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重疾险新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10:21:06
来源:东航金融 时间:2008-05-29 15:39
【编者按】东航金融综合报道:重疾险到底能保哪些病?患重大疾病后到底什么情况下能获得重疾险的理赔?面对保险消费者普遍关心的这些问题,以前往往是保险公司单方面“强解”条款说了算。这种局面在去年能得到彻底改变,那新规实行一年来,重疾险从哪些地方得到新生了呢?
什么是重疾险?
重疾险是重大疾病险的简称。它是健康保险中的一种。指当被保险人罹患如心脑血管、恶性肿瘤、重要器官移植等保险公司约定的重大疾病或手术时,保险公司依据合同向被保险人赔付的一种保险。
哪些人需要投保重疾险?
一般来说,保险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又包括:人寿保险、健康险和意外伤害保险。重疾险,是健康险中最具保障作用的。因此重疾险是人们在购买保险时应首先考虑的品种。
另外,随着医疗改革的深入和医疗费用的不断上升,重疾险的保障作用也越来越重要。所以,以下三种人更需要保险: 一是中年人;二是身体欠佳者;三是单身人士。
为什么要买重疾险?
现社保中医保只占医疗费用总量的30%,自费比例超过了70%,而商业健康保险承担的比例更是不到2%。快速上涨的医疗费用不仅影响了家庭生活水平,同时依然严重影响家庭的消费安全感和消费信心。本刊咨询电话显示,越来越多的市民开始寻求健康险作为高额医疗支出的保障。
而在此之前,网上关于重疾险“保死不保生”的说法引发了市场对现有重疾险产品的争议。尽管保监会相关人士明确表示,这种说法“并不符合事实”。但先前关于重疾险理赔的争论,导致很多人都误以为重疾险只是“保死不保生”,受制于“买重疾险容易理赔难”的恐惧,部分人还处于观望之中。
业内人士指出,重大疾病险本质上不是“死亡险”,它的设计原理是保障被保险人身染重疾后需要的巨额治病费用。通常而言,重大疾病险保障的应该是经过治疗就能够延长生命,而不至于短期就死亡的疾病。因此,重疾险保障的重点还是在被保险人生命存续期间。
目前,虽然医疗水平在不断提高,但重大疾病仍然经常发生。它不仅使患者备受精神和肉体的煎熬,对患者及家属更意味着一场经济灾难。无论是因为自己患重病无法工作,还是为了照顾罹患重病的父母、配偶或是子女而不得不放弃工作,都将为家庭带来额外的经济损失。
据统计,有近48.9%的老百姓因为经济原因,在患病后选择了“等待”而非“治疗”。而购买一份重疾险,可在危急时刻为患者及其家庭提供最需要的经济支持。
买重疾险避误区
误区一:覆盖的病种越多越好
很多人在买保险的时候会货比三家,这本无可非议,但应当挑选具有可比性的保险产品。
以重疾险为例,有人购买时在三、四个公司间挑来挑去,比较所防范的病种,出于对疾病的恐惧心理,往往会认为所投保险所覆盖的疾病种类越多越好。
而目前市场上的保险公司为了迎合客户的这一心理,也就跟风推出覆盖面较广的重疾险,所防范的病种由10种上升到30种、33种甚至40种。事实上这是一个误区。
买覆盖面特别全的重疾险其实没有太大的意义。就目前市场上重疾险所涵盖的病种来看,有些疾病的发病率是很低的,如“重症肌无力”,该病的发病率约为十万分之一,也就是整个上海1300多万人口中大概只有130多人会罹患此病。
如果百姓投保时涵盖此类稀有疾病的病种特别多,相对而言就不是很划算了,因为每种疾病的发病率都会影响费率的厘定。所投保的病种越多,自然价格也更高。
这样一来,等于是花钱买了发病可能性并不高的保险,这对本来力求节约的消费者来说是违背了本意,而且也未必会带来更多的保障。因此买重疾险所防范的病种不应贪多求全,目前市场上有价格低廉又比较有针对性的防癌险,且购买时不大会被拒保,可以供广大市民参考购买。
误区二:产品越便宜越划算
