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爷行业潜规则:为何极其乐意借钱给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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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师爷博物馆(图片来源:资料图)
提示:清代也有一些官员,聘用的是“带肚子师爷”。所谓“带肚子师爷”,就是借钱给幕主的幕友。十年寒窗苦读,又经过多年漫长的“候缺”,这对一般家境的人来说,是难以承受的。上任时需要一大笔钱,先要答谢各路“关节”,随后是远途履任的路费,上任之初又要拿出一笔钱给上司和同僚作见面礼,这些都是不能少的。无钱的幕主只好向他所聘的师爷借钱。“带肚子”可能是“带驮子”的讹音,意思是师爷带钱借给幕主,如同骡马负重。这种情况下,宾、主之间的关系就发生了位置的倒错,师爷成为了债主,有了挟制官员的资本。幕主反而成为被追讨的人。
由于清代地方各级衙门实行“长官负责制”,僚属佐贰人员的严重缺额或者不普遍设置,致使衙门有浓重的“一人独治”的色彩。而各种繁要杂事,不可能由长官一个人来完成,因而必须有“代官出治”、“佐官出治”之类的人来处理这些事务,这就是在清代发展到极盛的俗称师爷的幕友群体。
无幕不成衙
清代流行这样一句谚语:“无幕不成衙。”这里的“幕”就是指幕友、幕宾,即俗称的师爷,“衙”就是衙门,这里是指地方衙门。意思是说,一个地方衙门如果没有幕友,也就不成其为衙门。按照清代从总督巡抚到州县大小几千个衙门,每个衙门有五个幕友计算,全国的幕友至少有数万人之多。
如此庞大的幕友队伍,加上他们事实上影响甚至左右着清朝各级衙门的运转,因此他们的地位与作用在当时就是一个广受关注的话题。乾隆时期史学家邵晋涵说:“今之吏治,三种人为之,官拥虚名而已。三种人者,幕宾、书吏、长随。”曾做过34年幕友的汪辉祖对此深表赞同,并说“官之为治,必不能离此三种人,而此三种人者,邪正相错”。他还说,到乾隆中叶,就幕友而言,要寻找正派的,十人中已找不到四五人了。
幕友又称幕宾、西宾、宾师等。据郑天挺《清代的幕府》的研究,秦朝张耳少年为客,李斯曾做吕不韦的舍人,以及东汉时的门生故吏,都是幕友的原始称呼。师爷虽然出现得早,但只有到清代才真正发达起来,因而形成专门的“幕道”或“幕学”,《幕学举要》、《入幕须知》、《办案要略》、《佐治药言》之类幕学书成为学幕者的必读书。学幕必须拜师,学成才能行幕。学习的内容也以审理裁决民刑案件,征收钱粮赋税,开支各种费用,往来文件,缮写公私函件,考核征收田赋为主。这五方面的知识,成为日后从幕的专业资本。相应地,幕友也分为刑名、钱谷、挂号、书启、征收等五大类。品德修养方面的学习,包括尽心、尽言、不合则去等内容。据清代名幕汪辉祖讲,他学刑名一幕,就用了整整六年的时间。
幕友以通晓刑名律例、钱粮会计、文书案牍等专门知识服务于官府,他们不食国家俸禄,接受主人的束脩(即薪金),其行为对幕主负责,有时也代主官查核胥吏,在官场上起着“代官出治”的作用。清人韩振说:“掌守令司道督抚之事,以代十七省出治者,幕友也。”(《清经世文编》卷二十五《幕友论》)地方官尤其是州县官的事务繁杂,但可以归结为两大项,即刑名和钱谷,这两项也直接关系到地方官的“考成”,与他们的仕途前程息息相关。绍兴师爷龚萼所谓“刑名、钱谷之事,实为官声、民命所关”(《雪鸿轩尺牍》),就是这个意思。清代当过刑钱师爷的陈天锡说,师爷对于主官,犹如“饥渴之于食饮,寒暑之于裘葛,而不可离矣”!
