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担沉重的“中间阶层”//中国离“橄榄型”社会还有多远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2:40:54
负担沉重的“中间阶层”
很多中等收入者并不认为他们属于“中等收入群体”
在北京一家公司工作的陈先生,前几天刚收到税务部门寄来的2009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虽然平时对每月缴多少税都有数,但一看到去年近2万元的纳税额,他的心里还是感觉有些异样。
他告诉记者,在北京打拼已经10多年了,目前月收入超过1万元,加上妻子一年五六万的收入,家庭年收入在20万元左右。听起来这个数字相当不错,但他却觉得每天都被压得喘不过气来:每月五六千的房贷月供,孩子的教育,老人的赡养,不断上涨的生活成本……手头很少宽松。自己和妻子每年缴的个人所得税,加起来在2.5万元左右,对全家来说确实是一个不小的数字。
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橄榄型”分配格局,是调整社会财富分配格局的一个重要方面。按社会学观点,中间阶层的壮大,使原来对立的贫富两极变成了一个连续性的排列,这就让每一名社会成员看到拾级而上的希望,有助于缓和贫富差距造成的社会对立情绪。通常认为,在现代社会中,一个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橄榄型”结构,其稳定性要远高于“哑铃型”或“金字塔型”结构。
然而,令人困惑的是,如同陈先生一样,很多中等收入者并不认为他们属于“中等收入群体”。以个人所得税为例,就存着相互矛盾的观点。一方面,尽管近年来个税起征点一再提高,但很多人仍然觉得税负太重,要求提高起征点的呼声不绝于耳;另一方面,从我国的现实情况看,绝大多数工薪阶层并不用缴纳个税,与国外相比,我国的个税缴纳群体所占比例要小很多。
专家认为,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矛盾,与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在收入调节方向和力度上的问题有关。比如对于生计费用的扣除,没有考虑纳税人的家庭人口、赡养系数、家庭总收入、物价上升等因素对个人开支的影响。在计征办法上,实行分项课征,造成所得来源渠道多和隐蔽性强、综合收入高的纳税人不纳税或少纳税,而所得来源渠道少、收入相对集中的纳税人多纳税。正是由于这样的税负不公平,才导致很多中等收入者觉得个税负担沉重。
税收是否存在“逆调节”
过重的负担不仅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也制约了员工的收入增长
在长期从事收入分配研究的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看来,不仅是个人所得税,税收杠杆在很多时候对收入分配都是“逆向”调节的作用。
“这首先表现在中小企业的税负过重。”周天勇分析,企业需要承担的税收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但据他了解,在很多地方,对于小企业都采取按营业收入的13%“包税”,过重的负担挤占了中小企业的利润空间,不仅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也制约了企业员工的收入增长、福利增长。
由于小企业一般是劳动密集型居多,其发展对于改善分配格局、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具有很大意义。周天勇说,通过分析比较可以发现,一个国家或地区每千人口拥有的小企业数量多少,与收入分配和贫富差距成反比,数量越多,收入分配和贫富差距越小,中等收入的人口也就较多。反之,数量越少,收入分配和贫富差距越大。
相比较而言,由于财产税的空缺,富人承担的税负与其纳税能力相比,就显得很轻。“目前,房产税、遗产税都还没有开征,个人所得税方面,高收入者也可以通过很多方式达到逃税、避税的目的。因此,越富的人积累得越多,税收杠杆的调节作用没有得到体现。”
资源税的调节作用也没有得到体现。周天勇说,在国外,对于电信企业使用的空间频道资源都会征税,我们在这方面是空白,本该属于国家的税收变成了相关电信企业的利润,也成了这些行业畸高收入的一个来源。煤炭等矿产资源近些年来已经成为暴富的源头,税收在这方面也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橄榄型”社会怎么建
提高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是构建“橄榄型”分配格局的关键
我们离“橄榄型”收入分配格局还有多远?
