年毕竟是一段长时间,她所受的精神折磨使她神经脆弱,即使接受感情,接受爱,也不能像平常人那么快,那么突然!”
“你真的不怪她两次用枪打你?”之颖问得直率而唐突,她就是这样的,想到什么就说什么。
“她若不爱我就不会打我,”廷凯笑得很幸福。“她爱我,才怕我看见她的脸会失望。”
“但是,她不懂得爱是要用心灵的吗?外表的美又算什么?”之颖下意识的不服气。
“毁容的事折磨了她十年,她偏激,她不正常,她钻进了牛角尖,她怎么想得到心灵之爱?”廷凯摇摇头。“我不怪她,一点也不怪她,我像以前一样爱她!”
“施伯伯,你很伟大!”之颖天真的。
“伟大?错了!”廷凯正色的。“你还小,你可能不了解,真正的爱情就是这样全心全意,包含牺牲、谅解、耐心与信心,绝不能说成伟大,那太俗了!”
“哎——”之颖涨红了脸,俗?
“静文爱我之深,可从她的两枪上表现出来,爱令她恐惧,恐惧我不再爱她,”廷凯满足的摇摇头。“我现在才觉得,上帝的安排是完美的,我的盲眼,也正是我的幸福,对不对?”
“我想是的!”之颖点点头。
“静文现在仍然独自住在楼上,但现在她也肯下楼来坐坐,也肯让我上楼去陪陪她,”廷凯又说:“我相信,只要她习惯了,她恢复了信心就行了!”
“她会吗?”之颖好关心。
“当然会!”廷凯毫不迟疑的说:“世界上还有什么困难是真正的爱情不能克服的?我守着她十年,我还愿意守下去,因为——我是那么样的爱她!”
之颖不出声,是被廷凯那种坚定的感情所镇慑。她从来没感觉过爱情会有那么大的力量,那是她不懂爱情,从来不懂!爱情是什么?像廷凯和静文?像立奥和薇亚?像韦皓和爱莲?她不明白!
真的完全不明白,只是一点,爱情——似乎总带给人无限的勇气,对吗?像爱莲那样的女孩,也敢坦然的来到她面前求恕,这不是勇气是什么?
爱情!勇气!加在一起是一股巨大的、无坚不摧的力量,这力量足以杀人,也足以重建一个人!
“施伯伯,那——十年前的凶手真的不会来了?”之颖想起另一个问题。
廷凯靠在安乐椅上,点上一烟斗烟丝,吸一口,慢慢喷出几缕烟雾。他似乎在思索什么,考虑什么。
“之颖,”他压低了声音,迟疑着说:“其实——没有凶手,早就没有凶手了!”
“我不懂,你不是一直要引凶手来?”之颖讶异的。
“在我招待记者后的几天,警方已来通知我,当年行凶的人已经死了,死在一次黑社会的自相残杀中!”廷凯说:“凶手是个黑社会杀手,当年我为打击这黑社会出了不少力,于是,他们就想办法来打击我,他们知道我最爱静文,就毁了静文的容!”
“你早知道是谁做的,是吗?”之颖睁大眼睛。
“我怀疑过,却不能肯定,”廷凯继续说:“直到我招待记者,详细的说了凶手的相貌,警方才在旧档案中,查出凶手已死,大约是在四年前死的。若他不死,警方还不能有他的档案,也查不到他!”
“但是——”之颖总觉得有些什么地方不对,好像很矛盾似的,却又说不出个所以然。“第一次枪伤你手时,你知道是谁做的吗?”
“我不知道,我以为是凶手的同党!”廷凯点点头。“谁也想不到是静文!”
