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玉姣事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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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姣事件簿

(2009-05-25 22:24:12) 

一直在关注邓玉娇案件的进展,不过热热闹闹的评论,让原本觉得还算简单的案情,忽然变得有些混淆不清了。于是花了点时间,找出了从5月11号到5月25日为止的一些媒体报道,希望至少厘清一些事实,有时间或者对案件真的有兴趣,花点时间,看看好多新闻报道的出处,和被引用部分的全文。

 案情内容: 

5月10日案发,5月11日“三峡晚报“记者赶到现场,从巴东县公安局副局长宋孔辉处证实案件,因为警方正在调查,没有透露细节,野三关镇政府常务副镇长雷玉龙介绍了死者和伤者的身份,报道在5月12日“三峡晚报“头版刊登,不过名字写错为邓贵达和黄德志,报纸报道了记者自己取得的消息,包括邓玉娇的名字和年龄,使用修脚刀,已经在警方的控制当中。
http://sxwb.cnhubei.com/html/sxwb/20090512/sxwb711702.html 

5月11日 巴东公安局发出了拘留通知书 

5月12日11:34,长江巴东网发表了巴东公安局11号提供的初步调查结果,指邓玉娇用的是一把水果刀,并且在行李包中发现了治疗忧郁症的药品,语言不和发生争执(没有提到要求特殊服务)
http://www.cjbd.com.cn/2009-05/12/cms184662article.shtml 

5月12日上午,巴东警方介绍了调查结果,指黄德智要求特殊服务(没有提及用钱敲打邓),邓玉娇被按在休息室的沙发上。
http://www.cjbd.com.cn/2009-05/13/cms185172article.shtml 

5月13日,内地多份媒体报道了这次事件,内容基于巴东公安局的通告以及三峡晚报等的报道。事件引发网民关注,意见领袖纷纷发表看法。 

5月14日,巴东公安局接受了恩施电视台“今晚九点半“的电话访问,在这个节目中,播放了邓玉娇被绑在病床上,呼叫父亲的画面。
http://6.cn/watch/11224805.html 

5月18日,巴东公安局通报案件情况,已经按照涉嫌故意杀人罪立案侦查,通报的细节和之前不同的地方在于:1,在水疗区发生争执后,邓玉娇走入休息室后案件发生。2。黄德智要求异性洗浴服务。3。休息室内当时有两名服务员。4。邓贵大用钱扇打邓玉娇头部肩部。5。推坐,而非之前的“按在沙发上”。
通报最后写明:鉴于本案未侦查终结,此情况通报的内容尚不能作为公安机关的最终认定结论。
http://www.cjbd.com.cn/2009-05/18/cms186530article.shtml 

5月19日,邓玉娇被警方从医院带走。 

关于案情内容有出入,官方否认说过“按倒”(确实11号的通告没有描述具体动作,12号用的是“按在沙发上“),11号发布的消息也只是初步的消息。(巴东公安局长杨立勇5月20号20:00接受“南方都市报“专访http://www1.nanfangdaily.com.cn/b5/www.nanfangdaily.com.cn/nfjx/200905220021.asp

 律师,张树梅,警方 

5月18日上午 两名律师和邓玉娇母亲张树梅签署委托协议 

5月19日下午 律师夏霖夏楠向巴东公安局递交和邓玉娇会面申请,并表示,根据法定程序,公安局应该在48小时内安排会面。 

5月21日上午0900和下午1430 两名律师和邓玉娇会面 

1340 邓母接到野三关派出所所长谭静电话,和警察一起回家,据邓母说,只是拿药,没有拿走邓玉娇的衣物,整个过程拍了照片。 

1730会面结束,两名律师出来后大叫“丧尽天良”,掩面而哭。“她(邓玉娇)明确地告诉我,他受到了性侵犯,他的胸罩和内衣就是载体“,”今天我在会见邓玉娇的过程中,邓向我提供了受到性侵犯的一些情况,这些证据足可以认定其强奸罪行。”

 2040律师夏霖在巴东县刑警队报案出来之后,召开现场发布会,表示邓玉娇看不出来有精神病,逻辑清晰,水果刀是邓玉娇自己买的,一直放在包里面。批评警方不提取内衣这样重要的证据
(以上内容详见http://www.nanfangdaily.com.cn/tpxw/200905220018.asp南方都市报0522) 