有测算显示,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偏低的主要原因,是中国存在着较高的收入分配不均等,以及比较大的城乡收入差距。2009年收入低于城乡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人群比例高达62%。这部分低收入人群主要在农村,占农村总人口的85%左右。因此,中国现在的居民收入分布结构,类似于一个宽底座的金字塔,与“橄榄型”收入分布还有不小的距离。
针对收入分配格局的调整,我国前几年提出了“提低、扩中、调高”的思路。周天勇认为,提高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是构建“橄榄型”分配格局的关键。而中低收入者绝大多数是主要依靠劳动获得收入,因此“提低”最重要就是扩大就业。与直接“给钱”、让利相比,让低收入者安居乐业,收入快速增长,才是更加可持续的方式。
周天勇说,“扩中”则需要大力鼓励创业,发展能增加中等收入人口和能增加就业的小企业,以改善创造和分配财富的结构,让更多“小老板”成为中等收入者的有生力量。
专家认为,政府在二次分配方面也应该发挥更大作用,通过发挥财税政策的收入转移作用,确保财政的公共性和满足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等有关方面的发展目标。通过加大二次分配领域的调控力度,将公共支出和基本公共服务的重点,逐步转向城市低收入者和广大农民,更好地满足人们这方面的需求。
就“限高”而言,要让高收入者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例如,加强针对高收入者的税源监控和税收征管,适当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适时开征物业税、遗产税等主要由高收入者承担的新税种,鼓励高收入者发展社会慈善事业等。同时,要调整不合理的高收入、规范灰色收入、打击非法收入。
在税收杠杆中,消费税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也应当得到重视。2006年,我国对消费税税目、税率进行了调整,新增了实木地板、游艇、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等税目,但对一些新出现的高档消费项目如高档娱乐设施,健身类、保健类设施,高档住宅仍未列入征税范围。有专家建议,应当对消费税税目和征收范围进行适时适当调整,增强其在调节收入差距方面的作用。本报记者 许志峰
神木的启示:公平正义与否不在嘴巴,而在政策与行动【原创】
曾经不为官场看好的神木县“全民免费医疗”,从去年3月开始至今已经坚持了一年多时间。据6月4日《扬子晚报》报道 ,“‘民生是高回报的投资。’这是陕西省神木县委书记郭宝成对神木实行“全民免费医疗”一年多时间以来最大的感触。”
从郭宝成的谈话中我们不难看出这非但是一位富有爱心的书记,同时也是一位非常理性的书记。他对记者坦言,“神木推行‘全民免费医疗’的目的很简单:老百姓急切的需求。他认为,中国目前的民生建设有上学、看病和住房三大问题。在县级城市,住房问题相对不突出,神木已经实行12年免费教育,眼下群众呼声最为强烈的就是看病难、看病贵。“我们试图把老百姓几千年来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从源头上来下手解决”。
当然,这位郭宝成还是一位十分精明的书记。他说,“我们算一算账,花了1.5个亿,把老百姓看病的问题解决了,老百姓爆发出来生产的热情,这种生产的积极性,这种巨大的社会合力推动了神木的发展,说实话要算经济账的话,我们政府赚了一大笔钱。民生建设,如果搞得好,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去运行和推进,也是一个高回报的投资。”其实,他不但算明白了经济账,他更算明白了政治账,尽管他没有明说,神木县老百姓因此所产生的对政策的拥护、对政府的爱戴之意、之情是无法估量的。
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这几乎是所有政府机关常常挂在嘴边上的一句话,但是,能够象神木县这样把它认真落实到行动中去的却是凤毛麟角,甚至是绝无仅有。许多地方政府,对人民在想什么,急什么他们未必不知道,只是他们知道了也无动于衷。因为,真正要做到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并非是泛泛的一句话,它不仅需要政府财政的支出,更需要政府官员的努力。当政府官员们忙于怎么弄到低价房,然后把它卖出去,以实现将政府财政化公为私之愿望;怎么想办法拿到巨额的公车补贴;怎么样的名目可以给领导干部发放巨额奖金,以达到瓜分政府财政之目的;怎么做才能更进一步提高政府官员的福利待遇……的时候,这些人民的所想、所急简直就成了他们的眼中钉、肉中刺,恨不能拔之而后快,更别奢望他们会去想、去急。
不记得这是谁曾经说过的一句话,说“只有把人民放心上,人民才能让你坐台上”。乍一听,觉得这句话很有道理,但细一寻思,便有点不以为然了。因为,现如今是否让一个人坐在台上的决定权并不在人民的手上,而在于他的上级领导,一个当官的把不把人民放在心上与人民让不让你坐在台上已经没有了必然的因果关系。他把人民放在心上也好,不把人民放在心上也罢,只要他的上级领导需要他坐在台上,他就一定能够稳如泰山地坐在台上。就象那些一直在为自己的利益忙碌着的政府官员们,人民并不想让他们坐在台上,但是,人民奈何得了他们吗?!
