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自律是人性自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2:48:49

媒体自律是人性自律

(2010-04-30 07:12:05)转载 标签:

杂谈


媒体自律是人性自律

李牧

侵犯幼儿园、小学,造成群死群伤,是一种特殊刑事案件。对这种刑事案件不宜大肆渲染,媒体更不应该以“报道真相”为理由坚持搞什么深度报道。这种媒体自律,实际就是人性的自律。

没有人愿意自己亲人的遗体照片被公开发表万人传看。没有人愿意自己儿女的不幸被反翻宣扬。犯罪心理学认为,某些恶性行为会互相“传染”,没有人愿意这种心理暗示被反复强化。这是人性,最基本的人性。

29日上午9时40分,江苏泰兴市泰兴镇中心幼儿园发生一起伤人事件,一名男子持刀冲入校园,砍伤32人,包括29名幼儿、2名教师、1名保安。这种案子在世界各地都有,与社会制度、社会发展阶段、国家穷富无关。除非海地这样的国家,不地震社会体系也早毁了,没有幼儿园。从体谅受害家庭、防止类似恶性案件连锁发生的角度,此类案件的媒体报道应该有所限制,不宜报道细节,不宜“挖掘”嫌犯人生背景。

“限制幼儿园惨案报道”不必理解成以权力限制,以行政手段限制。这种限制完全可以纳入媒体自律范畴。近年加拿大美国多次发生阿富汗采访记者被绑架事件,营救费时数十日,此期间所有媒体沉默,为同行顺利获救知情者宁肯放弃新闻资源,直到营救成功才广泛报道。并没有人也无权发布这种报道禁令,这就是自律。

媒体有报道真相特别是社会历史发展方向的义务,也是媒体这一社会公器的基本职能。幼儿园惨案属特殊刑事案,与今天中国社会矛盾加剧百姓生活困苦无关。广泛传播报道小学幼儿园群死群伤刑案,不具备揭露真相督促执政者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的意义。为避免因心理暗示发生更多此类惨案,媒体应慎重传播相关信息。

无论承认与否,今天中文媒体市场竞争激烈,大量热点新闻的深度报道,很大程度上出于商业目的。媒体是企业,但因其传媒性质,属于一种特殊商品。媒体自律的一个经典案例,是1990年代摄影记者凯文·卡特拍摄了著名新闻照片《饥饿的非洲》,纪录了真实一幕:一个苏丹小女孩在前往食物救济中心的路上再也走不动了,趴倒在地上。不远处蹲着一只秃鹫,正等待着即将到口的“美餐”。这一照片获得美国最高新闻奖普利策奖。但凯文不知道女孩儿后来的命运,他被广泛指责,为什么不丢下相机救生命于秃鹫之下?你真是冷酷的新闻记者?凯文后来自杀,一般认为与内心的谴责有关。

凯文·卡特自杀的最终原因有争议,但他是否因内疚自杀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摄影而不救人,是一个没有争议的错误。二十年前我的摄影老师讲课:有人要跳楼,心理学家劝解,消防员救人,民众围观,摄影师用镜头对准跳楼者等他跳。他讲的是所有分工角色在场的情况下。但今天,我已经认识到,网上流传的跳楼照片是不道德的,虽然不违法。自杀者有可能受到类似行为的影响,这是有科学依据的。而且自杀者照片流传,对家属是反复伤害。

一个没有疯狂的媒体,会认真报道消防员和警方成功营救自杀者,绝不会把跳楼死亡的现场图片弄出来。同理,媒体不会发强奸案受害人照片,不会发车祸现场的惨景,不会发前线军人阵亡的血肉模糊……我很悲哀地承认,这些自律正在被突破,而且是出于商业目的。此处荡开一笔,美国媒体近来开始发阵亡现场片可不是商业目的,那是政治,不要低估美国人。

媒体正在迅速发展,未来最终将以什么面目服务社会,现在就下定论为时过早。但人性是永恒的,男耢女织的人类与太空旅行的人类,没有质的区别。人性要自律,这种自律当然包括媒体自律。

我很遗憾,我发表媒体自律的观点,在新浪围脖引起巨大争议。@老沉、@张颐武、@克韩等朋友先后从不同角度论述了相似立场,我很高兴看到吾道不孤,更高兴看到新浪微博正在成长为一个日渐丰富、多元、平衡的自媒体平台。是为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