市民老吴快要退休了,他听说不少保险公司的重疾险不接受60岁以上的被保险人,于是赶忙打算给自己备一个重疾险。在看中一个趸缴型的重疾险产品后,老吴偶尔听朋友说起另一家保险公司的产品更划算。老吴做了一下对比,果然发现一样都是保30种疾病的趸缴型重疾险,保费足足相差了3千元,便打算放弃原来的购买计划。
事实上,保险产品是很难作比较的,特别是产品的价格。由于交费期限选择上的不同,所交保费自然会有差别;而不同保险产品保障期限的不同也会对价格产生很大的影响。以老吴对比的保险品种为例:虽然两者都是保30种疾病,趸缴,但老吴没有注意到自己原计划购买的险种保的是自己终生的健康,而后者只保到65岁,也就是说,老吴如果在65岁以后罹患保险条款上罗列的疾病是无法获得理赔的。而65岁以上恰恰是疾病高发阶段,老吴的健康依然没有得到有效保障。
另外我们会发现虽然一些重疾险价格比较便宜,但条款豁免上会注明,当客户出现某些重大疾病前兆时,保险公司有权终止合同,这对保户而言,就是非常“吃亏”的了。还有的保险公司采用均衡保费定价,虽然眼下看上去保费贵,但却不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升高。
误区三:带分红性质的重疾险更好
几年前分红型保险曾经在沪上热销,有的市民还保留一些老习惯,不管买什么保险都不忘打听:“有分红功能吗?”其实早在两年前保监会就有规定出台:重疾险不能分红。
这一点其实也不难理解,因为重疾险的设定本身是为了一种社会互助,属于福利性质而非盈利性的,保险公司不赢利,自然不会存在分红。
老百姓对分红险特别青睐归根结底是由于对保险认识不够,其实保险遵循的是补偿原则,主要是用来弥补自己的损失的,我们不可能利用保险去盈利。但是一些代理人为了出售保险,总是从盈利的角度去诱惑消费者,让大家对保险产生了可以牟利的误区。
误区四:只要临床诊断就能获陪
小孙至今想不通父亲的重疾险保单:父亲罹患了“急性心肌梗塞”,属于所投保的30种重疾险保障范围,而且也已经被医院确诊。但去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却拿出小孙父亲的保单条款,上面注明:“急性心肌梗塞”必须有心肌酶素的异常增高作为诊断依据。小孙的父亲虽然被确证,但是却错过了检查心肌酶素的最佳时间,理赔时出现很大麻烦。
很多人与小孙一样对重疾险的理解存在误区,以为只要有临床诊断,就一定可以获得赔付。根据重疾险合同对疾病的定义,虽然一般来说是参照国际或者国内权威机构推荐的诊断标准制定的,但有时候可能较临床诊断的标准更为严格。
因此客户应当在购买前对合同中注解的各种疾病的定义做个粗略了解,务必看清楚自己的保单,避免不必要的理赔纠纷出现。
专家视线
建议一:年轻人也需要重疾险
大多数人要到30岁以后身体出现发福、睡眠质量差等症状时才逐渐意识到自己的身体素质变差了,考虑是不是该买一份保险防万一。
很多30岁以下的年轻人认为自己身体好并且还没有长远规划的意识。殊不知,年轻人一旦罹患疾病,境况可能比中年、老年人更糟,因为不满30岁的他们往往急于买房买车,身负两类贷款,且没有积蓄。
而且随着环境、空气质量的变化,再加上不少人在居家装潢时大量使用漆类涂料,种种原因使得一些原本在中老年人群中高发的疾病在年轻人中也逐渐露出了苗头。比如癌症的好发期以前大多集中在45岁~65岁的年龄阶段中,现在却有年轻化的趋向。
数据显示,越来越多的人在20岁、30岁出头就罹患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重大疾病,而这种情况一旦发生往往让当事者猝不及防,将无可避免地带给家庭带来巨大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
而且在年轻时买重疾险还有年龄优势,所缴的均衡保费分摊到每一年比起中老年人来要便宜不少。所以买重疾险与买其它人寿险的原则是一样的:年纪越轻购买越划算。
建议二:买保险期为终生的品种
有不少市民在对比重疾险的价格时总是选便宜的那种买,没有注意到对重大疾病保险期限上的差别。这里要建议市民尽量购买保障期长的保险,最好是终身保障型保险。