“原来——这样的!”之颖喃喃自语。
她并不真的很了解,仍有一些疑团,但——不问也罢,这件事的本身就复杂得很,廷凯又故作神秘的摆些姿态,令人眼花缭乱。之颖最怕复杂的事,她已不打算再问下去,免得伤脑筋。
“无论如何,我很感激你,许多事都因你而起,许多事因你而发展得特别快些,使美好的结果提早来到,之颖,你是个奇妙的女孩!”廷凯由衷的。
“你不怪我已经很好了!”之颖坐立不安,怎么大家今天都说些赞美的客套话呢?她不习惯!“我回家了!”
“有空来陪我聊聊天!”廷凯挥挥手,“跟你谈话,使我觉得自己也年轻不少!”
“我会来,”之颖跳起来,大步走出去。
她发现一件事,现在的廷凯似乎和她距离远了许多,不像以前可以无拘无束的乱谈一通,是因为静文吗?她耸耸肩,她觉得一个男人只能有一个女人,一个男孩也只能有一个女朋友,否则,总是怪怪的,对吗?
刚走两步,她看见一个人影站在楼梯旁,她自然知道是谁,而且,见了几次,她也不再怕那噩梦般平板、冷漠、木然的假面具。
“施伯母!”她礼貌的招呼一声。
静文没出声,只是轻轻的点点头,她没有再穿白纱晨褛,—件普通旗袍,使她看来可亲些——之颖还是不敢靠近她,上两次几乎使她吓破胆。
“我——抱歉,对上次的事!”静文说话了。虽然还显得生涩,却也流利了不少。
“没关系,那只是误会!”之颖不在意的耸耸肩。
“我——”静文抬起右手,对之颖招一招。
“叫我?”之颖心中一跳,叫她过去做什么?对着那样的面具,她心中依然发毛。
静文再点点头,她不得不硬着头皮走过去。
走到静文面前三步处,之颖停下来,但——那么快的,静文抓住了她的手,她下意识的惊叫一声,静文要做什么?难道还恨她?
“我很感激你!”静文只是重重的握住她的手。
之颖努力压抑住剧烈心跳。从静文的眼中,她看见带泪的真正感激光芒,握住自己手的那双微颤的手是那么细致,那么高贵,那么激动。静文并不是想对付她,静文只是要握握她的手,表示感激,那——刚才她那样子岂不太伤静文的自尊心?静文现在需要的是信心,是吗?她不能打击静文,她该帮忙!
迅速的、那么出其不意的,她在静文平板、冷漠、木然的面具上吻一下,她看见静文的泪水沿着面具流下来,她不能再停留下去,她怕流泪的场面。
“我喜欢你,施伯母!”挣脱了静文的手,她转身大步奔出客厅。
她看见书房门口的廷凯,看见睁大眼睛的阿保和女工人,她不理会他们。她那样没经考虑的吻静文一下,她不知道做得对不对,她是真心的,她只想帮助静文!
“杜小姐,杖小姐!”阿保急喘喘的追出来,摸着头又不知道说什么,好半天才涨红了脸说:“杜小姐,你这么好心,你是——天上星星变的!”
这个莽人,说什么呢?不怕别人脸红吗?之颖转身就跑,真想给阿保一拳,看他以后还说不说这些话。
一口气跑到家门口,倾耳听听,已没有韦皓和爱莲的声音,他们人呢?
“爱莲,韦皓!”她扯大了喉咙叫。
“爱莲和韦皓看电影去了,”爱莲的母亲在窗口说:“他们找你一起去,你不在家!”
“哦!”之颖耸耸肩,算了,错过了一场电影。“我找玫瑰去山坡上捉迷藏!”
“玫瑰也不在,我看见丁先生夫妇带她出去的!”爱莲母亲又说。
“奇迹,他们一起出去了!”之颖夸张的叹一口气。“我去睡个午觉,爱莲他们回来叫我,我们打桥牌!”
“好!我告诉他们!”爱莲母亲退回房里。
真无聊,是不是?看来只有睡觉了。在阳光下睡觉是种浪费,也没法子,若不睡觉一定又会胡思乱想,又会牵挂着以哲——之颖咬咬牙,牵牵挂挂多肉麻,以哲不是她什么人,以后发誓不再想他,连名字都不提!
