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定”规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0:35:37

“三定”规定


  “三定”规定(“three decide” the stipulation)。  “三定”规定是中央机构委员会编制办公室(简称中央编办)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而对国务院所属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所作规定的简称。该规定是国务院的规范性文件,是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  “三定”规定主要包括六部分内容:  一是职责调整,即明确部门取消、划出移交、划入和增加以及加强的职责。  二是主要职责,即规定部门的主要职能和相应承担的责任。  三是内设机构(一般部门内的司局机构),即确定部门内设机构的设置和具体职责。  四是人员编制,即核定部门的机关行政编制数、部门和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  五是其他事项,即明确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部门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等。  六是附则,即明确“三定”规定是由谁解释和调整的事宜。  简单地说,“三定”规定就是对国务院的部门是干什么事情的,有哪些内设机构,内设机构的职责是什么,部门有多少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  中央编办是中央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既是中共中央的工作部门也是国务院的工作部门。中央编办的主要任务有两项,一是推进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二是负责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的主任是温家宝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