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帖遭跨地拘捕青年称"不会再上网批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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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遭跨地拘捕青年称"不会再上网批评政府"

2010-03-10 01:43:00 来源: 红网(长沙) 跟贴 325 条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陈永刚因在论坛发帖质疑当地政府与官商勾结、斥巨资搞形象工程被警方带走,罪名是“侮辱诽谤他人”。十堰市公安局今日通告称,称经复核,撤销撤销对陈永刚的拘留决定,并向陈赔礼道歉。对此,陈永刚称以后不会再通过网络公开批评政府了。

 

3月8日下午,陈永刚在十堰市一宾馆内接受潇湘晨报记者独家面对面的采访,他心情压抑,也很矛盾。图/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倪志刚

3月8日下午,陈永刚向潇湘晨报记者展示郧西一警官要求其重新发官方拟好的道歉的手机短信。

十堰市公安局官方网站截图:十堰市公安局对陈永刚诽谤他人案件作出审查复核决定。

红网长沙3月10日报道 今日零点(3月10日),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在湖北省十堰市公安局官方网站上发现一则通告,称经复核,撤销撤销对陈永刚的拘留决定,并向陈赔礼道歉、国家赔偿,同时追究相关责任认责任。

附决定全文:

十堰市公安局对陈永刚诽谤他人案件作出审查复核决定

2月26日,郧西县公安局以陈永刚诽谤他人,对其作出行政拘留8日的决定。十堰市公安局获悉后高度重视,于3月5日作出决定,通知郧西县公安局对陈永刚的拘留停止执行,并派出工作组赴郧西对案件进行审查复核。

经审查复核,该案的办理违反了公安机关办案程序规定。市公安局决定责令郧西县公安局:1、依法撤销对陈永刚行政拘留的决定;2、向陈永刚赔礼道歉,并依照法律规定对陈永刚予以国家赔偿;3、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陈永刚称以后不会再通过网络公开批评政府了

3月10日凌晨,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对话陈永刚实录:

潇湘晨报:十堰市公安局撤销了处罚决定,你怎么看待?

陈永刚:拘留8日一事可以告一段落。但是发帖质疑的形象工程还没有回复。还会关注。

潇湘晨报:以后你还会公开批判政府的工作吗?

陈永刚:对政府不当的(工作)不会再采取网络公开批评的方式,因为这对大家都有伤害。我会采取递交材料这样正规的方式来处理。

潇湘晨报:对于全国网友高度关注你这个案件,你有什么想法吗?陈永刚:只能说非常感谢全国关注的网友。还有一点,就是政府应对此引以为戒。

新闻回顾:湖北郧西县网友发帖质疑形象工程遭跨县拘捕

2月26日,网友陈永刚被湖北省郧西县警方带走,罪名是“侮辱诽谤他人”。此前,陈永刚持续在论坛发帖,质疑当地政府与官商勾结、斥巨资搞形象工程,并向中纪委举报。

网友质疑形象工程遭跨县拘捕续 被迫发官拟文章

2月26日,网友陈永刚因质疑当地政府与官商勾结、斥巨资搞形象工程被湖北省郧西县警方以“侮辱诽谤他人”罪名带走。8日后警方迫于舆论压力将其释放,当地论坛很快出现陈永刚的“郑重声明”,据陈永刚称“签字、按手印、发道歉贴都是迫于压力”。

潇湘晨报记者独家面对面专访:陈永刚讲述被抓前后惊魂经历

3月8日下午,在多次邀约后,潇湘晨报记者终于找到了此前一直在回避此事的陈永刚。这是陈永刚第一次面对媒体。

压抑,不断叹息,心情矛盾,这个看起来很普通的男人,却是当地网络上风光无限的网友“零点三六”。

最开始不愿多谈此事,在长时间交流之后,陈永刚终于断断续续地讲述了被拘留前后的过程。

“我对公安局长说,‘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潇湘晨报:你是怎么被抓的?有多少警员来了?

陈永刚:抓人是(2月)24号下午。先被带到了十堰市的一个派出所。

县公安局的一号、二号(公安局长、副局长)都来了,加上治安大队的,一共8个民警,还有一个县领导(不认识),十几个人。

以我的观察,抓我的警力超过了抓通缉犯。

潇湘晨报:抓你的主要原因呢?

陈永刚:说是侮辱、诽谤。当时的谈话记录,主要是两句话,一句是“靠郧西美女来吸引招商——叶战平是个想吃软饭的县伪书记。”另一句是关于一个副县长的。

潇湘晨报:你当时是怎么回应的?

陈永刚:我对公安说,你们的行为是打击举报人,知法犯法。劝他们不要抓,(这)只是重复跨省追捕的游戏。

我对公安局长说,一念天堂,一念地狱。但是他们不听。

“五天吃不下饭”

潇湘晨报:拘留决定是什么时候作出的?

陈永刚:25日下午作出行政拘留8天的决定。时间从26日算起。

潇湘晨报:跟你说了可以行政复议吗?

陈永刚:没有。没有机会。

潇湘晨报:在看守所情况怎么样?

陈永刚:有5天基本没吃什么东西。2天在派出所,3天在看守所。饿了5天。

潇湘晨报:为什么?

陈永刚:不是他们不给饭吃。在派出所,警察还把他们吃的饭给我。我当时还想玩玩绝食,也没心情吃。后来到了看守岁,买了6瓶花生奶。里面的东西不想吃。后来坚持不住了,看到面条,抵制不住诱惑,又吃了。

潇湘晨报:什么时候放出来的?

陈永刚:3月5日下午4点,(我被)提出去,3分钟就办好了手续。之前就知道了,他们告诉我,“外边网络把你炒了。”

问警察,谁把我救了?他们回答“还不是你那个朋友XXX(记者隐去名字)”。

潇湘晨报:出来以后呢?哪个声明贴是你发的吗?陈永刚:先去公安局,电脑之前被扣押了,办理手续。在公安局他们就要我发帖子挽回影响。我说,我不可能把零点三六(ID名)的信息留在这。后来他们把我带到县城神风宾馆(音)。

潇湘晨报:插一句,你的网名为何叫零点三六?

陈永刚:36岁那年家里出了变故,想重新生活,就取名零点三六,意思是从零点起步,而那时正好36岁。

潇湘晨报:到宾馆后呢?

陈永刚:(他们)先是让我浏览网页,又拿出事先写好的草稿,要我以个人名义发帖(大意是对行政拘留没有异议)。我不同意,理由是不能暴露我的ID.

(本文来源:红网 作者:倪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