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的反腐手段:官再大也要拉出去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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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既是社会发展的死敌,更是执政党的死敌。作为中共政权缔造者之一的毛泽东,生前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凡是大案、要案,他都亲自去抓,而且一抓到底。只要是腐败分子,无论是谁,不问亲疏,都严惩不贷。
毛泽东十分注重以法反腐。毛泽东一生领导、主持和亲自制定的律法规有数百件,其中有不少著名的法规,就是专为反腐倡廉而制定的。早在井冈山时期,革命根据地尚属初创,毛泽东就制定了《井冈山反腐败训令》。
在瑞金时期,毛泽东又颁发了《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第26号训令。规定:凡“贪污公款在五百元以上者,处以死刑”,以下者,分等判刑。除追回赃款外、还要“没收其本人家产之全部或一部分”。凡“挪用公款为私人营利者以贪污论罚罪”。这一时期,毛泽东严惩了于都县一个集团贪污案。将贪污数额最大的县委军事部长等四人,公审之后,执行枪决,余者一律依法严办。
延安时期,边区贸易局副局长肖玉壁,是个劳苦功高、身上有八十多处伤疤的老红军。为给其治病,毛泽东在供给上给他以特别关照,但他出院之后,公然贪污三千多元大洋。案发后,毛泽东严令枪决。
中共建政前,为防止共产党执政后腐败,毛泽东在著名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提出了“两个务必”的防腐方针,特为高级官员作了不做寿、不送礼、少敬酒、少拍掌、不以人名作地名、不把中国同志与马恩列斯并列等六条规定。
中共建政后,毛泽东提议在党内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在政府内设立行政监察机构,还先后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惩戒违法失职公务员暂行条例》等一系列法规,全面系统地规定了贪污贿赂罪名及量刑标准等。
毛泽东对刘青山和张子善贪污案的处置曾哄动一时。刘青山和张子善都是三十年代入党,年轻有为的青年官员,但他们经不起执政之考验,成为大贪污犯。毛泽东怒不可遏,将他们公审后枪决,从而震动了全国,教育了全党。
其实,毛泽东不仅对大案非常重视,对一些“小”案件也同样重视。毛泽东1950年3日5日与卫士李银桥及其妻子韩桂馨饭后闲谈,韩桂馨无意中说起一位官员在香山找了一处幽静的山坡,在给机关施工时顺便也为自己盖了一幢两层小楼,只是还没有住进去。毛泽东听了,脸色变得难看起来。韩桂馨便没有再说下去。
李银桥第二天下午便在菊香书屋见到了这位为自己盖房子的官员。当时,坐在毛泽东会客室里的还有周恩来和聂荣臻。
毛泽东双手叉腰上上下下打量着那个人,大吼道:“你的派头真不小呢!我看你和过去的帝王将相差不多了!”那位官员吓得头上直冒冷汗,垂着头不敢正视毛泽东。毛泽东背着手在房间里大步地来回走着,突然又向那人劈头喝问:“你这么干,还配当共产党的干部吗?老百姓要戳着我们脊梁骨骂呢!我早讲过进城以后不要学做李自成,你为什么装傻?”那名官员低着头说:“主席,我错了……”
“你错了?当初盖房子不晓得错?”毛泽东越说越气,“我看你是明知故犯,仗着手中有点权,有意拆我们的台……”毛泽东点燃了一支烟,狠吸一口。周恩来和聂荣臻在这种情况下也是面面相觑,谁也不便多讲一句话。
突然,毛泽东将仅吸了两口的烟使劲儿地掐灭,大手一挥,厉声喝道:“拉出去枪毙!”李银桥一听吓了一大跳,周恩来和聂荣臻也被惊得从沙发上站起来。那人更是被吓得软了身子,摇摇晃晃地险些瘫倒了……
毛泽东又连说两句:“拉出去,拉出去毙了。”李银桥看看周恩来和聂荣臻。周恩来和聂荣臻见状,不得不上前劝毛泽东息怒,等将问题调查清楚后再作严肃处理。
毛泽东依旧盛怒道:“我们共产党员是为人民服务的,不是来这里享受的,更不允许贪污腐化!这样下去,就成了李自成了!”周恩来说:“主席讲得对!这件事需要调查清楚,按法律程序办……”聂荣臻说:“我们一定要严肃处理,绝不宽贷!”那位官员也回过神来说:“我一定吸取教训……愿意接受党给我的任何处分……”毛泽东这才余怒未消地对聂荣臻说:“那就交给你去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