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军侵华绝密证据曝光(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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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军侵华绝密证据曝光(组图) (2008-09)
著名收藏家余戈的两件珍奇藏品曝光

著名收藏家余戈为了收藏可没少花功夫,图为在中越边境淘宝时,在零界碑处留影

谷寿夫和他的手书卷轴“勇跃破南京城”
这是2007年夏天,余先生通过在日本工作的表妹贾昕烨帮助,从日本雅虎网站上买到的70年前南京大屠杀主犯谷寿夫的一幅手书卷轴。相片上的谷寿夫为1938年前所照。
余先生所获的这件谷寿夫手书卷轴,高约150厘米,宽50厘米,用带花纹的黄色绫子装裱,尺幅似为中堂。宣纸上书写着“勇跃破南京城”六个繁体汉字行草大字,左下方为落款“寿夫”二字,其下为其本人的“花押”。所谓“花押”,是中国唐朝创造的一种个性化签名方式,一般使用特殊的笔迹及符号,不易模仿,可以代替印章作为书画作品钤记,相当于今天所谓“防伪标识”。作为一种文化形式,在平安时代中期传入日本后广为流行。余先生最初在日本雅虎网看到这件物品,首先就是从这个花押断定其真伪的。
那么,他是如何知道谷寿夫的花押呢?说起来,又要引出国内藏家保存的另一件谷寿夫遗物。有一次在网上搜索资料,余先生无意间进入一个名为“南京大屠杀纪念馆”的网页,发现网站主人展示出一面从美国购得的谷寿夫题字的太阳旗,不妨转引其说明文字如下:
“本室收藏的这面谷寿夫赠送片山利雄的战旗,相信是我国唯一公开展示战犯谷寿夫遗物中的孤品。丝质的旗面上书写(墨笔)楷行书体,由右至左,由上而下书写,依次为‘尽忠报国’,‘陆军中将谷寿夫 (另再签上花押)’,‘为片山利雄君’,除花押外共17字。片山利雄应是请求谷寿夫在旗面上题字的人……这面旗原收藏在一位美国战争文物古董收藏家手上,半个世纪以来他却不知道它出自谁人手笔,只把它当作普通日本二战军旗看待。本室成员却知道这面日本战旗,绝非平常看到的日寇出征旗帜,心知它的历史意义和重要性,因此并不敢如实相告,并决心把它带回中国……”

谷寿夫签字太阳旗
谷寿夫是日本福冈县人,1882年生。1903年、1912年先后毕业于日本陆军士官学校和日本陆军大学。他曾作为军事研究生赴英国留学3年,出任过日本驻印度武官,长期在日本军界任职。1930年任少将,1933年8月晋升陆军中将,出任日本东京湾要塞司令官,后又出任第6师团师团长。1937年卢沟桥事变后,谷寿夫率第6师团作为首批增派侵华部队,从日本熊本出发侵入中国华北。不久转调华中,加入第10军序列从杭州湾登陆包抄我上海守军,而后长驱直入扑向南京。
日本九州人性格暴虐,由九州籍士兵组成的日军第6师团素以战斗作风强悍、军纪败坏名冠全军(这一点,连日后成为侵华日军总司令的冈村宁次都在其回忆录中直言不讳,在指挥进攻武汉作战时,任第11军司令官的他担心第6师团重蹈南京“暴行罪”影响个人前程,特意让冲在一线的一个联队停下来,选了军纪相对较好的另一联队作为入城前卫部队)。身为高级将领的九州人谷寿夫也以嗜血而著名,甚至在其所著的《陆战术》讲义中毫不掩饰地宣称:“在战胜之后的追击战时,杀戮、掠夺、强奸为士气旺盛之所寄。”中国首都南京,成了他实践这一战术理论的“试验场”。

第6师团长谷寿夫(左)与第114师团长末松茂治会攻中华门
据日本防卫厅编撰的《中国事变陆军作战史》载,1938年12月12 日12时30分,其指挥下的步兵第47联队第3中队的一部,在与我南京守军第88师激战中,夺取了南京中华门附近的一段城墙,成为攻破南京“首功”部队。13日晨,日军判明中国守军已退却,遂以第6师团、第16师团、第11师团、第13师团、第3师团、第9师团、第18师团、第114师团、国崎支队(属第5师团)各一个联队在城廓或从各城门涌入进行“扫荡”,南京陷入空前灾难。
关于南京大屠杀,近年来随着国内外史料的不断发掘,已经逐渐逼近于史实细节。比如,哪支日军是南京大屠杀罪孽最深重的部队?此前研究者一般认定为第6师团,现在也有人指出是第16师团。前者首先破城,在进占南京的12月13日至22日的10天内,在中华门、城西长江畔至下关一线屠杀最为残酷;后者自22日后独立担任南京“卫戍”部队,又继续屠杀一个多月,为害时间最久。此前,第16师团师团长中岛今朝吾及其属下的第30旅团旅团长佐佐木到一,均留下了较详细记载大屠杀罪行的手记,成为南京大屠杀的重要史证资料。据近年发现的史料,1938年谷寿夫在其旧著《机密日俄战史》出版后所发表的《军情报告》(昭和十三年一月十七日)中,就当时的“军事行动”也留下记述:“到处可遇到从南边逃出来的万余敌人,我们予以重创,江岸全为尸体所覆盖。”而且,还有证据表明谷寿夫在破城后曾向部队宣布“解除军纪三天”。战后,在日本东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中国南京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的审判中,时任华中方面军司令官的松井石根大将与第6师团师团长谷寿夫中将,分别以甲级战犯和乙级战犯身份,为南京大屠杀承担罪责,前者在东京巢鸭监狱被处以绞刑,后者被中国政府在南京雨花台枪决。
当时松井石根被定为南京大屠杀首犯,谷寿夫被定为主犯。据史料,在认定此二人罪行时,中国国防部二厅厅长、处理战犯委员会主任委员曹士澂少将和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庭长石美瑜少将,与前来担任监审官的美国军官赫伯少校、法官阿尔达克和霍西特经历了一番激烈争辩。秉承盟军总司令麦克阿瑟旨意,存心为谷寿夫开脱罪行的三个美国人说,既然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已认定当时担任华中方面军司令官的松井石根大将为甲级战犯,是南京大屠杀首犯,作为师团长一级的谷寿夫的犯罪就摆在次要位置了。历来的法律都有这么一条,首恶必办,胁从不问。因此不能判谷寿夫死刑,判个有期徒刑三五年即可,我们不能做“复仇主义”者。
美国人如是说,纯粹是在搞双重标准,不提美英在东南亚各地的军事法庭,就说驻华美军在中国设立的军事法庭的战犯审判中,只要是战时曾下令杀害过一名美军军官或飞行员的日军将领,如第23军司令官兼香港总督田中久一中将、第34军参谋长镝木正隆少将,美国法官均一律判处死刑;而下令杀戮数万中国平民的谷寿夫,却只能判个三五年。难道中国人的生命就如此轻贱?!当时曹士澂少将严肃地指出,松井石根和谷寿夫各有各的罪行,南京大屠杀,谷寿夫是具体指挥者,而松井丝毫不加制止,犯有纵容杀人罪。前者为主犯,后者为首犯。并进一步解释说:“首,是第一,如罪魁祸首;主,是负主要责任,如主持和主办。我们认为松井石根应判处死刑,谷寿夫同样应该判处死刑!”后来曹士澂少将将此争论向蒋介石汇报,蒋明示此事不必为美国监审官所干扰,务必将“罪不容诛”的谷寿夫判处死刑。

右侧的神秘宪兵押解谷寿夫

处决谷寿夫前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