因为不少疾病的发病率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提高的,如阿耳茨海默氏病(俗称老年痴呆症)等。
而且更应让投保人引起警惕的是目前市场上不少重疾险只保到65岁,这意味着保户在65岁以后罹患疾病将没有保险保障,而如果这时才去补买终生型重疾险,往往为时晚矣。
因为很多保险公司不为65岁以上的老人保险,而且即使这时有适合自己的产品,也会直接面对高额的保费。
还要注意一点的是保险时限和交费期限的差别。我们所建议市民购买的是保险时限长的产品,与交费期限没有关系。并不是说,交费时间长,保障就是终身的了。
具体缴费的方式可以根据市民自己的喜好和经济实力,选择趸缴、年缴等方式。
建议三:不要隐瞒病史
我们现在都说理赔难,在重疾险的核赔中也存在这个问题。建议市民在投保时,一定记得把自己的病史尽量告知清楚,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带病投保。因为保险公司都有专门的核赔部门,如果在医院了解下来客户有相关病史,可以拒赔。
保险公司里不少关于重疾险的纠纷未必是保户恶意不如实告知,但是不少人仍然认为,只要投保时没得重大疾病,理赔时就不会有麻烦。大家没有意识到,许多重大疾病与某些常见病有着密切关系,如慢性乙型肝炎在医学上已被认定与肝癌有关,如果客户没有告知保险公司这一病史,未来罹患肝癌肯定是得不到理赔的。
这里也建议有条件的市民在投保前,不妨找一位有医学常识的亲朋好友咨询一下。
如何选择“标准化”重疾险
标准化定义让重疾险保单更加规范,但也给消费者选购产品带来不少麻烦。魏小姐最近就接到保险代理人的电话,向其推荐重大疾病保险。但在她看来,现在购买重疾险没有必要,“更何况各家公司重疾险产品都差不多,很难选择”。
那么,面对各家公司“标准化”的重疾险保单,消费者究竟该如何选择?记者就此采访了多位资深保险代理人。
根据年龄选择产品
“重大疾病保险适用所有人,消费者可以根据年龄选择产品。”友邦保险业务主任、注册财务策划师徐麟圣在接受采访时指出。
人们的工作年龄从25岁-60岁,以每年工资收入10万元计算,工作35年可获得工资350万元。但要获得350万元须有两个条件,一是工作满35年,另一个就是保持健康身体。而影响人们健康的因素包括意外伤害和疾病,“因此,购买重疾险就等于买一份健康保障”。
至于不同年龄的消费者该如何选择重疾险,徐麟圣表示,可以35岁为界线。
35岁以上的消费者,可以选购组合型重疾险,即主附险相结合的重大疾病组合保险,这类产品投保年龄可达80岁-88岁,到期可以返还本金;35岁以下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消费型重疾险,这类产品投保年龄为65岁,保费相对较便宜,保额也不低。
但需要提醒的是,消费型重疾险每过3-5年,保险公司会根据投保人的年龄、实际情况上调保费。此外,一些保险公司针对不同人群设计产品,消费者可以购买更具针对性的产品。
专家推荐:
泰康人寿:新推泰康双重关爱重大疾病保险(以下简称“双重关爱”),对于侧重保障需求的人群来说,可以单独投保该产品;对于注重投资的人群来说,可以选择“双重关爱”+《泰康附加赢家(2007)定期寿险(万能型)》的产品组合。
太平洋安泰:对旗下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作全面升级,针对成年人的附加“家庭支柱”定期重大疾病保险、针对女性的附加“美丽人生”定期重大疾病保险,以及针对少年儿童的附加“宝贝无忧”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仔细了解保单内容
那么,在购买新版重疾险时,应该注意哪些方面呢?保险专家指出,保障范围、保费、保额是一张保单最基本的构成。
根据《规范》有关要求,重疾险产品中必须承保25种重大疾病,保单保障范围扩大。但是记者发现,很多公司推出的新产品中,涵盖重大疾病的种类远超过25种。“消费者应该清楚哪些疾病属于保障范围,哪些疾病属于免责范围。”专家提醒道。