所以,我以为这句话有必要作一修正,应该把它改成,“只有把人民放心上,人民才会把你爱在心上”。因为,人民固然没有权力决定一个人是否可以坐在台上,但是,他们毕竟还是有权力为自己的思想感情做主的,而这个权力是永恒的,是谁也无法剥夺的。我为什么说这句话,因为神木县领导的“民生是高回报的投资”这句话也许会让一些人感到刺耳、感到不舒服,并因此将他打入另册,甚至不乏有人会找个机会给他套上一双小鞋,从此剥夺了他利用权力为人民服务的机会,这虽然是老百姓所不愿意看到的,但也是没有办法的,因为老百姓不具备保障他官员生涯的能力,不过,老百姓一定会铭记他为人民所做的一切,对他的敬仰、感佩之情永远也不会因此而磨灭。
神木的经验告诉我们,社会的公平正义不在嘴上,而在政府的政策与官员的行动上。嘴上的公平正义说得最好也是假的,只有落实在政策上、行动上的公平正义才是真的。公平正义固然比太阳还要有光辉,但是,这种光辉如果一直只停留在口头上,不能象神木县那样变成一种行动去温暖老百姓,这样的公平正义有或者没有其实没有本质上的什区别。说十分,不如做一分,因为说的那十分老百姓只能欣赏,做的一分却能够让老百姓有所感受,让老百姓感到实惠、感到真实。只不知象神木县这种公平正义的光辉是否有可能普照在13亿平民百姓的的身上,这样的期待是否还很遥远。
2010年6月4日 仁文主意
中国离“橄榄型”社会还有多远
2010年06月08日 08:16:53  来源: 国际金融报 【字号大小】【留言】【打印】【关闭】


■ 反 方
中国社科院蔡昉:中国现行收入分配没那么糟
“其实我们的收入分配没那么糟,因为这些年就业扩大非常快,劳动力流动非常快。因此收入差距在改善。”蔡昉日前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主办的“中国社会科学论坛新闻发布会”上,对呼声甚高的收入分配改革泼了盆“冷水”。他表示,目前还找不到数据得出“城乡差距扩大或缩小”的结论,也没有数据表明中国收入分配状况正在继续恶化。
蔡昉指出,用于计算城乡收入差距的统计数据并不完整。人口流动缩小城乡差距,但在目前的统计中,人口流动所造成的新的农民收入增加的“相当大部分丢失掉。”根据现有数据,“看不到城乡差距是在缩小或者不变”。
根据他的表述,中国农民工的工资在2000年前增速较缓,“2004年是个转折点”,在2004年后每年以大约两位数的势头增长,2008年增长19%,去年增长16%。但是,这些收入在农村没有被统计到农户收入中,在城市进行住户调查时通常也不会选农民工。
根据蔡昉提供的数据,中国的收入增速在全世界是最快的,人均GDP增速是8%左右。近十年,城市人均收入增长接近10%,农村略低一点。过去30年总体来看,城乡居民的收入增长幅度大致同步。
蔡昉强调自己“并不是为了唱反调”。他认为,缩小城乡差距从而缩小收入差距的途径,是加快劳动力流动,目前流动已很正常。但劳动力流动还没有带来相应的身份变化,应以户籍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化。
此外,蔡昉还对工资上涨引发的通胀表示担忧。他认为,如果工资继续上涨,正常的通胀率就可能更高,以致经济过热,“早有声音认为,中国在过去10年能够实现两位数增长,通胀却微不足道,部分原因就在于工资的增幅小于生产率的增幅”。
在蔡昉看来,解决收入分配问题,最重要的方面是初次分配,而初次分配的核心是扩大就业,建立良好的劳动关系。(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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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6月08日 07:25:17  来源: 人民网 【字号大小】【留言】【打印】【关闭】





编者按
“不患寡而患不均”。近年来,中国居民收入大幅增长,但分配失衡的问题也日益凸显,由此更引发诸多社会问题。
所幸,从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到近日国务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再到近期中央一系列涉及收入分配话题的密集表态中,人们看到了收入分配改革的希望。5月,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闻世震、吴晓灵率调研组兵分两路,分别选取东、中、西部地区的样本省市进行密集调研。与此同时,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也分别展开调研。随着调研和各部委讨论的推进,由国家发改委起草的收入分配改革草案已接近完成。
