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版5)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9:06:30
特别提示: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以下各题中,每题只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请将你认为正确的选项序号填写在答题卡中,每题1分,共计20分,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 从理论上分析,税务稽查所确认的纳税义务是(     )
A.纳税义务发生
B.纳税义务计量
C.纳税义务履行
D.纳税义务消亡
2.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的,行政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额的(     )加处罚款。
A.2%           B.3%
C.1倍           D.5倍
3.承担行政赔偿的主体是(     )。
A.国家    B.各级政府财政
C.行政机关    D.执法人员
D.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4.在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税务稽查管辖划分原则的是(      )。
A. 属地管理原则
B. 分税制管理原则
C. 统筹协调原则
D. 效率优先原则
5.务稽查人员如果调取纳税人以前年度的账簿资料,须经(   )批准,并在(   )完整归还。
A.稽查局长;90日内
B.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三个月
B.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90日
D.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三个月
6.当事人的偷税违法行为超过(    )年未发现的,不予税务行政处罚。
A.10                   B.2
C.5                    D.3
7.某稽查局对A纳税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后,当事人不依法履行,该稽查局准备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般情况下应向(    )申请强制执行。
A. 该稽查局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B. 该稽查局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C. A纳税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D. A纳税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8. A稽查局作出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逾期不履行法定义务,以(   )名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A. A稽查局的审理部门   B. A稽查局的主管税务局
C. A稽查局             D. A稽查局的执行部门
9.税务稽查成果分析的目的主要是研究税收违法行为的特点、动向及规律,提出健全税务稽查工作机制、完善税收征管和优化税收政策的建议,推进(      ),不断提高税务稽查自身能力和税收征管水平。
A.以查促查、以查促管
B.以查促查、以管促查
C.以管促管、以管促查
B.以管促查、以查促管
10.为满足税务稽查报表的编制要求,税务稽查一般应使用(         )而开发的税务稽查信息统计系统。
A.《税务稽查报表编制说明》
B.《税务稽查报表编制办法》
C.《税务稽查工作规程》
D.《税收统计工作规程》
11. 正确调整盘点结果的公式是(     )。
A、被查日账面应存数=被查日实存数+被查日至盘点日发出数-被查日至盘点日收入数
B、被查日账面应存数=被查日实存数+被查日至盘点日收入数-被查日至盘点日发出数
C、被查日账面应存数=盘点日账面应存数+被查日至盘点日发出数-被查日至盘点日收入数
D、被查日账面应存数=盘点日账面应存数+ 被查日至盘点日收入数-被查日至盘点日发出数
12.经审理确认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税务行政处罚(    ):
A.违法行为轻微
B.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C.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D.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的
13.检查中对于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应视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
A.将不动产交付对方使用的当天
B.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C.签订不动产赠与文书的当天
D.承受不动产人交纳契税的当天
14.某施工企业自建房屋一栋,使用两年后,因单位搬迁,将房屋出售,(     )。
A.该单位只需按该房屋市场价格的5%缴纳营业税
B.该单位应按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两个税目分别缴纳营业税
C.该单位应按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两个税目从高缴纳营业税
D.此种行为属于混合销售
15.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除提足折旧或租入固定资产改建、固定资产大修理之外,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从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      )。
A.3年
B.4年
C.5年
D.10年
16.如果整体资产置换交易中,经税务机关审核确定,资产置换双方企业均不确认资产转让的所得或损失的情形是指,作为资产置换交易补价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入总资产公允价值(     )
A.小于25%        B.不高于25%
C.大于25%         D. 等于25%
17. 甲企业张某于2009年元月取得本月薪酬4600元,同时领取年终奖120000元,张某本月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正确的是(     )。
A.[(4600-2000)×15%-125]+ (120000×20%-375×12)
B.[(4600-2000)×15%-125]+ (120000/12×20%-375)×12
C.[(4600-2000)×15%-125]+ (120000×20%-375)
D.[(4600-2000)×15%-125]+ (120000×45%-15375)
18.下列权利许可证照应当征收印花税的是( )。
A.驾驶证
B.结婚证
C.税务登记证
D.土地使用权证书
19. 某高尔夫球场会员章程规定,拥有会员资格的成员,可以享受非会员价格的80%优惠。该公司开业以来共收取会员费500万元,均作“其他应付款”处理,未结转营业收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会员费应当分期结转营业收入,分期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B.会员费应于实际收到时确认收入,一次性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C.会员费应当分期结转营业收入,一次性缴纳营业税,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
D.以上说法都不对
20. 某企业2008年3月购入A公司发行的股票10000股,每股6元。2008年年末,A公司股票每股市价7元。2009年1月,该企业将上述股票全部出售,出售价格7.5元/股,其支付税费3000元。上述业务该企业按会计准则的要求,已作帐务处理,税务人员在检查2008年所得税汇算情况时,应作(      )
A.2008年度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000元;
B.2008年度不作纳税调整
C.2008年度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00元
D.2008年度,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00元
二、多项选择(以下各题中,每题至少有两个选项是正确的,请将你认为正确的选项序号填写在答题卡中,每题1分,共计20分,多选、少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下列哪些属于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行为方面的证据:(    )
A.主管税务机关下达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和送达回证
B.税务登记证或扣缴登
C.证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行为的当事人陈述,制作询问笔录