同时,新版重疾险对产品价格进行了调整。记者对多家保险公司新版重疾险产品进行核对后发现,泰康人寿、太平人寿推出的新版重疾险产品在价格上均有所上浮,幅度在3%左右。多数公司则表示维持目前的产品价格或进行微调。
业内人士认为,小幅上调重疾险保费是合理的,原因是新险种的承保范围扩大了,因此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相应提高,同时保险公司对新险种的免责条款也有所减少。
但也有一些保险公司表示,随着医疗手段的提高,一些疾病在未来的治愈率必然会迅速提高,这无疑会降低重疾险经营成本。同时,未来利率增长预期明显,保险公司可以把这份预期提前回馈客户,“因此,公司不排除下调重疾险费率的可能”,比如人保健康险将价格下调7%-15%。
此外,消费者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保额。上海一位资深保险代理人认为,重疾险费率不该成为消费者选择产品时考虑的因素。该代理人指出,重疾险的费率厘定是由保监会统一制订的,各家公司有所差异,但不会有很大悬殊,“相比之下,选择多少保额对消费者而言更加重要”。
一般而言,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在20万元左右,如果患者选用进口药物,医疗费用可能更高。因此,保险专家指出,消费者在确定重疾险保额时,应该考虑这部分因素,“保额选择在10万元-30万元比较合理”。
专家推荐:
中德安联:安联附加长期重疾险和安联附加豁免保费长期重疾险,这两款新推出的长期重疾险包涵39种重大疾病,除了中国保险协会颁布的25种统一定义的重大疾病外,增加了14种其他常见重大疾病,包括心肌病、严重类风湿关节炎等。
友邦保险:重疾险产品《守卫人生》除了对保障范围扩大之外,费率基本不变,而《守护人生》也仅随保额变化而相应地增加。值得一提的是,《守护人生》每5年,保额递增20%。也就是说,消费者35岁时购买10万元保额的此款产品,60岁时保额将增加至20万元,但保费不变。
公司实力影响理赔
“购买重疾险,选择公司很重要。”保险专家指出,每家保险公司都有一部分责任准备金,用于保单理赔,“公司的营运状况、财务问题直接影响给付能力”。至于如何判断公司实力,该人士指出,一般可以参考国际评级机构对公司的评级,同时也可以分析公司每年的净利润数据。
此外,重疾险给付方式对于消费者选购产品也非常重要。比如,一些保险公司采用现金给付的方式进行理赔,保户一旦被确诊为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一次性支付全额理赔金;也有一些公司,在保户被确诊为重大疾病后,先期支付80%理赔金,在保户死亡后再支付剩余20%理赔金。
保险业内人士指出,《规范》只是对重大疾病的定义进行统一,并未对各家保险公司的给付方式给出统一标准,“因此,消费者在选择重疾险时应该更注重给付方式”。
专家推荐:
平安人寿:鸿利重疾是平安附加鸿利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B)的升级产品,该产品给付将不再影响对应主险的基本保险金额、生存金和现金价值;而此前的老产品,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会直接导致对应主险基本保险金额、生存金和现金价值的相应减少。
海尔纽约:《附加额外重大疾病保险B款》正式上市,将采取“有利于客户”的理赔原则。如果发生重大疾病理赔,将比照原有合同条款和《使用规范》,选择有利于客户的重大疾病定义及责任免除条款。也就是说,如果原有保单中某种疾病定义或责任免除更宽松,就沿用原有定义或责任免除进行赔付;如果《使用规范》中该种疾病的定义或责任免除更宽松,就参照《使用规范》中的标准定义或责任免除进行赔付其旧版的重大疾病保险。
重疾险全面升级后 投保策略应该如何变化
选长还是选短:组合式投保也不错