尽管清代制定了许多严格规范幕友的法律条规,多数幕友自我约束也比较强,也不乏为人称道的名幕,而且,许多大员或名流学者往往是从做幕开始其仕宦生涯的,如赵翼、戴震、章学诚、左宗棠、刘蓉等。但劣幕之多,清代堪称其最。幕友之间不但呼朋引类,暗通信息,上下交结,甚至形成一种令主官都难以控制的社会势力。《歧路灯》第七十九回说:“大凡世上莫不言官为主,幕为客。其实可套用李谪仙(李白)两句云:‘夫幕友者,官长之逆旅;官长者,幕友之过客’。”逆旅即旅店,幕友成为旅店主人,官长反而成为旅店客人,这就是清代衙门颇为盛行而又屡禁不止的“官转幕不转”的独特“风景”。
“关书”请幕友与“带肚子师爷”
幕友属于官员的私人顾问,其薪金等项支出由官员自己掏腰包。通常来讲,官员要对聘请的师爷有相当了解。如果是初入仕途,延请幕友不当的话,“往往坐受其祸而不自知”,因此,一个从政经验不足或毫无经验的官员,上任之前,“宜向老成同官虚心延访”,才能“庶几遇之”(《学治臆说·得贤友不易》)。
选好幕友后,延聘之初,须郑重其事,备好关书,由知县亲自拜送。关书的书写程式是:用大红全柬,面写“关书”二字,内写“敦聘某字某姓老夫子,在某官任内,办理某事,月俸脩金若干,到馆起脩,谨订。教弟某(姓名)顿首拜”,另起一行书某年月日,不用印信,不加私章。外用红封套套入,签书“某老夫子惠存”。关书如同现代的聘书,但意义更为崇敬。知县延聘幕友,不论他人推荐,还是亲自延访,但隆重而尊崇的礼节是一样的。
清代也有一些官员,聘用的是“带肚子师爷”。所谓“带肚子师爷”,就是借钱给幕主的幕友。十年寒窗苦读,又经过多年漫长的“候缺”,这对一般家境的人来说,是难以承受的。上任时需要一大笔钱,先要答谢各路“关节”,随后是远途履任的路费,上任之初又要拿出一笔钱给上司和同僚作见面礼,这些都是不能少的。无钱的幕主只好向他所聘的师爷借钱。“带肚子”可能是“带驮子”的讹音,意思是师爷带钱借给幕主,如同骡马负重。这种情况下,宾、主之间的关系就发生了位置的倒错,师爷成为了债主,有了挟制官员的资本。幕主反而成为被追讨的人。汪辉祖说得好:“此等人既有挟而来,必揽权以逞。”将他辞掉,债还不上,勉强用的话,声名必为所败。他开出的药方是“所当谨之于初,无已,宁厚其息而不用其人”(《学治臆说·勿令幕友长随为债主》)。
大席中的大席——刑名师爷
有一首《竹枝词》把幕友的工作描述得十分形象:
书斋关闭似牢囚,日夜昏忙敢自由?