D.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偷税行为少缴纳税款的证据
2.拍卖、变卖活动终止的情形有下列哪些:(    )
A.拍卖、变卖实现,拍卖、变卖活动自然终止
B.被执行人在拍卖、变卖实现前缴清了税款、滞纳金的
C.抵税财物经鉴定、评估为不能或不适于进行拍卖的
D.拍卖、变卖没有实现
3.编制税务稽查报表的基本要求是(    )。
A.内容真实
B.数据准确
C.口径一致
D.编报及时
4.根据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情况,目前税务稽查已依托全国内部网络,初步实现了税务稽查以下方面的信息管理(      )。
A.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它抵扣凭证的协查信息化管理
B.税收违法检举案件的信息化管理
C.会计电算化企业检查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D.税务稽查信息统计的信息化管理;
5.对案件证据审理的内容有(     )。
A.证据的真实性
B.证据的合法性
C.证据的关联性
D.证据的充分性
6. 税务文书的送达方式包括(     )。
A.直接送达
B.留置送达
C.间接送达
D.邮寄送达
7.下列属于税收违法行为特点的是:(     )
A.行为主体具有广泛性
B.行为具有特定性
C.行为的法律后果特定
D. 行为具有多样性
8. 检查中对于营业税扣缴义务人的把握正确的是(     )。
A.个人演出由他人售票的,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B.建筑安装业分包或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C.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以受托发放贷款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D.境外单位在境内转让专利,且境内没有经营机构,应以购买者而不以代理者为扣缴义务
9.对企业材料账面结存数量是红字,金额是蓝字检查时,应当视不同原因分别处理(    )
A.若库存已无实物,则说明以往发料计价偏低而少转材料成本,应将蓝字金额调增生产成本。
B.如果调整金额很大,应还原以前各期的生产成本、产成品成本、销售成本,直至检查期,最终确认调整的所得额。
C.若库存已无实物,则说明以往发料计价偏低而少转材料成本,应将蓝字金额调减生产成本。
D.如果调整金额很大,不必还原以前各期的生产成本、产成品成本、销售成本,直接调整的所得额就行
10.在计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时,下列项目允许在税前扣除的有(     )。
A.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
B.非广告性赞助支出
C.税收罚款及滞纳金
D.向个人支付的佣金
三、判断题(判断下列各题正确或错误,并将答案填写在答题卡中,如果你认为正确,则写上"√ ",如果你认为错误,则写上"×",每题1分,共计20分)
1.按现行税收征管体制和工作职责划分,日常税务稽查和日常税务检查在基本内涵、工作程序、目标任务方面是基本一致的,差别主要表现执法主体方面,日常税务稽查的主体是税务稽查机关,而日常谁检查的主体是税收征管部门。
2.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是按照法的效力来源和效力等级不同进行的分类。(    )
3.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     )
4.专案稽查是指稽查局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以立案形式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所进行的调查和处理的执法行为。(      )
5.税务稽查的限选原则主要是指在一个公历年度内,无论何种情况,对同一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则上不得安排重复检查。(      )
6.案件执行部门的人员可以兼做案件审理部门的工作。(     )
7.对于一般性案件,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不是税务行政处罚的必经法定程序。(    )
8.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
9.在重大案件的专项检查中程中,税务稽查机关可以会同有关司法部门,就证据取证规格和标准、行政证据与刑事证据转化、适用法律法规与案件移送等进行有效沟通,请求司法部门量身定制地对案件进行具体指导。(      )
10.税务稽查人员通过趋势分析,有利于了解和掌握税收经济的发展趋势,判断未来税收收入形势的好坏,科学安排、部署税务稽查工作的重点。(      )
11. 账套是指电算化企业财务会计软件记载所有往来信息的记录、统计分析及报表等资料的统称,记载一个独立核算经济实体的账套称为一个账套。一般一个法人企业只用一个账套,如果法人企业有几个下属的独立核算的实体,就可以建几个账套。(     )
12.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7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      )
13.建筑业纳税人从事跨地区(包括省、市、县)工程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或在劳务发生地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可以建设单位和个人作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
14.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通过手机短信公益特服号“8858”为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接受捐款业务,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      )
15.某企业2008年度计提并发放的工资薪金总额300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9万元,允许当年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为7.5万元,1.5万元结转以后年度进行扣除。(     )
16.当被合并企业的资产与负债基本相等,即净资产几乎为零,合并企业对被合并实现吸收合并也称零收购,即合并企业不付出任何代价就可以收购另一家现存的企业。(      )
17. 按照《征管法》规定的原则,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无论适用修订前还是修订后的《征管法》,均不得向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加收滞纳金。(    )
18. 计算房产税的房屋原价以财务会计核算的房屋为依据,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企业,如果将房屋与土地价值分开核算,则土地价值不应并入房屋原价征税。(    )
19.施工单位为全资子公司建设办公用房提供建筑劳务,属于自建自用,不征营业税。(     )
20.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24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
四、判断改错(判断下列各题正确或错误,并将参考答案填写在答题卡中,如果你认为正确,则写上"√ ",如果你认为错误,则写上"×",请改正,每题1分,共20分)
1.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间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税务机关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纳税抵押财产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纳税抵押自纳税担保书签字之日起生效。
3. 公民口头举报税务违法案件笔录经与举报者核实无误后,必须由其签名、盖章或者押印方为有效。
4.税务稽查成果分析中的横向比较分析主要是对同一地区同一指标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数据进行比较分析。
5.审理部门确认的案件事实是指客观事实。
6. 采取公告送达的,自公告之日起满15日,即视为送达。
7.按照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之间的关系,可以将其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8.土地租赁不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税,应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征税。
9.建安企业管理人员的薪酬属于合同成本中的间接费用
10. 某公司依据与职工签订的借款合同,借记“应付工资”,贷记“其他应付款”。由于未实际向职工支付现金,因此不征个人所得税。
五、实务题(70分,第1、2、3题各15分,第4题25分)
