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人间“花魁”命案仍未破-田北北-搜狐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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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7 | 天上人间“花魁”命案仍未破

标签: 天上人间  保安  卖淫嫖娼  陪侍  小姐 

    

  位于东三环边的“天上人间”标牌。5月11日夜,这家“被神话”的夜总会,因存在有偿陪侍被有关部门勒令停业6个月。樊甲山 摄


 一夜之间,“天上人间”从天上,直直地被挑落凡间。

 5月11日晚,朝阳警方会同工商、文委等部门,对这家被称为“北京最牛夜总会”进行突击检查。随后,“因存在有偿陪侍、消防安全等问题”,“天上人间”被勒令停业整顿6个月。

 此前的“天上人间”———这座坐落在东三环长城饭店一角的夜总会———充满神秘,被人称之为权贵享乐之地、纸醉金迷之所。里面的消费据说是以“百元钞票的厚度来计算的”,非平民所能企及。

 即便被查处的第二天,这家夜总会的保安也对前来“猎艳”的客人说:“(停业)用不了半年,过几天就能再开。”

 对于这种说法,很多常客并不怀疑,他们相信“天上人间”的能力。

 但来自北京警方的消息称,此次专项行动,对卖淫嫖娼、有偿陪侍等涉黄现象“零容忍”,“发现一伙,坚决打掉一伙”。

 复杂的股权

 即便是“天上人间”所在地、朝阳区麦子店街道的许多老居民,也不能清晰回忆起“天上人间”是什么时候开业的。它的股权变更,也异常复杂。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天上人间”商标的申请日期是1995年11月29日。1997年5月14日,北京长泰歌舞厅有限公司经国家商标局核准取得“PASSION”与“天上人间”中英文组合注册商标。

 工商资料显示,1993年3月,北京长泰歌舞厅有限公司以中外合资形式在京注册。注册资金200万美元,有效期限自1993年3月至1999年3月。投资方为北京长城饭店公司和香港广泰国际有限公司,广泰国际法定代表人显示为覃辉。该公司鲁姓董事长为长城饭店方面委派。

 1999年9月28日,国家商标局核准该商标注册人变更为北京长青泰餐饮娱乐有限公司。长青泰公司亦为中外合资企业,大股东为覃辉所掌控的北京卓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另一投资方为长德(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新加坡籍的林美峰。

 2005年前后,长青泰公司同意转让其名下股份,深圳某实业公司接替入主。日前,星美影业老总覃宏也曾公开透露,早在2005年,他与兄长覃辉就已经转让了‘天上人间’所有股份。

 其后,“天上人间”的商标先后出现多次转让。首次转让于2005年11月8日完成。第二次转让申请完成于2007年5月。第三次转让完成于2008年7月。第四次转让完成于2009年11月。据了解,目前商标申请人是一家名为“石本”的北京投资公司,该公司获得“天上人间”商标至今最多只有几个月。

 而另据记者调查,“天上人间”目前的实际经营者,为“北京赛华名豪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据其营业执照显示,该公司成立日期为2001年6月,注册资金3000万。

 水有多深?

 “没有人知道‘天上人间’的水有多深”,许多人这样表述“天上人间”的“后台”。

 有关“天上人间”的背景,网上传言甚多。警方内部人士向本报记者证实了其中两条的真实性:

 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北京某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在“天上人间”消费时,因纠纷与保安发生争执。该副局长遂将警方防暴队召至。但令这位副局长大跌眼镜的是,“天上人间”竟然也迅速调来了一支极其强力的队伍,双方剑拔弩张,最终,该副局长“未获便宜”。

 2005年,所谓的“天上人间头牌花魁”梁海玲,遇凶身亡。时至今日,有当时参与调查的警方人士向本报记者称,尽管案件至今未破,但依然能够记得,在该“花魁”住所,除查获千万之巨遗产外,还有多个外省高官电话。