唤讯催提何日了,“等因奉此”几时休。
议详事到忙翻本,命案伤多屡摆头。
转眼瓜期今又届,安排支应好添修。
这里描写的幕友的工作是草拟奏稿、拟定判词等事项,多属于刑名幕友的范围。汪辉祖将幕友大体分为刑名、钱谷、征比、挂号、书启等五种,并说“刑名钱谷动系考成,尽人而知其当重矣”,其他各种幕友,也“无一可以易视”。但刑幕是动关“生死”的角色,因而在所有幕友中,是大席中的大席,通俗地讲,就是最重要的职位。
《长随论》中有《送刑名核办事件》一节,讲的是长随应该将哪些文牍送刑名师爷处理,从中可见刑名师爷的“职权范围”。原文是:
到任通报,印信关防,访拿讼师,地棍土豪,师婆邪教,蠹毒害人,地师引诱,庸医杀人,结盟拜会,强盗硬丐,僧道鏖化,符箓度牒,义鸡剪绺,贼舟匪船,聚众赌博,窝赌窝娼,奸占拐骗,土妓流娼,诬良为盗,买良为娼,婚姻休妻,买休卖休,强奸和奸,嬲奸幼童,私宰耕牛,吸食鸦片,六房典吏,书差舞弊,报捐查籍,封赠旌奖,贞女教子,义夫节妇,丁忧启服,承祧过继,阴医僧道,抛弃尸骸,开棺盗斗,毁坟掘墓,命盗抢劫,书差乡保,书院观风,夹带枪手,文武考试,公出公回,词讼月报,大计考语,越城犯夜,编查保甲,到配安置,接递公文,兵牌火票,遗火放火,私挖官堤,假官假印,假票假银,窃取木植,偷伐茔树,私造鸟枪,器械炮位,贩卖烟土,硫黄私硝,疏失饷鞘,索扰图赖,讹诈滋闹,斗殴打降,抬验伤痕,叛逆灭伦,违悖殴尊,剸夺偷窃,娼优隶卒,监狱班房,差保私押,私刑勒诈,疏脱人犯,各犯报病,犯人拒捕,夺犯殴差,钦查案件,赃私缓赎,十要减等,秋审立决。
从以上所列的这80余项事情来看,刑名师爷所办的案件几乎包括了所有刑事案件及部分民事案件,还参与一定的治安、教化等方面的事务。
具体说来,刑名幕友要参与司法审判的全过程,从批呈词、勘验详案,到定拟招解、审转复核,都是刑幕要做的事。这就要求刑幕必须精通律例,汪辉祖说:“幕客佐吏全在明习《律例》”,“幕客之用律,犹秀才之用四子书也”。
批呈词是针对原告呈递的诉讼状文拟写决定受理与否的意见,一般写在呈词副状的末尾,然后交主官定夺。如果主官同意,再将刑幕所拟的意见誊录到呈词的正本上,批词遂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刑幕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一个案件是否能够进入司法程序。一个称职的刑幕能够准确判断案件的性质,是否需要立案,以及在哪个环节(程序)终结案件。
详案是对案件的正式审理程序,包括审讯被告人,讯问尸亲(即被害人的亲属)、证人,必要的勘验、检查等活动。由于报词真假难辨,轻重难分,牵连多人,因而要求刑幕明辨是非,理出轻重,将无干之人排除在外,才能保证案件审理不被幕后的讼师所诱导,从而在规定的期限内结案。从法律上讲,这些事情都要由主官来做,但如此专业的要求是不通晓律例的州县官难以胜任的,因而幕友必须跟踪一个案件(当然主要是重案)的全过程,才能掌握真实情况。有的幕友(如汪辉祖)干脆在大堂后面拉个幕帘,在幕后听主官问案,然后提出具体意见。也就是说,不论采取什么方式,刑幕事实上参与甚至主导案件的审理。