中国在走向“橄榄型”收入分配格局的路上已经看到曙光。
【观点】
“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不能总是望梅止渴
■ 郭文婧
就收入分配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以及改革阻力、方向等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表示,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年内应该会出来,中国现在已经基本具备条件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
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年内应该会出来,但实际上年内出不出来,可能是另外一回事儿。中国现在已经基本具备条件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但现实中实不实施、什么时候实施,也可能是另外一回事儿。画饼难以充饥,望梅不能止渴。“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已经不是一个新话题了,它现在所处的位置,可能正好是不能充饥只能画着的“饼”,不能止渴只能望着的“梅”。
2009年,国际通用的、反映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我国已经达到了0.47。国际上通常认为,基尼系数0.4是警戒线,一旦基尼系数超过0.4,表明财富已过度集中于少数人,该国社会处于可能发生动乱的“危险”状态。实际上,收入分配不合理、贫富差距拉大,不再是老百姓不满的思想问题了,已经导致了不少严重的社会问题。
新华社研究员丛亚平和李长久直接指出:低工资曾被认为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优势,然而,长达30年的低工资,使中国的国富民强成为奢望。中国工人在没有什么社会保障的情况下,平均工资至今仍只是美国工人平均工资的6%。
笔者认为,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提高劳动者收入,不能止于道德呼吁,需要切切实实的举措。“工资倍增计划”自2007年被提出至今已三年,但进展不大。呼吁了多年的制定《工资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2009年表示正在酝酿,到了今年,还没出台的《工资法》就已经自动降格为行政规章《工资条例》。
越来越多的劳动者期盼政府坚定决心,希望“收入倍增计划”不再是劳动者不能止渴只能望着的“梅”。也惟有如此,才能尽快实现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建设创新型企业、创新型国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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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6月08日 08:16:53  来源: 国际金融报 【字号大小】【留言】【打印】【关闭】



■ 正 方
贫富差逼“红线”
收入分配,民生之源。但在中国经济迅猛发展的同时,收入分配差距问题却日益凸显。
目前,中国基尼系数为0.5左右,无疑已超过了国际上惯例的警戒线。而国家统计局发布的调查数据也同样验证了我国收入分配不断扩大的现状。根据数据显示,城镇居民最高和最低10%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从1985年时的2.9倍,上升至2005年时的9.2倍,而目前这一收入差已达到惊人的20倍之多。