 “天上人间”的背景,由此可见一斑。

 一位知情者称,如此背景,在于它多年的人脉积累。来此消费的常客,非富即贵。

 并未查获卖淫嫖娼

 5月11日夜,警方从位于朝阳区的四家顶级娱乐场所内,共查获有偿陪侍小姐557人,其中,118人出自“天上人间”。

 在坊间,“天上人间”有很多别号:“京城第一选美场”、“中国娱乐至尊”。这里面的小姐阵容,一直被人津津乐道。

 20多岁、容貌靓丽、身材高挑,曾去那儿消费的何先生说,这是“天上人间”陪侍女郎的“统一标准”。

 在某外企员工何先生的眼中,“天上人间”内的陪侍小姐,“(优点)绝不仅仅是身材”,他曾经受客户之邀去过一次“天上人间”。

 何介绍,“天上人间”的陪侍小姐,和他去别处的感觉不同,张嘴基本都是标准普通话;从不跟客人顶嘴,即使不高兴了,也都是微笑着不说话,或者撒撒娇。“别地的小姐没文化,谈吐一听就没受过多少教育,满嘴的钱啊,房啊,衣服啊。“天上人间”的小姐会随着客人的话题聊,‘能从电子科技,聊到历史人文,甚至政治经济,都能说出个一二三’。”

 根据有关消息,5月11日的警方行动,除了有偿陪侍外,未在“天上人间”查获到卖淫嫖娼行为。

 多位去过“天上人间”者称,这种结果“可以预见”。

 在何先生看来,“天上人间”只是一个高档消费场所,来者非富即贵,和一般娱乐场所不一样,客人们都不会随便作出非分之举。“最多是喝酒唱歌时,顺便揽着小姐的腰,或者是随手把手搭在小姐的腿上。”何先生讲,在他看来对小姐不过分有两点,一是来这玩显示着身份地位,“有身份的人碰小姐,不能像没有教养的粗人”,再有“天上人间”的名头谁都听过,太过分了就怕会给自己找事。

 他们称,限于身份和“天上人间”的规定,一般不会有人在此进行肉体买卖行为。

 咂舌的消费

 何先生唯一的“天上人间之旅”,花费了五六万元。

 虽然不是自己掏钱,但他仍然咂舌:一瓶普通的355毫升啤酒,价格七八十元,一杯鸡尾酒200元;一瓶在普通酒吧最多2000元的“皇家礼炮”,在这里需要5000元。

 此外,邀请何先生的客户,给服务生小费,随手从兜里掏出一小叠百元大钞,顺手就扔了过去,“少说也得1000块钱。”

 一位客人说,在大厅普通消费,也要7000多元。

 有的陪侍女可以出台,她们的坐台费约在500到1000元之间,出台费则为3000到5000元。

 陪侍女“草莓”(化名)向本报记者证实,她自2003年到“天上人间”,“只坐台不出台”,每晚收入在1000元左右。两年后,她花36万元在老家给父母买了一套房。 

 经常去“天上人间”的客人李冰(化名)说,去一次“少则数万元,多则几十万”,“这里花几十万很平常,几乎天天都有”。

 在何先生看来,前来消费的“非富即贵”,“要么特别有钱,要么不用花自己的钱”。对于这种畸形高消费之处,他在“享受”之余,也为之心痛。

 中国社科院农发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于建嵘认为,“天上人间”运营涉及涉黄违法、高消费两个方面。对于有偿陪侍等涉黄行为的长期存在,他表示,“不相信相关监管部门不知道,而是没有加以认真对待,积极查处。”

 低调查处高调宣传

 

一位长期从事治安工作的警方人士称,此次查处,是北京警方近十年来,在同类行动中“声势最大、打击力度最强”的一次。

 据悉,行动当日,从事先布置、力量配备到具体分工,突查行动高度保密。当晚,为防走露风声,参与办案的人员统一关机,事先许多警察并不知行动计划。

 与行动的低调不同,事后,警方高调宣传。

 官方称,存在有偿陪侍和消防安全隐患,是“天上人间”被勒令停业的主要问题。6个月的停业整顿期,是此类处罚的最高上限。

 消息甫出,舆论爆棚。

 央视著名主持人白岩松评论称:这属于向某种特权进行坚决的挑战。

 另有观点称,这是北京市公安局新任局长傅政华上任后,烧的“第一把火”。那天,是傅政华履新第74天。在4月11日启动的北京警方打击卖淫嫖娼专项行动中,傅亲自挂帅。

 警方的消息称,此次专项行动,是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构建“世界城市”、创建“首善之区”的要求。

 另一个背景是,之前,中央综治委3个工作组赴京津沪渝穗五地暗访检查,检查的结果之一是:“尤其是个别地方……‘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仍较为猖獗。”

 不过,依然有人观望:真的能关半年吗?再营业,就一定没有有偿陪侍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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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游心斋 (http://youxin886724.blog.sohu.com/)
2010-05-27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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