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从重从快打击侵害学前儿童及师生生命安全犯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2:29:30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切实贯彻落实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大办案力度,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侵害学前儿童及师生生命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活动。
5月5日下发的《关于切实贯彻落实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厉打击侵害学前儿童及师生安全刑事犯罪活动的紧急通知》(下称通知)强调,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领导同志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周永康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站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工作紧迫感,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立足检察职能,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紧密配合公安、法院和教育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学校和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校、幼儿园安全。
通知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加大办案力度,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侵害学前儿童及师生生命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对于发生涉及校园安全的刑事案件,各级检察机关领导要高度重视,靠前指挥,亲自办案,果断决策。上级检察院要及时实施对下指导,确保办案效率和质量。各级检察院要在第一时间组织强有力的办案力量提前介入,参加公安机关对案件的现场勘验、检查活动,积极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固定证据,对犯罪分子依法快捕、快诉,配合法院快审、快判。
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的有关措施,积极参加由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开展的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专项整治行动。积极配合公安、教育、民政等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高危人员排查管控工作。结合执法办案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认真梳理影响校园安全的社会隐患问题,积极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预防犯罪、化解矛盾、消除隐患、防范风险的检察建议,帮助堵塞漏洞、改进工作,提高校园及周边地区的社会管理水平,促进校园及周边秩序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杜绝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同时,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查办涉及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中的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行为,促进学校、幼儿园的各项安全保卫职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徐日丹)
记者今天(6日)从公安部指挥中心了解到,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各地公安机关迅速贯彻会议精神,作出专门部署,采取超常规工作措施,大力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严防伤害学生、幼儿案件再次发生。
据介绍,各地公安机关以召开专题会议、下发紧急通知等方式,把会议精神迅速传达到全体民警,对加强学校和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为抓好工作落实,各地派出工作组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督导,北京、山西、上海、江苏、广东、宁夏等地公安厅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现场指导工作。
按照“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的要求,各地组织警力和群防群治力量,加强了对学校、幼儿园周边上学、放学时段的巡逻防控。上海市公安局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门口设置巡逻人员必到点并放置签到簿,落实派出所民警、交警开展秩序维护、交通疏导和驻点守护;山东省泰安市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增设181个报警点、治安岗亭或校园警务室;湖北省武汉市严格落实“一校一警”制度,巡警、特警、武警等巡逻力量向学校、幼儿园倾斜。
各地公安机关会同教育部门,依法进一步加强了对学校、幼儿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积极提供安全防范服务。北京市公安局为中小学、幼儿园配备了警用钢叉等;重庆市公安局组建校园安全保卫支队,在各中小学校设立校园警察;江苏省常州市公安机关要求在学校门卫室安装与公安指挥中心联网的紧急报警按钮。此外,各地公安机关派出警力深入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地区开展安全检查,发现整改了一批安全隐患。(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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