用力推开纱门冲进去,淑怕在整理厨房,不经意的回头看她一眼。
“和谁生气?看你使那么大的力量!”淑怡笑着问。
“妈妈,有学生作业或考卷让我改吗?今天免费,”之颖嚷着。“否则我要上床了!”
“上床吧!作业和考卷都改完了!”淑怡说:“是不是闷得慌?”
“夏天最讨厌!”之颖没好气的冲进卧室。
躺在床上立刻闭起眼睛,拼命的让自己不去想以哲的事。这男孩子真绝情,说不来就不来,好像从来没认识过之颖似的。以前带她散步,看艺术电影,吃意大利粉,替她翻译日文歌,哎!大概也像她现在这么闲极无聊才做的吧?亏得之颖还当他是好朋友,什么好朋友?简直可恶到极点——哎,说不想怎么又想了?真不中用!
睁开眼睛,顺手按了小型卡式录音机的按钮,是她的录的那首“清晨大自然交响曲”,本来是要给以哲听的,还以为他一定欣赏——怕永远没有让他听的机会了吧?
人的缘分很奇怪,也许她和以哲的缘分完了,但是——真的有什么不对劲,她心里好不舒服,闷闷的、胀胀的、抽得紧紧的——以哲,该是个长久的好朋友!
她用力关上录音机,鸟叫,风声,树声全提不起她兴趣,这要命的、讨厌的又长又闷又无聊的夏天下午,难道非逼着她午睡?
她试着注视窗外天空的云,一朵又一朵,白得发光,静止着完全没有移动的意思。看得久了,眼睛疲倦,她闭起来休息,就这么睡着了。
这一觉睡得又长又安静,连梦都没有。醒来时天已全黑,怎么?几点了?爱莲和韦皓怎么不来叫她。
在浴室洗一把冷水脸,精神多了。到厨房帮淑怡拿碗筷,香喷喷的晚餐已在等着她。也好,糊里糊涂又混完一天!
嘿!之颖也在混日子了?她以前充实的精神生活呢?不
行!不能让自己这么下去,要恢复以往的面目!
“妈妈,吃完晚餐我要去翡翠溪!”她说。
“翡翠溪?什么地方?谁取的好听名字?”淑怡问。
“山坡下面,名字——我取的!”之颖皱皱眉。名字是以哲取的,她记得好清楚。
“黑天半夜,到那边去做什么?”淑怡说。并不真心要阻止,她信任并了解自己的女儿。
“去弹吉他,唱歌,去冥想,去吸取夜空中的灵气!”之颖一本正经的。
“好久没听你的怪论了,什么时候又记起的?”淑怡笑了。女儿天真纯朴,她十分满足。
“这一阵子都在忙别人的事,现在忙完了,杜之颖又还我本来面目!”之颖说。
“看你!永远长不大。”淑怡笑着摇头。
三个人的晚餐永远那么平静,那么安宁,那么有规律。餐后之颖帮着收拾了一切,拍拍牛仔裤,提着吉他大步走出去。
“我出去了,妈妈!”她大声嚷着。
站在门前草地上犹豫一阵,不如找玫瑰一起去吧!那个精灵似的小女孩是个好伴侣呢?
丁家屋里灯光温馨,丁范独自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玫瑰在吗?”之颖在窗外问。
“哦!之颖。”丁范抬起头。“慧玲和玫瑰要迟一点才回来,有事吗?”
“没事!”之颖有些失望,今天整天都不对劲。“想带她到翡翠溪玩玩!”
“下次!”丁范笑得好安详。丁家已不再闹以前那种惊天动地的争吵了。
之颖耸耸肩,独自沿着小路走上山坡。看来她命中注定今天必须是孤独的!