案件审理完毕后,按照清代司法层级管辖的规定,如果是徒刑以上案件,州县官无权作出判决,但他作为第一审级必须根据律例初拟罪行,具文详细上报下一审级,这就是定拟招解。这种司法文书的呈拟工作通常也由刑幕来完成。其中又有详报、叙供等多种。详报是下级呈报给上级有关案情以及需要上级批示的公文。如果是命、盗等案件,州县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进行初报,以后随着案件审理的进展还要及时上报,这被称为“通详”,而把向上级衙门报告审转过程和判决意见的公文称为“申详”。叙供是判决的基础,是对刑幕法律知识和文字能力的最重要检验,它既包括被告的供述,也包括邻右证人的证言,以及据此拟定的法律适用。一般而言,上级衙门就是从叙供中找出蛛丝马迹推翻初拟的,这种情况下,主官轻则要受“出入人罪”的处罚,重则被降级革职。因此,有经验的刑幕在这方面都表现得很出色。如名幕王又槐提出叙供应该遵守的“六法”“九不可”等等,被学幕者奉为叙供要诀。
招解类似司法判决书,包括对犯罪事实的认定,适用刑罚的拟定,是叙供后的法律判决意见书。审转复核是按照司法管辖的规定,对案件实行的逐级审转复核的一种制度,由此而产生若干种司法文书。其中重要的是驳案、上控。驳案是上级衙门对上报的各种法律文书提出的质疑和不同意见,呈文衙署要据此予以答复。这方面最见刑幕的“功夫”,既不能不坚持呈报的意见,又不能不给上级衙门留脸面,同时还要为将来一旦翻案留下转圜的余地,因此要求字字老到。王又槐说,州县刑幕在指驳中现中肯,方称“老手”。如果做上级衙门的刑幕,不但要能办案,还要有见识,必须高人一等,方堪此任。
州县官的财神——钱谷师爷
《长随论》中还有《钱谷核办事件》一节,总体反映了钱谷师爷所负责的具体事务。原文是:
接收交待,奏销钱粮,门牌清册,地丁人口,屯田籴谷,口粮籽种,乡饮酒礼,开垦熟田,丈量田地,匿契隐粮,杂税牙行,水旱飞蝗,强占田界,阻塞水道,私典盗卖,找价回赎,粮食时价,阴雨旬报,小户抽丰,绕越偷关,奉宪采买,俸工兵饷,河工碎修,水利船政,道路桥梁,庵观寺院,关津渡口,营汛卡房,火具修狱,造具衙门,颜料木植,铜铁铅觔,军功贡器,上用龙衣,夫马驲递,脚捐报销,钱法私铸,军需战船,强买硬赊,控追账债,当铺小押,违禁取利,屠宰烧锅,木榜禁私,抗租抗粮,经征经解,钦查仓库,亏空咨追,侵吞公款,查抄家产,邻境荒歉,流丐饥民,劝捐袄裤,常恤贫人,老人育婴,孤寡疗贫,干旱无收,开仓赈济,分别钱粮,皇恩大赦。
仅从这里所列的60项事务看,钱谷幕友所要处理的事务没有刑幕多,但涵盖面也同样非常广泛,而且都涉及国计民生。具体而言,钱谷师爷承担的职责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大量田土纠纷等民事案件,包括讨还银钱债务,买卖产业,纳税验契等;二是地方政府所承担的社会公共事业,如水旱灾情、修理工程,解送钱粮、采买变卖、牙行客欠、鼓铸制钱,以及驿站马匹、差使等;三是钱粮税收,这是钱谷师爷的“主业”,也是其能够和刑幕平起平坐的根本所在,就这方面的职责来说,他既是钱粮总管,又是会计师。据《未信编》等书记载,钱谷师爷最主要的业务有清钱粮、造交盘、发兑支、查钱谷余粮、查税契等项。