重疾险产品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均衡保费型的长期险种,一种是自然保费型的短期险种。具体来看,投保均衡保费型重疾险,从28岁到85岁,保费年年都一样,这种重疾险通常是保险期间较长的储蓄型险种。而投保自然保费型的重疾险,年轻时的保费非常少,但随着年龄递增,保费也逐渐提高,一年一续保的短期消费型重疾险通常是此类产品。
从目前的产品费率来看,由于过了40岁,短期消费型重疾险的保费提升速度非常快,因此,如果市民需要长期、持续地获得重大疾病保障,从保费的角度长远考虑,长期的储蓄型险种可能更经济。
举例来说,两位30岁男性客户A和B,保费预算只有3500元,又非常需要重疾保险。A选择长期险种,就只能购买一份10万元保额、交费20年期的重疾险;B选择短期险种,则可把保额买到30万元或更高。
但长期重疾险也有自己的“先天缺陷”。比如,目前投保终身重疾险选择10万元或者15万元保额,觉得额度差不多了。但可能过了10年,20年,到自己真正需要重疾险来理赔的时候,因为医疗费用上涨的问题,可能会觉得这笔金额很不够了。而短期重疾险就不存在这样的问题,你可以每年按照当期市场上对重疾险的治疗费用水平,灵活调整额度。
不过总体来说,在同等的保费预算下,购买短期消费型的重疾险可以获得更高的保障,对于经济预算有限或暂时只需要短期重大疾病保险的市民来说,购买短期消费型险种可能更实用些。毕竟,短期重疾险险种的费率只有长期型的20%~30%甚至更低。
综合来考虑的话,采用“储蓄型+消费型”的重疾保障组合也是不错的选择。比如,对20岁到30岁的投保人而言,由于经济能力有限,而消费型短期险种的费率优势比较明显,保户60%~80%的保额可考虑消费型险种。
而在35岁后,随着年龄的增长,消费型险种的费率优势逐渐缩小,此时可相应提高储蓄型险种的占比。到45岁之后,短期消费型险种所提供的保障占比可逐步降低到10%,甚至不再购买,转而由储蓄型长期险种来提供全部的重疾保障。
保险金额选择:至少8万元
如果要安排重疾险,每个人的总保额选择多少合适呢?
根据最近的统计,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少则七八万元,多则十几万元甚至更高。因此,通常建议购买重疾险,至少要买8万元保额打底,累计保额达到20万元左右比较合适。如果是高收入人群,可选择30万元左右的保额,保证将来能享受较好的医疗待遇。
以上是从需求的角度考虑,而从预算的角度考虑,一般来说家庭总收入的10%购买人寿保险比较合适,而其中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左右用来购买重大疾病类保险是比较符合实际需要的。
值得注意的是,就像前面讲到过的,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是有变化趋势的,现在要花20万元治疗的大病,以后可能将为15万元,也可能涨到30万元,因此每隔三五年应该根据家庭人员和经济状况的变化,以及医疗费用的统计状况作一些适当的调整。
缴费期选择:不宜太短
对于长期的储蓄型重疾险来说,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缴费期限的选择。一般来说,长期储蓄型重疾险缴费期选择非常灵活,从经济的角度综合考虑,缴费期不宜太短,通常40岁以下的人群,都建议选择20年缴费期。
具体来看,缴费期越短,总的保费支出绝对数额会越少(不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但是,将缴费期适度拉长,好处可能更多。第一,拉长缴费期,年交保费比较少,每年的负担相对较低。第二,一旦短期出险,缴费期长更划算。例如,A和B两个同龄人同时购买了一款重疾险,保额10万元,A的缴费期为10年,年缴9000元,B的缴费期为30年,年缴3000元。两年后,A和B出险,均获得10万元理赔,但A已交的保费为18000元左右,而B交的保费只有6000元左右。
相关资料:
出台背景:我国重疾险市场曾存在的问题
一、重疾险到底能保哪些病?