有一弯月光,几点稀疏的星星,不能算很美的仲夏夜,但小溪特别美,特别清澈。溪水不见白日的清绿,却是一片沁人心肺的透明,反映着弯弯细月,点点繁星,像夜的精灵织出最美的一块纱。
之颖盘着膝坐在溪边的草地上。她喜欢这份宁静,这份清新,更喜欢那无人工雕饰的自然美。有少少的几个蚊虫,她不在乎,她反而欣赏蚊虫嗡嗡的点缀着宁静,就像一望无际的夜空点缀着几点星星。
她抬起吉他,轻轻的调正了弦音,一下子,她那失去的兴致全涌回来。烦恼什么?牵挂什么?她拥有的精神世界是别人所不能及的?无法进入她精神领域的人,她又何必牵牵挂挂?不是太傻了吗?
一刹那间,灵台之中一片清澈,就像那透明的翡翠溪水。她高兴起来,世界上没有能缠扰她的烦恼,永远没有。她就像那透明、自由的流窜的水,就像在夜空中眨眼顽皮的星,有什么烦恼呢?天!她几乎被自己骗倒了!
她是快乐的,助人的杜之颖啊!
她唱了许多快乐的民歌,许许多多,多得自己也弄不清楚名字了。她只是唱着,弹着,想着什么就唱什么,想着什么就弹什么。所有的民歌都被她混杂起来,东一句,西一句,她愈唱愈高兴,愈唱愈兴奋,管它还成不成调?成不成曲?她快乐,她也唱出了心中的快乐,这就够了,是吗?
突然间。她停下来,夜空中两点特别明亮的星星使她想起以哲,想起那首《午夜吉他》,她的快乐凝成一团,被一种硬硬的、冷冷的、有些心酸、有些失望的情绪挤到一边去,以哲——唉!她忘不了!
他们虽然只相处了短短的一段日子,但,那不是时间长短的问题,他们那么融洽,那么快乐,那么适合,最重要的,他使之颖有一种依附的心。她渴望以哲的陪伴,以哲的教导,以哲的指引,就算以哲骂她两句,她也愿意接受,只是——这个男孩子还会来到她身边吗?
之颖有些后悔,后悔以哲还在她身边时,为什么不牢牢的抓住他?抓——住他?之颖从来没想过要抓住一个人,这表示什么?是什么?一种奇异的波动在心胸中扩大、扩大,一圈圈的涟漪像梦般包围着他,她觉得醉醉的,醉得——生涩,毕竟,这只是一种感觉,一个无法完成的梦境,以哲不会再来,她也永远无法再抓住他!
几片落叶轻轻飘下来,惊动了草地上的虫儿,也扰乱了之颖的思绪。这种感觉,这个梦境该有个字来形容的,是不是?像爱莲和韦皓,像薇亚和立奥,像静文和廷凯,甚至像之颖的父母,他们之间该有一个字来联系的,一定有,那是——那是——爱?
之颖心中又是充实,又是慌乱,又是温馨。再没有另外一个字能这么贴切的解释那种感觉,那个梦,爱!多么奇妙的一个字啊!她第一次真正体会到,爱,原来是这样的,由迷糊的感觉而到美如梦境般的真实,可惜的是——她没有及时抓牢。
她——爱以哲吗?天!这真像梦呢!她竟然爱着以哲,难怪这么牵挂,这么思念,又这么失望。她爱以哲,但是——以哲爱她吗?应该说不!以哲这些日子来——整整半个月了,竟像完全忘了她似的!
爱一个人决不会忘了他,之颖能肯定知道。脑筋不够用时许多事会忘掉,爱却是用心灵的,心灵里的事也会忘记?不可能!
唯一的答案是以哲不爱她!
她闷闷的脱下鞋子,把脚放进溪水里,缓柔的溪水轻轻拂过脚面,好舒服,好安适。但是,之颖的心不舒服,她的爱情还不曾开始就结束了,这也算——失恋?