清钱粮是掌握收支的关键环节。尽管每年州县都要奏销钱粮,但存留支放,加上临时支出,会经常有挪、借、透、欠等款项,如果条条有着落,项项有去留,就不会给上官、同僚以把柄,吏役也很难侵蚀。在清钱粮中,花户(纳税人)是否按时纳税,是否全征,关系到州县官的升迁,因而,在相当多的地方,专设一个“征比师爷”席位。有的地方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钱谷师爷,也是为了保证税收这个重点。征比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每十年定期修订的颁布给各地的《赋役全书》,以及所在地的税收档案。前者通常至少每个州县有两部,一部存于县衙,作为征收依据,另一部存于学宫,供当地士绅百姓查阅核对,防止官吏多征。如果到期没有完税,要对纳税户进行比责,即将拖欠赋税的人户传唤到官府进行杖责。如果到期躲避,师爷会建议官员签发拘票拘拿,并治以抗粮之罪,除责打之外,还要枷号示众。也有的州县官当纳税户不能完税时将责任归咎于吏胥,并对其比责。按照这种做法,州县官通常认为,花户通常不欠,多数情况是吏胥侵蚀,因此通过比责使其不敢为非作歹。但如此一来,吏胥又比责花户,在这种情况下,容易引起民众集体反抗。汪辉祖就主张将核对征税账目交给幕友后,对吏役实行奖惩。
造交盘是州县官离任交代时最重要的一项工作,主要是核对账目,检查账目与实物是否相符。这方面的事务也比较繁杂,本书后面有详细的记述。
发兑支是对积欠未完户采取的办法。一般说来,多年没有收上来的积欠情况复杂,其中有吏役侵蚀,也有里甲及代纳大户侵蚀,还有的确属民欠。这时,钱粮师爷要对具体情形作出判断,采取兑支的办法使吏役难逃责任,不能推诿。
其他如查钱谷余粮、查税契等项,恕不一一介绍。
幕友家族如何把持官府
清朝最出名的幕友群体就是绍兴师爷。清朝时绍兴幕业最发达,他们的势力也最强,往往某个幕友家族、亲戚,通过在一个省的上下级衙门当师爷,从而操控官府。
乾隆中期曾发生一件轰动一时的大案。乾隆二十八年(1763),刑部向乾隆帝奏报了湖北的一桩疑案:张洪舜、张洪炎于上年因盗劫被拿获,二犯的名字与乾隆二十六年归州知州赵泰交“滥刑妄断”案内的张红顺、张红贵兄弟字音相同,刑部怀疑张洪顺二犯与两年前的归州案内的犯人是同一伙人,那么,果真如此的话,去年刚刚拿获,何以又行释放?另外,就司法管辖权限而言,此案应题咨刑部,但并没有这样做。带着种种疑惑,刑部请皇帝下旨令湖北督抚另行查审。乾隆帝立即派刑部侍郎阿永阿为钦差大臣前往湖北审案。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钦差的奏报验证了刑部的推断:张氏兄弟就是两年前归州盗案的主犯。
原来,张氏兄弟早在乾隆二十五年在本乡李作棋家盗得银160两及衣物,随后被拿获。但此案至二十六年审拟时,张氏兄弟全案翻供,随后被开释。知州赵泰交因对此案“滥刑妄断”被拟流,事主李作棋、保正袁志芳等反以诬人为盗罪分别拟军、徒。张氏兄弟获释后又故伎重演,在劫得赵启贤家90两白银后被知州秦大人拿获。原任按察使沈作朋此时已升任布政使,他惟恐前案翻改自己受到处分,坚持只将后案审结,而置前案于不问。知府锡占查审此案时,惟上司沈作朋马首是瞻,致使冤案未得昭雪。乾隆帝得到钦差奏报后命将张氏兄弟立即正法,被冤的李作棋、袁志芳等开释,赵泰交宽免。随后经乾隆亲自鞫审,沈作朋立斩,原任湖北巡抚周琬、总督爱必达改绞监候(后两人发往伊犁效力赎罪)。
此案至此还不算奇。在审理过程中乾隆帝对湖北大吏何以“上下一气”,众口一词深表怀疑。随即查出分别在总督、巡抚、按察使司做幕友的是徐掌丝兄弟及其姻亲。这几个幕友都是绍兴人,徐掌丝在臬司沈作朋署内做幕,他的弟弟在总督爱必达署内做幕,其妹夫卢培元又在巡抚汤聘署内做幕。他们盘踞的重要衙门多年,串通一气,与地方官交接往来。沈作朋纵盗冤良案各衙门公文往来,均出自这几个人之手。案发后,他们暗通声气,从中把持,因此才使沈作朋纵盗冤良案畅行无阻。