(一)A县国税局查出B个体户在2007年上半年隐瞒产品销售收入5笔,偷税数额8,000元,因此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追缴税款8,000元以及滞纳金若干元,并处以偷税数额2倍的罚款。B不服,在缴纳了8,000元税款以及滞纳金若干元后,向C市国税局(为A县国税局的上一级国税局)申请复议。在复议期间,A县国税局通知B的开户银行,扣缴了罚款16,000元,B不服,再次向C市国税局申请复议。
C市国税局对于B不服强制执行措施的复议申请很快作出复议决定,因程序违法,C市国税局撤销了A县国税局的具体行政行为。B随即向A县国税局要求退还已扣缴的罚款,但A县国税局认为复议决定并没有要求退还罚款,且有关税务行政处罚的决定并未被撤销,表示暂不退款,待有关处罚决定的复议结果出来后再处理。C市国税局受理B不服税务处理决定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而提起的复议申请后,复议期已满仍未作出复议决定,B决定通过行政诉讼来解决这方面的问题。法院审理本案期间,A县国税局进一步查明,原来所认定为偷税的5笔销售收入,实际上只有2笔有确凿的证据,另外3笔难以认定,且按2倍罚款也确实过重,因此决定撤销原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重新作出决定,改为补交税款3,000元,罚款1倍。B以税务机关已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愿意接受新的决定为由,向法院申请撤诉。
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1)C市国税局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B在多长时间内可对A县国税局提起行政诉讼?
(2)B是否可以口头申请行政复议?
(3)C市国税局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B是否可以对C市国税局的不作为提起行政诉讼?
(4)C市国税局对强制执行措施所作出的复议决定是否正确?为什么?
(5)B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是否可以裁定准许撤诉?
(二)某房产开发公司发生了下列业务:
⑴将新建的一栋房屋无偿捐赠给附近的一所小学。该房屋由其他单位施工,账面成本518181元(成本利润率为10%)。
⑵以本公司的一栋房产对外投资,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房产原值500万元, 评估价600万元,两年后该公司转让该项股权, 取得转让收入650万元。
⑶以本公司购入的一栋原值为300万元的房屋作抵押,向某商业银行贷款150 万元(按照我国金融部门的有关规定,以财产抵押方式申请贷款的,其借款金额不得超过财产价值的50%),贷款期限三年,贷款年利率为8% 。按照协议规定,抵押期间该房产由银行使用,公司不再负担贷款利息。贷款期满后,该公司因发生财务困难,无力偿还贷款本金,经双方协商,银行将所抵押房产收归已有,核定该房屋价值为320万元, 银行向该公司支付人民币170万元。
⑷以“还本”方式销售商品房20套,每套15万元,公司与购房者签订的协议规定,自房屋销售20年后,公司将房屋价款全部归还给购房者。已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8%。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试计算该公司应纳的营业税。
(三)圣亚洁化工有限公司接受一项政府补贴180万元,要求用于治理自身产生的工业污染(有国务院批示)。该企业为此购置了专用设备,实际购买价值210万元的设备,税法允许缩短折旧年限,预计使用3年,不考虑残值,企业做出了相关会计处理:
①实际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  1 800 000
贷:递延收益    1 800 000
②购买并交付使用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  2 100 000
贷:银行存款    2 100 000
③分期确认收益和计提折旧(按年)时:
借:制造费用  700 000
贷:累计折旧    700 000
借:递延收益       600 000
贷:营业外收入       600 000
(1)关于政府补贴收入,下列说法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的有(     )
A.企业得到的所有的政府补贴都应计入企业的会计利润
B.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C.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D.税收政策规定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2)对企业不征税收入的检查方法
A. 检查“营业外收入”明细账和相关原始凭证,确定不征税收入的来源、金额。
B. 审查和收入有关的审批文件和手续,确定收入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条件;
C. 结合企业所得税其他项目的检查,查实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落实费用的摊销和财产的折旧是否税前扣除,未作纳税调整。
D.检查投资收益账户,看企业是否将不征税收入计入“投资收益”科目。
(3)针对亚洁化工有限公司接受一项政府补贴180万元事宜,当年应当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为(     )
A.0万元
B.30万元
C.60万元
D.180万元
(4)针对亚洁化工有限公司接受一项政府补贴,购买价值210万元的设备事宜,当年应当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折旧金额为(     )
A.0万元
B.10万元
C.60万元
D.70万元
(四)2009年6月10日,大洋市地税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大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严重的税收问题。稽查局于6月11日立案,并于6月12日开始对该公司进行检查。经过一个多月的检查,发现该公司确实存在严重的税收问题,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及财物负责人都承认了违法事实。以下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大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6年1月1日成立,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其中,甲公司出资12000万元,占股比例为60%;张三出资8000万元,占股比例为40%。2006年3月1日征用土地一块,占地面积200亩,并于2006年6月1日取得立项批复,2006年8月1日领取施工许可证,2007年4月1日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008年2月1日开发产品全部完工。其他有关情况及说明:
1.该公司适用税收政策为截至2008年12月31日已颁布的现行税法文件。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为2%。预收账款按预计利润率1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2.该公司固定资产残值率为5%,房屋折旧年限为20年。所得税处理与会计处理一致。
3.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取得预收账款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在“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列支。2008年初预收账款余额1000万元,2008年末预收账款余额3000万元。总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截至2008年12月31日已出售38万平方米(其中已交付35万平方米)。开发项目涉及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别墅、办公用房,且开发产品成本核算准确。该公司已办理2008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实际缴纳所得税10725万元。利润表有关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项目
金额
主营业务收入
1750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0
主营业务成本
105000
投资收益
500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3275
补贴收入
675
主营业务利润
56725
营业外收入
900
其他业务利润
100
营业外支出
800
营业费用
8750
利润总额
42800
管理费用
5250
所得税
10725
财务费用
1500
净利润
31875
4.2009年6月10日地税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以下为稽查过程中查获的有关资料。除下列资料外,其他业务均不涉及纳税问题。
二、有关资料
(一)
记  账  凭  证
2008 年  10 月  5 日           凭证编号      20
摘   要
借  方  科  目
贷  方  科   目
金                   额
记账
附单据2张
总账科目
明细科目
总账科目
明细科目










