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无还?捐赠失踪?于右任作品疑似被官员私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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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 > 中国现代史 > 正文有借无还?捐赠失踪?于右任作品疑似被官员私藏 2010年07月02日 14:28 三联生活周刊 【 】 【打印共有评论1

核心提示:于右任书法作品的价格正随着时间不断攀升。不过放到20多年前,它们的价值更多在于促进两岸友好的政治意义。咸阳市三原县作为于右任故里,筹办相关的书法展当然是一项统战任务。当年作品征集与管理方式的不规范,终于显现了后遗症。借也好捐也好,作品去向总该是有据可查的。可咸阳市的两笔糊涂账却刚好相反,各方当事人都还健在,几场书画展下来,作品却奇怪地没了踪影。

本文摘自《三联生活周刊》2010年26期,作者:王鸿谅,原题:《于右任作品借与捐的20年糊涂账》

有借无还?

崔德志花了许多时间来研究于右任的书法作品,这是他的个人兴趣,他出生于1932年,当过三原县副县长,离休后,还挂着一个“三原县委副县级顾问”的头衔。上世纪80年代末,于右任的书法作品成为促进两岸友好的桥梁之际,崔德志也到了退休的年纪,他以书法专家的身份,当仁不让地成为这项统战工作的积极参与者。

当年搭建友好桥梁的方式也很简单,就是官方出面牵头,筹办于右任书法展。可那时候的三原县,博物馆刚刚成立,还没有于右任纪念馆,展品自然只有面向社会大众来征集。三原县第一次决定办展是1987年,筹委会成立后,向社会发布了倡议书。崔德志保存了一份当年的倡议书,这份倡议书内容大意就是号召大家踊跃“捐助藏品”,“为祖国的和平统一大业做出贡献”,联系人是时任三原县委统战部部长张明理。作为筹委会成员的崔德志,不仅承担了办展的许多实际工作,还要负责对征集品的真伪和艺术价值做出判断取舍。

三原县打算在北京举办这场展览,作品征集范围也就不止于三原县。只不过史金英家中的藏品成为被征集对象,并不是因为这封倡议书,而是一次偶然。史金英是陕西省韩城市新城区五星村村民,藏品是她丈夫文向忠的家传之物。文向忠的父亲文劲民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与于右任相识,获赠了一些墨宝。经历各种复杂时局,文家依旧小心翼翼地把它们传承下来,平时秘不示人,只在家中有新人结婚才拿出来挂一下。三原县方面之所以获知文家的藏品,是因为史金英的表妹刘仙云。刘仙云在韩城市某政府机关任职,到三原县出差的时候见过崔德志,说起过表姐家的藏品,随后崔德志就找上门来。“史金英就是个农村妇女,连字都不认识,三原县的领导坐着小轿车到家里来,这在上世纪80年代是多么隆重的情景?”史金英的律师段万金一再提醒本刊记者注意当年的时代背景,“这对史金英一家来说,简直就是受宠若惊啊!”

崔德志从藏品中选择了两幅,很明确地跟文家人说,这是为了办展览来借的,作为中间人的刘仙云也在场,她和史金英都记得很清楚,“就是借,不是捐赠”。崔德志借走这两幅字,没有出具任何手续,也没有借条,文向忠和史金英也没有胆子要字据,段万金替他的当事人总结:“那个时代,作为普通农民,谁能认识到于右任字画的真正价值?何况那些特殊年代,于右任的字画带来的都是灾难,现在县领导专程上门来借,哪里还敢要什么字据?”

展览结束后,1988年崔德志只归还了其中一幅,而另一幅,他说希望文家人能同意留在三原县博物馆继续展出,这样更有利于发挥作品的价值。作为补偿和回报,他许诺组织上可以替文家的人解决城市户口和工作等问题。这当然是一个极有吸引力的条件,史金英和家人因此满怀期待。可若干年过去,崔德志的许诺全都没有兑现。其间文家人多次写信给崔德志,也收到过对方的回信,现在史金英保存下来的还有两封信,一封是1988年,一封是1993年。其中1993年1月13日这封信里,崔德志写道:“史金英女士大鉴:您的来信收到,内情尽悉。信中所述您的情况和要求,不论怎样提出,我们都可以理解。首先向您申明,我们办事有头有尾,绝对不会给任何人留下困难和麻烦。这一点请您放心。”

未归还的这幅,是上款注明了“劲民先生正”的“花竹”楹联。1989年三原县博物馆编辑的《于右任先生书展》,第一页就是这副楹联的照片。既然崔德志的许诺始终也没有兑现,文家的人当然有足够的理由索要回藏品。刘仙云也多次出面找过崔德志,她觉得实在有愧表姐一家,事情变成这样,“心里难受得很”。可不管是谁出面沟通,都在崔德志这里被挡了回来,而且他的态度也在不断变化。段万金说:“以前崔德志也来过几次韩城,文家的人去三原找崔德志,他也承认这个事情,总是说会解决。到了2006年,崔德志就突然开始说那幅字不见了,愿意出钱赔偿,但只给3万块钱,文家的人当然不同意。结果到了2008年,文家的人再去找他,他却连这个事情都不承认了,只说博物馆没有这幅字了,他也记不清了,让文家的人拿当年的字据来跟他谈,没有字据就没办法。”

诉诸法律,实在是文家人不得已的选择,面对崔德志的出尔反尔,他们的焦虑很现实,就像段万金所说:“史金英比崔德志还要大一岁,2008年她已经77岁高龄,而文向忠已经过世了。当事人年纪都大了,万一有人出个意外,这个事情怕是再也说不清了。”2009年9月,史金英和家人找到了律师段万金。段万金给三原县博物馆和崔德志都发去了律师函,可博物馆方面电话告知他“从来没有见过这幅画”,而崔德志在电话中始终坚持同一个观点,拿出借据手续再来谈。立案前,段万金去了三原县三四次,也找到县政府的领导反映情况,领导指派信访局的人出面,结果也还是一样,“信访局说他们解决不了,只能打官司”。

这场官司2010年6月18日第一次开庭,史金英是原告,而被告有三个,依次是三原县政府、三原县博物馆和崔德志。段万金也承认:“严格从法律上来讲,这样的列举是不够严谨的,因为三个被告同时成为借字画主体的可能性很小,尽管在庭审中出现了其他可能的责任主体相关联系的证据,比如三原县政协统战部、三原县委,因为体制的原因,我不可能追加政协和县委为被告,因此尽管法庭休庭征询我们意见,我还是果断予以拒绝,鉴于案件的复杂性,法庭需要慎重决定,因此中途休庭。”

对段万金来说,庭审中的意外收获,是崔德志自己的举证,那份多年前的征集文物倡议书宣传册。尽管三原县政府的代理人在庭审中迅速否认这个证据的客观真实性,但段万金觉得,“从崔德志当时的身份以及这个画册年代来看,不可能是崔德志自己印制出来的”,他已经在休庭时书面申请法庭进行进一步调查,他期待着,“如果这个倡议书的宣传册经查证属实的话,那么三原县人民政府应当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