湖北省扶同作弊大案确实给清廷敲了警钟。乾隆帝得讯后震愤不已,命传谕湖广总督李侍尧等将徐掌丝兄弟等锁拿解交刑部,会同军机大臣审讯,明正其罪,乾隆帝还以此案为例,下令各省督抚严查幕友通同作弊之事,同时禁止新任督抚藩臬接用旧任幕友。但收效甚微。
嘉庆、道光时期,出现了幕友队伍普遍的劣幕化。甚至一个家族长期包揽一个地方上下各级衙门的幕友一职,编织了一个庞大的幕友网络。如道光时期,南昌府衙门幕友胡怀符,在江西十余年,盘踞府署,他与臬司幕友谢固斋交往很深,州县幕友,都由他一人推荐。胡怀符的亲戚家人,在江西做幕的也最多。其弟胡老五在建昌府衙门做幕,胡老七在安远县衙门做幕,他的妹夫章老七也在南昌府衙门做幕。遇有案件发生,州县幕友先与胡怀符往返商议,然后再上报。新任州县到省,胡怀符立即将自己的门徒推荐给他们,州县官无不延请,他本人也因此成为有名的巨富。更为出奇的是,省城里的候补佐杂,多数人也都与胡怀符交结。每到冬季,府署必有札委查夜差使,这些佐杂就向胡怀符营求差事。以至远近盛传,出现了有名的“四大寇”、“二十八喽啰”名目。
师爷行里的“潜规则”
幕友编织的“关系网”根深蒂固,其中也有体制本身的原因,比如州县官自主的权力实在太少,随便一顶乌纱帽都比他大,为了实行一项事情,必须上司批准,因此,上下级衙门幕友之间的“沟通”和“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这也是“荐友”之风颇为盛行的原因。乾隆三十四年,发生这样一件事。安徽颍州知府史鲁璠向他管辖的太和知县郭世谊推荐自己的族叔史纬义做幕友,郭世谊不但来者不拒,而且认为这是巴结上司的好机会,于是将自己花重金买来的小妾割爱送给了史纬义。堂堂正印官为其幕友献妾总是不光彩的,一时间“性贿赂案”闹得沸沸扬扬。不久,郭世谊、史鲁璠被革职。
可以说,上司向下属推荐幕友,早已是官场通行的“潜规则”。州县官如果不用上司推荐的幕友,往往受其刁难。于是出现所谓“勒荐”这类事,即下属为保“平安”,不得已接受上司推荐的幕友,这就使得各衙门幕友暗中联结,私通线索。这大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幕友荐幕,即上级衙门的幕友直接向下级推荐自己的亲友,进入下级衙门做幕,并讲定一年要交多少规例,遇事好彼此关照。二是上司荐幕。因为上司左右州县官的升迁,如果拒绝接受上司推荐的幕友,就会出现“州县幕中,非其与类,一切详案,立意苛驳”的情况,州县官为了求得平安,即使一千个不满意,也得接受,而有的州县甚至主动向上官奏请荐幕,以图照应。上级幕友及上司向下级衙门及下属推荐幕友,最终的效果是一样的,就是上下衙门之间的关系更紧密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下级衙门的幕友出现违法乱纪的事,或者下属徇私枉法,上级官员查觉时,上下幕友之间就会先通信息,巧为弥缝,即使真的有问题,上级官员因为事涉于己,也不敢向上揭报,最后的结果是“同舟共济,通同徇隐”。这就是上级幕友或通过其本官向下级官员推荐幕友得以大行其道的真实原因。何桂芳在《请查禁谋荐幕友片》中说得很清楚:“各省州县到任,院司幕友必荐其门生故旧,代办刑名钱谷,该州县不问其人例案精熟与否,情愿厚出束脩,延请入幕,只因上下通气,申文免驳诘。”