往来
银行存款
订金
其他应付款
5
0
0
0
0
0
0
0

合   计

5
0
0
0
0
0
0
0
会计主管  葛 亮         复核  李雨         出纳  孙彬      制单  王 平
附件:
专用收款收据
收款日期  2008 年 10月  5  日                №8285385
付款单位
(交款人)
李 小 萍
收款单位
(领款人)
大洋房地产
收款项目
订金
人民币
(大写)
伍拾万圆整










结算方式

5
0
0
0
0
0
0
0
转账支票
收款事由
订金
经办
部门
公关部
人员
耿风
上述款项照数收讫无误。
收款单位财会专用章:
(领款人签章)
会计主管
稽  核
出  纳
交款人
周通
吴天
郑欣
李小萍
中国工商银行转账支票存根
支票号码:ⅣⅣ3035326
科    目:
对方科目:
签发日期:2008 年 10  月 5日
收款单位名称:   大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金额:   ¥500,000.00元
用途或预算科目:  订房
备注:
单位主管张飞  会计葛亮  复核李雨  记账王平
记   账   凭   证
2008 年  10  月  20 日               凭证编号      89
摘   要
借  方  科  目
贷  方  科   目
金                   额
记账
附单据2张
总账科目
明细科目
总账科目
明细科目










借款
银行存款
借款
长期借款

3
0
0
0
0
0
0
0
0

合   计

3
0
0
0
0
0
0
0
0
会计主管  葛 亮          复核  李雨         出纳  孙彬       制单  王  平
中国工商银行转账支票存根
支票号码:ⅣⅣ3035345
科    目:
对方科目:
签发日期:2008 年 10  月20日
收款单位名称:   大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金额:   ¥3,000,000.00元
用途或预算科目: 房款
备注:
单位主管张飞  会计葛亮  复核李雨  记账王平
附件:无借款合同,无收款收据,债权人为海天餐饮有限公司。
经与海天餐饮公司核查,海天餐饮公司已与大洋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售房合同,但未报房管部门备案。售房合同显示首付款为300万元。
(二)
记  账  凭  证
2008 年  11 月  5 日           凭证编号      20
摘   要
借  方  科  目
贷  方  科   目
金                   额
记账
附单据
1