我国收入分配严重失衡是多种原因造成的。“垄断人为地抬高了一些部门、人员的收入。”有专家指出,目前各行业间的利润差距越来越大、企业利润向少数几个行业集中。根据中国经济统计年鉴的数据,有的垄断行业职工收入比中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超出4倍到10倍。而政府主导的经济使得收入分配倾向于政府与资方,不利于一般劳动者。
同时,再分配也并未对收入差距产生明显改善作用。数据显示,中国公民纳税仅次于福利极高的法国,居世界第二,享受的福利才占税收的8%。政府财政收入中教育、卫生、社保等公共开支的比例,美国为42%,英国49%,加拿大52%,我国仅占8%。“居民收入增长慢,社会福利支出增长慢。近10多年来,国民收入分配一直在向政府倾斜。”上述专家指出。
对此,上海财经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奚君羊对《国际金融报》记者指出,我国目前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仍存在着不合理的现象,如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偏低,在初次分配中工资所占比重偏低,而城乡居民、不同社会群体之间两极分化严重。
“这不仅造成消费投资关系的不平衡,同时也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奚君羊指出,这主要是由于我国的经济结构不合理,包括商业环境、地理环境、文化程度等还不成熟造成的。见习记者 陈偲
税转薪促平衡
我国贫富差距逼近社会可容忍“红线”,而由此带来的诸多问题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国家应该让利,让人们获得更多利益。”汪康懋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国家应该减少城市公用事业费,比如电费、手机费等,给人们实实惠惠的“大红包”。
根据2009年福布斯中国财富排行榜统计,前400名富豪中,房地产商占154名;在前40名巨富中,房地产商占19名;在前十名超级富豪中,房地产商占5名。房地产行业已经成为中国财富的主要集中地。对此,汪康懋指出,应该采用混合批地的方式。具体操作方式是将批下来的土地中应有30%-40%用于建造保障房,而此前北京所批的5%造平价房的比例太少。
汪康懋同时指出,可以从三方面对收入分配进行改革。“首先,将公用事业的费用降下来。比如以上海为例,可以将公交系统的消费价格降低至北京的水平。其次,采取实名储蓄制度,对收入相对较低的人进行利息补贴。具体而言,就是提高低收入人群的利息率,使之真正享受实惠。再次,可以设置类似其他国家的保险卡制度,国家和企业每月分别给低收入人群的保险卡中存入一定费用,同时,可将国家在过去一年所得的红利按35%的比例投入到相对低收入的家庭中。”
而在奚君羊看来,收入分配改革首先可以从“转移致富”入手,由东部向中西部产业梯度转移,加大投资。不过,他强调,“在转移致富的时候,转移力度必须控制得当。效率与公平是相辅相成的,如果过度转移,又将导致东部不公平现象,从而同样降低效率。”
而理应成为调节收入差距的税收杠杆,长期以来却被人们认为并未发挥应有的作用,更是不少人对税收产生“逆调节”的质疑。针对此种现象,有专家指出,首先解决对高收入者的税收监管难题。要在加强税收征管的同时,设计更合理的税制结构来改变目前税收在收入分配差距上出现的“逆调节”。对此,奚君羊指出,“未来要对低收入群体,提供最低工资、福利等保障,而对高收入群体,对其‘高档消费’提高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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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实现“橄榄型”社会吗?
5月17日起人民日报连续推出社会财富怎么分的热点聚焦,到6月17日一共推出四期,这四起的标题分别是:“劳动收入占比为何持续下降”;“收入差距为何不断扩大”;“工资共决,工企双赢才是真”;“壮大中等收入者队伍”。笔者非常仔细的阅读每一篇,也作了一些思考,觉得有两个问题还是值得提出来讨论:
其一,“工资共决”确实是一条路子,因为这样“职工有了‘代言人’,工资不再由老板一个人说了算”。那么谁来做职工的这个代言人呢?