后来还出现了所谓“坐幕”,即不理事而空食束脩的幕友。汪辉祖谈到他对上司推荐的幕友,一般是不用其人,但要给以优厚的薪金,说白了就是养“坐幕”。他还谈到在自己二十多岁学习幕学时,风气很正,但是二十年后,“以守正为迂阔矣,江河日下,砥柱为难,甚至苞苴关说,狼狈党援,端方之操,十无二三”。
上司荐幕的情况从私人著述中也可见一斑。据段光清《镜湖自撰年谱》记载,道光二十六年十月,段光清署理建德知县后,去拜见首府时,首府问他幕友是否已请,段光清回答刑名、钱谷两席已定,首府大不高兴,说:“尔处朋友竟行自定,殊不知我处朋友皆上宪所荐也。”段光清解释说自己初任事,须赖幕友以襄事,今天大老爷要推荐朋友,是人情难却,但人情只能施之一小席,不可行之刑钱两大席。后来首府推荐了一个小席,段收下了。段光清还谈到当时向他推荐的幕友非常多,甚至可以“车载”“斗量”,稍微出色的,荐条都贴到签押房壁上,次一等的,荐条贴到内账房壁上。
越到后来,“幕风”越差。据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记载,咸丰年间,旗员出身的陕甘总督乐斌,对公事全不知晓,把奏折文案全部委托给幕友彭沛霖。彭沛霖因此招摇撞骗,官吏趋之若鹜。更奇的是,按察使明绪、兰州道恩麟、候补道和祥及同知章桂文,都与彭沛霖结为兄弟,登堂拜母,俨然一家人。
幕友的收入与出路
如前所述,在清代庞大的幕友群体中,以浙江绍兴籍为最多,前面提到的徐掌丝兄弟及其姻亲都是绍兴人。关于绍兴人从事幕业的盛况,绍兴籍幕友龚萼说:“吾乡之业于斯者,不啻万家。”由于绍兴人外出游幕的太多,屋室中的人都快走空了。“吾乡之业于斯者,不知凡几,高门大厦,不十稔而墟矣!”(《雪鸿轩尺牍》)可见做幕是绍兴人从事的主要职业之一。清末曾在张之洞的总督衙门做幕的许同莘,在《公牍学史》中说“为幕友者,多籍山阴会稽”,他曾见过会稽《陶氏谱》,其中起家幕友而有所成就的有几十人之多。
如此庞大的人群以幕友为职业生涯,是否因为幕友的薪水高才使得人们趋之若鹜呢?事实上,薪水高低因各个时期、各个地区、各级衙门的差别有很大的不同,尤其与幕友的名气、所从事的工作以及主官对其依赖程度有很大关系。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即幕主对幕友中的重要角色不惜重金。相传田文镜做河南巡抚时,幕友邬先生最擅长写奏稿,每天的报酬是白银一锭。每天早晨,当邬先生看到几案上白花花的银子时,就欣然命笔。否则,一个字不写。凡是经他改定的题奏本章,雍正皇帝都极为满意。后来因为一件小事,邬先生拂袖而去。田文镜再上书言事,谴责喝斥立至。田文镜只好又用重金将邬先生请回来。雍正皇帝在田所上的请安折上批道:“朕安,邬先生安否?”(《公牍学史》)汪辉祖也谈到,州县官对刑钱师爷不能吝啬,如果“惜小费”,计较一年岁脩能省多少,不但幕友不能久安于席,且有别项染指,闹出事来,影响甚大。
在所有幕友中,以刑、钱幕友的报酬最高。他们一年的收入,是书禀、号件、征比等师爷的数倍。刑、钱二席的年脩,按较高的来计算,从乾隆初年的刑席260两,钱席220两,至乾隆五十年前后,最高可达年脩800两,增长三倍多。据记载,四川各级衙门刑名、钱谷的脩金是:总督、布按两司及盐茶道的刑、钱年脩均1000多两,总督衙署如刑、钱合席,则为2000余两。各道、府、州、县刑钱的脩金以地方公务的繁简为等差,最高的年脩为1440两,次为960两、720两、560两,最低的为360两。再如张集馨任职的漳州道台一向请三位幕友,每位每年1600银元。除了脩金以外,有些师爷还能得到幕主及下属衙门的“年节敬”,数目少则几两、几十两,多则成百上千两。而那些擅长舞弊的师爷还有贿金等非法收入。清代就有所谓“官一幕二衙门三”的说法,即指官员、幕友、书吏的分赃比例。民间对劣幕更是用“一代做官,三代打砖”(做贼打墙洞)来诅咒他们。