总账科目
明细科目
总账科目
明细科目










自用
固定资产
办公用房
开发产品

5
0
0
0
0
0
0
0
0

合   计

5
0
0
0
0
0
0
0
0
会计主管  葛 亮         复核  李雨         出纳        制单  王平
附件:公司资产管理部交接单。
公司资产领用交接单
移交日期:2008.11.05
移交方
接受方
资产名称
数量
合计
备注
销售部
资产部
开发产品
625平米
500万元
成本8000元/平米,市价12000/平米
经办人
经办人
——
——
——
小陈
小 李
——
——
——
记   账   凭   证
2008 年  11月  20 日               凭证编号      89
摘   要
借  方  科  目
贷  方  科   目
金                   额
记账
附单据2张
总账科目
明细科目
总账科目
明细科目










抵债
应付账款
宏大建筑公司

6
0
0
0
0
0
0
0
0

开发产品

3
2
0
0
0
0
0
0
0
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公积

2
8
0
0
0
0
0
0
0
合   计

6
0
0
0
0
0
0
0
0
会计主管  葛 亮          复核  李雨         出纳          制单  王  平
附件1:建筑业发票
建 筑 业统 一 发 票 ( 代 开 )
发 票 联
发票代码000000000000
开票日期2008.11.18                                    发票号码00000000
机打代码
机打号码
机器代码



付款方名称
大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是否为总承包人
收款方名称
宏大建筑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是否为分包人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编号
结算项目
金额(元)
完税凭证号码
(代扣代缴税款)
“怡和花园项目”
决算
6000000.00
合计金额(元)(大写)陆佰万元整
税率、税额
3%
180000.00
完税凭证号码
×地税缴1586789X
主管税务机关代码
备注
开票人:王峰         开票单位签章:宏大建筑有限公司    收付方签章
附件2:抵债协议
抵债协议
甲方:大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宏大建筑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欠乙方“怡和花园项目”工程决算尾款600万元,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开发产品账面成本320万元,作价600万元抵偿乙方工程款。房屋产权证书由甲方负责办理,手续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办理。
本协议于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签署日期:2008.11.16
记   账   凭   证
2008 年  11  月  26 日               凭证编号      104
摘   要
借  方  科  目
贷  方  科   目
金                   额
记账
附单据2张
总账科目
明细科目
总账科目
明细科目










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A公司

4
8
0
0
0
0
0
0
0

开发产品

4
8
0
0
0
0
0
0
0
合   计

4
8
0
0
0
0
0
0
0
会计主管  葛 亮          复核  李雨         出纳          制单  王  平
附件1:评估报告(评估价700万元)(略)
附件2:增资协议书
A公司增资协议书
签署日期:二〇〇八年十一月
本增资协议书由下列各方于2008年11月14日在中国[×××]市签订:
甲方:A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大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丙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乙、丙均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有限公司,截止到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的控股股东为丙方,甲方股权结构的情况如下图所示: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人民币万元)
股权比例
丙公司
340
100%
合计
340
100%
2.甲方承诺向乙方、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3.乙方、丙方完成并通过对甲方的全部审慎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审慎调查、法律审慎调查、财务审计审慎调查)。
4.乙方、丙方对甲方的投资已获得必要的授权。
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乙方增资甲方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协议如下:
1           投资架构
1.1          经协商一致同意,乙方以非现金资产(开发产品)出资650万元,以增资的方式入股甲方,确认股本260万元,其余390万元作甲公司资本溢价处理。
1.2          乙公司入股甲公司后,甲公司注册资本600万元,其中乙公司占甲公司注册资本比例43.33%,丙公司占甲公司注册资本比例56.67%。上述注册资本和资本公积金以验资报告为准。
1.3          甲方本次增资后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注 册 资 本
(人民币万元)
占增资后
的股权比例
乙公司
260
43.33%
丙公司
340
56.67%
合计
600
100%
2           增资款项的支付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办理
2.1          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15日内办理出资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
2.2          乙方按本协议规定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甲方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2.2.1         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增资和变更甲方的申请,获得主管部门批准;
2.2.2         向相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甲方股东变更及章程修改等有关手续,并向乙方、丙方签发出资证明书。
2.3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公司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公司变更手续,则乙方、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除本协议,退还增资款和支付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出的增资款利息。
3           陈述、保证与承诺
3.1          甲方和乙方保证本协议签订之前甲方之股权完全由丙方合法持有、不存在任何瑕疵,并未设定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或其它任何第三者权益;本协议签订之前,甲方除丙方外,其他任何人均不拥有甲方的任何股权,也不具有获得甲方股权的认股权证或其他对甲方股权的任何权利。
3.2          乙方、丙方拥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及行为能力,以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入股甲方。
3.3          甲、乙、丙三方互相承诺除非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情形外,本协议书三方中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其他一方以任何形式披露与本协议书有关的、或因本协议书的签订而获知的对方的任何信息。本条相互陈述、保证与承诺在本协议书签署后即生效。
3.4          乙方、丙方向甲方承诺其将不会利用自身对甲方的了解及获取的信息从事、直接或间接参与与甲方构成直接竞争或可能竞争的活动,亦不会直接或间接进行或参与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其他竞争行为。
4   法律适用
本协议书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  不可抗力
5.1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5.2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向其他方提交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6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或其补充协议项下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或者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其在本协议或其补充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时,应当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7  协议生效、变更、转让、终止
7.1 本协议书经三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7.2 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任何变更或修改必须经各方签订书面修改协议后方能生效。
7.3 若因现行法律、法规的修改或颁布新的法律、法规而有必要变更或修改本协议的相关条款,各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根据新的规定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7.4 本协议的终止必须经各方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予以确认。
8   争议的解决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调解无效,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注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9  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六份,签约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余三份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之用.
(以下无正文)
(以下为签字页)
甲方:A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章):
签署日期:  2008年11月14日
乙方: 大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章):
签署日期:   2008年11月14日
丙方:××××××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章):
签署日期:2008年11月14日
(三)
记   账   凭   证
2008 年  12  月  21日          凭证编号      58
摘   要
借  方  科  目
贷  方  科   目
金                   额
记账
附单据2张
总账科目
明细科目
总账科目