晚上 邓母清洗了除胸罩外其余四件衣物。 

当天晚上,巴东县人民政府发言人接受恩施日报记者专访,并且在22日凌晨0249在网上发布。发言人认为律师在会见后擅自披露案情是违规,再被问到,“有媒体报道,邓玉娇向律师表示,自己被强奸了“,发言人回应,邓玉娇在律师会见之前,从没有向公安机关讲过,公安机关将认真核查。
http://www.cjbd.com.cn/2009-05/22/cms187978article.shtml 

5月22日上午 张淑梅和恩施州公安局负责会谈,并且通知律师,律师致电南都记者,称张树梅已经被警方控制。 

上午 湖北省公安厅负责人提审邓玉娇,开始五分钟后,邓玉娇情绪失控

1200 恩施州警方提取邓玉娇内衣裤作为证物,张树梅,律师夏霖和巴东检察院,公安和妇联负责人作为见证人。 

5月22日下午 网络传出两名律师被打,被当事人否认。

5月23日凌晨01:37 巴东县人民政府发言人透过官方网站通报“邓玉娇案”最新情况,指被强奸事实子虚乌有邓母声明与律师解除委托关系

http://www.cjbd.com.cn/2009-05/23/cms188301article.shtml

律师23号表示,“上午10时40分左右,张树梅来电表示,政府新闻通稿中关于她的声明不实,她并没有决定与我们解除委托关系,要求与我们见面。我们等至下午4时许,张树梅忽然致电要求解除委托关系,不肯与我们面谈。

此前,媒体报道称我们发现此案存在“强奸”情节,这是不实报道。我们所指的是“性侵犯”,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强奸(未遂)”,并不是民间俗称的“强奸”。“(夏霖律师博客http://xialinblog.blog.sohu.com/117029414.html

媒体则报道,23日早上八点张母否认,但是下午17点三十分对媒体改口,确认解除了委托关系,原因是“律师没有一案办案,他们没有替我们说话,并且他们泄漏了我女儿的隐私“。24日零点十分,张母再次向记者确认,解除委托,因为把案子引向了另外的方向。 

5月24日,夏霖透过博客答媒体
http://xialinblog.blog.sohu.com/117086862.html 

同一天,夏霖也接受了媒体的访问,表示这是二十年来最难的案子,委托关系因为没有签字,还没有解除。
http://big5.chinawuxi.gov.cn/jural/fzdt/195725.shtml 

5月25日1600 两名律师透过博客表示,已经递交了再次会见当事人的申请。
http://xialinblog.blog.sohu.com/117138887.html 

并且在同一天晚上2000,代表邓玉娇向巴东公安局提交了控告书,控告黄德智涉嫌强奸
http://xialinblog.blog.sohu.com/117156484.html 

不过一个多小时之后,恩施新闻网公布:邓玉娇母女已经另聘代理律师
http://www.enshi.cn/20090210/ca146190.htm 
事件还在继续:不管怎样,激情归激情,司法归司法,涉嫌强奸的控告,并不能够抵销故意杀人的嫌疑,况且死的人,还不是涉嫌强奸的那个。如果希望能够让邓玉娇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律师的责任在于确保她在侦查的阶段的权益,监督警方公平公正的取证,当然在这一点上,舆论和媒体也可以。如果稍后会被警方申请正式逮捕,律师要做的,就是帮助她取保候审。 

而最终如果警方在结案的时候决定起诉,检察院在审查之后也持同样的意见,那就要看作为辩护律师,是不是能够拿出充分的证据,来证明邓玉娇不是故意杀人,这才是最关键的。 

希望,各方,都能够专业一些。 查了一下当地官方媒体公布的新律师汪少鹏的简介,由于他代理的主要几个案件都是为贪污受贿的官员辩护,因此有关的报道,都是贪官的罪行,看不到辩护律师的表现。不过,他的头衔倒是很多,也发表了不少理论性的文章。http://www.prclawyeronline.com/body012_detail.aspx?id=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