她又想起那首歌,那首《午夜吉他》!
她拨弄一下吉他,轻轻的唱起来。
不知道在什么地方,传来一阵凄凉的琴声,
如泣如诉多么动人,吉他弹个不停。
好像一个失恋人,想要找回那颗心,我和你呀,都
是遭遇一样的命运。
我很了解你的心情,夜色深沉人儿己寂静。
孤零零的等着黎明,吉他呀弹个不停!
只唱了一段,只是这么一段,之颖唱不下去了,不是她不记得歌词,这么简单的、不加修饰的词句,闭着眼睛都能背出来,只是——她似乎听见一些声音,一些特殊的、熟悉的声音。那是一个人,沙沙的踩着碎石子路,踏破月影而来的脚步声,她——没有听错吗?不是幻觉吗?她才在唱这首《午夜吉他》——
她惊讶的抬起头,若是有人,她告诉自己得忍住那份要跳起来的狂喜。天!是有人,不是一个,是两个,哦!是她盼望了、牵挂了、思念了半个月的以哲,牵着那小小的、可爱的玫瑰。
之颖没有跳起来,没有动作,她甚至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以哲在她失望到几乎绝望的时候,那么及时的来到,带着一脸开朗,洒脱,了解而有些恶作剧的笑容,他什么也不说,只那么含笑的望着之颖。
之颖,这个纯朴、善良、绝不掩饰自己的女孩,在以哲那种似乎凝固了的眼光下,她感到一种说不出的委屈,控制不住泪水往外涌,她“哇”的一声,孩子般的哭起来,她甚至不理会意外得发呆的玫瑰。
以哲摇摇头,慢慢蹲下来,用双手环住之颖的肩,任她在他胸前哭个够。他对她的感情揉合了爱与宠,他知道她觉得委屈,就任她发泄。
好一阵子,她终于收住了眼泪,接过他早已预备好的手帕,胡乱的眼泪鼻涕一起擦。
“好了,好了,起先还唱得那么高兴的,我一来就哭,不欢迎我吗?”以哲拍着她的背。
之颖把又脏又湿的手帕扔回以哲手里,毫不客气的用力一把推开他。
“谁要你来了?你走!走得愈远愈好!”她凶霸霸的叫。
“这可是你说的,不后悔?”以哲微笑着。
“后悔个鬼,天下以你最可恶!”之颖仍在嚷。
“可恶?真冤枉了!”以哲似笑非笑的。“问问玫瑰,我是不是忙了半个月?”
“问玫瑰?!”之颖大惊小怪的跳起来,赤脚从溪里带起大串水珠,淋湿了以哲的裤脚。“你明知道玫瑰不会说话,也听不见我说什么,你比什么都可恶!”
以哲不回答,对玫瑰拍拍手,张开手臂,可爱的小玫瑰那么奇异的露出一个微笑,奔到以哲怀里。
“玫瑰,数数天上有几粒星星?”以哲一边比画一边说。
“一、二、三、四、五、六、七——”玫瑰真的数起来,而且嘴里开始发音。那声音虽然是有些奇怪并且不悦耳,却真真实实从玫瑰口里发出来,令人听得明白,这——简直是奇迹。
“玫瑰,”之颖惊喜的一把抱住玫瑰。“你会说话了?你会数星星了,天!是真的,谁,谁教你的?”
玫瑰似懂非懂,望着之颖憨憨的笑,笑得好可爱,好明朗。之颖发现她手上抱着一个全新的洋娃娃,不再是那毛已脱得光秃秃的熊了。
“玫瑰,告诉之颖谁教你说话的?”以哲说。他的声音并不大,只是还加上他手的动作。
“老——师!”玫瑰说。这两个字说得更不清晰,更古怪,毕竟,之颖听得出是“老师”!
