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组织传销四被告被判刑 女生当庭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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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09日11:07 长沙晚报

在昨日的庭审中,被告人冉隆清因悔恨而失声痛哭。图片均为黄祥和 摄

昨日,宁乡县法院将庭审设在中南大学的远程观摩法庭内,400多名师生参加旁听。
女大学生当庭痛哭:“对不起,爸爸!”
●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案昨在中南大学开审
●包括一对学生情侣在内的四被告被判刑
●专家呼吁大学生警惕传销泥潭
“今天来到校园,见到同龄的大学生们感觉很熟悉……我很后悔,如果有机会的话,我希望能够继续回校园读书……”
昨日,宁乡县法院在设于中南大学的远程观摩法庭开审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案,该案主犯王江飞在法庭上追悔莫及——他在重庆就读某大学时被人引诱加入传销组织后,又将自己的女友拉入泥潭,最后双双站上被告席。此案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湖南法院网对此案进行了网络图文直播。
情侣搞传销同上法庭
昨日,中南大学法学院内的远程观摩法庭座无虚席,连过道上都挤满了人。该院400余名师生坐在这里,旁听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案的庭审。
4名被告人被押解到庭。
他们都很年轻,均是“80后”,其中最小的冉隆清只有23岁。他们之间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被告人王江飞和吴鹏、苟华平都是四川平昌县人,而被告人冉隆清是重庆市万州人,系王江飞的女友兼校友。
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3月份以来,被告人王江飞、冉隆清、吴鹏、苟华平等人组织90余人在长沙市望城县、宁乡县等地区,以推销天津天狮公司的化妆品为名,要求参与者缴纳2800元一份的产品费以获得资格,并按一定顺序组织层次,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依据,引诱、胁迫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传销活动骗取财物。被告人王江飞、冉隆清、吴鹏、苟华平等人负责管理家庭和领导传销人员,非法开展传销业务,直接和间接发展下线多名。四被告人非法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扰乱社会秩序,在共同犯罪中均系主犯,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几名被告人的供述,2008年,苟华平从事传销后发展了自己的老乡吴鹏,吴鹏则喊来了弟弟吴程,王江飞则是吴程发展的下线,随后王江飞又使女友冉隆清加入了传销。他们最先在陕西渭南开展传销,后来来到望城;在望城被打击后又在宁乡死灰复燃,随后发展成了数十人的传销团伙。
他们之间不是老乡,就是男女朋友,“传销害的都是自家的人。”一旁听者一声叹息,“传销的共同手段,就是让你交出证件、钱财,还有你的尊严。”在庭审中记者也发现,王江飞之所以从陕西渭南一直跟到了湖南宁乡,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他的身份证和学生证被上线扣押,“而这些证件对我来说很重要,我不得不跟着他们来到这里。”
搞传销两年欠债九千多
因家境贫困,4名被告人均没有委托辩护人,由中南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为他们担任辩护。律师们认为,被告人在此案中并没有起到组织和领导作用,“他们仅仅负责其所在‘家庭’的日常管理工作,并不是整个传销活动中的核心人物和组织者、领导者。”
被告人也纷纷表示,他们均是初犯,对社会危害不大。“我们没有前科,本身也是受害者;而且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改表现;从事传销活动也系初犯,且获利少……”记者发现,这4名被告人加入传销组织时均花费了2800元购买了一份所谓的产品,但从事这么久的传销之后,所获报酬并不多,“均在1000元左右。”而王江飞更声称,他从事传销2年,已经欠下别人9000余元的债务,还把父母给的生活费都花光了。
旁听者陪着被告人流泪
而在旁听席上,数百名在校大学生也随着庭审的进行而心情跌宕起伏。
正在读大三的小张特意起早在前排找了个位置,她说自己已经旁听过很多次庭审了,但这次在校园听还是第一次。“我希望靠得近一点能够听得清楚一些,也学习一下律师的辩护技巧和法官的主持庭审方式。”
“被告席上的他们,被法警们环形包围,难免让人唏嘘不已。如果在他们第一脚踏进社会的时候,心智能更为成熟一点,恐怕就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了。”就读大四、马上就要毕业的陈同学感慨道。
庭审中,案发时仍在大学就读的王江飞和冉隆清让大学生们给予了更多的关心。王江飞一直低着头,他说,自己当初加入传销组织,就是想赚钱回报父母,“现在很后悔,希望在座的同学不要学习我们……”而面对专程赶来旁听庭审的父亲,冉隆清当庭泣不成声,她把头深深地低了下去,用家乡话说了一句:“对不起,爸爸!”那一刻,不仅冉隆清的父亲流了泪,不少旁听的女学生眼中也泛起泪花。
“像这种案子走进校园开庭是最好的,可以让在校大学生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采访中,记者听到更多的是这样的评价。
4被告人表示服判不上诉
庭审一直持续到中午。
最后陈述中,王江飞好像是对自己说,也说给旁听的大学生们听:“天上没有馅饼掉,地上也没有白吃的午餐。希望对我从轻处罚,让我重新回到学校读书。”而一直哭泣的冉隆清则表示:“我不是有心要去伤害任何人。请看在我是初犯的分上,给我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而被告人吴鹏辩称,其实他在传销组织中已经察觉不对劲而离开过,之所以第二次进入组织,“主要是为了把自己认识的一个人带出传销组织,结果才回来没几天就被抓获了。”他试图证明,自己的确有悔改表现。
经过合议后,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苟华平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千元;被告人吴鹏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千元;被告人王江飞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宣告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千元;被告人冉隆清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宣告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千元。4名被告人均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大学生怎样抵制传销诱惑
传销活动为什么会吸引大学生参加?此案的公诉人、宁乡县检察院检察员周勇认为,一是大学生社会经验缺乏,辨别事物真假的能力不强;二是当前大学生就业压力大,为找工作而误入歧途。“本案的4名被告人均是在校大学生或离开学校不久,今天又是在中南大学这所名校开庭,旁听的是众多莘莘学子,我们希望能够深入揭露传销活动的社会危害,进一步促使被告人深刻认识自身行为,并在广大学生中对非法传销活动进行预防和教育。”
大学生如果误入传销,如何保护自己呢?
中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罗树志表示,大学生若察觉自己误入传销组织,必须要尽快与外界取得联系,将自己的情况和状态报告给学校有关部门、同学或有关司法机关,寻求法律上的帮助;同时自己也可以采取一些方法和措施,以便尽快及时、安全脱离传销组织;在必要的时候,配合司法机关打击传销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总之,建议先采取措施,脱离传销组织的控制,留下必要的证据。对于被骗走的钱财或扣押在传销组织内的证件等资料,向有关司法机关报案,通过司法途径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