重疾险的定义问题是引发重疾险纠纷的根源。 目前重疾险的承保大病状况、病种数表述五花八门。 去年的“重疾险风波”,导致出现信任危机。
二、重疾险理赔尺度是否过于苛刻?
重疾险的赔付标准和数额往往由保险公司单方说了算。 保险公司通常要求投保者只能用最基本的治疗手术。 由此产生的纠纷不计其数。
2007年8月1日前我国保险市场主要重疾险产品一览表
 
公司
产品
投保年龄
保险期限
(观察期)
大病种类
保险责任
新华人寿
健康天使重大疾病保险
6个月—65周岁
至81岁(1年)
32类
保额每年2%固定递增,一旦患所指重大疾病,100%赔付,专款专用,
81岁返还本金,
健安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1岁-6周岁
终身(1年)
11种
费率相对低廉,保障固定,适合高龄投保;十一大系统疾病或手术一经确诊,即可赔付;.交费期满,继续终身拥有保障,积累健康基金。
中国人寿
康恒重大疾病险
30天—65岁
终身(1年)
29种
一年内大病退保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一年后大病,身故给付保额,合同制止。
中国平安
康盛(男)
16—50周岁
终生(90天)
25种
重大疾病分类给付, 保费豁免后责任继续有效; 保险单短期贷款, 交费期内,附七级三十四项意外伤残保障,功能更合理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
太平洋盛世万全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6个月—65周岁
终身(180天)
24种
18岁前大病身故、身故或高残给服1倍保额;18岁后大病、身故或高残給2倍保额
泰康人寿
生命关爱
60天—55周岁
至100周岁(90天)
27种
大病、身故或百岁给付1倍保额
美国友邦
守护神两全保险及重大疾病保险
18岁—55周岁
88周岁(90天)
20种
大病、身故或满期给付
民生人寿
康吉重疾险
60天—65周岁
88周岁(1年)
40种
一年内大病退保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一年后大病,身故给付保额,合同制止。满期无息返还保费
 
2007年8月1日后我国保险市场主要重疾险产品一览表
 
公司
产品
投保年龄
保险期限
(观察期)
大病种类
保险责任
中德安联
人寿
安联附加长期重疾险
A型:60天—65周岁
B型:60天—55周岁
A型:5年—70年
(90天)
B型:至85周岁
(90天)
39类
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或因疾病于规定时间后被初次确诊为患有所列重大疾病,且于确诊日的次日起第28日24时仍生存的,本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安联附加豁免保费长期重疾险
18岁-60周岁
同主约合同
(90天)
39种
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或因疾病于规定时间后被初次确诊为患有所列重大疾病,且于确诊日的次日起第28日24时仍生存的,本公司豁免之后相应的保险费。
中国人寿
2007版康恒重大疾病险
30天—65岁
终身(1年)
29种
保障范围多达29种疾病,病种选择更加科学合理;一年内大病退保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一年后患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身故或疾病身故给付保额,合同终止。
人保健康
关爱专家终身重疾个人疾病保险
16—50周岁
终身(180天)
31种
因意外导致的重大疾病或身故,按照保额赔付;因疾病导致的重大疾病或身故,并且于规定时间后首次患病的,按照保额赔付。
泰康人寿
双重关爱重大疾病保险
30天—55周岁
终身(1年)
27种
65岁前,不幸罹患重大疾病或不幸身故,可获双倍保险金额的赔付;65岁后,不幸罹患重大疾病或不幸身故,可获单倍保险金额的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