奖励
管理费用
高管福利

2
0
0
0
0
0
0
0
0

开发产品

2
0
0
0
0
0
0
0
0
合   计

2
0
0
0
0
0
0
0
0
会计主管  葛 亮          复核  李雨         出纳          制单  王  平
附件:
董事会决议:将250平米别墅奖励给总经理张明。该别墅单位成本8000元/平米,同期售价20000元/平米。
本月张明取得货币薪酬30000元,已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5625元。
(四)
记  账  凭  证
2008 年  12  月 15 日    凭证编号      20
摘   要
借  方  科  目
贷  方  科   目
金                   额
记账
附单据1张
总账科目
明细科目
总账科目
明细科目










评估
主营业务成本
土地使用权
资本公积
评估增值
5
0
0
0
0
0
0
0
0
0

合   计
5
0
0
0
0
0
0
0
0
0
会计主管  葛 亮         复核  李雨         出纳  孙彬      制单  王 平
附件: 大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略)
记   账   凭   证
2008 年  12  月  30 日        凭证编号      89
摘   要
借  方  科  目
贷  方  科   目
金                   额
记账
附单据0张
总账科目
明细科目
总账科目
明细科目










增资
资本公积
评估增值
实收资本
甲公司
3
0
0
0
0
0
0
0
0
0

张三
2
0
0
0
0
0
0
0
0
0
合   计
5
0
0
0
0
0
0
0
0
0
会计主管  葛 亮          复核  李雨         出纳  孙彬     制单  王  平
(五)
记   账   凭   证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凭证编号      92
摘   要
借  方  科  目
贷  方  科   目
金                   额
记账
附单据1张
总账科目
明细科目
总账科目
明细科目










出租房增值
投资性房地产
公允价值变动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投资性房地产
2
0
0
0
0
0
0
0
0

合   计

2
0
0
0
0
0
0
0
0
会计主管  葛 亮          复核  李雨         出纳  孙彬     制单  王  平
附件:出租开发产品评估报告(略),评估价450万元。
经查,该公司于2008年6月1日对外出租开发产品,并于当日将开发产品以成本价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科目。该出租产品成本价250万元,当月同类开发产品售价350万元,年末评估价为450万元,出租产品未计提折旧。
(六)                      记  账  凭  证
2008 年  9 月  5 日           凭证编号      20
摘   要
借  方  科  目
贷  方  科   目
金                   额
记账
附单据1张
总账科目
明细科目
总账科目
明细科目










违约金
营业外支出
违约金
银行存款
1
5
0
0
0
0
0
0

合   计

1
5
0
0
0
0
0
0
会计主管  葛 亮         复核  李雨         出纳  孙彬      制单  王 平
附收据一份:
收  据
因大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协调好与按揭银行的合作关系,造成本业主不能按合同约定办妥按揭贷款手续,从而无法缴纳后续房屋价款,致使房屋买卖合同难以继续履行。经与大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协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由大洋公司向本业主支付违约金15万元,款项已汇至本人卡号。
此据。
业主:陈志明
身份证号:32108418670323871×
2008.9.4
记   账   凭   证
2008 年9 月  6日               凭证编号      40
摘   要
借  方  科  目
贷  方  科   目
金                   额
记账
附单据1张
总账科目
明细科目
总账科目
明细科目










发放上年年度奖
应付工资
年终奖(CEO)
银行存款
4
6
0
5
0
0
0
0

应交税费
个人所得税
1
3
9
5
0
0
0
0
合   计

6
0
0
0
0
0
0
0
会计主管  葛 亮          复核  李雨         出纳  孙彬       制单  王  平
注:该月正常工资收入已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记   账   凭   证
2008 年  9月  29 日               凭证编号      121
摘   要
借  方  科  目
贷  方  科   目
金                   额
记账
附单据1张
总账科目
明细科目
总账科目
明细科目










