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少年挥刀杀死大伯 经鉴定具“反社会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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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18岁少年挥刀杀死大伯 经鉴定具“反社会人格” 2010年05月12日 21:03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新网衢州5月12日电 (记者 李飞云 通讯员 汪佳 徐颖之)因为借碟片的小事与大伯发生口角,18岁的余某挥刀刺向伯父胸膛,致其抢救无效死亡。5月11日,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让人揪心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经鉴定余某属“反社会人格障碍”。

1991年出生的余某,看上去个子矮小,满脸稚气,谁也想不到这个略显稚嫩的少年不久前杀死了自己的大伯,事发时满18岁不足两月。

去年10月余某偷拿了大伯家的一些碟片被发现,大伯要求其归还。10月29日早上7点左右,余某把一部分碟片扔进了大伯门口的水塘中,大伯责骂并殴打了余某,余某不时还嘴,后恼羞成怒,拿刀刺向大伯,之后逃离现场。随后大伯被人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据了解,余某生活在浙江省开化县一个乡村里,小学毕业即辍学,一直在家游手好闲,由父母养着,村民称他为“懒汉”,他还经常欺负老人和小孩,村里没人喜欢他。

后经相关机构鉴定,余某不属于精神疾病患者,而是具有“反社会人格”。

“这让人想到了前不久,福建南平开审的郑民生案和江苏等地发生的校园伤害案。同样是具有反社会人格,造成校园惨剧。”公诉人在法庭上如此表示。

“类似案例,背后总有一个问题家庭,或有一个问题教育模式。”衢州市第三医院副院长胡伟明介绍,家庭破裂、儿童被父母抛弃和受到忽视、从小缺乏父母亲在生活上和情感上的照顾和爱护,是反社会型人格形成和发展的主要因素。

“这种人格障碍常在童年时期就有表现,如任性、逃学、离家出走、持续说谎与偷窃等,还有不断破坏学校规章制度、破坏公物等不良习惯。”胡伟明称,目前对此症的治疗尚缺乏十分有效的方法。“一旦形成这种人格便难以扭转,最好的方法是在青少年时期加强引导,达到预防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