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冲撞后逃离现场 有嫌违反国际公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1:58:21
一艘中国集装箱船与韩国籍货船“金玫瑰”轮13日碰撞后,造成“金玫瑰”沉没,并使包括七名韩国人在内的船上16人全部失踪。然而据悉,该中国船并没有进行理应采取的救援措施,直接逃离了事故现场。
据韩国海洋警察厅13日称,12日凌晨4时5分(以下韩国时间),在中国大连东南方面38英里的海域上,济州籍货船 “金玫瑰”轮(3800吨级)与中国集装箱船“金盛”轮(4822吨级)发生冲撞后被沉默。
但据了解,“金盛”轮在事故发生后,并没有展开救援,而是离开现场驶入大连港。并在事故发生七小时后的同一天上午11时才向烟台市海事局报告此事。
海警厅有关负责人指出,即使“金盛”轮在当时因种种原因而无法展开救援工作,也要替没有启动卫星应急无线电示位标(EPIRB)的“金玫瑰”轮发出遇难信号。
事故现场海域离大连港仅有38英里的距离,救援船只在得到救援信号之后两小时内就可以赶到现场。如果“金盛”轮及时发出救援信号,可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失踪船员获救的可能性。并且,“金盛”轮在事故中只是船头受到了一些破损,全体船员均安然无恙,因此人们指责称这是无视国际公约和惯例的非人道行为。
海警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中国方面正在对事故的原因展开调查,因此具体情况尚不清楚。但是从各种迹象分析,‘金盛’轮是在未进行任何救援措施的情况下离开事故现场的。如果当时的确没有采取任何救援措施,那么‘金盛’轮毫无疑问地违反了国际公约,因此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98条规定,发生碰撞事故后应救援对方船舶、船员及乘客。
另外,国际海事组织(IMO)的《SOLAS公约》和《SAR公约》规定,可提供救援的船舶为了救援遇难船舶应尽快前往事发海域,并迅速与搜救机构取得联系。
中国是IMO成员国,因此对于未进行全力搜救的船舶还可以按照中国相关法律进行处罚。
海洋警察厅已经向中国国家海洋局致电敦促对“金盛”轮展开彻底调查,同时还自行展开了相关调查。
此外,事发第二天的13日,中国海事部门动员巡逻艇、20艘普通船只和二架直升机,继续展开失踪人员搜救工作,但并没有取得任何成果。
在事发海域12日发现了二艘救生筏,13日又发现了四个写有“金玫瑰”字样管状救生圈,但没有发现失踪人员。
据海洋警察厅14日称,中国海事部门动员国有船只和民间船只等10多艘船只,以事发海域为中心,展开了整晚的搜救工作,但没有取得任何成果。
中方在案发第三天(14日)向海洋警察厅表示,将动用三艘国有船只、60艘民间船只、二架直升机和一架飞机,展开大规模搜救工作。
海警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发生海上事故,离事发地点最近的船只进行救援是国际惯例,所以应该彻底调查“金盛”号是否完全履行了救援义务。计划同中方密切合作,竭尽全力开展失踪人员搜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