“哦!”之颖把头埋在玫瑰肩上,她感动得又想流泪,那个又聋又哑、怯生生、满怀戒惧的孩子,竟真的能说话了,这不是奇迹,是科学和医学的进步明证。“玫瑰,玫瑰,我真高兴,我真的高兴!”
玫瑰当然听不见也听不懂之颖的话,她却知道之颖爱她,对她好,她用小手摸摸之颖的脸颊,把全新的洋娃娃递到之颖面前。
“新的,是吗?”之颖接过来。“妈妈给你的?你不再要那个旧熊了,是吗?新的一切展开在你面前,是吗?”
玫瑰歪着头,她努力去辨认之颖的口型,太困难了,她才刚刚开始,她弄不懂。
“妈妈!”玫瑰认认真真的说出两个字,展颜一笑,转身溜出之颖的怀里,独自在草地上找野花去了。
之颖看着玫瑰的洋娃娃,发了半天呆。
“到底——怎么回事?”她怔怔的望着以哲。
“不生气了?不骂人了?”以哲促狭的笑。
“说完玫瑰的事,再跟你算帐!”之颖盯着以哲。那张令她牵挂了半个月的漂亮脸孔,她怎么还有气呢?
“哎!你真凶,今晚我还有命回去吗?”以哲在她身边坐下来。
“到底说不说?”之颖用脚踩起一蓬水花,溅得以哲满身满脸都是。
“顽皮的小丫头,等会儿罚你!”以哲捉住她的双手,她挣不脱,心中却甜甜的。“知道吗?玫瑰已经到我们学校去了十天!”
“十天?!”之颖叫起来。“我怎么完全不知道?”
“你不是说过,办不好玫瑰的事别来见你吗?我只有特别努力加油了!”以哲说得半真半假。
“真是这样?”之颖的心胸中胀得满满的,说不出的温馨,充实与满足。“这就是你不来找我,也不见我的原因?”
“也不全是!”以哲把之颖的身体扳转过来,让她面对着他。“这些日子,我想让你自己去明白一件事!”
“明白一件事?!”之颖呆一下,立刻,羞意染红了她的面颊。“什么意思?你当我是——玫瑰?”她故作强硬的。
“我当你是之颖独一无二的之颖,”他凝视着她的眼睛,她闪避开了。“看着我,你逃不掉的!”
“我——为什么要逃?”她心慌意乱,她没有经验,她想逃又不愿逃,这种心慌意乱的感觉是很美、很甜的。“你以为我怕你?”
“先告诉我,刚才看见我为什么要哭?”他的两只手落在她肩上。
“你管不着!”她低下头。
他用手轻轻抬起她下巴,强迫她看着他。
“我一定要管,而且,只有我能管!”他说得霸道,眼光也霸道。
“我想哭——就哭了,还一定要有原因?”她倔强的不肯说真话,她是害羞,她心中早说了一千遍。
他缓缓摇头,有些失望。
“之颖,这不是你,你不会这么忸忸怩怩的,”他低柔的说:“这半个月里你是不是很闷?很烦?很难受?你是不是发现了一些事?关于我们的事?”
之颖眨一眨眼睛,是啊!她不是这么忸怩的女孩,什么事情使她变得这么婆婆妈妈?刚才以哲还没来时她不是想了好多,好多,她不是后悔再没有机会抓住他?现在他来了,她还犹豫什么?她已经清楚知道,她爱他!
“我是发现了一些事!”她大方一些,洒脱一些,爱有什么值得害羞的?苦苦折磨自己才不该。
“是什么?告诉我,好吗?”他有些着急。
“你先说你的!”她顽皮起来,这个之颖。
“你还不明白我?你存心折磨我?”以哲叫起来。
“折磨?”之颖也不依的嚷着。“谁折磨谁了?你半个月没消息,一点良心都没有,”
“还说良心,我暗示,我试探,连一丝反应都没有,我不该有一点自尊吗?我不该为自己留一点后路吗?”以哲的话也像连珠炮。
“你暗示了什么?试探了什么?”之颖反问。她盯着他,活像一只小野猫。
“我邀请你环岛旅行,我说要回美国,”以哲直摇头。“我为什么不邀请别人,你难道真不明白?”