对于绝大多数幕友而言,他们都把这一职业作为谋生的手段,只有极少数人能够混出名堂来。尽管清代许多有名的人物都有过做幕的经历,但他们与那些以做幕为职业的人是有根本不同的,做幕仅是他们走向长远仕途的短暂旅程。而以做幕为职业的人,其中秀才占了相当一部分,他们做幕是不得已而为之。因此,多数幕友并不是富裕一族。嘉道时期的绍兴幕友许思湄,在他著的《秋水轩尺牍》中,留下了多次向亲友借钱的文字。他本人因生活困顿,最初想通过讨个妾以“留后”的愿望都未能实现。
庞大的幕友群体,出路何在?由于幕友多数来自屡试不中的秀才,他们或者世代相承,或者在一个地域形成风气,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都是提供专业服务的人群。就刑名幕友而言,他们实际是专门的法律工作者;就钱谷幕友而言,他们是兼有财政、会计、统计等多项事务的专业人员。由于教育制度和社会实际需要的严重背离,科举出身的官员不熟悉这些专业知识,而一旦担任父母官,要他们“脱胎换骨”,自然不易。晚清名臣胡林翼在致友人的信中自言:“幼年精力,半耗于八股及时俗应酬,是以学识太小,本领太低,力不如志,以为可惜”,许同莘评价道:“才如(胡)文忠,而犹为此语”,更何况其他人呢,学识和本领都是在亲身实践中才能学得到(《公牍学史》)。
幕友通过其提供的专业服务,也能避免或减少施政中的不当行为。由于清代的法律规章“一切束之于不可破之例”,地方官聘请专业人员,就会使之规避法律处分。许同莘说:“举督抚州县束缚于例案之间,而又能支持补苴以延国命者,则别有人焉。”这个别人,就是幕友。这些人“明习律令,灼知情伪,机牙足以应变,智计足以解纷。其贤者能驭吏而不为吏所愚,其不肖者则与吏联为一气,而犹能弥缝无迹,为主人规避处分”,可见,幕友在衙门运行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正因为幕友不可或缺,因此清廷从制度层面给他们提供了一定的出路。雍正元年规定,督抚延请幕友,效力有年,称职者行文“咨部议叙,授之职任,以示砥砺”。也就是说,幕友中优秀的,经督抚上报吏部,可以授以官职,但不具有普遍性,而且,据许同莘讲,“举荐幕宾之制,不知何时停止”。到了清末,督抚衙门有劳绩的幕友,多因其他事列入荐章,而绝大多数幕友,“则布衣终老而已”。更多幕友的出路仍是参加科举考试,以获得做官的“功名”,如汪辉祖做了17年幕友后,去考举人,考中后又做了7年幕友,终于考中进士,后来做了知县官。绍兴人范家相早年做幕友,他的母亲责备他“泯泯无闻”,他为此发奋读书,考中进士。著名学者戴震、名吏林则徐等都有这样的经历,可以说,做幕之后重走科举路,比较普遍。到了咸丰、同治以后,做官的资格限制逐渐淡化,由做幕而做官的多了起来,左宗棠、刘蓉等一批人走的就是这样一条路。而在曾国藩、张之洞这两个近代最大幕府中做幕的人中,后来做官的更是举不胜举。郑天挺先生甚至认为,清后期的幕友已经失去幕友原来的意义,相当一部分已经向官的身份转变,与幕主形成了上下级的官员关系(《清代的幕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