毋庸置疑,正如人民日报5月31日的人民时评说的一样:“实现体面劳动 工会大有可为”。
但不能不看到的事实是这些年工会在成为职工代言人方面,为职工维权确实做得不够,这是亟需纠正的问题。
但是就目前的情况看,政府要纠正的问题更显得紧迫。最低工资的调整就是一个非常明显的问题。
国际上普遍采取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其目的就是保护劳动者的权利,这是一个基本的出发点,如果政府连这一点做不到,或者说做的不够好,那么工会也就很难为职工代言。
显然,在这个问题上人社部把位置搞颠倒了,《最低工资,上调为何不能多一点》的报道中提到:“其中多数国家最终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确实相当于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40%—60%。但这不是绝对的,不少国家是有的年份大大超过40%,有的年份只有30%多。此前,人社部有关负责人曾澄清,社会平均工资只是验证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合理的参考因素,而不是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硬性要求。”
显然,人社部有关负责人的澄清只是文字游戏,是一种推脱。因为现在几乎没有一个省的最低工资达到平均工资水平的40%—60%,而且职工收入与GDP增长相比是连续22年下降。那么又怎么说:“社会平均工资只是验证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合理的参考因素”?
国内有一些专家也极力反对政府对职工工资的干预,例如社科院蔡昉对早报记者表示,国内大部分企业是非公有制企业,政府没法给他们涨工资;同时,对于公有经济企业,政府也不能直接干预其经营;政府只能给公务员涨工资。
政府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是法律赋予政府的权利,政府必须有所作为,这是保障低收入人群的一个强硬措施,也是国际上通用的办法。最低工资不能实现这种保障,那么怎么去谈论工会代言,怎么实现工资公决?现在是政府连最低工资的保障都做得不够,根本谈不上政府在干预企业经营。
现实的情况最低工资距离40%不是一点点,并且是没有一个省份达到这个标准,政府的强制作用如果继续不能起作用,那么《劳动法》就连一张洋画都不如。因此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首先实现的目标是把最低工资提上去,要让最低工资实实在在的保护劳动者权利,而不是老板把最低工资当着保护伞。
其二,所谓“橄榄型”社会,顾名思义如同橄榄——“两头小,中间大”的似球状体,它所表明的是社会阶层结构中极富极穷的“两极”很小而中间阶层相当庞大。又被某些学者成为“纺锤型社会”,取其形似。学者们认为“橄榄型”社会具有更强的稳定性,因此这次讨论中强调了“壮大中等收入者队伍”。
笔者认为美国就是一个最典型的“橄榄型”社会,美国的社会稳定就取决于中产阶级占主导地位,国会乃至总统都是会首先考虑中产阶级的利益。那么这种社会模型究竟是不是适用于今天的中国社会?
这是中国社会学界,经济学界讨论的最热的话题。笔者之见,中国现在不是,将来也不会是。即便中国的中间阶层以每年1%的速度递增,20年之后,中国依旧不会形成和西方一样的“橄榄型”社会。
原因并不复杂,这是中国特色所决定,中国人口过多,资源严重中不足,现在显示出的人口红利是一种社会财富,不能把这种社会财富让去“壮大中等收入者队伍”,这样做不仅是有失公平的,而且是很危险的,为什么呢?20年后中国人红利逐渐消退,人口债务立即凸显。如今中国已经步入老年社会,往后一代青年人的社会负担将愈来愈重,那么现在热衷于“壮大中等收入者队伍”,20年后的年轻一代将如何生活得更好?
即便是一些西方经济发达国家,也显示出了老年化社会问题非常突出的时候的棘手问题,“橄榄型”社会也会应为国家债务不具有稳定性。
中国改革开放,实现社会转型是实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西方发展过程中好的经验可以为我所用,但并不是照抄照搬,最低工资保障是一个非常好的制度,非常适合中国国情,我们却学不好做不好;而在“橄榄型”社会未必就适合中国国情,而中国的学者却在鼓吹“壮大中等收入者队伍”,如果真是“壮大中等收入者队伍”结果必然是社会分配的差距将越来越大。
中国在分配的问题上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劳动者生活的有尊严,实现体面劳动,如果这一点都不能实现,却在说“壮大中等收入者队伍”,建立“橄榄型”社会,这不是扯淡是什么?
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星期二
标签:橄榄型 中产阶层 最低工资 人口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