顾问费
管理费用
董志刚
银行存款
8
0
0
0
0
0
0

合   计

8
0
0
0
0
0
0
会计主管  葛 亮          复核  李雨         出纳  孙彬       制单  王  平
附件:
收     据
今收到大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8年度顾问费8万元。
董志刚
2008年9月20日。
二、要求:
(一)扼要指出上述业务存在的纳税问题。
(二)计算应补交的各项税费。
(三)分别写出会计差错及应补交税费调账分录。
(四)根据大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税收违法行为,制作处罚决定书一份。(文书号与时间,处罚的幅度可以自己假设)。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
题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答案
D
B
A
D
B
C
D
C
A
A
题号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答案
C
C
B
B
A
A
C
D
A
A
二、多项选择
题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答案
ABCD
ABC
ABCD
ACD
ABCD
ABD
ABC
ABC
AB
AD
三、判断
题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答案
×



×
×
×



题号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答案

×



×


×
×
四、判断改错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间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税务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2.(×)。纳税抵押财产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纳税抵押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
3.(×)。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
4.(×)。横向比较分析主要是对不同主体在同一时期的同一指标进行比较分析。
5.(×)。审理部门确认的案件事实是法律事实。
6.(×)。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7.(×)。按照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之间的关系,可将其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8.√
9.(×)。现场管理人员的薪酬属于间接费用,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的薪酬不属于间接费用,而是属于管理费用。
10.(×)。 应视同发放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六、实务题
1.(1)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
(2)可以。
(3)错误。税务机关对罚款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没有法律依据。
(4)错误。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复议机关撤销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强制措施或赔偿相应的价款。
(5)有法律依据。可以。
2.⑴税法规定,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征税。其营业额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应纳营业税=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 营业税税率)×营业税税率=518180×(1+10%)÷(1-5%)×5%=3(万元)
⑵财税[2002]191号文件规定,从2003年1月1日起,单位以不动产或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入股时,不征营业税,在转让该项股权时,也不再征收营业税。对以不动产或无形资产对外投资,不共同承担风险,收取固定利润的行为,应按“服务业─租赁业”征收营收税。
⑶该公司在借款期间按照应支付的利息作为财产租赁收入征收营业税;贷款期满后,因该房产的所有权发生转让,故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150×8%×3×5%+320×5%=17.8(万元)
⑷税法规定,以“还本”方式销售建筑物,应按向购买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征收营业税,不得减除所谓“还本”支出。应注意本题不能按占用购买者的资金的利息作为营业额。
应纳营业税=20×15×5%=15(万元)
3.(1)BCD
(2)ABC
(3)A
(4)B。解题分析: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4.(一)
1. 10月5日第20号凭证
存在问题:10月5日20号凭证,收到预售房款50万元,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未申报纳税。
按税法规定,预售房款应于实际收到时,计征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并按预计利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财税[1995]48号、国税函[2008]299号文件:
应补营业税及附加=50×5.5%=2.75(万元);
应补土地增值税=50×2%=1(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15%=7.5(万元)。
2.10月20日第89号凭证
存在问题:以虚假的融资为名,将预售房款记入“长期借款”科目,未申报纳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财税[1995]48号、国税函[2008]299号文件:
应补营业税及附加=300×5.5%=16.5(万元);
应补土地增值税=300×2%=6(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额=300×15%=45(万元)。
3.账务调整建议
借:长期借款                         300万元
其他应付款                        50万元
贷:预收账款                          350万元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6.25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7.5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     1.225万元
——应交教育费附加     0.525万元
——土地增值税             7万元
合计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5+45-26.25=26.25(万元)。
(二)
1. 11月5日第20号凭证
将开发产品转作固定资产,不征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不确认应税所得。
2. 11月20日第89号凭证
存在问题:将开发产品抵偿工程款600万元,应确认销售收入,并计征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应补营业税及附加=600×5.5%=33(万元);
应补土地增值税=600×2%=12(万元)。
调账分录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80万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80万元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5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30万元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2.1万元
——应交教育费附加     0.9万元
——应交土地增值税      12万元
合计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80-45=235万元
3. 11月26日第104号凭证
存在问题:依据财税[2006]21号、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以开发产品对外投资,应确认销售收入并计征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不征营业税。应补土地增值税=650×2%=13(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                  170万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70万元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3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13万元
合计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70-13=157万元
(三)12月21日第58号凭证
存在问题:以开发产品奖励给职工,应确认销售收入,并计算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同时并入员工当月薪酬缴纳个人所得税。
公允价=250平米×2万元/平米=500(万元)
应补营业税及附加=500×5.5%=27.5(万元);
应补土地增值税=500×2%=10(万元)。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7.5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25万元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75万元
