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厅长称公开预算无法可依是故意还是法盲?- 大洋论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03:32:34
财政厅长称公开预算无法可依是故意还是法盲?

  在1月31日下午举行的广东省人大财经委员会预算审查座谈会上,省人大代表、省人大财经委员会辛瀑省财政厅厅长刘昆向社会公开省各部门预算安排,并让社会公众“品头论足”。刘昆现场没有回应但面对记者们的追问,他表示,这涉及到制度上的设计,还需要法律的界定。(南方都市报2月1日报道)

  2007年4月5日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发、2008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第二章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11种政府信息,其中第四款就是“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很明显,条例中所称“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绝对包括省政府及其部门,条例要求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根据刘昆厅长的意思,似乎预算公开法律没有界定。笔者不知道厅长大人是否学习过这个条例,如果学习了又不遵守这个条例,那么国家的法律法规是不是在地方政府就失灵,地方政府有权选择性地执行中央政府的法令?

  省人大代表要求省财厅厅长向社会公开省各部门的财政预算是有法可依,也是人大代表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而财政厅长回避人大代表的要求,并对媒体宣称还要法律界定,这是无视中央政府法令的行为,人大代表有权进行问责,并责成省财政厅厅长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不执行国家的法律规定,省人大代表则有权弹劾不遵守法律的官员,更换为遵守法律的官员。