“我明白什么?”之颖盯着他,心花怒放,她有把握占百分之百的上风了。“你为什么不说出来?”
“我说——”以哲停下来,这年轻的医生竟也是那么孩子气的羞涩。“之颖,你比我想象的可恶一百倍!”
“这是半个月时间的报应!”之颖笑了,相隔不过十多分钟,前后心情相差何止千里?
“之颖,”以哲重新沉住气,慢慢说:“你不知道——我一直在喜欢你?”
“喜欢?像喜欢玫瑰一样?”之颖的甜笑在嘴角扩大。
“像——立奥对薇亚,或爱莲和韦皓!”他说。说得有些困难,但好诚恳,好真挚。
之颖不敢再顽皮,这样的事开不得玩笑。一生中只发生——次的事也拿来开玩笑,除非这人是白痴。
“如果是这样,我也告诉你,”之颖吸一口气,爱莲为爱情也变得那么勇敢,她不能示弱。“这半个月里我发现的事
我们之间有一种联系!”
“联系?”他歪着头。他懂,他当然懂,他装做不懂。这件事由心爱的人口中说出来,世界上还有比这更大的满足吗?
“那是一种感觉,是一个真实而美的梦——不,是一个梦般的美的事实,”之颖舔舔唇,她不知道为什么这么说,她一生中没说过这么罗曼蒂克的话。也许这环境,这周遭,这透明的溪水,那夜空中无形的灵气,她不知道,她感觉到一定要这么说:“那只是一个字——”
“什么字?”以哲的双手温柔的环住她。
“爱!是吗?爱!”她勇敢的抬起头,她眼中的光芒使满空星辰黯然失色。
“哦!之颖!”以哲拥住她。“就是这一个字,就是这一个字!”
这一刹那,他们都有一个同样的感觉,实实在在握在手中的幸福,比幻想和梦境更美丽!
以哲吻了她,吻她的唇,第一次,用心灵,用爱,用他的生命!
以往他不敢,他怕冒犯,因为他没把握得到她。从这一刻起——他吻她的这一刻,他告诉自己,他要爱情,要保护,要珍惜所得到的。
之颖,这天使般纯良的女孩,和她完整的爱。
“以哲,”之颖猛然推开他。她已得到他,再也不担心,不牵挂,不烦恼了。“我有好多事要告诉你,我录好一卷《清晨大自然交响曲》。我去看了两次立奥。施薇亚又回航空公司了。爱莲和韦皓跟我讲和,还有——”
“还有发现爱上我,是吗?”以哲又拥住她。“傻女孩,这时候不许说别人的事,闭起眼睛,你心里只能有我。”
之颖扮一个鬼脸,竟然乖乖的闭上眼睛。以哲的吻,以哲的拥抱,以哲的爱是特别的,特别得——之颖不想再移动,她愿就这么永远下去。
毛茸茸的东西忽然爬上了他们的脖子,是什么?大毛虫吗?之颖惊叫一声睁开眼睛,小小的玫瑰用一束野花野草扎成花环圈住了他俩。
只是他俩,在花环里。
之颖十分感动,她觉得鼻子酸酸的,小玫瑰也懂感情?也懂爱?看玫瑰的笑容,那分明是祝福。世界上最美、最真诚的祝福。
之颖摔一摔头,摔掉那份恍惚。
“我听到一些声音,好像吉他声。”她说。
“幻想。”以哲肯定的。“不会再有午夜吉他,没有失恋人,我找到了你,之颖。”
之颖点点头。她何尝不是找到了以哲?
在午夜吉他声里,他们建立了爱的世界。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