——应交教育费附加      0.75万元
——应交土地增值税        10万元
开发产品奖励给高管应同时确认收入、管理费用、职工薪酬,并结转成本,实际并不会产生应税所得,但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37.5万元允许在税前扣除。
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7.5万元
张明应补交个税=(5030000-2000)×45%-15375-5625=2241600(元)=224.16(万元)。
借:其他应收款                224.16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224.16万元
(四)12月15日20号凭证及12月30日89号凭证存在问题:
存在问题:2008年12月15日20号凭证,根据评估报告调整营业成本违背现行会计准则。企业的土地成本以实际成本计价,不得擅自调整资产的账面成本。由于资本公积不实,12月30日89号凭证,将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应当予以冲销,并提请工商部门办理减资变更。
调账分录:
借:实收资本                     5000万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00万元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00
(五)2008年6月1日将开发产品出租会计分录有误,出租日公允价与账面价的差额100万元应计入“资本公积”科目。年末公允价与账面价的差额100万元计入当期损益,多确认损益100万元,应予冲回。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100万元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00万元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万元
贷: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100万元
账务调整后,因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而增加的会计利润100万元,仍需作纳税调减处理,此外还应调减固定资产折旧:250×95%/20/2=5.9375(万元)
该笔业务合计应调减应税所得105.9375万元。
合计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0+5.9375=205.9375
(六)
1.根据国税函[2006]865号文件,2008年9月5日20号凭证,应当按“其他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应扣缴税额=150000×20%=30000(元)。
2.2008年9月6日40号凭证反映,公司给CEO支付2007年年度奖60万元,计算个人所得税有误。
公司采用的计算方法是:
应扣缴个人所得税额=(600000/12×30%-3375)×12=139500(元)。
根据国税发[2005]009号文件规定,计算方法如下:
600000/12=50000(元),适用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3375元。
应扣缴个人所得税=600000×30%-3375=176625(元);
应补个人所得税=176625-139500=37125(元)。
3.2008年9月29日第121号凭证,向公司顾问董志刚支付顾问费8万元,未取得发票,同时亦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工作中,应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由个人补开发票,缴纳营业税),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应扣缴个人所得税=[(80000-80000×5.5%)/12×(1-20%)×20%]×12=12096(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万元
4.调账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业主                30000
——CEO                 37125
——董志刚              12096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79221
(七)
综上,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合计:
26.25+235-37.5+5000-205.9375+8=5025.8125万元
应补交企业所得税=5025.8125×25%=1256.4531(万元)。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256.4531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256.4531万元
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971.7969万元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397.1797万元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574.6172万元
(八)法律文书的制作
大洋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大地税稽罚〔2009 〕116号
大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于2009年6月12日至7月22日对你公司2008年度涉税情况进行了检查,业已终结。确认你公司有以下违法事实,并同时作出处罚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
(一)你公司2008年10月,收到预售房款50万元,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未申报纳税。少申报缴纳营业税及附加2.75万元,少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1万元。
(二)你公司2008年10月,以虚假的融资为名,将预售房款记入“长期借款”科目,未申报税。少申报缴纳营业税及附加16.5万元,少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6万元。
(三)你公司2008年11月,将开发产品抵偿工程款600万元,未记销售收入,并未计征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少申报缴纳营业税及附加33万元,少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12万元。
(四)你公司2008年11月,以开发产品650万对外投资,未记销售收入,并未计征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少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13万元。
(五)你公司2008年12月,以开发产品500万奖励给职工张明,未确认销售收入,并未计算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同时未并入员工当月薪酬扣缴个人所得税。少申报缴纳营业税及附加27.5万元,少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10万元。未扣缴个人所得税224.16万元。
(六)你公司通过对土地使用权评估加大销售成本少缴所得税。
(七)你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务处理存在问题,并且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未作纳税调整处理,导致少缴企业所得税。
(八)你公司2008年9月,向业主支付违约金15万元,向CEO支付2005年年度奖60万元,向顾问董志刚支付顾问费8万元均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合计少扣未扣缴个人所得税79221元。向顾问董志刚支付的顾问费8万元未取得发票。
以上共少申报缴纳2008年度营业税72.5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5.075万元和教育费附加2.175万元,土地增值税42万元,企业所得税1293.70万元,共计1415.45万元。
以上少扣缴个人所得税232.08万元。并未取得发票一份。
二、处罚决定及依据
(一)你公司通过各种手段,在账簿上少列收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已构成偷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你公司处少缴税款1413.28万元1倍的罚款计1413.28万元。
(二)你公司支付职工奖金,他人顾问费而未扣缴个人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你公司处应扣未扣税款232.08万元50%的罚款计116.04万元。
(三)你公司向他人支付顾问费应当取得发票而未取得发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你公司处5000元罚款。
以上应缴罚款共计1529.82元。限你公司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清缴入库。到期不缴纳罚款,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大洋市地方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你公司对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我局将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大洋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签章)
二00九年 七月 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