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有什么区别?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5:54:40

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有什么区别?

开放式基金与封闭式基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买卖方式和场所不同。当投资者要购买开放式基金时,开放式基金会发行新的基金单位供其购买。同样,当投资者要出售开放式基金时,可以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回购”(用术语称为“赎回”)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由此可见,开放式基金的总份额会由于基金单位的买卖而不断发生变动。与此相反,封闭式基金的发行规模一般是固定的,这样,当一个投资者要购买或卖出封闭式基金时,他必须找到另一个需要卖出或买进的投资者。至于买卖场所,封闭式基金通常是在交易所挂牌交易,而开放式基金则不会上市交易,而是在基金管理公司指定的营业场所(一般为商业银行)进行买卖。


(2)影响买卖价格的因素不同。开放式基金的买卖价格以基金的单位净值为基础,而封闭式基金则由市场需求决定,其买卖价格与基金单位净值经常表现出不一致。开放式基金的买卖价格并不会因投资者的买卖而涨跌,但封闭式基金的买卖价格则会受到投资者需求的巨大影响。当投资者对封闭式基金的需求旺盛时,封闭式基金的市场价格会高于其单位净值,即发生“溢价“现象,相反,当对封闭式基金的需求不旺时,封闭式基金的市场价格就会低于其单位净值,发生“折价”现象。


投资者在购买开放式基金后,往往能够以更高的价格“回售”给基金管理公司,想想看,世上哪有这样的美事:当你退货时商店会以更高的价格买回原先出售的商品,但开放式基金则能做到这一点,这正是开放式基金的魅力所在。


(3)买卖费用不同。投资者在购买开放式基金时要求支付销售费用,在赎回基金份额时,还要求支付赎回费用。封闭式基金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买卖只需要支付交易佣金。


三、购买开放式基金好还是封闭式基金好?



开放式基金与封闭式基金各具优缺点,因此在投资选择上并不存在非此即彼的问题。开放式基金与封闭式基金的基本区别决定了它们会对投资者产生不同的吸引力:



(1)开放式基金的买卖是以基金的单位净值为基础的,这被一些投资者认为是对其投资利益的一种非常重要的保障。封闭式基金的买卖价格则完全由市场供求决定,因此买卖价格会存在较大的波动。一些投资者可能不喜欢这种价格的波动性,但另一些投资者则可能从中找到新的投资机会。


(2)开放式基金的买卖可以通过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进行,因此更便利于投资者投资;与此不同,封闭式基金一般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买卖必须通过证券公司进行,需要开设基金交易帐户和资金帐户,这些手续尽管并不复杂,但却会使很多投资者望而却步。


(3)开放式基金的规模经常处于变动之中,基金管理人为满足投资者随时赎回的要求,一般不能够进行全额投资,同时为确保资产的较高流动性,开放式基金也会较多地投资于具有流通性较好的股票上。特别是,在股市高涨时,投资可能会蜂拥而来,尽管后市并不乐观,基金经理也可能会“被迫”在“高位”增加股票投资。另一方面,在大势不好时,投资者可能会纷纷要求赎回资金,又会迫使基金经理在“底位”出售股票。所有这些方面无疑会对基金的运作效率产生不良影响。与此不同,封闭式基金的规模相对固定,不会受到二级市场买卖的影响,基金经理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资操作。


(4)不过,开放式基金相对于封闭式基金对基金经理提供了更好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如果开放式基金的业绩表现好,就会吸引新的投资,从而扩大基金资产规模,增加基金管理公司的收入,如果基金表现差,开放式基金则会面临来自投资者要求赎回投资的较大压力。


(5)开放式基金一般情况下可以完全满足投资者的赎回要求,而且赎回价格并不会因为赎回量的大小而受到影响,因此开放式基金具有较好的流动性。与此不同,当投资者要求卖出封闭式基金时,可能会由于交易清淡而无法实现,或者必须以较低的价格才可能成交,从而遭受损失。


(6)开放式基金为了不断吸引新的投资,会不断提高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因此,体现出了一种“投资者主权主义”。封闭式基金则是“一锤子”买卖,在服务的提供上则要逊色得多。


四、开放式基金是如何运作的?开放式基金的运作主要涉及以下四个方面的当事人:



(1)基金管理公司:开放式基金是由基金管理公司发起、设立及其运作管理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开放式基金必须拟定一系列法律文件,如基金契约、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托管协议、销售协议、托管协议等报证监会审核批准后才能够进行基金的设立。一个基金管理公司通常可以设立很多个基金供其管理,以取得管理费收入。可以看出,基金管理公司处于基金活动的主体,基金业绩的好坏直接与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管理水平有关。


(2)基金销售机构:基金销售机构是受基金管理公司委托负责基金销售的机构,一般由证券公司、商业银行等机构充当。当然,基金管理公司也可以建立自己的销售部门进行基金直销。


(3)基金保管人:为保障基金资产的安全,法律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不能直接掌握基金资产,必须聘用独立的第三方——基金保管人,负责保管基金的资产,这种架构就如同一个公司需要会计也需要出纳一样。基金保管人除负责安全保管基金资产外,还负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复核、审查基金资产净值等职责。我国要求,基金保管人必须由大的商业银行充当。


(4)基金过户代理机构:该机构是受基金管理公司委托负责投资者帐户的管理与服务,负责基金单位的注册登记以及红利发放等工作。投资者在基金销售网点购买或赎回基金单位后,会由基金销售机构将情况反馈给基金过户代理机构,由基金过户代理机构登记在案,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