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今天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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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今天:1839年6月3日 林则徐虎门销烟
中广网北京6月3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8时50分报道,今天是6月3日,这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非常重要的日子。1839年6月3日,当时的两广总督林则徐在广州以南的虎门正式举行了销烟仪式。

座落在虎门林则徐纪念馆中的林则徐雕像(图片来源:东莞时间网)
所销的“烟”就是人称大烟的鸦片,鸦片流入中国是起自明朝中期,开始是作为一种药,但是后来英国为了在中国谋取暴利,商人用非法偷运的办法,大量向中国输入鸦片,赚取中国的白银。鸦片作为一种毒品流入中国,使得中国国内相当多的人吸毒,统治阶级更为腐败,社会更为混乱。当时的道光皇帝意识到这样下去会出现严重的社会危机,因此支持当时的清朝官员林则徐所提出的禁烟主张。
林则徐到广东之后采取坚决的手段,过去几十年,清政府对鸦片虽然是下令禁止,但是屡禁不止。因为很多地方官员清朝的官兵也参加走私,而林则徐采取铁腕措施,抓住之后货即没关,人即正法,抓住就要杀头,用这种强硬的措施终于收缴了大量的鸦片。1839年6月3日这一天,在虎门海滩上当众销毁。
虎门销烟是中国人民反抗外国经济侵略的一个重要措施,这显示了中国人民禁绝毒品的意志。但是无虎门销烟引来的结果就是英国为了报复,于1840年对中国发起了鸦片战争,英国政府为了保证自己毒品贸易的利益,对中国发动一场战争,这恰恰也反应了早期资本主义的发家史就是对外侵略掠夺的历史。因此我们今天回顾虎门销烟,一方面看到中国人民反抗外来侵略的意志,另一方面也可以清楚的认识到早期资本主义的发展确实像马克思所形容的,每一个毛孔里都渗透着鲜血,它恰恰是利用各种血腥肮脏的贸易完成了早期的原始积累,这使人们认识世界近代历史的发展也多了一个生动的教材。
1896年6月3日 清政府同俄国政府签订《中俄密约》
1896年6月3日,清政府特使李鸿章同俄国财政大臣和外交大臣在莫斯科签订《御敌互相援助条约》,即《中俄密约》。这是沙俄以共同防治日本侵略为借口,贿赂李鸿章,利用沙皇尼古拉二世举行加冕典礼的机会签订的。《中俄密约》共六款。主要内容:一、如果日本侵犯俄国亚洲东部或中国、朝鲜领土时,中俄两国共同出兵并相互接济军火、粮食;二、开战时,俄国军舰可驶入中国所有口岸;三、允许俄国在黑、吉两省修筑铁路直达海参威;四、任何时候,俄国均有权通过该路运送军队和军需品;五、有效期15年。从此,沙俄侵略势力进一步深入中国东北三省。
1919年6月3日中国工人阶级第一次进行大规模政治罢工
1919年6月3日,中国工人阶级第一次进行大规模的政治罢工。从上海发起,纺织、机器、铁路、汽车、轮船、铁厂等50多个企业约7万工人罢工。其中沪宁、沪杭铁路工人总罢工,在全国影响极大。
济南、天津、南京、长沙、汉口、杭州等地工人也纷纷罢工。山东、河北、山西、湖北等省派代表赴京请愿,要求废除“二十一条”及对日的一切密约。全国掀起的反帝浪潮,严重威胁军阀政府的统治。
6日、7日,军阀政府释放全部被捕学生。10日,发布准免曹汝霖、陆宗舆、章宗样职务的命令。28日,出席巴黎和会的中国代表,拒绝在和约上签字。
至此,“五四”运动已发展为以工人阶级为主力军、包括城市小资产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参加的全国范围的革命运动。运动中心由北京移到上海。
“六三”大罢工,显示了中国工人阶级登上政治舞台后崭新的战斗姿态及其在反帝反封建斗争中的先锋作用和领导力量。
1941年6月3日冀中人民对日军展开地道战和地雷战
把地雷埋在公路上
1941年6月,随着反“蚕食”斗争的日趋尖锐、残酷,冀中蠡县一区的群众在斗争实践中总结经验,逐步把孤立的隐蔽洞改造成地道。冀中区党委及时推广了人民群众在对敌斗争中改造平原地形的这一创举,并在斗争中不断完善。许多地方形成房房相通,村村相联,进出方便,能藏、能防、能打、能机动的完整的战斗地道体系。地道战与地雷战和其他多种斗争形式相结合,成为坚持平原作战的有效办法。
6月,中共冀中区委召开组织工作会议,总结反“蚕食”斗争的经验,研究对日斗争策略。会议期间举办地雷展览,介绍了第七军分区开展爆炸运动的经验,随后各根据地普遍推广,军民协力,自力更生制造炸药、地雷,形成群众性的爆炸运动,后通称地雷战,此战法成为消灭日军的重要方法之一。
1946年6月3日陈公博被处决
陈公博在江苏高等法院接受审判
1946年6月3日,汪精卫的继承人、大汉奸、伪南京政府主席陈公博被处决。
陈公博,广东海南人,1892年生。早年人北京大学读书,1921年3月,与陈独秀、谭平山等发起组织广州共产主义小组。7月,参加中共一大。1922年,因支持陈炯明反对孙中山的叛乱,受留党察看处分。翌年被开除出党。
1923年3月,由日本转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留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25年回国,任国民党中央党部书记长、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训练部主任、国民党中央党部农民部长。1926年当选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常委,旋改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政务局中将局长,随军参加北伐。后任国民党中央组织部代理部长。1927年,当选为国民党中央执委会常委和中央政治委员会委员,国民革命军总政治部主任,支持汪精卫发动“七·一五”政变。1928年夏,与顾孟余等在上海成立“中国国民党改组同志会”,为改组派的主要负责人。1929年,被国民党三大开除党籍。同年冬,联络张发奎、李宗仁、唐生智、石友三等,组成“护党救国军”,进行军事反蒋,不久失败。1931年11月恢复国民党党籍,当选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和中央政治会议委员等职务。
1938年12月,追随汪精卫公开投降日本,任汪伪政府立法院长,井兼任上海特别市市长、上海市警察局长、上海市保安司令、军事委员会政治保卫部总监、伪国民党中央党部组织部长等职。1944年11月,汪精卫死后,接任伪国民政府代主席、行政院院长、伪国民党中央执委会主席、中央政治委员会主席、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上将委员长。著有《苦笑录》、《寒风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